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饲料生、加工、存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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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解读.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解读.

后续配套文件的制定计划
• • • • • 制定出口饲料生产、加工企业分类管理方案。 分类制定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要求。 分类制定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要求。 主要贸易国家宠物食品相关法规标准汇的重要意义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体系包括《进出口饲料和饲 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和已出台、后续制定的 相关配套法规以及农业部相关法规
2008年9月底,“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影响恶劣。美国、欧盟等主 要贸易国家纷纷采取自动扣留检测等措施,对从中国进口饲料等农产 品和食品进行三聚氰胺的严格控制。 。国内外动植物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管理办法制定了法律法规依据
•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正在修订)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 规定》 (国务院第503号令)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 检验检疫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1999年发生在比利时的二噁英污染事件,波及德国、荷兰等多个欧洲 国家,影响世界各国从上述国家的进口贸易,直接导致比利时内阁集 体辞职。 2007年3-4月,先后发生美国和南非的宠物食品中毒事件,国外调查 表明与我国企业生产出口的小麦蛋白和玉米蛋白有关,在生产过程中 违规添加了“三聚氰胺”废料。
管理办法制定了法律法规依据
• 技术标准 GB 13078-2001《饲料卫生标准》 GB 10648-1999 《饲料标签》 GB/T 20190-2006 《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的定性 检测-PCR法》 SN/T0800.20-2002《进出境饲料检疫规程》 其他饲料产品生产有关技术标准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 监督管理办法概要

山东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山东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附件2:山东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1为保证出口宠物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规范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2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口宠物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证出口宠物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体系,并制定指导安全卫生质量体系运转的体系文件。

3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卫生质量体系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3.1安全卫生质量方针和目标;3.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3.3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3.4环境卫生的要求;3.5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3.6原料、辅料卫生的要求;3.7生产、加工卫生的要求;3.8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要求;3.9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3.10检验的要求;3.11保证安全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要求。

4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的安全卫生质量方针、目标和责任制度,并贯彻执行。

5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能够保证其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组织机构,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6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6.1生产、质量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作临时健康检查,新进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6.2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保持个人清洁,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不得化妆;进入加工车间时必须洗手、消毒并穿着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帽、鞋应当定期清洗消毒;原料处理与成品加工人员应设有不同的进出通道,防止交叉污染;6.3工厂应设洗衣房,工作服、帽、鞋应做到集中统一清洗;6.4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明确其职责。

7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7.1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建在影响宠物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区域,应当避开化工等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影响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其他产品,厂区内不得饲养动物或宠物;7.2厂区内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要保持清洁,裸区应绿化;7.3厂区内卫生间应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地面、墙裙易清洗;7.4污水排放及垃圾处理应符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7.5厂区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等辅助设施和废物、垃圾暂存设施;7.6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隔离;7.7车间、烘房、仓库、冷库根据工艺流程要求,布局合理。

随附单据汇总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随附单据汇总 -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6)纸板送货单(纸板生产厂提供);
(7)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声明。
(8)相容性试验报告或相容性自我声明(首次选用塑料桶(罐)、塑料复合桶(罐),有涂(镀)层的容器提供)。
2.使用鉴定:
(1)运输包装容器合同或订单;
(2)小型气体容器合同或订单(小型气体容器鉴定提供);
(3)危险货物外贸合同;
《关于对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产品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质检通[2007]209号)
《进出口化工品检验监管作业指导书》
仅用于工业用途,不用于人类食品或动物园饲料添加剂及原料的产品
出口非食品接触塑胶及不锈钢制品
1.进出口化矿产品符合性声明
2.产品明细单(科室要求)
《出口塑胶制品检验监管作业指导书》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监管作业指导书》((深检化[2012]121号之附件2))
出境
危险化学品
1.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格式见附件2)。
2.《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散装货物除外);
3.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4.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当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7)小型气体容器《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小型气体容器鉴定提供);
(8)相容性试验报告或相容性自我声明(首次使用的包装容器提供)。
(9)在下列情况时,应提供由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内装危险货物分类定级鉴别报告:首次生产的或未列明的;首次运输或出口的;有必要时。
《深圳地区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管理办法》(深检化[2011]433号)、
《出口食品检验监管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SZCIQ-WI-SJC-02-A0)

云南出口食物生产企业备案名录20201230

云南出口食物生产企业备案名录20201230
10.
万客齐食品(云南)有限公司
云南陆良 华侨农场路32号
罐头类:朝鲜蓟罐头(罐型:5种玻瓶、2种铁罐)。食用菌罐头11种(罐型:3种玻瓶、5种铁罐)
2011-10-27
11.
云南振雄水产开发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
云南大理 海东镇
水产品类:冻银鱼、河虾、山根鱼、池沼公鱼,冻煮河虾。冻煮稻蝗、冻蜂蛹。
云南宁洱 宁洱镇西门龙潭旁
茶叶类:普洱茶散茶、紧压茶(生/熟),绿茶(条茶、碎茶)
2013-9-7
38.
云南龙生绿色产业普洱茶有限公司
云南普洱 思茅区思澜公路2公里处
茶叶类:普洱茶散茶、普洱茶紧压茶(生/熟)
2013-5-5
39.
昆明至道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昆明 盘龙区龙头街龙泉街道办事处麦地村宝云综合市场内
4.
中甸智圆松茸加工厂
云南香格里拉 环城东路
罐头类:松茸罐头(8g/500g/1kg蒸煮袋)。速冻松茸。FD松茸。清水松茸(原料暂存)。盐渍松茸
2011-9-10
5.
香格里拉县祥和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香格里拉 尼旺路310号
罐头类:松茸罐头(蒸煮袋)。速冻蔬菜类:速冻松茸等4种。清水松茸(9升铁罐,原料暂存)
云南出口食物生产企业备案名录2020-12-30
来源:认监处时刻:2020-12-31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注册登记产品品种
有效期至
1.
昆明恒沅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云南昆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东路18号
罐头类:洋蓟罐头6种,牛肝菌罐头2种,松茸、青刀豆罐头各1种。速冻牛肝菌等4种。盐渍4种。干制3种
2013-11-24
2013-8-17

出境饲料和出口食用动物用饲料的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办事指引

出境饲料和出口食用动物用饲料的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办事指引
经考核不合格的签发《不合格通知单》。
证书有效期限
五年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注册登记结果
网上公开
结果的使用情况
1.合.年审
动植处负责组织实施已备案的出境饲料或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的生产企业工作年审工作。年审合格的在注册证副本上加盖年审合格章,不合格的收回注册证书、撤消注册编号,并通知有关部门。
11.提供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过程有关的技术人员情况和资质证明
12.饲料中使用的进口原料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
13.出口饲料生产企业平面图(包括厂门、原料仓库、饲料中成品仓库、成品仓库、化验室、生产车间、样品存放间处)和图片资料并附文字说明
14.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防虫灭鼠措施、对动物产品外包装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无害化处理的措施、污水处理措施
3.复查换证
注册证书有效期5年,在注册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企业应向动植处申请重新换证。
备注
5.申请注册登记(或登记备案)的出口饲料品种清单
6.出口饲料中原料的详细描述材料,详细合格供方名单,原料验收的报告。
7.出口饲料生产工艺流程文字说明及工艺图
8.成品检测报告
9.符合输入国和《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01)的证明材料;符合相应的饲料的产品质量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材料
10.出口饲料符合输入国和《饲料标签》(GB10648-1999)的产品说明书
项目名称
出境饲料和出口食用动物用饲料的生产企业注册登记
注册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申请条件
申请登记备案的饲料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填写《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生产企业登记备案□出口饲料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一式3份,并提供下列资料(一式2份):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doc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doc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文件审核表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审核记录用途□初次评审□换证复查□年度审核企业名称:产品类别:产品名称:评审组组长:组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制审核记录填写要求一、请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书写文字需工整、清楚;也可用电子版本打印填写,但必须同时打印出纸质文本,并签署审核人员姓名。

二、文件审核通过后,评审组对企业的审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 召开见面会,并确认如下情况:介绍审核的目的、依据和范围确认审核的程序和方法确认企业正处于正常生产加工状态(未正常生产加工的,不予审核)确认审核计划核实企业基本情况:(1)建厂时间、建厂以来设施改造情况、最近一次改造时间(2)厂区面积、车间分类、生产线数量、员工人数、工作班次、工作时间(3)产品种类、年生产量(4)出口国家(或地区)、出口产品种类、年出口量(5)近两年出口产品被退货或被国内外主管当局通报的情况2. 现场审核3. 评审组内部会议4. 总结会三、评审组应在本表选择性栏目的“□”中,根据情况选择打“√”。

在审核记录表“客观描述”栏中,记录观察到的具体情况或存在问题,若审核人员未发现某核查项目存在问题,该核查项目的“客观描述”打“√”,如该核查项目不适用,在其相应的栏中注明“不适用”。

四、“产品类别”是指本次审核的出口产品是指饵料用活动物、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及水产品、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宠物食品及咬胶、饲草类、青贮料、饲料粮谷类、糠麸饼粕渣类、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类、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添加剂。

五、由于对审核产品的特殊要求,本记录不足以满足需要时,应另外附加记录。

六、本审核记录作为注册登记审核过程的原始凭证,审核人员不得随意漏项、漏填。

本审核记录由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业务主管处室归档保存。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现场审核记录(此表适用于注册登记、换证、年审)。

大学动植物检疫考试(习题卷3)

大学动植物检疫考试(习题卷3)

大学动植物检疫考试(习题卷3)说明:答案和解析在试卷最后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101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没有明确保质期的,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________。

A)6个月B)1年C)2年D)3年2.[单选题]地中海蜗牛主要的危害特点不包括?A)寄主广泛B)抗逆性强C)易随粮食、水果蔬菜、花卉、盆景等农;产品以及木质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近距离传播D)生殖力强3.[单选题]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 )要求。

A)国内行业标准B)国际通行标准C)进口国(地区)的标准D)国外行业标准4.[单选题]近期,在广东省广州市局部地区的扶桑上发现扶桑绵粉蚧)。

此前,没有该虫在我国发现的记载。

据报道,该虫在北美、南美、亚洲、非洲的一些国家或地区有发生,扶桑绵粉蚧主要危害的植物包括( )A)向日葵B)玉米C)小麦D)水稻5.[单选题]为防控疯牛病,对饲料厂饲料成份的检测主要集中于______。

A)禽源性成分B)猪源性成分C)牛羊源性成分D)水生动物源性成分6.[单选题]进境粮食检验样品个体大于所检的杂草籽的主要检查_____,检验样品个体小于所检的杂草籽的主要检查____。

A)筛上物;筛上物B)筛上物;筛下物C)筛下物;筛上物D)筛下物;筛下物7.[单选题]____不属于安全卫生风险。

A)重金属B)生物毒素C)农药残留D)油菜茎基溃疡病8.[单选题]下列关于限定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

A)针对种植用或繁殖用植物B)针对植物产品携带的有害生物C)不影响植物原定用途D)造成经济影响可接受9.[单选题]供港澳活牛育肥场注册登记证有效期_______。

A)3年B)4年C)5年D)6年10.[单选题]该图片的症状很可能是____危害引起的。

A)根结线虫B)腐烂茎线虫C)松材线虫D)菊花滑刃线虫11.[单选题]出口宠物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实施方案由___________制定。

出口饲料监管办法配套文件

出口饲料监管办法配套文件

附件1: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查验工作规范一、适用范围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包括饲用粮谷类)标签查验、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标签定义以文字、图形、符号说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内容的一切附签及其他说明物。

三、标签查验(一)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时,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标签进行以下内容的查验:1。

标签应直接印制在包装物上,或粘贴、吊在包装物上,不得与包装物分离。

2。

标签的印制材料应结实耐用。

3。

标签上出现的符号、代号、术语等应符合国家法令、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文字、符号、图形清晰醒目。

4。

饲料标签标注的计量单位,必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5。

一个标签只标示一个饲料产品,不可一个标签上同时标出多个饲料产品。

6。

进境饲料标签上必须使用中文,并使用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有对应关系的汉语拼音及其他文字.7. 散装产品的标签随发货单一起传送。

(二)对加施的标签,审核其内容是否符合下列要求:1. 饲料名称能够反映饲料真实属性。

2。

需指明饲喂对象和饲喂阶段的,必须在饲料名称中予以表明。

3. 标明用来加工饲料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料名称以及添加剂、载体和稀释剂名称。

单一有效成分饲料添加剂可不标注原料组成.4.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见说明1)。

5。

标签上应标明生产该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6. 每个包装物中是否用法定计量单位(公制)标明净重,散装运输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标明每个运输单位的净重(见说明2)。

7. 是否采用国际通用表示方法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日期应完整地表明年、月、日。

8. 是否按要求标示了保质期,用“保质期个月(或若干年、天)”表示9。

储藏条件和储藏方法。

10. 生产者、分装者企业名称、地址和编号11。

原产国家或地区名称12。

饲料添加剂、预混料、浓缩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的标签,是否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13. 动物源性饲料必须标明饲用动物种类范围.14。

加入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的标签,是否标明“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字样,并表明其法定名称、准确含量、配伍禁忌、停药期及注意事项。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审批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审批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审批一、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制度(一)实施范围1.出口肉类、罐头、水产品、蛋制品、乳制品、速冻蔬菜、脱水蔬菜、饮料、茶叶、酒糖、蜂产品、肠衣、食用油脂、花生、干果、坚果制品类、果脯、粮食制品及面、糖制品、调味品、速冻方便面食品、功能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制度。

2.除上述注册产品以外其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以及与食品加工厂不在同一地址冷库、仓库以及半成品加工点实施卫生登记制度。

(二)工作程序1.生产企业填制《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

2.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书面评审。

3.检验检疫部门对书面评审合格企业组织现场考核。

4.企业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5.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不符合项整改进行验证,合格后审批发证。

(三)办理时限一般在企业正式递交申请材料后,3个月内完成。

(四)收费标准注册登记考核费345元。

二、出口产品质量许可制度(一)实施出口质量许可制度产品范围机械、电子、轻工机电、纺织机械、冶金轧辊、玩具、包装、小型气体压力容器、陶瓷、煤炭、焦炭、畜产品(详细目录见有关文件)。

(二)工作程序1.生产企业填制《出口质量许可证申请书》,并提交有关材料。

2.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组织产品抽封样。

3.企业送样到检验检疫机构认可实验室。

4.认可实验室对样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5.检验检疫部门对产品检测合格生产企业组织实施(或共同组织)现场考核。

6.企业对考核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7.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不符合项整改进行验证,合格后审批发证。

机械、电子、轻工机电、纺织机械、冶金轧辊产品需上报国家检验检疫局发证。

(三)办理时限畜产品质量许可证考核,一般在企业正式递交申请材料后3个月内完成,其它产品质量许可证考核、发证一般在6个月内完成。

(四)收费标准许可证考核费420元(其中产品检测费由检测单位按规定收取)。

三、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一)检验检疫机构对下列47种进口商品实施进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汽车、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电冰箱(包括食品冷冻箱)、电冰箱压缩机、空调器、空调器压缩机、电视机(包括黑白及彩色电视机)和显像管、家用电动洗衣机、真空吸尘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热水器、电烤箱类、微波炉、电饭锅、电熨斗、电灶类、电动食品加工机、液体加热器类、录像机、音响设备、个人计算机、显示器、开关电源、打印机、电动工具、低压电器、电焊机、电信终端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火灾报警设备、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汽车用安全玻璃、汽车轮胎、摩托车轮胎、汽车安全带、锅炉、移动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

山东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山东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附件2:山东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1为保证出口宠物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规范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制定本要求。

2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口宠物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以下简称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保证出口宠物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体系,并制定指导安全卫生质量体系运转的体系文件。

3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卫生质量体系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3.1安全卫生质量方针和目标;3.2组织机构及其职责;3.3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的要求;3.4环境卫生的要求;3.5车间及设施卫生的要求;3.6原料、辅料卫生的要求;3.7生产、加工卫生的要求;3.8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要求;3.9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3.10检验的要求;3.11保证安全卫生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要求。

4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的安全卫生质量方针、目标和责任制度,并贯彻执行。

5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与生产相适应的、能够保证其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组织机构,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6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6.1生产、质量管理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作临时健康检查,新进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6.2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必须保持个人清洁,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工作时不得戴首饰、手表,不得化妆;进入加工车间时必须洗手、消毒并穿着工作服、帽、鞋,工作服、帽、鞋应当定期清洗消毒;原料处理与成品加工人员应设有不同的进出通道,防止交叉污染;6.3工厂应设洗衣房,工作服、帽、鞋应做到集中统一清洗;6.4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经过必要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明确其职责。

7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7.1出口宠物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建在影响宠物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区域,应当避开化工等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厂区内不得兼营、生产、存放影响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其他产品,厂区内不得饲养动物或宠物;7.2厂区内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要保持清洁,裸区应绿化;7.3厂区内卫生间应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地面、墙裙易清洗;7.4污水排放及垃圾处理应符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7.5厂区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等辅助设施和废物、垃圾暂存设施;7.6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应隔离;7.7车间、烘房、仓库、冷库根据工艺流程要求,布局合理。

产品供货证明格式范本模板

产品供货证明格式范本模板

产品供货证明格式范本模板供货点定位是电子商务订单实时处理的核心问题之一。

供货证明有哪些呢?下面是的供货证明资料,欢迎阅读。

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供货证明兹证明:我厂(场)为检验检疫局批准的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加工和存放注册登记企业,注册登记编号为。

本厂(场)于年月日向提供的下列饲料/饲料添加剂,全部我厂(场),符合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的有关规定。

如有虚假,愿意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商品名产品种类规格数(重)量备注注册登记企业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兹有公司承接(建设)的消防工程项目的下列消防产品是由提供,本单位对其产品质量负责。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12356789101112供货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电话:地址:年月日购货单位核定情况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电话:地址:年月日监理部门意见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电话:地址:年月日明1、在消防工程报建时,应将此证明提供给消防监督部门(建审、产品检验)核对。

2、此证明用于确认建筑消防工程中选用的消防产品的。

由供需双方签订合同时填写此证明。

3、填写时字体要工整,内容要详细,“数量”栏应用大写数字填写。

4、购货、监管、供货单位必须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本供货证明一式三份,须同时书写(复写)一致方为有效。

5、此供货证明为一式三份,供货方、采购方和消防监督部门各存一份。

给水工程材料供货证明兹有公司承建的给水工程项目的下列给水材料是由我单位提供,我单位对其产品质量负责。

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12345679101112供货单位:(盖章)负责人:电话:地址:二00年月日施工单位:(盖章)负责人:电话:地址:二00年月日建设单位:(盖章)负责人:电话:地址:二00年月日监理单位:(盖章)负责人:电话:地址:二00年月日说明:1、在给水工程验收时,应将此证明提供给供水公司;2、此证明用于确认给水工程所有材料的,由生产或销售代理单位填写;3、填写应内容详细,“数量“栏应用大写数字填写;4、本表经建设、监理、施工、供货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8修改)-海关总署令第238号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8修改)-海关总署令第238号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8修改)正文:----------------------------------------------------------------------------------------------------------------------------------------------------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2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8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水平,保护动物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口、出口及过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下简称饲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作饲料用途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管理。

药物饲料添加剂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进出口饲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区域进出口饲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风险管理第四条海关总署对进出口饲料实施风险管理,包括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进出口饲料实施的产品风险分级、企业分类、监管体系审查、风险监控、风险警示等措施。

第五条海关按照进出口饲料的产品风险级别,采取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并进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海关根据进出口饲料的产品风险级别、企业诚信程度、安全卫生控制能力、监管体系有效性等,对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加工、存放企业(以下简称境外生产企业)和国内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以下简称出口生产企业)实施企业分类管理,采取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并进行动态调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的原料、辅料、化学物品、包装物料储存等 辅助设施和废物、垃圾暂存设施; 六 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
理解要点
环境卫生的要求
厂区卫生
路面 硬化 绿化 3:3:4 卫生间 废水的处理
原辅料、化学品、包装物料间 废物、垃圾暂存
生产区与生活区隔离
厂(ZHOU)围环境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第十条
食品生产车间及设施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消毒设施;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
第十条
食品生产车间及设施的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九 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更衣室,不同清洁程度要求的 区域设有单独的更衣室,需要时还应当设立与更衣室 相连接的卫生间和淋浴室,更衣室、卫生间、淋浴室 保持清洁卫生,其设施和布局不得对车间造成潜在的 污染风险;
十 车间内的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用无毒、耐腐蚀、不 生锈、易清洗消毒、坚固的材料制作,其构造易于清 洗消毒,
分类号 Z01 Z02 Z03 Z04 Z05 Z06 Z07 Z08 Z09 Z10
产品类别 罐头类 水产品类 不包括活品和晾晒品 肉及肉制品 茶叶类 肠衣类 蜂产品类 不包括蜂蜡 蛋制品类 不包括鲜蛋
速冻果蔬菜、脱水果蔬菜 不包括晾晒品
糖类 指蔗糖、甜菜糖 乳及乳制品类
HACCP 是 是 是

实施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的产品目录 2
– 垃圾箱 等 目的:防止交叉污染
理解要点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工厂和车间的设计、布局
– 提前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 加工工艺布局合理 – 物理隔离
加工:前后工序如生熟之间完全隔离 贮存:原料、成品库
– 加工多种产品
人流、物流、水流和气流
二 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无裸露地面;

农业部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农业部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农业部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正文:---------------------------------------------------------------------------------------------------------------------------------------------------- 农业部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2002年2月20日)第一条为加强进出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保证养殖动物的安全生产,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饲料的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饲料,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第三条外国企业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首次在中华人同共和国国境内销售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申请登记,取得产品登记证;未取得产品登记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第四条进口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符合安全、有效和污染环境的原则。

生产国(地区)已淘汰或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不予登记。

第五条外国厂商或其代理人申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交下列资料和产品样品:(一)进口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中英文填写)。

(二)代理人需提交生产企业委托登记授权书。

(三)提交申请(中英文一式二份),包括下列内容:1、产品名称(通用名称、商品名称);2、生产国(地区)批准在本国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和在其他国家的登记资料;3、产品来源、组成成分和制造方法;4、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5、标签式样、使用说明书和商标;6、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或添加量;7、包装规格、贮存注意事项及保质期;8、必要时提供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和稳定性试验报告;9、饲喂试验资料及推广应用情况;10、其他相关资料。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办理操作南引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办理操作南引

办理事项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

办理方式登录“互联网+海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进入“行政审批”模块,选择“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后办理,或到各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现场相关业务窗口办理。

申请条件(一)出境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1.厂房、工艺、设备和设施:(1)厂址应当避开工业污染源,与养殖场、屠宰场、居民点保持适当距离;(2)厂房、车间布局合理,生产区与生活区、办公区分开;(3)工艺设计合理,符合安全卫生要求;(4)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及仓储设施;(5)具备有害生物(啮齿动物、苍蝇、仓储害虫、鸟类等)防控设施。

2.具有与其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与安全卫生控制相适应的检测能力。

4.管理制度:(1)岗位责任制度;(2)人员培训制度;(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4)按照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开展自检自控;(5)卫生标准操作规范(SSOP);(6)原辅料、包装材料合格供应商评价和验收制度;(7)饲料标签管理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8)废弃物、废水处理制度;(9)投诉处理制度;(10)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5.海关总署按照饲料产品种类分别制定的出口检验检疫要求。

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审查不合格,不予注册登记。

6.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出口货物监管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99号)的要求,出境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输入国家或地区无注册登记要求的,免于向海关注册登记。

(二)出境新鲜水果(含冷冻水果)果园和包装厂1.申请注册出境新鲜水果(含冷冻水果)果园须符合下列要求:(1)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2)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3)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4)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监管手册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监管手册

附件11: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
检验检疫监管手册
注册登记标号:
企业名称:
监管检验检疫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制
填表说明
1.本手册是注册登记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记录检验检疫机构监管、抽样、检查、年审情况以及国外官方机构考察情况的资料。

2.注册登记企业及相关机构人员应如实填写。

3.本手册应由企业保存并随时提供检验检疫监管人员查阅。

4.本手册应妥善保管,至少保存五年。

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地址:
仓库地址:
注册登记类型:
注册登记产品种类:
注册登记产品:
注册登记编号: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联系电话:
国外官方机构考察记录
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注册登记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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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申请表
□注册登记□换证
申请单位:
受理检验检疫机构: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制
填表说明
1. 本表一式三份,要求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工整。

2. “饲料检测机构名称”是指饲料生产企业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称,如“质检科”。

“委托检测机构名称”是指饲料生产企业委托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

3. “主要检测项目”是指饲料生产企业对饲料实施检验的检验项目。

4. “生产许可证编号”是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5. “产品批准文号”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对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核准的文号。

6. “饲料种类”是指饵料用活动物、饲料用(含饵料用)冰鲜冷冻动物产品及水产品、加工动物蛋白及油脂、宠物食品及咬胶、饲草类、青贮料、饲料粮谷类、糠麸饼粕渣类、加工植物蛋白及植物粉类、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添加剂。

7. “年生产能力”是指生产企业按设计生产能力一年最多能够生产饲料的重量(吨)。

8. “饲料主要成分及含量”,按不同饲料分别填写,表中填写不下的,可附页说明。

9. “提供附件材料名称”是指《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中或检验检疫机构要求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

10. 必须有申请企业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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