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油局发[2010]154号文 关于印发《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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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资料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资料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开发中心印制2009年8月目录一、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1)二、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2)三、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3)四、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14)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油田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四)职工举报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五)油田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二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于油田查出的一般违章行为,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一个季度内查出3次以上(含3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二级单位,给予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挂黄牌,在全油田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两次挂黄牌的二级单位,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九条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参照本规定第五、六条对甲方单位进行处罚。

甲方查出的承包商违章行为并做出处理的,油田不再对甲方进行处理。

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报

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报

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知书根据油田安全环保工作总体部署,安监支队将油田安全环保大检查与本季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对部分二级单位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信息安全环保处结合油田安全生产形势,对钻井和作业队伍施工、地面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监督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对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大检查、油田上半年安全环保大检查和油田"解剖式"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复查。

共检查二级单位58个(次)、承包商单位15个、钻井队9个、作业队57个、油库泵站64个、有毒有害场所18个、地面建设施工现场7个,查出并督促整改问题646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14份。

二、主要问题(一)未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安全承包不到位。

孤东采油厂采油三矿承包基层领导小组活动反馈卡不全,承包综合维修队负责人无1至4月份安全承包记录,承包采油9队负责人无1至7月份安全承包记录。

鲁明临邑公司无1至8月份领导承包检查记录。

二是个别单位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

渤海钻井管具公司钻具修理厂4月15日后无安全检查记录。

三是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站库管理制度。

孤东采油厂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站值班领导不了解进站施工队伍和进站人数,进站人员未登记,进站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

(二)关键装置、关键部件安全规范执行不力个别单位不能够严格执行安全规范。

胜中社区加油站、加气站分界处没有明显隔离区,进出车辆混乱;加油站未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为确保国庆期间安全下发的《关于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仍进行容器分装销售汽油,部分车辆载客进站加油;加气站门禁管理不严,多台车辆载人进站加气,并在站内打手机,站内消防通道上停放员工自行车,加气机旁未配备灭火器。

胜中燃气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加气站,2名当班运行工无操作证,压缩机房多处法兰没有按标准要求跨接,压缩机、干燥室电机外壳未直接接地。

胜利工程建设公司圣建加油站卸车平台前无静电放电装置,柴油卸油口没有接地报警装置。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安全生产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安全生产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十大禁令1、急需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和胜利油田安全生产十大禁令,都是采油工的,谢谢!问的不对吧,中石化的十大禁令没有针对采油工的,胜利油田有一个针对采油工的禁令.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采油气专业)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在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点燃加热炉。

五、严禁油气装卸人员违规作业擅离岗位。

六、严禁不停机进行抽油机维修、保养工作。

七、严禁不使用绝缘防护器具进行电气操作。

八、严禁带高温、高压检维修设备设施。

九、严禁不佩带安全防护器具进行含硫化氢井操作。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域内吸烟、在岗饮酒,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工作中无证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决定钻开高含硫化氢油气层或进行试气作业,违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负责放射源、火工器材、井控坐岗的监护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九、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十、严禁钻井、测录井、井下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违者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2、急需中石化胜利油田安全生产十大禁令,采油工的,谢谢!胜利油田有一个针对采油工的禁令.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采油气百专业)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在酒后上岗。

安全生产胜利油田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胜利油田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暂行规定

胜利油田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狠反违章,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促进油田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结合胜利油田生产特点而制定。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事故责任追究处理遵循以下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追究事故责任,要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搞特权。

2、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处理事故。

3、“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处理要做到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严肃处理不放过,确保处理事故责任人和教育广大职工相结合、查处违章与预先防范相结合。

4、“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发生责任事故后,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的要求,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事故的分类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油田实际,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重伤(或职业中毒)1-3人的事故。

3、大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死亡1人的事故;重伤(或职业中毒)3-5人;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

4、重大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死亡2人的事故;重伤(或职业中毒)6-9人;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50万元。

5、特大事故:(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2)一次事故造成重伤(或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正式样本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330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正式样本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油田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四)职工举报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五)油田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二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胜利油田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员工身心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胜利油田的实际情况,订立本惩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内全部员工,包含外聘和临时工,以及本企业的承包商、供应商和访客。

第二章违章行为定义第三条违章行为的定义所谓违章行为,是指在胜利油田内,员工和相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资产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违章行为的分类(一)细小违章行为:指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习惯和操作规程,但尚未对人身、资产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二)一般违章行为:指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对人身、资产安全造成细小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重点违章行为:指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对人身、资产安全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尚未造成重点事故。

(四)特大违章行为:指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对人身、资产安全造成重点不良影响的行为,已经造成特大事故的行为。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五条惩罚范围对于发生违章行为的员工和相关人员,承包商、供应商及访客,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相应惩罚措施。

第六条细小违章行为惩罚(一)口头警告:对于第一次发生细小违章行为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其及时改正,并签署书面承诺不再犯同类错误。

(二)书面警告:对于多次发生细小违章行为的员工,予以书面警告,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要求其进行书面承诺,并在肯定时间内完成安全培训。

第七条一般违章行为惩罚(一)记过处分:对一般违章行为导致细小不良影响的员工,予以记过处分,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同时,要求其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在肯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扣除奖金:对一般违章行为导致资产损失的员工,除予以记过处特别,还将扣除肯定比例的奖金,作为经济惩罚。

(三)停职检查:对于多次发生一般违章行为的员工,或造成肯定人身损害的一般违章行为,将予以停职检查处分,期间停止其工作职责,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意识培养。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管理行为一、胜利油田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1、强迫员工违章作业。

2、安排未经培训且合格的员工无证工作或操作。

3、无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建设。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违反安全评估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5、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和隐藏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6、钻井、不得设计和施工,也不得擅自更改地下作业的设计和施工。

7、未按规定为员工配备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器具。

8、允许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施工服务队伍进入油田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9、在没有安全生产条件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10、在生产紧急情况或复杂施工活动中擅自离开岗位或现场。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1、无作业许可证作业。

2、施工前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气含量。

3、无人值守操作。

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在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5、施工期间未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自离职。

7、操作人员擅自更改操作内容。

8、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

9、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和施工器具。

10、使用过期校准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和仪器。

三、井下作业安全生产禁令1、非吸烟区禁止吸烟、酒后上岗。

2、严禁未系安全带的高处作业、违章拆立井架。

3、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作业、起重、电气焊、司钻作业。

4、严禁违反操作规程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

5、井控人员严禁擅离岗位。

6、严禁未按规定在井下作业中安装防喷器。

7、严禁试油、根据程序,不接受气体测试操作。

8、严禁使用没有防撞天车的起重机、修井机,上下井架不使用防坠落器。

9、严禁违反规定操作抽油机。

10、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开除,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四、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电路应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根据《胜利油田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胜利油田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胜利油田生产变更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文件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油局发…201‟6 号关于印发《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现将《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201 年日— 1 —油田制度-实施类制度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名称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办法制度制度 / 胜油局发…201‟6 号编号文号制度主办 2 安全环保处版本部门设备管理处基建处油气中心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油气开发管理中心会签所属业务类别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安全管理中心部门监督管理生产运行管理中心科技处技术监督处公共事业管理部法律事务处各单位制定安全环保监督审核息化管理中心下位制度制定管理细则部门财务监控中心企业管理处签发监督检查者安全环保处 201 年日日期生效解释权归属安全环保处。

胜利油田分专业十大安全生产禁令

胜利油田分专业十大安全生产禁令

1 基本要求《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禁令》(以下简称《禁令》)包括物探、钻井、测(录)井、采油(气)、油气集输储运、井下作业、海(水)上、油田建设、电力、供热(水)、石油炼化、交通运输、社区等13个专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禁令。

2 分工与职责2.1 安全环保处为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订、完善各专业安全生产禁令,定期检查各单位《禁令》执行情况并通报检查结果,审核评估《禁令》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并向油田HSE委员会汇报。

2.2 油田各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检查本专业(系统)《禁令》执行情况,通报考核结果并报送油田HSE委员会办公室。

2.3 各单位HSE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检查本单位《禁令》落实情况,向本单位HSE委员会报送考核情况。

3 各专业(系统)安全生产禁令内容3.1 物探专业3.1.1 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3.1.2 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水上作业不穿戴救生衣、道路作业不穿戴反光信号服。

3.1.3 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涉爆作业。

3.1.4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起重、临时用电作业。

3.1.5 严禁在炸药存放点、包药点、炮点警戒区使用射频器材。

3.1.6 严禁火工器材运输、储存、使用监护人员擅离岗位。

3.1.7 严禁违反规定采购、运输、使用、贮存、销毁火工器材。

3.1.8 严禁在无监护措施的情况下单独进入沙漠、沼泽、森林、滩涂等特殊区域作业。

3.1.9 严禁同船包药和放炮作业,气枪船作业时在吊臂下站立和涉水作业。

3.1.10 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3.2 钻井专业3.2.1 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3.2.2 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及起放井架。

3.2.3 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司钻、场(厂)驾作业。

3.2.4 严禁未经验收审批擅自决定钻开油气层或进行试油、试气作业。

3.2.5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甩钻具、起重作业。

胜利油田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暂行规定

胜利油田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暂行规定

胜利油田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狠反违章,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促进油田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结合胜利油田生产特点而制定。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事故责任追究处理遵循以下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追究事故责任,要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搞特权。

2、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处理事故。

3、“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处理要做到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严肃处理不放过,确保处理事故责任人和教育广大职工相结合、查处违章与预先防范相结合。

4、“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发生责任事故后,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的要求,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事故的分类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油田实际,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重伤(或职业中毒)1-3人的事故。

3、大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死亡1人的事故;重伤(或职业中毒)3-5人;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

4、重大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死亡2人的事故;重伤(或职业中毒)6-9人;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50万元。

5、特大事故:(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2)一次事故造成重伤(或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安全生产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安全生产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1、排气管在发生井控险情后需注意哪些?一、井控知识应知应会的主要内容1、一级井控:依靠井内液柱压力来平衡底层压力,使得没有地层流体侵入地层内,无溢流产生。

2、二级井控:井内压力失衡,需及时关闭井口防喷设备,用合理的压井液恢复井内压力平衡。

3、三级井控:发生井喷,失去控制,使用一定的技术和设备恢复对井喷的控制,也是平常所说的井喷抢险。

4、溢流:井口返出液量大于泵入液量或停泵后井液自动外溢的现象称为溢流。

5、井涌:井液涌出井口的现象。

6、井喷失控:无法用常规方法控制井口而出现井口敞喷的现象称为井喷失控。

7、抽吸压力:是指由于上提管柱而使井底压力减小的压力。

8、井控工作的“三早”内容是什么?早发现、早关井、早处理。

9、基层队和班组对井控设备管理有何要求?有专人管理井控设备。

10、现场井控和防硫化氢工作要以什么为主?要以班组为主。

11、抽吸压力影响因素有哪些?起管速度、流体粘度、井深。

12、压井后井喷的预兆有哪些?1)进口排量小出口溢流量大,出口溢流中气泡增多。

2)压井液进口密度大,出口密度小,相对密度有下降的趋势。

3)出口喷势逐渐增大。

4)停泵后进口压力增高。

13、下管柱时的溢流显示有哪些?1)返出的修井液体积大于下入管柱的体积。

2)停止下放时井口仍外溢修井液。

3)井口不返修井液,井内液面下降。

14、起管柱时的溢流显示有哪些?1)灌入井内的修井液体积小于起出管柱的体积。

2)停止起管柱时,出口管外溢修井液。

3) 修井液灌入不到井内或井口外溢修井液。

4)修井液循环罐液面不减少或者升高。

15、磨铣、钻塞、洗井时的溢流显示有哪些?1)修井液出口流速增加。

2)修井液循环罐液面升高。

3)停泵后出口修井液外溢。

4)返出修井液发生变化。

16、起下管柱工序井控有哪些主要措施?1)起管柱过程中要保证井内液面高度,保持井筒常满状态,每起10-20根管柱补注一次与井筒内液体一直的压井液,不能保持井筒常满状态的,保持井筒内液柱压力略大于地层压力。

2023年QHSE履职能力评估题库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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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QHSE履职能力评估题库5下列不属于油田HSE愿景目标的是? [单选题] *零伤害零污染零事故零缺陷(正确答案)《胜利油田HSE管理体系手册》HSE禁令包括()。

[单选题] *事故预防禁令和安全生产禁令安全生产禁令和清洁生产禁令安全生产禁令和生态环境保护禁令(正确答案)事故预防禁令和清洁生产禁令胜利油田风险管控责任考核细则质量管理中,直属单位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为不达标()。

[单选题] *未按期治理国家明令淘汰高耗能设备未完成年度能耗强度考核目标未完成年度碳排放强度考核目标迟报、瞒报、谎报质量事故(正确答案)《胜利油田HSE管理体系手册》是油田各层级建立实施HSE管理体系的(),适用于油田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单选题] *依据和纲领纲领和指引依据和指引(正确答案)参照和指引4、企业新进从业人员、离岗()个月以上的或者换岗的从业人员,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业人员,要及时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单选题] *356(正确答案)910、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督促各行业企业对安全生产现状定期进行诊断检查,综合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投入、工艺和设备安全运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状况,从好到差统一判定为()等级。

[单选题] *“A、B、C”三个“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A、B、C、D”四个(正确答案)“优秀、良好、合格”三个依据《胜利油田全员安全行为管理办法》,个人安全环保行动计划按 _____制定,定期跟踪评价。

[单选题] *周月季度年度(正确答案)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晨会”,并由()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单选题] *带班负责人本人(正确答案)班组长同岗员工依据《胜利油田作业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特殊作业、非常规作业由基层单位或班站()提出申请,担任作业开票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2021版)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2021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2021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2021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油田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四)职工举报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五)油田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二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于油田查出的一般违章行为,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一个季度内查出3次以上(含3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二级单位,给予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挂黄牌,在全油田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两次挂黄牌的二级单位,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关于印发地质录井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地质录井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地质录井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根据《关于印发〈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的通知》﹙胜油局发2009 240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地质录井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地质录井公司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质录井公司所属机关各部门、各三(科)级单位和在公司范围内施工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公司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四)职工举报并经公司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五)公司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公司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部门、单位效益工资0.5—2万元和安全考核分10—30分,并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部门、单位安全考核分5分和部门、单位主要承包人以及相关领导责任人10%的安全风险承包金;违章人员离岗培训一个月,离岗期间扣发当月的效益工资和50%的岗点工资。

第七条对公司查出的一般违章行为,责令部门、单位对其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或危及公司安全生产的行为,执行《地质录井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条款之规定,勒令整改或停止作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模板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模板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订立本《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模板》(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的全部员工和相关人员,在企业范围内的一切安全生产活动中必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违反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追究。

第二章违章行为认定第四条胜利油田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以下违章行为进行认定: 1.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不安全区域的; 2. 未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 3. 违规操作或不按作业程序进行作业的; 4. 违反禁行、禁止操作规定的; 5. 以诳骗、贿赂等手段违规通过安全检查的; 6. 盗用、有意损坏、擅自拆除安全设施的; 7.违反用电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的; 8.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9. 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 10. 使用违法违规车辆进行作业的;11. 滥用职权、造成安全事故后逃离现场或隐匿紧要证据的; 12.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胜利油田将依据具体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对于因违章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胜利油田将依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七条警告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细小违章行为,胜利油田将予以警告处分,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示其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第八条记过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较为严重的违章行为,胜利油田将予以记过处分,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其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本领。

第九条降职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严重违章行为,尤其是导致安全事故的,胜利油田将予以降职处分,降低其岗位职责和权力范围,并对其进行再培训,确保其安全操作本领。

第十条开除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或经过教育后未能改正的违章人员,胜利油田将予以开除处分,停止其劳动合同,并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2009-08-24 16:59:34(已经被浏览247次)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为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杜绝“三违”现象,避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原《安全生产禁令》等相关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特制定物探、钻井、测(录)井、采油(气)、油气集输储运、井下作业、海(水)上、油田建设、供电、供热(水)、石油炼化、交通运输、社区等13个专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禁令。

二、钻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及起放井架。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司钻、场(厂)驾作业。

(四)严禁未经验收审批擅自决定钻开油气层或进行试油、试气作业。

(五)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甩钻具、起重作业。

(六)严禁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不按规定拆装防喷器。

(七)严禁使用转盘崩扣、不按规定使用人工猫头。

(八)严禁违反规定使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

(九)严禁带动力或未拆气控管线检修设备传动部位。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并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

本禁令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本禁令由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钻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的有关解释一、本禁令中的禁烟区是除指定吸烟区之外的所有钻井施工作业井场区域。

二、本禁令中的酒后上岗是指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直接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酒后上岗。

三、本禁令中的高处作业是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

四、本禁令中的用火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作业。

五、本禁令中的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油罐、机器、方井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六、本禁令中的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检查规则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检查规则
开展全面解剖式安全生产检查; b) 对出现重大责任伤害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事件的单位开展解剖式安全生产检查。 3 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3.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要求配备。 3.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执行。 3.3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单位主要负责人、安 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4 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特种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登记建档、申报审批、维修保养 和定期检验等工作。 3.5 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和熟练使用。 3.6 现场生产管理情况包括: a)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禁令》等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b) 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 c) 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d) 有毒、有害等危险—2007 3.7 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和消防“三同时”执行情况。 3.8 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3.9 隐患识别和整改情况。 3.10 安全投入情况。 3.11 事故管理情况。 3.12 应急管理情况。 3.13 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 4 安全生产检查程序 4.1 安全生产检查程序主要包括:出示证件、说明来意、资料检查、现场检查、作出记录、交换检 查意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复查整改等。 4.2 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单位,应首先出示有效证件,向被检单位说明来意。 4.3 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应同被检查单位就检查情况交换检查意见,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并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 4.4 检查人员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备案。 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隐患整改,在限定工作日内内反馈隐患整改 情况,整改完毕后申请复查。 4.5 检查人员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勒 令停工通知书》,并备案。被检查单位接到《勒令停工通知书》后,立即停工整改,待问题整改完毕 后,向检查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出书面复工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4.6 检查人员接到隐患整改复查或复工申请后,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进行隐患整改情况进 行复查,经复查,被勒令停工单位符合复工条件的,检查人员应出具《恢复生产(施工)通知书》。 5 检查要求 5.1 检查人员应遵守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自身和被检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5.2 检查人员有权行使现场检查权、查阅复制权和调查询问权。被检查单位因故不能提供有关书证 材料的,检查人员可以书面通知被检查单位后补。 5.3 被检查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检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生产检查,或者不予配合、拖延、阻碍 正常检查,或者拒绝签字、签收相关文书。 5.4 检查人员对收集的资料、制作的各类文书等证据,应当及时立卷存档。 5.5 检查人员应定期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向有关单位和人员通报检查情况通报检查情况。 5.6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章按照《安全生产禁令》、《胜利油田安全环保考核办法》和其他规定进 行考核。

胜利油田安全手册

胜利油田安全手册

安全文化核心理念安全文化核心理念:生命至上,和谐发展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人的生命也是最宝贵的,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人的生命和财产不受损害,就是为了维护人的生命权益。

只有将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一切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出发点,才能实现社区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企业的和谐,才能构建和谐的大本营,促进社区又快又好的发展。

生命至上,和谐发展,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安全是社区发展的及时,安全第一就是在思想认识上,安全工作要高于其他工作;在管理职能上,安全权责要高于其他权责;在资金安排上,安全经费要优于其他经费;在检查考核上,安全考核要严于其他考核;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安全应当优先。

使安全工作成为社区的第一要则、领导的第一责任、员工的第一义务。

预防为主安全在于防。

要把预防工作放在安全工作的出发点,走预防为主的道路,采用超前管理、预期管理的方法,做到未雨筹募、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以人为本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在安排任何工作时,首先要考虑人的安全和健康。

社区不断提高设备本质安全化和员工安全素质。

员工在生产经营中,坚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依靠人的力量——安全管理的基础尊重人的生命——安全管理的宗旨关心人的心理——安全管理的关键实现人的价值——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谐发展社区积极提倡员工与员工的和谐、员工与企业的和谐、人与环境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家庭的和谐、共建和谐大本营。

安全文化理念体系预防观: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事故是任何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应从事故至因理论入手,借鉴各类事故案例,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堵塞人、机、环、管的漏洞,就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价值观:安全是发展的基石,健康是员工的实惠安全是生产正常运行的前提,健康是员工服务企业,实现自我价值的基础。

风险观:风险无处不在,有效控制就能化险为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正确评价,科学应对,降低危害的严重度和发生频次,就能控制风险,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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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文件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胜油局发[2010]154号关于印发《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的通知管理局、分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为有效规范油田员工生产行为,保障油田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关于下发〈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细化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石化安[2010]62号)要求,特制定《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经胜利油田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代表团长联席(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2010年5月1日起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安全环保处联系。

—1—附件:《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有关术语解释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2—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包括物探、钻井、测(录)井、采油(气)、油气集输储运、井下作业、海(水)上、油田建设、电力、供热(水)、石油炼化、交通运输、社区等13个专业(系统)的安全生产禁令。

一、物探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水上作业不穿戴救生衣、道路作业不穿戴反光信号服。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涉爆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起重、临时用电作业。

(五)严禁在炸药存放点、包药点、炮点警戒区使用射频器材。

(六)严禁火工器材运输、储存、使用监护人员擅离岗位。

(七)严禁违反规定采购、运输、使用、贮存、销毁火工器材。

(八)严禁在无监护措施的情况下单独进入沙漠、沼泽、森林、滩涂等特殊区域作业。

(九)严禁同船包药和放炮作业、气枪船作业时在吊臂下站立和涉水作业。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3—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

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二、钻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及起放井架。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司钻、场(厂)驾作业。

(四)严禁未经验收审批擅自决定钻开油气层或进行试油、试气作业。

(五)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甩钻具、起重作业。

(六)严禁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不按规定拆装防喷器。

(七)严禁使用机械摩擦猫头、转盘崩扣、不安装钳尾绳的B型大钳和不按规定配臵及使用防碰天车。

(八)严禁违反规定使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

(九)严禁带动力或未拆气控管线检修设备传动部位。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

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4—三、测(录)井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三)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临时用电作业。

(四)严禁放射源、火工器材监护人员及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

(五)严禁测(录)井作业违反井控安全操作规程。

(六)严禁测井现场装卸放射源作业不按规定封盖井口。

(七)严禁违反规定采购、运输、装卸、贮存、使用、废弃或销毁放射源、火工器材。

(八)严禁不安装防喷器射孔、雷电天气进行电缆射孔作业。

(九)严禁测井电缆运行中维修机械转动设备。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

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四、采油(气)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5—作业、点燃加热炉。

(五)严禁油气装卸人员违规作业、擅离岗位。

(六)严禁不停机进行抽油机维修、保养作业。

(七)严禁不使用绝缘防护器具进行电气操作。

(八)严禁带高温、高压检维修设备设施。

(九)严禁不佩戴安全防护器具进行含硫化氢井操作。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

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五、油气集输储运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场(厂)驾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及操作锅炉、压力容器。

(五)严禁违反规定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六)严禁油气装卸人员违规作业或擅离岗位。

(七)严禁违反规定排放油气、用易燃易挥发溶剂擦拭设备。

(八)严禁恶劣天气上罐、塔等装臵进行登高作业。

(九)严禁不按指令切换工艺流程、启停设备及擅自停用安全—6—连锁保护装臵和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

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六、井下作业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井架。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司钻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

(五)严禁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

(六)严禁井下作业不按规定安装防喷器。

(七)严禁试油、试气作业不按程序验收。

(八)严禁使用无防碰天车的通井机、修井机,上下井架不使用防坠落器。

(九)严禁违反规程进行抽油机操作。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7—1-3个月。

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七、海(水)上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捕捞、游泳。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海(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三)严禁未接受安全救生培训的人员出海作业。

(四)严禁未经许可进行大型设施拖带、滩海陆岸井架整拖、安全作业区抛锚、释放救生(助)艇、热工、临时用电、舷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五)严禁使用摩托艇、渔船接送平台人员换班,私自乘驾交通工具进出滩海陆岸通井路。

(六)严禁对油轮实施灌舱作业、使用非防爆器具观测油舱。

(七)严禁船舶靠泊码头或海上油气生产作业设施不按规定搭设跳板、安全网。

(八)严禁违反规定强行出海作业、不执行应急撤离指令。

(九)严禁无守护船从事海上无人值守平台检维修。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

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八、油田建设专业安全生产禁令—8—(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场(厂)驾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试压作业。

(五)严禁在不告知、不设臵警戒线的情况下进行放射性探伤作业。

(六)严禁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及擅自拆改脚手架、钢格板、护栏、盖板、防护网等防护设施。

(七)严禁高处作业抛掷材料、工具及其他杂物。

(八)严禁将施工项目承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人员。

(九)严禁擅自制作、使用自制吊装器具,使用不合格的吊篮进行高处作业。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

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九、电力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恶劣天气高处作业。

—9—(三)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电气焊、起重作业。

(四)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使用手持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作业。

(五)严禁无有效票证、无监护进行进网电气作业。

(六)严禁擅自投、停设备联锁保护装臵。

(七)严禁不使用或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器具、防护用具进行电气操作。

(八)严禁带负荷操作刀闸、带接地线合闸、带电挂接地线和作业前不验电。

(九)严禁在工作用的自动控制操作系统(如DCS/ESD操作系统)中私自安装软件或使用个人存储设备。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

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十、供热(水)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三)严禁水上作业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衣。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锅炉、电气、电气焊、起重、场(厂)驾作业。

—10—(五)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试压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加氯作业。

(六)严禁启用安全附件不全、失效的锅炉。

(七)严禁点炉前不按操作规程通风。

(八)严禁锅炉超温超压运行。

(九)严禁蒸汽锅炉在水位不明的情况下补水。

(十)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1-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对所在单位直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随同作业人员离岗培训1-3个月。

离岗培训期间发放原工资的70%。

十一、石油炼化专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

(三)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四)严禁无操作证从事锅炉、电气、电气焊、起重作业。

(五)严禁违反规定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六)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和油品、液态烃脱水(液)(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擅离岗位。

(七)严禁不按规定处臵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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