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带解析
关于2016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改革
关于2016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改革关于2016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改革司法考试专栏整理了关于2016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信息,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司法考试改革势在必行,但非法本无法参加司考可能性很小。
改革可能不会限制人群所学专业,而是限制对法律知识的专业度。
非法本无法参加司考的消息来源于哪里?十八届四中全会(2014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提出:应推进司法考试的改革,只有经过正规法律本科学习的人才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这一意见。
此消息一出,引起了老师学生的一片争论,其中不乏反对声音“限制学科,这是对非法本的歧视,是学科利益垄断。
”“法律训练对人格的培养并没有什么独特性。
就法律知识来说,如果能够通过司法考试,说明其掌握的知识已经够了。
有很多伟大的法官并不是法律本科毕业的。
”自此,很多考生开始担心司考改革会不会限制非法本学生报考?小编表示:从当前情势上看,考生们的忧虑是多余的,2016年非法本目前是可以参加司考的。
主要原因有:国家正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司考改革不会与国家政策趋势相悖2015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对法律职业人员的管理,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考试关、培训关,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目前,很多地区的司法工作人员很多都是非法本专业。
国家要加强“对国家司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制度”,那么一定会鼓励司法工作人员加强法律学习,鼓励未取得司法考试证书的参加司法考试,加强法律知识专业度。
如果说司法考试报考“必须是法学专业”这一门槛,那很多在职司法工作人员将无资格报考司考,这与国家大力推进法治的趋势相悖,所以非法本将无法司考的可能性非常小。
原因二:司法考试改革需要时间实施2016年改革可能性不大但改革势在必行,司考难度可能会越来越高。
从2002年第一次司法考试至今,已有13年未进行过重大改革,随着国家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相关政策,司考改革势在必行。
2016年司法考试改革意见稿全文摘要带解析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C项为禁止性规则。D项为委任性规则。故A项 正确。
5、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2016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带答案和解析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2016年司考大改革重点一览完美解析
1、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
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2、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
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
本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A.黄某B.袁某C.袁某的儿子D.小付的父亲3、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下级法院审理4、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
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撤回B.撤销C.吊销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6、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
2016司法考试的题型小结
2016司法考试的题型小结
2016司法考试的题型小结
司法考试专栏发布2016司法考试的题型,希望对2016司法考试考生有所帮助。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
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每卷100题。
其中:1-50题为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51-85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70分;86-10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共7题。
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
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2016年司考改革重点内容归纳与总结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
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
D.应由基金会法人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4、下列哪种情形中,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被同意?( )
A.某侦查人员曾被单位作出过纪律处分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13、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A错误。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变化
第二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二节 普通罪名 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
删除考点: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
第二十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一节 重点罪名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第二十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一节 重点罪名 强制猥亵、侮辱罪
共同侵权行为
第三十四章
数人侵权行为
第三十五章 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
第一节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与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与责任
第三十五章 特殊侵权责任
第一节
监护人的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的侵权责任
新增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新增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二节 普通罪名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删除考点: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第三十二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二节 普通罪名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删除考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第三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一节 重点罪名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民法
新增考点:
第三章第二节 法人的能力
新增考点:法人人格否认
第二十章第三节 借款合同 自然人借款合同
第二十章第三节 借款合同 民间借贷
第三十四章 第一节
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积极的侵权行为与消极的侵权行为
2016年司法考试改革内容:新政策
2016年司法考试改革内容:新政策除了2016年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外,你知道2016年司法考试会发生哪些变化吗?2016年司法考试将面临重大的调整,司法考试将实行新人管理制度详情请看下文。
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供:2016年司法改革内容:新政策,相信对大家有帮助!司法考试或将面临重大调整司法考试已经经历了13个年头,从各项考试硬件、软件措施来讲都没有很大的变幅。
据透露,2016年司法考试可能将会成为史上最大变革的一次。
随着每年司法考试人数的增加,司法考试成为每一个从事公检法相关工作人员必备的证书。
为了加大法制力度,中央一再强调法对于维护国家安定的重要性,法在实现中国特设社会主义法制中国中的重大意义。
围绕贯彻党中央的精神,国家司法局初步决定2016年司法考试改革的政策和方针。
司考热还将升温9月20日至21日,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正式举行。
今年司法考试报考人数达45.4万余人,创历史新高。
当前,我国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民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办事深入人心,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司法考试升温。
司法考试是司法部代国家组织的国家级考试,具有权威性。
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考试环境公平公正,考试内容越来越规范,广大民众对司法考试高度认可。
应届毕业生司考人数继续增加据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介绍,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报考人数达45.4万余人,比去年增加近1.8万人,报名人数创历史新高。
全国31个省区市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设置255个考区,1.5万个考场。
今年,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四年级学生报考人数达8万余人,占全国报名总数的17.6%。
据统计,自2008年允许普通高校在校四年级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以来,近8.6万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考试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
至2013年年底,全国有400余万人次报名司考,346万余人次参考,64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016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全文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解读考点:新增15个、删除14个法律法规:新增18件、修订11件、删除5件为响应国家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治工作队伍的要求,司法考试将于2017年底完成改革并更名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无疑,2016年司法考试也将受到本次改革的影响。
而司法考试大纲是最直接、最全面、最核心的反映本次司法考试改革内容的文件。
考生需要认真研读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中关于考试科目、试卷结构、题型调整、考查能力等情况的说明,以把握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和考试重点。
万国名师也会将2016年考试大纲与往年的做详细的对比,并依据这些变化调整授课重点,保证知识的更新。
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着重强调对考生法律知识水平考查的基础上加大对法律实务的考查力度,以主观题的形式对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科目进行考查,并重点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考查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
根据今年的立法变化、法学理论的发展和司法实践情况,大纲附录法律法规目录新增或修订了《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九)》、《商业银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司法解释(一)》等法律法规和法律解释。
这些内容在近几年的司法考试考题中均有体现,2016年仍将是考查的重点,考生务必结合老师的讲解熟练掌握。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考试大纲只是纲领性文件,其对考点的罗列只是划定了考试范围,各位考生想要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还是要在基础阶段系统掌握各科目的理论知识,然后反复训练提高自己的解题能力,在复习中覆盖所有重点知识和新增考点。
万国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2016年大纲评述】2016年大纲和教材只是作了局部完善和调整,无增删考点。
宪法【2016年大纲评述】与2015年相比,没有新增考点。
近五年来,宪法部分在司法考试中的平均值约为23分。
从法典整体结构来看,宪法条文的可考性很强,主要集中在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第三章“国家机构”部分。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变化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变化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总体变化不大,主要变化的科目有经济法、刑法、民法,其他科目考点上基本没有变化,只是新增法律法规或者修订法律法规。
具体而言:经济法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商业银行法》调整了考点。
刑法根据新增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删减部分考点,修改了对应的罪名。
民法侵权责任法部分教材重新编写,主要是表述的不同,考点做了相应调整。
民事诉讼法大纲新增两个子考点,新增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大纲和教材只是作了局部完善调整,并未新增考点或法条。
宪法、国际私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大纲没有新增考点,但新增或者修订了法律法规。
科目2015年大纲2016年大纲位置内容位置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无变化法理学无变化中国法制史无变化外国法制史无变化宪法考点无变化新增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修订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经济法第二章第三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控制(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控制制度食品进出口管理食品召第二章第三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概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控制(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安全控制制度食品召回制度食品检验制度食品进回制度)食品检验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政府监管机构及其职权法律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第三人责任行政责任)出口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政府监管机构及其职权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行政问责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第三章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的业务商业银行的管理机制贷款法律制度商业银行的接管、清算和终止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概述商业银行的管理机制商业银行的业务规则商业银行的接管、清算和终止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修订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全面解读2016司法考试备考.doc
全面解读2016司法考试备考【-就这分数没什么好炫耀的,只是为了增加一下这篇攻略的可信度,至少说我不是360分险过了来忽悠人的。
总则:E式四轮斩必杀复习法。
第一条:第一轮复习通读教材和张能宝(一种真题,后面提到),有时间最好通读法条,没时间就不读了,折衷办法就是快速的通读。
目标在感性的总体的框架型的认识,最重要的任务是确定考试重点,便于以后复习。
司考是放弃的艺术,抓大放小。
什么都抓肯定死,没人复习的了全部内容。
第一轮不要花太多时间,这是第一轮的任务决定的,找到重点,你第一轮就算圆满了。
我当时第一轮花太多时间,妄图蛇吞象,照单全收,结果发现自己还是个人,不是神,无法逾越所谓司考是放弃的艺术的定性,在第二轮的时候发现根本不知道第一轮看了什么鸟,找重点的任务没完成,第一轮失败。
第二条:第一款:第二轮复习很重要,目标在吃透重点,深度了解内涵,以不变应万变,这是所有司考中最最重要的部分了,因为重点内容特别喜欢每年都考,但是都变个花样。
传说中司考题目重复率有80%,虽然个人认为没那么夸张,不过50%估计有的,但是还是那么多人挂掉,就是问题出在不知道哪是重点,或者知道了也没吃透。
对一般考点的基本考法(主要形式是按照法条原文出的简单的选择题)也应能选择题选对。
第二款:方法是,第一,再看一边教材,特别注意第一遍标记的重点,非重点也是要看的。
本轮特色还在于法条复习,重点考点的法条要了如指掌,虽然可以第三轮再背,不过理解的工作在本轮一定要重点搞(问题是,会出现本轮都无法把某些重点彻底搞懂的情况,遗漏的情况,误认为是重点的情况,不过应尽力而为。
因为每一轮复习后你都会发现,原来对于重点还有新理解,甚至推翻以前所有的理解。
不要怕自我否定,马克思哲学否定之否定规律说明,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每一次发展似乎展现出回到原点的特征,其实已经是上了一个层次了)。
第二,看大本的法条(后面会说到具体是什么)。
目的在于深度理解重点,了解一般考点,边角料你想看我也阻止不了你,毕竟司考的确有考边角料,不过请记住司考的性质是放弃的艺术。
司考改革“法考” 审题技巧
司考改革“法考”+审题技巧一、16年司考各科分值分布—制定2017年复习计划的重要参谋、参考!1-7学科分别为卷四,考查主观题的学科,所占分值也较多!16年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15门学科分别是:1.民法92分=卷三70分+卷四22分;2.刑法81分=卷二59分+卷四22分;3.刑事诉讼法77分=卷二55分+卷四22分;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68分=卷三46分+卷四22分;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60分=卷二36分+卷四24分;6.商法52分=卷三34分+卷四18分;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39分=卷一19分+卷四20分;8.宪法27分,卷一【以下学科无大题,均为客观题】9.经济法26分,卷一;10.法理学25分,卷一11.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18分卷一;12.国际经济法11分卷一;13.国际私法11分卷一;14.国际公法7分卷一;15.法制史6分,卷一。
卷一涵盖9大学科!卷1-3客观题,150分钟,150分,卷四180分钟。
仿照此分值制定17年复习计划投入时间、精力,画表过一天划掉一天!至少三遍,最后冲刺带题讲。
卷四考情分析:7道主观题,15个学科的前7个:分别是:法治理论、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诉、法治理论第一题,第七题为“轮流坐庄”的大案例+论述分析题(分值最高=从24-35)。
商法最低18分,刑法设问最有规律--?其他案例则需根据具体案情。
最后一道分值最高也是交代案例、案情后,最后一问设问论述!二、法考(18年元年)与司考(17年末班车)的区别2015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5号文《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背景、过程!现行司考与明年实施的《法考》区别:1.参考人员范围的扩大---行政复议人员、行政处罚审核人员、行政裁决人员;2.参考资格的提高:①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②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③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2016年司考改革的方向和重点带答案和解析
1、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2、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3、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B.恢复强制执行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D.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4、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5、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
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6、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7、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
2016年司法考试常考知识点总结分析
2016年司法考试重点知识点总结在过去两年的司法考试当中,刑事诉讼法在第二卷选择题部分分值均为50分,第四卷案例分析题分别为12分和25分,2005年的总分值有所上升。
从命题内容来看,司法考试在注重对重点法条本身内容的记忆与运用的同时,也在不断增加对诉讼理论的考查,表现在法条理解型的题目有所增加,部分题目还必须借助一定的理论基础。
刑事诉讼法这一部门法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刑事诉讼法》、六机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其中90%以上的题目都可在刑事诉讼法典和高法解释中找到依据。
刑事诉讼法的学习通常不会发生理解上的困难,一般来说,只要熟练掌握几个规范性文件中的重点法条和主要考点,在这一部门法上拿到高分是完全可能的。
[刑诉] 几句刑诉的经典口诀, 1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和侵占。
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2 个非(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常暴力(暴力取证)的破(破坏选举)复(报复陷害)虐待被监管人。
3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一个被遗弃(遗弃罪)而受伤(故意伤害轻伤)的伪(伪劣产品)军,在住宅(非法侵入住宅)里收到一份信(侵犯通信自由)说他老婆重婚,(重婚罪)。
4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死刑无期和老外,危害国安归中院。
5 应当指定辩护:残(盲聋哑人)死(可能判处死刑)未(未成年人)限(限制行为能力人) 6 不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贱(认罪但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你说他贱不贱。
)老外(外国人)残(盲聋哑人)死(可能被判处死刑),共同(共同犯罪有的不认罪或者不同意使用)影响很大。
从历届考题来看,具有下列特征的法条往往是重点法条:一是涉及刑事诉讼法基本问题的一些法条,比如刑事诉讼法第12条;二是与诉讼法理存在一定冲突的法条,比如高检规则第262条和263条,在理论上被称为“程序倒流”;三是具有明显的价值含量或价值取向的法条,比如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权利保护的规定。
2016年司法考试大纲新增知识点行政法
第一部分《行政诉讼法》新司法解释重要考点总结1.规范立案程序。
起诉应书面、困难可口头、有诉必接收、有案必登记、立案需当场、判定7日内、凭证要书面、欠缺应指释、补正一次告、上述做不到、投诉找上级、责令加改正、处分直接人。
2.明确诉讼请求。
“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7)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8)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3.裁定驳回起诉。
(1)原告或被告不适格、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4.依法应诉。
行政机关负责人(正副职)应出庭应诉,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
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5.复议维持和复议改变(1)复议维持,不仅包括对作为的维持,也包括在申请人就原机关不作为而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视为复议机关不作为。
(2)复议改变,仅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为依据的主要事实以及改变法律依据对定性产生影响都不叫改变。
6.复议维持共同告。
漏加列: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司法考试2016行政法笔记讲解
重点知识:行政法原则、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知识点1:行政法知识体系:补充:(1)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客观上能够建立、变更、消灭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相对人:具体行为直接针对的对象。
(3)行政相关人:具体行为做出之后,虽然行为不是直接针对你做出,因具体行为做出在客观上建立、变更、消灭了你的行政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①受害人型;②相邻权型③公平竞争权人型。
总结一句话:知识点2:行政法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行政机关的职权和行使职权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于法律的授权。
①法律优先:行政具有从属性,a. 行政立法方面,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b. 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背景知识:我国是大行政权,不是传统的三权分立,行政机关不只有执法权,还有立法活动,权利膨胀。
②法律保留:法无授权即禁止。
a. 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b. 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合法行政的性质与地位:①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②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
【法律保留】,民法是法无禁止即自由。
③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法律优先】④ 合法行政属于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
合理行政①权利 ④权力⑤行政主体⑥利害关系人○11管理 ○12不平等 ○13行政行为(纽带)○14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公开○15监督 ○16平等 ○17行政救济 ○18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⑨★行政相对人⑩行政相关人私公○7行政机关⑧被授权组织是实质;(2)合理行政★:即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2016年司法考试改革意见稿全文摘要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正确答案:C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2、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3、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答案】BC4、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正确答案:C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6、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正确答案:CD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7、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
司法考试改革内容.doc
(三)通过司法考试变成许多本科在校生四年法学教育中最重要的目标。司法考试2016年起允许在校大学三年级学生报名参加考试,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缓解法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为他们
(一)使专业能力不足的人员进入司法行业,不利于司法行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必须是受过严格教育的人才能真正领略渗透其中的基本精神、法治理念和法学思维。法学家孙晓楼曾说到,所谓法律人才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有法律的学问。有法律的学问不仅指知道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指对法律的感悟。第二,有法律的能力。包括竞争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推理能力、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第三,有法律的道德和法律的精神。缺乏法律道德的法律人只会成为破坏良好秩序的害群之马,忽略法律道德和法律理想的法律教育只能向社会输送高级渣滓。这样的法律人才需要历经数年的严格教育,而不是靠读几本法学教科书、背几个月法条就能培养出来的。
司法考试改革内容
司法考试改革内容2013月30、31日,我国举行了首次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结束了初任法官资格考试、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和律师资格考试三足鼎立、各自为政的局面,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开辟了一条光明大道,在我国司法改革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回顾自2002年我国首次举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的通过率就会发现,2002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仅为%,至2016年通过率却已达30%左右,可谓是跑步进入了共产主义。经历了2016年的高峰,这几年司法考试通过率已有回落的趋势,但总体还是保持在16%左右,这和世界各国的司法考试通过率相比仍是较高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
根据《宪法》规定,对于“宪法法律至上”中“法律”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是指具有法的一般特征的规范性文件B.是指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C.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D.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2、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
陈某是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是甲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关于该案的文书送达及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陈某在内地,受案法院必须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其送达B.如甲公司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张某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则不能向其送达C.如甲公司在内地设有代表机构的,受案人民法院可直接向该代表机构送达D.同时采用公告送达和其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3、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
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
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C.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4、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乙两国就界河使用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可出面进行武装干涉B.甲乙两国发生边界争端,丙国总统可出面进行调停C.甲乙两国可书面协议将两国的专属经济区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拥有管辖权D.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该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5、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
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A.个案平衡原则B.比例原则C.价值位阶原则D.自由裁量原则6、《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A.单边冲突规范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7、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8、某镇政府正在编制本镇规划。
根据《城乡规划法》,下列哪些建设项目应当在规划时予以优先安排?A.镇政府办公楼、招待所B.供水、供电、道路、通信设施C.商业街、工业园、公园D.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文化站9、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A.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B.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既是地方国家机关,又是自治机关C.上级国家机关应该在收到自治机关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有关决议、决定执行的报告之日起60日内给予答复D.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和外国进行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交流10、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11、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12、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13、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A.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通报污染地区的单位和居民B.县环保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C.建议省政府对该企业做出限期治理的决定D.该企业如未在限期内完成治理任务,县政府将处以罚款,并报省政府批准责令该工厂关闭14、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15、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这属于义务性规则“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
”这属于委任性规则D.《婚姻法》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这属于确定性规则16、关于Y公司和邓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B.邓某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C.Y公司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D.邓某的行为构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17、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
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A.个案平衡原则B.比例原则C.价值位阶原则D.自由裁量原则18、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19、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
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20、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21、某市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A.甲公司在市郊申请使用一片国有土地修建经营性墓地,市政府批准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B.乙公司投标取得一块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政府同意其在房屋建成销售后缴纳土地出让金C.丙公司以出让方式在本市规划区取得一块工业用地,市国土局在未征得市规划局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土地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建设用地D.丁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取得一块临时用地,使用已达6年,并在该处修建了永久性建筑,市政府未收回土地,还为该建筑发放了房屋产权证22、我国宪法第六至十八条对经济制度作了专门规定。
关于《宪法修正案》就我国经济制度规定所作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C.除第九、十二、十八条外,其他各条都进行过修改D.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23、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
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24、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B.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缺水问题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的财产25、甲国人张某侵吞中国某国企驻甲国办事处的大量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