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一览表.
表5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
保护区
团结河陈桥饮用水源保护区 取水口上游三千米至下游一千米水体及两岸被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
刘新河刘桥饮用水源保护区 取水口上游三千米至下游一千米水体及两岸被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
兴石河四安饮用水源保护区 取水口上游三千米至下游一千米水体及两岸被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
新通扬、通榆运河清水通道 新通扬、通榆运河水面及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
魏村饮用水源保护区
常州市 苏州市
市区 溧阳市 金坛市 市区
新孟河引水通道保护区 滆湖水面 太湖水面 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平桥何饮用水源保护区 长荡湖水面 天荒湖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长荡湖水面 望虞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引水通道保护区 胥江吴中饮用水源保护区 太浦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太湖水面 阳澄湖水面 尚湖饮用水源保护区
焦港河、拉马河、立新河、如海运河水面。 取水口上游两千米至下游一千米、向对岸五百米至本岸背水坡堤脚外一百 米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 取水口上游三千米至下游一千米水体及两岸被水坡堤脚外100米的陆域。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1•【字号】蚌政办[2012]34号•【施行日期】2012.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12〕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涉及饮用水安全问题的突发环境事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应急管理方法,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示范工作的通知》(环察函〔2011〕11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我市是国家饮用水源敏感城市,2012年被国家环保部确定为安徽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示范工作试点城市。
通过试点,要健全和规范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界标、警示标志等基础设施;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推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应对涉及饮用水安全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防范环境风险,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二、示范范围蚌埠闸上饮用水水源地、三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三、工作思路坚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与保护区外环境风险防范相结合,加强自身预警和风险防范能力建设与强化部门联动、跨界联动相结合,做好长期规划与推进近期工作相结合,加强体系建设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的“四个结合”工作思路。
重点围绕“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健全应急预案系统、提升水源地预警水平、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体系、探索合理的事后评估体系、构建高效的跨界(部门)联动机制”六个方面开展示范工作。
四、工作步骤、内容及部门职责(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1.成立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
2.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开展宣传日活动,通过印发专题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取得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1.1 前言为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科学、合理地划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和控制饮用水源污染对策提供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01月09日发布。
本标准自2007年02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2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基本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集中式(包括备用和规划的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农村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可参照本技术规范执行。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200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1.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1.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水源洁净而划定的加以特殊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的一定区域。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
按照不同的水质标准和防护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1.4.2 潮汐河段潮汐是海水受月球吸引力作用,出现周期性的涨落现象,并产生涨潮流和落潮流。
涨潮时潮水溯流而上,使河水水位升高,并出现溯河流;落潮时则使河水水位回落,并出现顺河流,通常把河流中受潮汐影响明显的河段称为潮汐河段。
1.4.3 孔隙水孔隙水是存在于土层或岩层孔隙中的地下水。
安徽省地下水超采区分布情况表
地市
县区/镇
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深层地下水超采区
超采区总面积(km2)
超采区
重叠
面积
(km2)
孔隙第二含水层组
岩溶水
孔隙第三含水层组
个数
一般超采区面积(km2)
严重超采区面积(km2)
个数
一般超采区面积(km2)
严重超采区面积(km2)
个数
一般超采区
面积(km2)
严重超采
6 "
33°
19'
35 "
10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地下水
限采区
34164123
主要分布在利辛县城水源地及近郊,涉及春店乡、双桥乡。
24.10
116°
14 '
2"
33°
9'
25"
116°
9'
35"
33°
9 '
5"
116°
11'
35"
33°
7'
53"
116°
11 '
24"
33°
10'
26"
附件2 安徽省地下水超采区限采范围表(续2)
31"
13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地下水
限采区
34134371
萧县县城水源地,北至圣泉乡,南至丁里镇,西到杜楼,东到段园一带。
23.60
116°
58'
25"
34°
11'
50"
116°
蚌埠市淮河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与对策
2020.3蚌埠市淮河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与对策汪 磊蚌埠市位于淮河中游下段,安徽省东北部,淮北平原南部,总面积5952 km2,其中市辖区总面积956.9 km2。
境内河流、湖泊众多,均属淮河流域,分属淮河干流水系和怀洪新河水系。
城区生活用水主要由淮河水源地供给,该水源地已被列入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中,并按水利部要求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逐年对其开展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用以推进落实水源地各项保护措施,确保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一、水源地基本情况蚌埠淮河水源地位于淮河干流,上启怀远县马城镇,下至淮河蚌埠闸上,通过蚌埠闸上蓄水向城市供水,是蚌埠市区和怀远县城集中式供水的主要水源。
自1987年起至今,已经服务33年。
蚌埠闸上汇水面积12.13万km2,正常蓄水位18.0m,蓄水量3.25亿m3。
蚌埠市第三水厂从此水源地取水,其泵站位于泄洪闸与船闸之间导流堤南段,供给市区城市生活用水,该水厂设计年供水能力2.32亿m3(日最大取水量40万m3),供水人口110万。
2019年,水源地实际取水量8869万m3。
二、评估方法1.评估指标体系本次评估依据水利部水资源司编制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指南(试行)》,对蚌埠市淮河水源地按照4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进行逐项评估(表1),从水量、水质、监控和管理四个方面查找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为科学合理地制定达标建设方案提供依据。
2.评估结果分级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综合得分等于四项指标得分的总和。
按照得分多少,分为优、良、中、差四级,饮用水水源地综合评估结果分级见表2。
三、评估内容1.水量评估蚌埠市淮河水源地供水保证率较高。
淮河干流蚌埠闸鲁台子~蚌埠段,目前年用水总量12亿m3左右,占最枯年(1965.10~1966.9)总量的23%左右,根据蚌埠闸上各枯水年的调节计算成果,1998~1999年为95%保证率典型枯水年,来水量为59亿m3,2019年蚌埠闸来水量约287亿m3,故保证率达到要求;同时根据《蚌埠市城市抗旱预案》,在特枯年份通过限制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保证生活用水,居民饮用水的水量可以满足要求。
安徽水功能区划(最新)汇编
目录1总则 (1)1.1目的和意义 (1)1.2水功能区划的原则 (1)1.3水功能区划的依据和标准 (1)1.4水功能区划分的范围和水平年 (2)1.5水功能区划水质管理目标 (6)1.6水功能区划的分级与分类 (6)1.6.1一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7)1.6.2二级区划各功能区定义 (7)2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9)2.1自然环境 (9)2.1.1地形地貌 (9)2.1.2气象水文 (9)2.1.3土壤植被 (9)2.1.4矿产旅游资源 (11)2.1.5河流湖泊与水土流失情况 (11)2.2社会经济和发展 (11)3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3)3.1水资源量 (13)3.1.1全省水资源总量 (13)3.1.21999年全省水资源总量 (14)3.2水资源供需现状 (14)3.2.1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14)3.2.2供水量 (14)3.2.3用水量 (14)3.2.4水资源利用概况 (14)3.3全省水资源供需预测 (15)3.3.1需水量预测 (15)3.3.2供需平衡分析 (15)4 水资源质量现状分析 (17)4.1 水质评价标准和方法 (17)4.2 水质现状评价 (17)4.3 入河废污水排放量 (18)4.4 水污染损害 (19)4.4.1 淮河流域 (19)5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 (20)5.1水功能区划程序和方法 (20)5.2水功能区划总体方案概况 (22)6淮河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28)6.1淮河干流 (28)6.1.1缓冲区 (28)6.1.2开发利用区 (28)6.2淮河支流 (29)6.2.1洪河 (29)6.2.2谷河 (29)6.2.3颍河水系 (30)6.2.4西淝河 (30)6.2.5茨淮新河 (31)6.2.6黑茨河 (31)6.2.7芡河 (31)6.2.8涡河水系 (31)6.2.9史河 (32)6.2.10史河灌区总干渠 (32)6.2.11沣河 (32)6.2.12汲河 (33)6.2.13淠河 (33)6.2.14淠河灌区总干渠 (33)6.2.15濠河 (34)6.2.16池河 (34)6.3洪泽湖水系 (34)6.3.1怀洪新河 (34)6.3.2浍河 (34)6.3.3新沱河 (35)6.3.4新汴河 (35)6.3.5沱河 (35)6.3.6萧濉新河 (36)6.3.7新濉河 (36)6.3.8奎河 (36)6.4入江水道 (36)6.4.1白塔河 (36)6.5湖泊 (37)6.5.1八里湖 (37)6.5.3四方湖 (37)6.5.4沱湖 (37)6.5.5天井湖 (38)6.5.6城西湖 (38)6.5.7城东湖 (38)6.5.8东淝河瓦埠湖 (38)6.5.9高塘湖 (38)6.5.10天河湖 (39)6.5.11女山湖 (39)6.5.12七里湖 (39)6.6大型水库 (39)6.6.1佛子岭磨子潭水库 (40)6.6.2响洪甸水库 (40)6.6.3梅山水库 (40)7淮河流域二级功能区划 (41)7.1淮河干流 (41)7.1.1淮河干流阜阳六安滁州开发利用区 (41)7.2淮河支流 (42)7.2.1谷河阜南开发利用区 (42)7.2.2颍河阜阳开发利用区 (43)7.2.3泉河临泉阜阳开发利用区 (43)7.2.4西淝河(上段)利辛开发利用区 (43)7.2.5西淝河(下段)凤台开发利用区 (44)7.2.6茨淮新河阜阳怀远开发利用区 (44)7.2.7黑茨河阜阳开发利用区 (44)7.2.8涡河亳州怀远开发利用区 (45)7.2.9小洪河亳州开发利用区 (45)7.2.10史河金寨开发利用区 (45)7.2.11史河总干渠金寨开发利用区 (46)7.2.12沣河霍邱开发利用区 (46)7.2.13汲河霍邱开发利用区 (46)7.2.14淠河东源霍山裕安开发利用区 (46)7.2.15淠河六安霍邱寿县开发利用区 (47)7.2.16淠河总干渠六安合肥开发利用区 (47)7.2.17濠河凤阳开发利用区 (47)7.2.18池河定远明光开发利用区 (48)7.3洪泽湖水系 (48)7.3.1浍河濉溪固镇开发利用区 (48)7.3.2新沱河濉溪埇桥开发利用区 (48)7.3.3新汴河宿州开发利用区 (49)7.3.4沱河埇桥固镇开发利用区 (49)7.3.5萧濉新河淮北宿州开发利用区 (49)7.3.6新濉河宿州开发利用区 (50)7.4入江水道 (50)7.4.1白塔河天长开发利用区 (50)7.5湖泊 (50)7.5.1八里湖颍上开发利用区 (50)7.5.2焦岗湖凤台颍上开发利用区 (51)7.5.3四方湖怀远开发利用区 (51)7.5.4天井湖五河开发利用区 (51)7.5.5高塘湖淮南滁州合肥开发利用区 (51)7.5.6天河湖蚌埠开发利用区 (52)7.5.7女山湖明光开发利用区 (52)7.5.8七里湖明光开发利用区 (52)8长江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53)8.1长江下游干流 (53)8.1.1保护区 (53)8.1.2缓冲区 (54)8.1.3保留区 (54)8.1.4开发利用区 (55)8.2长江支流 (56)8.2.1皖河 (56)8.2.2裕溪河 (56)8.2.3西河 (57)8.2.4得胜河 (57)8.2.5滁河 (57)8.2.6前河 (58)8.2.7秋浦河 (58)8.2.8九华河 (58)8.2.9青通河 (58)8.2.10青弋江水阳江水系 (58)8.3环巢湖支流 (60)8.3.1杭埠河 (60)8.3.2丰乐水 (60)8.3.3杭埠河灌区干渠 (61)8.3.4派河 (61)8.3.5十五里河 (61)8.3.7柘皋河 (62)8.3.8双桥河 (62)8.3.9兆河 (62)8.3.10白石天河 (62)8.4鄱阳湖水系 (62)8.4.1阊江 (62)8.5湖泊 (63)8.5.1华阳河湖群 (63)8.5.2武昌湖 (63)8.5.3菜子湖 (63)8.5.4巢湖 (64)8.5.5升金湖 (64)8.5.6南漪湖 (65)8.6大型水库 (65)8.6.1花凉亭水库 (65)8.6.2龙河口水库 (65)8.6.3董铺水库 (65)8.6.4大房郢水库 (66)8.6.5黄栗树水库 (66)8.6.6沙河集水库 (66)8.6.7陈村水库 (66)8.6.8港口湾水库 (66)9长江流域水功能二级区划 (67)9.1长江下游干流 (67)9.1.1长江左岸安庆开发利用区 (67)9.1.2长江左岸无为二坝裕溪口开发利用区 (67)9.1.3长江右岸池州开发利用区 (68)9.1.4长江右岸铜陵开发利用区 (68)9.1.5长江右岸芜湖开发利用区 (68)9.1.6长江右岸马鞍山开发利用区 (69)9.2长江支流 (70)9.2.1裕溪河居巢和县开发利用区 (70)9.2.2西河无为开发利用区 (70)9.2.3得胜河含山和县开发利用区 (70)9.2.4滁河滁州开发利用区 (70)9.2.5襄河全椒开发利用区 (71)9.2.6清流河滁州开发利用区 (71)9.2.7来安河来安开发利用区 (71)9.2.9漳河南陵开发利用区 (72)9.2.10青弋江泾县芜湖开发利用区 (72)9.2.11西津河东津河宁国开发利用区 (72)9.2.12水阳江宣城开发利用区 (73)9.2.13水阳江当涂开发利用区 (73)9.3环巢湖支流 (74)9.3.1杭埠河舒城庐江开发利用区 (74)9.3.2丰乐河肥西舒城开发利用区 (74)9.3.3舒庐干渠舒城庐江开发利用区 (74)9.3.4杭北干渠舒城金安开发利用区 (74)9.3.5十五里河合肥开发利用区 (75)9.3.6南淝河合肥开发利用区 (75)9.3.7店埠河肥东开发利用区 (75)9.3.8柘皋河居巢开发利用区 (76)9.3.9双桥河居巢开发利用区 (76)9.3.10兆河庐江开发利用区 (76)9.3.11白石天河庐江开发利用区 (76)9.4湖泊 (77)9.4.1华阳河湖群宿松开发利用区 (77)9.4.2武昌湖望江开发利用区 (77)9.4.3巢湖合肥开发利用区 (77)9.4.4巢湖中庙开发利用区 (77)9.4.5巢湖巢湖市开发利用区 (78)9.4.6南漪湖宣州郎溪开发利用区 (78)10新安江流域水功能一级区划 (79)10.1新安江干流 (79)10.1.1保留区 (79)10.1.2缓冲区 (79)10.1.3开发利用区 (79)10.2新安江支流 (80)10.2.1率水 (80)10.2.2横江 (80)10.3练江 (81)10.3.1练江歙县开发利用区 (81)10.3.2扬之水 (81)10.3.3丰乐水 (81)10.3.4富资水 (82)10.3.5布射水 (82)11新安江流域水功能二级区划 (83)11.1新安江干流 (83)11.1.1新安江屯溪开发利用区 (83)11.1.2新安江歙县深渡开发利用区 (83)11.2率水 (84)11.2.1率水屯溪开发利用区 (84)11.3横江 (84)11.3.1横江休宁屯溪开发利用区 (84)11.4练江 (84)11.4.1练江歙县开发利用区 (84)11.5扬之水 (85)11.5.1扬之水绩溪开发利用区 (85)11.5.2扬之水歙县开发利用区 (85)11.6丰乐水 (85)11.6.1丰乐水徽州开发利用区 (85)11.7富资水 (86)11.7.1富资水歙县开发利用区 (86)12管理与建议 (87)12.1管理措施 (87)12.2建议 (87)附件 (88)1总则1.1目的和意义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随着社会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水资源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蚌埠市城市给水专业规划(2014—2030年)
(1)立足中心城区、兼顾周边乡镇供水,与外围城镇形成互为应急供水。
(2)新建、改建与扩建相结合,力求社会、环境、经济三个效益统一的原则。
(3)远期城区实行统一供水,不断提高中心城区综合用水水平。
(4)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近期远期结合,分期实施,供水规模可适度超前。
规划主题思想:开源节流,提高水质,优化布局,统一调度。
蚌埠市城市给水专业规划(
文本
蚌埠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5年1月
第一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要求,适应蚌埠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给水工程建设的需要,提高中心城区供水能力,使蚌埠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建设有法可依,特编制《蚌埠市中心城区给水专业规划(2013-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1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15、《农村给水设计规范》(CECS82:96);
16、其它相关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和政策法规;
17、《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
18、《蚌埠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0-2030年)》(蚌埠市水利局,2009年);
19、《引江济淮工程项目建议书》(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4年5月);
8.《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
9.《城市供水条例》;
10、《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
11、《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2002);
12、《中国城市节水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4.12.16•【字号】皖环发 (2014) 53 号•【施行日期】2014.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14)53号各市、省直管县环保局、水利(水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 )) 省人民政府令第238号)要求现就开展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划定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是指从水源地集中取水,经净化和消毒,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利用输配水管网统一输送到用户或者集中供水点的供水工程。
各地应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要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人口在 1000 人以上的)应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二、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要求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县级环保部门会同水利(水务)等相关部门提出划定方案,县级人民政府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省环保厅、水利厅备案。
已建成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工程管理单位应将水源选址分析及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环保及水利(水务 )部门,作为保护区划分的依据。
在建或新建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应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在水源选址阶段,根据不同水源类型保护区划分要求,综合当地的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地质、水动力特征、水污染类型、污染源分布、水源地规模以及水量需求等因素,分析水源选址的可行性,初步划定水源保护区,报送县级环保及水利(水务)部门审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批程序的通知-皖环发(2014)7号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批程序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批程序的通知皖环发(2014)7号各市、省直管县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环保部印发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 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报批程序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环保部要求,划定方案报批前,应编写正式的 "xxxx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报省环保厅审查,审查通过后的技术报告作为省人民政府批复的依据。
技术报告的编制及审查需满足以下要求:(一)技术报告编制。
县级及以上新建或调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由市、县环保部门委托具有相关工程、环评或咨询资质的技术单位,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T338-2007) 要求编制。
技术报告应包括划分依据,保护区背景分析,技术方法与计算结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督与管理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线式笋A 、原由队后背可说矿贺基术旷谷。
(二)技术报告审查。
技术报告编制完成后,市、县环保部门应在征求同级国土资源、住建、水利等部门意见后,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报省环保厅审查。
省环保厅收到技术报告审查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会同省国土资源、住建、水利等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形成审查意见。
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序号地市县(市、区)乡镇保护区名称保护区级别水质保护目标水域保护范围陆域保护范围1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流溪河人和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人和水厂吸水口上游1500米至吸水口下游15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人和水厂吸水口上游4000米至吸水口下游4000米的河段,流溪河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2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流溪河竹料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竹料水厂吸水口上游1500米至吸水口下游15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竹料水厂吸水口上游4000米至吸水口下游4000米的河段,流溪河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3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流溪河钟落潭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钟落潭水厂吸水口上游15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钟落潭水厂吸水口上游4000米至吸水口下游300米的河段,流溪河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3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4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伯公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水库正常水位线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沿岸陆域纵深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水库周边山脊分水岭内的汇水区域(一序号地市县(市、区)乡镇保护区名称保护区级别水质保护目标水域保护范围陆域保护范围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蚌埠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分析
南平圩 电厂 ,形成 5 0 k m长 的污水 团,这次污染 总河长达
3 5 1 k m, 传播 时速平 均 0 . 8 k m / h , 在安徽 境 内流经 1 2 d , 污染
埠市居 民依靠提桶排队买井水来解决饮水 困难 。 2 0 0 1 年夏
旱, 蚌埠 闸上来水较往 年急剧减少 , 为保 障城市饮水供水 , 蚌埠市工业 用水 大户被限制用水而停产 。 可见 , 蚌埠市现状 供水水 源地存在供水 安全 问题 ,已对蚌埠市 国民经济各行 业及社 会稳定构成一定影 响。 因此 , 解决蚌埠市 的城市供水
l 《 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及科技支撑 j i
蚌埠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分析
汪睛 娜
常
星
( 中水 淮河 规 划设计 研 究有 限公 司
【 摘
合肥
2 3 0 0 0 1 )
要】 从水质 、 水源地水资源及城 市供 水工程 的供水 能力等方面分析 了蚌埠市现 状城 市饮 用水水源地存在的 问题 , 并按
2 . 枯 水 年 或 枯 水 期 水 源 地 水 资 源 不足
安 全问题 ,对维护社会安定 团结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
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二、 现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 蚌埠市市 区供水水源地有 2处 ,其常规水源地为淮河 蚌埠 闸上水 源地 ,应急水源地为蚌埠市淮河支流河道天河 湖水 源地。 1 . 蚌 埠闸上水 源地水质达标率低
河长 2 4 3 k m, 据统计 , 污染造成 的损失淮南市 1 4 8 0万元 , 蚌
埠市约 4 0 0 万元 。2 0 0 4年 7月 中旬 , 淮河支流洪汝河 、 沙颍 河、 涡河上 中游地 区出现强 降雨 , 形 成 了较大洪 水 , 河道 内
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序号地市县(市、区)乡镇保护区名称保护区级别水质保护目标水域保护范围陆域保护范围1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流溪河人和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人和水厂吸水口上游1500米至吸水口下游15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人和水厂吸水口上游4000米至吸水口下游4000米的河段,流溪河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2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流溪河竹料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竹料水厂吸水口上游1500米至吸水口下游1500米的河段,河道中泓线至吸水口一侧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竹料水厂吸水口上游4000米至吸水口下游4000米的河段,流溪河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10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3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流溪河钟落潭段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钟落潭水厂吸水口上游1500米至吸水口下游100米的河段,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钟落潭水厂吸水口上游4000米至吸水口下游300米的河段,流溪河两岸河堤临水侧堤肩之间的区域(一级保护区水域除外)。
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纵深300米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4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伯公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Ⅱ类水库正常水位线区域。
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沿岸陆域纵深200米的陆域。
二级保护区Ⅲ类—水库周边山脊分水岭内的汇水区域(一序号地市县(市、区)乡镇保护区名称保护区级别水质保护目标水域保护范围陆域保护范围级保护区陆域除外)。
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报告
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报告蚌埠市环境保护局2007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规划目的 (1)1.2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2)1.3编制依据 (3)1.4规划范围与目标 (3)1.5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4)第二章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6)2.1城市自然地理概况 (6)2.2城市社会经济概况 (8)2.3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10)2.4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土地利用状况评价 (11)第三章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12)3.1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状况 (12)3.2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 (12)3.3营养状态评价 (14)3.4综合评价结果 (15)第四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源调查分析 (17)4.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物调查分析 (17)4.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点源污染调查 (17)4.3饮用水源保护区非点源调查分析 (18)第五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核定 (20)5.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 (20)5.2现有水源保护区划分核定情况 (20)5.3原有水源保护区重新划分的原因分析 (21)第六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规划 (26)6.1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整治工程 (26)6.2二级及准保护区污染防治工程 (26)6.3二级及准保护区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 (26)6.4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和环境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 26 6.5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26)第七章项目可达性分析 (33)7.1项目投资及预期效果 (33)7.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标可达性分析 (33)第八章规划投资及效益评估 (35)8.1规划项目投资与实施计划 (35)8.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35)8.3效益评估 (36)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 (38)9.1项目资金和用地保障 (38)9.2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障 (38)9.3组织管理保障 (39)附件 (40)附图: (40)附表: (42)第一章总论1.1 规划目的饮用水是用途最为重要的水资源,饮用水水源的保护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饮用水的安全联系着亿万百姓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党和政府“以民为本”治国理念的重要体现。
蚌埠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
55ZHIHUAI 2019.11河建设项目管理与监督,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做好涉河建设项目的受理、审查、许可等工作,切实将水资源论证、洪评审查等前置性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3.进一步深化水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巡查,对损害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努力减少涉水违法行为发生。
切实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加强与沿河各管理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通力协作,积极探索上下游联动执法机制,共同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保障水资源、水生态安全。
4.全面加强水资源执法工作事中事后监查依法全面监管水资源,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把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关口。
加强计划用水、实际取水和入河口排放污染口的执法检查,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监管,严格加强对取水许可证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管理,着力从源头遏制破坏水资源、水生态行为的发生。
同时,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日常执法力度,依法从快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5.强化部门协作,推进联合执法茨淮新河各水管单位应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依托河长制湖长制,一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水法规宣传,不断扩大水法规知识的普及率和覆盖面,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尊重水法规、运用水法规,形成水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
另一方面,加强部门联动,与水利、海事、国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推进联合执法的有效性、权威性和震慑力,推动水资源管理执法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6.不断增强水行政执法工作能力水平结合执法中的实际问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实际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水资源管理执法效果,使水资源管理执法工作更好地符合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要求■(作者单位: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 233400)(专栏编辑:周 权)蚌埠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张 瑞1 李东生1 徐婧萍2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农村居民生存、生活和生产的重要问题,是国家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
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保护。
本条例所称集中式供水,是指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跨行政区域的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水、建设、国土资源、卫生、交通、公安、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纳入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的规划管理,防止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
对生活饮用水水源应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格保护的原则,使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生产企业开展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先进、实用的水污染防治和水源环境保护技术,实行清洁生产,改善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的划定第七条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分为地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源保护区。
第八条江河(含人工渠道)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一级保护区:自取水口上游500米至下游2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二)二级保护区:自一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30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三)准保护区:自二级保护区上界起上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15〕14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蚌埠市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15〕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蚌埠市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5年6月9日蚌埠市市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止水质污染和地质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安徽省政府令第2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皖政〔2013〕1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下水泛指蕴藏于地表以下的水体,包括上层滞水、潜水和承压水。
第三条在本市市区内从事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地下水资源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工作。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建、卫生计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下水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社区及小区物业公司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的日常监督工作,发现违法取用地下水现象及时制止并向执法部门反映。
第五条蚌埠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淮河以南建成区和各开发园区范围内地下水的执法工作;淮上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水的执法工作。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28•【字号】蚌政办[2006]56号•【施行日期】2006.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蚌政办〔2006〕5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制订未来5年我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对策及措施,市政府决定,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第一阶段:到今年9月底,市及三县、淮上区要完成本辖区的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社会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水质安全及环境管理状况评价,提交饮用水水源地基础情况调查评估报告。
第二阶段:2006年10月-2007年2月,市及三县、淮上区要完成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与调整,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总量控制方案,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工程项目的论证及筛选,提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报告及图件。
第三阶段:2007年3月-2007年5月,三县及淮上区要完成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上报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于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汇总上报工作。
二、工作要求《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市政府将成立以市分管领导为组长,市规划、环保、建委、农委、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卫生、林业、统计以及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淮上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要加强组织,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帮助相关县区开展工作。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划定、调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表
附件1划定、调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表序号保护区划定、调整市(州)县(市、区)请示文号水源地名称取水口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1 划定内江市资中县内府〔2019〕21号资中县大濛溪河黄连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坐标(东经104°56′49.62″,北纬29°52′25.85″)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取水口下游100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高程线下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两岸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
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取水口下游300米(包括汇入的支流),多年平均水位对应高程线下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除外);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两岸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除外)。
取水口上游3000米至5000米(包括汇入的支流),多年平均水位对应高程线下的水域范围;准保护区水域边界沿两岸纵深10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的陆域范围。
2 划定宜宾市筠连县宜府〔2019〕27号筠连县双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坐标(东经104°28′32.73″,北纬28°3′45.62″)双河水库大坝至双河电站拦水坝之间,多年平均水位对应高程线下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两岸纵深200米,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和双河电站引水渠的陆域范围。
双河水库大坝以上整个流域内水域和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除外)。
/— 3 —序号保护区划定、调整市(州)县(市、区)请示文号水源地名称取水口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3 调整绵阳市安州区绵府〔2019〕51号绵阳市安州区龙兴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6个取水口坐标分别为:1号取水口(东经104°33'45.25",北纬31°33'30.04")2号取水口(东经104°33'46.64",北纬31°33'28.20")3号取水口(东经104°33'44.41",北纬31°33'28.62")4号取水口(东经104°33'45.41",北纬31°33'26.52")5号取水口(东经104°33'47.25",北纬31°33'28.82")6号取水口(东经104°33'47.84",北纬31°33'27.89")4号取水口下游100米至1号取水口上游1000米,多年平均水位对应高程线下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两岸纵深至防洪堤的陆域范围,以及以各取水口为中心、溶质质点迁移100天的距离(206米)所圈定的陆域范围。
蚌埠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一览表.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泮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阵500m范围内
9
小坪镇
五河县小
好镇地下
水水源地
地下水
m
类
以取水井
为中心泮
径50米范
以取水井为中
心,半径500m
范围内
(小好供
水厂)
围内
10
沱湖乡
五河县沱
湖乡地下
水水源地
(窑厂西)
地下水
m
类
以取水井
为中心泮
径50米范
围内
以取水井围
水水源地
围内
内
以取水井
以取水井为
固镇县石
m
为中心泮
中心,半径
正在建设
6
石湖乡
湖乡地下
地下水
类
径50米范
500米范围
中
水水源地
围内
内
固镇县新
以取水井
以取水井为
新马桥
马桥镇地
m
为中心泮
中心,半径
7
镇
下水水源
地下水
类
径50米范
500米范围
地
围内
内
8
固镇县新
马桥镇磨
盘张街地
下水水源
地
地下水
In
类
附件
蚌埠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一览表
序号
水源
所在地
水源地
名称
水源地
类型
现状
水质
功能区范围(水域)
功能区范围(陆域)
备注
一级保护区
范围
二级保护区
范围
准保
护区
范围
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报告
蚌埠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报告环境维护规划报告蚌埠市环境维护局2007年9月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规划目的 (1)1.2指点思想和编制原那么 (2)1.3编制依据 (3)1.4规划范围与目的 (3)1.5规划编制技术路途 (4)第二章饮用水水源地概略 (6)2.1城市自然天文概略 (6)2.2城市社会经济概略 (8)2.3饮用水水源地概略 (10)2.4饮用水源地维护区内土地应用状况评价 (11)第三章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评价 (12)3.1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状况 (12)3.2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 (12)3.3营养形状评价 (14)3.4综合评价结果 (15)第四章饮用水水源维护区污染源调查剖析 (17)4.1饮用水水源维护区违章修建物调查剖析 (17)4.2饮用水水源维护区点源污染调查 (17)4.3饮用水源维护区非点源调查剖析 (18)第五章饮用水水源维护区划分与核定 (20)5.1饮用水水源维护区划分状况 (20)5.2现有水源维护区划分核定状况 (20)5.3原有水源维护区重新划分的缘由剖析 (21)第六章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维护工程规划 (26)6.1一级维护区违章修建整治工程 (26)6.2二级及准维护区污染防治工程 (26)6.3二级及准维护区生态恢复与树立工程 (26)6.4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才干和环境预警监控体系树立工程.. 26 6.5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才干树立 (26)第七章项目可达性剖析 (34)7.1项目投资及预期效果 (34)7.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目的可达性剖析 (34)第八章规划投资及效益评价 (36)8.1规划项目投资与实施方案 (36)8.2项目实施进度方案 (36)8.3效益评价 (37)第九章规划实施保证 (39)9.1项目资金和用地保证 (39)9.2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保证 (39)9.3组织管理保证 (40)附件 (41)附图: (41)附表: (43)第一章总论1.1 规划目的饮用水是用途最为重要的水资源,饮用水水源的维护效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严重效果,饮用水的平安联络着亿万百姓的安康和生命平安,是党和政府〝以民为本〞治国理念的重要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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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濠城镇
固镇县濠城镇地下水水源地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
5
湖沟镇
固镇县湖沟镇地下水水源地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
6
石湖乡
固镇县石湖乡地下水水源地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附件
蚌埠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一览表
序号
水源
所在地
水源地
名称
水源地
类型
现状
水质
功能区范围(水域)
功能区范围(陆域)
备注
一级保护区
范围
二级保护区
范围
准保护区范围
一级保护区范围
二级保护区
范围
准保护区范围
怀远县(1个河流型、4个地下水型)
1
唐集镇
唐集镇茨淮新河水源地
河流型
Ⅲ
类
自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河道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12
临北乡
五河县临北乡地下水水源地(移民新区自来水厂)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13
沫河
口镇
五河县沫河口镇地下水水源地(政府南)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镇地下水源地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
4
龙亢镇
龙亢镇地下水源地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
5
龙亢农场
龙亢农场地下水源地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4
五河县小溪镇地下水水源地(小溪中学井)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5
朱顶镇
五河县朱顶镇地下水水源地(抗旱井)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固镇县(1个河流型、8个地下水型)
1
杨庙乡
固镇县杨庙乡九九运河水源地
河流型
Ⅲ
类
自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河道水域。宽度为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的河道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
正在建设中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9
小圩镇
五河县小圩镇地下水水源地(小圩供水厂)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10
沱湖乡
五河县沱湖乡地下水水源地(窑厂西)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11
头铺镇
五河县头铺镇地下水水源地(五蚌路北)
14
大新镇
五河县大新镇地下水水源地(车
站对面)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15
新集镇
五河县新集镇地下水水源地(新集供水厂)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16
武桥镇
五河县武桥镇地下水水源地(农机公司)
地下水
Ⅲ
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000米,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的河道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
长度为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宽度为两侧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
长度为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宽度为沿岸纵深1000米的陆域范围
2
兰桥乡
兰桥乡地下水源地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
长度为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宽度为沿岸两侧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
长度为相应的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宽度为沿岸纵深1000米的陆域范围
2
王庄镇
固镇县王庄镇地下水水源地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
3
刘集镇
固镇县刘集镇地下水水源地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
正在建设中
7
新马桥镇
固镇县新马桥镇地下水水源地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
8
固镇县新马桥镇磨盘张街地下水水源地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
正在建设中
9
仲兴乡
固镇县仲兴乡地下水水源地
五河县(16个地下水型)
1
小溪镇
五河县小溪镇地下水水源地(移民区自来水厂)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
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2
五河县小溪镇地下水水源地(小溪村金山路井)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3
小溪镇
五河县小溪镇地下水水源地(小溪小学)
6
五河县朱顶镇地下水水源地(政府院内)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7
东刘集镇
五河县东刘集镇地下水水源地(政府对
面水厂)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0m范围内
8
五河县东刘集镇地下水水源地(新水厂)
地下水
Ⅲ
类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50米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