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03•【字号】合政办秘〔2017〕173号•【施行日期】2017.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1月3日合肥市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67号)和全国“多证合一”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从2017年12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统称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切实解决涉企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有效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注入动力、增添活力。
二、主要任务(一)梳理证照事项,确定整合范围。
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涉企证照事项,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向社会力
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3.09
•【字号】合政办秘〔2015〕32号
•【施行日期】2015.03.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
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5〕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合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目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13〕39号)中《合肥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指导目录》(暂行)予以废止。
二、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指导目录》,结合政府职能转变、财政预算安排、社会公众需求等情况,编制购买服务的具体实施项目,按有关程序报批。
三、市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全市中心工作任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向社会开放服务领域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附件:合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2015年3月9日附件
合肥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1•【字号】合政[2013]67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合政〔2013〕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市属机构:《合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5月21日合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为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结合合肥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资金安排和兑现范围1.设立“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2.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鼓励投资工业项目3.建立《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
“双千工程”项目库分为《产业升级项目》、《企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四类,实行总体规划、分年实施、滚动发展。
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发布一次“双千工程”项目计划安排,在充分征询公众意见、修订完善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4.推进工业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术改造。
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纳税后,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补助。
其中对智能语音、量子通信及公共安全、智能制造、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及新医药、集成电路、光伏与新能源等爆发性增长源项目,以及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再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5%的补助。
5.加快项目投资进度。
对全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除享受5%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外,分别再给予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合政[2007]136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合政〔2007〕1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年)已经市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合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8-2012年)为全面推进我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纲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加快合肥发展结合起来,为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把推进依法行政与增强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观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显著增强;逐步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初步到位;基本形成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制度和机制;市和县区、乡镇三级政府间以及同级政府各部门间职权划分明晰、职能配置合理;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基本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基本形成行政应急和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合政[2006]42号【发布部门】合肥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04.07【实施日期】2006.04.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合政〔2006〕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经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紧密围绕《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六年四月七日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历史时期,也是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阶段。
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十一五”规划,对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合肥跨越式发展,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发展基础与宏观环境“十五”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进展,经济结构明显改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综合实力日益增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发展基础更加稳固,经济社会发展加速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
(一)“十五”发展成就1、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十五”末,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53.6亿元,年均增长16.5%,高于“十五”计划目标6.5个百分点,占全省的比重为15.9%,比“九五”末提高2.7个百分点。
财政收入130.88亿元,年均增长25.4%,高于计划16.4个百分点,5年翻了一番半。
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315美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多。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安监…2011‟91号关于印发《合肥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安委会第二季度会议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安全生产规划通知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2日印发共印100份合肥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目录前言 (4)第一章“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6)一、基本情况 (6)二、主要工作和经验 (7)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10)第二章“十二五”安全生产发展趋势和工作目标 (12)一、机遇和挑战 (12)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3)第三章“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 (15)一、完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促进长效机制建立 (15)二、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16)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8)四、强化职业危害监管和防治,创建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21)五、推进安全科技进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22)六、健全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23)七、实施重点工程,改善安全生产物质条件 (25)八、完善政策制度,强化保障措施 (26)第四章重点科研和建设工程项目 (28)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项目 (28)二、安全监管设施建设项目 (28)三、安全生产技术保障建设项目 (30)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30)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项目 (31)六、其它重点项目 (32)第五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4)一、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34)二、继续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34)三、建立多元化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34)四、严格市场准入 (34)五、加强法制建设 (35)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35)七、推动科技进步 (35)八、改善安全文化环境 (36)前言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促进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发展前景让人们对合肥公共安全产业 的发展 充满期待 点建议供参考 。
一
术问题 。 抓一批项 目, 组织产学研合作 , 开展技术攻关 , 着
力突破制约全省公共安全产业发展 的技术瓶颈 ,提高公 共安全技术成果成熟度 。近期应重点资助涉及公共安全 产业的智能控制技术 、 光机电一体化等共性技术 , 优先扶
当前 , 合肥高新 区已进入以提高创新 能力为核 心 , 全
结合 的“ 区” 特 。高新 区要敢为天下先 . 率先转变发 展理
念, 确定新思路 , 推进改革创新 , 建立新 体制 、 新机 制 , 特 别是树立发展高端产业的导 向, 制定并 细化 合肥高新 区 “ 二次创业 ” 的发展规划 。 引导企业加强 自主研发 , 提高 自 主创新能力 , 强化产业集群的创 新效应 . 并在政府层面推
产业发展重点技术领域 和产业主攻方 向的关键 、共性技
火灾科学 国家重点 实验室 等。据初步统计 。0 7 2 0 年合肥
高新 区公共安全产业共实现总收入 7 0亿元 , 到高新 区 达 新建区销售收入 的 3%; 4 实现工业 增加值 1 8亿元 , 净利 润66 . 亿元 , 8 实际上缴税 3 9亿元 . . 7 专利 3 5 。 阔的 8项 广
促进公共安全产业发展 , 服务是保障 。 公共安全技术
领域及 其应用对象具备一些固有属性 ,有很大一部分企
业涉及军工或部分产 品面 向军工开发和应用 ,技术资料 或用户需要保 密 , 申报专利有 限制 , 行业竞争异 常激烈 。 可通过积极开展宣传动员 、 主动进行贴近服务 , 培育一批 公共安全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企业 ,帮助企业落实税 收优 惠政策 。 提供科技金融 推介服务 。同时 , 利用国家知识产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5•【字号】合政[2012]229号•【施行日期】2012.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的通知(合政〔2012〕2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15日附件: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合肥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发展、转型提升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迈进的关键阶段。
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对《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进行修订,进一步阐明“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描绘“十二五”发展的宏伟蓝图,使之成为引领全市人民奋力实现“新跨越、进十强”奋斗目标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环境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一五”时期是我市综合实力快速提升、城乡面貌发生巨变、改革开放全面深化、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时期。
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扩大内需和国内外产业转移等重大机遇,围绕工业化、城镇化两篇大文章,突出“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工作主题,积极实施工业立市、县域突破、创新推动、东向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为“十二五”时期加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由“十五”末的925.6亿元增加到2701.6亿元,年均增长17.9%;财政收入由130.9亿元增加到476.2亿元,年均增长29.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9511亿元,年均增长44%。
合肥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
合肥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编制组2015年2月目录1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术语和定义 (2)4总则 (2)5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 (3)6公共教育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3)7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6)8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9)9基本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12)10社会保障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16)11公共安全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18)12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与设置标准 (20)附录A (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 (24)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合肥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选址布局原则和规划配置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合肥市主城区范围内城乡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与管理。
主城区以外各级城镇、用地特别紧张的旧城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差别化配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所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具体引用文件包括:GB50180-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442-2008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范GB 50188 镇规划标准GB/T 50280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以及其它规范(详见附录条文说明)。
3术语和定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指为社会服务的公共教育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基本医疗卫生设施、社会保障设施、公共安全设施。
基层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特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社区服务站、警务室、菜市场以及村级公共服务设施。
4总则1.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应以保障民生,实现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统筹布局,集约节约用地。
2.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时,宜将同级别的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置,形成不同层级的社区服务中心(站),提升服务效率。
3. 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与服务的人口规模和服务范围相适应,服务范围应兼顾行政层级,考虑现状设施分布对实际服务范围的影响。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通知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3•【字号】合发[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印发《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通知(合发〔2010〕26号)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已经2010年12月10日中共合肥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合肥市委2010年12月13日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0年12月10日中共合肥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合肥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及省委八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结合合肥实际,就制定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提出如下建议。
一、合肥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十一五”时期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合肥综合实力提升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改革开放活力最强、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
五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和国内外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积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突出“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主题,大力实施工业立市、县域突破、创新推动等战略,推动合肥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提前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处于全国前列,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城市地位和影响力大幅提升,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计民生持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探索出一条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合肥特点的发展路子。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合肥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合肥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4.08•【字号】合政秘〔2016〕24号•【施行日期】2016.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合肥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的通知合政秘〔2016〕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2016年合肥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已经2016年3月31日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2016年4月8日2016年合肥市大项目招商引资政策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大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规范政策引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2016年新引进(含2015年下半年新引进并在2016年上半年实质性开工或投入运营)的外来投资工业大项目、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和农业大项目。
第三条本导则所称工业大项目是指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智能制造、语音技术、公共安全、新能源汽车、住宅产业化、电子信息、重大车辆装备、太阳能光伏、生物制药、节能环保等产业,符合下列条件且实质性开工的项目。
(一)四大开发区。
1.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单个工业项目。
2.主导项目总投资在5亿元以上且产业链上多个配套项目投资总额合计达15亿元以上的,视为一个工业大项目。
(二)四城区。
1.投资总额在3亿元以上的单个工业项目。
2.主导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且入驻标准化厂房的多个项目投资总额合计达5亿元以上的,视为一个工业大项目。
(三)五县(市)。
1.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单个工业项目。
2.主导项目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且产业链上多个配套项目投资总额合计达8亿元以上的,视为一个工业大项目。
3.主导项目总投资在3亿元以上且入驻标准化厂房的多个项目投资总额合计达8亿元以上的,视为一个工业大项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7)》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7)》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8•【字号】合政[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7)》的通知(合政〔2013〕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7)》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4月8日合肥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2013-2017)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定位和“新跨越、进十强”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创新理念、主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方向迈进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扎实工作,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更加到位,社会管理创新富有成效,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民主,行政执法严格规范,行政监督有效加强,社会矛盾防范化解能力明显提升,依法行政观念和意识更加牢固,把合肥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一)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政府机构改革。
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健全政府职责体系,确保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
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加快推进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1]119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1〕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共同努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良好势头。
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些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
当前,正值生产建设繁忙之际,安全监管任务更加繁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全年目标任务,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一)加强高危行业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抓紧制定高危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巢湖市、庐江县要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力度,稳步推进矿山关闭工作,加快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步伐,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集中治理危库、险库和病库隐患,打牢安全基础。
巢湖市要认真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工作,建立包保责任制,深入企业做过细工作,确保按期、有序、稳妥完成退出任务;要以散兵镇为重点,由安监、公安、质监、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常设机构,驻守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落实“打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严从快查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经营行为,斩断利益链。
瑶海、庐阳、蜀山、包河四个城区要认真落实《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零售网点数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
合肥市公共安全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点
合肥市公共安全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要点一、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现状(一)产业界定公共安全是指通过检测、监测、预警、防护和应急处理等手段,预防和减低各种突发事件、事故和灾害,实现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避免国家、企业和家庭财产损失,减少社会和社区危害。
公共安全产业既包括自然灾害防减、交通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社会安全、核安全、国境检验检疫等传统安全领域的产业,也包括经济安全、信息安全、生物安全、防恐反恐等现代安全领域相图1 公共安全体系图(二)发展现状1、拥有较好基础,具备发展条件合肥在发展公共安全产业方面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较强的科技力量和较为完善的发展平台。
近年来在火灾安全、食品安全、信息安全、交通安全和电力安全等领域取得了一批拥有国内外领先、具备产业化前景的技术及产品。
其中,火灾安全领域,部分项目已处于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参与了多项国家消防规范的制定和修订,高端消防技术与设备独具优势;食品安全领域,合肥美亚光电色选机是国际食品加工领域的色选机首选品牌,被誉为“中国粮机行业的骄傲”;信息安全领域,在应急通信指挥、北斗导航、公共安全核心器件等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在民用雷达、多媒体通信、微波组件、专业集成电路设计、系统集成等技术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在智能语音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中文语音产业链已初具规模;交通安全领域,在智能交通领域具有航管、防撞雷达等一批成熟技术和产品;在交通事故防治领域已形成事故防治产业链;电力安全领域,在配电网自动化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工程服务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已形成一定规模,在各种过电流及过电压保护设备的研发、生产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目前,全市拥有公共安全产业企业约100余家,从业人员万人以上.大专以上学历9000人,具有高级职称人员350人,博士和硕士500人,2010年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共实现总收入16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5亿元,我市公共安全产业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形成了以38所、科大立安、工大高科、美亚光电、四创等为核心的科技研发和产业化主体。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7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暨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7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暨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20•【字号】合政办秘〔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2017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暨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和市政府第14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合肥市2017年度市级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暨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是按计划推进和落实项目的责任单位,要积极会同市重点局成立项目联合工作组,确保每个项目有专人负责;要根据计划安排的年度投资、建设内容按月倒排工作计划表,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完成投资。
每个项目的联合工作组名单和工作计划表于2017年2月底前报市发改委备案,并于每月3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进展、完成投资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市发改委、市目标和督查办将按月进行通报、督查。
二、新开工备选项目要加大前期工作力度,争取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标,具备开工条件,纳入明年新开工项目计划。
对前期工作进展较快、今年能够提前开工建设并确需支付资金的项目,由市公益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今年的切块预留资金中统筹安排。
三、项目单位根据《合肥市公益性项目流程优化实施意见》(合政办〔2016〕15号)明确的工作流程,加快办理项目前期工作各项手续,对确需协调审批以及联合审批的事项要及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提请审批。
市直各项目审批单位要严格落实限时办理要求,市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项目审批的督办力度。
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要加强列入计划内项目开展选址、用地计划的保障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属地内公益性项目征地拆迁的保障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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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文件合政…2009‟51号关于印发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试行)》(皖发…2008‟17号)和《合肥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合政…2008‟142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9年工作安排》(厅…2009‟9号)要求,市政府组织编制了《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7年)公共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保证。
加快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对于培育新型战略产业,维护社会安全安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特制定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规划。
一、发展的环境和机遇1.发展公共安全产业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国际社会发展经验显示,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突发公共事件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当一个国家人均GDP在1000至3000美元之间时,突发公共事件处于上升期,当前我国正处于公共安全事件高发期。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公共安全事件表现出全方位、多领域、易重复的特征。
无论是统计数据还是现实案例都可以看出,我国公共安全形势逼人。
对比其他国家,要做到公共安全的有备无患,我们还缺失一个有效应对公共危机的管理体系和一个蓬勃发展的公共安全产业。
要使我国公共安全建设满足民生安全的需求,在加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同时,必须加快公共安全产业发展,推进社会公共安全技术和产品的创新进步,从而在更高的水平上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供支撑和保障。
2.发展公共安全产业是国家的战略发展需要。
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1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每年造成非正常死亡超过20万人,伤残超过200万人,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
同时,对外开放和加入WTO使我国公共安全行业呈国际化态势,面临着严重的国际冲击和威胁。
目前,我国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产业发展处于小、散、乱、低的状况。
如果我们不尽快提升公共安全产业的水平和规模,不尽快占领公共安全产业技术和产品的制高点,就难以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
目前,国家已将公共安全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国务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把公共安全作为独立领域进行战略研究,《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明确强调要加强公共安全平台建设。
国家为拉动内需资金投向的很多领域与公共安全都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国家对公共安全及其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为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3.发展公共安全产业是省市培育战略性产业的重要内容。
省委、省政府在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把公共安全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作为六大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之首,重点予以支持。
提出要全力打造公共安全产业基地,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构筑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公共安全产业快速发展。
市委、市政府将公共安全产业作为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提出重点打造以食品、交通、火灾、信息安全为主的公共安全产业集群,并围绕制约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的政策、科技、资本、人才、体制机制等实施创新,促进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壮大,建成国家公共安全产业研发和生产基地。
公共安全产业是一个极具增长潜力和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据有关专家预测,在未来5年内,我国在公共安全方面的总投资规模将达到数千亿元。
当前,围绕国家和社会需求,抢抓公共安全产业的发展机遇,在公共安全产业发展上抢占先机、领先一步,将会迅速提升我市公共安全产业的规模和水平,充分开拓和占领国内公共安全的巨大市场,提高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水平。
二、发展的现实基础和条件1.拥有较好的产业基础。
合肥具有较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拥有机械、电子、化工、轻纺、食品、建材、医药等35个行业,200多个工业门类,2000多种大类产品,10000多户企业,已形成汽车、家电、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八个重点产业。
近年来,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较快,在反恐安全、火灾安全、信息安全、矿山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电力安全等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和专利产品,形成了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成长性较好的公共安全产品制造企业,公共安全产业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比较优势和区域特色。
2008年,全市公共安全企业100余户,从业人员数约1.5万人,实现总产值105亿元,增加值2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6%和24%。
这些都为合肥加快发展公共安全产业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
2.拥有较强的科技力量。
合肥是我国重要的科教基地,是中西部科教资源比较集中的地区之一,是全国唯一的科技创新型试点市、也是世界科技城市联盟会员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全市拥有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51所,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研究院等各类科研机构275家,国家及部级重点实验室20个,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120家,两院院士31人,每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859人,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十五”以来,承担国家“863”、“973”、“自然科学基金”数百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中电集团38所、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实力雄厚,在公共安全产业领域拥有众多国内领先的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中国科技大学量子通信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进入实际应用阶段。
3.拥有完善的发展平台。
合肥全力推进科技创新试点市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建立健全产学研有效结合的运行机制,加快完善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创新中介服务体系,注重公共安全产业的平台建设,先后形成了以高新区及科技创新试点市示范区为代表的园区平台,以中国科技大学火灾实验室、中电38所、43所等为代表的科技研发平台,以四创电子、科大立安、工大高科等为代表的成果转化平台等一批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平台,实现主导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学科、科技研发的互动融合,有力地推动了公共安全产业的快速发展。
目前,合肥现有的三大开发区和七个省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产业特色鲜明,公共安全产业配套能力较强。
特别是,合肥高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共安全产业集群效应逐步显现,去年公共安全产业实现增加值18亿元,占全市64.3%,增幅48.1%,比全市高24.1个百分点。
4.拥有良好的硬件保障。
合肥是中部地区距离长三角最近的省会城市,是长三角向中部地区产业转移和辐射的最接近区域。
作为建设中的全国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有7条铁路和6条高速公路在此交汇,与水运、航空等构成了四通八达的立体交通体系。
特别是合宁高铁、合武高铁建成,极大地缩短了合肥至上海、南京、武汉的时空距离。
三年多来,合肥强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大建设,累计投资385.88亿元,建成道路总长527.36公里、桥梁67座,初步形成现代化滨湖大城市道路框架。
作为国家首批命名的园林城市,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城市绿地率达到38.91%、绿化覆盖率达到43.9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44平方米,全年空气质量良好率超过300天,城市绿化三项指标均接近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基本形成适宜居住适宜创业的良好城市生态环境,为支撑公共安全产业发展以及引进集聚人才等各类要素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5.拥有高效的政务环境。
近年来,合肥强化“环境比投资更重要”的理念,以“商鞅变法”的精神深入推进效能建设,以营造合法高效的政务环境为核心,真正把合肥打造成为中西部乃至全国审批环节最优、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意识最强的地区之一。
通过坚持不懈地抓效能建设,全市各级服务意识普遍增强,办事效率显著提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合肥先后被评为“全国十大经商成本最低城市”、“浙商投资最佳服务城市”、“跨国公司眼中最具投资价值及投资潜力的中国城市”、“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
这些都为加快公共安全产业发展创造了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但是,合肥公共安全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与相关行业相比,无论是产业规模还是企业规模、数量相对偏小,缺乏行业内领军企业;二是公共安全产业的要素资源还处于条块分割、分散发展的状态,产业配套能力不强,产业尚未形成集聚效应;三是公共安全产业发展体制机制还不活,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发展产业积极性尚未真正调动起来,促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尚未形成;四是引导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尚未形成,对公共安全产业扶持力度不够,产业发展的投入不足;六是公共安全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资源相当匮乏。
三、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合肥跨越式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总目标,紧紧抓住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机遇,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公共安全技术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以引进和培育企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共安全产业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积极推动公共安全产业资源整合和产业集聚,努力把合肥打造成全国极具影响力的公共安全产业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公共安全产业领域的主导作用,通过提供技术支持、市场保证、政策与制度供给等来推动公共安全产业化。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面向市场开展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能力,推动我市公共安全产业向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加强规划、投资、财税、人才、政策等引导,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有发展前景的公共安全技术(产品),力争在重点领域有所突破。
加强生产能力建设,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产品的更新换代,促进公共安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原则。
抓住国际高新技术产业结构大调整、产品大转移的历史机遇,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加强高新技术的引进合作,突出产业特色,围绕公共安全产业关键技术和重点项目,实施产业链招商。
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把自主创新与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催生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产业实体和产业集群。
坚持产学研一体化原则。
通过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建设一批公共安全产业聚集的特色产业基地。
在公共安全产业化中,充分体现企业和市场的创新需求,以产业化和关键共性技术的推广应用为目标,产学研紧密结合,研究、开发、产业化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