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过继证明书
孩子过继证明书(范本)
孩子过继证明书孩子过继证明书篇一:把孩子过继给观音菩萨圣严法师《把孩子「过继」给观音菩萨?》护眼色:绿橙棕黑字体:粗体大中小作者:圣严法师发布时间:201X-10-19 11:58:54 繁體版一位居士曾经问到:‘一些父母生下孩子后,为了使孩子平安幸福,一辈子无灾无厄,即“过继”给观世音菩萨,让孩子成为观音菩萨的“契子”这样做,究竟有没有用?是不是一种依赖的心理?’又提到,自己怀儿子、女儿的时候,恒常持诵〈普门品〉,结果,朋友们见到自己的一双小儿女,都觉得乖巧非常,超越一般孩童,那么,是不是真与〈普门品〉、与观世音菩萨有关呢?将孩子过继给神明作为‘契子’,以祈消灾禳福,在中国本是由风俗习惯所形成的一种民间信仰,过继的神只很多,济公、妈祖、土地公、关帝君??等,并不限于观世音菩萨,这份根植的民间信仰,与佛教本身并没有太大的关联。
〈普门品〉中的确提到,欲生智慧福德之男,则常诵观世音菩萨,即可获得圆满智慧之男。
而且,是求男子得男子,求女子得女子,一样相好圆满??,因而,历来便有‘观音送子’的传说。
至于,持诵〈普门品〉是不是能够影响孩子的心性、品性?是不是具有真实的关联?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这自信仰所产生的深厚力量,一部分来自于自我个人,也即是‘母教’、‘胎教’的部分。
因为恒常持诵〈普门品〉,系念着菩萨圣号??所以念念心心,都常与菩萨的柔美、慈悲相应;这样的心情,也自然影响了腹中的胎儿。
我个人并没有看到经典这么说:‘生了孩子,只要过继给佛、给菩萨,孩子就可顺利长大,拥有智慧、聪明、健康与长寿。
’佛经中所真实说的是,为了孩子的健康、聪明、智慧,一个人应多念观世音菩萨,恒常薰习、修持观世音菩萨的慈悲慈怀,常行种种福泽、布施、救苦救难的行为;那么,自己的心便能与菩萨恒常相应,孩子也自然能够健康、平安、智慧。
过继协议书范文6篇
过继协议书范文6篇第1篇示例:过继协议书范文一、甲方、乙方本着自愿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将其XX出生于XXXX年X月X日,现年XX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被继承人”)的监护权过继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被继承人的抚养、教育、生活费用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二、甲方同意将被继承人的监护权过继给乙方,自协议签署日起生效。
乙方自接受被继承人的监护权之日起,负责被继承人的生活、教育、健康等问题,并按第5条约定支付费用。
三、双方应当在过继协议签署之日起七日内,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如民政部门,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手续合法有效,不影响被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下事项:甲方放弃被继承人的抚育权和教育权,并同意不再对被继承人的抚育和教育产生任何关系。
五、乙方同意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给被继承人生活、教育、医疗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衣物、住房、学费等。
具体支付金额、时间双方另行商定。
六、过继协议生效后,如双方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日期:年月日以上是一份关于过继协议书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签署这样的协议时,双方需要都要仔细阅读,并可以在协商中进行相关的修改以适应双方的利益。
签署前应该慎重考虑,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协议的内容。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启发。
第2篇示例:过继协议书是指在法律上明确了一方将某一财产或权益过继给另一方的协议。
在日常生活中,过继协议书可以涉及房产、车辆、股权以及其他财产或权益的转让。
以下是一份关于过继协议书的范文。
过继协议书甲方:(财产或权益的原拥有者)乙方:(财产或权益的接受者)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过继协议书:一、过继事项1.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财产或权益)过继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财产或权益)。
过继协议书6篇
过继协议书6篇第1篇示例:过继协议书是指当父母无法继续抚养自己的子女时,可以将子女的监护权过继给其他亲属或机构的一种合法文件。
过继协议书通常需要经过法律程序认可,并在法庭监督下进行。
以下是一份关于过继协议书的文章,介绍了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过继协议书的定义和作用过继协议书是指父母或监护人将孩子的监护权过继给其他亲属或机构的书面文件。
通常情况下,父母或监护人无法继续抚养孩子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经济困难、工作繁忙或其他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选择将孩子的监护权过继给其他具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机构,以确保孩子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教育。
过继协议书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双方需在签订协议书之前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并严格遵守协议中的条款。
一旦签订过继协议书,父母将无法直接撤销或改变监护权的过户,除非获得法院的批准。
在签订过继协议书之前,双方必须慎重考虑并明确协议内容,确保孩子的权益和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过继协议书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父母或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接收监护权的亲属或机构的基本信息;2.监护权过户的原因和背景,包括父母无法继续抚养孩子的具体情况;3.监护权过户的范围和期限,明确监护权的具体内容和时间限制;4.监护权过户的条件和约束,要求双方在监护权过户期间遵守相关规定,并保障孩子的权益和利益;5.监护权过户的解除和变更条件,规定监护权过户的解除、变更和撤销程序;6.协议双方的签字和日期,以表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承诺。
1.协议书必须经过双方自愿签署,不存在任何强迫或欺骗行为;2.协议书必须具备法律效力,需经过法律程序认可并在法院监督下进行;3.协议书内容必须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4.协议书签署前双方必须充分了解协议内容,明确权利义务并保障孩子的利益。
一旦签订过继协议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并确保孩子的权益和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过继协议书范文5篇
过继协议书范文5篇篇1甲方(过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过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的共同意愿,经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自己唯一的子女______过继给乙方作为子女,以表达亲属间的情感联结。
双方在此特定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过继关系及其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二、过继事项甲方将唯一的子女______过继给乙方作为子女,过继后乙方的子女地位与亲生子女等同。
双方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1)甲方享有与过继子女之间的亲情关系,以及参与子女成长的权利;(2)甲方享有监督乙方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
甲方义务:(1)尊重乙方的家庭生活习惯,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生活;(2)积极参与子女的教育和成长过程,尽自己的能力给予子女关爱和支持;(3)保证过继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 乙方权利:(1)乙方享有过继子女的监护权和抚养权;(2)乙方享有决定子女教育和生活方式的权利。
乙方义务:(1)尊重甲方的意愿和感情,关心甲方的身心健康;(2)负责提供子女的日常生活和教育费用,确保子女健康成长;(3)不得虐待、遗弃过继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四、亲子关系认定及财产继承事项约定过继后,乙方与过继子女之间形成亲子关系。
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财产继承权。
双方同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继承权的规定。
在甲方去世后,过继子女有权继承甲方的财产。
同时,乙方应妥善照顾和教育子女,确保子女的健康成长。
五、保密义务篇2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养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的共同意愿,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孩子过继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愿意将其孩子过继给乙方抚养和教育。
过继协议书7篇
过继协议书7篇篇1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养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抚养亲生子女,经深思熟虑,决定将亲生子女中的(具体名字)过继给乙方抚养教育。
为明确双方权益及责任,本着平等、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协议目的甲方将子女过继给乙方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愿,旨在确保子女得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环境。
乙方愿意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共同营造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
二、过继关系确立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与乙方建立过继关系。
过继子女与乙方之间的亲子关系得到确认,享有与乙方其他子女同等的地位和权利。
过继子女在法律上仍为甲方的亲生子女,但抚养、教育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抚养权和监护权1. 过继子女将由乙方负责抚养和监护。
乙方承诺将尽最大的努力和能力抚养教育过继子女,确保其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2. 乙方应负责过继子女的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并为其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甲方在物质和精神上应给予适当的关心和支持。
四、财产安排及继承权1. 过继后,乙方对过继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财产权益。
过继子女有权继承乙方的财产,享有与乙方其他子女相同的继承权。
甲方无权干涉过继子女在乙方的财产权益。
2. 若甲方个人有其他财产安排,应与乙方另行协商,确保过继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亲子关系解除及法律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亲子关系得以确立,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
若任意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六、其他事项约定1. 过继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子女的成长和发展。
双方应尊重对方的家庭及亲属关系,维护家庭和睦。
篇2甲方(过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过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过继子女的协议,为确保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协议。
过继书范文
过继书范文
尊敬的曾先生/女士:
我是XXX,身份证号码是XXXXXXXXXXXXXXXXX。
我写信给您是因为我打算过继我的孩子给您作为继承人。
我和我的配偶已经慎重考虑了这个决定,并且认为您是最适合的人选。
您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良好的教育背景以及对家庭的责任感和爱心。
我们希望将我们的财富和遗产传给一个能够妥善管理并且以家庭为中心的继承人,而我们相信您具备这些能力。
既然您同意接受过继,我希望您能够理解并且接受相关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在我去世后,您将成为我的孩子表面上的父母,并且需要为他们提供合理的生活和教育。
您需要确保他们得到健康的成长环境、良好的教育以及充分的爱和关怀。
此外,我们也希望您能够尊重我们孩子的人格和意愿,不干涉他们决定自己未来的选择。
我们希望他们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职业、教育和婚姻,而不受到不必要的压力和干涉。
为了明确这个过继意图并且确保一切合法有效,我已经与律师联系并准备了相关过继文书。
请您在收到信件后尽快与我联系,以便我们进一步商议和明确细节。
最后,我想再次感谢您愿意接受过继孩子。
我们相信您是一个称职的继承人,并且会竭尽全力为孩子提供最好的生活条件和
教育。
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虑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请随时与我联系。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祝好,
XXX。
传统过继文书模板
传统过继文书模板
序言:
兹遵从家族传统,敬意申请过继一位可敬的家庭成员,将其纳入我家族的血脉中,以维护家族的传承和延续。
申请人信息:
姓名:(申请人姓名)
性别:(申请人性别)
出生日期:(申请人出生日期)
籍贯:(申请人籍贯)
被过继者信息:
姓名:(被过继者姓名)
性别:(被过继者性别)
出生日期:(被过继者出生日期)
籍贯:(被过继者籍贯)
家谱信息:
申请人与被过继者的关系:(例如:表兄妹、侄子、侄女等)
申请理由:
(此处填写申请人过继被过继者的具体原因,可以包括家族血脉延续、家族传统文化传承等方面的考虑。
)
申请人宣誓:
我,(申请人姓名),郑重宣誓以上所述信息属实,申请过继的目的纯属为了维护家族传统和血脉延续,我将尽心尽力履行过继者的义务,遵从家族的规矩和传统。
被过继者宣誓:
我,(被过继者姓名),郑重宣誓愿意接受申请人的过继,将尽
心尽力履行家族成员的职责,努力维护家族的荣誉。
家族长或族谱管理者意见:
(此处填写家族长或族谱管理者对于此次过继的意见和建议。
)申请日期:
(填写申请日期)
审核结果:
家族长或族谱管理者签名及日期
注意事项:
此文书需要家族长或族谱管理者的审核和签署。
在填写过程中请确保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和家族关系信息。
涉及法律规定时,请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确保文书合法有效。
孩子过继协议书范本
孩子过继协议书范本甲方(过继方):____________乙方(出让方):____________丙方(孩子):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孩子过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过继事宜1. 乙方同意将其亲生子女丙方过继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丙方作为其子女。
2. 丙方的出生日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3. 丙方的性别为:__________。
二、权利与义务1. 甲方在过继后将承担起丙方的抚养、教育等责任,确保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 乙方在过继后,不再承担丙方的抚养、教育等责任,但保留对丙方的探视权。
3. 丙方在过继后,享有与甲方其他子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三、财产处理1. 丙方在过继前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房产、车辆等,由乙方负责处理。
2. 甲方在过继后,将负责丙方的日常生活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探视权1. 乙方有权在不影响丙方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定期探视丙方。
2. 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探视权,并保证乙方的探视不会影响到丙方的身心健康。
五、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注:本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建议在法律专业人士的协助下签订。
过继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XXX(单位名称或相关机构名称):您好!我是XXX(申请人姓名),现居住于XXX(居住地),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
在此,我谨以诚挚的心情,向贵单位提交过继申请书,希望能得到贵单位的批准。
一、过继原因近年来,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许多家庭面临着“养老难”的问题。
鉴于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我特向贵单位申请过继。
我年迈的父母因年老多病,生活无法自理,经济来源有限。
我本人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收入微薄,无法承担赡养父母的重任。
同时,我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弟弟,正在上初中,学习、生活费用较高。
在此情况下,我深感家庭负担沉重,生活压力巨大。
为了减轻家庭负担,改善家庭生活质量,同时为弟弟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我决定申请过继。
二、过继对象及原因1. 过继对象:XXX(过继人姓名),男/女,现年XX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 过继原因:(1)XXX与我父母关系融洽,曾在我家生活多年,深知家庭情况,具备赡养父母的能力。
(2)XXX性格善良,乐于助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利于家庭和谐。
(3)XXX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可观,能够承担赡养父母和抚养弟弟的责任。
三、过继承诺1. 我将积极配合过继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过继手续。
2. 我将尽全力保障过继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待遇。
3. 我将关心过继人的成长,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助力其健康成长。
4. 我将尊重过继人的意愿,关心其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结语在此,我衷心希望贵单位能批准我的过继申请,让我和家人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感谢贵单位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申请书,期待您的批准。
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过继子嗣范文
过继子嗣范文关于过继子嗣的范文。
尊敬的领导:我是某某某单位的一名员工,我想向您申请过继子嗣的事宜。
我和我的妻子结婚多年,但一直未能有自己的孩子。
经过深思熟虑,我和我的妻子决定过继一名孤儿,给予他一个家庭和爱。
在此,我向您提交过继子嗣的申请,希望得到您的批准和支持。
首先,我想向您介绍一下我和我的妻子的情况。
我和我的妻子都是80后,已经结婚10年。
我们一直希望能有自己的孩子,但由于一些身体原因,我们无法生育。
经过多次治疗和尝试,我们都意识到生育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是,我们并没有放弃对孩子的渴望,我们决定通过过继子嗣的方式来实现我们的梦想。
其次,我想向您介绍一下我们选择过继子嗣的原因。
首先,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一直秉承着党的宗旨,热爱人民、关心社会。
我深知孤儿的生活是很艰苦的,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我们希望通过过继子嗣的方式,给予一个孤儿一个家庭和爱,让他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其次,我们也希望通过过继子嗣的方式,继续传承我们的家族血脉,延续我们的家族传统。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可以给予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
最后,我想向您说明一下我们的过继子嗣计划。
我们已经经过深思熟虑,选择了一名符合条件的孤儿。
他叫小明,今年8岁,是一名孤儿,生活在孤儿院。
我们已经和孤儿院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他们也表示支持我们的决定。
我们打算在法律的框架下,正式过继小明,给予他一个家庭和爱。
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给予小明最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让他有一个幸福的童年。
尊敬的领导,我和我的妻子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批准。
我们知道过继子嗣是一个严肃的事情,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程序。
我们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程序办理过继手续。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可以给予小明一个美好的未来。
我们也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在过继子嗣的过程中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
谢谢您的阅读和考虑。
此致。
敬礼。
某某某。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孩子过继证明书
1、如何认定农村过继的法律性质案例:原告与被告的祖父系兄弟,婚后生有女儿,现均已成家。
1996年8月,原告为嗣后,在家邀请亲朋好友与被告及其父亲订立《出继字约》,字约载明将被告过继为嗣孙,被告负责原告夫妻的生养死葬。
1998年冬原告之妻去逝,被告按当地风俗办理丧事并负担费用,后被告迁至原告的房屋处共同居住,但未一起生活。
2002年起原告住院被告负担其部分医疗费。
自过继后被告对原告有一定的生活上照顾。
2006年原、被告因家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收养关系。
分歧:本案的事实简单,但对该过继行为及过继字约的性质有不同的理解和法律意见,也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有的意见认为是原告收养被告为养孙的收养纠纷和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有的意见认为是收养纠纷。
有的意见认为是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有的意见认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为嗣后的过继行为。
有的认为本案的收养关系无效。
有的认为本案不存在收养关系。
评析:过继是封建社会的一种陋俗,“过继”在旧社会称“立嗣”,又称“承嗣”,它是指没有儿子的人以兄弟﹑堂兄弟等同宗人的儿子为自己儿子的一种做法,是一种封建的亲属关系。
它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下一种特殊的收养形式,一直延续到解放前。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已经废除了封建宗法的立嗣制度,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过继是不承认的。
过继与收养是有区别的,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领养他人作为自己的子女的一种法律行为。
1991年12月29日通过立法,颁布的《收养法》规范了收养的条件、程序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的处理。
过继并不是收养。
对于过继能否形成收养关系,即能否形成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在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之前,如果过继后与父母脱离了父母子女关系,在过继后与过继父母共同生活,也就是说他与生身父母的相互扶养义务已不再存在,则可以认为过继子与过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的收养关系,可以按照收养关系来处理。
过继文书范文
过继文书范文过继是指将一个人的法定继承人身份转移给另一个人的行为。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过继是一种重要的家族传承方式,可以保证家族的延续和家族财产的传承。
而在现代社会中,过继也是一种常见的法律行为,可以解决一些家庭矛盾和继承问题。
在进行过继时,需要准备一份过继文书,以证明过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下面是一份过继文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过继文书甲方(过继人):姓名:XXX性别:XXX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乙方(被过继人):姓名:XXX性别:XXX出生年月: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法定继承人身份转移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过继。
现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将其法定继承人身份转移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过继。
二、甲方在此确认,其在过继前已经将其全部财产进行了合法的处分,不再享有任何财产权益。
三、甲方在此确认,其在过继前已经与其其他法定继承人达成了协议,放弃了其在其其他法定继承人处的继承权利。
四、乙方在此确认,其已经了解甲方的过继意愿,并同意接受甲方的过继。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死亡时终止。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注意事项1.过继文书需要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协议的合法性。
2.在过继前,甲方需要将其全部财产进行合法的处分,以避免过继后产生的财产纠纷。
3.在过继前,甲方需要与其其他法定继承人达成协议,放弃其在其他法定继承人处的继承权利,以避免过继后产生的继承纠纷。
过继文书范文
过继文书范文
过继文书范文示例如下:
标题:过继文书
尊敬的XXX父母:
您们儿子/女儿XXX,因故无法继续履行作为你们家庭的一员的职责,特此申请将XXX过继给你们,成为你们家庭的一员。
我们深知,XXX虽然从小生长在你们家庭,但她一直渴望独立自主,拥有自己的生活。
她勤奋努力,积极向上,拥有较强的独立能力和生活技能。
我们相信,她在新的家庭中,将会得到更好的成长和发展,更好地融入新的家庭,为新家庭做出贡献。
XXX过继给你们的时间是XXXX年XX月XX日,之后她将作为你们家庭的一员,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我们希望你们能够接纳她,给予她足够的关爱和支持,帮助她度过新的阶段,走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如果你们同意过继XXX,请尽快将她的出生证明、户籍证明、父母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给我们,我们将尽快为她办理相关的手续,让她成为你们家庭的一员。
孩子过继协议书
孩子过继协议书甲方:(父母亲姓名)乙方:(过继对象姓名)鉴于甲方之间的共同意愿和出于对乙方的爱护与关心,为了更好地照顾乙方并维护其正常成长,特订立本《孩子过继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过继事由乙方为甲方(其中一方或双方)在______(填写日期)出生的子女,现年______(填写年龄)。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和考虑,一致认为将乙方过继给乙方法定监护人是对乙方最佳的利益,并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后续的培养和教育。
二、过继效力根据中国法律和相关法规规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取代先前任何形式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本协议在法律层面上具备合同效力。
三、过继条件1. 甲方同意将对乙方的监护权、抚养权和教育权全部过继给乙方法定监护人,即乙方的姓氏变更为__________(新姓氏)。
2. 甲方和乙方同意,乙方法定监护人有权决定乙方的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重要事项,并代表乙方行使相关权利和义务。
3. 甲方保证将对乙方的财产进行合法合理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乙方法定监护人也有义务对甲方履行保密责任,保护甲方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四、财产约定1. 甲方同意将对乙方的财产进行合理分配或划拨,确保乙方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要得到妥善保障。
乙方法定监护人有权对乙方财产进行合法的投资、管理和使用,但不得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
2. 甲方、乙方和乙方法定监护人都应妥善保管乙方的财产,并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双方合理的监督。
五、交流与联系1. 甲方和乙方同意,在保证乙方开心、健康成长的前提下,积极维护双方亲子关系。
2. 甲方和乙方法定监护人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定期交流乙方的学习、成长、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3. 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阻碍对方与乙方的正常交往和探望,应相互尊重和配合。
六、协议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达到法定成年年龄或双方一致解除本协议。
过继协议书
过继协议书甲方(送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收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子女作为养子女,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过继协议:一、过继子女信息1.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4.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过继条件1. 甲方同意将上述子女过继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子女作为养子女。
2. 乙方应具备抚养、教育养子女的能力和条件。
三、权利与义务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对养子女的抚养权、教育权和保护权。
2. 甲方在过继后,不再承担对养子女的抚养义务,但仍保有对养子女的知情权和探视权。
3. 乙方应依法保障养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得虐待、遗弃养子女。
4.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与过继相关的法律手续。
四、财产处理1. 甲方应将养子女的个人财产一并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衣物、学习用品等。
2. 乙方接受养子女后,负责其日常生活费用及教育费用。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需变更或解除,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六、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其他必要条款)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小孩过继协议书
小孩过继协议书背景小孩过继是指父母一方将自己的亲生子女转让给另一方进行抚养和教育的法律行为。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比如离婚、再婚等,需要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档旨在为参与小孩过继的双方提供一个明确、公正的协议框架,以维护双方的权益。
协议内容1. 转让方信息转让方(以下称为“父方”):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联系电话:2. 接收方信息接收方(以下称为“母方”):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联系电话:3. 小孩信息小孩(以下称为“被过继方”):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码:4. 协议内容1.父方同意将小孩交由母方承担抚养和教育的责任,并放弃对小孩的监护权和抚养权。
2.母方同意承担小孩的抚养和教育责任,并确保小孩的健康、成长和教育权益。
3.父方具有对小孩的探视权,具体安排如下:–探视时间:每周X天,具体时间为X点至X点。
–探视地点:(请填写具体地址)4.父方对小孩的经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每月支付小孩生活费用X元(具体数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对小孩的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必要支出负责。
5.母方有权对小孩的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策,但需及时与父方沟通、协商。
5. 协议生效与解除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在协议生效期间,如遇以下情况之一,本协议可解除:–小孩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法律法规或政府相关部门做出要求。
其他事项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签署转让方(父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接收方(母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小孩过继协议书,经双方共同商订,兹立。
过继文书范文
过继文书范文过继文书。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维护家庭和睦,特签订如下协议:一、乙方因故无法生育,经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儿子/女儿)(姓名)过继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并抚养甲方的(儿子/女儿)。
二、经过协商,甲方同意将(儿子/女儿)(姓名)过继给乙方,并放弃对其监护权和抚养权,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抚养义务。
三、乙方承诺对过继的(儿子/女儿)(姓名)负起监护和抚养的责任,保障其身心健康成长,不得因故放弃抚养义务。
四、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儿子/女儿)(姓名)的过继手续,确保手续合法有效。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过继手续办理完成之日终止。
甲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过继文书范文。
过继文书。
甲方,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住址,XX省XX市XX区XX 路XX号。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住址,XX省XX市XX区XX 路XX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维护家庭和睦,特签订如下协议:一、乙方因故无法生育,经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女儿张小芳过继给乙方,乙方愿意接受并抚养甲方的女儿。
二、经过协商,甲方同意将张小芳过继给乙方,并放弃对其监护权和抚养权,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抚养义务。
三、乙方承诺对过继的张小芳负起监护和抚养的责任,保障其身心健康成长,不得因故放弃抚养义务。
四、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程序,办理张小芳的过继手续,确保手续合法有效。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过继手续办理完成之日终止。
甲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日期,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以上为过继文书范文,如有需要,请双方签字盖章并办理相关手续。
过继协议书范文
过继协议书范文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我,[别名/曾用名],男/女,[出生年月日],住址:[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现为[现家庭状况,如单身/已婚],并与[现配偶姓名]结婚,[配偶身份证号码]。
在此,我愿意将我名下的[被过继人姓名],男/女,[出生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过继给[过继人接受人姓名],男/女,[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现住址]。
我确认了解并同意以下事项:
1. 我完全理解过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将[被过继人姓名]过继给[过继人接受人姓名]。
2. [被过继人姓名]将获得与[过继人接受人姓名]相同的法律权益和义务,包括亲属关系和继承权。
3. [过继人接受人姓名]将承担和履行养育、教育、照顾和经济支持[被过继人姓名]的责任。
我同意不再参与和干涉[被过继人姓名]的养育和教育,由[过继人接受人姓名]行使合法权益和义务。
4. 我同意自愿放弃[被过继人姓名]向我索取抚养费和经济赔偿等补偿的权利。
5. 其他双方共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
我保证以上声明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并有法律效力。
双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被过继人姓名]将完全获得[过继人接受人姓名]的法律身份。
双方确认已经充分了解协议的内容,并自愿签署本协议。
委托人签名:日期:[签署日期] 过继人接受人签名:日期:[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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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认定农村过继的法律性质案例:原告与被告的祖父系兄弟,婚后生有女儿,现均已成家。
1996年8月,原告为嗣后,在家邀请亲朋好友与被告及其父亲订立《出继字约》,字约载明将被告过继为嗣孙,被告负责原告夫妻的生养死葬。
1998年冬原告之妻去逝,被告按当地风俗办理丧事并负担费用,后被告迁至原告的房屋处共同居住,但未一起生活。
2002年起原告住院被告负担其部分医疗费。
自过继后被告对原告有一定的生活上照顾。
2006年原、被告因家中琐事发生矛盾,原告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收养关系。
分歧:本案的事实简单,但对该过继行为及过继字约的性质有不同的理解和法律意见,也有不同的处理结果。
有的意见认为是原告收养被告为养孙的收养纠纷和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有的意见认为是收养纠纷。
有的意见认为是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有的意见认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为嗣后的过继行为。
有的认为本案的收养关系无效。
有的认为本案不存在收养关系。
评析:过继是封建社会的一种陋俗,“过继”在旧社会称“立嗣”,又称“承嗣”,它是指没有儿子的人以兄弟﹑堂兄弟等同宗人的儿子为自己儿子的一种做法,是一种封建的亲属关系。
它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度下一种特殊的收养形式,一直延续到解放前。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已经废除了封建宗法的立嗣制度,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过继是不承认的。
过继与收养是有区别的,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领养他人作为自己的子女的一种法律行为。
1991年12月29日通过立法,颁布的《收养法》规范了收养的条件、程序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的处理。
过继并不是收养。
对于过继能否形成收养关系,即能否形成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在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之前,如果过继后与父母脱离了父母子女关系,在过继后与过继父母共同生活,也就是说他与生身父母的相互扶养义务已不再存在,则可以认为过继子与过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的收养关系,可以按照收养关系来处理。
对于这种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指出:“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相反,如果过继的目的只是为了延续过继父母的香火,或只是为了继承过继父母的遗产,或只是为了在过继父母安葬时以儿子的身份送葬,并未与过继父母共同生活,也未对过继父母尽赡养义务的话,即使有所谓的过继手续也不能认为是收养,这种过继子与过继父母之间也没有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另外早在1979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当时我国没有负责办理收养关系登记的机构,华侨和港澳同胞要求在他们亲友中过继或收养子女出境的增加,及无明文规定过继和收养子女是否须经过批准的情况下。
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过继和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对涉外的过继或收养子女做出规定。
就本案而言,双方是在《收养法》施行之后所订立的过继字约,所以不存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二、在 1992年4月1日《收养法》施行之时,最高人民法院也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通知》。
收养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可以依法收养,及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条件,和需要办理登记或公证手续。
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发布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登记手续或公证手续的规定。
收养是变更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的抚育费等均由养父母承担,养父母应承担养子女的全部监护职责。
所以收养与过继有不同的区别;1、目的不同:收养的目的是设立拟制血亲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形成与生父母子女之间同等的法律关系。
过继的目的是为了延续过继父母的香火或过继父母安葬时以儿子的身份送葬或只是为了继承过继父母的遗产。
2、范围不同:过继限于男子无子的情况下,而过继同族的子或侄,女子不能过继,也不能过继同族女性后辈。
在收养关系中,无子女是收养的条件之一,被收养人也不限男女。
3、法律效力不同: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而过继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自愿过继,事实上已形成收养关系的,且补办了登记、公证手续或经人民法院的确认,其权利义务按收养关系对待。
就本案而言,原、被告双方同居住但未共同生活,未办理有关法定的手续。
虽然有关于生养死葬的约定,但其实际目的是为了在过继父母安葬时以儿子的身份送葬,没有扶养的事实,双方的收养关系不成立。
因为解除某项法律关系属于变更之诉,变更的前提是有既存的某种合法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存在的或非法的民事法律关系,就无需解除(变更)。
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遗赠扶养协议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在我国农村“五保”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它综合了遗赠与扶养两种法律关系的内容,既具有极强的人身性质,又不是商品交换的产物。
从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所订立的以遗赠和扶养为内容的协议。
即受扶养人(亦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由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于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有两种:一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二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赠与、收养及一般合同相比,有自己的独创性。
判断是收养还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应该把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其设立、变更和终止都适用合同的一般规定。
收养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适用收养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主体的特殊性。
协议的遗赠人一般都是没有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或者盲聋哑等病残者。
也有因种种原因不愿将遗产交给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公民,也有不愿将遗产无偿赠与他人的公民。
即为了充分尊重遗赠人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的权利,使其欢度晚年,允许其在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仍可与他人签订遗嘱扶养协议。
扶养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公民或国家、集体组织。
因为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扶养义务和与继承财产的权利是法定的、强制性的,不必以协议形式来确定。
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定内容,作为遗赠扶养人的公民应当具备行为能力和扶养能力。
收养却是身份法上的行为,收养人、被收养人只能是自然人,包括外国人港澳同胞,但不能是集体或组织。
送养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是组织(如孤儿院)。
(3)标的的特殊性。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有偿的双务合同,根据协议的约定,一方取得对方供养自己的权利,在自己死后让与自己的财产;另一方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在遗赠人死后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
这种关系是财产契约关系与同志式互助合作关系的结合。
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收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形成父母子女关系,收养人必须履行抚养监护的义务,并教育被收养人。
收养的对象通常是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
(4)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法律行为与死后法律行为的结合。
自协议生效时起,遗赠人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扶养人只能尽扶养的义务,只有在遗赠人死亡后,扶养人才可取得遗产。
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
形成父母子女关系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继承,适用继承法的规定。
(5)遗赠扶养协议在四种遗产继承形式中有最强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产生于协议订立之时,即在遗赠人死亡前即已发生。
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三种形式效力的发生都开始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
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可以发生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三种形式,但不可能发生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
(6)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
遗赠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嘱扶养协议的情况下,仍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
遗赠人如尚有子女,其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也不应因此而免除。
同时,其子女对遗赠人协议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
遗赠人还可设立遗嘱,处分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财产以外的财产。
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并不因此产生法律上的收养后果,扶养人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
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消除,可不再赡养亲生父母,也无继承权。
但两者有相同之处;遗赠扶养协议和收养协议均可协议解除,或经人民法院判决解除。
一方已履行义务的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就本案而言,遗赠扶养协议不但有具体的扶养内容,还有具体财产赠与的内容和方式。
本案的原、被告双方订立的过继字约,只有负责生养死葬的安排,没有关于财产的约定,也没有实际扶养和扶养的事实。
所以双方所订立不是遗赠扶养协议和收养协议,是一种以嗣后为目的的过继行为。
2、儿媳称丈夫被过继侵占婆母赔偿金年近八十的老母亲吴某在承受丧子之痛的同时,又添新伤,其儿媳及孙子女四人以死者早已过继给他人为由,将儿子的死亡赔偿金14万元全部占为已有。
近日,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郑路法庭依法判决四被告给付老人赔偿金1.6万元。
七十多岁的原告吴某共有四子一女,两子早已过世。
2005年12月8日,原告之子陈某在东营市喝酒时被蒋某等人绑架并非法拘禁,致使陈某死亡。
2006年 3月29日蒋某之妻与老人儿媳及孙子女四人(四被告)达成一份和解协议,蒋某之妻一次性赔偿被害人抢救费、丧葬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6万元。
四被告将该款据为已有,并用于生活盖房。
老人多次找四被告索要自己份内所得,四被告却以死者早已过继给其二叔,与原告吴某已没有任何关系,拒不给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陈某的二叔在陈某出生前已死亡,并没有形成事实收养关系。
原告吴某是死者之母,在蒋妻所付的赔偿金中原告应得到一定赔偿。
但鉴于原告仍有三子,生活费用应由三人共同承担,且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对被告方可适当照顾。
3、该案“收养行为”如何认定一般而言,民事法律规范没有溯及力,不得适用于评价、约束生效前已发生的行为;但是对生效前已发生的民事行为法律效力的评价,若当时的法律规范没有规定、新法又没有特别条款,可以适用新法规定的具体民事法律行为的典型特征标准。
[案例索引] 审判法院: 江西省崇义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编号:(2005)崇法民一(古)初字第63号民事判决书。
[基本案情] 原告甘大娘,1927年2月生,江西省某某县人;被告杨某,男,1962年6月生,祖籍湖南省汝城。
1987年底,甘大娘(已生育有五个女儿)经人介绍“收养”杨某为养子,并按农村习俗写了过继字据,字据主要内容是:“杨某过继给甘大娘为子承接宗祧,杨某负责甘大娘的生老病死,甘大娘百年后的财产由杨某一人继承”。
随后杨某即从湖南省汝城迁往江西省某某县与甘大娘一起生活,但该“收养行为”一直未在民政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