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规定完整版
涉密会议管理规定
涉密会议管理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涉密会议管理制度[YHNB/B 20011-2016]第一条涉密会议组织召开应提前填写《涉密会议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会前应向与会人员强调会议保密事项和要求,增加保密防范意识。
第二条召开涉密会议应确定会议密级和会议代号。
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限定参加人员和范围。
必须严格执行不在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的规定。
第三条在召开涉密会议前,必须做好保密工作。
涉密会议必须在有安全保密措施的内部场所召开。
第四条涉密会议会场保密检查内容(一)了解会场周围情况是否有利于召开涉密会议;(二)检查关闭会议室内电视监控,录音防盗报警设备;(三)检查使用无线话筒和录音与扩音相连接的设备(有特殊录音要求的除外);(四)检查会议使用的桌椅和灯光设备,有无异常、异样的无线接收,发射装置;(五)了解提供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情况,禁止使用外籍、政治观点对立、品德和职业道德不佳的人员;(六)根据会议情况向对方提出保密及人员控制要求。
第五条召开涉密会议,应事先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会场内应采取手机屏蔽或控制措施,录音录像应经会议主办部门和保密办领导批准。
第六条涉密会议使用的扩音等技术设备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严禁使用带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
第七条涉密会议不得将手机带入会场。
第八条涉密会议不得使用无线话筒、可拍照手机、对讲机等可以进行无线发射、传输的设备。
第二百六十九条涉密会议应由专人负责参会人员身份确认和涉密载体的发放、清退和销毁,使用和管理符合保密要求。
第九条因特殊情况在公司外举行会议,主办部门要协同保密办与承担会议的保密部门取得联系,对使用会场及相关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检查和审查。
会议资料开会时发放,会后收回。
第十条严格控制入会人员的范围。
会议代表入场时,要严格检查会议代表证和会议工作证,防止非入会人员进入会场。
涉密会议活动管理制度
涉密会议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涉密会议活动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确保涉密会议活动的安全性、保密性和高效性,规范会议的组织、召开及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各类会议活动。
第三条 基本原则1. 保密原则:涉密会议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会议内容、资料和参会人员的安全。
2. 高效原则:会议应注重效率,明确议题,合理安排议程,确保会议目标的实现。
3. 民主原则: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与会人员的意见,集中智慧,形成共识。
4. 规范原则:会议的组织、召开和管理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 职责分工1. 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和实施,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 保密工作部门:负责会议的保密工作,对会议内容、资料和参会人员进行保密审查和监管。
3. 参会人员:遵守会议纪律,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按时提交会议材料。
4. 会议室管理部门:负责会议室的预订、布置、设施维护及安全保障。
第五条 会议类别1. 定期会议: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周期召开的会议。
2.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的会议。
3. 专题会议:针对特定议题召开的会议。
4. 总结会议: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的会议。
第六条 会议级别1. 高层会议:公司领导参加的会议。
2. 中层会议: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3. 基层会议:普通员工参加的会议。
第七条 会议召开权限1. 高层会议:由公司领导或其授权人召集。
2. 中层会议: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召集。
3. 基层会议:由基层管理人员或其授权人召集。
第八条 会议通知会议组织部门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参会人员发送会议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要求。
第九条 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
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保持会场安静。
3. 会议内容、资料和参会人员名单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涉密会议及活动管理制度
涉密会议及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涉密会议及活动的安全、高效进行,规范会议的组织、管理、监督和保障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涉密会议及活动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敏感信息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二、基本原则1. 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2. 确保会议及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3. 注重实效,提高会议及活动的质量和效率;4. 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参会人员的合法权益;5. 节约资源,降低会议及活动成本。
三、会议分类根据会议涉及内容的密级和重要程度,将会议分为以下三类:1. 高密级会议: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和企业核心商业秘密的会议;2. 中密级会议: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和企业普通商业秘密的会议;3. 低密级会议: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和企业非商业秘密的会议。
四、组织机构1. 会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由会议主办方负责;2. 会议主办方应设立会务组、保卫组、资料组等,明确各组职责,确保会议顺利进行;3. 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和实施工作;4. 保卫组负责会议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5. 资料组负责会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参会人员1. 参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和业务能力;2. 会议主办方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和人数;3.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4.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六、会议纪律1.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2. 会议期间,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3. 会议期间,不得随意离开会场,确需离开的,应向会议主办方请假;4. 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按要求及时反馈会议意见。
七、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制度范文
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制度范文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密会议和活动的管理,保障国家机密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涉密会议和活动的范围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涉密会议,是指参会者在会议期间将接触到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者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的会议。
涉密活动是指在活动过程中会发生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者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三章涉密会议和活动的组织与申报第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涉密会议和活动,必须提前向上级保密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并经批准后方可举办。
第四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的申报材料须包括以下内容:1. 会议或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和参会人员名单;2. 会议或活动的目的、内容和议程;3. 参会人员的身份及其对涉密事项的涉及程度;4. 保密措施的方案和保密人员的安排;5. 其他必要的信息。
第五条上级保密机构应及时审核申报材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四章涉密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密措施第六条组织者应设置保密组织,负责会议或活动期间的保密工作。
第七条保密组织应根据涉密会议和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并在会前将其告知参会人员。
第八条保密组织应确保会议或活动场所的安全,保证涉密资料、设备和信息的安全使用和妥善保管。
第九条参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会议或活动相关的任何涉密信息,并保证个人行为不损害国家利益。
第十条保密组织应设置保密人员,负责参会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监督,并对突发事件做出应急处置。
第五章会议和活动结束后的处理第十一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应归档相关资料,并根据保密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应将与会期间获取的任何涉密信息归入机构保密系统,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涉密会议和活动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给上级保密机构,并按其要求进行处置。
第六章违规处理和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对于故意或重大失职致使涉密会议和活动信息泄露或损失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纪律处分。
机关单位涉密会议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涉密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涉密会议的管理,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国家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内部涉密会议的管理。
第三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涉密会议管理,保障会议活动的安全和密级的保护,防范泄密风险,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会议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的保密人员,进行专门的保密培训和教育,并指定专门的涉密会议管理负责人,明确职责。
第五条机关单位应当对于重要涉密会议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规进行申报核准程序,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涉密会议的组织第六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涉密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并明确会议的主题、目的和议题。
第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制定会议召开的计划和安排,明确会议组织者及其职责,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八条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会议的涉密等级确定参加人员,并向参会人员发放活动准入证或者会议邀请函。
第九条涉密会议的组织者应当根据国家保密规定,对会议涉密等级、参会人员等进行严密控制,确保会议安全中无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条会议组织者应当在会议开始前,核实参会人员的身份,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会议组织者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全面排查会议场所,确保会场安全,并对会场进行保密处理。
第三章涉密会议的保密第十二条参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涉密会议的保密要求,不得随意泄露会议内容,严禁携带未经授权的移动存储介质进入会议现场。
第十三条参会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国家秘密法规,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和资料,任何时候都不得擅自带离机关单位或者会议现场,严禁私自留存副本。
第十四条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应当遵循会议纪律,积极参与讨论,不得进行无关议题的讨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第十五条涉密会议的记录者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记录,不得擅自外传或者使用。
第十六条会议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当对会议资料进行妥善处理,确保不被泄露。
第四章涉密会议的管理第十七条机关单位应当建立涉密会议管理台账,登记每场涉密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参会人员等情况,确保每场涉密会议的全程可追踪。
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规定
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规定seek; pursue; go/search/hanker after; crave; court; woo; go/run after重大涉密活动、会议和涉外保密管理规定第一条大型涉密活动的保密管理一组织大型涉密活动,须制定专项保密工作方案并报机关保密委员会审查.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保密工作,对该项活动的保密工作负有布置、指导、监督、检查的责任.二活动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情况应作文字记载,结束后报保密办公室备案.第二条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一涉密会议的管理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部门领导对主管业务会议的保密管理负有领导责任,负总责.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负有保守自己知悉、掌握的国家秘密事项的责任.二召开涉密会议,应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场所,确定会议密级,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必要时经机关保密委员会审批,报保密办公室备案.三召开涉密会议,应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会前主办部分要向与会人员说明保密事项,并配备专人负责保密、保卫工作.四召开大型涉密会议,主办会议的业务部门,应填写涉密会议备案表,送保密办公室备案.应制作胸卡,与会人员凭胸卡进入会场.五会前要对会场的扩音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不准携带录音设备进入会场,如确需录音,必须经会议主办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六与会人员严禁在会场内使用移动电话,并保持关机状态,会场以外严禁谈论与会议有关的内容.七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说明.八指定专人管理会议文件、图纸资料,并实行文件编号管理,严格履行会议文件、资料的发放、领取登记、签字手续.九与会人员记录国家秘密内容,必须使用保密手册,记录国家秘密内容的保密手册,应按原件密级、保存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十会后要认真清理文件、资料,应收回的要如数收回,妥善保管,需销毁的交保密办处理.十一会上发出的文件、资料如与会人员在外地,由办公室办理机要邮寄到与会单位,不得将密级文件、资料发给个人携带;因特殊情况确需会议代表随身携带的,应经会议主办单位的领导批准.十二要对会议驻地、房间、会议室进行检查,防止文件、记录本遗失.十三新闻部门采访会议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必要时经保密委员会审批.公开报道的稿件必须经保密委员会审批.十四涉密会议结束后,主办会议的业务部门要及时向保密办通报保密管理工作情况.第三条涉外活动的保密管理一涉外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接待外宾或外商谈判,事先必须制订工作方案,统一对外介绍口径,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接待或谈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扩大介绍范围.二凡使用涉外人员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对不符合涉外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对涉外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和涉外纪律教育,定期检查和考核.三涉外人员必须做到六不准:1不准在外宾面前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2未经允许不准单独与外宾交往;3不准私自到外宾的住所或办公室会晤;4不准私自接受外宾的馈赠;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或保密笔记本带入谈判、宴会等涉外场所;6不准私自向外宾赠送资料.四对因公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进行保密教育,并制定安全保密措施.五出国人员在出国时,不得擅自携带秘级文件、图纸、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经保密办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并按国家秘级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出境管理办法办理出境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防丢失.六出国人员在境外期间必须做到四不准:1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活动;2不准随意谈论和处理涉密国家秘密的事项;3不准在无保密条件的场所阅读文件、资料或商讨工作;4不准接受外宾的馈赠.七出国人员不得使用电话、传真、明码电报和普通信件传递有关保密内容,如有紧急事项需要密电向国内请示时,必须到使领馆起草、拍发.八凡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或向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投寄论文、稿件和其他资料,须经保密委员会审查批准.。
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规定
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指机密级及以上会议和活动,或大型秘密级会议和活动。
机密级及以上会议和活动执行涉密会议和活动保密方案Ⅰ级,大型秘密级会议和活动执行涉密会议和活动保密方案Ⅱ级。
第三条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的地点,必须经保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考察确定,具备场所保密条件,会场服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审查。
任何单位不得自行选择举行地点,不得在外资或中外合资宾馆及接待外国人的场所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
第四条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要根据会议和活动内容和需要,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严防扩大知悉范围,严禁无关人员列席或旁听。
第五条召开大型秘密级或机密级以上的会议和活动,应明确主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承办部门应会同保密办公室、保卫部门做好保密安全工作。
保密办公室应对会议和活动场所进行技术安全检查,保卫部门在必要时应设警卫,并对宾馆提出保密要求。
第六条召开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应制发会议(活动)证,凭证出席会议和活动并领取会议和活动资料。
第七条会议和活动结束时,承办单位或保密办应对会议和活动场所及与会人员房间进行安全保密检查,防止丢失文件、笔记本等。
第八条会议和活动休息时,应指派专人看守会场。
第九条涉密会议和活动会场的音响设备应符合保密要求,严禁使用无线话筒。
会场内应安装移动手机屏蔽仪。
未经会议和活动主持人批准,不准录音、录像。
确因工作需要的,主办部门应对涉密会议和活动的音像资料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第十条会议和活动开始时,会议和活动主持人应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宣布保密纪律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的文件管理,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一)会议和活动主办部门要本着“少发严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会议和活动印发的文件及其数量。
涉密会议和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会议和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机密信息的安全,加强对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保密管理,防范泄密风险,促进国家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密会议和活动,是指在国家核心利益、安全利益和机密信息涉及的会议和活动。
第三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保密管理,应当遵循保密需要和便民利民的原则,采取合理、合法的保密措施,保障会议和活动的机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四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保密管理,应当贯彻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综合防范、分类保护、责任落实和风险控制。
第五条所有参与涉密会议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制度以及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国家机密,依法防范和处置泄密行为。
第六条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国家秘密事项的知悉和掌握,应当在法定的范围内,依法保守国家机密。
第七条国家秘密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泄漏国家秘密。
第九条对在涉密会议和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相关单位,并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十条对于违反涉密会议和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严格惩处。
第二章保密措施第十一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单位应当对与会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认证,确保参会人员的身份真实。
第十二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组织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保密工作人员,负责会议和活动的保密工作,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十三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组织单位应当对会议室、活动场所和相关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漏洞和盲区。
第十四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组织单位应当根据会议和活动的保密级别,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操作流程,确保机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五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组织单位应当对会议和活动的机密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并采取物理隔离和逻辑隔离的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六条参与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人员应当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保守机密,不得泄露安全信息。
涉密活动、涉外及协作配套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涉密活动、涉外及协作配套保密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公司公司涉密活动、涉外及协作配套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一般涉密活动、涉外保密管理,根据国保发(2002)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一般涉密活动主要是指: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实验、会议、对外合作等。
试验如外场试验或联试等;会议如方案论证会、评审会、产品鉴定会等;对外合作如对外交流、合作、谈判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公司主办、承办涉密会议,进行产品、项目试验和对外交流、合作、谈判的各部门。
第二章涉密会议保密管理第四条一般涉密(秘密级)会议保密管理:㈠主办、承办部门须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保密工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直接负责保密工作;㈡会前主办、承办部门须填写《公司涉密会议保密审批表》(附件一)履行审批手续;㈢会议地点选择有安全保密保障措施的内部场所召开,不得在外资或中外合资宾馆召开;㈣应严格控制与会人员的范围,由专人对与会人员的身份进行登记确认;㈤会议使用的扩音等技术设备须符合保密技术防范要求,会议场所禁止带入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必要时应当设置手机信号干扰器;禁止带入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便携式计算机,未经批准禁止带入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㈥会场服务人员须经过严格审查,要求其必须遵守会议保密纪律;㈦会议文件资料应本着“少发严管”原则,标明密级和编号,专人发放,专人收回,发放和收回时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会议后的涉密载体的销毁必须由专人负责依照《公司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执行;㈧参会单位需要会议文件资料的,由主办会议部门会后通过机要邮寄,不能从会议直接带走;㈨会议结束时,须对会议场所及与会人员住所(房间)进行保密检查;㈩会议结束后,主办部门须对会议保密工作进行小结,交保密办存档。
第三章外场试验保密管理第五条一般涉密(秘密级)外场试验活动保密管理:㈠试验前要制定保密工作方案并制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㈡试验设备仪器应设置专管部门,专职人员负责管理、维修和使用;㈢试验数据必须指定专人,使用专用记录介质进行记录,记录介质须有明确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标识;㈣试验场所须具备完善、可靠的保密防护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㈤试验场所应对无线通信设备和具有摄录功能的设备采取严格控制措施,以上设备未经批准不得带入现场;㈥试验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待参观人员或对密品、密件拍照、摄像;㈦试验结束后要对涉密设备、仪器、产品、文件、资料、数据等进行清理核对,该归档的应及时归档。
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
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一、凡召开、举办涉密会议、活动的各股、所、队,在召开、举办前要制定严格的保密工作方案或措施,并报区局保密办公室审查、备案。
二、按规定确定出席、列席和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并对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宣布保密纪律。
对参与会议、活动的服务工作人员,由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备案,必要时须签订保密协议。
三、会议、活动场所要符合保密规定,在活动开始前进行保密检查,并配备手机屏蔽柜或通信干扰器。
会议、活动场所禁止使用无线话筒。
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主办单位应当事先声明。
四、参加重要涉密会议、活动的人员要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未经批准,严禁携带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储存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会场。
五、涉密会议、活动所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必须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和保密技术标准。
六、在涉密活动期间印发的文件、资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进行管理。
对不明确的涉密事项,应报上级保密机关审核把关。
七、在活动期间应配备保密箱和文件袋,并指定专人管理。
在运送涉密文件和资料途中,应由二人同行。
会议或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清理
会场和与会人员住地,检查有无遗落的涉密文件、资料,确保万无一失。
八、需对外宣传和报道的,要经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保密工作的责任人签字同意,并报上级机关批准,同时对涉密内容做好技术处理。
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接受记者采访和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涉密会议管理制度
涉密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涉密会议的安全和有效进行,保护国家和组织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密会议是指涉及国家秘密和组织机密的会议,具有较高的机密性和保密性,包括但不限于国防领域、外交领域、经济领域和科技领域等。
第三条涉密会议的组织和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本制度进行。
第四条涉密会议的组织单位应当设立涉密会议管理机构,并指定专门负责人对涉密会议进行统筹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涉密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保密审查资格,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第二章涉密会议的组织和程序第六条涉密会议的组织应当根据具体需要制定会议议程,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
第七条涉密会议的召集须提前一定时间进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会人员,说明会议的目的、议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
第八条涉密会议的召集人应当制定会议纪律,确保会议的有序进行,并准备会议记录人员。
第九条涉密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按时出席,并携带参会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第十条涉密会议应当设立会议主席团并制定主席团成员名单。
会议主席团负责主持会议的开闭幕式,引导会议讨论,确保会议决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涉密会议的保密措施第十一条涉密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保守涉密会议的内容、材料和讨论过程等保密信息。
第十二条涉密会议的举行地点应当符合涉密会议的安全要求,防止未经授权人员的进入和窃听等安全事件。
第十三条涉密会议的通信设备和技术应当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要求,确保通信内容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涉密会议的会议材料应当按照保密级别进行标识并妥善保管,防止泄密和丢失。
第四章涉密会议的责任和监督第十五条涉密会议的组织单位应当履行涉密会议的安全责任,做好会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记录。
第十六条涉密会议的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的保密工作负有保密义务。
发现保密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十七条涉密会议的保密工作应当受到监督,确保保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涉密活动管理制度
涉密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密活动的管理,防范和遏制泄密事件的发生,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秘密等涉密活动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密会议、涉密文件传输、涉密通讯等活动。
第三条涉密活动管理应遵循保密的原则,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信息的有效利用。
第四条涉密活动管理应依法、科学、合理、公正、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涉密活动应该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法审批,严格保密,确保不泄密。
第二章涉密活动管理机构第六条涉密活动管理机构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设立专门的涉密管理机构,负责涉密活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涉密活动管理机构应有足够的权力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涉密活动的安全负责。
第八条涉密活动管理机构应设置专门的保密人员,负责涉密活动的具体管理工作,协助单位领导开展保密工作。
第九条涉密活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定,明确各级保密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涉密活动管理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自我监督机制,完善涉密活动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涉密活动管理流程第十一条涉密活动管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申请、审批、实施、监督等环节。
第十二条涉密活动申请者应提供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信息,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涉密活动审批由涉密活动管理机构负责,应依法审核申请材料,做出合理的审批决定。
第十四条涉密活动实施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应的保密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泄露,不被非法获取。
第十五条涉密活动实施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活动现场,销毁活动相关文件,确保不留下任何涉密信息的痕迹。
第十六条涉密活动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活动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涉密活动管理措施第十七条涉密活动应加强对人员的管理,设立涉密活动人员名单,进行人员许可和审查。
第十八条涉密活动应定期对活动的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
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制度
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密会议和活动的管理,防止泄露国家机密,确保国家安全和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密会议和活动是指涉及国家机密的会议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重大会议、机密会议、重要外事活动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密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单位和参与人员。
第四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涉密会议和活动的组织第五条涉密会议和活动应当经过专门审批机构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六条组织单位应当制定涉密会议和活动的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安全保障等。
第七条组织单位应当设立涉密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卫组,负责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条参与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人员应当经过严格审查,保证其没有泄密行为。
第三章涉密会议和活动的实施第九条会议和活动期间,应当严格控制人员出入,确保会议和活动的安全。
第十条会议和活动期间,不得随意拍照、录音、录像,禁止外传会议信息。
第十一条会议和活动期间,参与人员应当保守会议信息,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第十二条会议和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会议资料进行保密处理,严禁外传。
第四章涉密会议和活动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涉密会议和活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会议和活动的安全。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对于泄密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七条各级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属于本单位。
以上就是对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制度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涉密会议和活动是国家重要事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来加强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和机密不被泄露。
让我们共同遵守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
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关于印发《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制度》的通知?各社区、各部门:为规范我街道保密工作,现将《出国(境)团组保密管理》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制度XXXXX工作委员会2017年3月16日附件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制度(一)凡组织举办涉及国家密的活动(会议),必须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并视情况设置警戒区域和警卫人员,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不得在公共场所特别是涉外宾馆、饭店召开涉密会议。
并同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二)涉密活动(会议)举办前,保密部门应对会场扩音,录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
严禁使用无线话简录音或以无线代替有线扩音设备以防泄密。
(三)对与会人员严格把关,会前应将名单呈报分管领导审定,他人不能代替参加会议,并进行签名登记严禁与涉密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与会人员不得将手机带入涉及国家秘密会议的会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
(五)涉密会议工作人员要用统一编号的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按规定统一收回,保密或销毁,凡会议规定不准记录的,与会人员不得记录,不得录制声像制品;确需记录或录制的,须经主办单位批准,其记录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级文件要求要善保管。
(六)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标明密级,专人负责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和履行签收手续,会后按登记清单及时收回。
需随身携带回单位的,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途中采取保密措施,回单位后立即交到保密室登记保存,不得私自留存,严防丢失,严禁向与会议无关人员提供涉密会议材料。
(七)为涉密会议拟定的文件草稿,用后统一由主办单位及时收回。
需保存的,应标明相应的密级归档保管;无需保存的,造册叠记后销毁。
(八)涉密会议期间发现文件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
(九)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住地进行保密检查,不得有文件、笔记本等遗漏。
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规定
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指机密级及以上会议和活动,或大型秘密级会议和活动;机密级及以上会议和活动执行涉密会议和活动保密方案Ⅰ级,大型秘密级会议和活动执行涉密会议和活动保密方案Ⅱ级;第三条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的地点,必须经保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考察确定,具备场所保密条件,会场服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任何单位不得自行选择举行地点,不得在外资或中外合资宾馆及接待外国人的场所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第四条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要根据会议和活动内容和需要,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严防扩大知悉范围,严禁无关人员列席或旁听;第五条召开大型秘密级或机密级以上的会议和活动,应明确主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承办部门应会同保密办公室、保卫部门做好保密安全工作;保密办公室应对会议和活动场所进行技术安全检查,保卫部门在必要时应设警卫,并对宾馆提出保密要求;第六条召开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应制发会议活动证,凭证出席会议和活动并领取会议和活动资料;第七条会议和活动结束时,承办单位或保密办应对会议和活动场所及与会人员房间进行安全保密检查,防止丢失文件、笔记本等;第八条会议和活动休息时,应指派专人看守会场;第九条涉密会议和活动会场的音响设备应符合保密要求,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会场内应安装移动手机屏蔽仪;未经会议和活动主持人批准,不准录音、录像;确因工作需要的,主办部门应对涉密会议和活动的音像资料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第十条会议和活动开始时,会议和活动主持人应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宣布保密纪律和保密要求;第十一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的文件管理,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一会议和活动主办部门要本着“少发严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会议和活动印发的文件及其数量;会议和活动确需翻印或复印,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秘密载体复制的规定执行;二会议和活动涉密文件要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时要履行签收手续;三召开大型涉密会议和活动或密级较高的会议和活动,应由保密办公室派人管理相关文件;小型会议和活动由主办部门指定专人管理相关文件;四会议和活动结束时要清退文件,对应回收的文件要如数收回;五发给与会单位的属重要涉密文件、保密本,由会议和活动主办部门统一交公司办公室通过机要渠道寄回与会单位保密室,不准个人随身带回;六供会议和活动统一使用的文件,休会时要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七记有会议和活动保密内容的废纸,要及时销毁;八会议和活动期间如发现文件丢失或被窃,应立即报告保密办公室,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第十二条参加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会议和活动允许作记录的,应一律用保密手册或统一印发的记录本,并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不允许作记录的,严禁记录;二禁止在通话、通信或会客时谈论会议和活动内容;三公共场所严禁携带会议和活动文件;四不准让会外人员阅读、摘抄会议和活动文件;第十三条会议和活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和活动内容或未经公布的事项,在工作中也不得随便议论会议和活动秘密事项和翻阅与会人员的文件、记录等;第十四条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不邀请新闻记者参加,会议和活动内容一般不宣传、不报道;必须宣传报道时,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时对宣传报道稿件进行保密审查;第十五条凡未严格执行本办法,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将根据本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及主要责任人予以处理;凡因工作失职,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涉密会议管理制度
涉密会议管理制度涉密会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加强机构涉密会议管理,维护国家机密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所有机构内部及与外部涉密会议。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涉密会议是指对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委托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需要保密的信息进行交流、研究或者讨论的会议。
第二章涉密会议的管理第四条涉密会议应确定会议类型和级别。
1.会议类型包括:(1)重要涉密会议:对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重要事项进行交流、研究或者讨论的涉密会议。
(2)普通涉密会议:除重要涉密会议外,对其他涉密事项进行交流、研究或者讨论的涉密会议。
2.会议级别根据保密程度划分:(1)绝密级涉密会议;(2)机密级涉密会议;(3)秘密级涉密会议。
第五条所有涉密会议必须经过预审、审核、审批,才干召开。
1.涉密会议预审:(1)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召开前,向机构保密管理员报告并申请涉密会议。
(2)机构保密管理员应按照涉密会议的级别和类型,进行预审,若涉及国家秘密,应报请上级机构保密主管部门审批。
2.涉密会议审核:(1)机构保密管理员审核涉密会议申请资料,对涉密行为进行评估,审批符合规范的会议申请。
(2)机构保密主管部门按照涉密会议的级别进行审核,并上报涉密审批机构审批。
3.涉密会议审批:(1)机构保密主管部门报请涉密审批机构(委办局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2)涉密审批机构对涉密会议的级别、类型、时间、地点、规模、人员安排等进行细致审核。
第六条涉密会议应当确定主办单位、会议目的、会议议程、参加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安保措施等详细内容,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到纪录。
第七条涉密会议尽量采用隔离办公室、安全控制室等保密设施召开,会议室必须配备保密窗帘、保密门锁、保密设备等保密措施,避免外部干扰和窃听。
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4.会议场地与设备检查
(1)选择符合保密要求的会议室;
(2)对会议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窃听、窃照设备;
(3)检查会议设备,包括投影仪、音响、话筒等,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会议召开
1.会议签到
(1)设置签到台,参会人员签到并领取会议资料;
b.分级管理:根据涉密程度和涉及范围,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保密管理体制;
c.责任到人: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保密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d.严格审查:对参会人员、会议资料、会议设备等进行严格审查和保密检查;
e.动态监控:对会议过程进行动态监控,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4.组织机构
a.成立涉密会议(活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会议(活动)的保密工作领导;
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涉密会议(活动)保密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我国涉密信息安全,规范涉密会议(活动)的组织、召开和管理工作,提高涉密信息处理和保密工作的效率。以下内容适用于各级单位组织的涉密会议(活动)。
1.定义
涉密会议(活动):指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会议(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3.会议纪要经主持人审核后,提交给参会人员和相关单位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后的会议纪要应加盖公章,以示正式。
二、会议纪要的发放与传阅
1.会议纪要应在审批通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发放给参会人员和相关单位;
2.发放形式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应设置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3.会议纪要的传阅范围应限于相关人员,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
4.会议结束后,对会议室内外进行清理,确保无遗留涉密信息。
本章对会议室管理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各级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会议室的安全与保密,为涉密会议(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涉密会议管理制度规定
涉密会议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 总则为确保涉密会议的顺利进行,加强会议的组织管理,保障会议内容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规定,特制定本涉密会议管理制度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密会议的组织、召开及管理。
一、会议分类1. 涉密会议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
2. 根据会议内容的重要程度、参会人员范围和保密要求,确定会议的密级。
二、会议原则1. 遵循精简、高效、保密的原则。
2. 会议内容应限于讨论与会议主题相关的事项,严禁涉及无关话题。
3. 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
三、组织机构1. 设立会议组织委员会,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和管理工作。
2. 会议组织委员会下设会务组、保卫组和宣传组,分别负责会议的组织、保卫和宣传报道工作。
四、参会人员1. 参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
2.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
3. 参会人员应佩戴会议证件,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私自录音、录像、拍照和传播会议内容。
五、会议文件1. 会议文件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应根据会议密级进行管理。
2. 会议文件应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参会人员,会后收回。
3. 参会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议文件,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六、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规定的参会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2. 会议组织委员会应加强对会议的管理,对会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会议组织委员会负责解释。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涉密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 会议流程为确保涉密会议的高效有序进行,明确会议流程至关重要。
以下是会议的具体流程安排:一、会议筹备1. 确定会议主题: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各部门工作安排,明确会议主题,制定会议议程。
2. 确定会议时间、地点:选择合适的会议时间,确保参会人员能够按时参加。
同时,选定符合保密要求的会议室。
涉密会议保密管理规定
xxx有限公司涉密会议保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密会议的管理,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依据《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召开机密级以上会议须制定保密工作方案。
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会议保密负责人、保密监督管理措施及对会议中使用通信、办公、音响等设备的保密要求。
第三条公司召开涉密会议需填写《xxx有限公司涉密会议保密审批表》(附件1),在公司外部召开的涉密会议,经部门(处)审批后方可召开。
未经批准,不许擅自召开涉密会议。
第四条涉密会议要确定会议代号作为会议的名称,其代号中不得出现于会议有关的涉密信息。
第五条涉密会议应当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召开,严禁在涉外宾馆、饭店、招待所等非安全保密场所召开涉密会议。
重要的会议应当在内部场所召开。
因情况特殊,经部门领导审批后可以在公司外部召开涉密会议,但必须与承接会议的单位签订《xxx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协议书》(附件2)。
会议主办人应在会前做好保密安全的准备工作,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进行,并向参会人员提出保密要求,负责采取保密措施进行保密管理。
第六条临时外聘项目专家,应与其签订《xxx有限公司临时外聘专家保密承诺书》(附件3),并进行保密教育。
80第七条严格控制与会人员范围,通过发放会议证等措施,对与会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填写《xxx有限公司涉密会议签到表》(附件4)第八条会议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不得将涉密内容向无关人员泄露,更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第九条各种涉密会议,会场内必须加装会议保密机。
第十条涉密会议场所禁止手机带入。
设专人负责管理并监督会议人员,将手机存放在手机屏蔽柜中。
第十一条会议使用的音响设备应符合保密要求,严格音响系统使用前的检查与管理。
禁止在会场内使用无线话筒、对讲机等设备。
未经批汽禁止带入具有摄像功能的设备。
召开涉密会议对会场要进行检查,填写《xxx有限公司涉密会议现场保密管理检查表》(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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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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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指机密级及以上会议和活动,或大型秘密级会议和活动。
机密级及以上会议和活动执行涉密会议和活动保密方案Ⅰ级,大型秘密级会议和活动执行涉密会议和活动保密方案Ⅱ级。
第三条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的地点,必须经保密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考察确定,具备场所保密条件,会场服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审查。
任何单位不得自行选择举行地点,不得在外资或中外合资宾馆及接待外国人的场所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
第四条召开涉密会议和活动要根据会议和活动内容和需要,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严防扩大知悉范围,严禁无关人员列席或旁听。
第五条召开大型秘密级或机密级以上的会议和活动,应明确主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承办部门应会同保密办公室、保卫部门做好保密安全工作。
保密办公室应对会议和活动场所进行技术安全检查,保卫部门在必要时应设警卫,并对宾馆提出保密要求。
第六条召开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应制发会议(活动)证,凭证出席会议和活动并领取会议和活动资料。
第七条会议和活动结束时,承办单位或保密办应对会议和活动场所及与会人员房间进行安全保密检查,防止丢失文件、笔记本等。
第八条会议和活动休息时,应指派专人看守会场。
第九条涉密会议和活动会场的音响设备应符合保密要求,严禁使用无线话筒。
会场内应安装移动手机屏蔽仪。
未经会议和活动主持人批准,不准录音、录像。
确因工作需要的,主办部门应对涉密会议和活动的音像资料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第十条会议和活动开始时,会议和活动主持人应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宣布保密纪律和保密要求。
第十一条涉密会议和活动的文件管理,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一)会议和活动主办部门要本着“少发严管”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会议和活动印发的文件及其数量。
会议和活动确需翻印(或复印),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有关秘密载体复制的规定执行;
(二)会议和活动涉密文件要标明密级,统一编号登记,分发时要履行签收手续;
(三)召开大型涉密会议和活动或密级较高的会议和活动,应由保密办公室派人管理相关文件。
小型会议和活动由主办部门指定专人管理相关文件;
(四)会议和活动结束时要清退文件,对应回收的文件要如数收回;
(五)发给与会单位的属重要涉密文件、保密本,由会议和活动主办部门统一交公司办公室通过机要渠道寄回与会单位保密室,不准个人随身带回;
(六)供会议和活动统一使用的文件,休会时要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
(七)记有会议和活动保密内容的废纸,要及时销毁;
(八)会议和活动期间如发现文件丢失或被窃,应立即报告保密办公室,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二条参加涉密会议和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会议和活动允许作记录的,应一律用保密手册或统一印发的记录本,并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不允许作记录的,严禁记录;
(二)禁止在通话、通信或会客时谈论会议和活动内容;
(三)公共场所严禁携带会议和活动文件;
(四)不准让会外人员阅读、摘抄会议和活动文件。
第十三条会议和活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和活动内容或未经公布的事项,在工作中也不得随便议论会议和活动秘密事项和翻阅与会人员的文件、记录等。
第十四条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不邀请新闻记者参加,会议和活动内容一般不宣传、不报道。
必须宣传报道时,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时对宣传报道稿件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五条凡未严格执行本办法,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将根据本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及主要责任人予以处理。
凡因工作失职,发生失泄密事件的,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