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制度汇总(十大制度)
职业病危害的规章制度
职业病危害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全面的原则,切实加强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机制,完善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评估体系,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装备研发与推广,提高职工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严格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落实,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职业病防治体系。
第五条国家鼓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护科研、技术推广、宣传教育和实践创新活动。
第六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各级法人机构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提高职工健康保障水平。
第七条职业病防治法规、法规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应当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和不同工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行动计划。
第九条全社会应当关注职业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实现职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机制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委员会或者协调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促进企业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职工的健康与安全。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监测体系,及时了解职业病危害的发生情况与防治措施的有效性,提出相应的对策。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信息公开,提高职工职业危害防护知识普及率,促进职工的职业危害意识和能力提升,推动职工健康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护督察制度,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检查、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护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大全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进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树立健全职业卫生治理体系。
公司后勤办公室为本单位职业卫生治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业卫生治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由组长牵头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训。
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训和处分。
6、协助上级职业卫生治理机构,推动本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规标准。
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7、定期组织现场检讨,对检讨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刻报告职业卫生治理机构研究处置。
8、依法履行向劳动者提供岗前职业病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治理,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群众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企业所属各部门应当为职工发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用措施保证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企业与已进、新进企业的职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进程中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3、企业职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企业职防办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职业病危害制度(五篇)
职业病危害制度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一、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防治方针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作业项目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四、职业病危害种类根据企业经营和生产车间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五大类: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在涂装车间,保险杠的返工会大量的油漆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有机溶剂的危害:车间作业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1芜湖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水作业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3、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4、生产性躁声和局部震动危害。
在生产车间里使用的大型机械工具都可以产生较强的躁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躁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躁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5、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职业危害预防的规章制度
职业危害预防的规章制度一、概述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公司制定了职业危害预防的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对公司内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二、职业危害的识别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对所有可能对员工造成危害的因素进行了全面的识别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粉尘、噪音、振动等。
2. 公司对各类职业危害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及评估,制定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
3. 公司通过培训和安全教育的方式,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使员工能够主动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
三、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1. 化学危害防范措施(1)对可能对员工造成化学危害的化学品进行全面的标识,确保员工能够正确识别危险化学品。
(2)建立严格的化学品管理制度,包括储存、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
(3)对化学品进行分类存放,确保危险化学品与非危险化学品分开存放。
2. 物理危害防范措施(1)对工作场所的照明、通风、温度等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对可能对员工造成物理危害的因素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戴防护眼镜、耳塞等。
3. 生物危害防范措施(1)对可能对员工造成生物危害的因素进行评估,如病毒、细菌等。
(2)加强员工的卫生教育,提高员工对生物危害的防范意识,避免接触感染源。
4. 粉尘、噪音、振动等危害防范措施(1)对可能对员工造成粉尘、噪音、振动等危害的因素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设备。
四、应急处置1. 公司建立了应急预案,对突发职业危害事件进行预先预案制定,明确应急处置责任人和程序。
2. 员工在发现职业危害事件时,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3. 公司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危险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
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避免发生职业伤害事故,提高工作条件和环境的安全水平,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本单位的职工及与本单位有工作关系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职业危害防治的基本原则、工作条件及环境的安全要求、职业病防治措施、紧急处置措施等,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四条所有职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自觉遵守、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由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评估工作条件及环境的安全水平。
第二章职业危害防治原则第六条预防为主。
单位应当做到从源头上控制职业危害物的产生,提前做好危害排查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七条综合防治。
单位应当综合利用技术、管理、卫生措施等方法,全面提升职工的安全防护水平。
第八条依法防治。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实施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责任明确。
单位领导要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部门负责具体落实,职工要积极参与,并对自己的工作条件及环境的安全状况负责。
第十条安全教育。
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工作条件及环境的安全要求第十一条工作场所应当保持整洁、通风良好,避免积尘、积渣等职业危害物质。
第十二条工作区域应当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干燥,避免发生霉菌、细菌等职业病因素。
第十三条高温作业时,应当保持通风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热服装、防热手套等。
第十四条高空作业时,应当落实安全带使用要求,定期检查绳索等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作业时应当注意使用正确的姿势,避免出现劳损等职业伤害。
第十六条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紧急出口,并定期进行紧急疏散演练,保障职工的安全撤离。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措施第十七条职业危害物质应当加强管理,确保其不影响职工的健康安全。
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1.制度的定义2.背景职业危害是指工作环境中可能对职工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因素,如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职业病等。
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职业危害问题日益突出,职业病和工伤事件频发,给职工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因此有必要建立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
3.目的4.内容(1)告知内容:企业应向职工全面告知工作环境中的各类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化学物质、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职业病等。
告知内容应当具体、准确、客观,包括相关危害因素的名称、特点、预防措施等信息。
(2)警示措施:企业应在工作场所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对特定的危害因素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牌,以提醒职工注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向职工传授应对职业危害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5.实施实施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配合和落实:(1)企业责任:企业应明确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落实相关责任制度,确保告知和警示工作的顺利进行。
(2)信息收集与更新:企业应对工作环境中的危害因素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及时收集新的危害因素的信息,并根据需要对告知内容进行更新。
(3)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向职工传授应对职业危害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
6.效果(1)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减少职业病和工伤的发生率。
(2)增强企业对职业危害的认识和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的发展。
(3)加强企业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总结:职业危害警示和告知制度是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对职工造成的伤害而制定的制度性安排。
通过全面的告知和明显的警示措施,提高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减少职业病和工伤的发生率。
企业应明确责任和落实制度,开展培训和教育,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从而达到保护职工生命健康的目的。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危害对人们身体的伤害,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责任1.企业应设置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危害的预防和管理工作。
2.企业应该明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划分相关的责任部门。
三、职业危害评估1.企业应进行职业危害评估,确定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工艺、作业和工作岗位。
2.职业危害评估应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存在方式和暴露途径等方面的内容。
3.职业危害评估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控。
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1.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和维护。
2.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保证其正常运行状态,不得随意拆除或停用。
3.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五、职业危害个体防护1.根据职业危害评估结果,对可能产生暴露的人员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并规定必须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场合。
2.个体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且正确使用和保养。
六、职业危害监测1.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监测,监测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水平和暴露状况。
2.职业危害监测结果应及时公示,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七、职业危害应急管理1.制定职业危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2.职业危害应急演练应定期进行,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整改。
八、职工培训与宣传1.新入职员工应进行职业危害防护培训,培养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2.定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职业危害防范能力。
九、职业危害事故处理1.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责任部门。
2.对于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应切实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十、督查检查与评估1.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督查检查制度,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十一、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制度的人员,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违规者要进行法律追究。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0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了规范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并由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进行指导监督。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措施、程序。
(一)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单位应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治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____泄险;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____救治、安排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6、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7、落实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二)职业病事故报告程序1、当发现单位内出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以规范格式,书面报告单位所在地县级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
2、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县级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发出书面报告卡。
3、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____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4、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职业病危害事故,认真吸取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根据____《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____规,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和工作中发生的人生伤害、急性中毒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事故,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包括:(一)从事生产或工作时发生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二)在生产、工作时间或区域内,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三)在生产区域内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公司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公司职业危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遵守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公司内进行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
第三条公司聘请专业的职业危害评估机构或专业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关措施。
第四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减少损失,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职业危害评估与管控第六条公司将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评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职业危害管控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人防护措施等,有效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检查职业危害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九条公司将对凡是进行职业危害评估的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职业危害事件台账,记录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分析原因,并且制定防范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护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将开展职业危害防护教育培训,包括职业危害知识、法律法规、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护教育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三条公司将督促员工参加职业危害防护教育培训,对参加培训合格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四章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事故报告机制,凡是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理,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六条公司将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对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 企业应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3. 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4. 企业应定期向劳动者通报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和职业病发生情况,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 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经费保障制度,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1. 企业应在劳动者上岗前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使其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预防措施。
2. 企业应在工作场所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牌,明确告知劳动者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预防措施。
3. 企业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再告知,确保劳动者了解最新的职业病危害信息。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1. 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 企业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3. 企业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使用培训,确保劳动者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
四、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劳动者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确保其质量和适用性。
2. 企业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3. 企业应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培训,确保劳动者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1. 企业应定期对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确保其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 企业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源。
职业危害专项规章新规制度
职业危害规章制度目录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职业病防治计划方案4、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5、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8、职业病卫生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9、从业人员防护用具管理制度10、职业危害通知制度11、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2、职业病人管理制度1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抢救援预案14、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则一、为落实实施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 提升职业病防治水平, 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 依据《中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要求, 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需管安全”标准, 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员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 做到层层有责,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做好职业病防治, 促进生产可连续性发展。
各部门和人员职责总经理职责1. 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健康和安全。
2. 设置和企业规模相适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 配置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人员, 负责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
3. 每十二个月向职员代表大会汇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落实情况, 主动听取职员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意见, 并责成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提出合理提议和正当要求。
4. 常常听取工作汇报, 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方案, 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 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方法。
5、依据“三同时”标准, 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 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与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 对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方面领导责任。
职业病危害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制度1、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公司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公司各部门与已进、新进公司或转岗的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签定补充合同。
3、公司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公司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并设置职业危害告知牌。
5、公司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告知卡、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工作。
6、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以及告知本人。
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部门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7、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警示与告知制度的落实。
8、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一、公司安全部按照安监____《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岗位职业危害工作制度
岗位职业危害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价1. 用人单位应当开展职业危害识别和评价工作,明确职业危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程度,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2.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并保存相关资料。
3. 用人单位应当对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公告。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措施1.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职业病危害程度和范围,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2.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
4.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能力。
四、职业健康管理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健康档案,如实记录劳动者健康状况、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信息。
2.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应当进行专项检查。
3. 用人单位应当对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进行及时治疗和康复,保障其合法权益。
4.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健康管理措施。
五、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1. 用人单位应当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2.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参加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3. 用人单位应当利用各种宣传途径,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六、职业病事故处理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事故处理制度,明确职业病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报告程序。
2. 发生职业病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3. 用人单位应当认真总结职业病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法律责任与监督1. 用人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职业危害12项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12项管理制度【最新资料 Word版可自由编辑!】第 1 页共 30 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管理制度3、职业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5、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制度6、职业健康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7、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8、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制度9、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10、岗位职业卫生健康操作规程11、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12、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第 2 页共 30 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总则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第 3 页共 30 页境和条件。
3.本制度规定从用人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4.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1.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1.3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障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1.5保证本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1.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1.8依法承担本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职业危害责任制度(5篇)
职业危害责任制度1 总则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中铝洛阳铜业铝镁板带厂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 名词解释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 基本要求3.1凡有害气体(如:城市煤气、城市燃气、氢气、氮气、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3.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
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3.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相关科室报审公司装备部、生产部、武装保卫部会审。
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3.5铝镁板带厂所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禁止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6各车间、科室、班组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治管理,消除职业危害因素,保障全体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级、各岗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全过程。
(1)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2)职业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疾病、职业病和伤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又称职业性有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
(3)职业禁忌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4)职业健康监护: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公司总经理为职业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具体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编制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公司各单位司、各部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建设项目当中如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实施部门必须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经营管理部对设计方案及实施过程进行审核和检查。
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煤业有限公司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编制单位:编制日期:目录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5)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 (7)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9)六、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七、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与评价管理制度 (13)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6)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8)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 (19)十一、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 (21)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3)十三、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25)十四、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 (33)十五、职业病防治的投入制度 (35)十六、职业病防治检查及奖惩制度 (37)十七、职业病危害防治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39)十八、职业病危害防治教育培训制度 (42)十九、职业病危害防治办公会议制度 (44)二十、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制度 (45)二十一、职业健康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46)二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46)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内蒙古煤矿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煤矿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审查的通知》、《关于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本项目部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
经本项目部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成立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职业卫生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与安排下,各负其责,做好本部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建立好日常检查的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并建档保存。
二、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全)
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实现加油站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从站长到各级人员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3各级人员职责3.1站长3.1.1站长(法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3.1.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3.1.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1.4每年向员工报告一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员工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1.5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3.1.6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保障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3.1.8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3.1.9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3.1.10依法承担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3.1.11每年1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3.1.12负责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3.1.13组织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
建筑工程职业危害制度
建筑工程职业危害制度一、建筑工程职业危害的种类建筑工程职业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高处作业危害:建筑工程中常常需要进行高处作业,如搭设脚手架、钢结构安装等,一旦发生坠落事故将会造成严重后果。
2. 机械设备危害:建筑施工中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如吊装机、起重机等存在安全隐患,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引发事故。
3. 动力设备危害:建筑工程中常常使用各种动力设备,如电动工具、砂石料机等,存在触电、机械伤害等危害。
4. 化学危害:建筑工程中使用的各种化学物质如水泥、涂料等,如操作不当可能导致中毒、烧伤等。
5. 环境危害:建筑工地常常存在噪音、粉尘、振动等环境污染,对工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6. 精神危害: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作强度大、工期紧张、工作环境恶劣,容易导致工人产生精神压力。
二、建筑工程职业危害的影响建筑工程职业危害不仅对工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还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1. 对工人的影响:建筑工程职业危害直接威胁到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旦发生事故将给工人和其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2. 对企业的影响:建筑工程职业危害发生事故将导致企业停工、赔偿费用增加、声誉受损等,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3. 对社会的影响:建筑工程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会引起公众关注和社会舆论,对社会稳定和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三、建筑工程职业危害防控的原则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减少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建筑工程职业危害防控工作要以预防为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管理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综合施策:建筑工程职业危害防控工作需要综合施策,包括技术控制、管理控制、个人防护等多种手段。
3. 分级管理:建筑工程职业危害防控要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职业危害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合理划分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4. 群防群治:建筑工程职业危害防控工作要实行群防群治,全员参与、各尽其责,形成全员防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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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朗萨家私有限公司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目的:为了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
3、管理内容及要求3.1行政部负责职业危害的检测及申报工作。
3.2行政部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后,每年及时、如实将职业危害因素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接受其监督检查。
3.3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3.3.1公司的基本情况;3.3.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3.3.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3.3.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3.3.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3.3.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
3.3.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3.4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
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5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6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7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向原申报机关申请变更:3.7.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30日内进行申报。
3.7.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7.3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8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朗萨家私有限公司2010年 11月 1日重庆市朗萨家私有限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定义:3.1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臵和设备。
3.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4、办法:4.1公司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4.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公司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
在检测过程中应履行法定职责,不得弄虚作假。
检测报告除具备基本内容外,还应当有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和检测结论。
4.3公司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4.3.1设臵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4.3.2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4.3.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4.4对防护设施需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4.4.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4.4.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4.4.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4.4.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4.4.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4.5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4.6公司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7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
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朗萨家私有限公司2010年 11月 1日重庆朗萨家私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有效地控制公司生产过程的职业危害,保护工人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如下职业病危害如下告知制度:一、告知内容:1、规章制度2、操作规程3、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5、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二、告知的方式㈠书面告知:1、人力资源部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粉尘、二甲苯、噪声等,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与员工签定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2、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㈡正式告知:1、在醒目位臵设臵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臵,设臵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三、告知的责任部门根据不同的危害因素,由职业健康管理员告知人力资源部、各车间主任;人力资源部书面告知各员工,职业健康管理科公示告知各车间和员工;各车间经理或主任口头告知各员工。
四、考核每告知制度由职业健康管理科对各相关告知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考核,对未进行落实的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考核罚款200元~300元。
重庆朗萨家私有限公司2010年 11月 1日重庆朗萨家私有限公司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工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
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上岗前必须接受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品使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修前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保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重庆朗萨家私有限公司2010年 11月 1日重庆市朗萨家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车间。
定义: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4、办法:4.1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领取,需以旧换新,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4.2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4.2.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不同岗位,及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进行合理选型。
4.2.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4.2.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
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2.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4.2.5员工进入生产岗位、作业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每次予以10元罚款。
4.2.6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护,不得拆改,应经常保持整洁、完好,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如有缺损应及时处理。
4.3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4.3.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按 4.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4.3.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防毒口罩,防尘口罩等职工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4.3.3行政部、生产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4.3.4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对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
4.3.5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4.3.6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非生产辅助人员进入车间,应视其经常进入的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