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煤矿公告及生产要素核查内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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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煤矿公告及生产要素核查内容清单
1、煤矿生产能力及生产要素公告的文件及公告和生产要素管理档案(原件);
2、矿井开采初步设计、现采采区设计、2020年度采掘计划及批文;
3、劳动用工备案表、特种作业人员花名表(同时提供证件)。
4、矿井相关证照原件或复印件(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5、《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及批文、《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及批文、三区划分报告及批文、《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批文、《带压开采报告》及批文(有带压开采的矿井提供)、现采煤层自燃倾向性和爆炸性鉴定报告以及专家评审意见书、现采煤层自然发火期鉴定报告;
6、资质部门井口坐标测绘成果(同时提供资质证复印件);
7、相关大型设备检验检测报告(露天煤矿同时提供设备明细管理台账)矿井年度联合排水试验报告;
8、在主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生产要素公示牌(资料审查的提供照片打印件)(规格840mm×594mm);
9、煤矿按照登记公告生产能力及相关规定组织生产承诺书;
10、“煤炭监管信息平台”中“生产能力公告和生产要素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生产统计上报情况;
11、超能力生产核查,需提供2020年1-6月份:产量报表(上报主管部门的)、财务报表(上报税务部门的)、产量监控报表(现场核查的同时检查系统运行情况),调度报表;
12、2020年度矿井与供电部门签订的供电协议(合同);
13、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
14、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及近段矿井测风报表;
15、矿井单班入井人数核查,需提供近2个月份(6、7月)入井记录,提供井下作业限员制度,灾害严重矿井(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制定的减人计划。到现场核查的查看人员定位系统。(资料审查的提供6、7月份单班入井人数情况照片打印件);
16、图纸:井工煤矿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充水系统图。露天煤矿提供采剥、排土工程平面图、运输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