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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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15•【字号】冀政办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国办发〔2021〕24号),拓展外贸发展新空间,推动外贸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为重点,以推动外贸领域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业态创新、模式创新为路径,以高水平争列和建设国家级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试点为突破口,以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保税维修、离岸贸易和海外仓为着力点,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增强国际竞争新优势,助力全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政策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和释放外贸主体创新发展活力。

坚持创新驱动和开放带动相结合。

鼓励外贸领域广泛运用新技术新工具,推动传统外贸转型升级,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

坚持自主发展和规范发展相结合。

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制度标准,创新监管方式,为外贸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提供安全空间,实现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为完善、运转顺畅,国家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河北落实到位、落地见效,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力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进出口占全省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以上)。

河北自由贸易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河北自由贸易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六条
直接下放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
2.定期开展地图市场专项检查,强化网上地图监管力度,深化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浓郁全社会正确使用地图的氛围。
3.加强信用监管,完善“问题地图”生产、使用企业的信用信息和联合惩戒措施。
11
大兴机场
片 区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乙、丙级)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5.指导市县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省自然资源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委托下放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对违反上级国土资源空间规划、未落实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
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规划编制企业信用档案,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2.对违反上级国土资源空间规划、未落实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
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规划编制企业信用档案,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5.指导市县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
2
曹妃甸片区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含储量登记)
省自然资源厅
3.加强信用监管,公布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对信用不良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7
大兴机场
片 区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含储量登记)
省自然资源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三十五条

“河北出台自贸区管理办法”等6则

“河北出台自贸区管理办法”等6则

河北52博采主持人:陈 红 ch-567河北出台自贸区管理办法日前,河北省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试验区涵盖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和大兴机场片区。

在投资改革方面,《办法》提出,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准入前和准入后管理措施的有效衔接;在贸易便利方面,支持在雄安片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在曹妃甸片区建设国际海运快件监管中心、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在金融创新方面,支持试点设立健康保险等外资专业保险机构;在产业开放方面,自贸试验区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的试验用特殊物品的检疫查验流程;在协同发展方面,支持北京非首都功能优先向自贸试验区疏解转移;在营商环境方面,自贸试验区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照后减证、简化审批。

(摘自河北新闻网)“超强大脑”运转起来超算,即超级计算或高性能计算。

完成500人规模的全基因组信息关联性分析,利用原有计算机需1年,利用“天河二号”只需3个小时;研制一架大飞机,过去需耗费2年时间做全机风动试验,利用超级计算机模拟仿真,6天就能完成;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的人工智能筛查机器人,3至5分钟就能精确“问诊”骨质疏松症,准确率超过90%……超级计算机成为高端信息技术又一新的制高点,对国家安全、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蓬勃发展,“融合计算”成为超级计算应用的关键词。

在汽车研发体系中,基于“天河一号”与云计算等技术的融合,国家超算天津中心构建了一个集高性能计算与可视化分析处理于一体的汽车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有效缩短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投入。

在电力领域,仿真计算和人工智能识别技术相结合,就能更加准确地模拟、预知雨雪冰冻灾害对电网造成的破坏。

那如何让中国超算做到真正“中看又中用”?超算用得好,要立足于自主创新,要加强对应用软件研发的支持力度,还应该立足行业,培养各类高性能应用软件的开发及应用人才。

2024年度河北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题库

2024年度河北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题库

2024年度河北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题库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1.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A.引进B.人才发展格局C.人才工作格局D.人才管理格局2.《中国制造2025》中指出,()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

A.工业B.制造业C.农业D.服务业3.《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A.科研人员B.后勤人员C.管理人员D.职工代表4.推进城市()基础平台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精准高效满足群众需求。

A.大数据B.信息模型(CIM)C.区块链D.管理模型5.从2009年云计算进入中国以来,我国云计算发展过程经历了()个阶段A.2B.3C.4D.56.()是载荷或记录信息的按一定规则排列组合的物理符号的集合。

可以是数字、文字、图像,也可以是计算机代码的集合A.数据要素B.数据资源C.数据资产D.数据要素市场7.《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提出,对于基础研究,论文是成果产出的主要表达形式,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

A.发表数量和被引次数B.影响因子C.ESI排名D.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8.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规划中,以()等地区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A.江苏无锡B.上海临港C.浙江嘉兴D.安徽池州9.提升()发展水平,加快推进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做强高职专科教育,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A.高等教育B.学前教育C.义务教育D.职业教育10.根据《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项目(课题),不把()作为申报指南、立项评审、综合绩效评价、随机抽查等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10•【字号】冀发改服务〔2022〕45号•【施行日期】202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石家庄市、唐山市、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推动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为深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北自贸区)的战略部署落地见效,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更好支持服务河北自贸区创新发展,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河北自贸区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

最大限度减少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依法依规向河北自贸区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全面贯彻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各项要求,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办理。

二、支持河北自贸区加快推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紧紧抓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有利时机,着眼扩大与相关国家贸易规模,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完善“单一窗口”应用功能,拓展地方特色应用,不断提升“单一窗口”综合服务能力。

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提升通关效率,提升“单一窗口”数据共享平台水平,明确数据安全管理责任,为自贸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通关服务。

三、支持河北自贸区发展数字经济。

围绕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支持雄安新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数字交易中心建设,支持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巩固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优化数字贸易生态环境。

四、支持河北自贸区加强生态环保和能源安全。

鼓励自贸区内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利用现有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碳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9月24日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保障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包括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和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区域),以及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

第三条自贸试验区应当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大力开展差别化改革、首创性探索,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注重工作协调推进,推动以商品和要素流动性开放为主向以规则等制度性开放为主转变,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改革创新成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自贸试验区应当全面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要求,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

自贸试验区应当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成贸易投资自由便利、高端高新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开放创新、政府治理包容审慎、区域发展高度协同的自由贸易园区。

第四条自贸试验区应当注重发挥各片区自身优势和特色,按照下列功能定位,推进各片区建设和发展:(一)雄安片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高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建设高端高新产业开放发展引领区、数字商务发展示范区、金融创新先行区。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月21日河北省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十二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对外贸易“五个优化”和“三项建设”,以新补旧、以质补量、以内补外、以线上补线下,进一步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加快形成新形势下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为“十四五”时期河北外贸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结合河北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创新开拓方式,优化国际市场布局(一)充分利用国家自由贸易区网络拓展国际市场。

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拓展重点市场产业链、供应链,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互联互通,推进我省与自由贸易伙伴间商品、服务、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引导和帮助企业充分享受自贸协定政策红利。

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为契机,加强与东盟、日本、韩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

落实通关便利化措施,采取预裁定、抵达前处理、信息技术运用等高效管理手段,实现果蔬、肉类、奶制品等生鲜产品快速通关。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的意见-冀政发〔2016〕1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的意见-冀政发〔2016〕1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的意见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提高开放水平的意见冀政发〔2016〕1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9号)精神,主动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遵循国家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安排,尽快全面融入国家构筑的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格局,努力使全省对外开放和经贸合作跨上一个新台阶。

全力推进我省与自由贸易伙伴间商品、服务、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改善双向投资准入,力争到“十三五”末,使我省与自由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占比提升到45%以上,利用外资提升到80%以上,对自由贸易区的投资增长15%以上。

二、切实推进我省与自由贸易区的经贸合作在全面融入国家自由贸易区网络的同时,重点加强与韩国、澳大利亚以及东盟等自由贸易区国家的贸易投资合作,切实提升合作规模和水平。

(一)扩大货物贸易规模。

1.掌握降税清单动态。

及时了解掌握各自由贸易区降税清单和实施时间,尤其要关注我省主要、大宗、传统的进出口商品利好消息,引导企业对照降税清单开展贸易,最大限度地享受在关税减让上所带来的实惠。

2.利用好原产地政策。

在进出口中,要引导企业了解并善于利用原产地规则,促使企业主动申领各类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在贸易谈判中利用优惠原产地证与客户共享关税利好,降低进出口货物成本,争取更大利益。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会计行业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会计行业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会计行业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0.04.21•【字号】冀财会〔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会计行业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河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9〕5号)有关要求,在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和大兴机场片区等四个片区,实施会计行业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内容实施会计行业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改革试点,是指申请机构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或代理记账资格申请,可以自愿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行政许可。

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机构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行政审批部门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的行政许可审批方式。

二、管理职责省财政厅负责实施各片区内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告知承诺审批、后续核查监督工作。

各片区及所属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实施所辖区域内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告知承诺审批,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后续核查监督工作。

三、办理程序(一)告知。

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的会计行业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将具体告知书、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公开。

省财政厅在河北财政信息网上公布《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书》(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附件2),各片区及所属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在当地官方网站上公布《____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书》(附件3)、《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附件4)。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18•【字号】冀政字〔2021〕78号•【施行日期】2021.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现将《关于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8日关于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要求,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更好发挥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努力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推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自由贸易园区,现就推进河北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提出如下措施。

一、推动投资领域改革创新(一)下放港澳投资旅行社审批权限。

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将港澳服务提供者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旅行社的审批权限由有关市、雄安新区下放至河北自贸试验区各片区。

(责任单位:石家庄、唐山、廊坊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

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放开的相关管理措施,允许依法获批的境外船舶检验机构对曹妃甸片区国际登记船舶开展法定检验。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冀政字[2018]35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8.08.23【实施日期】2018.08.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8〕35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精神,以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动建立更加公平透明便利、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大力提升我省利用外资规模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贯彻落实全省对外开放大会精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一)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切实执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各地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省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

扩大金融领域开放,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

扩大制造业领域开放,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取消船舶、飞机设计、制造、维修等领域限制。

放宽基础设施、商贸流通、文化等服务业和农业、能源资源领域外资准入。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入推动金融业开放创新。

支持外资金融机构来我省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外资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省内金融机构改革。

按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有关规定,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机构投资者获得投资额度和运营资质,吸引更多境外长期资金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构建公开透明、操作便利、风险可控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7.01•【文号】国发〔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07.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国发〔2016〕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改革开放措施依法顺利实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以及《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等18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4件国务院文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等4件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措施的试验情况,本决定内容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国务院2016年7月1日附件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序号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调整情况实施范围11.《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根据现行审批权限,外商投资项目按照项目性质分别由发展计划部门和经贸部门审批、备案。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国务院设立的贸易试验区
01 基本情况
03 历史沿革 05 方案全文 06 内容解读
基本信息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为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而制定的 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
内容解读
内容解读
国务院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 方案》(以下统称《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指出,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 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 更好服务对外开放总体战略布局,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涵盖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大兴机场片区,总面积119.97平方公 里。
2019年8月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印发实施,中国(河北)自由 贸易试验区正式设立。 2019年8月30日,中国(河北)自贸试验区正式揭牌。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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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广 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总体方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 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制定本方案。

河北雄安新区条例

河北雄安新区条例

河北雄安新区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7.29•【字号】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6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八十六号)《河北雄安新区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1年7月29日河北雄安新区条例(2021年7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章规划与建设第四章高质量发展第五章改革与开放第六章生态环境保护第七章公共服务第八章协同发展第九章法治保障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把河北雄安新区(以下简称雄安新区)建设成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承接疏解与规划建设并重,着力在创新发展、城市治理、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构建雄安标准体系,创造雄安质量,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打造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示范区。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研究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研究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以及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需求日益迫切,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试验区”)作为国家层面的制度创新高地与改革开放试验田,承载着探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使命。

本文聚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实践及其成效,旨在全面剖析自贸试验区自设立以来,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监管模式、法治环境等诸多领域的改革举措与创新经验。

本文系统梳理了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历程和各地区依据自身特色进行差异化制度创新的路径,强调了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早期自贸试验区及后续增设的湖南、陕西、广西等地自贸试验区在各自功能定位下的制度创新亮点。

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自贸试验区如何通过大胆尝试、先行先试的方式,突破传统制度瓶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并对这些成果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和投资便利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行了量化评估与实证研究。

本文针对当前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面临的挑战与机遇,提出了未来发展的战略思路与对策建议,旨在为我国自贸试验区持续深化改革、完善创新生态体系、增强国际竞争力提供决策参考与理论支撑。

通过深度挖掘与总结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成功经验和潜在问题,力求为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与实践借鉴。

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概况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试验区”或“自贸区”)是国家层面在新时代背景下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重要举措,旨在探索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

自2013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以来,至今已逐步扩展至覆盖全国多个省份及重要区域的战略布局。

目前,我国已经设立了包括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河北、云南、黑龙江以及北京等多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了东西南北中联动、陆海统筹的发展格局。

2023年深圳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题

2023年深圳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题

2023年深圳市考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试题1.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A.全覆盖人民民主B.全方位人民民主C.全过程人民民主D.全流程人民民主2. 下列关于药物使用的生活常识,说法不正确的是()。

A.服用布洛芬期间长时间在太阳下暴晒可能会诱发光敏性药疹加重病情B.降血脂的他汀类药物不宜与西柚同食,可能造成横纹肌溶解C.头孢与酒精会产生双硫仑样反应,故服用头孢后一段时间内不得喝酒D.服用蒙脱石散后,不宜多吃菠菜等含草酸的蔬菜,易形成内脏结石3.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

A.民主监督B.自我革命C.守正创新D.从严治党4. 旧时我国北方民间将农历正月二十五定为“填仓节”,每逢这天,人们都要张灯结彩,焚烧祭拜仓神,相传这位“仓神”是一位知名历史人物,他曾任仓官,并在两军对垒中“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以迷惑敌人,这位“仓神”是()。

A.韩信B.姜尚C.邓艾D.萧何5. 下列与深圳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件,按照发布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1)《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2)《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3)《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4)《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5)《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A.4-3-2-5-1B.1-4-2-3-5C.4-3-1-5-2D.4-2-3-5-16. 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党的组织体系建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B.党小组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C.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临时党组织D.党员教育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7. 数字入诗具有特定的审美价值,历代文人赋诗时,常因妙用数字使诗文增色,下列诗句所含数字均确指实数的是()。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对外开放的新高地,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自贸试验区涵盖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和大兴机场片区(以下通称各片区)。

第三条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要求,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建设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

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自由便利、高端高新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开放创新、政府治理包容审慎、区域发展高度协同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第四条自贸试验区应当推广已有的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将改革创新成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改革试点经验产生实效。

第五条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充分激发创新活力。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建立自贸试验区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总体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统筹研究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决定自贸试验区发展重大问题,指导改革试点任务,协调与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内有关市、雄安新区自贸试验区事务,组织、领导、管理、指导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工作。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在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指导支持下,根据《总体方案》,依法制定与自贸试验区建设和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

第八条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自由贸易试验区要求

自由贸易试验区要求
3
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ZB土建设计室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v加shejiyuan8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委托下放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实验区青岛片区实施
15
对检测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处罚
委托下放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实验区青岛片区实施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实验区济南、烟台片区、中国—上海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实验区济南、烟台片区、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
8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许可--工程勘察企业乙级资质新申请、增项、延续、变更、增补、注销和丙级、劳务资质许可;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新申请、增项、延续(此前三项的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等方面除外)和变更、增补、注销以及丙级、丁级许可
附件
下放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
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承接实施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
序号
事项名称
调整内容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
下放至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实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实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实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实施
4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实验区济南、烟台片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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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保障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包括雄安片区、正定片区、曹妃甸片区和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区域),以及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需要,报经国务院批准的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

第三条自贸试验区应当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大力开展差别化改革、首创性探索,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注重工作协调推进,推动以商品和要素流动性开放为主向以规则等制度性开放为主转变,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改革创新成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自贸试验区应当全面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要求,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科技成果转化,建设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全球创新高地和开放发展先行区。

自贸试验区应当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建成贸易投资自由便利、高端高新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开放创新、政府治理包容审慎、区域发展高度协同的自由贸易园区。

第四条自贸试验区应当注重发挥各片区自身优势和特色,按照下列功能定位,推进各片区建设和发展:(一)雄安片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高端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建设高端高新产业开放发展引领区、数字商务发展示范区、金融创新先行区。

(二)正定片区重点发展临空产业、生物医药、国际物流、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航空产业开放发展集聚区、生物医药产业开放创新引领区、综合物流枢纽。

(三)曹妃甸片区重点发展国际大宗商品贸易、港航服务、能源储配、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东北亚经济合作引领区、临港经济创新示范区。

(四)大兴机场片区(廊坊区域)重点发展航空物流、航空科技、融资租赁、生命健康等产业,建设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承载区、国家航空科技创新引领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

自贸试验区可以根据国际国内产业发展趋势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求,对产业发展重点领域进行调整。

第五条自贸试验区应当加强与本省重点发展区域、周边经济区域的改革联动、开放联动、发展联动,积极复制推广各类改革创新成果,促进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开放,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推动京津冀城市群建设。

第六条本省应当建立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评估机制,定期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进行总结评估,并及时推广。

第七条在不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鼓励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自贸试验区开展改革创新活动。

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健全以支持创新为导向的容错纠错机制,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改革创新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未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自贸试验区实施改革创新措施,需要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国家授权;需要暂时调整或者停止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由制定机关依法调整实施或者暂时停止适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九条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精简高效、权责明晰、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

第十条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各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雄安新区应当设立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对自贸试验区规划、建设、发展的领导。

第十一条省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承担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统筹协调自贸试验区有关事务,对各片区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各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雄安新区应当设立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行使对本片区的管理职能,组织落实片区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支持省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和各片区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承担自贸试验区有关行政事务。

各片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事务实行属地管理。

各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应当履行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主体责任。

把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作为带动本区域开放发展的重大举措,为自贸试验区配备专业化管理团队,提供人员保障。

第十三条金融监管、税务、海事、海关、边检、民航、邮政等中央驻冀单位依法履行自贸试验区有关监管职责,协助自贸试验区争取国家对口部门支持,推进有关制度创新措施落实。

自贸试验区应当为中央驻冀单位履行职责和落实国家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提供便利和协助,并创造条件使自贸试验区成为中央驻冀单位推进改革试验的重要平台。

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各片区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应当向片区管理机构下放片区履行职能所需的省级、市级管理权限。

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实施的,可以委托实施,并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各片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五条省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自贸试验区工作督导考核办法,对各片区管理机构的有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评价考核。

第三章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第十六条自贸试验区应当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自贸试验区应当落实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第十七条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机制,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完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便利和服务。

第十八条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分级负责原则,指定投诉受理机构负责投诉工作,完善投诉工作规则、健全投诉方式、明确投诉事项受理范围和投诉处理时限,及时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其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协调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鼓励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合作。

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国际合作平台,密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关系。

第二十条自贸试验区应当完善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和风险防控体系,支持境外投资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等权益为抵押获得贷款。

第二十一条自贸试验区应当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相衔接的制度框架和监管模式,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自贸试验区应当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银行、保险、民航、铁路、港口等相关行业机构合作对接,逐步实现口岸服务一体化。

第二十二条自贸试验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一)设立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入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三)探索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收担保制度;(四)探索展会展品监管新模式;(五)建设国际海运快件监管中心;(六)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七)开展贸易调整援助试点;(八)其他贸易便利措施。

第二十三条自贸试验区应当积极推进发展下列贸易业态:(一)建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市场;(二)建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仓库、跨境交易平台;(三)发展国际能源储配贸易,开展成品油和保税燃料油交割仓储、保税油品混兑调和;(四)完善口岸贸易功能,建立特殊商品进出口指定监管场地;(五)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六)发展国际服务贸易;(七)其他贸易新业态。

第二十四条自贸试验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推动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建设:(一)培育发展航运企业,支持设立航运保险机构;(二)争取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国际航权,推进设立A类低空飞行服务站;(三)支持设立多式联运中心;(四)其他推动国际商贸物流重要枢纽建设的措施。

第四章金融创新与产业开放第二十五条自贸试验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增强金融服务功能:(一)支持设立直销银行、征信机构等;(二)支持试点设立外资专业保险机构;(三)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注册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子公司;(四)探索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业务试点;(五)其他增强金融服务功能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自贸试验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一)放宽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二)支持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三)优化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审核;(四)放宽货物贸易电子单证审核条件;(五)其他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自贸试验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一)支持区内银行按照规定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二)探索开展境内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并纳入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三)支持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四)其他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的措施。

第二十八条自贸试验区应当加强对重大金融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依法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工作,保障自贸试验区的金融安全与稳定。

第二十九条支持自贸试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开放发展。

各片区应当结合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重点在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贸易、大宗商品贸易、临空产业、临港经济、国际物流等领域构建开放合作载体,推进产业开放,开展先行先试。

第三十条支持自贸试验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干细胞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建立基因检测技术应用示范中心和公共技术平台。

第三十一条支持建设石家庄进口药品口岸,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

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发,开辟新药研发用材料、试剂和设备进口绿色通道,适度放宽有关化学制剂的管理,建设生物医药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第三十二条自贸试验区应当落实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优化二类医疗器械审批流程,支持开展医疗器械跨区域生产试点。

第三十三条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建设国家进口高端装备再制造产业示范园区,试点数控机床、石油钻采产品等高附加值大型成套设备以及关键零部件进口再制造。

第三十四条自贸试验区应当放宽装备制造产业售后维修进出口、入境维修复出口管理,健全装备制造出口产品退换货制度,允许进口入境期限较短的二手研发用关键设备。

第五章引领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第三十五条雄安片区应当采取下列具体措施,推动建设金融创新先行区:(一)创新本外币账户管理模式,探索开展跨国企业集团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二)推动投融资汇兑便利化,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三)探索金融创新监管沙盒机制;(四)推进绿色金融第三方认证计划,探索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披露试点,建立绿色金融国际标准;(五)建设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六)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和排污权、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知识产权和碳排放权、水权、新能源现货交易;(七)支持股权众筹试点在雄安股权交易所先行先试;(八)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九)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离岸业务管理总部;(十)支持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十一)其他金融创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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