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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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总体规划

龙岩总体规划
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文本
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文 本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2012.12
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文本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城乡发展目标与战略...................................................... 3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市域人口与城镇化 .................................................................................................................................... 5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 5 市域产业发展规划 ...................................................................................................................................11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 13 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 16 市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18 市域公用工程规划 .................................................................................................................................. 19 市域综合防灾规划 .................................................................................................................................. 23 市域环境保护规划 .................................................................................................................................. 24 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 26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4.03•【字号】闽政文〔2024〕117号•【施行日期】2024.04.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龙岩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批准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龙政综〔2024〕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通过的《龙岩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龙岩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紧扣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要使命,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积极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厦漳泉都市圈,用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机制、我省山海协作机制,大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努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智慧城市、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样板。

二、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严守粮食、生态、资源安全底线。

到2035年,龙岩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0.8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6.17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390.0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超过省级下达的控制数;用水总量不超过省级下达的指标。

创国卫建立示范街方案(三篇)

创国卫建立示范街方案(三篇)

创国卫建立示范街方案第一章绪论1.1 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面貌和城市环境质量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卫生健康作为一个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创国卫示范街的建设是城市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卫生水平的重要措施。

1.2 目的本方案旨在制定创国卫示范街建设的具体方案,以完善城市卫生体系,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创造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

第二章内容和方法2.1 内容创国卫示范街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 市容市貌提升:增加城市绿地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改善城市景观,提升城市美观度和品位;(2) 垃圾分类和处理: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减少垃圾污染;(3) 污水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减少水体污染;(4) 绿化美化:增加城市绿地和绿化覆盖率,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和环境美观度;(5) 文明行为培养: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培养居民的文明行为习惯,倡导文明礼貌,共同营造文明社会。

2.2 方法(1) 制定规划和政策:制定城市卫生发展规划,明确创国卫示范街的建设目标和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2) 建设卫生设施:加大市容市貌提升的投入力度,修建绿地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3) 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4)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大投资力度,建设污水处理厂和管网,提高污水处理能力;(5) 加大绿化美化力度:通过植树造林等活动,增加城市绿地覆盖率,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环境美观度;(6) 宣传教育:加强创国卫示范街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引导居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第三章实施计划3.1 时间计划创国卫示范街建设按照分阶段、分目标的原则进行,预计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分别是:(1) 第一阶段(____-____年):制定规划和政策,加大市容市貌提升的投入力度,建设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设施;(2) 第二阶段(2026-2028年):加快建设绿化美化项目,提高城市绿地覆盖率和空气质量;(3) 第三阶段(2029-2030年):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居民的文明行为习惯。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一)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提升国卫创建成果为目标,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集中解决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市容环卫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干净、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为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时间安排从_月10日至_月20日,共100天。

三、整治重点着力“治脏”,对地面脏、墙体脏、设施表面脏、积存垃圾脏、绿篱树坑脏、生活垃圾运输车体脏等脏的现象进行治理,确保辖区干净整洁;全面“治乱”,对门前三包乱、车辆停放乱、灯箱广告乱、摆摊设点乱、占道洗车乱、杆线乱及乱贴乱画、乱拉乱倒等乱的现象进行治理,规范城市市容秩序。

四、任务分工(一)由环卫所负责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清扫员全额、全员上岗,实行全天候动态保洁,组织开展主、次干道“三灰带”清洗、绿篱、绿化带、果皮箱清掏、行道树木刷白等整治活动,严格标准,精细作业,确保辖区卫生无死角,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不断提升保洁质量,使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2)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发动沿街门店、单位,对门头牌匾、卷闸门、建筑立面的积尘进行集中清洗,坚决取缔各种落地牌匾和过时、残缺、破旧的宣传条幅和对联。

沿街的商户牌匾要整齐划一,一店一牌,多余的牌匾要一律取缔,橱窗上的广告要全部清除干净,按照整治要求,督促各沿街单位、门店认真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目标责任,“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98%以上。

(3)“野广告”清理工作。

及时清理辖区沿街建筑物和公共设施表面乱喷涂、乱涂写的“野广告”,要求野广告随涂随清,原色覆盖,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4)公厕管理工作。

抓好公厕清扫保洁,及时修复破损设施,全面达到“一全三净五无”,即设施全;地面净;立面净、便池净;无积尘、无蚊蝇、无乱画、无杂物、无污水。

(5)垃圾清运工作。

督促各清运公司适当增加垃圾收集频次,有效对接投放、清运时间,实现垃圾定时定点收集,严禁在道路上堆积垃圾,垃圾及时收集,密闭清运,日产日清。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九一北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九一北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九一北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1.11•【字号】龙政办〔2013〕325号•【施行日期】2013.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九一北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3〕325号新罗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切实解决九一北路交通拥堵问题,塑造良好市容环境,经研究,现将《龙岩中心城市九一北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11日龙岩中心城市九一北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推进龙岩争创全国卫生城市活动,提升龙岩对外形象,彻底解决九一北路(国贸路口至龙州路口)交通拥堵问题,打造整洁、有序、畅通、优美的城市环境,特制定龙岩中心城市九一北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龙岩中心城市九一北路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七个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组长:陈盛仪(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组长:游晔(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员:钟文龙(市政府副秘书长)温万章(市政府副秘书长、城管办主任)翁庆(市公安局副局长)钟有亮(市行政执法局局长)侯小丽(市委文明办副主任、市城管办副主任)张隆基(市住建局党组成员、调研员)谭学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莉武(市教育局副局长)林文勇(市规划局总规划师)邹学伟(新罗区政府副区长)徐初纯(市财政局副调研员)魏益椿(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

主任:温万章(市政府副秘书长、城管办主任)常务副主任:侯小丽(市委文明办副主任、市城管办副主任)副主任:张隆基(市住建局党组成员、调研员)魏益椿(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黄月明(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林文勇(市规划局总规划师)邹学伟(新罗区政府副区长)徐初纯(市财政局副调研员)郑涛(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区公安局局长)李福桂(新罗区中城街道书记)成员:倪志宏(市规划设计院副院长)徐鑫华(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王起波(市行政执法局协调科科长)蔡景生(中城执法大队大队长)倪如南(市政维护处副主任)林红强(市园林局局长)兰翔(新罗公安分局副局长)饶瑛浩(区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郑星奎(市环卫处书记)陈向农(水环境发展公司总经理)曹其昌(市公交公司经理)邱军(市交通局道管处副处长)赵建夫(新罗区教育局副局长)刘旗(龙岩一中副校长)陈英敏(龙岩初级中学副校长)赖世华(龙岩实验小学副校长)吴健(第一医院副院长)梁富光(国网龙岩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陈佳芳(新罗区建设局副局长)徐绍勇(北市场管理中心主任)二、职责分工(一)规划设计改造组组长:林文勇(市规划局总规划师)副组长:张隆基(市住建局党组成员,调研员)黄月明(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徐鑫华(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倪志宏(市规划设计院副院长)成员:倪如南(市政维护处副主任)王起波(市行政执法局协调科科长)卢建新(市规划局科员)吴健(市第一医院副院长)欧月萍(市公交公司副书记)翁燕雄(市交巡警支队设施大队副教导员)主要职责:对九一北路交通拥堵改善进行整体规划设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和市民生活水平,建设和谐x,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x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动手、科学管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原则,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增强全市人民卫生意识为主题,以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健康教育为重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城市科学管理,狠抓督导检查落实,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为建设小康x、和谐x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及责任划分(一)总体目标到x年在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等方面全部达到国家卫生城标准。

(二)主要指标及责任单位1、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3、全年AIP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责任单位:爱辉区政府。

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6、近两年内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发生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8、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大于等于90%。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

三、具体工作任务(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有相应编制、人员和经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完善市、区、街道、社区爱国卫生组织网络。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方案一、背景健康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人民的健康是国家繁荣富强的基石。

卫生工作是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的必要手段。

县城作为一个地方政府的基本单位,承担着为全县人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责任。

因此,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工作是推进全民健康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促进基层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卫生质量水平,促进全民健康;同时,提高县城的形象和影响力,推动县城经济社会发展。

三、工作内容(一)制定相关政策为了更好地推动卫生工作的开展,县城需制定相关政策,如加强医疗卫生建设、完善卫生法规制度、贯彻卫生政策和计划等,以提高卫生行业的职业素养和综合业务水平,推进卫生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卫生设施建设优秀的卫生设施是推动卫生工作发展的基础。

县城需推动全县卫生设施建设,包括建设卫生中心、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救中心等,同时提高设施的运营维护水平。

(三)卫生技术人才培养优秀的卫生技术人才是县城卫生服务能力提高的关键因素,县城需加大对卫生技术人才培养的力度,建立专业的培训机制,选拔和集聚卫生技术人才,为县城卫生工作提供良好保障。

(四)卫生健康宣传与教育县城需开展卫生健康宣传与教育,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动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让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源头上预防疾病。

(五)卫生监督检查为了确保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县城需要建立健全的卫生监管机制,加强对卫生服务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卫生法规、制度和标准的行为,规范卫生服务行业秩序。

四、实施步骤(一)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卫生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加强政策制定和宣传,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三)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卫生设施建设和技术人才培养,为县城卫生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和教育,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岩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岩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岩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8•【字号】岩委[2009]57号•【施行日期】2009.10.2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岩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岩委〔2009〕57号)新罗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加强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领导,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级卫生城市,经研究,决定成立龙岩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黄晓炎市委副书记、市长常务副组长:陈建寿市委副书记副组长:黄福清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余丽明市人大副主任张秀娟市政府副市长郑如占市政府副市长林兴禄市政府副市长邱惠珍市政协副主席成员:林剑明市委副秘书长黄学明市政府副秘书长钟生根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办主任罗元亮市政府办副主任郭凌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吴振华市发改委主任汤炯铃市国资委主任谢强伦市经贸委主任黄伍金市编办主任傅兴书市卫生局局长赖永龙市财政局局长郑立信市建设局局长卢先发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李小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林联锦市环保局局长朱瑞虹市教育局局长张耀清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谢细忠市交通局局长XXX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刘先裘市旅游局局长苏建国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邹宇市农业局局长王汉高市民政局局长李升市工商局局长刘银河市公安局副局长孙崇雄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张天洲新罗区委书记黄庆辉新罗区政府区长谭学平武警龙岩支队支队长黄学华龙岩军分区后勤部部长陈厦生团市委书记邓菊芳市妇联主席朱彩雁市总工会副调研员江经政龙岩铁路建设办主任罗招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杨俊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陈阳钦龙岩车务段副段长创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卫办),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主任:傅兴书(兼)副主任:罗元亮(兼)郭凌云(兼)陈晓东市卫生局副局长张冶平市建设局副局长王伟林市环保局副局长饶华昌市交通局副局长侯小丽市文明办副主任张金滨市效能办副主任徐鑫华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邱怀东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李景培市工商局副局长邱定锋新罗区政府副区长创卫办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指导组、督导检查组、创卫档案管理组,由创卫办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龙政综〔2018〕202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龙政综〔2018〕202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通知龙政综〔2018〕202号新罗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市规划决策机制,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闽建规〔2018〕1号)要求,现就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完善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工作机构1.调整充实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及人事变动,调整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林兴禄市政府市长常务副主任:黄庆辉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严承龙市政府办副主任温永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成员:陈金龙新罗区政府区长陈荣水永定区政府区长林旭市发改委主任蓝福元市卫计委主任罗初辉市教育局局长郑锦兴市财政局局长陈学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郑洪市住建局局长陈达兴市环保局局长俞开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田华市林业局局长林旭市水利局局长王汝彬市文广新局局长林祝荣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李金波市人口环境资源委副主任吴德新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胡建峰市消防支队支队长饶瑛浩市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2.下设景观艺术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景观规划总体水平,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下设景观艺术委员会,成员如下:主任:黄庆辉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严承龙市政府办副主任温永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成员:罗初辉市教育局局长陈达兴市环保局局长郑洪市住建局局长俞开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林旭市水利局局长王汝彬市文广新局局长陈峰市园林局局长3.聘请部分规划建设专家学者为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景观艺术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为切实加强龙岩中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增强城市规划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闽建规〔2018〕1号)要求,特聘请21名规划建设专家学者为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景观艺术委员会专家库成员,名单如下:李奕坚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主任注册规划师、高级工程师谢大捷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注册规划师、高级工程师倪志宏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陈川良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邱增锋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张扬帆市市政维护管理处副主任高级工程师吕国梁市园林管理局副局长教授级高工蒋建明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图所高级工程师张锦华龙岩美术馆副馆长美术高级教师曾宪华市文物保护中心主任副研究馆员唐彩章市交通运输局副科长高级工程师陈善棠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罗芳侯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城乡建筑学院教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翁平龙岩市新罗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王永昌市文学艺术联合会主委高级教师钟德彪闽西日报社主任编辑陈宜春原市新世纪施工图审查所所长高级建筑师钟钢生市施工图审查所高级建筑师雷强市第二建筑设计院高级建筑师陈东强厦门市住宅设计院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高级工程师梁明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客座教授4.聘请部分群众代表为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景观艺术委员会公众代表成员为促进公众参与规划制定,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闽建规〔2018〕1号)要求,聘请8名公众代表为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景观艺术委员会公众代表成员,名单如下:孔雪妹龙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陈金星福建闽地建筑设计院龙岩分院院长邱星福建雁翔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邓晖曹溪街道龙钢社区主任廖江和新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协管员刘标福建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公司龙岩分公司总经理高燕柱龙岩市成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林蔚俊普通市民中心城市规划委员会及景观艺术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均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兼任。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10•【字号】赣府厅字〔2017〕131号•【施行日期】2017.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3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10日江西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强调在新时代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健康江西建设,不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打下坚实健康基础,加速推进全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确保到2020年完成和超额完成创建任务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含县级市,下同)数量须达到10个,占全省城市总数的40%以上(目前我省只有4个,还需创建6个以上);国家卫生县城(乡镇)须达到76个,占全省县城(乡镇)总数的5%以上(目前我省只有16个,还需创建60个以上)。

各设区市要按所辖城镇数量和国务院《意见》明确的比例指标抓好创建任务的落实,具体任务指标见《全省设区市创建国家卫生城镇任务指标一览表》(见附件)。

鼓励各设区市超额完成创建工作指标任务,并将在2021年召开全省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总结大会。

二、创建内容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乡镇)创建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要求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一)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3.12.13•【字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岩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12月1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编制第三章总体城市设计控制引导要求第四章审查与审批第五章实施第六章附则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彰显龙岩城市风貌特色,优化城市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设计管理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心城区主城区开展城市设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地位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风貌的有效手段,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

第四条工作原则开展城市设计,应当以批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依据,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节约集约用地,创造宜居公共空间。

第五条职责划分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市设计工作,负责组织总体城市设计和重要区域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其他区域的城市设计可以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

重要区域的范围由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发展情况划定。

第二章编制第六条编制层级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和地块城市设计。

第七条总体城市设计总体城市设计应当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自然山水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格局,合理组织开放空间体系与特色景观风貌系统,分区引导城市特色风貌。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篇一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宜居城市五城同创的要求和部署,现依《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XX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普惠群众的创建方针,坚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政企互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创建机制,全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旭光(市委书记)第一副组长:郭保平(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副组长:王锦锋(市委、纪委书记)乔云(市委、组织部长)刘旺珠(市人大副主任)张文钟(市政协副主席)郭贵和(市委秘书长)许守盘(市政府秘书长)孟林生(市委宣传部部长)李荣中(市卫生局局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创卫常务工作。

领导组下设五组一办:(一)环境卫生组组长:孟林生副组长:王正龙梁通鹏苏云福张培吉王孝德赵立永胡玉珍韩锡涌各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职责: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二)环境保护组组长:杨郁玺副组长:张万宏梁通鹏胡玉珍职责:负责对环境保护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三)行业卫生组组长:许守盘副组长:李荣中马太攀田曜张力军冯光源张万宏王玉平张培吉梁通鹏职责:负责对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02•【字号】龙政综〔2017〕142号•【施行日期】2017.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龙政综〔2017〕142号新罗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已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2日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一条为加强龙岩市城市规划管理,统一技术审查标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我市规划管理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龙岩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及与城市规划、设计和管理有关的活动。

第三条龙岩市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规定。

城市土地供应环节的土地用途分类,应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规定;城市专项规划,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等,在规划编制中可采用专门标准,不受此类标准限制。

第四条建筑容量控制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其建筑容量指标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新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体指标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定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同时应结合编制的总平面方案、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合理取值。

有下列情形之一,宜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经论证并按程序报批后合理确定地块控制指标:1.城市重要地段、节点的建设项目,城市旧区改建项目;2.重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类项目;3.建筑面积大于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4.含有建筑高度100 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的建设项目。

2023卫生创建工作计划7篇

2023卫生创建工作计划7篇

2023卫生创建工作计划7篇卫生创建工作计划篇1根据市、区创建卫生城市文件精神及创卫办工作要求,区档案局全面落实创卫工作各项指标,夯实创卫工作任务,特制定创卫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区创卫工作精神,遵循“创卫为了群众,创卫依靠群众,创卫服务群众,让群众普遍享受到创卫成果”的原则,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创卫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建立健全创卫工作台帐,确保检查验收达标。

三、工作内容健全创卫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制定计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逗硬考核,做到工作运行有轨迹,软件资料齐全。

制定《健康教育规划》和《健康教育汇编》并下发,力争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疾病预防、营养卫生等保健知识的知晓率达100%。

加强除“四害”工作。

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虫设施,铲除"四害"孳生场所,使"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加强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

加强创卫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科、室、中心要紧跟创卫工作进度,分阶段分领域侧重工作,打造亮点,宣传引导,达到实效。

四、工作措施提高认识。

全局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作为我局工作重点,抓实抓好。

充分发挥“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健全各项创建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细则,明确分工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坚持标准。

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逐条理解标准内容,对照标准,摸清底数,找出目前我局创卫现状同标准的差距,并列出工作重点和年度经费投入预算,排出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与工作进度表。

继续坚持与社区合作,共创、共管辖区,确保干净卫生。

加强宣传。

进一步加大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宣传力度。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议书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议书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议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议书1尊敬居民朋友们: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塑造大同新形象的内在需要,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和一致要求。

为力争把我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改善我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宜居城市,在此向您建议:一、积极行动,争做卫生城市的主人。

社区是我家,创卫靠大家。

广大居民既是"创卫"的受益者,也是"创卫"的主体和生力军,让我们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各种创建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创卫"增光添彩。

二、从我做起,争做卫生居民的标兵。

希望大家从我做起,坚持做卫生市区居民的标兵,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损坏公物,不乱扔乱丢,不乱贴乱画;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踩踏草坪;搞好社区环境卫生。

三、积极行动,争做卫生文明的楷模。

积极维护身边环境卫生,抓住身边的点滴小事,改善身边的环境卫生。

人人争做遵章守法的好居民,争做卫生城市的监督员,争做矿区形象的维护者。

讲文明,树新风,每一个人的力量汇聚起来就是"创卫"的强大推力。

让我们携起手,为我们的城市绘制一幅美丽的画卷建议人:时间:__年__月__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议书2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村和县级卫生乡镇,是关系到全县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新干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它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增强我县的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为此,我们向全县人民发出建议:一、积极行动,以主人翁姿态投身创建活动。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卫生村、县级卫生乡镇是一项全民性的活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每个公民都要以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创建活动,携手同心,共同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

2023年创城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创城创卫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创城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引言】创城创卫工作是城市管理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通过全面整治城市环境、改善市民生活条件,提高城市形象和居民幸福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市民期望的提高,创城创卫工作显得尤为迫切。

本文将制定2023年创城创卫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期帮助各级政府和城市管理部门有效推动创城创卫工作的开展。

【一、总体目标】2023年创城创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面整治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推动城市形象向更加宜居、宜商、宜游的目标迈进。

【二、重点任务】为了实现创城创卫工作的总体目标,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任务:1. 环境整治:加大城市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完善城市绿化体系,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色空间质量。

加强城市河流和水域污染治理工作,确保水体质量安全。

2. 城市管理:强化城市管理,加强对违法建设、违法占地、乱设摊点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完善城市交通管理,提高交通秩序和安全等级。

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方面的巡查和整治工作。

3. 社区参与:加强社区居民参与创城创卫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培养,鼓励居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共同打造美好社区。

4. 城市形象:推动城市品牌建设,加强对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推广。

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和大型花展等,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和艺术氛围。

改善城市商业环境,吸引更多优质商家入驻,并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质的商业街区。

【三、工作措施】为了顺利推动创城创卫工作的开展,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将成立创城创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并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机制。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2. 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创城创卫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市民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户外广告等渠道,广泛宣传创城创卫工作的意义和成果。

创建卫生城宣传方案

创建卫生城宣传方案

创建卫生城宣传方案创建卫生城宣传方案各镇(街、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为在安源区营造更加浓厚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氛围,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要求,现就加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市民健康知识为重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的宣传,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活动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和素质,提高城市文明卫生程度,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要宣传内容(一)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当卫生城市创建模范的浓厚氛围。

(二)大力宣传区委、区政府和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有关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动态,反映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

(三)大力宣传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

突出宣传文明、卫生好风尚,宣传文明、卫生好典型。

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对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和谐的现象及行为,予以适度曝光。

三、主要宣传安排(一)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在醒目的位置悬挂“创卫”标语、张贴宣传画、摆放“创卫”宣传品,利用对外窗口的电子屏、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开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

(二)区属新闻媒体(电视台)和政府及各单位网站刊登“创卫”公益宣传内容,开设专栏、专版、专题进行“创卫”宣传。

在播报黄金时段插播“创卫”标语口号,在显要位置刊登“创卫”标语口号等内容,并围绕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将集中报道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报道与专题报道相结合,同时设立“创卫”曝光台,随时对“创卫”各个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热点问题进行舆-论监督和跟踪报道。

(三)发挥媒体广告、大型户外公益广告、墙体广告、车体广告作用,使“创卫”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参与,实现共创目标。

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

2024年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环境对人们的健康影响日益凸显。

在世界卫生组织的倡导下,各国都开始重视城市卫生建设,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作为一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国,我国自然也要积极参与到国际卫生城市建设中来。

为此,我们制定了2023年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以进一步推动我国城市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卫生城市,提高城市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 任务:a. 完善城市卫生规划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城市卫生督导机制,加强对卫生城市建设的监督和评估。

b. 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建设干净整洁的公共环境。

加大垃圾分类和处理力度,改善垃圾处理设施和手段。

c. 提高城市空气质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推动清洁能源的普及和应用,加强排污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d. 完善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提高城市饮用水质量,防止水源污染和管网漏水。

e. 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建立噪声监测和管理体系,减少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f. 加强城市疾病控制和预防工作,提高城市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

g. 加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三、实施措施1. 完善城市卫生规划和管理机制a. 制定城市卫生规划,明确城市卫生建设的目标和重点。

b. 建立健全城市卫生督导机制,加强对卫生城市建设的监督和评估。

2. 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水平a. 加大垃圾分类和处理力度,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和手段。

b. 加强城市公共场所的清洁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水平。

3. 提高城市空气质量a. 推动清洁能源的普及和应用,减少化石燃料的使用。

b. 加强排污企业的监管,推动企业减排,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c. 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4. 完善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a. 提高城市饮用水质量,加强水源保护和管网监管。

b. 改善城市排水系统,减少污水的排放和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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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岩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09〕380号新罗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龙岩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龙岩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为加快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步伐,确保2012年通过国家级卫生城市的考评验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力度,营造美丽、整洁、文明、有序、和谐的卫生城市。

二、总体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爱卫办关心指导下,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综合整治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不断提升城市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争取在2012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范围漳龙高速公路以东、以北,工业路以南,东环路以西的范围。

四、主要任务(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全面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

市、区政府把卫生城市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创建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把爱卫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以上会议,专门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确保实现城市卫生长效管理。

2、市、区爱卫会和办事机构健全。

市、区政府要在人、财、物提供必要条件。

街道、居委会要有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

各部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各级爱卫组织的活动经费逐年有所增加,市、区爱卫办的机构和编制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达到《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五落实”的要求。

3、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市爱卫会要结合卫生单位和无烟单位评选活动,每年开展2~3次全市性检查;区爱卫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每星期要自查一次。

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表彰会,做到以典型促创建。

4、制定爱国卫生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定期检查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事件,确保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健康教育5、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科要配齐配强专职人员从事健康教育工作。

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总结等资料齐全,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大型健康教育活动。

区、街道、居委会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有足够宣传阵地,全市形成健全的健康教育网络,抓好社区健康教育示范工作点,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6、《闽西日报》要有健康教育栏目(每周1次);市广播电台要有卫生与健康节目(每周1次);市电视台要有健康教育专题节目(每周1次),要给予播放有关“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的录音、光盘;市区影剧院在演出前应加播卫生宣传标语的幻灯。

各街道、居委会和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医疗单位要有与社区配套相适应的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内容。

车站、广场、公园、旅游点等公共场所要有固定的卫生宣传牌或橱窗。

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要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7、确保健康教育各指标率达标。

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

社区居委会要经常开展卫生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刊出卫生宣传画报,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5%,健康行为形成率≥70%。

医院有针对性的向病人家属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80%。

8、全面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无烟单位评选活动和控烟签名活动,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

车站、影剧院、办公室、会议室、医院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三)市容环境卫生9、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印发的《龙岩市区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龙岩市区“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管理制度》。

随着城区不断扩建,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力度,逐步健全城建监察和环卫体制,职责明确,经费落实。

10、强化城监执法,开展综合治理,做到城区无“九乱”现象(乱堆放、乱挖路面、乱搭建、乱设摊点、乱挂衣物、乱停放车辆、乱张贴、乱吐、乱扔)。

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

11、市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要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垃圾要日产日清,垃圾袋装收集达90%以上,清运率达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3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市区街道实现“一通”、“三净”、“五无”(一通:下水道畅通。

三净:路面干净、人行道干净、废物箱干净。

五无:无卫生死角、无残垣断壁、无垃圾渣土曝露、无果皮纸屑、无违章饲养禽畜)。

12、市区公共厕所设置要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

其中,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要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和《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

公厕实行专人管理,落实各项卫生制度。

卫生合格率达100%,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市区水冲式公厕达100%。

市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

13、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环境卫生整洁,食品经营单位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要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实行隔离屠宰,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14、大力开展城市绿化、美化活动,加大道路维护力度,环卫设施布局合理,主、次干道两侧有花草树木,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落实绿线管制制度,做到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城市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100%。

15、城市河道、岸坡保持清洁,无垃圾杂物。

(四)城区环境保护16、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市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各级环保机构,认真抓好麒麟水泥厂等厂矿企业的搬迁工作,坚持研究环保工作和解决环保重大问题的例会制度,近三年内无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7、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市区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市区环境噪声平均值、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市民对环境状况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18、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监测,定期开展检查。

旅店业、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歌舞厅、游泳场馆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证率达100%;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持有率达100%,“五病”调离率达100%。

各类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措施落实,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9、抓好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自来水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规范。

认真开展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监测资料齐全。

(六)食品卫生20、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工作,将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划。

制定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21、健全完善食品行业各项卫生制度,卫生许可证发证率达100%;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法》卫生要求。

22、城市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七)疾病控制23、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大市、区两级疾控机构的建设力度。

医疗机构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科室、人员、制度、资料完整齐全。

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医疗废弃物和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4、计划免疫工作落实,实行按日门诊接种,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和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

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95%。

25、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感引起的重大疫情。

(八)城区除四害26、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龙岩市市区除四害管理暂行规定》,市、区、街道有专(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措施落实。

近三年有完整的除四害工作方案、技术培训、密度监测等资料,有监测费用和除灭经费。

27、继续巩固城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城区”成果,精心组织开展灭鼠、灭蟑、灭蚊活动,有效控制老鼠、蟑螂、蚊虫密度。

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x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合格达100%。

不同类型外环境累计2km,鼠迹不超过5处。

室内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蚴及蛹的阳性不超过3%;大中型水体中的蚊蚴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特殊场所白天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诱惑成蚊数不超过1只。

28、加大灭蝇力度,严格控制苍蝇密度,对蝇类孳生地进行全面消杀,重点单位防蝇设施合格率达95%以上。

(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29、市、区成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办公机构,组建应急小分队,有充足的人员、业务经费和物资储备,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办公场所(含实验室设备及场所),能够及时准确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十)单位和居民区卫生30、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检查评比制度,室内有禁烟标志,做到卫生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

室内外厕所符合标准和卫生要求,下水道畅通密闭。

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5%。

近三年每年开展2次以上除四害活动,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要求,门前三包责任落实。

道路硬化、路面平整,无违章建筑。

搞好单位环境绿化、美化工作。

31、居民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检查评比制度,日常保洁责任到人,环卫设施布置合理,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公厕符合卫生要求,禁止饲养禽畜。

近三年每年开展2次以上除四害活动,四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农产品交易市场,“五小”行业“管理设置规范合理,符合卫生要求。

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五、职责分工(见附件)各主办单位要牵头召集各协办单位共同探讨任务指标分解事宜,把任务指标再次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六、主要措施1、成立组织机构为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龙岩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卫办),为市政府内设临时机构(创卫机构组成情况由市政府另行发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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