浅谈物质与意识范畴同思维与存在范畴是否同义
辩证唯物主义中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中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者:王尽遥来源:《人间》2016年第29期摘要: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性的,存在决定意识。
本文先讨论了“存在”这一范畴的产生和发展;然后分析了“存在”和“物质”这两个范畴的区别和联系;最后,借助对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批判,明确了辩证唯物主义对存在和意识的科学区分。
关键词:存在;意识;物质;辩证唯物主义中图分类号:B01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0-0140-01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是一切认识的前提,正如马克思所说的,绝不可以把思维同那思维着的物质分开。
物质是一切变化的主体。
如果没有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就谈不到对物质世界的反映,就不可能有在實践基础上对事物的本质进行反映的思维认识。
在哲学上,首先把存在作为哲学研究的范畴和对象,是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来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他的哲学是“研究存在本身,以及存在由于其自身的本性而具有的那些属性。
”①在这里,亚里士多德把哲学看成是一般地研究“存在”的,这个观点包含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素。
因为,正确地理解哲学就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与总结,而概括与总结就是为了发现事物的深刻基础、事物的内部联系和统一,这样做的结果,就有可能抽象出最一般的东西即范畴、规律等等。
正如恩格斯说的,辩证法不过是关于自然、人类实惠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最一般、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而思维又是从自然、人类社会这个“存在”的运动和发展中抽象出来的。
当然,在亚里士多德哪里,不可能对哲学的定义达到这样科学的了解,不可能得出这样科学的哲学定义,特别是考虑到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包括德国古典哲学在内的旧哲学,都不能完全摆脱把哲学看成是“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哲学”②,即把哲学看成是“科学的科学”的思想桎梏。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的定义中包含有要从最普遍的方面研究“存在”的合理因素,所以,在古希腊哲学中,从世界的这个方面概括出来的“存在”,作为认识论的前提,一直是西方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逻辑范畴。
认识论之五思维与存在的关系

认识论之五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认识论之五:思维与存在的关系(2010-08-07 19:07:44)哲学史上,唯心论和唯物论尽管互为对立,却有一个共同点,即它们都坚持认为,思维与存在是可以走向同一的。
它们的区别只是在于,前者以主观决定客观,取得思维与客观的同一;后者则以客观决定主观,取得思维与客观的同一。
在辩证唯物论那里,认识是对客观的反映并通过实践的检验而达到主客同一和物的自身方式。
在恩格斯那里,实验和工业可以通过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结束康德的“自在之物”,并使康德的“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
在恩格斯看来,当有机化学从煤焦油里提炼出“茜素”时,它就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认识可以通向物的自身方式,并在这种物的自身方式的通向中,达到思维与存在的同一。
思维与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呢?或者说,我们的认识是否能够达到物的自身方式和主客同一呢?对于这样的问题,与往的认识论作了种种深入的探讨,然而厘清这样的问题,在今天仍然需要在认识论的推进中予以新的辨析。
第一,主客共建和主客相通的基石。
一切认识都是主客共建和主客相通的制作,这个本质关系,决定了一切认识只具有它的主客共建性和主客相通性,而不具有它的主客同一性。
如,桌子上放着一只蓝色的杯子,放到阳光下是明蓝色的,用一束红光打上去,呈现了紫蓝色,在黑暗中则是浑黑色的。
在这里,究竟哪种颜色是杯子的真正颜色,是蓝色还是明蓝色?是紫蓝色还是浑黑色?或者说,我应认同那种颜色是杯子的真正颜色,具有物的自身方式的同一性和绝对性呢?如果我以蓝色为杯子的真正颜色,那么,明蓝色、紫蓝色和浑黑色又如何解释呢,它们是真的呢还是假的的呢?以及为何蓝色的真的而其它的是假的呢?科学的发展使我们知道,自然界并没有“颜色”,颜色是一种主客共建的视觉制作,是一种视觉的样式。
无论是蓝色、明蓝色、紫蓝色还是浑黑色是不同的主客关系共建的域定制作,而不是自身绝对的。
因此,当我说,杯子的颜色是蓝色的,如同我说杯子是明蓝色的,或紫蓝色的,或浑黑色的一样,都是相通于客观,而不是同一于客观;,在认识论上,相通性由主客相互关系造就,相通性这个概念比同一性更符合认识的本质所在。
2021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浅谈物质与意识

公共基础知识:浅谈物质与意识人类从自然界分化出来并产生人类意识以来,世界上的万事万物归结起来无非是两大类:物质和意识。
今天则就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进行归纳,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帮助。
首先,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是一种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用通俗的话来讲,也就是说这种客观实在他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不是我们的主观意识来决定的,例如:能量,并不是我们的主观意识来决定它的存在或消失的。
并且他还是一种可知的,我们凭借努力能够让自己的思维去认识他,并且他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由此,我们可以归结出物质的唯一特性便是客观实在性。
所以在考试当中需要大家熟记并且能够区分哪些是物质,并不只是那些我们能看得见摸的着的东西。
而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存在并且只能存在于人的大脑,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也就是说,除了人,其余事物都没有意识,例如:动物、人工智能,前者的行为只是一种本能,而后者的行为只是对人的思维的一种模拟。
故需各位能够做出正确的判别。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在两者的关系上是由物质决定意识,这便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而意识是物质的反应,但意识对物质又具有能动作用,这种能动作用体现在:1.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自觉选择性和主观能动性,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
例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认真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同时要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
2.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
正确的意识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要树立正确的意识。
例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引言物质和意识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两个基本要素,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一直是哲学界关注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探讨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并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论述。
1. 物质和意识的本质及区别物质是客观存在的物质质料,是构成宇宙万物的基本要素。
而意识则是人类智能的产物,是人脑在物质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特殊表现。
物质和意识之间的本质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 物质是客观实在的,而意识是主观体验的; - 物质具有客观规律性和客观必然性,而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和选择性; - 物质是人类生产和实践的基础,而意识是人类认识和思考的产物。
2. 物质决定意识原理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中,物质决定意识是一种根本原理。
这一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论证:2.1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经济基础是整个社会的物质基础,它决定了上层建筑的形态和特点。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辩证关系表明,物质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变革将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思想意识。
2.2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础,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获得对物质世界的认识和理解。
实践的基础是物质的生产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在实践中通过对物质的改造来认识和理解世界。
因此,物质决定了人们的认识活动。
2.3 物质基础限制了意识的范围人们的意识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物质基础条件的制约。
物质基础的变化和发展将改变人们的意识范围和方式。
例如,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思维方式、文化观念等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3. 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研究物质和意识关系的一种方法论,其核心原则是辩证法。
3.1 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辩证法是一种反映事物矛盾运动和发展规律的思维方法。
它强调事物的矛盾性和整体性,并通过对矛盾的正确认识,推动事物的发展。
3.2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方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实践和经验的重要性,主张通过实践来认识和改造世界。
同一性就是意识思维能否正确认识物质

泰勒斯
苏格拉底的弟子,亚里 士多德的老师。他建立起 欧洲哲学史上第一个客观 唯心主义体系。
他提出世界的本原是 “理念”,现实中的事物 都是“理念”的摹本。人 的知识来源于对“理念” 的回忆。柏拉图的哲学思 想对后世影响很大。
柏拉图
二、为什么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都会面对思维与存在的问题。 如:
可能性。 “可知论”和“不可知论”是否是哲学的基本派别?(不是,
基本派别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思考:同学们觉得意识
(思维)能否正确认识物质 (存在)?
在这里可以看出,我们班的同学有三种看法, 1、认为意识(思维)可以正确认识物质(存在)的,
属于可知论者; 2、凡是认为意识(思维)不能正确认识物质(存
(二)为什么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1)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首先是人们在生 活和实践活动中遇到和无法回避的基本问题。
从生活实践看:首先遇到且无法回避。
(二)为什么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2)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一切哲学都 不能回避的、必须回答的问题。
(2)从哲学研究看:不能回避且必须回答。
那么,大家想想,你觉得是先有物 质还是先有意识?它们谁决定谁?
(一)什么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1)、哲学的基本问题的两方面的 内容
第一方面:
思维和存在何者是本原的问题
“何者为本原”:
“谁先谁后”、“谁决定谁”、 “何者为第一性、何者为第二性”。
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
哲学的 两大阵营
存在决定思维 物质决定意识
(最基本派别) 思维决定存在
意识决定物质
(唯物主义) (唯心主义)
马克思知识点物质与意识

马克思知识点物质与意识1.物质与意识物质: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原和同一性的最高概括,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
物质的本质规定,唯一特性和最高共性是客观实在性。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意识:意识从本质来看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像,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意识在内容上是客观的,在形式上是主观的。
关系: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又不是物质本身,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和属性。
2.物质与运动物质: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原和同一性的最高概括,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
物质的本质规定、唯一特性和最高共性是客观实在性。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运动: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范畴。
关系: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
设想不运动的物质将导致形而上学。
另一方面,物质是一切运动变化的和发展过程的实在基础和承担者。
世界上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设想无物质的运动将导致唯心主义。
3.运动和静止运动:运动是标志一切事物和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范畴。
静止:静止是指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的稳定状态,它具体包括空间位置和根本属性暂时未变两种状态。
关系:运动和静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同一性:二者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所谓“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对立性:物质世界的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运动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变动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稳定性。
4.联系和发展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制约和作用关系。
联系的前提是事物之间的区别,特点有:1.客观性2.普遍性(内部联系、外部联系、整体联系)3多样性。
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必然战胜旧事物。
因为:1.新事物与环境而言2.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
关系:正是由于事物的普遍联系,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才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概念: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原理内容:(1)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本原的,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2)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它不仅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而且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
(3)正确的意识推动物质世界的发展,有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的发展,有破坏作用.[方法论]1.树立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2.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主观能动性与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相结合;3.树立正确的意识观,促进事物的发展.物质和运动的辩证关系及方法论概念: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原理]1.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2.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所有的事物都在运动,要辩证地看问题,发展地看问题.[方法论](既承认物质是运动的物质,又要承认运动是物质的运动)1.既坚持唯物论,又要坚持辩证法;2.既反对唯心主义,又反对形而上学.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及方法论1.概念运动是指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和过程。
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
一是说事物在它发展的一定阶段和一定时期,其根本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二是说物体相对于某一参照系来说没有发生某种运动,或者说物体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没有进行某种特殊的运动。
[原理]运动和静止的关系1)区别: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和永恒的。
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和暂时的。
2)联系: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动中有静,静中有动)3)只承认静止而否认运动是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只承认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则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哲学的物质范畴的定义和意义

哲学的物质范畴的定义和意义
哲学的物质范畴是指不依赖于人类意识而存在的客观实在。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即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无论人类是否感知到它,它都存在。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哲学的基石,它强调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物质范畴的意义在于,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世界的方式。
通过将物质视为客观存在的实体,我们可以研究物质的性质、运动和相互作用,从而揭示自然界的规律。
物质范畴还为科学研究提供了基础,因为科学研究的对象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
在哲学中,物质范畴与意识范畴相对立。
唯物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即物质决定意识。
这一观点在科学和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验证,例如人类的意识和思维活动是基于大脑的物质结构和生理过程产生的。
总之,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它为我们提供了一种理解世界的方式,并为科学研究提供了基础。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高中政治】高中政治知识点:意识及其与物质的辩证关系

【高中政治】高中政治知识点:意识及其与物质的辩证关系关于“意识”问题的几个认识误区:误区警示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有了人脑就能产生意识人脑是意识产生的生理基础,但有了人脑,意识并不会自行产生。
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离开了客观存在,人脑不会产生意识意识直接作用于客观事物界意识并不能直接引起具体物质形态的变化,它借助于实践这一环节促使事物的变化。
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是指人们在意识的指导下能够能动地改造世意识对客观事物具有促进作用不同性质的意识对客观事物具有不同的能动作用。
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意识具有独立性在物质决定意识的前提下,意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具体表现在:意识发展变化与客观存在发展变化的不同步性,意识发展的历史继承性,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等意识的内容和形式都是主观的意识的内容来源于客观存在,是客观的,但它的形式是主观的。
在意识中体现了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的统一正确理解意识:(1)意识的内容来自于客观世界,所以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所以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
(2)从意识的主体来看,对同一事物或现象,不同的人因立场、思维方式、知识构成、世界观等主观因素不同,会形成不同的意识。
(3)意识从性质上来看,有正确的意识与错误的意识,它们的区别在于是否如实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而不在于是否对客观事物作出了反映。
错误意识的内容也来自于客观存在,不过它是对客观存在歪曲的反映。
(4)“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而不能说“意识是大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人脑与动物的大脑在构造上有着质的区别。
这些区别说明了人脑是产生意识的物质器官,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没有高度发达、完善的人脑这种特殊的物质器官作为基础,是不可能产生意识的。
(5)意识的形成离不开社会实践。
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而人只有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客观存在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作用于人脑,人脑才会形成客观存在的反映,也才会产生意识。
试论述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试论述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物质与意识是人类思维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
本文将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试图论述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实体,是人们感知和认识的对象。
物质存在于时间和空间中,并通过各种形式和性质来表现。
物质具有客观性、客观存在和客观规律性的特点。
物质是意识的基础和来源,没有物质就没有意识的产生和存在。
意识是人类主观认识和思维活动的总和,是人脑反映客观世界的一种特殊形式。
意识具有主观性、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的特点。
意识是人类对物质世界进行认识和反映的产物,是物质的高级表现形式。
物质和意识是密切相关的,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和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
首先,物质是意识的物质基础和前提。
人类的意识活动是在感官器官的基础上产生的,离开了物质的器官和物质的刺激,意识就无法存在。
例如,人们的视觉意识是通过眼睛感知物体的光线,听觉意识是通过耳朵感知声音的振动,这些都离不开物质的存在。
意识对物质起着反作用和反作用的作用。
人类的认识和思维活动是在感知和认识物质的基础上进行的,通过对物质的观察和实践,人们能够不断深化对物质规律的认识。
同时,人的意识活动也会对物质产生影响。
人们的意识活动可以引导和改变物质的运动和变化,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物质和意识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物质和意识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
物质是意识的基础,没有物质就没有意识的产生和存在;而意识又是物质的高级表现,是物质发展的产物。
物质和意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物质与意识是人类思维领域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
物质是意识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没有物质就没有意识的产生和存在;意识对物质起着反作用和反作用的作用,通过对物质的观察和实践,人们能够不断深化对物质规律的认识。
物质和意识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只有在理解和把握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的基础上,我们才能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统一关系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统一关系
1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统一
物质和意识是实践发展过程中,思维和客观发展实践相互联系、
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一对统一的对立面。
物质性指对物质现象和客
观存在的研究,而意识性则是指人类认识事物、思维、行为、社会关
系等精神事物的认识论领域。
实践的发展是渗透物质和意识的一致过程,正是这种物质性和意
识性的统一联合,促使人们以实践为主线来理解客观存在、人们思维、价值取向等社会事物。
认识论理论家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指出,
物质、劳动和财产等都是物质性的,而意识则是通过这些物质的劳动
在日中的晋升的结果,也是支配和控制这些物质的根据。
也就是说,
物质和意识是互相联系的,不仅相互作用,而且能够互相制约,从而
实现对对立的批判统一。
以实践为准则认识论具有重大意义,它重新审视了传统的认识论,强调了以实际历史阅读依据,从而避免了传统认识论脱离实践、脱离
历史的弊端,使得实践和思维、实践和决策得以内在联系。
物质性和
意识性的统一是实践发展的一致过程,它以一种对对立的批判性统一
来解决争论和张力,从而促进认识和实践的增强,从而指导行动取向,助力人类斗争的发展。
简述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以及唯心主义

简述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以及唯心主义唯心主义是一种哲学观点,认为意识或心灵是现实世界的基本实体,而物质只是其产物。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是哲学界长期以来的热门话题之一。
本文将以唯心主义为标题,简述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和意识是两个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概念。
根据唯心主义观点,意识是第一性的,物质是第二性的。
意识是主观存在的产物,是人的思维和感知的基础。
而物质则是客观存在的表现,是意识所依附的外部世界。
这种观点与唯物主义相反,后者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然而,在现代科学的发展中,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
神经科学的研究表明,意识与大脑的活动密切相关。
大脑是产生意识的物质基础,意识的产生与大脑神经元的活动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一发现对唯心主义观点提出了挑战,使得人们开始重新思考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
从这个角度来看,物质和意识并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
意识依赖于物质,而物质也受到意识的影响。
意识的产生需要物质的基础,而物质的存在和演化也受到意识的引导和影响。
因此,物质和意识之间存在一种辩证的关系。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体现了世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世界是由物质和意识共同构成的,二者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推动着世界的发展和变化。
物质是意识存在的基础,而意识则是物质发展的动力。
只有将物质和意识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世界的本质。
在现代科学的研究中,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也得到了更深入的探索。
量子物理学的发展揭示了物质微观世界的奇特性质,挑战了传统的物质观念。
意识的研究也逐渐深入,人们对于意识的本质和机制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这些新的发现和理论为我们重新认识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考。
物质和意识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
物质提供了意识存在的基础,而意识则推动着物质的演化和发展。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体现了世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是我们理解和把握世界的重要思想工具。
唯心主义虽然在现代科学的发展中受到了挑战,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我们需要不断深入探索和思考,以更好地理解世界的本质。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原理关系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原理关系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原理关系是指物质和意识的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的辩证统一关系。
物质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包括自然界的各种物质形态和人类社会的物质生产资料。
而意识是主观反映物质世界的活动过程,包括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思维、感情和意志等心理活动。
首先,物质是意识的基础。
意识是社会实践的产物,是在人们对物质世界进行感知、认识和改造的过程中形成的。
没有物质的存在和作用,意识就无法产生和存在。
其次,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
人类的意识活动不仅受到物质的制约,也能对物质进行改造和创造。
人们通过意识活动,能够认识到现实世界的规律和矛盾,并将这些认识转化为实际行动,推动物质世界的发展和进步。
再次,物质和意识相互作用。
物质世界是通过人们主观意识的引导和调控而进行改造的,而人们的意识活动也是从物质世界中获取信息和感知的基础。
物质的存在和变化不断地激发和影响着人们的意识活动,而人们的意识活动也反过来影响着物质的运动和演化。
最后,物质和意识相互转化。
物质世界的变化和发展是通过人们的意识活动来实现的,而人们的意识活动也是在物质世界的基础上进行的。
意识活动可以促使人们转化现实世界的认识,进一步改变和发展物质世界。
同时,物质的变化和发展也反过来影响人们的意识活动,使人们的认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提
高。
综上所述,物质和意识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相互作用和相互转化中相互依存的。
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体现了客观世界的辩证规律,也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理论基础。
思想和物质是怎样的关系?意识是被唤醒的吗?大同世界终将会实现

思想和物质是怎样的关系?意识是被唤醒的吗?大同世界终将会实现物质需要用思想去赋予它意义;思想需要用物质作为载体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物质对于意识有什么意义呢?物质是形成世界的基础,我们的躯体就是物质的。
思想是意识的一部分,而意识是我们从胎儿开始,逐渐被唤醒的。
如果没有物质的躯体,意识从哪里醒来?又安放在何处呢?意识对于物质有什么意义呢?对于物质世界来说,任何个体的意识都是毫无意义的。
没有人的意识,或者说没有这个人,世界该是什么样还是什么样。
但人类整体的意识对世界来说是有意义的。
是我们意识到了物质世界的存在和演变,并赋予它生机。
可以这样理解:在意识之外,也就是一个人的生前和死后,世界是无意义或者说不存在的。
假如始终没有我,就不会有我的后代。
由此往前推,如果没有我的祖先,就不会有我。
再把这个可能推及到每一个人,如果谁都没有,没有任何生命用意识去感受,那物质世界又有什么意义呢?所有人的意识凝聚在一起就有了意义:感受到了物质世界的存在和变化,物质世界因为有我们在而出现了生机。
世界的存在,是通过“我”来感受的。
“我”即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不是天生的,最早是在胎儿时期,通过父母无数次的呼唤、爱抚、对话和引导被唤醒,并逐渐成熟的。
早期的自我意识,感受和记忆多于思考。
而后,随着感受和记住的东西越来越多,人慢慢学会了思考,产生了思想。
有些意识,需要经过躯体成长到一定时期才能被唤醒,比如害羞、性别意识、叛逆精神。
有的意识,目前人类都没有真正搞清楚,比如潜意识。
所以,我们需要继续被唤醒。
就是这样,这一代人唤醒下一代人的自我意识,赋予他们思想,使族群繁衍不息。
如此往复,整个生物界世代相传,不断地赋予物质世界生机。
因此,人没有投胎转世的必要,也不需要重复使用“前世”的思想。
在唤醒后代的自我意识,赋予他们思想的任务完成后,上帝就任由我们用自己的肉体和思想决定自己的生死。
如果你的思想足够成熟、正确、深邃,足以让自己的肉体多活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上帝也乐意看到。
转关于意识与物质问题的讨论

关于意识与物质问题的讨论如果意识是客观存在于人脑中的反映 ,爱因斯坦相对论来源于什么地方?相对论是基于客观事实的牛顿定律也是基于客观事实的相对论基于的客观事实更加精确所以覆盖了牛顿定律但是你如果要讨论客观存在和意识的问题那么所有的科学理论都是客观存在人脑中的反映所有的科学理论的来源我们都无从可知你不能只怪爱因斯坦一个人牛顿伽利略以至于所有人都一样我们的理论是哪里来的?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意识是不是客观的?意识不是客观的。
意识反映出来的信息,可以是主观,也可以是客观。
这里主客观的主体是信息,而非意识。
比如:树上有十个苹果。
我看见后,有了”树上有10个苹果的意识“。
你问我这意识是不是客观的,我只能说,“十个苹果”的信息是客观的,但我的意识是主观的。
为什么说意识的体质就是客观存在人脑中的反映首先从来源上讲,意识是通过人对外部事物的感观、印象,并为大脑所分析处理,这是其外部条件;而且,大脑本身也是物质性的,也是客观存在,这是其内部条件。
从实践中我们可以认识到,人的意识的产生受到其外部环境的直接影响,所以意识的本质就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
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叫做意识,那客观存在在动物脑中的反映叫做什么啊?这里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人的感性是丰富的而动物的感性则是抽象的。
动物只对特定的对象有所谓的感性。
而人则将整个世界(包括自己的感性活动,自我意识)都当作自己的对象。
说人有意识,就是说人知道自己有意识。
自我意识在先地把自己的意识当作对象。
人的意识行为是一种意识流,当某一个意识行为发生的时候,我们能察觉到与这个行为相伴随的自我的存在。
我们的意识内容所具有的同一性,是我们通过反思得到的。
当“我”反思这些“思”的行为时,发现它们具有连贯性和同一性,这种连贯性、同一性依赖于“我”这个中心;这个“我”不能脱离意识之流,他不是在意识流之外,而是生存于意识流之中;意识流显现出来的现象没有空间特征,却有时间特征,只不过这些现象在时间上的先后相继关系发生于纯粹意识之内,所以可称为“内在间”。
(精心整理)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与意识讲师:同学们,马克思曾经说过:“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之间的区别,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
人则是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
……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和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
人生活在世界上,需要对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有自己的认知和思考。
这就是哲学。
哲学是什么?哲学是系统化和理论化得世界观。
要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应该学会哲学思考。
恩格斯就明确指出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思维和存在的问题。
思维就是反映的就是意识,存在就是物质。
那何为意识?何谓物质?同学: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物质范畴上看,物质既不依赖人类意识而存在并能为人类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
而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
讲师:很好,给物质和意识下了一个很明确的定义,那具体我们就来看看物质和意识到底是什么,它们是怎样一种形式,又是如何存在和发展的,他们的关系又是如何?物质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中国哲学家:五行、五气解释世界;古希腊哲学家:火、气、水原子解释世界;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以近代科学为基础,认为物质结构层次是原子;列宁:物质是客观实在的范畴,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不依赖人的感觉而存在,为人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马克思和恩格斯:实践角度出发,唯物主义观点:物质是各种物的总和;物质存在形式物质根本属性:运动;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时间和空间,爱因斯坦:在广义相对论中,空间和时间的学说,即运动学,已不再表现为同物理学的其余部分无关了。
物体的几何形状和时钟的运动都是同引力场有关的,而引力场本身却是物质产生的。
意识人脑的机能和属性,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不仅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而且是社会历史的产物。
人类对意识现象的认识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在人类早期,人们曾把意识看作是一种独特的、寓于人的肉体之中并可以脱离肉体而存在的灵魂的活动。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与“思维和存在的辩证关系”的异同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与“思维和存在的辩证关系”的异同高金华回答此问题仅仅需要改动笔者另一篇文章(《“物质和意识的关系”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有什么区别?》)的第二部分。
一、首先分析“关系”和“辩证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关系和联系是同一系列的概念。
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大特征之一,人们对联系的定义比较熟悉:联系就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辩证关系”一词中的“辩证”来源于“辩证法”。
“辨证法”的英文单词为dialectic(s),来源于希腊文,原意是是指通过辩论证明真理的方法。
斯大林指出:“在古代,所谓辩证法,指的是以揭露对方论断中的矛盾并克服这些矛盾来求得真理的艺术。
”(见《列宁主义问题》,第630页。
)后来,“辩证法”一词演变为指称“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世界的哲学思想,包括古代朴素辩证法,近代唯心主义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和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哲学)三个发展阶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辩证关系”是矛盾关系(对立统一关系),包括三大规律和几对重要范畴揭示的辩证关系。
辩证关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决定和制约的关系,或者说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的关系。
事物之间的关系包括辩证关系,也包括非辩证关系。
非辩证关系最典型的是迷信所断定的“关系”,例如,“乌鸦叫,灾祸到”。
乌鸦和灾祸之间在特定的时空可能发生真实的关系,比如一架飞机撞到一群呱呱叫的乌鸦,造成人员伤亡;但“乌鸦叫”和“灾祸到”没有规律性的必然联系。
非辩证关系的另一种类型是在人们思考问题时形成的关系,比如“翼龙和飞机的关系”,在思维中翼龙和飞机的关系是:都有翼,能飞行。
但是翼龙和飞机没有决定和制约的关系,在翼龙消失6500多万年之后,人类才创造出飞机。
简而言之,关系包括辩证关系,辩证关系只是关系中的一个大类。
关系和辩证关系图示:┏理性思考关系:“翼龙和飞机都有翼”┏非辩证关系┫┃┗感性迷信关系:“乌鸦叫,灾祸必到”┃关系┫┏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等等关系┃┃肯定和否定的关系┗辩证关系┫量变和质变的关系┃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物质和意识关系二、进而分析“思维和存在的辩证关系”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异同1、二个短语之“同”同思维并列的存在指的是物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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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物质与意识范畴同思维与存在范畴是否同义作者:贺盼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14期摘要长期以来,人们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同思维与存在的关系看作是同一范畴,认为物质与存在是同义的,意识与思维是同义的,进而将哲学的基本问题直接看作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
殊不知,物质与存在,意识与思维都有各自不同的哲学界定,因此不能混为一谈。
关键词物质意识思维存在作者简介:贺盼,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5.274关于哲学基本问题,恩格斯做出过独到的科学的论述。
他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
”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对这一问题缺乏探讨与深入的研究,许多人对这个问题并未达到清楚的认识。
实际上,两者之间存在重大区别。
以下我将从它们各自的哲学界定和相互关系上来展开论述,进一步明确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概念的界定(一)物质从古到今,哲学领域物质的概念一直在发生变化。
在古希腊早期唯物主义哲学那里,从米利都学派开始,哲人们便将万物的本原归结为某种具体的物质形态,如水、火、气等。
到德谟克利特,物质概念发生了变化。
他将原子看作是万物的本原,而原子已不再是被作为某种特殊物质,它具有一种共通性,这种共通性是一切物质客体都必然具有的。
德谟克利特相较于他之间的哲学家在关于世界的本原上是有很大进步的。
近代西方着力研究自然科学,受当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影响,近代西方唯物主义即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仍将物质归结为原子。
在中国古代有阴阳五行学说,古代哲学家将宇宙间万事万物变化和发展规律归结为阴阳转化和五行转化。
虽然许多哲学家都对物质概念做出过论述,但从以上我们不难看出在马克思主义之前,无论西方哲学还是中国哲学对物质这一概念都不能进行科学的概括。
关于“物质”,恩格斯和列宁都曾做出过一些解释。
恩格斯提出:“物、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物质’和‘运动’这样的词无非是简称,我们就用这种简称把感官可感知的需许多不同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概括起来。
” 针对以往哲学家论述的片面的物质概念,列宁科学地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和反映。
”由以上可知,在他们关于物质概念的讨论中,我们能够看出阐述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在恩格斯看来,物质是从各种具体实物总和中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是对各种不同属性实物的一种共性概括。
恩格斯讲到的物质是离不开感官所感知的具体实物的,所以不可离开具体实物来阐明物质的概念,但同时也不可以把物质当作具体的实物形态来看待。
(二)存在“存在”一词最早出现于巴门尼德哲学中。
在他看来,哲学是研究真理的学科,而所谓的真理只能是研究不变的对象,他认为真理要么就是存在要么就是不存在。
在巴门尼德的哲学理论中,存在不是个具体的概念,而是个抽象的概念。
在我看来,存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存在是指存在着的一切现象,其中既包括物质现象,也包括精神现象。
这种含义上的存在等于现实中的一切。
狭义的存在仅仅只是指客观世界,即所谓客观存在或客体。
哲学中所说的存在就是指狭义的存在。
恩格斯是不同意把存在和物质等同起来的。
“存在”不等同于“物质”,它不仅包含了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而且囊括了精神世界的存在。
总之,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既包括精神和物质(意识外的存在)的关系,也包括精神和精神(意识界的存在)的关系。
存在的范畴要大于物质并包含着物质范畴。
存在不仅包括客观物质世界,也包含人的客观意识。
客观意识作为客体,同样可以作为人们主观思维和认识的对象。
如音乐家能弹奏出美妙的音乐就在于他脑中有关于乐谱的知识,而这种知识相对于人的主观意识而言,确实是客观的、存在的,是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的。
存在不仅有物质的存在(如自然界),还有运动着的物质存在形式——时间和空间这种存在。
思维的“物质外壳”——语言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所有这些存在虽然都离不开物质,但它们本身毕竟还不是物质。
(三)意识科学的意识概念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的。
马克思曾说过:“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它看起来是多么超感觉的,总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人脑的产物。
物质不是精神的产物,而精神本身只是物质的最高产物” 。
从马克思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得出,在人类还没有从动物界中脱离出来时,意识是不存在的,因为动物所做出的行为仅出自本能。
列宁也曾说过:“意识总是反映存在的,这是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
” 在地球的最初形成期,是没有生命的,也就更谈不上意识。
自然界本身经过长期的发展,才在地球上开始出现了生命,以后逐渐发展出动物的感觉器官和大脑,并出现了动物反映周围世界的能力——意识的萌芽。
意识的产生是和人脑相联系的,只有当猿脑发展为人脑的时候,才产生了人的意识。
意识不仅是人脑的产物,也是社会的产物。
(四)思维对于思维这一问题,马克思曾说过:“决不可以把思维同那思维着的物质分开,物质是一切变化的基础。
” 恩格斯也指出:“运动,就最一般的意义来说,就它被理解为存在的方式和物质的固有属性来说,它包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移动起直到思维。
”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恩格斯实际上已突破了以往人们仅仅将思维等同于意识的认识,他将思维看作是一种运动。
在当今社会,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大量科学已经证明恩格斯的这一论述的科学性。
为什么人们接收到外界的信号所做出的行为反应和判断不是像动物那样仅出自本能呢?为什么人类可以加工改造出自然界原本没有的东西呢?原因在于人类之所以能接收外界信息并做出一定的行为判断与反馈是因为:人脑将外界刺激的不同信息通过人体的感觉器官感受后,由传入神经元传到大脑皮层相应的感觉中枢,汇入反映意识与创造意识的整体综合神经中枢,经中枢创造意识整合分析。
思维后由神经纤维传至明确的相应的运动中枢,从而产生各种相应的行为活动。
脑科学、解剖学与神经生理学的快速发展也进一步证明了人的思维过程是一种运动过程。
通过以上关于这四个概念的阐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不能将思维直接等同于精神,意识是思维的映像,是思维能力的结果。
思维是一种运动,是物质与意识之间的中介与桥梁,而意识是物质(通过思维)的派生物。
因此,思维与意识虽然都是人脑的产物,但并不是一个东西。
二、两者在关系上的区别列宁曾提出“当然,即使物质和意识存在对立,也只是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在此,仅仅在承认什么是第一性和什么是第二性的这个认识论的基本问题的范围内才具有绝对的意义。
如果超出此范围,那么这种对立无疑是相对的。
” 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认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是不能颠倒的。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映。
反过来论述则成了唯心主义,这两者关系是一种何者为本原、何者为派生的“时间先在性”的问题。
从它们各自的哲学定义中我们可以总结出:相对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而言,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要显得更为复杂一些。
它不仅包括了物质和意识关系所具有的“时间先在性”问题,最重要的是,它还包含了超越物质和意识关系的“逻辑先在性”问题。
顾名思义,“时间先在性”陈述两者的关系时是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表达的。
“时间先在性”包含存在论和认识论的双重内涵。
而“逻辑先在性”更重要的是从两者的逻辑关系出发来阐释两者的关系。
总之谈及物质和意识的“时间先在性”问题,物质是本原性的存在这一关系是不容置疑的。
马克思曾经说过:对于不懂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
同样,如果一个没有经过系统的医学学习、不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的人,X光片心电图在他看来也仅仅是黑白相间的图片与折线而已。
但这两种情况如果仅从时间先在性上去理解就无法做出合理解释。
以后一种情况为例来说,如果用物质和意识的时间先在性来解释这种现象,只能解释为X光片这个物质先于人的意识(即人脑中相应的医学知识)而存在,但用这种物质决定意识的思维方式来解释医生能看懂X光片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人脑中只有具有了相应的医学知识才能看懂X光片。
这就是主体的经验、知识、思想等对客体的逻辑先在性。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存在”范畴具有相对性和多义性,与之相对应的“思维”范畴也具有相对性和多义性。
也正由于思维和存在的这一特征,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由此建立,并促成了博大精深的哲学理论的最终形成。
如果我们将哲学的基本问题直接看作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即简单的归纳为“本体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最终将会犯常识性错误。
因此不能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同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完全等同。
注释: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19,223.恩格斯.马克斯恩格斯文集(第九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7.列宁.列宁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6,12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斯恩格斯全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164.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53.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4-55.参考文献:[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孙正聿.哲学通论(修订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3]孙正聿.孙正聿讲演录.吉林:长春出版社.2011.[4]刘怀惠.论思维的哲学本质.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4).[5]高云涌.回到哲学基本问题本身.江海学刊.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