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28
新纶科技公司章程(XXXX年5月)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05月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3第三章股份3第一节股份发行 (3)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第三节股份转让 (5)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6第一节股东 (7)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5)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8)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第五章董事会24第一节董事 (24)第二节董事会 (30)第六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4第一节总裁及副总裁 (34)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36)第七章监事会38第一节监事 (38)第二节监事会 (39)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0)第二节内部审计 (43)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第九章通知和公告44第一节通知 (44)第二节公告 (45)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5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6)第十一章修改章程48第十二章附则48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以深圳市新纶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40301102886961。
第四条公司于2009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万股,并于2010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SELE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第六条公司住所:深圳市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九楼邮政编码:518057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44万元。
沧州明珠: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2020年4月)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进一步规范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 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存在“商誉”事项的所有子公司等。
第三条商誉是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准则所规范的无形资产。
第四条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重点关注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恰当考虑该减值迹象的影响,定期或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不论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都应当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第五条公司应合理区分并分别处理商誉减值事项和并购重组相关方的业绩补偿事项,不得以业绩补偿承诺为由,不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第二章商誉账面价值再确认第六条对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应在充分考虑能够受益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基础上,自购买日起按照一贯、合理的方法将其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后续会计期间保持一致并据此进行减值测试。
(一)资产组的认定公司在认定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重点关注的事项:1、应充分考虑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或监控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处置的决策方式,认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量。
2、收购的子公司包含不止一个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时,应事先明确其中与形成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不应包括与商誉无关的不应纳入资产组的单独资产及负债。
(二)公司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有关要求确定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并将商誉账面价值按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所占比例进行分摊;如果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可以按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所占比例进行分摊。
2015-02-14:东方明珠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2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公告编号:临2015-004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于2015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006号):“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
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一次反馈意见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2月14日附件:一次反馈意见2015年1月15日,我会受理了你们吸收合并及百视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
我会依法进行了审核,现提出以下反馈意见:1.申请材料显示,交易完成后,文广集团所持百视通股份将由41.92%上升至45.07%。
同时,为保护百视通和东方明珠异议股东的权利,文广集团担任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提供方。
请你们补充披露:1)本次交易异议股东所持股股份数量及占比。
2)文广集团向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和现金选择权是否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如触发,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六十三条规定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情形,或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安排。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检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材料显示,东方明珠的全部负债将并入百视通。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的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 年3 月19 日下发的“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河北证监局于2007年4月4日下发的“冀证监发[2007]24号”《关于深入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由董事长作为第一负责人成立专项小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2005修订)、《证券法》(2005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并逐条对照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情况(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沧州明珠塑料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各类聚乙烯(PE)管材和管件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陆通”牌硅芯管、(通信用)双壁波纹管等PE通信管道产品以及燃气、给水管等PE 压力管道产品。
产品主要用于高速公路、铁路、广电、国防、水利、电力、燃气、市政建设工程等领域。
2006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26亿元,实现净利润0.31亿元。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angzhou Mingzhu Plastic Co.,Ltd.公司中文简称:沧州明珠公司英文简称:Cangzhou Mingzhu公司注册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沧石路张庄子工业园区公司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西路43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肖燕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票简称:沧州明珠公司股票代码:002108公司互联网网址:http//公司电子信箱:cz-mz@公司首次注册日期:1995年1月2日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机构:河北省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7年4月18日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机构:河北省沧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冀沧总字第130900100204号公司税务登记号码:1309036013103032、历史沿革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原外经贸部“外经贸资二函[2001]510号”文批准,于2001年7月8日由沧州明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属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发起人为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鉅鴻(香港)有限公司、沧州市正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少林喜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沧州市中兴商贸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
碧水源招股说明书
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大成律师事务所 4-3-1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大成证字(2009)第006-2 号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根据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之间的《法律服务合同》,以特聘专项法律顾问身份,就发行人首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事宜(“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本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首发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律师工作报告。
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以下方面的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了调查:1、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2、发行人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3、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4、发行人设立5、发行人的独立性6、发起人和股东7、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8、发行人的业务9、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0、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大成律师事务所 4-3-211、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关系12、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3、发行人章程的制定及修改14、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5、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6、发行人的税务17、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18、发行人缴纳“五险一金”的情况19、发行人募股资金的运用20、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21、发行人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发行人已向我们出具书面文件,确认其提供的所有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各该原件相一致;所有原件或复印件上的签名及盖章均真实有效;并且,所有相关的自然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发行人相关工作人员口头介绍的情况均是真实的。
中国人寿审计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调研报告调研人员:大太阳全体成员成员一成员二成员三成员四五号六号保险实务14-1 目录一、公司简介················································································(一)(二)(三)(四)(五)企业背景··············································································企业结构··············································································企业荣誉··············································································品牌价值··············································································发展历程··············································································二、公司的cis战略简介···························································(一)(二)(三)公司的cis战略策划······················································ mi企业理念识别——企业之“心”··········································· bi企业行为识别——企业之“手”············································ 1、2、3、4、5、企业理念行为化·································································· sowt分析法简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swot分析···················历年保费规模·······································································客户服务··············································································(四)vi企业视觉识别——企业之“脸”··········································· 1、2、中国人寿保险公司logo···················································中国人寿文化······································································三、企业新闻······························································································一、公司简介(一)企业背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家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世界500强企业。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3年3月)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及规划发展部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规划发展部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一)签订重大购买、销售或提供、接受服务等重大合同的事项;(二)购买或处置固定资产的事项;(三)收购、出售、置换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四)租入、租出资产;(五)对原有生产经营设备的技术改造;(六)对原有生产经营场所的扩建、改造;(七)签订专利权、专有技术或产品许可使用协议;(八)转让或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九)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十)债权、债务重组;(十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认定的其他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
第五条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执行。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决策权限和程序第六条对于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事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为:(一)单笔金额为10000万元以下的购买、销售合同或提供、接受劳务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二)单笔金额超过10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下的购买、销售合同或提供、接受劳务合同,由公司董事长审核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三)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的购买、销售合同或提供、接受劳务合同,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沧州明珠: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0-04-20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10]048号致: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从业办法》”)及贵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和《从业办法》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一)本次会议的召集经核查,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站()公开发布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上述公告载明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贵公司本次会议于2010年4月19日上午9时在河北省沧州市迎宾大道颐和大酒店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孟庆升先生主持。
伊利市场调研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伊利市场调研报告篇一:伊利液态奶产品市场调查报告伊利液态奶产品市场调查报告一、调查目的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产品线最健全的乳业领军者,也是唯一一家同时符合奥运及世博标准、先后为奥运会及世博会提供乳制品的中国企业。
伊利集团由液态奶、冷饮、奶粉、酸奶和原奶五大事业部组成,全国所属分公司及子公司130多个,旗下拥有雪糕、冰淇淋、奶粉、奶茶粉、无菌奶、酸奶、奶酪等1000多个产品品种。
其中,伊利金典有机奶、伊利营养舒化奶、畅轻酸奶、金领冠婴幼儿配方奶粉和巧乐兹冰淇淋等是目前市场中最受欢迎的“明星产品”。
在近50年的发展过程中,伊利始终致力于生产100%安全、100%健康的乳制品,输出最适合中国人体质的营养和健康理念,并以世界最高的生产标准为消费者追求健康体魄和幸福生活服务。
一个品牌之所以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必定有一定的原因。
为了探究伊利是如何获得成功的,同时也为了检验本学期市场调查与预测课程的学习情况,我开始了这次以伊利液态奶的销售情况为主要调查内容的调查报告之行。
二、调查方法现场观察法、直接面谈法三、调查对象胖东来地下一楼卖场、永兴超市、思达买超市、雨林超市、河师大新合作超市,总共走访了5家店铺,其中有1家大型卖场、2家中型超市、2家便利店。
四、调查目的为了了解伊利液态奶的产品种类、终端库存数量、产品生产日期、店内陈列状况、产品定价、促销活动、消费人群,以及伊利液态奶并与店内的竞争品牌的比较。
我走访了这五家具有代表性的商场,进行具体的考查,了解伊利液态奶在具体的零售商场的运营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措施,以期有利于促进伊利液态奶的健康、稳步发展。
五、调研内容及结果分析1、本次调查新乡市区的零售商场,其中大部分商场主要分布在河师大附近,在其他区域的零售渠道不是很多。
从此次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由于伊利作为中国乳业行业的巨头,其产品已经分布到了各个角落。
沧州明珠: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19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0-022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6月8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2010年6月18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庆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孟庆升先生、于新立先生、于桂亭先生、霍玉章先生、孙梅女士、谭德建(THAM TUCK KEEN)先生、迟国敬先生、邓文胜先生、李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迟国敬先生、邓文胜先生、李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侯选人均获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2010年6月19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0年7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2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详见2010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2010-023号。
沧州明珠: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公告编号:2020-006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9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72,594,485.3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03,382,640.80元,减去2019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27,259,448.53元,减去本年已分配现金股利141,792,419.90,截止2019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06,925,257.69;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9,700,853.55 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7,924,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0,896,209.9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方可实施。
监事会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证监会有关现金分红的政策。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市场: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5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1-020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是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
本公司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议案,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开始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6、出席对象:(1)截至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盛泽镇市场路丝绸股份大厦七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5、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6、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7、审议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12、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1)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2)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为1年(3)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5)承销方式:由承销机构以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6)募集资金用途:置换部分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7)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13、审议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股市晚间公告
股市晚间公告范文一【保监会正式辟:“6000亿万能险撤出股市”传言不实!】今日沪指低开,开盘下跌19.82点,而今日对大盘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一个市场传闻。
有媒体报道称,保监会将出重拳整治万能险,涉及A股的资金高达6000亿元。
对此,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该传言不实。
有关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制度的文件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7月末境内总资产同比上升14.5%】银监会发布银行业监管统计指标月度情况表。
数据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7月末境内总资产212.7万亿元,同比上升14.5%。
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7月末境内总负债19万亿元,同比上升14.4%。
【方星海:确保年内开通深港通】日前,为推进深港通各项准备工作,中国证监会深港通专项工作小组组长方星海副主席在深主持召开深港通工作座谈会,听取深港交易所、中国结算以及部分证券公司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并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确保年内开通深港通。
【慧球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交所晚间公告,慧球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朗科智能:网上中签率0.0162723924%】朗科智能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162723924%,有效申购倍数为6,145.37787倍。
【江阴银行中签结果出炉】江阴银行中签结果如下:末“4”位数 5987 7987 9987 1987 3987 4945 7445 9945 2445;末“5”位数 96857 16857 36857 56857 76857;末“6”位数 899444 149444 399444 649444;末“7”位数 6120462;末“8”位数 25298583 4529858365298583 85298583 05298583 05209731。
【正平股份中签结果出炉】正平股份中签结果如下:末“ 4”位数1364,3364,5364,7364,9364,1251,6251;末“ 5”位数 76390,26390,72583;末“ 6”位数291931,491931,691931,891931,091931;末“ 7”位数 0524023;末“ 9”位数 066384868。
沧州明珠: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公告编号:2020-01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五金、机电产品、纸制品、木制品、润滑油的销售”,并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及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及备案手续事宜
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备查文件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沧州明珠的财务分析
沧州明珠的财务分析一、沧州明珠的财务状况分析1. 公司财务总体情况2. 营收及利润情况3. 资产负债状况4. 现金流量状况5. 财务风险分析沧州明珠是一家有着20多年历史的大型制药企业,主要专注于医疗器械和医药生产的研发和销售。
本文将通过五个方面对其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1. 公司财务总体情况从公司2019-2020年的财务报告数据分析,公司销售净利率处于稳定水平,按季度算,2019年第三、四季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率保持不变为18.81%。
该数据显示出了公司在资本运作、流动资金管理等方面整体较强的财务状况。
2. 营收及利润情况从2019-2020年度实际营收情况分析,公司收入总体呈上升趋势,2020年一季度毛利率增长了2.45个百分点,达到47.87%。
此外,企业净利润在2019年四个季度中逐步增加,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34,671,300元,同比增长43.29%。
3. 资产负债状况从资产负债率方面分析,公司2019年资产负债率和流动比率均呈现下降趋势,分别为36.07%,1.79。
2020年一季度,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2.03%,流动比率为2.18。
表明公司的资产结构优化,流动性更好,能够更好的抵御风险。
4. 现金流量状况从现金流量分析看,公司的现金流量结构良好。
自由现金流表现稳定,保持了正的自由现金流,保持了良好的经营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5. 财务风险分析从财务风险方面进行分析发现:公司2019年有一笔20,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此笔借款的财务风险存在一定的压力,但是该借款在2020年被快速还清,暴露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加强了企业的财务健康度。
二、沧州明珠的净利润分析1. 沧州明珠净利润增长分析2. 沧州明珠营业利润率分析3. 沧州明珠净利润同比分析4. 沧州明珠净利润增长原因分析5. 未来沧州明珠净利润趋势预测沧州明珠的净利润表现较好,本章将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沧州明珠净利润增长分析资料显示,沧州明珠净利润在过去几年中保持了逐步上升的趋势,2019年净利润增长了14.1%,2020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达到43.29%。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6•【字号】•【施行日期】201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第三章投资项目的管理权限第四章投资项目的管理程序第五章投资事中、事后管理第六章投资风险管理和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规范监管企业投资管理,调动投资积极性,加快转型升级,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监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企业(以下简称子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投资额是指监管企业及其子企业在项目总投资额中按股权比例确定的投资额。
第四条监管企业应当体现出资人意图,制定本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注重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向创新驱动、高端化、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服务化方向和价值链中高端转型升级。
同时,要坚持规范运作、效益优先、严控风险的原则。
第五条市国资委审核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并将年度投资计划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第二章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第六条监管企业应按照自身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并与企业年度财务预算相衔接,年度投资规模应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
沧州明珠: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10年12月) 2010-12-2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将公司拥有的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分类,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第三条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应确保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公司应在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与执行、记录与保管、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岗位相互分离,不得一人兼任两个岗位。
第五条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
第三章审批授权第六条单笔或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5%以上的对外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就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投资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25%的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享有决策权,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对上述运用公司资金、资产等事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累计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25%的项目,应由董事会审议后报经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在行使上述权限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沧州明珠: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2011年3月) 2011-03-2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修订稿)为规范公司重要岗位及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公司业绩;同时,为健全公司薪酬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特制定本薪酬激励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重要高级管理岗位。
二、基本原则本薪酬激励办法是基于以企业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制定的,将个人收益与企业收益、个人成长与企业成长有机结合,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因此,本办法应充分体现以下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参考外部薪酬水平;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三、机构与职责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激励的具体测算、操作和发放等工作。
四、收入构成和调整1、收入的构成收入构成包括岗位等级年薪+年度绩效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其他奖惩。
岗位等级年薪按月发放。
年度绩效薪酬采用月度与年终发放相结合的方式。
社会保险以及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法定保险,公司根据需要设计住房补贴、餐费补贴、车辆补贴等其它公司福利,其他奖惩是指公司制定的涉及管理考评、综合绩效等方面的奖惩。
2、收入的调整2.1 岗位等级年薪董事会根据市场薪酬水平和公司业绩水平决定岗位等级年薪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
每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若公司业绩连续两年实现增长,由董事会决定岗位等级年薪是否晋级;若公司业绩连续两年出现负增长,则年度岗位等级年薪下降10-30%。
岗位等级年薪见下表:2.2年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计算:第N年度绩效薪酬=第N-1年度绩效薪酬×公司绩效考核系数×岗位考核系数×时间系数其中公司绩效考核系数为(1+净利润增长率)3/4,净利润增长率=(第N年利润-第N-1年净利润)/第N-1年净利润;岗位考核系数见附件。
002108沧州明珠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沧州明珠2023年三季度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120,256.15万元,2023年三季度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41,071.84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权益资金能够满足长期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并且还有59,431.98万元的权益资金可供经营活动之用。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的总资金需求为60,824.17万元。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72,796.71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103,658.71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41,071.84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88,227.71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95,943.21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11,374.21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108,884.96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该企业偿还全部有息负债大概需要14.01个分析期。
该企业资产负债率较低,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很小。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3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151,981.02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119,173.35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账款减少3,109.17万元,预付款项增加946.96万元,存货减少15,219.83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5,994.29万元,共计减少11,387.74万元。
应付账款减少36,684.4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减少372.17万元,应交税费减少2,757.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31.45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减少146.5万元,共计减少39,928.73万元。
002108沧州明珠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沧州明珠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7,677.8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0,976.45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30.05%。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7,695.6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0,928.0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29.58%。
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的同时经营利润也大幅度下降,企业经营业务开展得很不理想。
二、成本费用分析沧州明珠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64,230.46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58,519.8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91.11%;销售费用为1,922.2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99%;管理费用为1,889.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94%;财务费用为309.59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48%;营业税金及附加为645.3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研发费用为943.7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47%。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922.2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2,101.36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8.53%。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大幅度下降的同时营业收入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企业市场销售形势迅速恶化,并引起盈利能力的下降,应当采取措施加以改变。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1,889.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759.2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7.41%。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与2022年三季度的2.28%相比有所提高,提高0.52个百分点。
这在营业收入大幅度下降情况下常常出现,但要采取措施遏止盈利水平的大幅度下降趋势。
三、资产结构分析沧州明珠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695,99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47,091.71万元,主要以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存货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0.68%、26.93%和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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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公告编号:2010-044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2月2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0年12月27日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张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固定资产残值率由10%调整为5%,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对此,监事会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此次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调整是基于公司规模的扩大,为规避经营性风险,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
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并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详见2010年12
月28日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