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许可或转让取得知识产权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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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知识产权管理规定

1.0总则1.1为了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科技创新,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无形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公司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所称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着作权(版权)、域名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其它与智力成果相关的权利.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公司所属各中心/部门、各分支机构(市场管理部、生产厂、配货站、美容院)全体员工.1.4公司知识产权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4.1促进知识产权保值、增值的原则;1.4.2鼓励创新与规范使用相结合的原则;1.4.3保密原则.1.5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战略规划,对知识产权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法律事务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日常事务,并指定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1.6各中心/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使用管理负全面责任.法律事务部有权经常了解、检查各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使用情况,指导督促各部门正确履行职责.1.7为执行本公司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或取得的智力成果是职务成果,其知识产权一律归属公司所有.1.8公司员工在任职期间完成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智力成果,员工主张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法律事务部书面声明.报经总经理办公会书面核准,认为确属非职务成果的,由员工个人享有知识产权.如员工转让或许可使用该职务成果的,本公司享有优先权.员工没有声明的,推定其为职务成果,公司可以使用或者向第三方转让该项成果,即使日后证明为非职务成果,员工亦不得要求公司承担任何责任.1.9公司制定奖励制度,对有利于公司发展的知识产权发明人、设计人、创作人进行奖励,鼓励科技进步.完成智力成果的员工(以下称“智力成果完成人”)拥有在相关智力成果文件上署名、取得荣誉证明和获得奖励的权利.1.10公司实行职务智力成果申报制度.职务智力成果完成人或其所属部门负责人在智力成果完成之初,应及时填报职务智力成果申报表(见SZ100702),向公司申报智力成果.公司将依据智力成果情况采取保护措施,并奖励智力成果完成人.1.11公司所有的知识产权,非经本公司书面授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实施,亦不得利用先知情况,进行或帮助他人进行恶意抢注或实施其他侵害行为.1.12公司以各种形式参加的横向联营组织、受委托的加工承揽单位,如确有需要使用本公司所有的知识产权,须经法律事务部审核,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使用的,由法律事务部依法向国家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依法无须办理登记手续的,由法律事务部在相关的合同、授权委托书中列名批准使用的范围、方式和时限.1.13公司有权依法转让自有知识产权或受让他人知识产权.由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决定,法律事务部具体执行.1.14公司在必要时对自有知识产权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评估的范围、时间、方式及结果的使用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1.15本制度中列为保密范围的知识产权内容,全体员工必须严守保密义务.本公司坚决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2.0商标2.1一般规定2.1.1公司商标(包括未注册的和已注册商标),只限用于本公司使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2.1.2公司商标在以下情况使用:2.1.2.1公司门牌、办公场所、会议场所;2.1.2.2公司内一切报表、刊物、教材、票证;2.1.2.3公司专用信笺、信封、名片、办公文具、旗帜、徽章、服装;2.1.2.4公司产品(包括赠品)包装物、容器、标签、封签、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2.1.2.5宣传公司或公司产品(包括赠品)的报刊、影视、印刷品、灯箱、条幅、电子视屏、互联网、产品专促柜陈列物、立体宣传品等各种广告;2.1.2.6公司网站、网站页面、程序图标及其他计算机程序界面;2.1.2.7其他需使用商标的物品及场合.2.1.3只有商标注册证上核定使用的商品,才允许使用“”、“注册商标”等注册标记.2.1.4使用注册商标的部门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注册商标的标准图形来使用,可以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但严禁变更字体或单向拉展、卷缩、扭转等使商标变形的行为.2.1.5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超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未经审批启用新商标或重新启用旧注册商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开除处分.2.2商标注册申请2.2.1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决定创立新商标.2.2.2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策划部门具体负责新商标创意设计.每次创意至少应提供5个方案,每个方案至少应有3个设计样稿.2.2.3设计样稿初步形成时,由法律事务部进行注册前查询;法律事务部根据查询结果、商标自身及外在的整体情况提出意见,上报总经理办公会最终确定.2.2.4决定申请注册的新商标,由法律事务部负责办理注册手续.2.2.5商标注册至少需要18个月.新商标在正式获得注册之前,除因办理注册手续所需,任何部门、任何员工均不得对外使用新商标图样,更不得进行广告宣传.2.3注册商标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2.3.1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时,法律事务部负责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商标有效期满报告.总经理办公会对是否续展作出决定,由法律事务部遵照执行.2.3.2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公司自有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的,法律事务部负责办理许可合同的报审备案,监督商标使用的规范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监督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2.3.3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公司自有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或受让他人所有商标的,由法律事务部会同受让方或转让方签订转让协议,报送国家商标局核准.2.4商标的使用2.4.1需要使用公司商标的,分别由以下部门负责统一订制或安排,各部门不得自行其事:2.4.1.1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列物品、场所;2.4.1.2策划部门负责、所列物品、场所;2.4.1.3资讯管理部门负责所列物品、场所;2.4.1.4其他情况由拟使用部门负责报批、订制或安排.2.4.2以下情况相关部门应通过文案审查或填报商标使用申请单(见SZ10070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公司商标:2.4.2.1新产品立项;2.4.2.2启用从未使用过的新商标;2.4.2.3重新启用旧商标;2.4.2.4第所述情形.2.4.3印制带有商标的印刷品广告、包装物、容器、标签、封签、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商标标识,由计划部门按照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安排统一定点印制.2.4.4公司负责印制商标的部门(以下简称承办部门)必须严格审查承印单位的资格,承印单位必须具有指定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其营业执照中必须载明“印制商标”经营项目.2.4.5承办部门必须以公司名义与承印单位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合同除应就保密义务、印制标识建档、废次商标标识销毁等重要事项进行严格约定外,还应该具有允许我公司对承印单位进行必要监督的条款.2.4.6承办部门在印制商标时,必须严格核实商标样本与原设计或注册式样是否准确无误,如发现与原样稍有不符,一律不印、不收、不用.2.4.7质检部门有责任对产品使用的商标进行检查.商标印制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应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2.4.8生产部门、销售部门领用带商标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必须做到“三不”、“三检”.即不遗失、不乱画乱贴、不毁损污渍;注意检查商标是否与原样一样,检查商标是否完整,检查商标是否美观、清洁.2.4.9保管部门,尤其是各生产厂必须制订严格的商标物品管理制度,对带有商标的物品的出入库、保管、领用、销毁等进行详细的规定.2.4.10带商标物品入库后,因各种原因致使新产品包装的注册商标标识改变(如褪色、变色、脱落、污损或其他不正常现象),保管部门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2.4.11对于拟报废或变卖的带商标物品,保管部门应提交资产报废申请,经审批后,或者进行粉碎、焚烧销毁,或者于撕毁商标标识后变卖、丢弃.严禁未经任何处理丢弃或变卖带商标的物品.2.5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2.5.1保护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公司商标信誉,是每一位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对有损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人有权制止和揭发.2.5.2法律事务部是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工作:2.5.2.1检查、规范公司内部商标使用行为;2.5.2.2审查公司与商标有关的合同;2.5.2.3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政府部门打击制假售假行为;2.5.2.4建立完整的公司商标档案,收集与公司商标有关的资料和信息,防止公司商标受到非法侵害.2.5.3公司员工发现公司内外商标争议迹象的,均应及时报告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在查清基本事实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意见,报告总经理办公室.2.5.4公司商标争议事务,由法律事务部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处理.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商标争议案件,由法律事务部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统一布署实施.3.0专利3.1一般规定3.1.1本制度所称专利包括:3.1.1.1产品配方发明专利;3.1.1.2产品制备方法发明专利;3.1.1.3机械制造发明专利;3.1.1.4机械制造实用新型;3.1.1.5产品包装容器实用新型;3.1.1.6产品展示模具实用新型;3.1.1.7化妆器具实用新型;3.1.1.8产品外观设计专利;3.1.1.9依法符合条件的其他专利.3.2专利的申报3.2.1公司对预计大批量上市的新产品外包装,一律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对于经新产品立项确定由公司自行开模的新瓶体,策划部门应在外观设计方案经技术管理部门确认后,向采购部门下达采购计划之前,申报智力成果申报表,由法律事务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对于非前款所述自行开模的新产品外包装,策划部门应在外观设计正式打样完成之日起3日内,申报智力成果申报表,由法律事务部办理专利申请手续.申请时,设计人应提交设计效果图或外观样件2份.3.2.2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部门,应在专利研发完成初期,敦促发明人申报职务智力成果申报表,并同时制作技术交底书,及时向法律事务部提出专利申请提案,简单报告专利基本情况.3.2.3以下情况,业务部门应要求法律事务部进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查新,策划部门、技术管理部门也可以自行进行专利查新:3.2.3.1专门立项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在新产品立项决定前;3.2.3.2非专门立项的其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在提出专利申请提案后3日内. 3.2.4查新后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由法律事务部会同专利申请部门、发明人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3.2.5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由法律事务部负责办理相关申报手续.3.2.6为了保证在先申请的权利,专利查新、作出初审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机关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应尽快完成,至迟不得超过申请提案提出之日起60日.3.2.7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被正式授予前,专利申请状况、专利申请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材料、实物均属公司秘密,研发人员(包括发明人、设计人本人)、生产人员、法务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委托他人研发、设计、加工、检测、试验、试制、试产、评估、代理专利申请的,应就保密事宜签订专门条款.3.2.8专利权取得后,专利申请文件、专利证书统一交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3.3专利权的管理和保护3.3.1除有特别规定或特殊约定外,公司自行实施的专利产品或者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应当标明专利权人名称、专利标记和专利号.3.3.2法律事务部负责专利权的日常管理:3.3.2.1定期交纳年费;3.3.2.2专利申请的申报;3.3.2.3规范专利实施活动;3.3.2.4打击侵犯公司专利权的行为;3.3.2.5处理专利纠纷.3.3.3公司员工因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离退休等原因离开公司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在公司内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仍属公司职务发明创造.如申请专利权,本公司为当然专利申请权人,取得专利权.发明人、设计人负有本制度规定的保密责任,本人实施专利时亦不得超越法律授予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的权利,侵害公司利益.4.0着作权(版权)4.1本制度所称的作品,是指由公司或公司所属部门主持,公司员工自行创作或委托他人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4.1.1文字作品,如特定广告宣传语;4.1.2口述作品,如公开演讲;4.1.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如厂歌;4.1.4美术、建筑作品;4.1.5摄影作品;4.1.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4.1.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如展示图、展示模型;4.1.8计算机软件;4.1.9数据库等数据汇编作品;4.1.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4.2本制度不适用以下几种情形:4.2.1非公司意志的员工个人作品;4.2.2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行政决定;4.2.3法律、法规规定没有着作权的其他作品.4.3第所列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公开使用,本公司均享有着作权.实际撰写人、演讲人、创作人、表演人、绘制人、编写人具有作者身份权,在不损害本公司权益的基础上,与本公司共同享有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4.4公司业务部门需在广告等商业途径中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事先征询法律事务部的意见,就作品的用途、使用方式、版权费的支付等问题与着作权人进行明确约定.4.5重大的或经公司决定用以商业用途的计算机软件作品,由公司资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批后,由法律事务部依法向国家信息产业管理部门办理版权登记手续.5.0域名5.1本制度所称域名,是指互联网络上各种访问技术所支持的IP地址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域名、通用网址、网络实名等.5.2资讯管理部门为公司域名及相关网站内容的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负责:5.1.1利用网络为公司、为客户提供良好服务;5.1.2保障信息安全;5.1.3其他与域名有关的业务.5.3法律事务部配合资讯管理部门,负责以下事务:5.2.1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注册、变更、撤销域名的建议;5.2.2据公司指示,进行域名注册、变更、注销;5.2.3按时交纳域名使用年费;5.2.4协调和解决因域名发生的争议.6.0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6.1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内容6.1.1本制度所称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是指由公司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或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且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6.1.2本制度所称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制作工艺、工艺流程、设计图纸(含草图)、研究开发结果和记录、试验结果和记录、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产品配方、样品、数据以及相关专利、技术文档和函件等.6.1.3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决窍、行销计划、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定价政策、财务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6.2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及分工6.2.1总经理办公室和法律事务部是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6.2.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保密文件管理:6.2.2.1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界定保密文件、文档、物品的秘级,规定查阅调用权限;6.2.2.2制作保密会议记录;6.2.2.3进行保密文件、物品的收发、转递、传真、复印、归档、存放以及销毁;6.2.2.4监督公司各部门保密文件、物品的管理工作.6.2.3各部门属于保密的文档(不包括计算机数据库),一般不得经互联网传递;必须传递的,须按照保密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审批,由总经理办公室会同资讯管理部门统一传递.6.2.4计算机上的数据信息、数据库、各类文档,由资讯管理部门根据总经理办公室界定的秘级、查阅权限进行管理,对信息的安全性承担责任.6.2.5法律事务部负责除文件管理外的下列保密措施的实施:6.2.5.1制定相关保密制度;6.2.5.2采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产权登记等多种方法保护知识产权;6.2.5.3直接接受公司领导委派,具体执行和办理有关保密事务;6.2.5.4配合指导和监督各部门保密工作的开展;6.2.5.5查处泄密案件.6.3保密区域的管理6.3.1本制度所称保密区域指董事长办公室、公司档案室、未予公开的新品展示柜(区)、研发室、试验室、关键工艺流程区、数据程控交换机室、中央数据服务器,以及其他应列为保密范围的区域.6.3.2各保密区域均由所属部门指定专人管理,履行以下管理职责:6.3.2.1掌管钥匙、数据密码等出入凭证;6.3.2.2对日常出入人员进行登记;6.3.2.3定期清点保密物件、材料;6.3.2.4保障区域内机械、数据正常运行;6.3.2.5其他日常管理.6.3.3保密区域管理员必须由聘期满一年以上、品格优秀的相关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兼任.6.3.4除经总经理办公室特别批准外,保密区域只准本公司指定岗位正式员工进入.6.3.5保密区域内未经批准严禁拍照、录像.6.3.6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在保密区域内抄录、复制数据或文件或设置接口外传数据.6.4员工保密义务6.4.1凡有可能接触公司秘密的公司员工,均应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签订保密合同. 6.4.2公司员工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本制度及其他相关的保密制度、规章,履行与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公司的保密制度、规章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员工应本着维护企业权益的负责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6.4.3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任何员工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人(包括按照公司保密制度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员工),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6.4.4在公司任职期间,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员工不得在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内兼职.6.4.5员工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本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价值.6.4.6员工离职时,或者于其所属部门提出请求时,应当返还载有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擅自保留或交给他人.若上述记录有公司秘密信息的载体是员工自备的,在员工返还这些载体时,公司应给予员工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6.4.7保密材料的交接由员工所属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接交人和监交人,如因交接不彻底造成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泄密人、监交人与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4.8员工在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两年内仍应当保守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承担与在职期间同样的保密责任.6.4.9特殊岗位的员工在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两年内,不得在公司指定的生产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团体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6.4.10特殊岗位的员工在与终止劳动关系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含规定义务)的,每满一年,公司按员工离职前年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发给离职员工保密补偿费.共发放两年.6.4.11员工在聘用期间违反保密制度的,公司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员工离开公司后违反保密义务的,公司停发并有权要求员工三倍退回已取得的保密补偿费;员工泄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还有权依法追究泄密人民事直至刑事责任.7.0附则7.1本制度由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7.2本制度自二00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生物科技类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

生物科技类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

生物科技类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生物科技类企业是指在生物技术领域进行研发、制造和销售生物产品和服务的企业。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生物科技行业迅速发展,为社会带来了众多的创新和发展机会。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知识产权、监管合规、专利申请等方面。

在生物科技领域,企业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问题:知识产权问题:生物科技企业通常会进行各种研发活动,包括发现新的治疗方法、开发新的药物或制造新的生物产品。

这些创新成果可能会涉及到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

因此,企业需要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应对侵权行为。

监管合规问题:生物科技企业在研发和销售产品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药品监管法、生物安全法等。

企业需要建立合规体系,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以免因违反法规而面临法律风险。

专利申请问题:生物科技企业通常会进行创新研发,并希望获得专利保护。

但专利申请程序复杂,需要对技术和法律有深入的了解。

企业需要制定合适的专利申请策略,确保申请的专利得到有效保护。

合同纠纷问题:生物科技企业在与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时,会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如果合同的条款不明确或履行中发生问题,可能会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企业需要谨慎起草合同,并妥善解决合同争议。

总之,生物科技类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多种法律问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监管合规、专利申请和合同纠纷等方面。

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并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企业需要重视法律合规,建立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知识产权保护生物科技类企业通常依赖于创新的科学和技术,因此保护知识产权对企业至关重要。

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介绍如何保护生物科技类企业的专利权、商标权和商业机密,并提供相关的案例和建议。

专利权保护专利权是生物科技类企业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

通过申请专利,企业可以保护其在生物科技领域的创新发明。

专利权的保护可以限制他人使用、制造、销售或引入企业的发明。

为了保护专利权,生物科技企业应该积极申请专利,并确保其发明满足专利法的可获得性要求。

谈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一些认识

谈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一些认识
密 集 型 的粗 放 式 发展 , 表 明 了 资源 的 消耗 , 充 其 量 也 只 是 投 资 的拉 动 , 而 创 新 型经 济 、 知 识 型经 济 却 没 有相 应 跟 上 。 自主 知 识 产 权 的 滞 后 使 得 在 今 天 仍 未摆脱 加工式 、 贴牌 生产的运行 模式 , 因此 , 城 市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相 应 减 弱 。究 其 原 因 , 主要 是对 知 识产 权 的认 识 不到 位 , 缘于地域文化特征 , 传 统
明— — 郑 成 思 。 党的十六大提出: “ 在 关 键 领 域 和 若 干 科 技 发 展 前 沿 掌 握 核 心 技术 和 拥 有 一批 自主 知 识 产 权 ” 、 “ 完 善保 护 制 度 ” 。 这 是 党 中 央 面 对 国 际 经 济 …体化 的 大趋 势 作 出 的 重 大 战 略 部署 , 落 实科学发展观 , 加快 发展、 率
取由单一保护模式 向版 权、 商标权 、 外观设计 专利权相结合 的综合立体保 护模式 发展, 有效 防止各类 ‘ 搭便车 ” 、 “ 仿名牌 ’ ’ j 亍 为。 二是企业在选择企业 名称等商业标 识时应注 意事先检索 ,避免 与他人 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 、 字 号雷同, 发 生‘ ‘ 撞 车” 。 在与他人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 如现 有 条 件 不 允许 立 即改变商业标识的 , 应 注意规 范使用 , 尤其是注 意不能突 出使 用他人在先 的商业 标识, 并应尽量 附加 区别性标志 , 既避 免公众产生混淆误认 , 同时也 尽量减 轻可能承担 的法律责任 三是纠正将 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绝对化 的 认识。对 于他人 已经在先使用 的企业字号 与注册 商标相同或近似的 , 如果 在先使用人不存在任 何攀附故意 , 且也未造成市场 混淆 的, 一 般不应对注 册商标 专用权给 予绝对化 的保护 , 即不会 直接判 令在先使用人停止对其企 业字号 的使用 。企业在 生产经营 中, 也应 当避 免将他 人知名商业标识抢注 为 自己商标 , 以免 引发纠纷 。 企业 应当进一步提 高知识产权 的管理水平 , 完 善 内部制度 , 将知识产 权 管理贯穿于研发 、 生产 、 经营 的各 个层面 , 建立适 应 自身需要 、 相对完善 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产品研发阶段的知识产权管理。在产 品研 发立项前, 要通过对专 利文献进 行充 分检索 , 一 方面可 以避免研 制生产与 专利相同的产品 , 避免 资源浪 费和侵 权纠纷 ; 另 一方面可 以充 分利用专利 文献中的技术信息 , 通 过检索获得 大量无效专利 的信息 , 包括 没有被批准 的专利 申请或虽 已批准但 因没有及 时交足年 费而提 前终止的专利、 过期专 利、 被宣 告无效 的专利等 , 进而进行合法利用 。 二是要加强知识产权权利来 源 审查 。企业在 与他人合作开展技术研发过程 中, 要对 知识产权的权属及 各 方的权利、 义务作 出明确无误 的约定。通过转 让、 许可等取 得知识产权 时, 要注意审 查转让人 、 许可使用人 的权属证 明文件 , 以防转让人或许可使 用人并不 是真正 的权利人 , 或者权利 已经过期 。 网吧、 网站等 网络服 务企业 在播放影视作 品时要注 意防止播放侵权 、 盗版 的影视 作品。在购买 院线产

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法

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法

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法为了规范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的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XXX制定了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案。

该预警机制的任务是通过充分依靠和运用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成为促进公司创新和保护机制,鼓励和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公司的知识产权状况指标及管理水平是考核经营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设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并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应得到明确,提供工作条件,保障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权利,支持他们参加知识产权及其相关业务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知识产权预警制度的工作任务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公司中的知识产权预警制度建立;预防涉及知识产权的突发性事件;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公司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息;根据公司存在的问题,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和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引导各部门在涉及重大利益的决策前,及时收集、研究与产业发展有关的信息,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企业的利益;重点产品研发前,要对该产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专利信息检索查新,分析研究,充分运用预警机制,规避风险,规避重复研究,资源浪费和侵犯他人专利权;加强公司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举办相关培训、提供防侵权检索和法律状态检索等形式,及时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应依法维护其知识产权权益,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由知识产权办公室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建立预警信息报送反馈制度,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收集、编辑和上报知识产权相关信息给公司主要领导。

第九条每季度末应将本公司内有关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公司主要领导。

第十条报送信息内容主要是本公司开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报送信息范围主要是本行业在创造、保护、管理、实施、转让、许可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新动态、工作经验、遇到的问题,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纠纷、诉讼案件。

公司知识产权收购与转让管理制度

公司知识产权收购与转让管理制度

公司知识产权收购与转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知识产权的收购与转让行为,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利益,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订立本《公司知识产权收购与转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相关知识产权的收购与转让活动。

三、知识产权收购程序1.拟收购知识产权的部门应编制《知识产权收购申请书》,明确收购的目的、范围、估计收益等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批。

2.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与相关方进行谈判并达成收购协议。

3.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收购目标进行尽职调查,包含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合法性、风险评估等方面,确保收购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4.收购协议达成后,应由法务部门起草《知识产权收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责任、保密等事项,并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

5.知识产权收购合同签订后,由公司管理层授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完成相应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更改登记、付款等。

四、知识产权转让程序1.拟转让知识产权的部门应编制《知识产权转让申请书》,明确转让的原因、范围、估计收益等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批。

2.公司管理层审批通过后,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与相关方进行谈判并达成转让协议。

3.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转让目标进行尽职调查,包含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合法性、风险评估等方面,确保转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4.转让协议达成后,应由法务部门起草《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责任、保密等事项,并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

5.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由公司管理层授权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完成相应手续,包含但不限于更改登记、收款等。

五、知识产权收购与转让的条件与限制1.知识产权收购与转让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获得相关权力机关的批准。

2.知识产权收购与转让应经过公司管理层的审批,并在相关文件上获得公司管理层的签字确认。

3.知识产权收购与转让的交易应保证公平、公正、合法,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保护本公司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调整员工在研究、开发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和其他智力劳动成果同本公司发生的权益关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1.专利权:基于本公司对生产工艺、设备、工具、产品等作出的发明创造取得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权;2.商标权:基于本公司拥有的注册和尚未注册的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享有的权利;3.商业秘密权:基于本公司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制备方法、分析方法、关键工艺技术参数、技术诀窍、操作规程、引进消化的各种资料、图片、以及财务信息、供销网络、客户名单、重大合同等享有的权利;4.著作权:基于本公司业务过程中形成的技术报告、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年鉴、宣传册、宣传片等作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在执行本公司的任务、主要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利用本公司的名义以及享受本公司的待遇等情况下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本《制度》所称的本公司的智力劳动成果。

“执行本公司的任务”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即在执行科研计划(含补充计划和临时计划)课题和合同计划课题,完成计划创作任务和设计任务,实施技术改造工程或履行其他所在岗位职责的等过程中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职工作之外,完成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务过程中所取得的智力劳动成果。

(3)退休、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公司一年内完成的与原在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智力劳动成果。

“利用本公司的名义”是指在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公司名称。

“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本公司的资金、原材料、机器设备、试验研究设备、各种未公开的技术资料、图纸及其说明、声像材料等。

知识产权转让规定

知识产权转让规定

知识产权转让规定一、引言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创新、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转让成为一种常见的行为,本文旨在探讨知识产权转让的规定及相关问题。

二、知识产权转让的定义与范围知识产权转让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享有的知识产权财产权转让给他人。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转让范围主要涉及这些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或处分权。

三、知识产权转让的合同要素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是知识产权转让的法定形式,具有以下要素:1. 合同主体: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是符合法定资格的主体。

2. 转让内容与范围:明确转让的知识产权类型、范围和细节,确保双方权益受到保护。

3. 转让方式与条件:包括转让的方式(独占性、非独占性)、转让条件和付款方式等。

4. 转让的权利与义务: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双方责任与限制。

四、知识产权转让的法律效力知识产权转让合同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签订,并且经过具体的程序来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

在转让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合同自愿原则:双方应当自愿达成转让协议,不存在强迫或欺骗行为。

2. 合同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公示与登记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要求,需要进行公示或登记手续,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对第三方的通知。

4. 转让的效力和裁判权: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受让方拥有保护自身权益的权利,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五、知识产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在进行知识产权转让时,双方应注意以下事项:1. 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和遵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许可合同与转让合同的区别: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是将知识产权完全转让给受让方,而许可合同是以授权方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

3. 知识产权评估:对于转让方来说,可以通过知识产权评估来确定转让价格;对于受让方来说,也可以通过评估来确定转让的价值和可行性。

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知识产权保护指南第1章知识产权基础概念 (3)1.1 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征 (3)1.2 知识产权的分类与保护范围 (3)第2章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3)2.1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4)2.2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4)第3章著作权保护 (5)3.1 著作权的概念与客体 (5)3.2 著作权的取得与保护期限 (5)3.3 著作权的权利内容与侵权行为 (5)第4章专利权保护 (5)4.1 专利权的概念与类型 (6)4.1.1 发明专利权:对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6)4.1.2 实用新型专利权: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组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

(6)4.1.3 外观设计专利权:对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的保护,要求具有美感且能工业应用。

(6)4.2 专利权的申请与审批 (6)4.2.1 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6)4.2.2 专利审批: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64.2.3 专利授权:经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将被授予专利权。

(6)4.3 专利权的权利内容与侵权行为 (6)4.3.1 专利权的权利内容: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许可权、转让权、标记权等。

64.3.2 专利侵权行为:以下行为属于专利侵权: (6)4.3.3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专利权人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第5章商标权保护 (7)5.1 商标权的概念与分类 (7)5.2 商标权的申请与注册 (7)5.3 商标权的权利内容与侵权行为 (7)第6章反不正当竞争与商业秘密保护 (8)6.1 反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与法律依据 (8)6.1.1 概念解析 (8)6.1.2 法律依据 (8)6.2 商业秘密的定义与保护范围 (8)6.2.1 定义解析 (8)6.2.2 保护范围 (8)6.3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与侵权行为 (9)6.3.1 保护措施 (9)6.3.2 侵权行为 (9)第7章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 (9)7.1 知识产权许可的种类与形式 (9)7.1.1 独占许可 (9)7.1.2 排他许可 (9)7.1.3 普通许可 (9)7.2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 (10)7.2.1 许可范围 (10)7.2.2 使用费 (10)7.2.3 保密条款 (10)7.2.4 技术支持与培训 (10)7.2.5 违约责任 (10)7.2.6 争议解决 (10)7.3 知识产权转让的程序与注意事项 (10)7.3.1 知识产权转让程序 (10)7.3.2 注意事项 (10)第8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与责任 (10)8.1 知识产权侵权的构成要件 (10)8.2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11)8.3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与赔偿 (11)第9章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与跨境维权 (11)9.1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概述 (12)9.2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与措施 (12)9.2.1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 (12)9.2.2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 (12)9.3 跨境知识产权维权策略与途径 (12)9.3.1 跨境知识产权维权策略 (12)9.3.2 跨境知识产权维权途径 (12)第10章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 (13)10.1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13)10.1.1 知识产权战略的内涵与目标 (13)10.1.2 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 (13)10.1.3 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13)10.2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与运行 (13)10.2.1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构建 (13)10.2.2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运行 (13)10.2.3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与持续改进 (13)10.3 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与应对措施 (13)10.3.1 知识产权风险评估 (14)10.3.2 知识产权风险防范 (14)10.3.3 知识产权应对措施 (14)10.3.4 知识产权风险培训与教育 (14)第1章知识产权基础概念1.1 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特征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学、艺术等领域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合同审核注意事项6篇

知识产权合同审核注意事项6篇

知识产权合同审核注意事项6篇篇1一、引言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多个领域。

在知识产权合同管理过程中,确保合同的严谨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关于知识产权合同审核注意事项的合同协议,以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合同双方信息1. 甲方(知识产权方):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详细信息。

2. 乙方(受让方或使用方):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详细信息。

1. 知识产权权属确认(1)甲方应保证对所转让或使用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有效的权利。

(2)乙方应核实甲方所提供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

2. 合同条款的严谨性(1)合同应明确知识产权的转让范围、使用权限、地域范围等关键内容。

(2)合同应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知识产权的维护、保密义务等。

(3)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包括仲裁、诉讼等。

3. 合法性审查(1)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合同涉及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合同应明确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方式,如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并确保许可方式的合法性。

4. 保密条款的审查(1)合同应明确双方对知识产权的保密义务,包括保密期限、保密措施等。

(2)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5.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双方应确保知识产权的转让或使用符合合同约定,按时履行相关义务。

(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确保乙方能够正确使用知识产权。

(3)乙方应按时支付知识产权转让费或使用费,确保合同的正常履行。

6. 纠纷解决机制(1)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违约责任1. 双方如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 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式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专利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管理

专利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管理

专利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管理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在推动创新和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而专利事业单位作为专门从事专利工作的机构,其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专利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转让与许可管理的相关问题,以期为国内专利事业单位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知识产权转让知识产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或其他权益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对于专利事业单位而言,知识产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运作方式。

知识产权转让的基本要素包括转让人、受让人、转让标的和转让条件等。

在转让过程中,专利事业单位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1. 转让目的明确在知识产权转让前,专利事业单位应明确转让的目的。

转让的目的可以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也可以是为了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根据转让的目的确定合适的转让对象和转让条件,以确保转让的顺利进行。

2. 转让谈判与合同签署在确定转让对象后,专利事业单位应与受让人进行谈判,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合同是转让行为的法律依据,专利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转让合同的审查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

3. 转让后续管理知识产权转让并不意味着专利事业单位可以完全放弃对该专利的关注。

转让后,专利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转让后续的管理,及时了解转让对象对专利的运用情况,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身的利益。

二、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许可是指专利权人或其他权益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权授权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对于专利事业单位而言,知识产权许可是实现技术转移和推动创新的重要方式。

在知识产权许可的过程中,专利事业单位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1. 许可对象选择在进行知识产权许可时,专利事业单位应慎重选择许可对象。

许可对象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商业能力,能够有效利用和推广该专利。

同时,专利事业单位还应对许可对象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法律遵从能力。

2. 许可合同签署许可合同是实现知识产权许可的法律依据。

公司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的法律实务

公司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的法律实务

公司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的法律实务知识产权是现代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之一,而在掌握了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后,企业可以选择授权给其他企业使用,或者将其转让给其他企业。

本文将从法律实务的角度,探讨公司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的相关规定以及注意事项。

一、知识产权许可1. 许可方式知识产权许可主要有独占性许可和非独占性许可两种方式。

独占性许可是指许可人授予专有权给许可方使用,许可方在一定区域或期限内独占使用权;非独占性许可则是许可人可以同时向多个许可方提供许可。

2. 许可合同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许可时需要签订许可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双方的身份信息、许可范围和使用方式、许可期限、许可费用等。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要明确权利义务,规定好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3. 许可费用知识产权的许可费用是许可合同中的重要事项之一。

许可方可以按照固定金额或按照使用量、销售额等指标来确定许可费用。

此外,还可以协商其他方式,如提供技术支持或合作推广等。

4. 许可权的转让在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中,许可人可以约定许可权是否可以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可以转让,受让方在转让后享有与原许可方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不可以转让,受让方无权将其许可给其他企业。

二、知识产权转让1. 转让方式知识产权转让可以采取独立转让和附属转让两种方式。

独立转让是指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和权益转让给受让方;附属转让则是仅将部分权利和权益转让给受让方。

2. 转让合同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转让前,需签订转让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身份信息、转让的知识产权范围、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保密义务等。

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转让价格知识产权转让的价格可以是一次性付款,也可以是分期付款。

在确定价格时,需考虑到知识产权的价值、市场需求以及转让双方的议价能力等因素。

4. 转让后的权利知识产权转让后,原权利人不再享有对该知识产权的任何权益。

受让方获得完全的知识产权,并可自由行使和处置该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是指通过专业机构或个人代表他人在知识产权领域进行申请、维权等代理服务。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本文将就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概念、种类、优势以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或发现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计等方面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而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即是指专业机构或个人代表申请人,处理其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项事务,包括申请、维护、保护和维权等。

二、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种类1. 专利代理服务:专利是保护发明创造的一种权益,专利代理服务主要涉及发明专利的申请、审查,以及专利权的转让与许可等。

2. 商标代理服务:商标是唯一标识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图形、字体、颜色等,在市场竞争中具有重要作用。

商标代理服务包括商标的注册、转让、维权等事务。

3. 版权代理服务:版权是指对作品的独占性使用权,版权代理服务涉及作品的登记、授权、保护等方面。

4. 专有技术代理服务:专有技术是企业或个人基于技术创新所具有的特定技术,专有技术代理服务主要包括技术转让、技术授权等。

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优势1. 专业知识和经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代理服务。

2. 快速高效: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能够帮助客户高效地处理各种知识产权事务,节省时间和精力。

3. 降低风险: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动态,能够为客户提供风险评估和避免侵权的建议,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4. 统一管理:通过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客户可以将各项知识产权事务集中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四、应注意的问题1. 选择合适的代理机构:客户在选择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时需要考虑其专业资质、信誉度和服务经验等方面,并与机构签订代理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 防止信息泄露:知识产权代理涉及大量敏感信息,客户应选择信誉良好、有严格保密制度的代理机构,避免信息泄露。

企业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企业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企业的研发过程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关键环节,因此,知识产权管理在企业研发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探讨企业研发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的几个主要方面。

1. 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制定在研发初期,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是至关重要的。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行业特点,确定所需保护的知识产权类型和保护范围,同时考虑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以实现最佳的保护效果。

2. 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在研发过程中,对知识产权风险的评估是必不可少的。

企业应定期检查研发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包括对所使用的技术、涉及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全面评估。

如发现有侵权风险,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规避或解决。

3. 知识产权申请与维护对于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企业应及时申请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在申请过程中,应注重提高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和专利布局的合理性,以确保所申请的知识产权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企业的技术成果和市场利益。

同时,对于已获得的知识产权,也需要持续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4. 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管理在研发过程中,企业可能需要使用其他企业的知识产权,这时就需要进行知识产权许可。

在许可过程中,企业应明确许可范围、使用期限、费用等细节问题,并签订完善的许可协议,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此外,当企业不需要某项知识产权时,可以考虑将其转让给其他企业,以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最大化。

5. 知识产权侵权应对如发现其他企业侵犯了本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应立即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包括与对方协商、提起诉讼、申请临时禁令等措施。

同时,应收集充分的侵权证据,以支持企业的维权行动。

在此过程中,企业应遵循知识产权法律和相关程序,确保自身的维权行动合法合规。

6. 知识产权培训与意识提升为了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企业应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意识提升活动。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等。

销售中的转让和许可

销售中的转让和许可

销售中的转让和许可在销售中,转让和许可是经常涉及到的两个重要概念。

转让是指将某项权益、资产或责任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而许可则是指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权益、资产或知识产权等。

在实际的销售业务中,合理运用转让和许可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市场拓展、资源整合以及降低风险等目标。

本文将详细探讨销售中的转让和许可,并探讨其相关问题和应用场景。

一、销售中的转让转让在销售中占据重要地位,它涉及的范围广泛且灵活。

转让可以涉及实物财产、无形资产、合同权益等。

例如,在企业之间的合作中,一方可以将某项技术或产品的生产、销售权转让给另一方,以实现资源优化和市场拓展的目标。

在进行转让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转让方应明确转让的范围、条件和期限,受让方则应认真审查并确保接受转让后能够履行相应的义务。

2. 确认转让的方式和手续:转让可以通过协议、合同、不动产登记等方式进行。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3. 注意法律风险和法律保障:在进行转让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可以通过合同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风险的分担方式,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销售中的许可许可作为另一种常见的销售方式,广泛应用于知识产权、品牌授权等领域。

通过许可,权利人可以将自己的知识、技术或品牌授权给他人使用,从而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而被许可方则可以借助授权方的资源和权利获得商业机会。

在进行许可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确定许可的范围和条件: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应明确授权的具体范围、地域限制、使用期限等条件。

同时,双方也可以协商约定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 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许可知识产权时,许可方应确保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被许可方则应审慎选择合作伙伴,确保获得的授权能够有效保护自身的权益。

3. 妥善处理违约和纠纷:在许可协议中应明确各方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以及处理纠纷的程序和途径。

技术合作协议中的知识产权归属与许可方式

技术合作协议中的知识产权归属与许可方式

技术合作协议中的知识产权归属与许可方式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融合,技术合作在当今社会中变得越发普遍和重要。

在技术合作当中,知识产权归属与许可方式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

本文将就技术合作协议中的知识产权归属和许可方式进行论述,为读者解析其具体情况和应注意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归属在技术合作中,涉及到的技术、发明、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归属是一个核心问题。

通常情况下,合作协议应该明确双方之间对知识产权的归属方式,以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1.1 合作方知识产权的归属合作双方需要明确各自在合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

一般来说,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合作方自行研发的技术和知识产权归属于合作方自身。

如此一来,合作方在技术合作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利、技术成果等都属于其自身所有,可以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

1.2 合作成果的共同归属在技术合作中,有些情况下可能会产生共同的合作成果。

这种情况下,需要合作双方就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协商,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常见的做法是,双方共同享有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并在实际使用和转让中进行合理的分配。

二、知识产权的许可方式除了归属的问题,技术合作协议中还需要明确知识产权的许可方式。

即一方提供技术或知识产权给对方时,对方获得的使用和权益范围。

2.1 授予独家许可在技术合作协议中,一方可以选择向对方独家授予知识产权的许可。

这意味着对方在特定时间内,拥有该知识产权的独家使用权,其他方不能再使用或者利用该知识产权。

2.2 非独家许可另一种选择是给予非独家许可,即授权多方使用或利用该知识产权。

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技术应用广泛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技术的普及和影响力。

2.3 限制许可方式有时候,知识产权的使用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在技术合作协议中,合作双方可以约定对知识产权的使用方式和范围进行一定的限制。

这可能包括时间限制、地域限制和使用对象限制等,以保护知识产权的独特性和安全性。

三、技术合作协议的其他注意事项除了知识产权归属和许可方式,技术合作协议还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3.1 保密条款技术合作协议通常会包含保密条款,明确合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到的知识、技术和商业机密的保密义务。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

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保护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创造,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科技进步,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

4.保护范围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员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取得的知识产权。

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智力成果:是指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智力成果以及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公司及所属单位交付的其它任务或者在退休、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从事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

高科技成果可追朔至两年。

利用本单位名义:是指经本单位同意后,在对外交流合作或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

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是指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设备、器材、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资料等。

5.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5.1专利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国防专利。

5.2商标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在国内外注册的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类商标等。

5.3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所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设备设计图纸及说明;重要的产品标准和技术管理标准,产品工艺资料、计算机软件;各种科研、试制技术总结报告,实验报告,科技论文,或由公司提供物质条件、资料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创作的手册、图书、教材、摄影、录像、文字作品等的着作权。

5.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

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

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

第三部分 商标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效力
2、排他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 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 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 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另行许可他人 使用其注册商标。即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同一地区许可不同的 人同时使用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依据被许可人是否向许可人支付使用费 还可分为有偿使用许可与无偿使用许可。
第三部分 商标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效力
二、商标的使用许可27 (一)概念
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 他人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使用许可的方式和种类 1、独占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 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其他任何人包括商标注册 人均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
一、概念及其特征
(一)概念 是指知识产权出让主体与知识产权受让主体,根据与知识产权
转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双方签定的转让合同,将知识产权权利
享有者由出让方转移给受让方的法律行为。
知识产权转让包括所有权的转让和使用权的转让。
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
(二)知识产权转让的特征
(5)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已经登记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的转让,应当予以公告,
第二部分 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
二、专利实施许可 (一)定义 是指专利权人(称为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 他人(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的全部或部分技术,该合同成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护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创造,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科技进步,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2.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

4.保护范围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员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取得的知识产权。

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智力成果:是指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智力成果以及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公司及所属单位交付的其它任务或者在退休、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从事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

高科技成果可追朔至两年。

利用本单位名义:是指经本单位同意后,在对外交流合作或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

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是指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设备、器材、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资料等。

5.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5.1专利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国防专利。

5.2商标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在国内外注册的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类商标等。

5.3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所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设备设计图纸及说明;重要的产品标准和技术管理标准,产品工艺资料、计算机软件;各种科研、试制技术总结报告,实验报告,科技论文,或由公司提供物质条件、资料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创作的手册、图书、教材、摄影、录像、文字作品等的着作权。

5.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

2023典型知识产权标准合同条款的审查技巧.doc

2023典型知识产权标准合同条款的审查技巧.doc

典型知识产权合同条款的审查技巧1. 引言知识产权合同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工具,合同条款的审查是确保合同有效性和合法性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介绍几个常见的知识产权合同条款及其审查技巧,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知识产权合同。

2. 知识产权合同条款的分类知识产权合同条款可以分为几个主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条款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条款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条款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合同条款3.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条款审查技巧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是指权利人将享有的知识产权授权给他人使用的合同。

在审查知识产权许可合同条款时,应注意几个方面:许可范围的明确性:条款中应明确规定被许可人可以使用知识产权的方式、地域、时间等。

使用费用的规定:条款中应清楚规定使用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权利人的违约责任:条款中应规定权利人违约时的责任,以确保被许可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4. 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条款审查技巧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是指权利人将享有的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的合同。

在审查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条款时,应注意几个方面:转让范围的明确性:条款中应明确规定被转让的知识产权种类和数量等。

转让费用的规定:条款中应清楚规定转让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受让人的违约责任:条款中应规定受让人违约时的责任,以确保权利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5. 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条款审查技巧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是指权利人与他人签订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合同。

在审查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条款时,应注意几个方面:保护期限的规定:条款中应明确规定保护期限的起止时间。

违约责任的规定: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当保护义务方没有履行保护义务时,违约责任的种类和程度。

6. 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合同条款审查技巧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合同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争议的合同。

在审查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合同条款时,应注意几个方面:争议解决方式的规定:条款中应明确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

争议解决地的规定:条款中应明确规定争议解决的地点。

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如何约定

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如何约定

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如何约定(二)一、引言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在经济合作和商业交易中,知识产权条款的约定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知识产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其在合同中的约定存在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继续探讨合同中知识产权条款的约定方法和注意事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知识产权条款。

二、约定方式1.明确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受让方对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以及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应当获得明确的许可或转让权利,以确保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同时,受让方也应当承担相关的保密义务和使用约束,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机密性。

2.考虑到地域差异和法律制度在跨国合作或国内合作中,各地的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程度存在差异。

在约定知识产权条款时,应考虑到地域差异和法律制度,以确保合同约定的合法性和执行力。

如果可能,双方可以选择选择中立的仲裁机构或国际知识产权组织进行争议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可操作性和稳定性。

3.考虑到知识产权未来的变动知识产权的法律框架和保护标准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在约定知识产权条款时应考虑到未来的变动。

合同中可以约定灵活的变更机制和重新谈判的条款,以应对法律环境的变化,保护双方的权益。

4. 具体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

受让方是否完全获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者只是得到一定的使用权或许可权等,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这有助于避免知识产权的混淆和争议。

三、注意事项1.避免不合理限制在约定知识产权条款时,应避免过度限制受让方的权利,以免陷入反垄断或不公平竞争的法律纠纷。

除非合理,否则不应对受让方的合法使用和运用知识产权进行过度限制。

2.避免排他性协议的滥用排他性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知识产权的独占性,但过度的排他性协议会限制竞争和创新。

在约定排他性协议时,应慎重考虑其范围和期限,避免对市场和消费者产生不利影响。

3.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维权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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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取得知识产权或使用许可中,应当注意技术引进中的可行性评估,取得隐性知识(技术秘密),重视技术引进与企业自身条件的适应性,重视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创新等问题。

1、技术引进中的可行性评估
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获得的技术方案不一定是具有较大市场价值的技术方案。

同时,即使是一项成熟的技术方案,是否值得支付费用以及支付费用的大小,都需要多方考虑和衡量。

在决定引进技术前,企业应当对技术进行评估,这一评估包括几个方面:
(1)专利技术是否成熟完善;是否有完整的技术资料;企业的技术人员是否能够实施、再现并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和性能。

(2)专利技术是否有经济效益,是否节约原材料、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节约能源等;是否有市场前景,是否已临近更新换代的周期;是否适应将要开拓的市场环境。

(3)专利技术在同类技术中的竞争力情况,有无价格更加便宜的替代技术。

(4)相关的辅助、实施技术是否成熟;实施流程是否还需要其他的工艺、技术秘密,是否能获取这些技术支持和服务。

(5)技术是否真正取得专利权;是否仍然是有效的专利技术;专利费用是否已经按时缴纳,是否存在其他许可或者权利负担。

(6)专利技术的专利性是否稳固,有没有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7)专利技术是否存在其他外围专利技术,是否必须同时取得其他许可。

2、取得隐性知识(技术秘密)
有时企业支付了大量的许可费用,向他人购买技术成果,或取得使用许可,但是将该技术用于生产时,却无法达到与原技术所有人相同的技术效果。

究其原因,在于原技术所有人往往在申请专利时,将许多技术秘密,如最佳配方、产生最佳效果的温度、湿度等关键技术秘密隐蔽起来。

在这种情况下,被许可人或受让人虽然从法律上获得了该项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但是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仍然受制于人,无法真正拥有该技术。

很多这样的技术秘密隐藏在企业技术工人丰富的实践经验中,企业在取得技术所有权或许可权的同时,也要重视取得这类隐性知识。

只有完全掌握这类隐性知识,企业才能从法律与技术两方面真正拥有该项技术的所有权。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引进战略引进的技术才能够算是自主知识产权。

3、重视技术引进与企业自身条件的适应性
企业在技术引进中,应当与企业自己的技术实力、经济实力以及企业的性质相适应。

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对引进技术进行“国产化”“本地化”。

对于拥有竞争力的优秀企业,为获取国外企业不愿出口或限制出口的专利技术,可以较多地运用交叉许可专利战略。

这是一种技术引进的高级形式。

而对于研究开发力量薄弱、资金相对不足的中小企业,采取直接导入型技术的引进方式比较适宜。

研究开发力量较强,资金充足,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则可以更多地采取创新型引进战略。

高新技术企业新产品开发风险大、投资高,但开发成功后的回报率也高,相比之下更适合于购买专利或者以创新为目的引进外国专利。

为使引进的专利与企业自身条件相适应,企业还要注意以市场为导向,使引进的专利技术产品化后具有市场适销性。

企业要建立一种既能满足市场需求又能实现自身发展的市场导向型专利技术引进机制。

4、重视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和创新
国内外经验表明,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是知识产权弱势企业实现超越的可能途径。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在一些技术领域中形成依赖进口的被动局面,而且一些企业在引进技术投入与自身研究开发投资方面失衡。

企业如果过分依赖于技术引进获得技术,这可能会抑制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

因为技术虽然可以通过引进的途径获得,但如果企业不注重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也不可能通过技术引进的方式提升。

因此,企业要注重加强对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在技术引进上,要确立“以我为主”的原则,不搞成套技术、成套设备的引进,而是引进其关键的核心设计技术。

引进目标要着眼于技术发展的跨越,引进的技术要有一定的先进性并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

另外,要特别重视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技术引进工作中涉及专利技术时,应要求技术提供方提供专利项目清单,并进行相应的专利文献检索和法律状态调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技术引进中签订的协议要避免出现限制企业进行技术改进和妨碍对改进技术进行专利申请等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

技术引进后要组织好专利文献的翻译和整理工作,在对引进技术进行充分消化、吸收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的专利技术,最终实现通过技术引进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目标。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具有创新成本低、市场适应性好的特点,可以通过支付专利费引入技术,然后以模仿的方式学习他人的技术,再改造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做到创引结合,不断形成自己的优势。

汇桔网不断追求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利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与知识产权行业深度融合,凭借一流的运营管理团队,强大的资金、专业、渠道等资源优势,汇聚政府、高校、金融机构等战略合作伙伴及众多知商企业,结成了广泛的知识产权“用权”产业联盟,协助企业实现商标、专利、版权的买卖、许可、合作,让企业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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