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农药标准
中药材GAP相关的国家标准(环境、农药、肥料)
农药的相关规定(三)
表2
序 号 l 2 3 4 5 6 7 8 9 10 l准值
目 类 别 水 作 O.5 2 0.02 2(一般地区),3(高氟区) O.5 5 10 1 2.5 l
a b
作
物 旱
种 作
类 蔬 1 菜
铜/(mg/L) 锌/(mg/L) 硒/(mg/L) 氟化物/(mg/L) 氰化物/(mg/L) 石油类/(mg/L) 挥发酚/(mg/L) 苯/(mg/L) 三氯乙醛/(mg/L) 丙烯醛/(mg/L) 硼/(mg/L)
土壤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一)
•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 本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 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 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 和污染。 • 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 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 值。 二级标准 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 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 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土壤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三)
• • • 术语与概念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指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 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 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阳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 示。 重金属(铬主要是三价)和砷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 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壤,若≤5cmol(+)/kg,其标 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六六六为四种异构体总量,滴滴涕为四种衍生物总量。 水旱轮作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砷采用水田值,铬 采用旱地值。 应根据种植品种生产周期确定土壤质量检测周期,一 般每4 年检测一次。
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复合微生物肥料是一种结合了生物有机肥和微生物菌剂的新型肥料,具有提高土壤肥力、改良土壤结构、增强作物抗逆性等多种作用。
为了规范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和使用,提高其质量和效果,制定了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定义和分类。
复合微生物肥料是指在生物有机肥基础上,添加一定数量的微生物菌剂,通过发酵、混合等工艺制成的肥料。
根据微生物菌剂的种类和数量不同,复合微生物肥料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包括含有一种或多种特定微生物菌种的复合微生物肥料、含有一定数量的活性微生物菌剂的复合微生物肥料等。
二、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制定依据。
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农业生产技术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等。
其中,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是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制定的基础,包括《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
农业生产技术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则是保证复合微生物肥料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三、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主要内容。
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主要包括产品的命名与分类、原料要求、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指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其中,产品的命名与分类是根据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类型和特点进行分类和命名,以便生产和使用单位正确选择和使用。
原料要求包括生物有机肥和微生物菌剂的选择和质量要求,生产工艺包括发酵、混合、包装等工艺要求,产品质量指标包括外观、气味、含量、菌群活性等指标,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包括施用量、施用时间、施用方法等。
四、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复合微生物肥料的生产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标准的制定可以促进复合微生物肥料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增强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标准的实施可以指导生产和使用单位正确选择和使用复合微生物肥料,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的实施和管理。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
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是指针对各类肥料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所制定的标准规定,旨在保障农业生产的质量和安全。
肥料作为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质量和标准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肥料登记标准对于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对肥料产品的成分和含量进行了详细规定。
肥料中的氮、磷、钾等元素含量是影响作物生长的关键因素,因此,农业部对肥料中这些元素的含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规定,以确保肥料的营养成分能够满足作物生长的需求,避免因肥料不合格而影响作物产量和质量。
其次,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对肥料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
肥料作为与土壤和作物直接接触的产品,其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农作物和食品的安全。
因此,农业部对肥料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设备、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要求企业必须符合相关卫生和安全标准,确保生产出的肥料产品符合国家的卫生和安全要求。
此外,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还对肥料产品的包装、标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肥料产品的包装和标识直接关系到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农业部规定了肥料包装的材质、标识的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肥料产品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能够保持其质量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肥料登记标准,才能够保证肥料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推动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严格遵守农业部肥料登记标准,共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
NYT394绿色食品_肥料使用准则
NY/T394-2013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生产中肥料使用原则、肥料种类及使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33.1AA3.2A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3.3农家肥料farmyardmanure就地取材,主要由植物和(或)动物残体、排泄物等富含有机物的物料制作而成的肥料。
包括秸秆肥、绿肥、厩肥、堆肥、沤肥、沼肥、饼肥等。
3.3.1秸秆stalk3.3.2绿肥3.3.3厩肥3.3.4堆肥?3.3.5沤肥3.3.6沼肥biogasfertilizer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等有机物料经沼气发酵后形成的沼液和沼渣肥料。
3.3.7饼肥cakefertilizer含油较多的植物种子经压榨去油后的残渣制成的肥料。
3.4有机肥料organicfertilizer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
3.53.6有机注3.73.84肥料使用原则4.1 持续发展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所使用的肥料应对环境无不良影响,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保持或提高土壤肥力及土壤生物活性。
4.2安全优质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中应使用安全、优质的肥料产品,生产安全、优质的绿色食品。
肥料的使用应对作物(营养、味道、品质和植物抗性)不产生不良后果。
4.3化肥减控原则。
在保障植物营养有效供给的基础上减少化肥用量,兼顾元素之间的比例平衡,无机氮素用量不得高于当季作物需求量的一半。
4.4有机为主原则。
绿色食品生产过程中肥料种类的选取应以农家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主,化学肥料为辅。
5 可使用的肥料种类5.1AA级绿色食品生产可使用的肥料种类可使用3.3、3.4、3.5规定的肥料。
5.2A级绿色食品生产可使用的肥料种类除66.16.26.36.46.56.677.1AA7.1.17.1.2率应符合7.1.3家肥料和微生物肥料。
ny2541-2014有机肥料的标准
NY/T 2541-2014《有机肥料的标准》是由我国农业部颁布的国家标准,该标准旨在规范有机肥料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有机肥料的定义、分类、质量要求以及标识等方面对该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
1. 有机肥料的定义有机肥料是指由动物粪便、植物秸秆、沼气污泥等有机物质经过发酵、腐熟而成的肥料。
与化学肥料相比,有机肥料富含有机质、微生物和有效养分,能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肥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减少农药残留,对土壤和环境具有良好的改良作用。
2. 有机肥料的分类根据原料种类和生产工艺不同,有机肥料可以分为畜禽粪便肥料、秸秆腐熟肥料、沼气废渣肥料、生物有机肥料等几大类别。
在实际生产和使用中,不同种类的有机肥料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有机肥料。
3. 有机肥料的质量要求《有机肥料的标准》规定了有机质含量、养分含量、重金属含量、微生物指标、有毒有害物质限量等多项质量指标。
其中,有机质含量是评价有机肥料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养分含量则直接关系到其营养价值和使用效果。
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是有机肥料中需要严格控制的有害成分,其超标会对农产品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4. 有机肥料的标识根据《有机肥料的标准》,生产厂家应在产品包装或标签上标注有机肥料的名称、成分、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这些信息对于农户正确选择和使用有机肥料,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标有“有机认证”标志的有机肥料还需符合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的要求,可通过专门机构进行认证和监督,确保其符合有机产品的质量标准。
《有机肥料的标准》不仅规范了有机肥料的生产和质量要求,也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在实际生产和使用中,各方应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提高有机肥料的质量和使用效果,为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有机肥料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其应用可以改善土壤质量,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同时减少对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依赖,有助于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和营养价值。
水溶肥执行标准GB和NY的区别
水溶肥执行标准GB和NY的区别
水溶肥在中国执行的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GB)和农药残留
标准(NY)两个。
1. GB标准:GB是中国国家标准的缩写,水溶肥的GB标准
是《水溶性肥料》,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和发布。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水溶肥的技术要求、质量指标、包装和标志等内容。
2. NY标准:NY是中国农药残留标准的缩写,水溶肥的NY
标准是《水溶性肥料残留限量》,由中国农业农村部制定和发布。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水溶肥中农药残留的限量要求,以确保水溶肥的安全性和质量。
区别:
- GB标准主要从水溶肥本身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出发,关
注其营养成分、水溶性、溶解速度等方面,是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
- NY标准则主要关注水溶肥中农药残留的限量要求,以保证
产品的安全性。
这一标准在保护农产品质量与农药使用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GB标准主要关注水溶肥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
而NY标准主要关注水溶肥中农药残留的限量要求。
国标有机肥成分标准
国标有机肥成分标准介绍有机肥是一种以动植物残体、粪便、秸秆等为原料,经过发酵、腐熟等处理而制成的肥料。
有机肥在农业生产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改善土壤质量,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同时减少化肥的使用量,保护环境。
为了保证有机肥的质量和安全性,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有机肥成分标准,以指导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
国标有机肥成分标准的制定国家对有机肥的成分进行标准化,主要是为了保证有机肥的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制定标准,可以规范有机肥的生产过程,确保有机肥中的营养成分符合农作物的需求,同时排除有害物质对土壤和植物的危害。
有机质含量有机质是有机肥的主要成分之一,也是评价有机肥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国家标准规定,有机肥的有机质含量应大于30%。
有机质含量高的有机肥可以提高土壤的肥力,增加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提高农作物的抗逆性和产量。
养分含量除了有机质外,有机肥中还含有丰富的养分,如氮、磷、钾等。
国家标准对有机肥中的养分含量也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有机肥能够满足农作物的养分需求。
根据国家标准,有机肥中的氮、磷、钾含量分别应大于1.5%、0.5%、0.5%。
这些养分是农作物生长发育所必需的,能够提供充足的营养,促进农作物的健康生长。
有机肥中微量元素的含量除了主要养分外,有机肥中还含有一些微量元素,如铁、锌、锰等。
这些微量元素对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也非常重要,能够调节植物的生理代谢,提高植物的抗病能力。
国家标准对有机肥中微量元素的含量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有机肥能够提供充足的微量元素供应。
有机肥中有害物质的限制为了保证有机肥的质量和安全性,国家标准对有机肥中的有害物质含量进行了限制。
有机肥中常见的有害物质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国家标准规定,有机肥中的重金属含量应低于一定的限值,以保证有机肥不会对土壤和农作物产生污染。
同时,国家标准还规定有机肥中的农药残留应低于一定的限值,以确保有机肥的安全性。
有机肥的包装和标识为了方便有机肥的管理和使用,国家标准还对有机肥的包装和标识进行了规定。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
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二、分类复合微生物肥料分为无机复合微生物肥料和有机复合微生物肥料两大类。
三、技术要求1. 营养物质含量:无机复合微生物肥料的氮、磷、钾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有机复合微生物肥料的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40%。
2. 微生物含量: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微生物菌群要充足,其中应包含不少于3种具有促进植物生长作用的微生物,如固氮菌、磷解菌、植物生长激素产生菌等。
3. 其他物质含量:复合微生物肥料不能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微生物菌剂不能含有人、畜、禽粪便等污染物。
4. 使用方法:复合微生物肥料应在适宜的气候条件下施用,避免高温、寒冷、干旱等极端天气时使用。
四、检验方法1. 营养物质含量及微生物菌群含量的检测方法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2. 其他物质含量的检测方法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3. 微生物菌剂的检测方法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五、标志复合微生物肥料的包装容器上应有以下标志:1. 产品名称、注册证号和生产日期。
2. 营养物质含量和微生物菌群含量。
3. 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和联系方式。
六、包装复合微生物肥料应采用自封口袋或塑料桶等密封性好的包装,避免受潮、变质。
七、运输和贮存复合微生物肥料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防潮防晒条件良好的场所,避免长时间高温或低温环境下存放和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棕化、压碎和混装。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渗漏,防止对货物造成污染和损害。
八、效应评估对复合微生物肥料的效果应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植株生长情况、产量、营养物质含量等指标。
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到生产企业,用于指导生产和改进产品。
九、参考文献GB 17094 复合肥料GB/T 25465 微生物肥料。
农药登记标准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
农药登记标准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
农药登记标准是指国家对农药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所制定的标准,其中包括了有效成分含量范围的要求。
有效成分含量是指农药产品中起杀虫、杀菌、除草等作用的化学物质的含量,其范围要求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农药和其使用对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首先,针对杀虫剂,有效成分含量范围一般是根据不同的活性成分来确定的。
例如,对于常见的有机磷类杀虫剂,其有效成分含量范围一般在10%~40%之间;对于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其有效成分含量范围一般在5%~25%之间。
而对于杀菌剂和除草剂,其有效成分含量范围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农药登记标准还会根据不同作物或防治对象的需求来规定有效成分含量范围。
比如,针对水稻、小麦等农作物的杀虫剂,其有效成分含量范围可能会有所调整;对于果树、蔬菜等不同种类的作物,农药登记标准也会有相应的规定。
此外,为了保障农药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农药登记标准还会对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进行严格的监控和检测。
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效成分含量范围的农药产品才能获得登记许可,才能在
市场上销售和使用。
总的来说,农药登记标准对于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农药、不同作物或防治对象的需求以及安全性和有效性考量而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农作物的安全生产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前言为了保证绿色食品的质量,合理选择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的环境条件,防止人类生产和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染对绿色食品产地的影响,并促进生产者通过综合措施增施改进土壤肥力,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AA级绿色食品及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农药种类、毒性分级和使用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取得登记的生物源农药(biogenic pesticides)、矿物源农药(pesticides of fossilorigin)和有机合成农药(synthetic organic pesticides)。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4285-84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8321.1-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一)GB8321.2-8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二)GB8321.3-89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三)GB8321.4-93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四)GB8321.5-1997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五)GB8321.6-1999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六)NY/T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 绿色食品系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3.2 A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产地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的要求,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它有害于环境和健康的物质,按有机农业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樗的产品。
3.3 A级绿色食品指生产的环境质量符合NY/T391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农药标准类型 国标
农药标准类型国标
农药标准类型主要包括国家标准(国标)和行业标准。
国家标
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或机构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全国范
围内的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国家标准是保障农药质量和安全的
重要依据,对农药的成分、规格、质量控制、使用方法、残留限量
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国家标准的制定过程一般经历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批、
发布等环节,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国家标准的
修订和更新也是根据农药技术的发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
此外,行业标准是由行业协会、研究机构或企业等制定的,用
于指导和规范特定行业内的农药生产和使用。
行业标准通常是对某
个特定类型的农药或特定用途的农药进行规范,其适用范围相对较窄。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农药标准体系。
通
过制定和执行这些标准,可以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农作
物的生长和人类的健康。
总结起来,农药标准类型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业标准由行业内的组织或机构制定,用于指导和规范特定行业内的农药生产和使用。
这些标准共同构成了农药标准体系,保障了农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nyt5252021 肥料执行标准
nyt5252021 肥料执行标准肥料是农业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它对于提高农作物产量和改善土壤肥力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为了确保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制定执行标准来规范肥料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一、肥料执行标准的重要性1. 保证农作物产量:肥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农作物的养分供应,通过制定执行标准,可以确保肥料中含有足够的营养物质,从而提高农作物的产量。
2. 保护环境:不合格的肥料可能含有有害物质,过量的使用也会导致养分流失和土壤污染。
执行标准可以限制有害物质的含量,并规定合理的使用方法,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维护消费者权益:执行标准可以确保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不合格肥料对农作物和环境造成损害,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肥料执行标准的主要内容1. 肥料成分要求:执行标准应规定肥料中主要营养元素(如氮、磷、钾等)的含量要求,以及微量元素的添加比例。
同时,还应规定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的限制要求。
2. 肥料生产工艺要求:执行标准应规定肥料的生产过程中的必要条件和要求,包括原料的选择和质量要求、生产设备和生产线的设计要求等。
3. 肥料包装和标识要求:执行标准应规定肥料的包装材质、容量和标志等要求,以确保肥料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并且能够清晰地标明产品的名称、成分、生产厂商等信息。
4. 肥料使用方法和安全预防措施:执行标准应规定肥料的使用方法和使用量,以及推荐的施肥时间和频率。
同时,还应指导用户采取安全预防措施,避免误服和误呼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肥料执行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1. 国家标准 GB/T 23350-2009《肥料无机肥料规范》:该标准规定了无机肥料的名称、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2. 国家标准 GB/T 21835-2018《肥料农业用再生有机肥料》:该标准规定了再生有机肥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
3. 国家标准 GB/T 14478-2018《肥料包装与包装材料通用要求》:该标准规定了肥料包装容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
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21
有机肥料新标准ny525-2021有机肥料是一种通过去除有害物质、添加微生物等方法生产的,用于增加作物养分和提高土壤质量的肥料。
为了确保有机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国家发布了新的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21,以下是有关标准的一些信息。
1.定义有机肥料是指在有机物质分解过程中,通过控制温度、湿度、氧气等因素而制成的可供作物直接利用的有机养分来源。
2.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用于增加作物养分和改善土壤质量的各种有机肥料,包括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枯枝败叶、食品废弃物、城市固体废弃物等。
3.内容要求(1)有机质含量有机质含量是有机肥料的核心指标。
标准规定,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25%,且必须经过严格检测和分析确认。
(2)无害化处理有机肥料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包括发酵、堆肥、腐熟等。
发酵期间需要控制温度、湿度等因素,防止发生恶臭和病原微生物滋生。
(3)微生物群落有机肥料中的微生物群落对作物生长和土壤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标准规定,有机肥料中应含有多种有益微生物,如磷解菌、氮固定菌等。
(4)营养元素含量有机肥料中含有丰富的营养元素,如氮、磷、钾等。
标准规定,有机肥料中氮、磷、钾的含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5)有害物质含量有机肥料中含有一些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标准规定,有机肥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应低于国家有关标准。
(6)包装标识有机肥料的包装标识必须清晰明确,标注产品名称、品牌、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成分含量、使用方法等。
4.社会意义制定有机肥料新标准,有助于保证有机肥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我国有机农业的健康发展。
有机肥料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可以改善土壤质量、增加作物产量、减少化肥污染等。
同时,有机肥料的生产也提供了就业机会,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总的来说,有机肥料新标准的发布,对于推动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提高我国农业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ny2266-2012执行标准检测方法
NY2266-2012执行标准规定了中量元素水溶肥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该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以中量元素钙、镁为主要成分的固体或液体水溶肥料。
对于有机磷农药、有机氯农药、有机氮农药、除草剂和重金属等五大类污染物的检测,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有机磷农药:常用的检测方法有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和亲核荧光法等。
有机氯农药:常用的方法有气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和液相色谱法等。
有机氮农药: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检测方法,但可以参考有机磷农药和有机氯农药的检测方法。
除草剂:目前也没有统一的检测方法,但可以参考有机磷农药和有机氯农药的检测方法。
重金属:常用的检测方法有原子吸收光谱法、原子荧光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等。
掺混肥料国家检测标准
掺混肥料国家检测标准掺混肥料是指将一种或多种正常肥料中掺入劣质或不合格的肥料成分,以达到降低制造成本或提高营养物质含量等目的。
为了保障农民和消费者的权益,中国国家发布了相关的掺混肥料检测标准。
《掺假施肥剂国家标准》(GB/T 21964-2008)规定了掺混肥料的适用范围、试验项目、试验方法等内容。
其中涉及的试验项目包括:1. 总氮含量:通过加热干燥、高温燃烧等方法测定样品中总氮含量。
2. 总磷含量:通过酸溶解方法测定样品中总磷含量。
3. 钙、镁、钾、钠含量:通过酸洗法和火焰光度法等方法测定样品中的各种元素含量。
4. 氨态氮含量:通过碱解-蒸馏法测定样品中氨态氮含量。
5. 其他指标:如硫酸盐含量、水分含量、有效性等指标。
除此之外,还需要对样品进行外观和颜色检查、重金属、有机磷、残留农药等有毒污染物的检测。
总的来说,掺混肥料国家检测标准旨在保障肥料质量和农产品安全,有效防止掺混肥料对农业生产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和危害。
除了《掺假施肥剂国家标准》(GB/T 21964-2008),还有一些与掺混肥料相关的国家标准,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行业标准:规范了肥料生产、质量检测、包装、运输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其中也包括了掺混肥料的相关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加强肥料消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肥料消费市场监管的具体要求,增强了对掺混肥料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 暂行禁止使用的肥料品种目录:该目录明确了暂时禁止使用的有害肥料品种名称和原因,防止掺混肥料等危害农产品和生态环境的品种流入市场。
在日常生产和使用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肥料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该共同努力,加强肥料生产、销售和监管,提高肥料质量和农产品安全水平。
农村农业部标准物质
农村农业部标准物质一、土壤检测标准物质土壤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因此对土壤进行检测是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中的重要环节。
农村农业部制定了一系列土壤检测标准物质,包括常规土壤养分检测、土壤重金属检测、土壤有机质检测等。
这些标准物质为提高土壤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
二、肥料检测标准物质肥料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施用不当或过量使用可能会对环境和农产品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对肥料进行检测也是非常重要的。
农村农业部制定了肥料检测标准物质,包括各种肥料中养分的含量和比例的检测,以及肥料中有害物质的检测等。
这些标准物质有助于确保肥料的合理施用和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三、农药检测标准物质农药是农业生产中用于防治病虫害和调节植物生长的重要物质,但不当使用或残留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因此,对农药进行检测也是非常必要的。
农村农业部制定了农药检测标准物质,包括各种农药的残留量检测、农药的毒性检测等。
这些标准物质有助于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和农产品质量的安全。
四、农产品检测标准物质农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物质,因此对其安全性进行检测也是非常重要的。
农村农业部制定了农产品检测标准物质,包括各种农产品的质量检测、农药残留量检测、重金属含量检测等。
这些标准物质有助于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
五、兽药残留检测标准物质兽药是用于防治动物疾病和促进动物生长的重要物质,但不当使用或残留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对兽药残留进行检测也是非常必要的。
农村农业部制定了兽药残留检测标准物质,包括各种兽药的残留量检测等。
这些标准物质有助于确保兽药的安全使用和动物源性食品的质量安全。
六、微生物检测标准物质微生物是导致食品腐败变质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其进行检测也是非常必要的。
农村农业部制定了微生物检测标准物质,包括各种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的检测等。
这些标准物质有助于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等问题的发生。
2023年掺混肥料执行标准
2023年掺混肥料执行标准一、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2023年掺混肥料(以下简称“掺混肥”)的适用范围、肥料成分及其最大残留限度、监督管理办法和生产质量检测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经过机械混合或掺混而成的各种掺混肥。
二、肥料成分及其最大残留限度1. 掺混肥的氮、磷、钾养分含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含有任何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砷、铅等。
2. 掺混肥中氯离子的含量不得超过标准规定值,以免对作物产生不良影响。
3. 掺混肥的有机质含量应不低于标准规定值,以提高土壤肥力。
4. 掺混肥中不得含有任何未经批准的添加剂和农药,以确保对环境和作物无害。
三、监督管理办法1. 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要求。
2. 生产企业应向用户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3. 各级农业部门应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 用户有权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向生产企业或相关部门投诉。
四、生产质量检测办法1. 生产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化验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
2. 生产企业应定期送样至权威机构进行质量检测,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 如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用户和相关部门报告。
4. 生产企业应积极参与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组织的品质竞赛和评比活动,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五、其他说明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其他相关法规与本标准冲突,以本标准为准。
2. 本标准由农业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或建议,请联系当地农业部门或相关部门。
五良生态农业标准
五良生态农业标准
五良生态农业标准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体系,包括良种、良肥、良田、良品和良心五个方面的标准。
以下是五良生态农业标准的具体内容:
1.良种:要求种子及种苗健康无毒、抗病虫害、易种易管、有高产基因。
2.良肥:要求肥料(包括农药)高效、低毒、安全、环保、无残留、多功
能。
3.良田:要求有害物质含量低、有机质含量高,土壤生态健康平衡。
4.良品:要求绿色有机、营养美味、健康优质、安全放心。
5.良心:是整个五良生态农业标准体系的核心,强调在农业生产中注重对
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遵循良心原则,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五良生态农业标准体系的建设旨在保证食品的安全,扩大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品牌认知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打造中国安全食品良字号。
同时,该标准体系还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五良生态农业标准的信息,建议咨询农业专家或查阅农业相关书籍。
玉米口肥的标准
玉米口肥的标准玉米是一种重要的作物,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经济发展非常重要。
而玉米的生长和产量与土壤养分密不可分,土壤肥力的好坏对玉米生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中,口肥是一种普遍使用的玉米肥料,本文将介绍玉米口肥的标准。
1. 总养分量口肥的总养分量通常用氮、磷、钾的含量来表示。
玉米是一种养分喜好量大的作物,因此口肥中氮、磷、钾的含量应该较高,以满足玉米的生长发育需要。
氮的含量通常在4%以上,磷的含量为5%-10%,钾的含量为5%-8%。
具体的含量可以根据土壤养分状况、气候条件、施肥方式等因素进行调整。
2. 适宜pH值pH值是指土壤的酸碱程度,玉米适宜pH值为6.0-7.5。
因此,口肥的pH值也应该在这个范围内。
如果口肥的pH值太高或太低,都会影响玉米的生长发育。
太高的pH值容易导致钾、钙等元素的缺乏,太低的pH值则会影响铁、锰等元素的吸收利用。
3. 食盐分含量食盐分是一种普遍存在于土壤中的化学物质。
但是,如果口肥中的食盐分含量过高,会对玉米的生长发育造成负面影响。
通常情况下,口肥的食盐分含量应该在4%以下,特别是在沙质土壤和海岸地区,更需要注意控制口肥中的食盐分含量。
4. 无害物质含量口肥中还应该检测和控制有害重金属、有毒物质和农药残留等,确保口肥对玉米的生长发育没有负面影响。
在使用口肥时,应该注意控制施肥量和施肥时间,以免过量施肥或者施肥不当造成污染或者对环境造成影响。
总体来说,玉米口肥的标准应该综合考虑土壤性质、玉米生长所需的养分、环境因素以及人体健康等多方面因素,使其能够满足玉米生长发育的需求,并且安全无害。
在使用口肥时,应该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并且控制好施肥量和施肥时间,以保证玉米能够取得最佳的生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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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产品企业标准编制指南
为了切实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保证肥料产品质量水平、确保肥料产品企业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防止因产品标准质量问题,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利益,更好地规范市场和引导企业发展,指导肥料产品企业标准的制订和审查(复审)工作,特制订本指南。
一、审查(复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2、GB/T1 标准化工作导则。
3、同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4、现有科技成果。
二、标准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标准名称
标准名称应明确表示出标准的主题,使该标准与其他标准的主题能够容易区分,产品标准名称应当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标准名称必须准确、科学、不得引起误解和混淆。
(二)前言
标准前言应至少包括GB/T1.1-2000规定的基本部分,即:a.标准提出单位;b.标准的归口;c.标准的起草单位;d.标准的起
前言的特定部分也可给出关于标准的一些重要信息,包括标准本身的结构、标准与所采用的标准的差异,标准附录的性质以及与前一版本变化的说明等。
(三)范围
范围应明确表明标准的对象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指明标准的适用界限,必要时可说明不适用界线。
(四)规范性引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应在标准正文中被规范性的引用,一般不得引用已作废的标准。
(五)术语和定义
只有术语含义会引起误解或对技术内容理解产生困惑、歧义时才进行定义。
对于新肥料必须明确产品中所有组分的具体名称和主要工艺过程等。
(六)技术要求
1、必须明确主要养分的名称和含量。
2、单一肥料应明确单一养分的百分含量,若加有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可分别明确单一养分的名称和含量,但不得将中量元素、微量元素含量与总养分混和计算在一起。
3、复混(合)肥料应明确N、P2O5、K2O总养分含量及各养分的百分含量。
若加入其他元素或化合物,可明确其名称和含量,但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
4、中量元素肥料应明确各中量元素的名称和含量及中量元素养分含量之和。
若加入其他元素或化合物,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
入总养分。
5、微量元素肥料应明确各微量元素的名称和含量及微量元素养分含量之和。
若加入其他元素或化合物,不得将其他元素或化合物计入总养分。
6、若有其他添加物,可明确添加物的含量,但不得将添加物含量计入主要养分。
7、需要限制的物质或元素应明确。
8、有机肥料需明确原料构成、主要养分及含量。
(七)试验方法
1、一般应直接引用已发布的有关专业的标准试验方法的现行有效版本。
2、“要求”章节中的每项要求,均应有相应的试验或测量方法。
3、对于没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有效养分试验方法的,应按照作物可吸收的成分和方法进行,一般应使用水溶性或枸溶性方法。
(八)抽样、判定规则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规定。
(九)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肥料包装标志、标签应符合《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01)等要求,明确包装、运输、贮存的特殊要求。
(十)产品标准格式。
符合GB/T1.1-2000 要求。
三、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目的和意义、工作过程等)。
2、标准编制的原则和确定的标准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参数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等说明)。
3、主要试验(验证)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和预期效果说明。
4、采用国际标准及标准水平分析。
5、与现有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关系。
6、重大分歧意见处理过程和依据。
7、其他。
附件2
农药产品企业标准编制工作指南
为了切实从源头抓好产品质量,保证农药产品质量水平、确保农药产品企业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防止因产品标准质量问题,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利益,更好地规范市场和引导企业发展,指导农药产品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和审查工作,特制订本指南。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2、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
3、同类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现有科技成果
二、标准编制的主要内容
(一)标准名称
产品标准名称应当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符合国家农业部、发改委《规范农药名称》的规定。
标准名称应明确表示出标准的主题,使该标准与其他标准的主题能够容易区分。
(二)前言
标准前言应至少包括GB/T1.1-2000规定的基本部分,即:a.标准提出单位;b.标准的归口;c.标准的起草单位;d.标准的起草人。
前言的特定部分也可给出关于标准的一些重要信息,包括标准本身的结构、标准与所采用的标准的差异,标准附录的性质以及与前一版本变化的说明等。
(三)范围
范围应明确表明标准的对象和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指明标准的适用界限,必要时可说明不适用界线。
(四)规范性引用文件
引用的所有规范性文件一定要在标准中提及,没有提及的文件不应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资料性引用的文件、尚未发布过的文件或不能公开得到的文件,不能列入到规范性引用文件中。
一般不得引用已作废的标准。
(五)术语和定义
1、产品定义
明确产品中所有组分的具体名称和主要工艺过程,产品毒性等级。
2、有效成分描述
有效成分的通用名、国际通用名、化学名称、化学文摘(CAS)登录号、国际农药分析协作委员会(CIPAC)数字代号、结构式、实验式、相对分子质量。
生物活性、熔点(沸点)、蒸汽压、相对密度、溶解度、稳定性。
(六)要求
1、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限制使用的农药要符合有关规定。
2、农药产品控制指标和有效成分含量应符合《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规定》和农药登记证的规定。
3、农药产品的控制指标项目和有效成份含量允许波动范围原则上按照《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执行。
有效成分成分含量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按相应标准规定有效成分含量;尚未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按表1规定执行。
表1 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
标明含量
X(%或 g/100mL,
20℃±2℃)
允许波动范围
X≤2.5±15%X(对乳油、悬浮剂、可溶液剂等均匀
制剂)
±25%X(对颗粒剂、水分散粒剂等非均匀制
剂)
2.5<X≤10±10%X
10<X≤25±6%X
25<X≤50±5%X
X> 50±2.5%或2.5g/100mL
产品特殊的可以参照表1制定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应加以说明。
(七)试验方法
1、抽样。
规定抽样(取样、采样)的条件和方法,以及样品的保存方法。
2、鉴别试验。
2.1一般应直接引用已发布的有关专业的标准试验方法的现行有效版本。
2.2“要求”章节中的每项要求,均应有相应的试验或测量方法。
(八)产品的检验与验收
明确产品检验的分类、项目、组批规则和判定准则和复检规则。
(九)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1、应明确产品标志、标签、包装、贮运的技术要求(特别是标签应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产品标签通则》(GB20813-2006)的要求,包装应符合GB4838(农药乳油包装)或GB3796(农药包装通则)的规定)。
2、安全性要求。
3、保存条件和保证期。
(十)产品标准格式
符合GB/T1.1-2000 要求。
三、《编制说明》的要求
1、工作简况(目的和意义、工作过程等)。
2、标准编制的原则和确定的标准主要内容(技术指标参数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等说明)。
3、主要试验(验证)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和预期效果说明。
4、采用国际标准及标准水平分析。
5、与现有法律、法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关系。
6、重大分歧意见处理过程和依据。
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