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专题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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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104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104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104

(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8,分数:36.00)

1.下列表述属于法律规则的是( )。

(分数:2.00)

A.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B.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C.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D.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解析:解析:法律规则是指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关于人们行为或活动的命令、允许和禁止的一种规范。法律原则是指在一定法律体系中作为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的、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法律原则无论是对法的创制还是对法律的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而看一个法律条文表述的是不是法律规则,关键是看该法律条文表述的是否是具体的权利或者义务,如果表述了具体的权利或者义务,就是法律规则。选项中,只有D项具体规定了夫妻双方相互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属于法律规则。其余几项都是概括性规定,都是作为部门法立法时的指导思想和综合性、本源性规定,都属于法律原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2.根据《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是指( )。

(分数:2.00)

A.自治区、自治县

B.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C.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

D.自治州、自治县

解析:解析:根据《宪法》第30条第3款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3.根据《宪法》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七十七)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七十七)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

及答案解析(七十七)

1、单选题甲未经授权以乙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的性质为_____。

A: 绝对无效合同

B: 相对无效合同

C: 效力待定合同

D: 无权代理合同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而有待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在乙追认之前,合同既不是生效的也不是无效的。C正确。A、B明显错误。主要是D项,本题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合同,在某种程度上D项也是正确的。但是无权代理合同不一定无效,本题的主旨是考察合同的效力问题。所以D项应当排除。

2、多选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哪些人民法院有管辖权?_____

A: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A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应选AD。

3、多选题根据我国《合同法》,以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特定物的风险在合同成立后即由买受人承担

B: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合同成立后即转移给买受人

C: 需要运输的标的物,自交付给买受人后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D: 在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拒绝受领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给买受人

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A项说法不正确。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强化练习《民法》(2020年含答案)_5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强化练习《民法》(2020年含答案)_5

《公共根底知识》考点强化练习《民法》

(2021年含答案)

事业单位聘请题库大纲考点高频考题:1、单项选择题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假如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我公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_____

A: 违约

B: 不违约

C: 局部违约

D: 承诺局部生效,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 B

此题说明:

B[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全都。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劳、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故此题应选B。

2、单项选择题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_____ A: 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

B: 甲乙依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

C: 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置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

D: 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 D

此题说明:

参考答案:D

这道题出的有点问题,临时锁定下,有些地方选的答案是C,在这里个人认为是D

2023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典型题题库(含答案)

2023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典型题题库(含答案)

2023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典型题题

库(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

一、单选题(25题)

1.下列有关九品中正制说法正确的是()。

A.从志、变、识、勇、性、廉、信七个方面考察选官

B.是东汉后期主要的选官制度

C.将官吏的任免权下放到了州县等地方机关

D. 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2.下列关于诚信的认识和判断中,正确的一项是()。

A.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发展应有的法则,是为人之本

B.诚实守信有利于个人发展,但与提高生产力是矛盾的

C.是否坚持诚实守信要有一定的法则,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D.诚实守信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应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3.元朝疆域空前广阔,曾东起日本海,西抵黑海、地中海,北到贝加尔湖,南至暹罗,国土面积达1400万平方公里,是中国疆域最辽阔的王朝。“暹罗”指的是今天的()。

A.缅甸

B.泰国

C.马来西亚

D.越南

4.下列语句描述的历史故事不是发生在秦汉时期的是()。

A.萧何月下追韩信

B.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C.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D.安石不出,如苍生何

5.属于版记部分的是()。

A.附件

B.页码

C.签发人

D.印发日期

6.在外部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内经济面临____________压力的背景下,上半年中国经济的表现充分说明,____________风险挑战不足惧,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应对风险韧性强,不仅打得住、耗得起,还有更强大的潜力和生命力。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2021年版)_1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2021年版)_1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2021年版)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多选题A小区王某等住户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

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

D: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

参考答案: BD

本题解释:

【答案】BD。解析:《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有部分。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

2、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_____。A: 有自己的名称

B: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十六)解析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十六)解析

1、单选题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_____

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

B: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

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

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

2、单选题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

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

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90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90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90

(总分58, 做题时间90分钟)

1. 单项选择题

1.

学生甲和学生乙刚参加完一次民事案件庭审的旁听,回来的路上,二人边走边谈。学生甲说:①王某违约不向张某交付货物就应该承担交付货物的法律责任;②王某不交付货物,就要由张某对其进行法律制裁。学生乙说:①法院判王某不仅交付货物,而且要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让王某尝一下承担法律责任的滋味;②王某如果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就要强制执行,对其实行法律制裁。二者的谈话中,正确的说法有( )。

SSS_SINGLE_SEL

A 学生甲①②学生乙①②

B 学生甲①与学生乙②

C 学生甲②学生乙①

D 学生甲①学生乙①②

分值: 2

答案:B

解析: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法律责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结果或体现;有法律责任不等于有法律制裁;法律制裁是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责任可以主动承担,而法律制裁必须由司法机关通过诉讼程序进行。本题中学生甲的论点①和学生乙的论点②正确地反映了这种关系,所以应选B。学生甲的论点②的错误在于进行法律制裁的主体不应是张某,而应是法院;学生乙的论点①混淆了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的概念。

2.

下列法律名言与法的特征对应正确的是( )。

SSS_SINGLE_SEL

A 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B 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的强制性

C 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调整人的行为

D 法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法具有普遍约束力

分值: 2

答案:C

解析:法的特征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A选项体现的是没有绝对的自由,即法调整人们的行为;B选项体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法律的普遍约束力;C选项体现的正是上述第一点特征。D选项体现的是法律实施的重要性,体现的是法的强制力。故选C。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模拟试卷5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模拟试卷5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山东省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民法)模拟试卷5

(总分60, 做题时间90分钟)

1. 单项选择题

1.

诉讼时效属于( )。

SSS_SINGLE_SEL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

B 消灭实体权利

C 消灭时效

D 起诉时效

分值: 2

答案:C

解析:诉讼时效消灭的不是诉权,而是胜诉权,超过诉讼时效,仍然可以起诉,但难以胜诉,所以A、D项错误。尽管胜诉权被消灭,但权利人之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如果对方愿意将财产归还权利人,权利人无需支付任何对价,他是当然的权利人,不认为是不当得利。故B项是错误的。C项正确,诉讼时效消灭了权利人的胜诉权,所谓胜诉权是指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如果超过诉讼时效也就是说法院已经不能违反程序用实体法保护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了。

2.

以汇票、支票等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出质作为债权担保的质押方式是

( )。

SSS_SINGLE_SEL

A 权利质押

B 动产质押

C 抵押

D 留置

分值: 2

答案:A

解析: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物权法》第223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项。

3.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SSS_SINGLE_SEL

A “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31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31

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试卷31

(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2,分数:44.00)

1.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该合同的效力为( )。

(分数:2.00)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无效

D.效力待定√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依据该条规定,民法理论上的解释是,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之前.该行为的效力不是无效,也不是有效,而是效力处在待定状态,其效力取决于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或拒绝。因此,应当选择D项效力待定。A、B、C三项都不符合试题要求。

2.下列不属于物权客体的是( )。

(分数:2.00)

A.房屋

B.电脑

C.汽车

D.行为√

解析:解析:物权以物为客体。这里所说的物,是指人身之外,为人力所能支配.并且有一定使用价值的物质资料,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自然物、劳动产品,流通物、限制流通物,有体物以及光、热、电、气等无体物。其他事物.包括行为和精神产品,均不能作为物权的客体。这是物权区别于债权、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3.诉讼时效延长,只适用于具有特殊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 )情形。

(分数:2.00)

A.尚未届满的

B.已经届满的√

C.中断的

D.中止的

解析:解析:诉讼时效只有在已经届满、并且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才可能延长,如果没有届满,只能适用中断和中止。

4.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2012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于2013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玉于2013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止或中断?( ) (分数:2.00)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九十三)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九十三)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

及答案解析(九十三)

1、单选题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何人?_____

A: 红旗中学

B: 工艺美术院

C: 李某

D: 三方共有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

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mdash;mdash;红旗中学。而在某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

2、单选题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_____ A: 自行恢复

B: 不得自行恢复

C: 经乙同意后恢复

D: 经甲同意后恢复

参考答案: B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九十二)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九十二)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民法试题

及答案解析(九十二)

1、单选题甲、乙各以20%与8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 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

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2、单选题张某在路上发现有小偷正在对行人李某行窃,便立刻上前阻止,结果被该小偷用刀刺伤。张某共花费医疗费用5万元。针对该情况,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

A: 张某可以选择向李某或者小偷要求承担该医疗费用。

B: 如果该小偷逃逸,则应由李某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C: 如果该小偷逃逸,李某从道义上应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这并非李某的法律义务。

D: 如果该小偷逃逸,张某向李某提出补偿请求,李某有义务予以适当补偿。

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及答案(民法)第3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及答案(民法)第3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民法部分)3

试题81:《民法通则》根据公民的()状态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A: 年龄B: 权利C: 家庭D: 精神

答案: AD

试题82:民事法律关系由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

A: 主体B: 客体C: 内容D: 形式

答案: ABC

试题83:下列原则中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有()。

A: 公平、诚实信用原则B: 应急性原则C: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D: 罪刑法定原则

答案: AC

试题84:我国民法调整的对象包括()。

A: 财产关系B: 人际关系C: 人身关系D: 思想关系

答案: AC

试题85:所有权与物权相比的特征之一在于()。

A: 所有权的权利主体特定B: 所有权的义务主体不特定

C: 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特定D: 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特定

答案: AB

试题86:民事诉讼适用回避的对象包括()。

A: 审判员和陪审员B: 书记员C: 翻译人员D: 鉴定人和勘验人

答案: ABCD

试题87:特别程序的特点在于()。

A: 审理案件的范围特定B: 实行一审终审制

C: 主要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D: 审理时当事人不需要交纳诉讼费

答案: ABCD

试题88:下列哪些是民事诉讼应遵循的特有原则()。

A: 人民调解原则B: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 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平等诉讼权利的原则D: 公开审判原则

答案: ACD

试题89:下列哪些情况是对要约的承诺()。

A: 完全同意要约的全部内容的意思表示B: 基本上同意要约的内容,但提出了一些附加条件

C: 原则上同意要约的内容,但对其作了部分修改D: 完全同意要约的主要内容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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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对一年特殊诉讼吋效的规定有:(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最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害的。

2.【答案】Bo解析: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休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这一原则也是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山、婚姻自山、遗嘱自山。

3.【答案】Bo解析:本题中,尽管在’‘标的物” 一栏只写了 "电机”两字,没有明确是直流电机还是交流电机,但甲、乙双方连续儿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根据双方达成的交易习惯,可以认定标的物应当是交流电机。显然甲方的行为没有违反其意志,因此不违背自愿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亦没有滥用权利的情形。甲方违反诚信履行义务,选项B为止确答案。

4.【答案】C。解析:甲、乙、内、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亨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止确。四人対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5.【答案】Ao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系对待,只能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和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白然可以解决。

6.【答案】D。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

7.【答案】Bo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宙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所谓改良行为是指在不改变共有物性质的前捉下,对共有物进行的加工、修理等行为,以增加共有物的效用或价值。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叩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止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止确。C 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

8.【答案】C。解析: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以下五种合同是无效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选C。

9.【答案】D。解析: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确定的各自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的-种共有关系。这种共有关系通常发生在联营、合伙、共同购置生产资料、共同兴建工程等情况下,英发生的根据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协议。按份共有不是分割共有财产、各自独享财产所有权,而是每个共有人按照确定的比例、数量、标准对于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本题考查了按份共有的优先购买原则,这是按份共有人处分属于自C份额的共有财产的一项原则。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2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既是其他共有人的一项权利,也是出售共有财产份额的共有人的义务。运用这项原则的条件是:(1 )共有人出借自己的财产份额;(2)其他共有人的购买条件与他人的条件同等;(3)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共有人在接到通知后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不作出答复,就丧失了优先购买权。此外,依据《民法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乙齐以2 0%与8 0 %的份额共有一间龙屛,属于按份共有,又出租给了丙。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血产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

10.【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山此而支付的必耍费用。”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无因管理属于事实行为,并不要求管理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只要管理人具有认识能力己足,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英有权要求陈某偿付英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耍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

11.【答案】D。解析: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1)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2)一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3)两者之间有克接因果关系。A项属于无因管理,丙是自愿对自C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不选。B项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选。C项乙只是接受偿还,没有利益,甲的行为才是不当得利。不选。D符合不当得利的全部构成要件,应选。

12.【答案】Bo解析:根据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可以确认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同时山于管理人对于牛的死亡并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根据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管理人有权耍求本人支付必耍费用。因此本题的止确答案为选项Bo

13.【答案】C。解析: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合同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事实。在发生不当得利的事实时,当事人之间便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失的一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所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一方有义务向另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利。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称为不当得利之债。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受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山此规定,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1)一方取得利益,即其财产增多;(2 )造成他人损失,即其财产减少;(3 )受益与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 )须没有合法根据,即一方収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就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不当得利之债,受损失的一方为债权人,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受益人为债务人,有返述不当得利的义务。债务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包括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故可排除选项A、B. D3

14.【答案】C。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爭责任;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屮,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避免;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的情况下也未采取避免措施。因此甲乙二人対于“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选项C为止确答案。

15.【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侵权行为的构成应具备的耍件有:

(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

(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

(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4)施工人有过错。

(5)有因果关系。因此应山施工人,即修路队承担赔偿。

16.【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刃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而、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为,侵犯了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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