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宁夏公安边防总队2013年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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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考须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考须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报考须知
1. 本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人员。

2. 报考者需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并在考试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3. 报考者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修养,无不良行为记录。

若曾被判刑或在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有不良记录者,将不被录取。

4. 报考者需参加公安院校的招生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道德修养、心理测试、身体素质等科目。

5. 报考者需具备较高的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 报考者需参加面试环节,以考察其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

面试内容包括个人情况介绍、专业知识考察、领导能力及团队协作意识考察等。

7. 报考者需满足身体健康要求,具备良好的体魄和心理素质。

需要通过相关体能测试,包括体能测试、视力、听力等。

8. 报考者需符合国家确定的公安专业的录取原则和政策,以及具体招生学校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的主要报考须知,具体情况还需参考招生学校的招生公告和相关文件。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专业范围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专业范围
药物制剂
11
管理学
11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102
工商管理类
110203
会计学
110204
财务管理
110205
人力资源管理
1103
公共管理类
110301
行政管理
1105
图书档案学
110501
图书馆学
110502
档案
68
公安专科
6801
公安管理类
680101
侦查
680102
交通工程
081203
油气储运工程
081205
航海技术
081206
轮机工程
0817
工程力学类
081701
工程力学
0820
林业工程类
0820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1
公安技术类
082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
刑事科学技术
082102
消防工程
10
医学
1002
预防医学类
100201
预防医学
1003
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
10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4
政治学类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403
外交学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0305
公安学类
030501
治安学
030502
侦查学
030503
边防管理
04
教育学
0401
教育学类
040101
教育学
040104

【公安边防】广西公安边防总队2013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公安边防】广西公安边防总队2013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军转干考试【公安边防】广西公安边防总队2013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广西边防总队)属武警部队序列,受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直接领导,肩负着维护国家主权、保卫国家安全等光荣而神圣的职责。

具体从事边境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海上治安管理、打击偷渡外逃、缉枪缉毒等重要工作,具有公安性、军事性、涉外性的特点。

20多年来,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积极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警,并根据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规律做好对他们的培养、使用和提高工作,一大批入警大学生干部脱颖而出,成为部队建设和边防工作的骨干。

我们热忱欢迎志愿献身边防保卫事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加入到公安边防部队的行列中来,在边防广阔天地里大显身手,建功立业!需求:门类名称专业名称学历层次接收人数法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本科26文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越南语、泰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22理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本科2工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本科17医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本科2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本科5公安专科侦查、治安管理、禁毒、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监督大专16本科类共计74人,公安专科类共计16人。

注:只接受男生报名接收条件和要求:1、文化学历:必须为国家“985”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本科生须获得相应的学位。

军转干考试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接收范围:①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公办民助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毕业生)毕业生;②学习形式为走读、委培、自费、自考、定向、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的,国(境)外学习毕业的,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③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未获得学位的毕业生;④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计4门(含)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被作留级处理、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或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公安边防】湖南边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公安边防】湖南边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简章

军转干考试【公安边防】湖南边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简章一、部队基本情况介绍武警湖南省边防总队,又称湖南省公安边防总队,隶属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系公安现役部队。

部队于1990年正式组建,下设三个边防检查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边防检查站、岳阳边防检查站和张家界边防检查站,担负对长沙黄花机场、岳阳城陵矶港、张家界荷花机场口岸出入国境的人员及其携带的行李物品、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货物实施边防检查和监护的任务,并对口岸限定区域进行警戒,维护国家的安全、利益和荣誉,为国家和地方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接收计划会计学、英语、朝鲜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通信工程等专业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男生。

非上述专业请勿报名。

三、接收条件根据《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接收条件如下:(一)政治合格。

接收对象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有关政治条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精神执行。

(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接收对象毕业院校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和省属本科一批高校。

(三)成绩良好。

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身体健康。

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生为1.68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3。

(五)年龄要求。

接收的本科生年龄分别在24周岁以下(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

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公安边防】四川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公安边防】四川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军转干考试【公安边防】四川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1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单位名称:四川省公安边防总队需求专业及人数:2013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人,其中男生2名,女生1名,具体专业及人数如下:新闻学专业1名;日语专业1名;西班牙语专业1名。

招聘要求: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3年6月毕业)。

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下列不属接收范围: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课程累积4门次(含)以上或1门以上课程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专升本毕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6个月(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接收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二)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四)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生身高165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军转干考试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3。

(六)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消防培训)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招收地方大学毕业生信息政策最全版

(消防培训)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招收地方大学毕业生信息政策最全版

(消防培训)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招收地方大学毕业生信息政策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2011年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信息壹、接收计划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我总队2011年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计划400名,接收专业为:法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治安管理、刑事技术、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临床医学、土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心理学等专业,其中只有公安类的能够接收大专毕业生。

【备注】每个报名毕业生必须上交个人简历1份、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教务处印章)、高考录取名册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印章),身份证复印件1张,5张壹寸近期免冠壹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毕业院校)。

二、接收对象及条件(壹)2011年接收条件调整情况1、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壹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重点接收国家“211”工程院校、省(部)属重点高校和部队急需专业毕业生,非重点院校、边缘学科和非部队工作需要专业毕业生壹律不接收。

2、学习成绩要求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4门)之上或1门之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壹律不接收。

3、接收的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必须分别在22、24、29、34周岁(截至2011年8月31日)以下。

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二)2011年接收程序调整情况1、2011年,拟接收入警大学生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名,逾期未参加报名或经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毕业生,壹律不予补报或接收入警。

2、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知识能力统壹考试。

凡未上线的考生将不予接收入警。

凡未通过知识能力统壹考试或者考核不符合条件的,壹律不得列为接收对象。

(三)2011年具体接收条件和范围1、接收对象应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

下列毕业生不得接收: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4门)之上或1门之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往届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之上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含特招)的毕业生。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中等教育【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3]8号【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3.01.21【实施日期】2013.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牧厅、工商局、林业局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推动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9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基本报考条件的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口子女,在本自治区连续完成规定的受教育年限,其父母在本自治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且达到规定年限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以在本自治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本自治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以及第二批、第三批录取的区外本科院校和第四批录取的区外高职(专科)院校或者专业:(一)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自治区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含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参加普通高考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推计算)。

自治区公安厅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自治区公安厅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招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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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军队、国防、公安院校面试及体能测试通知

2013年军队、国防、公安院校面试及体能测试通知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军队(武警)、国防生、公安(现役)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军检)和体能测试工
作的通知
一、军队(武警)、国防生院校面试、体检(军检)时间
日:铜仁市考生:7月4日。

面试地点:解放军四十四医院五官科住院部六楼(贵阳市小河区)。

二、公安类院校面试、体检(军检)和体能测试时间:
铜仁市考生:7月4日。

面试地点: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北区培训中心(贵阳市龙洞堡)。

三、报考公安类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华东政法大学、西南
政法大学和报考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本科定向的考生不参加面试。

四、7月01日01:00时至7月02日14:00时,部分提前批
国防生和公安院校补报志愿。

五、其它补报志愿,请随时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附石阡民族中学
2013年7月1日。

2024年自治区边防总队招聘条件

2024年自治区边防总队招聘条件

2024年自治区边防总队招聘条件
首先,身体条件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招聘者需要身体健康,符合特定的体格指标,能够适应边防工作的特殊环境和高强度的工作任务。

其次,学历条件也是招聘的重要考量因素,一般来说,招聘者需要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可能是高中或者大专以上学历,有时还需要相关专业背景或者技能。

年龄条件也是招聘的限制之一,一般来说,招聘者的年龄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通常在18岁到25岁之间,有时也会对应届毕业生有一定的放宽。

此外,政治条件也是必不可少的,招聘者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除此之外,可能还会有其他具体的条件,比如户籍要求、技能要求等,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等到2024年具体的招聘公告出来后才能
得知。

总的来说,自治区边防总队的招聘条件是多方面综合考量的结果,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
员工作实施细则》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是针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招收士兵学员的具体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现役士兵及转业干部。

2.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休退役士兵及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二、招收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2.文化要求:中等教育及以上文化程度。

3.体能要求: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与身高相符合,身体各项指标符合公安部体能标准。

4.政治要求:热爱祖国和人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5.能力要求: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根据院校实际需要和部队情况确定,每年确定招生计划并向全军公布。

四、招生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士兵学员填写《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士兵学员招生报名表》。

2.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文化、体能和军事素质等方面。

3.综合评定:对报考学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

五、招收费用
招收士兵学员免收学费,但需自行承担住宿、生活和个人保险等费用。

以上是《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公安边防】西藏公安边防部队接收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公安边防】西藏公安边防部队接收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军转干考试【公安边防】西藏公安边防部队接收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部队简介西藏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又称武警西藏边防总队)驻守在祖国的西南边陲,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是一支集武装、执法、涉外于一身的公安现役部队,主要担负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稳定和治安、户籍管理;代表国家在对外开放口岸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以及反内潜外逃、缉毒缉私、查控等工作任务。

1996年8月,根据国务院和公安部的指示,西藏公安边防总队恢复建制、独立遂行任务,经过十余年的发展,部队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维护西藏边境社会政治局势稳定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以实际行动和主动作为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高度信任和大力支持。

西藏公安边防总队在干部队伍建设中,十分注重人才建设,总队党委提出了建设“知识型、复合型、学习型”干部队伍的工作思路,自1996年以来从全国各高等院校接收应届毕业生充实干部队伍,一大批立志于献身祖国公安边防保卫事业的大学生干部脱颖而出,成为部队建设和边防工作的骨干力量。

接收专业门类名称专业名称接收人数经济学经济学专业1法学法学、马克思理论学、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专业46教育学教育学专业3文学汉语言文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43历史学历史学、民族学专业2理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心理学专业20工学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建军转干考试筑学、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专业33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中医学、护理专业23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档案专业24公安专科侦查、治安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禁毒、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技术专业35接收条件和要求1、文化学历:必须为国家“985”、“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安专业为大专以上,其它专业本科以上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2013年大学生入警定向招录和分配办法

2013年大学生入警定向招录和分配办法

2013年大学生入警定向招录和分配办法关于2013年定向接收和定向分配地方普通高校毕业生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政治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2008]379号)和省公安厅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现役部队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浙公党发[2012]49号),严格按编制配备任用干部,严把干部“入口”关,我总队2013年接收地方普通高校毕业生入警工作,采取定向接收和定向分配的办法组织实施,现制定具体办法如下:一、接收指标2013年公安部政治部下达我总队接收指标为20名,均为男生,学历层次均为大学本科;按专业分为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

二、定向接收的支队及接收指标数2013年全省部队定向接收地方大学生的单位以缺编支队和偏远支队为主,具体接收支队和指标为:宁波支队5名,温州支队5名,金华支队5名,丽水支队5名。

三、考生定向接收的基本条件(一)符合《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的接收基本条件且参加公安部政治部统一知识能力考试达到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规定及格分数线以上;(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格检查合格;(三)政审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同时根据省公安厅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现役部队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2012〕49号)要求,不接收从事消防工程、消防检测和消防产品等行业人员的子女。

(四)同等条件下,公安现役部队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五)凡发现在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等考试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考生,经核实无误,一律予以淘汰。

四、定向接收程序和办法(一)资格审查(1月15日前)按照接收计划和接收政策,对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性质、学习专业、学历层次、年龄等进行审查,确认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招收地方大学毕业生信息政策XX

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招收地方大学毕业生信息政策XX

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招收地方大学毕业生信息政策XX一、接收打算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我总队2011年接收地点一般高等学校毕业生打算400名,接收专业为:法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治理、治安治理、刑事技术、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临床医学、土木工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财务治理、心理学等专业,其中只有公安类的能够接收大专毕业生。

【备注】每个报名毕业生必须上交个人简历1份、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1份(加盖教务处印章)、高考录用名册复印件1份(加盖学校印章),身份证复印件1张,5张一寸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和毕业院校)。

二、接收对象及条件(一)2011年接收条件调整情形1、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一般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用的全日制一般高校应届毕业生。

重点接收国家“211”工程院校、省(部)属重点高校和部队急需专业毕业生,非重点院校、边缘学科和非部队工作需要专业毕业生一律不接收。

2、学习成绩要求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一律不接收。

3、接收的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必须分别在22、24、29、34周岁(截至2011年8月31日)以下。

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二)2011年接收程序调整情形1、2011年,拟接收入警大学生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名,逾期未参加报名或经确认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毕业生,一律不予补报或接收入警。

2、接收对象必须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

凡未上线的考生将不予接收入警。

凡未通过知识能力统一考试或者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列为接收对象。

(三)2011年具体接收条件和范畴1、接收对象应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

下列毕业生不得接收: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一般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一般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往届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他缘故受过处分的毕业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含特招)的毕业生。

2015年公安现役宁夏公安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2015年公安现役宁夏公安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宁夏公安警卫部队2015年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2014年公安现役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考试落下帷幕,2015年公安现役部队考试即将开始,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为方便广大公安现役考生及时了解信息,发布2015年全国各省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受高校毕业生信息,供广大考生参考。

宁夏公安警卫部队2015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宁夏公安警卫部队是现役正师级单位,列入武警序列,是公安机关重要组成部分,执行解放军的条令条例。

主要担负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严肃、崇高、光荣的工作。

多年来,我们本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不断从全国各地高校中吸取优秀人才,他们在本职岗位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宁夏公安警卫事业作出了贡献。

热烈欢迎有志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的2015年度应届毕业生到部队建功立业!一、接收专业和数量2015年,我部计划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4名,男生3名,女生1名。

具体专业为:工学1名(交通运输专业)、管理学2名(财务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各1名)、医学1名(临床医学专业)。

二、接收条件和要求1、必须是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入伍态度端正,现实表现良好,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警卫事业。

2、必须是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考试录取,并于毕业时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省(部)属重点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院校、独立院校、民办院校、远程(网络)教育院校、成人高校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走读、委培、自费、自学考试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补考课程累计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或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公安消防边防警卫部队入警简单问题汇总

公安消防边防警卫部队入警简单问题汇总

军转干考试2014年公安消防边防警卫部队入警简单问题汇总Q:关于年龄的问题?A:现役部队(主要指公安消防边防警卫部队)关于接收地方大学生的年龄是不超过24周岁(本科生)计算日期是截止到当年8月31日,也就是说14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是1990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

Q:关于院校的问题?A:三本或者独立院校以及专升本都是在接受范围之外的。

去年有文件要求重点接收“985”“211”工程院校,但是也没说不接收普通本科院校。

所以都还是有机会的,除非今年直接要求只要“985”“211”。

Q:关于人数?A:2014年的接收计划还没有下来,所以目前人数不好说,但是从12年开始已经很明显减少了很多,主要是因为编制的问题,有的地方干部几乎满编,所以接收人数减少。

具体今年是多少,要看各地申请的计划。

Q:关于女生报名?A:《接收细则》明确规定各总队接收的女生数量不能超过十分之一。

Q:关于研究生报名?A:《接收细则》里面并没有明确规定研究生的接收比例,但是从往年的情况可以看出接收的研究生数量也是相当少的(基本上不会超过女生人数),很多省份甚至不接收研究生。

Q:关于专科生报名?A:很多省份的边防部队会接收部分专科生,极个别省份的消防部队也会接收少量的专科生。

Q:关于消防部队分配去向问题?A:规定是男生必须要分配到基层中队工作,也就是需要去基层中队参加抢险救援等任务。

当然有可能分配到基层中队而借调到机关等部门Q:关于边防部队分配去向问题?A:公安边防部队现在的分配去向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公安边防派出所(大部分人是分配到这里),一个是边防检查站。

当然,内陆省份是没有边防派出所的,肯定是全部分配到军转干考试边检站,但同时这些省份接收人数也是相当少的。

Q:关于报名时间的问题?A:往年都是10月下旬到十二月下旬各省陆陆续续就把简章放出来了,2013年是特殊情况各省出的都比较晚。

Q:关于专业的问题?A:每年各省接收的专业可能都会有些调整,都是根据需要会做相应调整的,以当年的简章为准。

【公安边防】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2013年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警招生简章

【公安边防】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2013年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警招生简章

军转干考试【公安边防】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2013年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警招生简章一、部队简介黑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是一支直接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领导管理的执行警察任务的现役部队,所属部队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沿边境线的市(县)、乡(镇),基层单位主要以公安边防派出所为主,绝大多数基层单位在乡(镇)区域。

主要任务是:维护国家主权,保障边境地区和开放口岸的安全,为边境地区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基本政策服务;负责边境管理区的治安管理和边境管理工作,执行边防勤务;对进出国家口岸的旅客、员工和交通工具,实施边防检查、监护和管理;协同有关业务部门侦破刑事案件;完成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任务。

具体工作主要是走访、熟悉派出所辖区人口,解决辖区老百姓邻里纠纷和实际困难,办理治安、刑事案件,查验出入境人员护照、签证等。

二、接收条件和要求(一)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

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二)接收对象以男生为主。

(三)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以黑龙江省内的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专科生必须是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

(四)接收专业: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管理类,公安专科。

(五)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接收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2、24、29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

(七)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50公斤,女生军转干考试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45公斤。

边消警公安现役部队接受地方大学生简章

边消警公安现役部队接受地方大学生简章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速推进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人才战略工程,努力选拔和造就受过高等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素质的品学兼优人才,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国发[2000]9号)和总政治部《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若干规定》([2003]政干字第256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新时期科技强警战略思想为依据,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着眼于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把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作为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

按照统筹规划、确保质量、保证需求、优化结构、充实基层的原则,认真做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工作。

第二章接收计划和程序第三条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计划纳入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干部补充更替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第四条公安部政治部根据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干部编配和需求,拟制年度接收计划。

各支队级单位提出初步意见,总队级单位拟定接收计划,公安边防部队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审核汇总,公安消防、警卫部队由公安厅、局审核汇总后,于上一年8月底前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正式计划于上一年9月底前下达。

第五条申报接收计划原则上控制在各总队级单位年度生长干部数的45%左右。

第六条接收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应严格按计划确定的接收数量、学历层次、专业类别、补充方向和性别比例组织接收工作。

第三章接收对象的范围第七条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第八条接收对象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毕业生为主,兼顾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重点高校的毕业生。

第九条接收对象以本科以上毕业生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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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考试【公安边防】宁夏公安边防总队2013年接收普通高等
院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宁夏公安边防总队是一支公安现役部队,具有公安性、军事性、涉外性特点,隶属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管辖,主要担负银川河东国际机场的边防检查任务。

自组建以来,宁夏公安边防总队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各类人才,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我们热忱欢迎志愿献身边防保卫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加入到公安边防部队的行列中来,在公安边防部队广阔的天地里大显身手,建功立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2013年,拟接收应届毕业生3人。

外语专业2名、阿拉伯语1人、朝鲜语1人,工学专业1名、计算机应用专业1人。

(以上专业均为男性、本科学历,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接收条件和要求
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

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以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

接收的大专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2、24、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

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接收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下列对象不属于接收范围: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军转干考试(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七)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八)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
2、在校学习期间有当兵入伍经历的;
3、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

4、学业有专长、术业有专攻,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或获得第二学位的;
5、经学校批准参加省级以上各种比赛并获奖的;
6、品学兼优、体魄健壮、有管理素质潜力且适合到部队基层指挥岗位工作的。

四、考试考核的内容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个人报名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等方面进行合理筛选,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0日。

(二)知识能力统一考试。

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实施,初步定于2013年2月下旬举行。

考试内容包括申论和行政能力测试2门。

(三)面试。

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四)身体检查。

由总队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五)体能测试。

主要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

(六)心理素质检测。

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检测。

军转干考试(七)政治审查。

主要内容: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和奖惩等现实表现;学习态度和学业成绩;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兴趣爱好和特长情况;身心健康状况。

六、岗前培训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接收入伍后,统一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年。

内容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

七、职级待遇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

入伍时间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

职级待遇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1993]后联字第4号)及有关规定确定。

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公安现役部队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

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八、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

(一)复审复查淘汰。

接收对象应按接收协议规定的时间报到。

公安部政治部将对接收对象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进行复审复查,对不合格者由接收单位退回原学校。

(二)岗前培训淘汰。

有关单位要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军转干考试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至2012年12月30日
报名方式分现场报名及个人投送材料报名,个人投送材料报名需附相关照片、简历、自荐书、推荐信等材料(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十、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清河北街1256号
宁夏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王干事(收)
宁夏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更多公安现役部队信息请关注:军转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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