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通用范本
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制度
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制度
一、总则
为做好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的管理工作,依法保障建筑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确定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抽查制度,依据《建筑法》、《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
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的各类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和拆除工程等。
三、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我单位承办的各类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文件。
四、抽查程序
1. 抽查依据
(1) 抽查依据为《建筑法》、《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单位制
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2) 抽查依据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申报表、消防设计图纸、消防验收备案申请表等
文件。
2. 抽查方式
(1) 抽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每月抽查不少于3个建设工程的消防备
案文件。
(2) 抽查内容包括消防备案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等。
3. 抽查流程
(1) 抽查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提前通知被抽查的建设工程单位,并确认抽查时间、地点。
(2) 抽查过程中,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抽查要求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及
时向建设工程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3) 抽查结束后,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抽查记录,及时向建设工程单位反馈抽查结果。
五、抽查结果处理
1. 抽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2. 合格结果,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抽查结果通知建设工程单位,并备案。
3. 不合格结果,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不合格建设工程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4. 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重新进行抽查,确保整改结果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第三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第四章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设工程分为特殊建设工程(见附件1)和其他建设工程。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并负责组织特殊建设工程的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
第四条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依法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分级监管权限,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跨市(州)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下一级主
管部门负责。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企业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工作,规范消防管理机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第三条申报程序
1.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由项目经理向公司下属消防安全
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相关设计文件。
2.消防安全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确保审核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3.消防安全部门在审核完成后,应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将审
核结果报送公司领导层备案。
第四条审核内容
1.消防设计审核应包含建筑消防设施的布置、消防通道、消防器材配置
等方面的内容。
2.消防设计审核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消防设
计合理、科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管理标准
1.消防安全部门应建立完满的消防设计审核管理制度,明确审核程序、
职责和要求。
2.消防安全部门应确保审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和严谨,杜绝任何形式的
利益输送和私人行为。
第六条考核标准
1.消防安全部门应定期组织对消防设计审核工作进行考核,重要考核内
容包含审核结果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合规性。
2.针对审核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消防安全部门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督促落实,确保审核工作的连续改进。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第四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五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
第七条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是保障建筑物和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此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物消防安全水平,降低火灾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消防设计审核是保障建筑物消防安全的第一步。消防设计审核是指对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和检查,确保其符合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消防设计审核应由专业的消防设计审核机构进行,这样可以确保审核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同时,消防设计审核机构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其次,消防验收是保证建筑物消防装置安全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在施工完成后进行消防装置的检验和测试,确保其可以正常运行和有效应对火灾。消防验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机构进行,同时应有相应的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验收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于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物,消防部门应予以备案和抽查。
最后,备案抽查是消防部门对建筑物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的重要手段。备案抽查是指对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建筑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以确保其消防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备案抽查应由消防部门和相关行政机构共同进行,抽查的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的维护、作业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等。对于发现问题的建筑物,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总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是保障建筑物和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这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建筑物消防安全水平,降低火灾风险,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强对消防设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
一、前言
消防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一环,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是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合理有效、技术标准符合要求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审查程序
1. 消防设计审查应在建设工程初步设想和概预算编报完成后进行,并于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前完成。
2. 消防设计审查分为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三个阶段,施工图审查必须在项目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全部审查合格后进行。
3. 消防设计审查的基本步骤包括:收到申请文件→初审→修改→综合评审→决策→审核→公告。
三、审查内容
1. 消防设计审查内容应包括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消防设施设计、疏散通道布置、灭火器材配置、消防给排水系统设计等。
2. 消防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疏散试验指南》等。
3. 消防综合设计方案应当科学合理,确保消防设施在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响应和有效控制火势,保证人员疏散安全。
四、验收标准
1. 消防验收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验收标准应按照《建筑消防设施工程验收规范》执行。
2. 消防验收应包括工程建设方提交的验收申请文件的审核、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性能检测、验收验收现场检查等内容。
3. 消防验收最终结果应当是“达到验收标准”或者“不达到验收标准”,并标明具体不达标的内容。
五、审查验收机构
1. 消防设计审查机构应为经消防执法机构主管部门认定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2. 消防验收机构应为具备相应消防设备验收资质的单位。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1. 概述
本文档旨在详细说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提供规范和指导。本制度应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阶段,确保消防设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消防设计审核
2.1 设计审核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通过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确保消防系统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提高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原则:审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设计方案合理、科学、可行,并符合实际施工条件。
2.2 审核程序和内容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程序包括:
–提交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初审
–设计文件复审
–审查意见反馈
–最终设计文件审核
2.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消防设备选择与布置
–灭火系统设计
–排烟系统设计
–防排烟与防火门设计
–消防通道设计
–应急疏散通道设计
–消防水源及供水管网设计
–消防电源与电气火灾防护设计
2.3 设计审核人员资质和要求
1.设计审核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和要求:
–消防工程技术职称证书
–具备相关消防设计经验
–熟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设计审核人员应进行定期培训和知识更新,以保持与消防设计标准的同步。
3. 消防验收
3.1 验收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消防安全的需要。
•原则:验收程序要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严格把关消防设施的实施和运行情况。
3.2 验收程序和内容
1.消防验收的程序包括:
–提交验收申请
–初次验收
–现场勘查
–整改验收
–最终验收及备案
2.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前言
消防是工程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在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中都需要对消防进行合理规划、防范和管理。随着建设
工程规模的扩大和复杂程度的提升,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显著。
为了强化消防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同时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消防
安全水平,特制定此文档,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
备案抽查制度。
设计审核
设计文件的提交
1.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施工图、
设计说明书等)提交所在地消防机构审核,需具备如下基本要求:•消防安全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消防安全措施必须有效可靠;
•消防安全设计应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设备设计相配合,保证消防安全措施得以顺利实施;
•消防安全设计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
2.建设单位应将消防设计文件的提交材料按要求逐一列明。
审核流程
1.申请材料审核:消防设计申请材料提交后,消防机构将组
织审核,审核情况将按规定予以告知。
2.设计审核:审核人员将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若存在
问题,则需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意见并告知整改时间。审核通过之后,消防机构出具审核结论。
3.审核结论:审核结论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并
确定下一步的工作内容。
消防验收
建设单位的申请
1.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设计文件编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
请书》向所在地消防机构提交申请,参考以下要求:
•建设单位应按照消防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消防安全设施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行;
•消防设施材料要结合实际确保质量符合相应的规定;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范本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完整正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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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
度
《消防法》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一)《消防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明确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范围。规定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二)《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明确了其他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规定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三)《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对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规定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实行消防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为减少行政许可事项,适应便民利民要求,新消防法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新消防法规定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新消防法明确了其他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规定对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办理程序范本(四篇)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办理程序范本
一、引言
本范本旨在规范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的办理程序,确保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
二、背景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进行消防备案抽查,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管理制度符合要求,避免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程序细则
1.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立即通知消防部门进行备案抽查。
2. 消防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3. 抽查对象包括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管理制度,如消防水源、消防设备、消防通道、消防疏散标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4. 抽查前,应向建设单位索取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5. 抽查过程中,消防部门应出示工作证明,并有权进入建筑物内部进行检查、取样等。
6.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定整改期限。
7. 整改完成后,消防部门应进行复查,确认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8. 如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消防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包括责令停工、罚款等。
9. 抽查过程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抽查结果。
10. 建设单位应及时对抽查结果进行整改并报告消防部门。
四、消防备案抽查的补充规定
1. 发现建筑工程竣工后未开展消防备案抽查的,消防部门应立即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并予以处罚。
2. 建设单位应主动向消防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并配合消防备案抽查的工作。
3. 建设单位应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4. 消防部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以查验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管理制度是否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管理
第一节消防设计与审核
第一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并经过消防技术评审。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设计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消防设计单位进行消防设计。消防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消防设计。
第三条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的消防设计说明、消防设施安装和布置方案、消防设施的参数要求、施工交底和验收等内容。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应当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保持密切的协作与沟通。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设计文件编制完毕后,依法向规定的消防技术评审机构提出申请,进行消防技术评审。
第五条消防技术评审机构应当按照消防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及时出具消防技术审查意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提出修改意见,并告知建设单位。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消防技术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节消防验收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设施安装、施工结束后申请消防验收。
第八条消防验收应当由消防机构进行。消防机构根据消防设计文件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应当及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应当提出整改要求,并告知建设单位。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限期内办理复验手续。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建筑物的数量与高度日益增长,这也给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建设工程中,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是保障建筑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消防设计审核制度
消防设计审核是指建设单位根据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以及指定的省、市、县级消防机构编制消防设计方案,由各级消防机构对消防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的工作。消防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物消防设计方案书面资料完整性、技术合理性、安全可行性、消防设施设置是否达到要求等方面。
消防设计审核制度的意义在于:一方面,确保建筑物消防设施的设置符合要求,能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避免建筑物内发生火灾事故时的后果。而消防设计审核的成功实现,需要考虑消防机构的专业性、及时性、合规性等。
二、消防验收制度
消防验收是指检查建设工程中消防设计方案的执行情况、验证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以确保符合设计方案要求,并在验收通过后发放相应的证明文件。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及配套设备安装、燃气管道及用气设备的安装、电气设备的安装等方面。
消防验收制度意义在于:与消防设计审核类似,消防验收也可
以有效的保障建筑物内人员、财产的安全。同时,符合消防验收标
准的建筑,在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时,也能够快速和有效的进行应
急处置。消防验收的成功实现,需要考虑验收标准的专业性、安全性,以及验收的及时性等。
三、备案抽查制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样式2020最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
抽查文书式样
供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参照、细化的文书式样共10份,包括:
1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5∙《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另附填表说明。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背而有正文)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 κ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是保障建筑物安全和防
火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建筑物的防火性能和消防设施正常运行起到
了决定性的作用。下面就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
度进行详细探讨。
首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是建设工程前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
是对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其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的要求。在设计审核中,对于建筑物的防火隔离、疏散通道、防排烟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设施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满足防火安全要求。同时,还要审查建筑施工图纸和相关文件,确保其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
规范和技术标准。
其次,消防验收是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对其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性能进
行检验和验证,确保其能够正常运行并具备防火安全的基本要求。消防验
收过程中,要对建筑结构、疏散通道、防烟排烟系统、火灾报警系统、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关键设施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其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的要求。只有通过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方
才能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并正式投入使用。
最后,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的有效实施,并通过备
案抽查制度,对已验收的建筑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抽查,以确保消防设施的
正常运行和有效维护。备案抽查制度可以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抽查,检查其
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维护情况和完好程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维修,以便保障建筑物的防火安全。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对建筑物的消防责任人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对消防设施的管理和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
度
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各种建设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这些工程的
安全性却成为了一个大问题。因此,消防安全已成为建设工程安全的关键环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则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消防设计审核
消防设计审核是一项非常关键的工作,它涉及到建筑物的消防安全问题,是消
防安全工作的首道关口。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工程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以避免建筑物在后期出现消防安全问题。
消防设计审核需要专业的消防设计师或消防工程师进行,其审核范围包括设计
文件中的消防安全要求、设计的消防系统、疏散通道等。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审核人员需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重新审核。
消防验收
消防验收是针对建筑物整体消防系统的检查,旨在检查消防系统是否达到规定
的消防安全要求。在消防验收之前,建设单位需要对消防系统进行自查,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在消防验收中,消防工程师还需要对消防系统的完整性、连通性、可靠性、操作性等进行检查。
如果消防验收过程中发现消防安全问题,需要及时整改。只有在消防验收合格后,建筑物才能投入使用。
备案抽查
备案抽查是指按照一定比例对已经验收备案的建筑物进行抽查,以确保建筑物
消防安全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备案抽查一般由消防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在备案抽查中,消防工程师需要对建筑物的消防系统、疏散通道等进行检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要求。
如果在备案抽查中发现问题,需要及时整改。如果发现问题严重,消防安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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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695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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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消防法》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一)《消防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明确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范围。规定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二)《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明确了其他工程实行备案抽
查制度。规定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三)《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建设工程未经依法进行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
的,禁止投入使用;《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对违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规定的违法行为,规定了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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