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
研发费⽤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研发费⽤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艺发⽣的研究开发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五条对该规定进⾏了细化,明确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艺发⽣的研究开发费⽤,未形成⽆形资产计⼊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的50%加计扣除;形成⽆形资产的,按照⽆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范围有哪些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件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时,发⽣的下列⽀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加计扣除:1.新产品设计费、新⼯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费⽤;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员的⼯资、薪⾦、奖⾦、津贴、补贴;4.专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5.专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专利技术等⽆形资产的摊销费⽤;6.专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件规定,从2013年度起,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发⽣的下列⽀出也允许在税前加计扣除: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员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伤保险费、⽣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2.专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
3.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般测试⼿段购置费。
4.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怎么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额度加计扣除的一种政策措施。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本文将介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有关政策的通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如下:1.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数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
研发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购买科研设备、研发用材料和仪器设备租赁等直接与研发活动相关的支出。
2.确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为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之比,最高不超过50%。
具体比例由税务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政策确定。
3.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度=研发费用总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4.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度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度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度。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注意事项在使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从事科技研发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具体包括科学研究、试验发展、开发工作、软件开发等符合相关法规的科技研发活动。
2.研发费用的确认和管理企业需要对研发费用进行准确的确认和管理,确保符合相关法规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要求。
研发费用的相关凭证和支出明细需要妥善保存,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纳税申报企业在纳税申报时,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填写相关信息,如研发费用总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和扣除额度等。
同时,企业需要保存相关申报材料和支持文件,以备税务部门审计。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年度限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设有年度限额,即企业在计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度时,不能超过一定的金额上限。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汇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的研发投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情况,特进行以下汇报。
一、政策背景。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指国家对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一定比例予以加计扣除的政策。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明确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为企业减轻税收负担,鼓励加大研发投入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政策效果。
自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以来,企业普遍加大了对研发的投入。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各行各业的企业纷纷增加了研发投入,加快了科技创新步伐。
同时,由于政策的落实,企业的税收负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轻,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活动。
政策的实施不仅提振了企业的研发热情,也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存在问题。
尽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企业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研发费用的计算和申报出现错误。
其次,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还不够到位,导致部分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程度不高。
最后,政策的具体操作细则还需要不断完善,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便利。
四、建议和展望。
为了更好地发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促进作用,我们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政策的具体操作方法。
同时,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帮助企业规范研发费用的申报和计算。
此外,政府部门还可以加大对研发活动的资金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
展望未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落实,相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会为我国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带来更加积极的影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以上是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的汇报,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共同努力,更好地发挥政策的促进作用,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取得更大的成就。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目录第一部分: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和解读 (2)一、加计扣除定义 (2)二、法律规定 (2)三、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意义 (2)针对高新技术企业 (2)针对非高新技术企业 (3)四、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基本条件 (3)适用范围 (3)从事研究开发活动 (3)研发领域要求 (3)五、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3)六、不得加计扣除的研发支出 (4)七、申报流程 (5)八、报送资料 (5)办理技术鉴定需填报的材料(报送科技部门等单位) (5)向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 (5)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和解读一、加计扣除定义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例如,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00元,就可按15000元(100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
二、法律规定1.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之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再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
3.国税发【2008】116号《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体要件、申请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资料进行了详细规定,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务操作提供了直接有效的指导。
三、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意义针对高新技术企业1.因为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新规定涉及到的标准和条件与高新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归集有着极大的相似性,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具有天然的优势。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
其他提示事项: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 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 如果企业确实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属于“研发活动”,可以通过科技部门咨询。国科发政[2017]211号 • 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可以转请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科
技部门应及时回复意见。企业承担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 企业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规定了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 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 关资料备查。
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新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新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什么意思?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新政策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全球竞争的加剧,企业研究开发(R&D)对于提升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对研发活动的投入,促进科技创新,政府推出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本文将介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意思以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新政策的主要内容。
首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允许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额外计入扣除范围,从而减少纳税基数,降低企业税负。
这项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激励企业增加对研发活动的投资,提高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
根据最新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新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 适用范围扩大:新政策将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从事科技创新的企业,不再局限于高新技术企业。
这意味着不论企业规模大小、所属行业,只要从事研究开发活动,均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 研发费用计算标准:企业可以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研发费用计入扣除范围,具体计算标准根据企业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政策规定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研发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购买专用设备和实验用品、合作研发费用等相关支出。
3. 税前扣除和限额规定: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前,将研发费用直接扣除。
新政策对于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还设定了一定的限额规定。
例如,某些国家对研发费用扣除设置了上限,超过该限额部分不能享受加计扣除。
4. 鼓励创新型企业:新政策还鼓励创新型企业通过专业评审机构对其研发项目进行审核,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认可度和可信度。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享受政策的权益,同时也规范了研发活动的管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和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企业而言,这项政策为其减少了研发投入的财务压力,激励了企业加大对研发领域的投资,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对于国家而言,通过引导企业加大对研发的投入,能够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结构升级和转型发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方法一、实际发生额加计扣除:实际发生额加计扣除方法是以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为依据,将其金额加计扣除。
这种方法适用于研发费用在一定期间内较为稳定、连续发生的企业。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首先,企业需要确定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
研发费用包括研究费用和开发费用两部分,具体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试验费用、设备购置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必须是符合税务法规定的研发项目的支出才能扣除。
2.确定研发费用的准确金额。
企业应对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准确核算,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同时,企业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发票、凭证和报表等资料,作为税务机关核查的依据。
3.在利润表中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企业在编制利润表时,将研发费用从营业成本中分离出来,直接列入利润表,并在利润表中加计扣除。
4.计算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在确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时,可将研发费用直接列入加计扣除项目,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计算全年累计加计扣除:计算全年累计加计扣除方法是以企业全年累计的研发费用为依据,将其分摊到每个纳税年度,进行加计扣除。
这种方法适用于研发费用较大、较难确定实际发生额的企业。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首先,企业需要确定全年累计的研发费用。
和实际发生额加计扣除方法一样,需要对研发费用的范围和金额进行准确核算。
2.确定每个纳税年度的加计扣除额度。
企业需将全年累计的研发费用分摊到每个纳税年度,根据税法规定的加计扣除比例,计算每个纳税年度的加计扣除额度。
3.在利润表中列示加计扣除额度。
企业在编制利润表时,将每个纳税年度的加计扣除额度直接列入利润表,并在利润表中加计扣除。
4.计算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在确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时,可将每个纳税年度的加计扣除额度直接列入加计扣除项目,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研究开发活动发生中的费用,凡是不存在合理合法的证明,不能予以加计扣除,例如超出正常范围的费用以及购置低值易耗品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核算要求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核算要求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种税务政策,用于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应符合以下核算要求:
1. 研发费用的范围:符合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活动产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工资、材料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等。
2. 费用支出的实际性:企业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费用凭证,包括发票、支出凭证等,以证明费用支出的实际性。
3. 费用归属的准确性:企业需要明确研发费用归属于具体的研发项目或产品,并在相关文件中进行了明确记录和说明。
4. 费用核算的合规性:企业需要建立完备的研发费用核算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5. 费用相关资料的保存期限:企业需要妥善保存研发费用的相关资料,包括报销凭证、研发项目文件等,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
以上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本核算要求,企业在享受该政策时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进行符合要求的费用核算和准备相关资料。
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注:还可采用产量法、总
量法、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等)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
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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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
(一)无形资产会计政策
4、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3)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
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
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
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 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 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 移或者分离。
借:研发支出——费用发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
2、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
贷: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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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1、小企业会计准则 (1)无形资产会计政策 (2)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 2、企业会计准则 (1)无形资产会计政策 (2)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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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
(一)无形资产会计政策 1、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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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依据
3、相关具体规定——基本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 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 116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 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3〕70号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摘要本文旨在探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将介绍什么是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接着,我们将分析项目鉴定的方法和流程;最后,我们将探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对企业的意义和影响。
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能够全面了解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的相关知识。
一、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概述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是指企业在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根据国家政策,可以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二、项目鉴定方法和流程2.1鉴定方法项目鉴定是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核的过程,鉴定方法通常采用以下几种:-财务核算法:通过对企业财务数据进行分析,确定研发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比例。
-文档审核法:对企业提交的研发项目相关文件进行审核,评估项目的合理性和科技含量。
-实地调研法:通过对企业研发实验室和工作场所的实地调研,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技术水平。
2.2鉴定流程项目鉴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提交申请:企业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的申请材料。
2.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项目评估:鉴定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包括财务核算、文档审核和实地调研等环节。
4.鉴定结果:鉴定专家根据评估结果,出具项目鉴定报告,并向企业通知鉴定结果。
5.审批和公示:相关政府部门对项目鉴定结果进行审批,并进行公示。
三、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的意义和影响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对企业具有以下重要意义和影响:-促进科技创新:加大对研发费用的扣除力度,激励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降低企业成本:通过加计扣除项目,减少企业支付的所得税金额,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加计扣除项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企业财务状况,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加速折旧优惠条款(已经取消)
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 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 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 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 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 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 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适当”可按苏国税发[1999]36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适当”可按苏国税发[1999]36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即可在国家规定同类折旧年限的基础上加速50%。 即可在国家规定同类折旧年限的基础上加速50%。 企业为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而购置的达 到固定资产标准或形成无形资产的软件,经主管税务机关 备案,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 备案,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集 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 折旧年限最短可为3 折旧年限最短可为3年。
新法加速折旧优惠条款: 新法加速折旧优惠条款: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 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 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 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 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 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 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 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配套文件: 配套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号)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审核要点与风险防范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审核要点与风险防范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研发费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时,将研究开发费用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的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执行涉及复杂的审核工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政策能够发挥应有的效果,审计机构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审核要点和风险防范措施。
审计机构要重点关注企业的研发费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
研发费用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且必须是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实际发生的费用。
审计师需要对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逐笔审核,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虚假研发费用的情况,审计机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和合法。
审计机构还需重点关注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及申报情况。
企业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时,需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加计扣除额度,并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规定流程申报。
审计师需要仔细核对企业的加计扣除额度计算及申报情况,并确保其符合政策规定和税法规定。
如果发现企业计算有误或者存在申报不实的情况,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确保税务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审计机构还需关注企业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时可能存在的风险。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执行可能会涉及复杂的税收计算和申报工作,企业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理解不到位或者操作失误的风险。
审计师需要及时向企业提供相关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规范操作,减少风险。
审计机构还需与税务机关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加强对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监督和执行,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税收的规范征收。
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执行涉及审计机构的严格审核和风险防范工作,需要审计师对企业的研发费用、研发活动、加计扣除计算及申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和监督,确保政策的效果得以真正发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
第二篇示例:研发费加计扣除是财务税务方面的一个重要政策,对企业的研发活动起到了积极的鼓励作用。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套政策整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概念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摊销。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和适用范围演变(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初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比例为5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第一款第二条: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逐年增长,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具体抵扣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比例为50%《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第一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中,关于盈利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比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含10%),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
(三)适用范围扩大到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比例为50%,且可结转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第一款: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以下统称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八、不能加计扣除项目
1、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房屋的折旧和租赁费
八、不能加计扣除项目
3、管理费用。包括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
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 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八、不能加计扣除项目
4、从有关部门取得的用于该项目研发的财政性资金, 并将拨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对应的成本费用不得 税前列支,更不得加计扣除。
•其他部门、机构非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委托,不
具备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职能。
4、项目鉴证—鉴定内容
(1)项目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 委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范围; (2)项目是否能够通过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
•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
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 过5年。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
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8号
第二部分
如何核算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的核算—核算理论依据
• 第七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
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
发及制造费; 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 试手段购置费。
七、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新药研制的临 床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鉴定费用 。
1、自主立项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应当实行立项制度。企业的每个研究
开发活动,应当首先由企业自主立项。项目应当具有明 确的研发形式、研发目标、进度计划、经费预算、人员 组成和过程管理文件。(立项报告)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20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一、政策概述: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
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二、主要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5号);(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五)《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八)《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三、条件或资格(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1.人员人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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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概念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如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摊销。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和适用范围演变(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最初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比例为5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第一款第二条: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逐年增长,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
具体抵扣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二)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比例为50%《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第一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996]152号)中,关于盈利工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比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含10%),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
(三)适用范围扩大到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比例为50%,且可结转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第一款: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以下统称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引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引一、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企业对于研发投入的需求越来越大。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就包括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进行详细介绍。
二、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实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在税前额外增加一定比例后再予以扣除的政策。
三、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
2.在境内从事技术开发活动并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3.从事科学技术活动并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非营利科技机构。
四、哪些费用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工资、薪金性质的支出。
2.试制品和样品制作所需材料、设备及工具等购置费用。
3.研究开发过程中所需的材料、设备及工具等使用费用。
4.为研究开发活动专门采购的专利权、专有技术和非专有技术许可使用费用。
5.为研究开发活动专门采购的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用。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操作方法是什么?1.企业应当将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列入当期成本或者费用,形成税前扣除项目;2.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比例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形成税前加计扣除项目;3.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填报纳税申报表,申请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4.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进行核定,确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数额;5.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将已经核定的数额填入相关栏目,并在备注栏注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企业在享受政策时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
2.企业应当保留相关的凭证和票据,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3.企业在享受政策时,应当遵守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七、结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出台,对于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在享受政策的过程中,企业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为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其研发费用加计入当期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
该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培训费用;2.研究开发过程中的材料、设备、试验用品等直接费用;3.研究开发过程中的租赁费用、水电费、差旅费等间接费用;4.研究开发过程中的专利申请费、技术转让费等知识产权费用;5.研究开发过程中的外包费用、合作研发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限制条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虽然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也有一些限制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研发费用必须是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且必须有相关的凭证和记录;2.研发费用必须与企业的主营业务相关,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投资或其他非生产性支出;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和金额有一定的限制,具体规定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意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实施,对于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空间;3.促进国家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升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和国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企业应当充分利用该政策,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自身发展和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制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制度简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制度是指企业研发费用在计算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一定比例加计扣除的核算方法。
这项制度的实行,旨在提高企业研发活动的积极性,促进科技创新,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开发支出,包括研究开发人员工资、实验用材料、试验费用等。
2.税前加计扣除,是指研发费用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优先进行扣除的金额,最高可达到100%。
3.审定范围,是指对企业研发支出进行审计认可,从而保证加计扣除的费用合理、准确。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核算方法根据我国相关税法,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核算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首先,企业需要定期对研发支出进行登记。
此处应当详细列明每个研发项目名称、经费使用情况、研发周期等等。
2.其次,企业需要根据审定范围的审核结果,进行合理的成本分摊。
这其中需要结合研发项目的成果情况,体现出每个研发项目对企业的贡献和价值。
3.然后,企业需要根据审核结果,计算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4.最后,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对研发费用进行适当的加计扣除,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研发积极性。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度的实行,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提高企业研发积极性,促进科技创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以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使企业更加愿意投入到研发活动中。
2.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
通过加计扣除,降低研发成本,可以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3.大幅提高企业的研发经费使用效率。
企业在进行研发项目时,通过加计扣除可以获得更多的财务支持,使得研发经费得到更好的使用和创新。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注意事项尽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度具有很多优势,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企业应当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申请,要求加计扣除的费用必须是真实、合理、准确的研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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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一、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财税〔2018〕9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提高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财税〔2018〕6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现就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上述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二、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应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并由委托方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相关事项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及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执行。
三、企业应在年度申报享受优惠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留存备查以下资料:
(一)企业委托研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立项的决议文件;
(二)委托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三)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境外研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