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油田起重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起

重伤害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适应油田安全生产建设的需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

号)、中石化集团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08 〕611 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涉及人身安全、危险

性较大的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电动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 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It,

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以及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起重作业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

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通过起重吊钩或其它吊具进行物料的起升、下降、装卸、运移、安装或通过吊篮等专门辅助工具进行物料输送的工作过程。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所属各单位及油田区域范围内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分包商)的起重作业。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资产设备(装备)部门职责负责组织或参与油田起重机械的购置、使用、改造、维

修、报废的管理,起重机械操作规程的编制,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工

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起重作业施工安排、施工方案审批、施工作业

等起重作业管理。

第七条人事劳资部门职责:

负责油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作业人员资格证:起重

机械管理人员、起重司机、起重司索工、起重指挥)的培训取证、定期复审。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起重机械的注册登

记、注销、停(启)用、报

废和定期检验工作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帐;

(二)负责大型起重作业的吊装方案监督、安全措施和应

急预案的审查及起重机械安全性能检查;

(三)负责对承包商资格证的办理和承包商制造、安装、

改造和检维修施工单位、制造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备案。

第三章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第九条新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

是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资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家,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起重机械出厂监检报告。

第十条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拆除起重机

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需由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修理、改造后的起重设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条起重机械建立的技术档案(设计图纸、出厂

合格证、检验报告、改造方案、告知书、审批表等)应移交档案管理

部门保存。

条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

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每天检查(日检)、经常性安全检查(月

检)和定期安全检查(年检),对在检查(检验)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由取得维修保养资格证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检(维)修处理,并做好记录保存备案;要做到“一勤、二检、三不开”(一勤是:给卷扬机的各润滑部位要勤注油;二检是:检查齿轮啮合是否正常,检查卷扬机前面的第一个导向滑轮的钢丝绳是否垂直于卷筒中心线;三不开是:信号不明不开,卷扬机前第一个导向滑轮及快绳附近有人不开,电流超载不

第十三条吊具、索具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

算书等),并进行存档。起重机具的使用、拆除和移动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操作规程的规定。

第四章起重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大型(100 吨

中型 (40 吨至 100 吨 )和小型 (40 吨以下 )三个等级。

第十五条 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

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 员操作

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司索和起重操作;

第十六条 起重作业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对施工

区域、环境和作业过程进行危害识别,并制定相应的作业程 序和安全措施。

以下作业环节应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起

重作业安全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审

查,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2、 20 吨以上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的吊装作业;

3、吊装物虽不足 20 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

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吊装作业;

4、使用固定后的吊篮等进行施工作业;

5、两台或以上起重机

械吊运同一重物时。

第十七条 凡符合本规定所指起重机械进行的起重作业

应办理起重作业许可证;起重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

第十八条 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1、起重作业前,应预先在起重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2、起重作业前应进行无负荷升降、旋转、变幅、前后

以上)、

1、大、 中型设备、构件的吊装作业;

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

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左右的运行及制动器、 限位装置的安全性能试验, 如有故障,

应排除后才能正式作业。

停止提升,检查全部机具、支撑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 工件放

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 正式吊装。

4、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

显的标志或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必须按照规定的指挥信号进 行指

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5、指挥应站在司机能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

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下

6、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

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

7、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人员报告,没

有指挥令,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十九条 起重作业安全监督人员职责

1、起重作业监督人员应通过起重指挥培训,持证上岗;

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能及时处理突发事 件的能

力。

2、安全监督应对施工现场起重指挥、操作、司索人员

进行资格确认;

3、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

好状态;

4、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

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将重物吊起地面

20-50cm

降信号,随时指挥负载运移路线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号,

5、对吊装区域的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

划定、标识、障碍);

6、核实天气情况;

7、制止、纠正违章作业等。

条起重指挥职责

1、严格执行起重作业方案,按GB5082 《起重吊运指

挥信号》规定信号统一指挥;

2、及时纠正对吊索和吊具的错误选择;

3、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应确保下部(地面)人员、设备的安全;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4、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

5、确保起重作业时吊臂与设备间的水平净距大于或等

于200mm ,吊钩滑轮与设备间的水平净距大于或等于

50mm ;

6、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7、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要及时与

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第二条起重操作人员职责

1、必须得到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方能开始操作。对紧

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

2、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或吊物上有人或

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3、严禁使用起重机或其它起重机械起吊超载、重量不

清的物品和埋置物体。

4、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

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起重设备、设施处于非完好状态时,禁止进行起重操作。

5、吊物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造成可能滑动、吊物

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

6、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

起重操作。

7、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

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

8、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

悬吊在空中。

9、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

修。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10 、下放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

位置限制器停车。

1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

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的载荷不能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

12 、遇6 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

不得从事露天起重作业。

第二十二条司索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2、根据重物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吊具与吊索;不准用

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吊索、吊具混合使用;吊具承载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安全负荷;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

3、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与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

线。

4、禁止人员随吊物起吊或在吊钩、吊物下停留;因特

殊情况需进入悬吊物下方时,应事先与指挥人员和起重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机运行轨道上。

5、吊挂重物时,起吊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吊运零散物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

6、不得绑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

地下或与地面其他物体连结在一起的重物。

7、人员与吊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放置吊物就位

时,应用拉绳或撑杆、钩子辅助就位。

8、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

第二十三条起重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将吊钩和起重臂放到规定的稳妥位置,所有控制手

柄均应放到零位,对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将总电源

开关断开。

2、对在轨道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有效锚定。

3、3、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

行检查、

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设施存在的异常情

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并做好记录备查。

5、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

标志牌或加锁。

第五章起重作业许可证管理

四条起重作业许可证实施分级管理

起重作业许可证分为三级: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办理一级起重作业许可证:

1、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100 吨;

2、吊装工艺为新工艺或多台吊车抬吊同一工件;

3、卧式安装长度的直线长大于70m ;

4、立式安装高度大于60m ;

5、工件结构的结构特殊或薄壁、柔性结构的工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办理二级起重作业许可证:

1、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 吨至小于100 吨;

2、卧式安装长度的直线长大于40m 至小于等于70m ;

3、立式安装高度大于等于30m 至小于等于60m ;

4、吊装物体不足40 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

大、精密贵重等特殊作业。

、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办理三级起重作业许可证:

1、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 吨。

五条起重作业许可证办理

1、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方

案组织办理并检查确认作业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设备(工程、技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

主管领导批准。

2、二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基层负责人按批

准的施工方案组织办理并检查确认作业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设备(工程、技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3、三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基层技术人员组

织填写并检查确认作业安全措施,生产单位设备(技术)工程师审核,基层单位负责人批准。

4、每次吊装使用2 台以上吊车时,按每台车填写办理

起重作业安全许可证》,明确操作、指挥、司索人员。

5、外部施工队伍进入油田甲、乙级关键装置及要害部

位进行起重作业的,办理《起重作业安全许可证》时,需油田甲、乙级关键装置及要害部位所属单位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签,并参与方案制定及施工现场的监督。

6、分包商进行起重作业,总承包商要全面负责,由分

包商提出申请,总承包商按照起重作业许可证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和监督落实。

第二十六条起重作业许可证按施工项目进行办理,

个施工项目办理一张起重作业许可证,起重作业许可证应按照施工项目吊物的最高级别办理。如施工项目属于跨管辖区作业,应按管辖区域办理。

第二十七条起重作业许可证批准后,施工单位应将起

重作业许可证交由起重指挥,起重指挥及起重操作、司索人员应检查起重作业许可证,确认审批手续、安全措施、环境

条件无误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八条起重作业许可证严禁私自涂改、转借。

九条因施工或安全需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

业范围、转移作业地点、变换施工机具、改变吊装方式时,应重新按

程序办理作业许可。

第三十条一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5 天,二

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7 天,三级起重作业许可证的

有效期为3 天。

第三条每个施工项目至少安排一名监护人。一级、

级起重作业,属于新建项目的由施工单位安排现场监护人,属于

改扩建项目及检维修的项目由施工单位和生产单位共同安排现场监

护人。三级起重作业,由施工单位安排现场监护人,基层生产单位

安排岗位人员作为巡检内容进行巡检、监控和交接。监护人应经专

业培训考试合格,作业过程

实施连续监护,不得擅自离开监护岗位。

第三条一级起重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第一联连

同施工方案报送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备案;第二联由施工单位保

存,保存期为一年;第三联作业班组现场持有,作为起

重作业的指令依据;第四联由基层生产单位持有。级、

级起重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施工单位保存,保存期为一年;第二联作业班组现场持有,作为起重作业的指令依据;第三联由基层生产单位持有。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部门和生产单位

的设备(工程、技术)部门负责起重作业许可证的管理,负

责制定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对作业行为及票证执行情况及时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处

负责解释。

附件:中原油田起重作业许可证(参考)

起重作业许可证(级)

编号: 第联共联

6 未经许可,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起重作业锚点。

7 检查起重设备、吊钩、钢丝绳、揽风绳、链条、滑轮组、卷筒、减速器、吊具、吊索等各种机具及部件完好,

保证安全可靠。

8 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冋带电线路接触,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应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9 起重机械的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齐全

有效,并进行了无负荷运载试验。

10 汽车吊车支腿完全伸出,基础周围回填土已经夯实,底部承压面的承受压力应大于支腿的压力,起重机械与地

面的固定或垫木按规定设置。

11

单吊车的起吊载荷应小于其额定载荷;在米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冋一重物时,尽量选用相同机种、相同

起重能力的起重机械并合理布置,必要时采取平衡措施;吊车的吊臂长度、工作半径满足起重作业方案要求。

12 起重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

13 起重作业现场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停止作业。

14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15 其他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核

意见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审

核意见

辖区单位领导会签意见

相关方审核意见

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年月曰年月曰年月曰年月曰年月曰

完工验收年月日时分签名:

起重作业许可控制

、作业流程和关键控制点

开展危害识别2)检维修作业依据任务单或检修施工作业票

进行危害识别和确认。

N编制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签发作业许可证。

Yes

1 ■

现场作业 1 8)施工作业人严格执行作业程序。

9)监护人员履行职责、查验措施。

二、作业步骤及控制要求(说明)

序号

步骤控制点

控制要求责任人

1 确认起重作业?1)新建项目必须有合冋,施工单位依据合冋分解任

务和交底。

生产单位主管部门负

责人或项目主管人员2)检维修项目应有合同或任务委托书。

3)检维修作业应有任务单或检修施工作业票。

施工方案审查

安全技术方案交底3)施工单位向所有参与作业人员书面交底并签字确认。

许可审批(车间、队)负责人确认风险控制措施, 完工确认

三、关键控制点说明

1、检维修作业应有任务单或检修施工作业票。

起重作业一般包含在检维修作业中,如果没有任务单或检维修施工作业票或者其内容中没有明确油气设施拆除作业要求,容易造成任务不明确,责任不清晰,可能造成作业施工方案(措施)不完善,现场监管缺失或无资质人员进行起重作业,从而导致人员伤害、起重设备损坏等事故的发生。

生产单位在任务单或检修施工作业票中,应明确起重作业任务。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依据任务单或检修施工作业票,分解起重作业任务,提出技术安全要求。

2、检维修作业依据任务单或检修施工作业票进行危害识别和确

认。

在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应结合施工作业任务,针对起重机械、作业条件、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等方面,进行充分的危害识别,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项目主管技术人员应确认作业任务存在的风险,组织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可有效避免人员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施工单位向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书面交底,并签字确认。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易出现不交底、口头交底或交底不全面、不明确,从而导致作业人员对施工方案理解不清楚,在作业过程中出现偏差,影响施工作业,还可能引发事故发生。

起重作业前技术人员应向现场作业人员交代工作任务、人员分工、起重信号和起重流程,交代作业环境和气候条件,交代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采取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并要求所有现场作业人员签字确认。保证现场作业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程序不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措施确认、许可审批

起重作业专业性强,作业中的疏忽大意、违章作业和随意变更作业方式等都可能导致起重机倾覆、人员伤害等重大事故。因此,办理起重作业许可证,能起到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作业前安全风险控制的作用。

起重作业安全措施确认和作业许可证审批,是现场作业前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项目主管部门、施工作业单位和基层生产单位等对施工机械、人员资质、施工方案(措施)、作业现场环境和现场应急准备等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性,明确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作业前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5、现场作业和作业监护

作业现场是各种危害因素高度集中、违章频发的地方,容易出现人员伤亡、机械倾覆、吊物坠落等事故。

起重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作业方案,遵守各项安全技术规定,不违章作业,及时发现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起重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

编号:SM-ZD-95927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1.目的 确保起重吊运作业满足规定要求,保证施工安全。 2.适用范围: 施工项目的其中吊运作业控制。 3.职责: 3.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本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 3.2/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批重大起重吊运作业的技术方案,监督、检查项目的工作,党群综合部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管理。 3.3施工项目部负责各类起重吊运作业的方案编制及实施,综合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部负责检查、监督工作。 4.参考文献 4.1《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4.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1-85)

4.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4.4《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LD48-93)。 4.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 5.规定内容: 5.1 通则 5.1.1 起重作业人员上班前、班中严禁饮酒。起重作业人员操作时必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操作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看书报、不准打瞌睡、不准开玩笑等。 5.1.2 起重作业人员接班时,应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装置和零件不正常时,必须在操作前排除。 5.1.3 起重机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起重机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5.1.4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5.1.5 非起重机驾驶人员不准随便进入起重机驾驶室。检修人员得到起重机司机许可后,方可进入驾驶室。 5.1.6当起重物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装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

加强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凡是对生产过程安全和从业人员安全有不良影响的各种作业活动,如动火、设备检修、维修、吊装、爆破等危险性作业,其组织者或作业者,都需要事先提出申请,经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发放作业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作业活动,这就是作业许可管理制度。石油天然气行业、炼油化工企业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是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事故案例 目前,大部分企业都制定了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但由于制度不完善造成的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暴露的许可管理问题 2007年2月,某炼化企业对成品油罐进行检修时,6名工人进罐作业不到5min,罐内便发生闪爆并着火,6名工人全部死亡,储罐毁坏。据事故单位介绍,作业前一天对成品油罐进行了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检测结果达标,但施工单位第二天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没有再次进行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就直接进罐作业,作业时可燃气体浓度超标导致爆炸。作业者违反了该公司“检测超过2h没有作业应重新检测”的规定。 2007年7月27日,重庆万州市某化工企业巨型储气罐发生爆炸,5名工人遇难。事发前,这5名工人进入罐体,清除罐内的锈迹。由于违规操作(工人所持的铁器工具与罐体接触时

产生火星),引燃了罐体内残留的可燃气体,引发爆炸。 这2起事故都是因为作业前未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可燃气体浓度过高造成的。 2.设备仪表检修作业暴露的许可管理问题 2004年3月,辽宁省锦州市某天然气分离厂安排停产检修。3月29日,承揽停产检修任务的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到天然气分离厂仪表工程师那里取来工作许可证。10时25分,作业人员在没有现场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拆卸作业,结果误拆了进料管道上的温度表,由于该温度表没有外套管(温井),温度表表头突然打出,导致LPG(液化石油气)泄漏。 2007年7月12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一家刚刚投料试生产的企业发生一起氯气泄漏事故,造成8人轻度中毒。事故原因为观察氯气压力的压力表损坏,操作工人没有按规定开列任何作业许可证,也没有到生产车间报告值班人员,就直接拆卸压力表,管线压力过高且前端根部阀关闭不严,导致氯气泄漏。 以上2起事故都是由于没有建立设备检维修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从事检维修作业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没有识别可能存在的危害与风险,导致事故发生。 3.电气作业许可挂牌上锁不规范 2001年9月,某油田钻井公司一名电工在对办公楼进行故障检修时,配电箱没有挂牌上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74158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 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

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和规范本公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管 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定 本办法。 一、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岁以上,具有初 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 和生理缺陷。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经公司提出,会同人事科、安 全科、机料科审核同意后,?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 后,凭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操作。 三、作业人员岗位分为

(一)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二)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四、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并停止其原岗位工作。 五、脱离岗位半年以上的,由安全科、机料科复查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六、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实习操作期间,公司应当指定专人指导和监督作业。指导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的熟练工中选择。实习操作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作业。 七、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相关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相关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6.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加强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383

下面是赠送的励志散文欣赏,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上面才是您需要的正文。

十年前,她怀揣着美梦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十年后,她的梦想实现了一半,却依然无法融入这个城市。作为十年后异乡的陌生人,她将何去何从? 笔记本的字迹已经模糊的看不清了,我还是会去翻来覆去的看,依然沉溺在当年那些羁绊的年华。曾经的我们是那么的无理取闹,那么的放荡不羁,那么的无法无天,那么轻易的就可以抛却所有去为了某些事情而孤注一掷。 而后来,时光荏苒,我们各自离开,然后散落天涯。如今,年年念念,我们只能靠回忆去弥补那一程一路走来落下的再也拾不起的青春之歌。从小,她就羡慕那些能够到大城市生活的同村女生。过年的时候,那些女生衣着光鲜地带着各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精致东西回村里,让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其中有一个女孩是她的闺蜜,她时常听这个女孩说起城市的生活,那里很繁华,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大家衣着体面……这一切都是她无法想像的画面,但是她知道一定是一个和村子截然不同的地方。她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像这个闺蜜一样走出村子,成为一个体面的城市人。 在她十八岁那年,她不顾父母的反对,依然跟随闺蜜来到了她梦想中的天堂。尽管在路途中她还在为父母要和她断绝关系的话感到难过,但是在她亲眼目睹城市的繁华之后,她决心要赚很多钱,把父母接到城市,让父母知道她的选择是正确的。 可是很快,她就发现真实的情况和她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闺蜜的光鲜生活只是表面,实则也没有多少钱,依赖于一个纨绔子弟,而非一份正当的工作。而她既没有学历、又没有美貌,也不适应城市生活,闺蜜也自顾不暇,没有时间和多余的钱帮助她。这样的她,连生活下去都成问题,更别说赚大钱了。倔强的她没有因此放弃,而是更加坚定要作为一个异乡人留在这里打拼,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实现梦想。 一开始,她只能做清洁工、洗碗工等不需要学历的工作,住在楼梯间,一日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江苏三鼎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工程项目(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编号:SDSh- - -2015 己内酰胺工程项目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期间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三鼎石化一期一阶段己内酰胺工程项目范围内以及进入上述区域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3.1起重机械: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如手动葫芦、吊篮)等,不包括铁路起重机、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装卸桥、缆索起重机、载人起重设备。 4管理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门 4.1.1负责监督检查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吊装作业票。 4.1.2对特殊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的审核和实施监督。 4.1.3 组织对起重作业现场环境和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或要求的起重机械并提出整改意见。 4.1.4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2 安装工程部门 4.2.1 对特殊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的审核。 4.2.2现场监护人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4.2.3会同安全环保部门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4.2.2 会同安全环保部门对起重吊装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起重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3 施工单位 4.3.1 制定特殊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或方案并上报批准。 4.3.2作业负责人负责按规定办理吊装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吊装方案的学习交底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4.3.3作业人员应遵守吊装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吊装作业; 4.3.4作业安全监护人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附作业许可证

1.目的 为了确保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的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2 吊装机具 系指本公司的设备设施检维修吊装作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各类起重机、装卸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4.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116-41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

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管理规定

目录 1.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编写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管理职责 (4) 6.起重机械管理要求 (5) 7. 起重设备日常管理要求 ............................................................................................................ 8.执行与检查 (7) 9.附表 (8)

1、目的 为明确起重机械管理职责,规范起重机械使用与维护,防止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公用部门、生产中心等单位的起重机械的管理。 3、编写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 3.2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2007 3.3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011 3.4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2000 3.5 质技监局锅发[2001]57号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 2001 3.6 TSG Q0002-2008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3.7 TSG Q5001-2009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3.8 TSG Q6001-2009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3.9 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3.10 TSG 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4、术语和定义 4.1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起重机械分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 4.2大修 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换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起重机械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得变更,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4.3改造 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起重机械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提高原设计性能)为目的的作业。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危险作业范围: 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2.带电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4.大型吊装作业; 5.其他危险作业。 各危险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 (1)从事高处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高处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在室外进行作业时遇到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作业。 (5)梯子不得缺档(或霉烂),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用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上通道外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网栏。

(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即安全网、安全带等)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并在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2.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以及气割、等离子切割、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火炉、电炉、电钻等明火作业。 (3)、熬沥青、铁锤击物件(产生火花)、喷砂和产生火花、赤热表面的其它作业。 (4)、禁火区内生产装置和储罐区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工具。 公司动火作业分级 (1)、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有毒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为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1)、动火安全作业许可证办理之前,动火部门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内容进行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根据辨识和评价结果,制定出安全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以确保作业安全。 (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由申请部门指定的动火作业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该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进行逐项填写,不得 (3)、空项,并将经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制定出的安全措施,逐条填写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分析数据及安全措施栏内,然后根据确定的动火等级,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证批准后,由动火作业负责人下达动火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起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起重作业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的起重吊装作业。 3 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对起重作业现场安全的管理和协调。 3.2工程部负责起重吊装方案的审核。并协调起重吊装作业。 3.3安环部负责对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的检查和监督。 3.4监理单位负责施工单位起重吊装方案审核,对吊装现场、吊装安全措施、吊装索具和吊装作业进行监理。 3.5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吊装方案、吊装计划、吊装作业指导书等,落实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对起重机械和吊索具进行管理和检查。 4 方案编制及审查 4.1吊装级别划分 吊装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大型:80吨以上(含80吨); 中型:<80吨; 小型:40吨以下。

4.2程序要求: 4.2.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安全可行的施工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对于施工区域内有多个大型吊装的施工单位,还需要编制吊装规划——即吊装总体计划部署。 4.2.2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吊装计划、吊装方案,必须由施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策划、编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批后,报所属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未经审批许可,不得随意改变原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2.3所有大型设备、构件的吊装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报安装工程部、安环部备案。4.2.4所有中型设备、构件和小型设备特殊条件下的吊装方案应由监理审批。 4.2.5所有小型设备、构件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措施或吊装作业指导书并向作业班组进行交底。 4.3吊装方案内容: 4.3.1吊装方案编制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吊装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4.3.1.1吊车使用计划 4.3.1.2主要施工机具配置计划 4.3.1.3吊装参数表 4.3.1.4吊耳位置及形式规格 4.3.1.5地基处理要求 4.3.1.6总平面布置 4.3.1.7大型吊车站位图及警戒区域图 4.3.1.8吊装图 4.3.1.9吊车行走路线及地基处理区域图(图纸均以CAD格式)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得安全管理,规范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安装、拆卸行为,保障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施工现场使用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均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就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使用得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高处作业吊篮等。 第二章起重机械租赁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应提前做好起重机械使用计划,在公司《合格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名录》(附表一)中选用起重设备。如选用得租赁单位不在公司《合格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名录》中,须事先取得公司安全管理部书面审批。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严禁未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得起重机械进场、使用。严禁使用转租得起重设备。 第四条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审查产权单位提供得以下资料: 一、产权单位得营业执照;

二、所用起重设备得统一编号;检测报告; 三、安装单位得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安装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得特种工种操作证。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不得租赁起重机械用于工程建设。 第三章起重机械得安装与拆除安全管理 第六条起重机械进场安装前,各单位应当审查以下资料并留存复印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一、租赁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得权利与责任; 二、安装单位与委托安装单位签订得安装合同与安全管理协议书; 三、起重机械得统一编号; 四、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五、安装单位得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得起重机械专项安装方案与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得安全技术交底等; 七、辅助起重机械得定期检验证明与起重性能表等文件资料; 八、安装单位办理得《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表AQ-B2-2). 第七条各单位应加强对起重设备拆装单位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得安全管理,现场机械管理人员与安全管理人员应现场旁站监督。 第八条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严格审查安装单位编制得起重机械专项安装与拆除方案与技术措施,确保方案符合现场得实际情况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实现作业受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1240-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的非常规作业(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作业活动),也包括有专门程序规定的高风险作业(如受限空间、挖掘、高处作业、吊装、管线/设备打开、临时用电、动火等)。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五条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六条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七条作业许可范围 (一)在所辖区域内或已交付的在建装置区域内,进行下列工作均应实行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许可管理流程见附录A),办理“作业许可证”(见附录B): 1. 非计划性维修工作(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或无规程指导的维修工作);

2. 承包商作业; 3. 偏离安全标准、规则、程序要求的工作; 4. 交叉作业; 5. 在承包商区域进行的工作; 6. 缺乏安全程序的工作; 7. 对不能确定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其他工作。 (二)如果工作中包含下列工作,还应按专项作业管理规定要求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1. 进入受限空间; 2. 挖掘作业; 3. 高处作业; 4. 吊装作业; 5. 管线/设备打开; 6. 临时用电; 7. 动火作业; 8. 放射性作业; 9. 其他有明确要求的作业。 第八条炼化企业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结合企业作业活动特点、风险性质,确定需要实行作业许可管理的范围、作业类型,确保对所有高风险的、非常规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 1、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 2、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的起重机。 3、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起重机械一般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载人起重设备。 第二条购置(进口)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必须是国家主管部门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设计、制造、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需由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大型:100吨以上;中型:40吨至100吨;小型:40吨以下。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台帐,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第五条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应有存档资料。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安全管理

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 3、在进行中型以上起重作业或情况较为复杂的吊装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七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 2、起重作业人员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3、起重作业人员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4、起重作业负责人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 5、起重作业负责人核实天气情况,确认是否可以实施起重作业。 第八条作业中安全措施 1、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带明显的标志。 2、起重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 4、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方案编制人协商解决。 5、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编号:SY-AQ-0506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safety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lifting machinery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保证起重机械安全正常运行,更好地服务于生产,防止起重事故发生,使起重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起重设备 一、设备基本要求 1、标识 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金属标牌,显示额定起重能力和本厂编号,司机室门外应有设备维护责任人标牌和“十不吊”警示牌。 2、消防用具 每部车上至少配置一个灭火器,并保证压力正常、无损坏、整洁。 3、起重信号 起重机械上必须配置警示音响信号,应能在工作场地范围内清

楚的听到,危险区域和噪声较大的区域应安装声光报警器,场外龙门吊应在近地面设置声光报警,并随大车运行警示。 4、照明 司机室、通道、电气室、大车对地面应设照明,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大车照明应考虑防震措施,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电源不能失电。 5、上升限位器 应设坠坨式限位器或连杆式限位器,并能自动切断电源,动滑轮与定滑轮设置间隙不应小于50Cm,冶金吊液体金属天车应设两套上升限位器。 6、下降限位器 用于低于地面工作的起重机械应设下限位,限位动作间隙应能使滚筒上钢丝绳至少保留二圈。 7、联锁保护开关 由建筑物登上起重机的门、由梯口进入司机室的门、由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须设电气联锁保护开关,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

起重作业规范标准

起重作业 1 目的和围 为了加强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操作规程,强化设备的维护保养,保障起重作业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作业场所的起重作业(大型吊装作业同时需要制定专门的吊装方案)及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以下起重作业需要作业许可单进行控制:1.1超过6吨的起重作业。 1.2使用工作吊篮(指工作人员在吊篮上进行作业)。 2 职责 2.1公司各部门负责对起重作业的监督、检查工作; 2.2各承包商单位负责起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等工作,制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实施对起重作业的监督、管理和操作。 3 准则 使用吊车、吊钩或其它机械起重设备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满足如下条件:3.1事先对起重作业进行必要的评估,由专业人员确定工作方法和设备; 3.2操作动力起重装置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书; 3.3司索人员必须取得资质证书; 3.4起重装置和设备必须处于年审(最低要求)合格证书的有效期; 3.5载荷不得超过起重设备的安全载荷; 3.6在起重设备上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能正常工作;

3.7所有的起重设施、设备,每次起重前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4 控制要求 4.1作业要求 4.1.1人员资格 4.1.1.1只有下列人员才能操作吊车: -取证合格的操作人员; -取证合格的维修人员、测试人员和检查人员。 4.1.1.2除了下面提到的人员,未经许可任何人都不能进入吊车的驾驶室。吊车操作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操作人员必须能够阅读和理解吊车操作指南。 -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和得到足够操作经验以达到完全合格。 -操作人员必须通过操作考试。 -操作人员要能看清楚30到50米的距离,要有很好的距离感。 -操作人员要能分辨红、绿和黄等颜色。 -操作人员要有足够的听力水平。 -操作人员不能有精神病史和心脏病史。 4.1.1.3使用人员工作吊篮 -使用人员工作吊篮前应该先考虑所有其它的可行的方法,人员工作吊篮只能作为最后的选择。 -人员工作吊篮的使用用作业许可单控制,相关的危害要在作业许可单明确。-任何使用人员工作吊蓝的工作都要做作业安全分析(JSA)。 -超过6吨的吊车作业(超重作业),必须对起重作业进行风险分析。

最新2151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2151动火作业许可管 理规定

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规定了作业许可管理内容及要求。 1.2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销售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1.3 本文件适应于油(气)库、加油(气)站任何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 2 引用标准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证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动火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3 术语及定义 3.1 动火作业 油(气)库、加油(气)站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性作业。具体包括: a) 各种电焊、气焊、锡焊、铅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b) 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c) 熬沥青、炒沙子、烧(烤、煨)管线、电钻、风镐、喷沙、铁锤击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d) 在爆炸、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e)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f) 机动车辆进入爆炸危险区域作业。 3.2 动火作业人 动火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3.3 动火作业申请人 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 3.4 动火作业批准人 负责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授权人。 3.5 动火作业监护人 在作业现场对动火作业过程实施安全监护的指定人员。 4 职责 4.1 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 公司油库、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作业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 4.3 各分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负责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各分公司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动火作业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全)

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 司机守则; 2.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 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 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 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 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 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 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 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