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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台收入分配情况及建议
1*人民广播电台收入分配情况及建议人民广播电台组建于1993年11月,1994年1月28日正式开播。
由于建台之初的特殊情况,电台确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目前,全台职工总数为52人,共开办三套调频广播节目(*7兆赫,*5兆赫,*2兆赫),全天播音57小时,其中,转播中央台节目1小时,自办节目为56小时。
人民广播电台自成立起,就率先在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实行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多能少、职务能高能低”的管理原则,最大限度的调动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的限制了人员的膨胀,真正做到了“以岗定人、以岗定责”。
按照广播电视人员编制测算标准测算,需要各类人员72人。
然而,在*人民广播电台这种改革机制中,三套节目,57小时的播音时间,总人数只需要52人。
从1999年起,电台就采取了档案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变动进入个人档案,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量化考核的方法进行分配。
1999年至2019年,除行政人员外,其他职工一律取消保底工资,均按工作业绩、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与收入直接挂钩。
具体考核方法是:一、新闻记者、编辑每人每月必须完成30分基础分(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工作量,完成任务及超额完成任务的按23元分计算当月工资,未完成基础任务的按12元分计算工资;同时,每人每年还必须完成上省台36条、上中央台4条的任务,完成任务的给予*00元~*00元不等奖励,未完成任务的给予50元~150元的经济处罚。
二、节目主持人每人每月按上节目时数,根据节目监听员监听节目的质量情况分、、档进行打分,对照相应分值即26元分、18元分、12元分计算工资;业余节目主持人分值则按正式节目主持人分值的60%计算工资;在节目播出中出现错别字给予1元字罚款进行处罚。
三、技术人员从值机、设备管理、设备维护、机房管理、导播、巡机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计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