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振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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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振动台:
1、设备名称、数量及用途:
1.1 设备名称:电动振动试验台
1.2 数量: 1套
1.3 设备用途:主要用于结构性振动试验,要求其可靠性高、控制精度高,性能
稳定、操作使用和维护方便,售后服务优良。
招标货物一览表
2、基本要求
2.1设备设计符合国家标准GB/T13310-91 电动振动台技术条件的要求,结构先
进、制作精良、性能优异,适用于长期满负荷加工。
2.2 满足试验方法标准: GB/T 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JB360B-2009 电
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GJB150A-2009 军用装备试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2.3 验收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48-1999标准A级要求执行。
2.4 运行控制稳定可靠,易于操作和维修。
2.5 本系统要组成三综合试验系统,要求振动台必须能够移动。
3 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
3.1 台体
3.1.1振动台
▲3.1.1.1 正弦推力≥20kNf (2000kgf)
▲3.1.1.2 随机推力≥20kNf (2000kgf)
3.1.1.3 冲击推力≥40kN(4000kgf)
▲3.1.1.4 台面尺寸≥Φ320mm
▲3.1.1.5 频率范围5~3000Hz
▲3.1.1.6 最大位移≥51mmp-p
▲3.1.1.7 最大加速度≥980m/s2 (100g)
▲3.1.1.8 最大速度≥2.0m/s
▲3.1.1.9 最大载荷≥300kg
3.1.1.10一阶谐振频率≥2400Hz
3.1.1.11加速度信噪比≥60db
3.1.1.12 漏磁≤1.0mT
3.1.1.13允许偏心力矩≥2450Nm(25000kgfcm)
3.1.1.14耳轴隔振带直线轴承导向,空气弹簧隔振系统
3.1.1.15隔振频率≤2.5Hz
3.1.1.16保护电路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位移保护,过热
保护,过载保护,冷却系统保护,电源过压保
护,电源欠压保护,缺相保护等功能。
3.1.1.17冷却方式风冷
3.1.3 扩展台面
3.1.3.1 上限工作频率正弦2000Hz 随机2000Hz
3.1.3.2 工作台面尺寸≥500mm×500mm(方形)
3.1.4 元器件试验用子母夹具
3.1.
4.1 上限工作频率正弦3000Hz 随机3000Hz
3.1.
4.2 母夹具尺寸:约200mm×200mm×200mm立方体或根据振动台台
面设计
3.1.
4.3 子夹具尺寸: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招标完成后双方协商决定3.1.4.4 夹具示例:
3.1.
4.4.1 母夹具示例
3.1.
4.4.2 子夹具示例1(6件)
3.1.
4.4.3 子夹具示例2(6件)
3.1.
4.4.4 子夹具示例3(6件)
3.1.
4.4.5 子夹具示例4(6件)
3.1.
4.4.6 子夹具示例5(6件)
3.1.
4.4.7 子夹具示例6(6件)
3.1.
4.4.8 子夹具示例7(6件)
3.1.
4.4.9 子夹具示例8(6件)
3.1.
4.4.10 子夹具示例9(6件)
3.2 振动控制器部分
3.2.1硬件配置
3.2.1.1 计算机
3.2.1.2 彩色激光打印机
3.2.1.3 电荷放大器(如无需电荷放大器情况下可以正常使用,可以不配)、传感器(高低温传感器),数量与振动控制器通道数相同,配10m可拆卸高低温传感器电缆。
3.2.2 振动控制器
▲3.2.2.1 通道数≥4输入通道(独立机箱)
▲3.2.2.2 控制软件正弦控制、随机控制
冲击(含经典冲击和冲击响应谱)、谐振搜索与驻留
混合模式(含随机+随机和随机+正弦)
冲击响应谱分析 (SRS ANALYSIS) 软件
4 设备工作条件(设备应能在以下条件下正常工作)
4.1 电源:设备适用于三相AC380±10% 50HZ。
4.2 压缩空气:0.6~0.8MPa
4.3 温度:5~40℃
4.4 湿度:30%~85%。
5 技术资料
5.1 安装地基图、电气接线图,一式两份。
5.2 使用说明书、操作、维修、保养手册,一式两份。
5.3 所有设备配套仪器,仪表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5.4 合同生效后30天内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包括水电气)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1套。
5.5 随机提供设备备品、备件清单一份。
6 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6.1 安装、调试
投标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投标方应派技术专家等人员,自带专用工具到业主现场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设备运输及开箱:设备运至招标方安装场地后,招、投标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如有缺件,由投标方无偿补齐;如有破损,由投标方负责更换。
设备的安装:设备到达招标方工厂一周内,投标方安排技术人员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设备的安装调试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6.2 验收程序
设备安装完成后买卖双方按技术协议要求逐项进行验收,若一次性通过,费用由招标方承担,若出现反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有效。
同时完成编程、操作、维修等技术培训。
6.3 验收方式
由买卖双方共同参与设备的验收工作,设备验收中所用的材料由招标方提供。
设备在招标方现场按照技术协议上所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投标方提供的出厂技术报告(测试数据)以及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948-1999和GJB 5020标准进行验收。
7 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
7.1 设备安装到位经过验收合格后,投标方须安排工程师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7.2 投标方收到招标方对设备故障的信息反馈(电话或传真)后,应在4小时内
做出响应(解答问题、准备备件、预安排维修工程师等)。
招标方无法自行排除的故障,投标方收到招标方的反馈后,应在48小时内到达招标方工厂。
7.3 备品备件的供应:投标方应保证72小时内提供给招标方。
7.4 设备保修期内,投标方安排工程师对招标方进行定期访问。
访问期间除对设
备进行必要的点检和维护以及进行现场答疑外,投标方有义务就招标方如何用好所提供的全部设备而进行有关的技术讲座和技术交流,共同探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提升设备在实际生产中的使用效能。
8 培训
8.1 制造商免费培训用户操作、维护和保养以及工艺指导。
8.3 验收培训在需方进行,总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供方对需方进行至少3
名实际操作人员进行实际操作的系统培训。
同时对需方的机修、电气维修人员进行振动台故障排查及日常维护维修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9 设备保修期
9.1 从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叁年。
9.2 保修期内,设备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由于故障而引发的维修及其相关的一切
费用均由投标方承担。
10 附件、备件及随机工具
注明随机附件、备件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