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协会总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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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协会总章程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
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协会总章程
第一章总则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协会”由学生自发组成的系一级公益性社团,接受学院团委和系党总支的领导,在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的具体管理下开展工作,并且接受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的指导。
它是以帮助学生规划职业生涯为目的,其功能在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培养良好的就业意识,建立完整、合理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为本系同学提供更多、更好的实习机会,为毕业生增加就业渠道,为用人单位提供优秀人才,从而为全面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做出贡献。
第一条协会名称:本协会全称为“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协会”。
第二条协会宗旨:关注就业,服务同学,规划人生,走向辉煌
第三条协会口号:为了明天,我们努力!
第四条成立目的
1.密切关注社会各行业信息,举办专题讲座、学院招聘会等具实用价值的系列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2.配合学院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咨询等具体工作。
3.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相关活动,宣传和培养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
4.架起学生和实习单位、用人单位之间的桥梁,为同学,学院和用人单位做毕业生就业方面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成立背景
现代企业对于人才的需求早已不满足于扎实的专业知识,更要求有一定的人际沟通能力、自我推销能力、团队建设能力等等。
面对企业如此全面的要求和每年参加就业毕业生的庞大人数,大学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为了给同学们创造更多的培训和实践机会,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从而谋求到理想的职业,我系成立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协会,希望通过不断的努力在学院与企业之间架起一座全面沟通的桥梁。
本协会建立成员档案、编写成员号并发给正式成员证。
3.部长级成员由党总支评定,各部成员由会长、副会长、部长评定。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如正式成员在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院纪律,则视为自动退会。
第九条成员基本权利
1.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有发言、表决、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3.有权参加社员全体大会,建议更换不称职的部门负责人
4.有对本会的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及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5.退出本会的权利。
第十条成员基本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学学院的各种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祖国的安定团结,促进祖国和民族统一。
2.遵守学院规学院纪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社荣誉。
3.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和参加本会的活动,认真执行有关指示,遵守本会有关规定。
第二节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本会最高权力机关是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协会成员大会。
第十二条本会下设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招聘部、职业规划部、创业部、理论研究部、创造力培养部等八个部门。
本会设会长、副会长各一名,各部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
第十三条常务委员会
本协会内部最高行政机构是常务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各部门直接负责人构成。
其组成成员一般不超过11人。
主要职能是讨论、审核、修改并通过会内各类大型活动计划草案,创业支持计划草案,会内规章制度的增删与修正。
改选期间,由上届社委会组织新一届总社人员竞聘选拔。
对会内其它部门有监督权和考核权。
其一切活动受成员大会的监督。
常务委员会直接对成员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成员大会职责如下
1.选举产生会长;
2.审议、通过或否决会长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或否决本会章程的修改及各项制度;
3.讨论通过或否决由会长提名的副会长人选;
4.讨论通过或否决部门与中心的增设或取消的议案;
5.重大事情的决策。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会长办公会议职责如下:
1.全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的制定、修改、实施、检查;
2.全会年度、学期工作总结的制定、修改;
3.全会财务预算、总结、监督;
4.各项制度建立或修改的初步审议;
5.监督各部部长、中心主任的选举;
6.对各部工作的指导、支持与监督;
7.对会长、副会长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8.听取成员意见与建议,并给予反馈;
9.向成员大会提交部门与中心的增设或取消的议案;
10.日常其他重要事务的决策。
第十七条会长:全面主持本会工作;任命和免除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代表本会成员参加有关活动。
第十八条副会长:配合会长工作。
全面负责所辖各部、中心的管理、协调、指导、支持等工作。
第十九条各职能部门是本会的基层组织,接受会长的领导。
第二十条各职能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二十一条本会定期召开各部门部长联系会,了解各部情况,听取各部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各部有权要求本会为其各项活动提供帮助,各部应当积极主动完成本会所交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三条本会接受学党总支、学院团委、就业指导中心的直接指导、支持与监督。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于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外语系大学生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协会成员大会所有。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