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合集下载

公共基础之法律知识

公共基础之法律知识

公共基础之法律知识

公共基础之法律知识民法

1. 未成年人监护人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亲属、居委会或者父母单位。

2. 精神病人监护顺序: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兄妹、其他亲属、居委会或者单位。

3.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伤害补助、残疾人补助

4. 物权大于债权:有股份的有优先购买股份的权利。

5. 善意的不当得利,要返回原物和原物的孳息。恶意的不当得利,还要收缴除返回原物和原物的孳息的其他得利。

6. 甲和乙约定,丙向甲履行债务,若丙不履行,则甲有权请乙履行债务。

7. 法人的分支机构的法律后果要法人承担

8. 婚姻关系自动取消在一方死亡宣告后,如果一方又结婚了,又撤销死亡宣告,原来的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9. 房产转让必须办理过户,私下转让无效。

10. 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伤害负责赔偿,如没有经济能力则有抚养人垫付。

公共基础之法律知识合同法

1、口头的买卖协议是有效的。

2、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自行撤销,但是违背了诚信原则,造成他人损失要进行赔偿。

3、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应该由当事人一方独自一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方的纠纷,按照法律程序另外解决。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即合同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货运的例子。

4、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要约:一方表示希望和对方订合同。承诺:对方收到要约后表示愿意订合同。承诺到达对方合同成立。

5、要约的撤回:新要约比旧要约先到对方。要约的撤销:对方承诺前,撤销要约的通知要到达对方。

6、合同价款不明确的(订合同和交货价格不一),应当以订立合同时的价格。

【公基】民法常考点归纳

【公基】民法常考点归纳

【公基】民法常考点归纳

第二章民法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二)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三、自然人

(一)民事权利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民事权利能力的存续期间——始于出生,终于死亡(1)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2)民法上自然人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脑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

(二)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①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①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

①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认为,简单的日常行为、纯获利益的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单独实施,其他行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练习题

1.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民法上“平等”的大体含义,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在民法上地位平等。

财产关系是指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

人身关系是与特定人自身紧密联系且无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由人格和身份所产生。

例题:

以下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A.甲、乙两个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

B.胡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赵某与某行政机关因罚款数额发生的争议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 项赵某与行政机关之间不是平等主体,因此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而是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加以调整。应选D。

2.自然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事通那么第十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概平等。

①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诞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②诞生的时刻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诞生证明为准。没有诞生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要紧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a.对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第二章民法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ꎮ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身份平等,没有公权力的介入

2、自愿原则:不绝对也不能违法

3、公平原则: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平等ꎻ

4、诚实信用原则☆:(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要守信

5、公序良俗原则:良好的秩序,善良的风俗

6、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可以使用权利,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

第二节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概述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ꎮ(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ꎮ

1、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ꎮ

2、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ꎮ

(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ꎮ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包括: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完人)

(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ꎻ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ꎮ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人)

(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ꎻ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之民法学考点、重点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之民法学考点、重点汇总

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父母为未成年人的当然法定监护人。
(2)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为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五、监护人的职责
保护;照顾;管理和教育;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和进行诉讼;监
(1) 因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 受欺诈、受胁迫而实施的且非损害国家利益 的民事行为。(4)乘人之危的合同行为。 3、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
向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申请。 十二、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类型
(1) 民事行为能力欠缺。 (2) 处分权限的欠缺。 (3) 代理权的欠缺。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追认:追认权人既可以追认,也可以拒绝追认;经追认后,自始有效。 十三、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即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别诉讼时效 (1)短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有: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 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涉外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期限为4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 (3)最长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的诉讼时效。注意计算起点 十四、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 1、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在时效进行中的最后6个月内,其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 2、诉讼时效的中断: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法定事由包括:提起 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十五、交付——这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 十六、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资料试题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资料试题及答案

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A: 公民的合法权益 B: 私人的合法权益

C: 外国人的合法权益 D: 不当得利

答案: D

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A: 2万元 B: 4万元

C: 8万元 D: 6万元

答案: C

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A: 自愿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等价有偿原则 D: 公平原则

答案: B

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A: 十五日/追认 B: 三十日/拒绝追认

C: 三十日/追认 D: 十五日/拒绝追认

答案: B

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A: 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 B: 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C: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 D: 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

答案: C

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 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篇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篇

民法

一、民法概述

1.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内容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内容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4)禁止滥用民事权利的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即具体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它由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

主体、客体、内容是每项民事法律关系必不可少的因素,被称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2.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根据民法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根据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的不同性质,民事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行为是指民事主体有意识的活动。

三、民事主休

公民是指基于自然状态出生而具有一国国籍的人。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它是公民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前提条件。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第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_4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_4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2021年含

答案)

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在我国,目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_____。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

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可见目前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答案选C。A项为本题最大的干扰项,我们通常所简称的《民法》,全称为《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而非《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

2、单选题高中生钱某于1980年9月2日出生。1998年6月1日钱某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1999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_____

A: 钱某承担,因钱某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 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 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 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民通意见》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

第02章---民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第02章---民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第八讲民法(一)

民法

民法概述;

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权利;

民事责任;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人身关系:人格权、身份权。

我国没有民法典,1987.1.1 实施《民法通则》;2012.7.1 实施《侵权责任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法律地位、适用法律、权利能力);

(二)自愿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核心原则);

(三)等价有偿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帝王规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例题单选】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10 台,应付款 5 万元。因甲不能付清全部货款,乙表示只要甲支付 4.8 万元即可了结。乙的行为有效,这体现的民法原则是()。

A. 平等原则

B. 意思自治原则

C. 诚实信用原则

D.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1)概念: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2)包括:自然人、法人(公司)、其他组织。

国家在特殊的情况下(从事民事活动),也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单选】某县政府为新建办公大楼,向该县银行贷款500 万,到期未能偿还,银行遂以该县政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该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A.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湖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自然人的概念

湖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自然人的概念

更多相关信息点击查看湖北中公教育 湖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自然人的概念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为大家带来的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资料《民法之自然人的概念》。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本来民法上只有人的概念,亦即指自然人,后来团体的法律地位被民法确认,产生了法人。为了区别人与法律拟制的“人”,遂出现了“自然人”这一称谓。所以,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

公民是宪法上的概念,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按该国宪法和法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外国的或者无国籍的自然人显然不具有公民资格,不能成为宪法主体;但这并不妨碍其成为私法的主体。

民法上使用“自然人”,表明民事法律关系的开放性:一个域外自然人只要守法,完全可以在我国经商办企业,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 务。公民则显示政治生活的封闭性,任何一个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参政权只会对公民开放,而不会让所有的自然人享有。政治生活和民事生活的不同特点,决定了 对公民与自然人应予区别的必要性。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

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法律相关问题,包括法律的定义、法律的分类、法律的作用以及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一、法律的定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公布并强制执行的一系列规则和准则,以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进步。法律具有普遍性、确定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和互动,保障人们的权益,并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法律的分类

法律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从立法层级上看,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等等。从适用范围上看,法律可以分为国际法、国家法和地方法。法律还可按照法律性质划分为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等。

三、法律的作用

法律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首先,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它通过规范和维护社会的行为准则,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其次,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确保公民享有平

等的待遇和权利。同时,法律还可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保护人

民群众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

四、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法律意识是公民的基本素质之一,它是公民树立正确法律观念、遵

守法律的内在驱动力。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是国家的需要,也是每个

公民的责任。通过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

知和理解,以及加强法律教育的普及,可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提

升社会的法治水平。

五、结语

公共基础知识中的法律是社会运行的基石,它具有普遍性、确定性

公共法律基础必学知识点

公共法律基础必学知识点

公共法律基础必学知识点

以下是公共法律基础必学的知识点:

1. 法律的概念及特征:法律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准则和原则,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等特征。

2. 法律的职能与作用:法律的职能是调整和规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

秩序和公正。

3.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按照领域划分为行政法、民法、刑法等;按

照性质划分为公法和私法等。

4. 法律的形成过程:法律的形成需要立法机关的制定、公布、施行等

程序。

5. 法律的效力:法律具有普遍的效力,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

6. 法律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组织、权

力机关和公民的权利义务。

8. 法律的适用和解释:法律的适用和解释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和法律精神,有时还需要借鉴先例。

9. 法律的改革与发展:法律需要随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进行改革和发展。

以上是公共法律基础必学的知识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0年含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0

年含答案)

祝各位顺利通过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多选题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_____

A: 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 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C: 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

D: 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点击查看答案参考答案: BCD

本题解释:

【答案】BCD。解析:《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知,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只有三种:(1)再次公证;(2)对财产(非遗嘱)法律上的处分;(3)对财产(非遗嘱)事实上的处分。当众撕毁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效力,所以本题中,虽然甲将公证遗嘱烧毁,但是并没有改变原来的公证遗嘱的内容,所以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A的说法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CD。

2、单选题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词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_____

A: 自愿原则

B: 诚实信用原则

C: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 公序良俗原则

点击查看答案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特训《民法》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特训《民法》

《公共基础知识》考点特训《民法》

1、单选题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_____

A: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 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

C: 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考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A项正确。

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B错误。因欺诈而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C错误。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既不是有的合同也不是无效的合同,有效还是无效全凭被代理人的追认,不属可撤销的合同,D错误。

2、单选题赵某与黄某20XX年1月结婚,20XX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_____。

A: 20XX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 20XX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 20XX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 20XX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来源: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它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B中赵某车祸受伤所得的医疗费用赔偿不在婚姻法规定的范围内。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知识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

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法定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法律行为必须

有合法性。包括:①标的合法;②在法律对某些行为有特别要求的,必须

满足该要求时,民事法律行为方能有效。

3、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

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

力的不确定的事实。

4、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是在意思表示中含有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是构成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表示的组成局部,并且用来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存续的时间。

5、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

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来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方案的;

(7)以从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6、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简称可撤销行为,是因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以诉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夫公平的。

《民法》公基重要考点试题及答案解析1

《民法》公基重要考点试题及答案解析1

《民法》考点特训题库民法概述

(1)(多选题)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A.平等、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权利与义务统一原则

D.公平原则

【参考答案】ABD。中国的民事立法上,确立了以下几项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故本题答案ABD。

(2)(多选题)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

A.财产

B.人身

C.政治

D.法律

【参考答案】AB。《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本题答案选AB。

(3)(多选题)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哪些可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A.国家

B.工会

C.法人

D.公民

【参考答案】ABCD。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公民和法人等。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以答案选择ABCD。《民法通则》对社团法人资格的规定有哪些?基层工会申请取得工会法人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成立;②有健全的组织机

构和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③有自己的工作场所,能正常开展工会各项工作;④工会经费来源稳定,有独立的账户和独立支配、使用的工会经费;⑤能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上可见,基层企业工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就能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具有国家所确认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民法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 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ꎮ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身份平等,没有公权力的介入

2、自愿原则:不绝对也不能违法

3、公平原则: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平等ꎻ

4、诚实信用原则☆:(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要守信

5、公序良俗原则:良好的秩序,善良的风俗

6、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可以使用权利,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

第二节民事主体

一、自然人概述

自然人,是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自然人是与法人相对应的概念。ꎮ(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ꎮ

1、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ꎮ

2、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于死亡,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ꎮ

(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ꎮ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包括:

1、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完人)

(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ꎻ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ꎮ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人)

(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ꎻ

(2)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ꎻ

(3) 只能实施与他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纯获利行为,比如赠送),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ꎮ

比如:16岁的孩子经过父亲的同意卖了钢琴。(成立)

3、无民事行为能力(无人)

(1)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ꎻ

(2)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ꎻ

(3) 他的民事活动必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ꎮ

(三) 监护

1、概念

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合法利益进行监

督和保护的制度。ꎮ

监护人必须是完人。

2、职责(怎么有利于监护人就怎么做)

(1) 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教ꎻ

(2) 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及参加民事诉讼ꎻ

(3) 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ꎮ

(四) 宣告失踪

1、概念

宣告失踪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

2、法律要件

(1) 受宣告人失踪(事实)

(2) 失踪达到法定期间,下落不明必须满2年ꎮ

(3)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ꎮ

(4) 由人民法院宣告,期间为3个月ꎮ

3、效力

人民法院在宣告失踪的判决中,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ꎮ

4、撤销

当失踪人复出或者有人确知其下落时,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ꎮ

(五) 宣告死亡

1、概念

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推定其死亡,宣告结束失踪人以生前住所地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制度。ꎮ

2、法律要件

(1) 受宣告人失踪ꎮ

(2) 失踪达到法定期间,普通期间4年、特殊期间2年ꎮ

(3) 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ꎮ(4) 由人民法院宣告,普通期间1年、特殊期间3个月ꎮ

(5) 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ꎮ

3、效力

从形式上说,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有同等的法律效果△ꎮ

在被宣告死亡人的住所地为中心的区域,宣告死亡的效果等同于生理死亡,婚姻、监护等身份关系终止,财产作为遗产被继承。ꎮ

4、撤销

死亡宣告的撤销是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被确知没有死亡时,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ꎬ由人民法院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死亡宣告撤销的效力:

(1) 在人身关系方面。配偶尚未再婚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配偶已再婚的,再婚效力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子女在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收养的,收养关系仍然有效,不受撤销宣告的影响。ꎮ

(2) 在财产关系方面。有权请求返还财产。ꎮ

二、法人概述

(一) 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ꎮ

法人的法律要件:

1、依法成立ꎻ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ꎻ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ꎻ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ꎮ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因各个法人目的事业不同而不同。ꎮ

(三)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法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成立和终止时间一样。ꎮ

(四) 法人的责任能力△

1、法人须对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负责ꎻ

2、法人对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负责ꎻ

3、法人应负的非法活动责任ꎮ

第三节民事行为

一、民事法律行为

(一) 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ꎮ(二) 特征

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ꎻ

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ꎻ(意思表示:内心意思+对外表示)☆

3、应是合法行为ꎮ

(三) 成立要件△1、有主体ꎻ2、有意思表示ꎻ3、标的ꎮ(四) 生效要件△

1、主体合格ꎻ

2、意思表示真实ꎻ

3、标的确定和可能ꎻ

4、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ꎮ

(五) 形式

1、口头形式ꎻ2、书面形式ꎻ3、推定形式ꎻ4、沉默形式

二、代理

(一) 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代理人于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 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 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ꎮ

(二) 代理权的行使规则

1、不得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