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命名表彰的决定
徐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表彰二○○八年度徐州市平安工地的决定
徐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表彰二○○八年度徐州市平安工地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徐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徐州市建设局
•【公布日期】2009.02.26
•【字号】徐建发[2009]22号
•【施行日期】2009.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徐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表彰二○○八年度徐州市平安工地的决定
(徐建发〔2009〕22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管)局,徐州经济开发区建管处,在徐施工企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的精神,全市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平安工地的创建工作,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大批文明示范工地。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平安创建水平。
根据市综治办、市建设局有关平安工地创建考核标准,经研究决定对徐州金骆驼升辉物流仓储项目工地等282个工地表彰为二○○八年度徐州市“平安工地”。
希望各单位认真总结、交流创建经验,为创建更多的平安工地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二○○八年度徐州市平安工地项目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附件:二○○八年度徐州市平安工地项目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02•【字号】•【施行日期】2011.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是党中央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2006年以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自治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5年来,通过平安创建活动,全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治安防控体系日益健全,各类刑事、治安案件、信访案件、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均有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和政法综治工作的满意率逐年提高,平安建设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前后4批共有70个县(市、区)被命名为“自治区平安县(市、区)”。
目前,全区各地、各单位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和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热情高涨,平安创建活动已成为新时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成为落实社会稳定各项措施的有效载体。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平安建设成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调动各地各单位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自治区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在各地各单位层层推荐的基础上,对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认真审查,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等69个先进集体、张广智等1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以上被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要继续发扬成绩,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自觉把平安建设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深刻认识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平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平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平安建设衡量标准和追求,在新一轮平安创建活动中,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拓宽领域,提高层次,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迈进,努力维护新疆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平安新疆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通知》宁卫[xx]27号化化县县卫公生安局局宁化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宁化县卫生局宁化县公安局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十一五”期间深入开展“平安福建”建设的意见》及三明市综治办、三明市卫生局、三明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从xx年起至xx年,在全县医疗单位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1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海西建设服务。
以“救死扶伤,服务人民健康”为理念,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以提供安全、文明、优质、便捷、舒适的医疗服务环境为目标,积极创建和谐医院。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使医院全体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加强内部管理,自觉规范医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服务秩序,切实解决医疗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平安医院”。
年内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要达到“平安医院”的目标,经过四年的努力,90%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平安医院”标准。
三、创建内容1、组织机构健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由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卫生单位为主,公安部门参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
2、医疗行为规范。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规范执业行为,不超范围开展医疗项目,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刊发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不雇用“医托”,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3、医患关系和谐。
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探索建立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平台,建立矛盾调处机制。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活动的意见》、《吉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保证师生安全为目标,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学校和学生的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创建范围校内各单位三、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使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进一步改善,实现无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无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无危害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行为,无越级上访,无师生员工违法犯罪案件,师生和家长满意。
四、工作重点(一)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防范管理上的漏洞,主要包括治安隐患、公共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隐患。
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本单位能解决的,要立即自行解决;本单位自己解决不了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限时解决。
做好师生的教育疏导工作,缓解心理压力。
开展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清缴工作,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品进入校园。
(二)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力度。
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内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屋、商业网点以及施工工地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力度,建立动态管理的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全面治理校园内各种经营场所,净化校园文化环境。
排查整治学校及周边交通隐患,加强班车管理。
学校门前要合理合规设置斑马线和减速带,保障师生通行安全。
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安扬州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安扬州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1•【字号】扬发[2006]45号•【施行日期】200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平安扬州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扬发〔2006〕45号)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新城西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自2003年6 月市委、市政府部署在全市开展“建设平安扬州、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以来,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顺利实现了平安扬州建设的三年预期目标,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持续稳定,保障和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在三年的平安扬州建设中,涌现了一大批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等100个部门和单位平安扬州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给予杨洪平等30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奖励;给予于永东等8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奖励;给予翟士高等47名同志嘉奖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锐意进取,再接再厉,在新一轮平安扬州建设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一轮平安扬州建设奋斗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整合各方力量,狠抓措施落实,努力建设一个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扬州”,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扬州”的宏伟目标创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平安扬州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2006年10月11日附:平安扬州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平安扬州建设先进集体名单(100个)公安系统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扬州市公安局维扬分局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宝应县公安局扬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扬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高邮市公安局武安派出所仪征市公安局胥浦派出所江都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法院系统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广陵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检察系统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江都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司法系统广陵区司法局宝应县司法局市级机关扬州市信访局来访接待处扬州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扬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处扬州市交通局安全保卫处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扬州市园林管理局组织人事处扬州市广播电视局《直播扬州》栏目组扬州日报社办公室共青团扬州市委权益部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处宝应县宝应县信访局宝应县教育局宝应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应县小官庄镇综治办宝应县望直港镇综治办宝应县射阳湖镇综治办宝应县安宜镇白田社区宝应县鲁垛镇陶林村宝应县新闻信息中心宝应县汽车运输总公司高邮市高邮市信访局高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青团高邮市委高邮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高邮市高邮镇综治办高邮市汤庄镇综治办高邮市高邮镇琵琶社区高邮市司徒镇龚张村高邮市第一中学高邮市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高邮市经纬纺织有限公司江都市江都市综治办江都市教育局江都市建设局江都工商行政管理局江都市大桥镇综治办江都市邵伯镇综治办江都市宜陵镇南陵社区江都市郭村镇吉港村江都市真武镇真东村江都市吴桥镇陆庙村江都市丁沟镇韩银村江都市浦头镇浦东村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江都制衣有限公司仪征市仪征市纪委仪征市教育局仪征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仪征市刘集镇综治办仪征市谢集乡国土所仪征市真州镇天宁社区仪征市青山镇团结村江苏省仪征中学仪征市大仪中心小学仪征市双环活塞环公司邗江区邗江区委政法委邗江区教育局邗江区交通局邗江区李典镇综治办邗江区瓜洲镇综治办邗江区邗上街道兰庄社区邗江区槐泗镇槐二村邗江区甘泉镇永和村江苏省邗江实验学校江苏牧羊集团广陵区广陵区委办公室广陵区教育局广陵区财政局广陵区汶河街道荷花池社区广陵区湾头镇沙联村广陵区汤汪乡同心村广陵区产业园龙泉村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维扬区维扬区委政法委维扬区信访局扬州市城管局维扬分局维扬区双桥乡综治办维扬区平山乡综治办维扬区西湖镇金槐村扬州梅苑双语学校扬州国联制衣厂有限公司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乡管理局扬州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扬州经济开发区八里镇司法所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子津街道裴庄村二、记二等功人员名单(30名)公安系统杨洪平扬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卞正林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副局长孙明华扬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姜国庆扬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胡同朝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黄永红(女)扬州市公安局维扬分局法制办副主任潘殿国宝应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徐业平江都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副教导员侯建国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曲江派出所民警法院系统黄顺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检察系统冯勇军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司法系统丁娟(女)扬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处长市级机关尹爱平(女)扬州市救助管理站业务科科长朱正祥扬州市国家安全局四处副处长朱红军扬州市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处科员宝应县钱克华宝应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朱云程宝应县安宜镇综治办副主任高邮市吴书林高邮市综治办副主任钱宗岗高邮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科科长江都市任文举江都市综治办副主任景以祥江都市仙女镇综治办副主任仪征市李正涛仪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郭军仪征市真州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邗江区孙承平邗江区综治办主任陈德义邗江区汊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广陵区张祥生广陵区曲江街道党工委书记唐静广陵区信访局局长维扬区王巧珍(女)维扬区城北乡安平社区居委会主任何晓存维扬区文教局党委副书记扬州经济开发区朱士平扬州经济开发区综治办主任三、记三等功个人名单(80名)公安系统于永东仪征市公安局月塘派出所所长吴赤明扬州市公安局仪化分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苏毅扬州市公安局江苏油田分局河西派出所所长俞玮扬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运河水上派出所副指导员高久星扬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汽车总站派出所所长赵剑扬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基础防范科副科长王庭明扬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处民警孙仁海扬州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民警曹扬扬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周朝昌扬州市看守所民警法院系统郑迎红(女)广陵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审判员周松青邗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孙红玲(女)仪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孔干生江都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刁品源宝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检察系统武正松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斌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范启晓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张艳(女)维扬区人民检察院民行、控申科科长司法系统孔凡彤(女)维扬区公证处主任孔祥胜邗江区沙头镇司法所所长王生有高邮市司法局安置帮教科工作人员市级机关董学耕扬州市委农工办发展区划处处长袁振生扬州市委610办公室综合协调处副处长袁彪扬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徐永泰扬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唐扬明扬州市卫生局人事处副处长宝应县汤寿葆宝应县信访局局长姜永平宝应县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科科长李国祥宝应县泾河镇综治办副主任张端杰宝应县广洋湖镇综治办副主任袁启新宝应县柳堡镇综治办副主任王国成宝应县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郑启海宝应县建设局法制科科长仲怀碧宝应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高邮市钱宗儒高邮市卸甲镇综治办副主任居明清高邮市周山镇综治办副主任陈业民高邮市高邮镇康华社区居委会主任潘杰高邮市菱塘回族乡曙光社区治保主任吴琰隽高邮市教育局法制科科长顾桂金高邮市规划局综合科科长周道正中国农业银行高邮市支行保卫科科长江都市吴德海江都市丁伙镇综治办副主任张春贤江都市武坚镇综治办副主任王才兴江都市樊川镇综治办副主任范卫东江都市小纪镇综治办副主任孔令荣江都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于传兵江都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张秀生江都市委农工办人秘科科长李如耀江都市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窦步明江都市民政局人秘科副科长朱春华(女)江都市财政局人秘科科员仪征市徐强仪征市委政法委主任科员徐正明仪征市经贸局副局长王广桃仪征市马集镇综治办副主任周卫祥仪征市新集镇综治办副主任曹明仪征市月塘乡综治办副主任冯寿云仪征市陈集镇组织科科长严金福仪征市新城镇三将村党支部书记李忠国仪征市朴席中心小学副校长邗江区周强邗江区委政法委综治科科长俞蓉(女)邗江区委宣传部正股级秘书徐荣茂邗江区杨庙镇综治办副主任王富强邗江区沙头镇综治办副主任胡维梅(女)邗江区泰安镇七里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左跃邗江区安监局监督股股长李维圣邗江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局长广陵区唐明发广陵区委政法委综治科科长吴国英(女)广陵区民政局副局长程锐广陵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夏宇扬州市城管局广陵分局机动大队中队长曹宏根广陵区文峰街道司法所所长维扬区许乃坤维扬区城北乡党委政法委书记孙寿章维扬区双桥乡双桥村党总支书记吴冉(女)维扬区梅岭街道邗沟社区党支部书记吴国民(女)维扬区瘦西湖街道综治办副主任徐斌扬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维扬分局监管二科科长扬州经济开发区卢向阳扬州经济开发区文汇街道党工委书记朱恩毅扬州经济开发区施桥镇党委副书记陈天云扬州经济开发区八里镇柴圩村党支部书记四、嘉奖人员名单(47名)宝应县翟士高宝应县安宜镇党委书记朱小平宝应县安宜镇副镇长昌寿银宝应县柳堡镇副镇长高邮市徐渊高邮市高邮镇党委书记李建军高邮市高邮镇党委副书记万兆良高邮市天山镇党委书记(原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党委书记)薛清高邮市菱塘回族乡党委书记、乡长薛新明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人大主席(原高邮市菱塘回族乡乡长)赵云峰高邮市司徒镇党委书记沈恒桃高邮市司徒镇镇长赵长才高邮市司徒镇协理员(原高邮市司徒镇党委副书记)江都市陈晓波江都市仙女镇镇长王洪林江都市仙女镇副镇长孙爱国江都市仙女镇副镇长XXX高江都市邵伯镇镇长(原江都市仙女镇党委副书记)仪征市崔学锋仪征市新集镇党委书记高峰仪征市新集镇镇长张有成仪征市新集镇人大主席(原仪征市新集镇党委副书记)胡兴平仪征市青山镇党委书记曹雯(女)仪征市青山镇镇长张立新仪征市大仪镇镇长贾敢峰仪征市委农工办主任(原仪征市大仪镇党委书记)邗江区王庭国邗江区副区长、杭集镇党委书记孙宝太邗江区杭集镇镇长杨志邗江区公道镇党委副书记(原邗江区杭集镇党委副书记)刘太平邗江区杭集镇副镇长范建生(女)邗江区邗上街道党工委书记孔干邗江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原邗江区邗上街道办事处主任)李鹏邗江区方巷镇镇长(原邗江区邗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于庶民邗江区蒋王街道党工委书记蔡凤(女)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宝发邗江区蒋王街道人大主任(原邗江区蒋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高志军邗江区蒋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广陵区张广武广陵区文峰街道党工委书记肖翔广陵区文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海林广陵区文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阚永明广陵区曲江街道办事处主任孟亚东广陵区东关街道办事处主任(原广陵区曲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正保广陵区曲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维扬区印德明维扬区西湖镇党委书记周长军维扬区西湖镇镇长汤建军维扬区西湖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吴兰英(女)维扬区西湖镇副镇长徐长金维扬区平山乡党委书记朱永进维扬区平山乡党委副书记陆长高维扬区平山乡副乡长扬州经济开发区杨金和扬州经济开发区文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2010年全省民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平安创建基层先进单位的通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2010年全省民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平安创建基层先进单位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0.12.09•【字号】冀民[2010]105号•【施行日期】201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2010年全省民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平安创建基层先进单位的通报(冀民[2010]105号)各设区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2010年全省民政信访工作始终坚持“对党尽责、对民尽心、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省开展的信访工作“百日攻坚”,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民政部信访对检督办等工作,积极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平安创建活动,使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了妥善解决,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群众上访量与去年相比有了明显下降,有效维护了“两节”、“两会”、“世博会”、“亚运会”等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为构建和谐河北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年来,在信访工作和平安创建活动中,全省民政系统涌现出一批勤奋敬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有力地推动工作,经过自下而上推荐和省厅综合比较评审,省厅决定对石家庄市民政局等45个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对沧州市民政局局长王爱军等57名先进个人、对省优抚医院等7个平安创建基层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在履行民政职能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广大信访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平安创建基层先进单位为榜样,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开拓信访工作和平安建设新局面,为实现法治信访、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推进和谐河北建设贡献力量。
附:1.全省民政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全省民政系统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名单3.平安创建基层先进单位名单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附表1:全省民政系统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45个)石家庄市民政局无极县民政局深泽县民政局正定县民政局晋州市民政局雄县民政局容城民政局望都县民政局涞源民政局定州市民政局张家口市民政局赤城县民政局沽源县民政局张家口市桥西区民政局承德市民政局平泉县民政局兴隆县民政局唐山市民政局唐山市丰南区民政局唐山市路南区民政局迁安市民政局唐海县民政局大厂县民政局廊坊市广阳区民政局文安县民政局盐山县民政局河间市民政局东光县民政局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政局衡水市民政局武邑县民政局办公室阜城县民政局柏乡县民政局内邱县民政局邢台市桥东区民政局广宗县民政局巨鹿县民政局邯郸市民政局邯郸市复兴区民政局邯郸市丛台区民政局邱县民政局魏县民政局曲周县民政局秦皇岛市民政局办公室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政局附表2:全省民政系统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名单(57个)王爱军沧州市民政局局长张子冬保定市民政局局长滑书清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副局长张宗艳石家庄市新华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张军廷栾城县民政局局长薛庆文高邑县民政局局长白东风灵寿县民政局局长吕生庭井陉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魏常水保定市南市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吴志勇涞水民政局副局长赵连德易县民政局副局长楚立珍徐水县民政局局长孟英龙阜平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副股长段树立清苑县民政局局长梁继国张家口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孙若男张家口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王桂林张家口市民政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科科长文亚玲张家口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柳淑文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科员姜树清承德市双滦区民政局副局长王雷承德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王玉忠唐山市民政局群众工作处处长孟兵唐山市民政局企管办副主任王志敏唐山市民政局群众工作处工作人员周玉军唐山市丰润区民政局党委书记陈金生唐山市汉沽区民政局副局长许振海廊坊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陈鹏大厂县陈府乡民政所所长刘宝中廊坊市广阳区民政局局长李德光文安县民政局副局长张娜廊坊市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李长江沧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根洪任丘市民政局副局长蒋坎恕献县民政局局长白雪冰南皮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孙凤森泊头市民政局副局长张辉衡水市民政局办公室科员卢伟衡水市桃城区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张彦华枣强县民政局任局长李善民邢台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夏丽丽邢台市民政局办公室科员李天伟巨鹿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陈国会广宗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李海申内邱县民政局优抚安置股股长董少彬柏乡县民政局局长贾桂义邢台市桥东区民政局优抚股股长吴光玉邯郸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海涛邯郸市民政局法规信访处副主任科员李建岭邯郸市鸡泽县民政局局长杨同林邯郸市大名县民政局局长李成文邯郸武安市民政局局长梁东轩秦皇岛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周雪山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政局长魏子衡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调研员邢朝辉省民政厅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处主任科员朱昆省民政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处副主任科员杜劲松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主任科员附表3:平安创建基层先进单位名单(7个)救灾捐赠中心省荣军医院省民政总医院省英烈纪念园管理处晋冀鲁豫烈士陵园优抚医院省退伍军人培训中心。
平安创建活动方案
-招募平安志愿者,开展培训,协助社区开展平安建设工作。
-定期组织平安志愿者进行巡逻,增强社区安全防控能力。
七、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
-成立活动筹备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
-制定详细活动方案,报请相关部门审批。
2.宣传发动阶段:
-利用社区宣传栏、横幅、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活动信息。
-发动居民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3.实施阶段:
-按照活动计划,逐一开展各项工作。
-定期检查活动进展,及时调整措施。
4.总结评估阶段:
-对活动进行总结,收集居民反馈意见。
-评估活动效果,对优秀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
八、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
-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六、活动内容
1.平安知识宣传与教育:
-开展平安知识讲座,邀请专业人员讲解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知识。
-设立平安宣传栏,定期更新安全防范知识和法治资讯。
2.法治教育活动:
-举办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居民法治意识。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居民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3.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组织专业队伍对社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法治教育活动:
-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高居民法律素养。
-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居民法律疑问。
3.安全隐患排查:
-组织专业人员对社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鼓励居民参与安全隐患举报,共同维护社区安全。
4.邻里守望相助:
-倡导邻里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防范治安风险。
-开展邻里互动活动,促进邻里关系和谐。
关于通报表彰的决定范文(通用16篇)
关于通报表彰的决定范文(通用16篇)关于通报表彰的决定范文篇1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加快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上方镇在“五四三”攻坚工作中发扬“5+2”、“白+黑”工作精神,围绕“芝溪清淤、省道拆违、集镇整治”三大重点目标,重拳组合出击,实现全区“三个最”:启动最早,3月初,在全区率先打响“五四三”攻坚战;力度最大,发动党员干部群众1000余人,出动机械车辆100余台,共计清淤500余吨,清除垃圾3000余吨,清理僵尸车56辆,拆除乱搭乱建21000余平方米;变化最大,芝溪疏浚成效明显,集镇面貌翻新,305省道更为整洁有序,为全区“五四三”攻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开局势头。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区政府决定,对在“五四三”攻坚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上方镇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勇于创新,善于破题,全力推进“五四三”攻坚落实,为加快推进“四个一”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xx市xx区人民政府年3月28日关于通报表彰的决定范文篇2我院20xx级档案学专业研究生周xdx、叶xx同学于20xx年4月-10月协助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资料工作组开展重要档案资料收集、汇编工作。
在为期六个月的工作中,两位同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积极进取,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责任心,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任务,获得省委办公厅工作组的一致好评。
特此通报表扬社会历史学院年11月19日关于通报表彰的决定范文篇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加快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上方镇在“五四三”攻坚工作中发扬“5+2”、“白+黑”工作精神,围绕“芝溪清淤、省道拆违、集镇整治”三大重点目标,重拳组合出击,实现全区“三个最”:启动最早,3月初,在全区率先打响“五四三”攻坚战;力度最大,发动党员干部群众1000余人,出动机械车辆100余台,共计清淤500余吨,清除垃圾3000余吨,清理僵尸车56辆,拆除乱搭乱建21000余平方米;变化最大,芝溪疏浚成效明显,集镇面貌翻新,305省道更为整洁有序,为全区“五四三”攻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开局势头。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8•【字号】甬政办发[2012]116号•【施行日期】2012.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市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甬政办发〔2012〕1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自2009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全面强化农村基础消防设施建设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地改善了社会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的总体平稳,并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提升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向先进学习,认真总结消防平安镇村建设的成功经验,不断巩固深化建设战果,全面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水平,努力为建设“平安宁波”、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附件:宁波市消防平安镇村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85个)江北区人民政府、鄞州区人民政府、余姚市人民政府、慈溪市人民政府、宁海县人民政府。
海曙区白云街道办事处、江东区百丈街道办事处、江北区庄桥街道办事处、鄞州区潘火管委会、鄞州区章水镇人民政府、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镇海区庄市街道办事处、北仑区新矸街道办事处、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余姚市泗门镇人民政府、余姚市小曹娥镇人民政府、余姚市马渚镇人民政府、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奉化市锦屏街道办事处、宁海县前童镇人民政府、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九江县第二小学关于表彰平安家庭的决定
九江县第二小学关于表彰“平安家庭”的决定
根据九江县综治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会议精神,我校也将“创建平安家庭,打造和谐社会”主题活动开展起来。
通过这次创建活动,极大地推动了我校安全稳定工作,促进了全校广大教职工家庭参与平安九江县的建设积极性,为构建和谐九江县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起到激励作用,经学校党政班子、各职能处室、各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共同评审,决定对“平安家庭”表彰如下:曹咏雁老师家庭
徐敏老师家庭
徐红英老师家庭
冯赟老师家庭
张英老师家庭
九江县第二小学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陕西省“平安校园”的决定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陕西省“平安校园”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09.02.19•【字号】陕教稳[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表彰陕西省“平安校园”的决定(陕教稳〔2009〕4号)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08年,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继续组织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紧紧围绕全省平安建设工作大局和教育系统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机制,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积极应对、妥善处置“5·12”汶川大地震及其它突发事件,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普遍得到增强和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改善,有效维护了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正常秩序,成效显著,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各地涌现出了一批有创新、有特色的先进典型。
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根据《陕西省“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试行)》(陕教稳〔2006〕5号)的要求,对2008年申报陕西省“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了认真检查验收和联评,决定授予长安大学等16所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西安高级中学等110所中小学校、幼儿园为“陕西省平安校园”,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学校再接再厉,不断进取,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创造新经验,再上新台阶。
同时,号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以本次受表彰的学校为榜样,学习他们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安全,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平安市、县(市、区)社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永康市 余杭区 慈溪市 黄岩区 路桥区 东阳市 萧山区 临海市
附件 3
2012
㊀ ㊀
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名单 年度创建平安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舟山市、 嘉兴市、 丽水市、 衢州市
附件 4
2012
㊀ ㊀
省公安厅、 省安监局、 省委 610 办公室、 省统 省卫生厅、 团省委、 省财政厅、 省边防总队、 省武警 计局、 省信访局、 省司法厅、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总队、 省民宗委、 省环保厅
委、 政府和省直属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 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按照中央和省委、 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以服务保障物质富裕精神富 有现代化浙江建设为目标, 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 安的需求为导向, 进一步改进作风、 振奋精神, 坚 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全 面深化平安浙江建设, 为干好“ 一三五” 、 实现“四 翻番” 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 平安市、 县( 市、 区) 名单 附件: 2 2012 年度平安县( 市、 区) 考核排序表 3 2012 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 名单 4 2012 年度创建平安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3 年 3 月 28 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荣获文化部 第二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剧组的通报
浙政发〔 2013 〕21 号
各市、 县( 市、 区) 人民政府,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文化部组织的第二届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评选中, 2012 年我省文化精品工程建设取得新成果, 浙江昆剧团排演的昆曲《 十五贯》 喜获大奖。为鼓
磐安县、 兰溪市、 浦江县、 金东区、 婺 金华市: 城区、 武义县、 义乌市、 永康市、 东阳市 衢州市: 龙游县、 衢江区、 常山县、 开化县、 柯 城区 嵊泗县、 岱山县、 定海区、 普陀区 舟山市: 玉环县、 天台县、 三门县、 仙居县、 路 台州市: 桥区、 临海市 丽水市: 云和县、 景宁畲族自治县、 遂昌县、 龙 泉市、 莲都区、 青田县、 庆元县、 缙云县、 松阳县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4.30•【字号】浙委[2008]44号•【施行日期】2008.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治安管理正文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浙委[2008]44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2006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的部署,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为抓手,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主线,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省委、省政府决定,命名舟山等3个市为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杭州市上城区等160个单位为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孙云等100名同志为省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取得更大成绩。
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深入实施《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切实抓好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健全完善打防控一体化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努力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做好综治与平安建设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淮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淮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监察局淮人社发[2011]350号—————————————————关于评选表彰2006——2010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县(区)综治委、纪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淮安建设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淮安建设的意见》(淮发[2006]54号)等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2006至2010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一)评选范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乡镇(街道)、综治成员单位和基层组织。
基层组织包括村(居)民委员会、基层政法综治单位、企事业单位。
基层政法综治单位是指综治办、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基层单位。
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县(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政法综治干部、村(居)民委员会及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
先进个人评选重点向基层倾斜。
(二)表彰名额此次共评选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80个,评选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名(享受市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记个人二等功100名。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二、评选条件(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条件1、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部署、有检查,认真研究和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2、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总体工作规划,积极履行职责,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综治绩效考核位居前列。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扎实,积极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防范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措施落实,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平安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一、活动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平安的需求日益增长。
平安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高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我们决定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二、活动目标1、降低犯罪率,特别是盗窃、抢劫等常见犯罪行为。
2、减少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数量。
3、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居民之间的互助合作精神。
5、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
三、活动主体全体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
四、活动时间具体活动时间五、活动内容(一)加强宣传教育1、利用社区公告栏、微信群、公众号等渠道,定期发布安全知识和防范提示,包括防火、防盗、防诈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2、组织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邀请公安民警、消防队员等专业人士进行授课,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活动,以生动有趣的形式传播安全知识。
(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1、加强社区巡逻队伍建设,增加巡逻次数和范围,提高巡逻效率。
2、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安防设备,实现社区重点区域的全覆盖。
3、鼓励居民安装家庭防盗报警设备,提高家庭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定期对社区内的公共场所、商业门店、居民楼等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疏散通道等方面的情况。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
3、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时掌握人员动态,排查潜在的安全风险。
(四)建立应急处理机制1、制定社区应急预案,明确在火灾、地震、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社区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
3、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灭火器、急救药品、防汛物资等。
(五)促进邻里守望相助1、开展邻里互助活动,鼓励居民之间相互关心、帮助,形成良好的邻里关系。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平安湖州建设夺金鼎工作有功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平安湖州建设夺金鼎工作有功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09•【字号】湖政发〔2019〕4号•【施行日期】2019.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平安湖州建设夺金鼎工作有功集体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湖政发〔201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07年以来,在不断深入推进平安湖州建设工作中,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广大干部团结一心、拼搏奉献,2018年度实现了平安湖州“十二连冠”、平安区县“满堂红”,成功夺得“平安金鼎”,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涌现出了一大批作风优良、工作扎实、勇于担当、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的“先行区”,争当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行地和排头兵,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市政府决定,给予市委组织部等28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给予市委办公室等36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给予市纪委(市监委)等84个单位记集体嘉奖;给予姚春风等148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给予钦爱民等284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给予杨丽萍等391名同志记个人嘉奖。
具体名单如下:一、集体二等功(28个)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消防救援支队、吴兴区委政法委、吴兴区东林镇、吴兴区龙泉街道、南浔区委政法委、南浔区石淙镇、德清县信访局、德清县下渚湖街道、长兴县委政法委、长兴县吕山乡、长兴县虹星桥镇、长兴县雉城街道、安吉县公安局、安吉县报福镇、安吉县章村镇、安吉县孝丰镇、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度假区分局。
二、集体三等功(36个)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信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检察院、团市委、市安全局、国家统计局湖州调查队、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吴兴区八里店镇综治工作中心、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南浔区南浔经济开发区、南浔区双林镇、德清县委政法委、德清县公安局、德清县雷甸镇、德清县钟管镇、德清县武康街道综治办、长兴县公安局、长兴县应急管理局、长兴县消防救援大队、长兴县和平镇、长兴县泗安镇、安吉县应急管理局、安吉县检察院、安吉县灵峰街道、湖州开发区综治办、湖州开发区康山街道得力春江社区、太湖度假区仁皇山街道、太湖度假区滨湖街道新桥村。
广东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命名表彰广东省首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决定
广东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命名表彰广东省首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7.06.22•【字号】粤社区[2007]4号•【施行日期】200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广东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命名表彰广东省首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决定(粤社区〔2007〕4号)各地级以上市、区(市、县)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粤发〔2005〕19号)和《关于规范“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申报检查验收和命名表彰工作的通知》(粤社区办〔2007〕6号)要求,2006年全省各地纳入“六好”(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规划的社区共1200个,经过社区自查、街道(镇)复核、城区检查验收、地级以上市和省抽查,并报省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2006年度全省共有811个社区达到广东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基本标准,现予以命名表彰。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社区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质量,发挥好示范作用;希望正在创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社区向被命名表彰的社区学习,争取尽快创建成“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为构建和谐广东作出贡献。
附件:广东省首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名单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附件:广东省首批“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名单广州市(262个社区)越秀区流花街流花桥社区越秀区洪桥街法政社区越秀区洪桥街三眼井社区越秀区六榕街兴隆东社区越秀区六榕街盘福社区越秀区东风街四方塘社区越秀区东风街嘉和苑社区越秀区广卫街都府社区越秀区广卫街雅荷塘社区越秀区北京街民星社区越秀区北京街盐运西社区越秀区光塔街杏花巷社区越秀区光塔街怡乐里社区越秀区诗书街七株榕社区越秀区诗书街迎虹里社区越秀区大新街三府前社区越秀区大新街濠畔中社区越秀区大新街大德中社区越秀区人民街海珠石社区越秀区人民街太平通津社区越秀区人民街泰康城社区越秀区矿泉街北站社区越秀区矿泉街华泉社区越秀区东湖街寺右社区越秀区东湖街乐景社区越秀区东湖街小东园社区越秀区农林街农林上路社区越秀区农林街竹丝岗社区越秀区梅花村街东兴南社区越秀区梅花村街东风二社区越秀区梅花村街水均社区越秀区黄花岗街科苑社区越秀区黄花岗街云鹤社区越秀区黄花岗街菜寮社区越秀区华乐街白云社区越秀区华乐街邮电社区越秀区华乐街华侨新村社区越秀区建设街大马路社区越秀区建设街黄华南社区越秀区建设街麓湖路社区越秀区大塘街龙腾社区越秀区大塘街大塘社区越秀区大塘街朝阳社区越秀区珠光街定安里社区越秀区珠光街海傍社区越秀区珠光街东园路社区越秀区大东街启正社区越秀区大东街兴仁里社区越秀区大东街东源社区越秀区大东街新南社区越秀区白云街大沙头社区越秀区白云街筑南社区越秀区登峰街童心社区越秀区登峰街黄田社区越秀区登峰街狮带岗社区海珠区沙园街广重社区海珠区沙园街港海社区海珠区沙园街广船社区海珠区南洲街环秀芳社区海珠区昌岗街晓西社区海珠区昌岗街青晖社区海珠区昌岗街穗花南社区海珠区昌岗街穗花北社区海珠区赤岗街七所社区海珠区赤岗街石榴岗社区海珠区赤岗街大江苑社区海珠区赤岗街汇美社区海珠区南华西街龙武里社区海珠区南华西街福安社区海珠区南华西街聚龙社区海珠区江海街金穗社区海珠区江海街金丰社区海珠区江海街坚真社区海珠区滨江街海景社区海珠区滨江街涛景社区海珠区滨江街怡安社区海珠区南石头街南景园社区海珠区南石头街顺意社区海珠区南石头街保利社区海珠区华洲街小洲社区海珠区琶洲街南园居社区海珠区新港街中大社区海珠区新港街攀桂社区海珠区新港街嘉仕社区海珠区龙凤街革新社区海珠区龙凤街新民社区海珠区龙凤街昌盛社区海珠区凤阳街富康社区海珠区凤阳街和平社区海珠区凤阳街南珠社区海珠区海幢街宏宇社区海珠区海幢街南华中社区海珠区海幢街同庆社区海珠区素社街海联北社区海珠区素社街怡海社区海珠区素社街桥东社区海珠区官洲街学院社区海珠区瑞宝街瑞宝花园社区海珠区瑞宝街锦绣名居社区海珠区瑞宝街和辉社区海珠区江南中街杏园社区海珠区江南中街青葵社区海珠区江南中街青凤社区荔湾区金花街桃源社区荔湾区金花街隆庆社区荔湾区金花街和安社区荔湾区西村街协和社区荔湾区西村街广雅社区荔湾区南源街和平新村社区荔湾区南源街风雨亭社区荔湾区逢源街耀华社区荔湾区逢源街逢源北社区荔湾区多宝街泰华社区荔湾区多宝街恒宝社区荔湾区龙津街六甫社区荔湾区昌华街荔湖社区荔湾区昌华街西关大屋社区荔湾区岭南街冼基社区荔湾区岭南街和平社区荔湾区华林街兴贤社区荔湾区华林街寺前社区荔湾区华林街湛露社区荔湾区沙面街翠洲社区荔湾区彩虹街园中园社区荔湾区彩虹街荔景社区荔湾区桥中街颐和社区荔湾区站前街侨苑社区荔湾区东沙街金宇社区荔湾区东漖街康乃馨社区荔湾区白鹤洞街山顶社区荔湾区白鹤洞街鹤建里社区荔湾区石围塘街万盛社区荔湾区石围塘街桥东社区荔湾区冲口街杏花社区荔湾区冲口街汇兴社区荔湾区花地街民治社区荔湾区花地街小策社区荔湾区茶滘街茶滘新村社区荔湾区茶滘街金兰社区荔湾区茶滘街合兴苑社区天河区员村街侨颖社区天河区员村街华颖社区天河区员村街山顶社区天河区车陂街天雅社区天河区车陂街美好社区天河区车陂街广氮社区天河区黄村街江夏社区天河区兴华街金燕社区天河区兴华街燕塘社区天河区石牌街金田社区天河区石牌街龙口花苑社区天河区石牌街穗园社区天河区冼村街冼村社区天河区天园街骏景社区天河区天园街腰岗社区天河区五山街五所社区天河区五山街华文社区天河区沙东街沙和社区天河区沙东街天平架社区天河区沙河街水荫四横路社区天河区林和街天寿社区天河区林和街天誉社区天河区猎德街远洋明珠社区天河区棠下街加拿大花园社区天河区棠下街棠德北社区天河区棠下街邮电社区天河区元岗街南兴社区天河区天河南街南雅苑社区天河区天河南街天河直街社区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社区天河区龙洞街绿洲社区天河区长兴街科艺社区天河区新塘街新景社区天河区前进街宦溪社区天河区前进街盈彩社区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西社区白云区三元里街梓元岗社区白云区三元里街走马岗社区白云区三元里街白云机场第一社区白云区三元里街华园社区白云区三元里街金桂园社区白云区松洲街槎龙社区白云区松洲街华糖社区白云区松洲街松鹤社区白云区景泰街景泰西社区白云区景泰街云苑东社区白云区景泰街平安社区白云区景泰街政通社区白云区景泰街景云社区白云区同德街岭南社区白云区同德街积德社区白云区同德街泽德社区白云区同德街侨德社区白云区黄石街高尔夫社区白云区黄石街祥景花园第一社区白云区黄石街广外大社区白云区棠景街百荣社区白云区棠景街水边社区白云区棠景街机场西社区白云区新市街阳光美居社区白云区新市街明珠社区白云区新市街松园岭社区白云区同和街白山社区白云区同和街白云山制药厂社区白云区同和街大陂社区白云区同和街南湖半岛社区白云区京溪街京鹏社区白云区京溪街云景花园社区白云区京溪街麦地社区白云区永平街白云堡社区白云区永平街云山居社区白云区永平街蝶云天社区白云区永平街解放庄社区白云区嘉禾街西岭社区白云区嘉禾街时代玫瑰园社区白云区均禾街罗南社区白云区均禾街清湖北社区白云区石井街张村社区白云区石井街金碧新城社区白云区金沙街丽日社区黄埔区黄埔街怡港社区黄埔区黄埔街东苑社区黄埔区鱼珠街瓦壶岗社区黄埔区红山街火电社区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黄埔区文冲街海安社区黄埔区南岗街沙步社区黄埔区南岗街海地社区黄埔区穗东街夏园社区黄埔区穗东街南湾社区黄埔区长洲街深井社区花都区新华街金联社区花都区新华街金菊社区花都区新华街光华社区花都区新华街金华社区花都区新华街松园社区花都区雅瑶镇雅瑶社区番禺区市桥街康裕社区番禺区市桥街康乐社区番禺区市桥街社学社区番禺区市桥街田心社区番禺区市桥街先锋社区番禺区桥南街福景社区番禺区东环街富豪社区番禺区沙湾镇东区社区番禺区石基镇岐山社区番禺区石基镇金海岸社区南沙区南沙社区萝岗区夏港街青年社区萝岗区夏港街金碧社区萝岗区东区街笔岗社区萝岗区萝岗街萝岗社区萝岗区联和街玉树社区萝岗区联和街黄陂社区从化市街口街碧溪社区从化市街口街凤仪社区从化市城郊街镇北社区从化市江埔街河东北社区增城市荔城街西园社区增城市荔城街沿江社区增城市增江街桥东社区增城市新塘镇永和社区深圳市(112个)福田区园岭街通新岭社区福田区园岭街长城社区福田区园岭街南天社区福田区南园街沙埔头社区福田区南园街南华社区福田区福田街水围社区福田区福田街皇岗社区福田区福田街福山社区福田区沙头街新华社区福田区沙头街下沙社区福田区沙头街石厦社区福田区梅林街梅林一村社区福田区梅林街龙尾社区福田区梅林街孖岭社区福田区华富街莲花一村社区福田区华富街莲花二村社区福田区香蜜湖街竹林社区福田区香蜜湖街竹园社区福田区莲花街莲花北社区福田区莲花街福中社区罗湖区黄贝街碧波社区罗湖区黄贝街文华社区罗湖区南湖街文锦社区罗湖区南湖街嘉北社区罗湖区桂园街大塘龙社区罗湖区桂园街红村社区罗湖区东门街东门社区罗湖区东门街花场社区罗湖区笋岗街田贝社区罗湖区笋岗街湖景社区罗湖区翠竹街民新社区罗湖区翠竹街翠宁社区罗湖区东湖街翠鹏社区罗湖区东湖街梧桐山社区罗湖区莲塘街鹏兴社区罗湖区莲塘街仙湖社区罗湖区东晓街东晓社区罗湖区东晓街绿景社区罗湖区清水河街玉龙社区罗湖区清水河街龙湖社区盐田区沙头角街中英街社区盐田区沙头角街桥东社区盐田区沙头角街田心社区盐田区沙头角街沙头角社区盐田区海山街田东社区盐田区海山街鹏湾社区盐田区海山街梧桐社区南山区南头街莲城社区南山区南头街前海社区南山区南山街北头社区南山区南山街风华社区南山区南山街荔林社区南山区西丽街留仙社区南山区西丽街大磡社区南山区沙河街中新街社区南山区沙河街光华街社区南山区沙河街东方社区南山区蛇口街渔一社区南山区蛇口街海昌社区南山区蛇口街雷岭社区南山区招商街赤湾社区南山区招商街花果山社区南山区粤海街麻岭社区南山区粤海街滨海社区南山区桃源街龙光社区南山区桃源街龙联社区南山区桃源街珠光社区宝安区新安街龙井社区宝安区新安街宝民社区宝安区新安街新安湖社区宝安区新安街新乐社区宝安区新安街灵芝园社区宝安区新安街上川社区宝安区新安街洪浪社区宝安区新安街建安社区宝安区新安街兴东社区宝安区新安街大浪社区宝安区新安街文汇社区宝安区新安街布心社区宝安区新安街海富社区宝安区新安街海乐社区宝安区新安街海华社区宝安区新安街文雅社区宝安区新安街翻身社区宝安区新安街安乐社区宝安区新安街甲岸社区宝安区西乡街桃源社区宝安区福永街怀德社区宝安区沙井街蚝三社区宝安区石岩街水田社区龙岗区布吉街中海怡翠社区龙岗区布吉街凤凰社区龙岗区坂田街四季花城社区龙岗区坂田街坂田社区龙岗区南湾街南岭村社区龙岗区南湾街沙湾社区龙岗区横岗街西坑社区龙岗区横岗街华侨新村社区龙岗区横岗街荷坳社区龙岗区横岗街六约社区龙岗区横岗街银荷社区龙岗区龙城街紫薇社区龙岗区龙城街尚景社区龙岗区龙城街愉园社区龙岗区龙城街爱联社区龙岗区龙岗街新生社区龙岗区坪地街坪地社区龙岗区坪山街江岭社区龙岗区坑梓街秀新社区龙岗区葵涌街葵丰社区龙岗区大鹏街岭澳社区龙岗区南澳街南隆社区珠海市(16个)香洲区拱北街华平社区香洲区拱北街联安社区香洲区拱北街婆石社区香洲区拱北街港昌社区香洲区吉大街九洲社区香洲区吉大街海湾社区香洲区吉大街吉莲社区香洲区狮山街东风社区香洲区狮山街青春社区香洲区翠香街康宁社区香洲区香湾街香凤社区香洲区梅华街南虹社区香洲区梅华街富华社区香洲区前山街中山亭社区香洲区湾仔街湾仔社区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社区汕头市(58个)金平区东方街金苑社区金平区东方街龙华社区金平区金砂街金丰社区金平区东墩街桃园社区金平区石炮台街石炮台社区金平区石炮台街新湖社区金平区石炮台街长厦社区金平区金厦街月季园社区金平区金厦街百合园社区金平区岐山街寨头社区金平区岐山街马西社区金平区月浦街湖头社区金平区同益街盐埕社区金平区新福街福祥社区金平区永祥街永安社区金平区乌桥街享祠社区金平区大华街华坞社区金平区海安街海悦社区金平区光华街厦岭社区金平区鮀莲街新辽社区金平区鮀莲街玉井社区金平区鮀江街蓬洲社区金平区鮀江街桥头社区金平区鮀江街云露社区龙湖区金霞街碧霞社区龙湖区金霞街金海社区龙湖区金霞街金谷社区龙湖区金霞街金珠社区龙湖区珠池街天山社区龙湖区珠池街珠东社区龙湖区珠池街广兴社区龙湖区珠池街中泰社区龙湖区新津街绿茵社区龙湖区新津街紫茵社区龙湖区龙祥街新兴社区龙湖区鸥汀街铁洲社区澄海区凤翔街城东社区澄海区凤翔街城南社区澄海区凤翔街环东社区澄海区澄华街岭亭社区澄海区澄华街城西社区澄海区广益街城北社区濠江区礐石街澳头社区濠江区达濠街赤隆社区濠江区马滘街海星社区濠江区广澳街东湖社区濠江区滨海街林后社区濠江区玉新街燎原社区濠江区河浦街河南社区潮阳区文光街桃园社区潮阳区城南街新宫社区潮阳区棉北街东家宫社区潮阳区和平镇新和社区潮南区峡山街泗联社区潮南区两英镇河浦社区潮南区陇田镇溪西社区潮南区陈店镇溪口社区南澳县后宅镇城北社区佛山市(42个)禅城区祖庙街南浦社区禅城区祖庙街培德社区禅城区祖庙街白燕社区禅城区祖庙街东城社区禅城区祖庙街同安社区禅城区祖庙街同华社区禅城区祖庙街同福社区禅城区祖庙街唐园社区禅城区祖庙街旭日社区禅城区张槎街马岗社区禅城区石湾镇街惠景社区禅城区石湾镇街玫瑰社区禅城区石湾镇街季华社区禅城区石湾镇街环湖社区南海区狮山镇城北社区南海区大沥镇沥南社区南海区大沥镇沥苑社区南海区大沥镇洞庭社区南海区大沥镇六村社区南海区桂城街大德社区南海区桂城街叠二社区南海区罗村街罗湖社区南海区西樵镇中西社区顺德区容桂街振华社区顺德区容桂街幸福社区顺德区容桂街上佳市社区顺德区容桂街卫红社区顺德区容桂街海尾社区顺德区容桂街容里社区顺德区大良街中区社区顺德区大良街北区社区顺德区大良街新桂社区顺德区大良街府又社区顺德区大良街文秀社区顺德区大良街金榜社区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高明区荷城街三洲社区高明区荷城街中山社区高明区明城镇明城社区三水区西南街园林社区三水区西南街月桂社区三水区西南街云秀社区韶关市(24个)浈江区和平街壮志街社区浈江区太平街市政府社区浈江区南门街解放路社区浈江区东河街启明北社区浈江区车站街南韶村社区武江区新华街惠民西社区武江区新华街武江南社区武江区惠民街新华北社区武江区惠民街群康社区武江区惠民街沙湖社区曲江区马坝镇府前社区曲江区马坝镇安山社区乐昌市乐城街红岭社区乐昌市乐城街花明社区南雄市雄州街八一社区南雄市雄州街新城西社区仁化县丹霞街水南社区仁化县丹霞街老城社区始兴县太平镇城中社区翁源县龙仙镇城西社区翁源县江尾镇江尾社区新丰县丰城街东区社区新丰县马头镇马头社区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源峰社区河源市(16个)源城区上城街新兴社区源城区新江街卫星社区源城区东埔街长安街社区源城区东埔街丰源社区源城区东埔街建设大道社区源城区源西街新港路南社区东源县新港镇碉楼社区和平县阳明镇南堤社区龙川县老隆镇市北社区龙川县老隆镇市南社区龙川县老隆镇华新社区龙川县老隆镇居民新村社区紫金县紫城镇城东社区紫金县紫城镇城南社区紫金县蓝塘镇蓝塘社区连平县元善镇南湖社区梅州市(21个)梅江区江南街梅龙社区梅江区江南街梅南社区梅江区金山街虹桥社区梅江区西郊街程江社区兴宁市兴田街大新社区兴宁市兴田街东街社区兴宁市兴田街金源社区兴宁市宁新街宁新社区梅县新城街程江社区梅县南口镇南口社区梅县松口镇松口社区梅县丙村镇丙村社区平远县大柘镇城西城南社区蕉岭县新铺镇新铺社区大埔县湖寮镇福坪社区大埔县湖寮镇城北社区丰顺县汤坑镇红卫社区丰顺县汤坑镇五一社区五华县岐岭镇双头社区五华县河东镇河东社区五华县华城镇东区社区惠州市(25个)惠城区桥东街东湖社区惠城区桥东街新建社区惠城区桥东街长湖苑社区惠城区桥西街麦地社区惠城区江北街水北社区惠城区龙丰街黄塘社区惠城区惠环街金锋社区惠城区惠环街中星社区惠城区潼桥镇菠萝山社区惠阳区淡水街红星社区惠阳区淡水街万顺社区惠阳区淡水街司前社区惠阳区淡水街坝尾社区惠东县平山街园岭社区惠东县平山街城南社区惠东县平山街莲花社区博罗县罗阳镇九村社区博罗县罗阳镇西区社区博罗县罗阳镇观园社区博罗县湖镇镇湖镇社区博罗县园洲镇园洲社区龙门县平陵镇平陵社区龙门县永汉镇城东社区大亚湾澳头街桥东社区大亚湾澳头街桥西社区汕尾市(14个)城区凤山街奎山社区城区凤山街盐町头社区城区凤山街文亭社区城区凤山街香洲社区城区香洲街新兴社区城区香洲街城南社区城区香洲街城西社区城区新港街海滨社区城区新港街立新社区陆丰市甲子镇元高社区陆丰市东海镇红卫社区陆河县河田镇新城社区海丰县海城镇龙津社区海丰县海城镇新园社区东莞市(31个)莞城街北隅社区莞城街东正社区莞城街市桥社区东城街立新社区东城街樟村社区东城街东泰社区东城街花园新村社区万江街拔蛟窝社区万江街牌楼基社区万江街坝头社区万江街小享社区南城街蛤地社区南城街篁村社区南城街新基社区石龙镇中山东社区虎门镇大宁社区虎门镇龙眼社区虎门镇路东社区虎门镇镇口社区麻涌镇麻二社区长安镇咸西社区长安镇乌沙社区长安镇上沙社区大岭山农场社区大朗镇长塘社区大朗镇求富路社区大朗镇圣堂社区樟木头镇樟罗社区塘厦镇林村社区塘厦镇蛟乙塘社区桥头镇大洲社区中山市(17个)石岐街东明社区石岐街太平社区石岐街悦来南社区石岐街湖滨社区石岐街大信社区东区街花苑社区东区街竹苑社区东区街起湾社区西区街长洲社区西区街后山社区南区街竹秀园社区小榄镇永宁社区小榄镇新市社区小榄镇东区社区黄圃镇文明社区三乡镇圩仔社区古镇镇古镇社区江门市(43个)蓬江区荷塘镇荷塘社区蓬江区杜阮镇新河社区蓬江区仓后街农林社区蓬江区仓后街范罗岗社区蓬江区仓后街东成社区蓬江区仓后街蓬莱社区蓬江区仓后街象山社区蓬江区仓后街胜利社区蓬江区仓后街东仓社区蓬江区仓后街丰乐社区蓬江区仓后街雅怡社区蓬江区仓后街常安社区蓬江区北街街丽苑社区蓬江区北街街良西二社区蓬江区北街街良南一社区蓬江区北街街良南二社区。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命名表彰示范司法所的决定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命名表彰示范司法所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7.01.19•【字号】浙司[2007]24号•【施行日期】2007.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命名表彰示范司法所的决定(浙司〔2007〕24号)各市、县(市、区)司法局: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和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4〕27号)、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规范化的意见》(浙司〔2004〕272号)要求,狠抓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厅决定,命名杭州市上城区清波街道司法所等212个司法所为示范司法所(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命名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不断保持先进性。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要积极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动我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省级示范司法所名单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九日附件省级示范司法所名单杭州市(35个):上城区清波街道司法所、上城区紫阳街道司法所、下城区文晖街道司法所、下城区潮鸣街道司法所、下城区朝晖街道司法所、江干区四季青街道司法所、江干区凯旋街道司法所、江干区九堡镇司法所、江干区下沙街道司法所、拱墅区上塘街道司法所、拱墅区大关街道司法所、拱墅区祥符镇司法所、西湖区留下镇司法所、西湖区三墩镇司法所、西湖区转塘镇司法所、萧山区义桥镇司法所、萧山区坎山镇司法所、萧山区瓜沥镇司法所、萧山区党湾镇司法所、滨江区浦沿街道司法所、余杭区星桥街道司法所、余杭区良渚镇司法所、余杭区瓶窑镇司法所、余杭区仓前镇司法所、富阳市司法局新登司法所、富阳市富春街道司法所、桐庐县横村镇司法所、桐庐县分水镇司法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司法所、临安市清凉峰镇司法所、临安市高虹镇司法所、建德市更楼街道司法所、建德市大慈岩镇司法所、淳安县威坪镇司法所、淳安县姜家镇司法所。
平安创建活动方案
平安创建活动方案活动名称:平安创建活动方案目标:- 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培养市民自我保护的能力;- 加强与社区居民的互动交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公安执法能力,增强社会安全防控能力。
时间:五天,连续进行。
活动流程:第一天:活动开幕式暨主题宣传时间:上午9:00-11:00活动内容:- 主持人介绍活动目的、意义和流程;- 邀请公安相关领导发表开幕致辞,强调公共安全的重要性;- 通过宣传片、海报、展板等宣传材料,展示平安创建成果和意义;- 举办现场互动游戏,增加参与者的兴趣和参与度。
第二天:公共安全常识教育时间:上午9:00-11:00活动内容:- 邀请公安局民警或相关专家讲解公共安全常识,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诈骗等;- 通过实例分析,引导参与者识别潜在的风险和危险;- 开展小组讨论和互动问答,加深参与者对公共安全的认识。
第三天:社区安全宣传活动时间:上午9:00-11:00活动内容:- 组织参与者到社区进行宣传活动,派发宣传材料;- 邀请民警进行安全演示,包括防火逃生、防盗防抢等;- 进行互动游戏和竞赛,加深参与者对社区安全的重视;- 开展微型展览,展示社区平安创建成果和模范居民事迹。
第四天:实地参观公安机关时间:上午9:00-11:00活动内容:- 邀请参与者参观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公安执法流程和设备;- 组织民警进行公安执法示范,包括警车、警犬、警械等展示;- 进行互动问答和体验活动,增加参与者对公安工作的了解;- 鼓励参与者与民警交流互动,促进双方的沟通与合作。
第五天:活动总结及反馈时间:上午9:00-11:00活动内容:- 主持人回顾本次活动,总结成果和反馈意见;- 邀请参与者发表感言,分享活动心得和体验;- 颁发平安创建活动的证书和奖品,表彰优秀参与者;- 展示平安创建活动的成果和影响,并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方案。
活动的组织实施:- 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邀请公安局、社区、学校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参与活动;- 寻求赞助和支持,包括宣传材料、场地、奖品等;- 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公安系统平安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公安系统平安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17•【字号】通政发[2007]94号•【施行日期】2007.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通市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公安系统平安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通政发〔2007〕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3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主动将公安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平安创建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积极做好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为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不畏艰险、舍生忘死、顽强拼搏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市公安民警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市政府决定:授予南通市公安局、如皋市公安局、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平安创建先进集体”称号并记集体二等功;授予任善智等10名公安民警“南通市十佳公安民警”荣誉称号并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授予杨林根等30名公安民警“岗位标兵能手”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再立新功。
全市广大公安民警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弘扬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与时俱进,奋力拼搏,扎实工作,为平安南通建设争作贡献。
附件:南通市公安系统平安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附件:南通市公安系统平安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平安创建先进集体南通市公安局如皋市公安局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二、南通市十佳公安民警任善智海安县公安局局长助理佘德华如皋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兼如城中心派出所所长纪光荣如东县公安局九总派出所所长徐国林通州市公安局新联派出所副所长倪平海门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蔡红辉启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汇龙刑警中队长朱永志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特警队崇川分队队长郭继峰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警务督察队副队长沈军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新开派出所副所长贾东涛南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三、岗位标兵能手杨林根海安县公安局政治处宣教科科长高广喜海安县公安局城南中心派出所副所长杨宝虎海安县公安局开发区中心派出所所长孙小建如皋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孙锋如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戴红梅如皋市公安局锦绣派出所民警宗文渊如皋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东陈中队指导员徐元国如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七中队中队长陈卫兵如东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掘港中队民警殷国锋如东县公安局袁庄派出所副所长王东通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毛圣华通州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张学锦通州市公安局二甲派出所所长陈立新通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季涛洪海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信息科副科长黄震东海门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三和查报站站长季耀忠海门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赵晟琰启东市公安局技防大队副大队长顾伟杰启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朱忠兵启东市公安局汇龙镇派出所副所长李小波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和平桥派出所民警张斌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徐家韶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秦剑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刑警大队六中队队长郭锦华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天生港派出所民警汪梅莲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中兴派出所民警张志锋南通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内河派出所所长钱晓林南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二分队分队长王澄南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七大队民警镇雷南通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业务指导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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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命名表彰的决定
各村,镇直各单位:
2011年,全镇各地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抓发展是政绩,抓维护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也是政绩的理念,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大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着力调处矛盾纠纷,强化治安管理和防范,加强综治工作机制建设,有效维护了辖镇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平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
经镇委、镇政府组织检查验收和综合评定,决定命名财政所等5个单位为“平安单位”、告成镇中心初中等5所学校为“平安学校”、告成镇卫医院为“平安医院",水峪村等14个村为“平安村”。
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平安单位巩固创建成果,保持先进荣誉,再创工作佳绩。
辖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关于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推广“平安单位"创建先进经验,落实综治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促进辖镇和单位乃
至全镇社会大局的稳定,确保今年“平安登封"建设顺利通过省委、省政府的达标验收。
附件一:告成镇“平安单位”名单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
告成镇“平安单位”名单
告成镇“平安单位”名单(5个)
镇财政所、派出所、安监所、地税所、观星台
告成镇“平安学校"名单(5个)
告成镇中心初中、告成镇中心小学、水峪小学、冶上小学、界头小学
告成镇镇“平安医院”名单(1个)
告成镇卫生院
告成镇“平安村"名单(14个)
告成村、水峪村、冶上村、蒋庄村、关上村、界头村、双庙村、曲河村、王村村、杨沟村、贾沟村、范店村、森子沟村、北沟村
告成镇“平安企业"名单(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