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旧利废与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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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五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五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修旧利废是降低成本,提高物资利用效能的有效方式之一,为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明确其定义、分类以及工作职责和奖罚,逐步降低设备维修物料消耗,实实在在做到节约增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蒲县昊锦塬煤业有限公司。

二、修旧利废的定义(一)旧设备1.因技术改造更换下来的设备,在原设计使用点已不再使用的。

2.库存时间较长,原有用途已变更,不再使用的。

(二)废设备1.经长期使用或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其技术性能也不能达到生产工艺要求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超过定额标准____%以上),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3.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____%以上),继续使用经济上不合算的。

4.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5.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长期失修的。

6.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经济上又不合算的。

(三)废旧零部件1.在检修设备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或未经修理不能继续使用的总成件。

2.库存时间太长的零部件。

三、修旧利废针对废旧设备、零部件采用本单位自修或外委维修,使其性能达到或接近相同产品的技术指标,或从废设备中拆卸有效零件用于其他场合。

(一)修旧利废的范围1.旧设备、旧零件的恢复使用。

2.检修过程中拆换下来的总成件的修复(包括各类液压泵、油缸、液压马达及各类仪器仪表总成)。

3.报废设备中部份可用零件的拆卸再利用。

4.各类阀门的修复再利用。

5.各种液压元件的修复。

6.各类控制元件、操作元件的修复。

7.各种基础件、结构件、过流件修复。

8.各种齿轮、轴的修复。

9.各种托辊、滚筒的修复。

10.各类变压器、变频器继电器、电机仪器仪表的修复。

11.各种电瓶、马达、发电机等直流电器的修复。

12.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延长设备、备件的使用寿命。

13.废旧电缆、电线的回收利用。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各单位、科室:为进一步加强物资消耗管理,提高物资回收复用率,加大修旧利废力度,合理调剂在用物资,减少新品物资投入,降低原材料成本,特制定《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在用物资复用管理1、建立健全矿用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制度,加强矿用物资修理复用管理,对回收的物资分类被存放及时修复,提高旧品修复率和利用率。

2、回采工作面结束,采掘队料场转移时,所有材料必须在 5 天内回收转运完。

否则,按乱扔乱放罚款。

3、回收期间严格责任,发现压埋材料、设备、配件等,一律按原价罚款。

4、掘进面贯通后,定额,限额材料剩余部分,换下来的断梁折柱,废坑木等,必须集中码放整齐。

否则,按乱扔乱放处罚。

5、调整通风系统、封闭采区采面时,新建、拆除通风设施剩余材料必须在两天内运走。

6、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回收率进行回收。

二、修旧利废管理1、各区队要加大物资修旧利废力度,努力提高废旧物资的复用率,对矿下达的物资复用指标进行分解,层层落实,确保考核指标完成。

2、各区队应对回收后有修复价值的物资进行分类、建账、保管,并进行及时修理,修复好的物资由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发放。

3、每月由企管科牵头,对各生产单位及科室物资库房进行物资盘查。

三、考核办法根据矿下达标准,结合采区实际情况,有采区物资消耗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各部门修旧利废指标,皮带队每月5万元,机电队每月 2.5 万元,机电科每月 2.5 万元。

每月28 日各部门将修旧利废台账交到企管科,由企管科负责考核。

2013年1月1日毕业论文致谢词我的毕业论文是在韦xx老师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完成的,他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给了我深深的启迪,论文凝聚着他的血汗,他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对我的工作学习产生了深渊的影响,在此我向他表示衷心的谢意这三年来感谢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的老师对我专业思维及专业技能的培养,他们在学业上的心细指导为我工作和继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这里我要像诸位老师深深的鞠上一躬!特别是我的班主任吴廷川老师,虽然他不是我的专业老师,但是在这三年来,在思想以及生活上给予我鼓舞与关怀让我走出了很多失落的时候,“明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对吴老师的感激之情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在此向吴老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诚的谢意!感谢这三年来我的朋友以及汽修0932班的四十多位同学对我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推动资源回收利用和工业化再利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目标是加强对废旧物资和修旧利废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安全环保和资源化利用。

第四条废旧物资主要包括废弃金属、塑料、纸张、玻璃等可回收物质,以及废弃设备、家具、电子产品等不可回收物质。

第五条修旧利废主要指通过修理、翻新和改造,使原本不能使用的物品恢复使用价值的废物。

第六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承担法定责任,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七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监测、统计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管理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章废旧物资的管理第九条废旧物资的收集应当进行分类,按照不同的物质进行储存和运输,确保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处置应当符合环保要求,采取合法、安全、环保的方法进行,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利用应当合理规划,推动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和再利用,从而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减少资源浪费。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的意识和参与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回收工作。

第三章修旧利废的管理第十三条修旧利废的收集和利用应当按照相关的安全规范进行,确保修旧利废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第十四条修旧利废的修理、翻新和改造应当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确保修旧利废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修旧利废的利用应当注重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采取合理的利用方法,减少废物的产生和资源的浪费。

第十六条修旧利废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修旧利废企业和个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法经营和环保。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3篇)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3篇)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打造经营理念,强化成本意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降低我队维修成本,变废为保,达到减少材料消耗的目的,特制定车队修旧利废奖励办法:1.坚决执行矿修旧利废和费旧物资回收管理制度,坚持有旧不领新、能修不弃的节约意识。

2.各检修班更换下不能使用的材料配件要及时交回队库房统一管理。

3.凡是回收上来的配件都要进行逐个筛选,对有利用价值的物料全部进行修复,缺配件的由班组核算管理小组对各个费旧物资短缺的配件申报计划。

4.由班组核算管理小组组织修理工进行修复。

5.修好的材料配件按照供应站价格进行____%的对等奖励。

6.区队核算员造册登记每位员工所修复材料配件,报矿经营办。

7.全队员工要踊跃参加,达到提高每位职工的修理能力,提高自身技术素质。

8.每月进行全队修旧利费评比,奖励:第一名____元,第二名____元,第三名____元。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2)是指对废弃物品进行回收、再利用、处理和处置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修旧利废管理的目的是减少废物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修旧利废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废物分类和回收:建立废物分类的标准和指南,鼓励居民和企业将废物进行分类,并提供相应的回收设施和服务,促进废物资源的再利用。

2. 废物处理和处置:规定不可回收的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式,包括焚烧、填埋等方法,并设置相应的设施和管理机构,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3. 废物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制定废物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目标和措施,鼓励企业采取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的产生并提高废物的资源利用率。

4. 废物监管和执法:建立废物管理的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负责对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和处置。

5. 废物信息管理和公众参与:建立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收集、记录和分析废物的相关数据,为废物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强公众对废物管理的知识和参与度,提高废物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众满意度。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第一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第一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第一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修旧利废的管理,推动资源的循环利用,保护环境,依法规范修旧利废的处置行为,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修旧利废是指损坏、过期、报废、废弃或者被拆除的设备、物品等。

第三条修旧利废的管理,应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修旧利废的管理机构应积极开展修旧利废的回收、处理和利用工作,提倡循环经济的发展。

第五条修旧利废的产生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履行修旧利废的管理责任,实行分类处置和循环利用。

第六条修旧利废的处置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合法许可。

第七条修旧利废的处置活动的主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修旧利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对修旧利废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

第二章修旧利废的分类管理第九条修旧利废应按照其物质特性、危(wei)险等级、资源价值等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修旧利废的分类管理应坚持废物产生单位负责、处置单位负责、监管部门监管的原则。

第十一条修旧利废的分类应分为可回收物、有害物质、生活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等类别。

第十二条废旧电子产品、废钢铁、废玻璃、废纸张等可回收物应进行集中回收和再利用。

第十三条有害物质如电池、废荧光灯、废油漆等应选用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四条生活垃圾应进行分类投放,推行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废弃物如建造垃圾、医疗废物、化学废物等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修旧利废的回收与利用第十六条修旧利废的回收与利用应符合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的要求。

第十七条修旧利废的回收应建立健全回收网络,提供便捷的回收伏务。

第十八条修旧利废的利用重点应放在资源再利用和能源回收方面。

第十九条修旧利废的利用应优先采用环保和节能的技术和设备。

第二十条修旧利废的利用项目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报批并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各单位、科室:为进一步加强物资消耗管理,提高物资回收复用率,加大修旧利废力度,合理调剂在用物资,减少新品物资投入,降低原材料成本,特制定《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在用物资复用管理1、建立健全矿用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制度,加强矿用物资修理复用管理,对回收的物资分类被存放及时修复,提高旧品修复率和利用率。

2、回采工作面结束,采掘队料场转移时,所有材料必须在5天内回收转运完。

否则,按乱扔乱放罚款。

3、回收期间严格责任,发现压埋材料、设备、配件等,一律按原价罚款。

4、掘进面贯通后,定额,限额材料剩余部分,换下来的断梁折柱,废坑木等,必须集中码放整齐。

否则,按乱扔乱放处罚。

5、调整通风系统、封闭采区采面时,新建、拆除通风设施剩余材料必须在两天内运走。

6、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回收率进行回收。

二、修旧利废管理1、各区队要加大物资修旧利废力度,努力提高废旧物资的复用率,对矿下达的物资复用指标进行分解,层层落实,确保考核指标完成。

2、各区队应对回收后有修复价值的物资进行分类、建账、保管,并进行及时修理,修复好的物资由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鉴定,经鉴定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发放。

3、每月由企管科牵头,对各生产单位及科室物资库房进行物资盘查。

三、考核办法根据矿下达标准,结合采区实际情况,有采区物资消耗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各部门修旧利废指标,皮带队每月5万元,机电队每月2.5万元,机电科每月2.5万元。

每月28日各部门将修旧利废台账交到企管科,由企管科负责考核。

2017年1月1日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2017-03-07 22:44 | #2楼为进一步加强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工作,提高我矿节支降耗效果,完善内部市场化运行机制,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责任界定:1、采煤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物资的回收、升井、移交管理工作。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子产品等。

第四条废旧物资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收集,分别处理;(二)优先利用,合理处置;(三)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四)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设立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以及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废旧物资的分类收集、临时存放和定期移交。

第七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的统一回收、利用和处置,以及与外部回收企业的合作。

第八条环保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管理工作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第三章回收与利用第九条生产部门应按照《废旧物资分类目录》对产生的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收集,并设立专门的临时存放场所。

第十条物资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回收人员到各部门收集废旧物资,并进行数量和质量核对。

第十一条物资管理部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评估,确定可利用的物资进行再利用,无法利用的物资进行合理处置。

第十二条再利用的废旧物资应优先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维修等活动,以降低生产成本。

第四章处置与环保第十三条无法利用的废旧物资,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联系外部回收企业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处置应遵循环保法规,采取合法、安全的处置方式,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五条环保部门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置过程的监管,确保处置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于在废旧物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企业成本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减少资源浪费,规范修旧利废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各部门、各生产环节中涉及到的修旧利废活动。

二、修旧利废的定义及范围(一)修旧利废的定义修旧利废是指对废旧物资进行修复、改造,使其重新具备使用价值或提高其性能,以达到节约资源、降低成本的目的。

(二)修旧利废的范围1、废旧设备、零部件的修复和再利用。

2、废旧工具、量具的修复和再利用。

3、废旧材料的改制和再利用。

4、其他具有修复和再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

三、管理职责(一)设备管理部门1、负责制定修旧利废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

2、对修旧利废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和指导。

3、组织对修旧利废项目的验收工作。

(二)物资管理部门1、负责废旧物资的回收、登记和保管。

2、建立废旧物资台账,对修旧利废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三)生产部门1、负责提出修旧利废项目申请,并组织实施。

2、保证修旧利废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四)财务部门1、负责核算修旧利废项目的成本和效益。

2、对修旧利废奖励进行核算和发放。

四、修旧利废项目的申报与审批(一)申报生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修旧利废项目申报表》,详细说明废旧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损坏情况、修复方案及预计产生的效益等。

(二)审批设备管理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技术审核,物资管理部门对废旧物资的情况进行核实,财务部门对项目的成本和效益进行评估。

审核通过后,报企业领导审批。

五、修旧利废项目的实施(一)实施主体经审批通过的修旧利废项目,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于技术难度较大的项目,可邀请设备管理部门或外部专业人员协助。

(二)实施过程管理1、生产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

2、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修复质量和安全。

3、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记录,包括修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解决方法及投入的人力、物力等。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各单位修旧利废管理工作,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充分挖掘废旧设备的剩余价值,对被拆卸下来的设备或配件等进行修复利用,同时提高员工的成本意识和维修技能,充分调动企业员工修旧利废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修旧利废,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因检修、改造、报废或其它某种原因拆卸下线的设备备件、电气及仪表元件等设备物资所开展的修复再利用工作。

第二章范围第四条修旧利废指对废旧设备、物资的修理。

正常检修,故障处理及外委维修均不属此范畴。

第五条修旧利废的对象主要包括:5.1、机械设备及备件;5.2、电气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设备及备件;5.3、工器具、水暖及生活后勤设备;5.4、其它具有再利用价值的物资。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成立修旧利废小组,其组长由公司设备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设备处、供应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二级部门设备分管领导、维修工段长、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等组成。

第七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7.1、确定修旧利废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鉴定、评估;7.2、对修旧利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设备处作为公司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行使修旧利废管理职能,负责修旧利废的日常管理工作,每月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并组织成立修旧利废管理鉴定小组。

第九条各二级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废旧设备物资的修复工作并参于管理,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实施,每月建立修旧利废台帐,必要时由设备处配合。

第十条修旧利废的质量及技术把关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技术含量高、价值大的修理项目,应召开专门技术研讨会并形成书面的技术方案;对修复件的外表应进行除锈、去油污等方式的清洁化处理,内在质量应满足设备装机使用要求和合理使用寿命,必要时需通过试运转来确定。

第十一条管理鉴定小组负责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的修订以及修复后使用效果及价值的评估。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有效遏制资源浪费、减少环境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

第三条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橡胶等。

修旧利废是指对已报废或损坏的物品进行修复、加工、再利用的行为。

第四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目标是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和对环境的损害。

第二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废旧物资的分类和管理应遵循“先减量、再分类、最后处理”的原则。

第六条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进行废旧物资回收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供相关便利条件和经济激励措施。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监督机制,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回收和环境友好处理。

第八条修旧利废的管理应强化市场监管,加强对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的监督,防止非法加工、销售和使用修旧利废。

第九条修旧利废加工企业和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修旧利废来源追溯制度,确保修旧利废的合法来源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收集、运输和储存第十条废旧物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相关环保规定,采取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确保废旧物资的安全运输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的储存应遵循防火、防水、防尘、防腐等原则,确保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存放环境安全。

第十二条修旧利废的收集和运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确保修旧利废的安全运输,避免对环境和人员构成危险。

第十三条修旧利废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修旧利废应采取相应的特殊储存措施。

第四章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处理和利用第十四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和利用应符合环保要求,采取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处理方式,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例文(3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例文(3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内废旧物资的处理、修旧利废的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电器电子产品等各类废物。

第五条修旧利废是指对已经使用过的物品进行修理、加工、再利用的过程。

第六条公司应制定相应的修旧利废管理计划,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中。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确保废物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处理。

第八条公司应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收集、储存和处置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公司应做好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登记和台账管理,包括物资来源、收集日期、存放地点以及处置方式等信息。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处理审批程序,确保废物处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废旧物资收集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废旧物资收集点,方便员工和外部人员进行废物的投放。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废旧物资收集活动,倡导员工积极参与。

第十三条员工应按照废物分类的要求将废旧物资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内,并确保废物的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废旧物资收集容器进行清理和消毒,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废旧物资收集记录,包括收集日期、废物种类、重量等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应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废旧物资的收集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应配备专人负责废旧物资的收集、清理和记录管理。

第三章修旧利废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修旧利废的登记制度,对修旧利废的来源、处理方式进行记录。

第十九条修旧利废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修复、拆解、回收等。

第二十条公司应对修旧利废进行分类储存,确保物品不受损失,并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配备专人负责修旧利废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与知识。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废旧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废电子产品、废塑料、废纸张等。

第四条:修旧利废包括但不限于旧衣物、家具等可修复和再利用的物品。

第五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应秉持“环境优先、资源有效利用、科学管理、全民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六条:建立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统一管理机制,由主管部门牵头,并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第七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相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全面执行。

第八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废旧物资管理第九条:废旧物资产生单位应制定废旧物资管理方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十条:废旧物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括可回收物、有害物质和其他垃圾。

第十一条: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分类收集,能够进行资源回收的废物应当优先回收再利用。

第十二条:有害物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专门处理,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第十三条:其他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正确投放和处理。

第四章:修旧利废管理第十四条:修旧利废采用修复和再利用的办法,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十五条:修旧利废的购买、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所销售的修旧利废符合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十六条:修旧利废的修复和再利用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确保修复后的物品质量和安全性达到要求。

第十七条:修旧利废的修复和再利用单位应当制定管理措施,确保修复过程中不产生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等。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的管理和修旧利废的利用,保护环境、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二、废旧物资管理1. 废旧物资的分类废旧物资按照材料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物、有害物、普通垃圾三类。

2. 废旧物资的收集和运输(1)建立废旧物资收集点,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方便居民投放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可回收物。

(2)严禁将有害物和普通垃圾混装混运,对有害物和普通垃圾要单独收集和运输。

3. 废旧物资的处理(1)可回收物要进行分类、压缩、包装,确保清洁、无污染。

(2)有害物要进行专门处理,不能随意倾倒,应选择合法的有害物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3)普通垃圾要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4. 废旧物资的利用(1)可回收物要进行分类、清洗、回收利用;废纸可制成纸张,废玻璃可制成玻璃制品,废塑料可制成塑料制品,废金属可进行再生利用。

(2)有害物要尽量进行资源化利用,如废电池可回收其中有价值的金属,废荧光灯管可回收其中的汞等。

三、修旧利废管理1. 修旧利废的收集和回收(1)建立修旧利废收集点,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方便居民投放修旧家具、电器、家电等。

(2)修旧利废应进行分类、清洗、维修,并选择可靠的渠道进行回收。

2. 修旧利废的再利用(1)对修旧利废进行再加工或改造,使其重新在市场上使用。

(2)对修旧利废进行再制造,使其能够成为新产品的零部件。

3. 修旧利废的处理(1)不能修复的修旧利废要进行拆解、分类处理。

(2)对无法再利用的修旧利废进行环保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监督与执法1. 监督部门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废旧物资和修旧利废的管理和处理。

2. 监督方式(1)建立监测体系,对废旧物资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回收利用进行随机抽查。

(2)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废旧物资和修旧利废管理的认识和意识。

3. 执法措施对违反废旧物资和修旧利废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环境和经济责任。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本(四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修旧利废是降低成本,提高物资利用效能的有效方式之一。

____年我矿将进一步加强修旧利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其在节能降耗上的特殊功能,为我矿经营做出更为积极的贡献。

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修旧利废办公室设在设备科,负责修旧利废日常工作。

1、负责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的组织工作,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和废旧物资回收率制度。

建立回收、修复、复用台账。

⑴编制月度修旧计划,安排废旧物资修理工作。

⑵编报废旧物资回收复用报表,并于每月____日前报机电矿长。

2、安排专人负责,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实际情况。

3、物资修复后经设备科、经营办等单位验收后,根据验收情况给予修理单位(或个人)一定奖励。

由经营办办理。

4、报废物资统一交由设备科管理。

各类物品报废必须经设备科、物资使用单位及相关单位共同鉴定。

5、定期出售废旧物资,实行拍卖制。

由设备科组织,综合办监督实行。

6、鼓励各单位使用修复后的材料及配件,按使用价值____%计入使用单位材料费用。

7、需外委修理的材料配件必须由经营办、机运队、设备科共同确定修理厂家,修理后共同验收,并经使用单位质量认可后方可付款。

二、对支护材料的回收管理及考核办法(一)支护材料的回收1、设备科负责全矿回采煤巷支护材料的回收分类管理。

2、综采队负责回采工作面支护材料的回收升井并交到矿材料库房。

3、设备科负责日常验收工作。

4、设备科负责组织安排各类回收支护材料的及时修复工作。

对于不需要维修即可复用的支护材料直接入库发放,如铁托板、木托板;对需经过简单修理即可复用的钢筋梁,由使用单位维修后送材料仓库保管。

5、设备科负责编制支护材料回收、复用情况报表。

6、经营办负责回收率的考核及奖罚兑现工作。

(二)修理后的验收复用1、各修理单位应严格把好修理质量关。

修复后,由经营办、设备科等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交设备科机修车间发放,修理单位不得私自发放。

修复后的锚杆必须抽出1~____%进行质量及强度检验,检验结果由生产科和设备科认定。

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煤矿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工作,提高我矿节支降耗效果,完善内部市场化运行机制,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物资回收职责划分1、掘进工作面物资回收掘进工作面完工后,掘进区使用的风泵、未使用完的轨道及轨道附件、铁管、工字钢、锚杆、金属网及其它支护用品,机械化后运多余的链条、溜槽、挡煤板及附件、皮带机及附件等材料、设备由使用单位回收。

2、采煤工作面物资回收(1)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切眼安装时替下的各种材料由安装单位回收;切眼向外50米不用的风水管路及附件由回采单位回收;机巷不用的轨道及附件由回采单位一次性回收。

(2)采煤工作面回采时,根据工作面推进度,由采煤区回收两巷内的支护材料、轨道及附件、风水管路及附件、两机中间部分,电缆及附件。

(3)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刮板机、皮带机及附件、电缆、开关、小电、绞车、钢丝绳、移变等由保运二区负责回收升井;收作线以外不用的轨道及附件,支护材料、风水管路及附件等由对应主管单位回收;柱鞋、铰接顶梁由拆除单位回收。

3、经管科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对其施工地点附近巷道内的闲散物资进行回收。

二、物资回收验收1、皮带机、链板机拆除前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机电科负责组织保运二区、经管科、使用单位进行验收,不经验收,不得拆除,否则,罚责任单位负责人500元/人,严禁串换设备、配件,否则,按原值2倍处罚使用单位。

2、回收升井的物资一律交各对应管理单位(两机中间部分交保运二区、四铁及升井需维修的轨道交机修区,道岔交运输区,电缆及小电交机电科,其他物资交物管科),有维修价值的由各归口管理单位进行一次挑选、加工、修复;无维修价值的交物管科,物管科要对回收入库的物资组织进行二次挑选评估,具有修复利用价值的要及时联系修理单位修复。

3、强化物资动态监控管理,运输区、保运二区、机电科、通风区等归口管理单位,应将现场验收(移交)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入帐。

2024年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2024年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2024年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合理管理,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化”的原则,优先进行资源的减量化、再利用和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影响。

第四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目标是实现废旧物资妥善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的提高,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五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应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类别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六条政府应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加强对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七条政府应加大对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管理应重点推进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常见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利用。

第九条政府应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各种措施进行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再利用,包括建立废旧物资回收站、推动废旧物资的再生产业发展等。

第十条政府应制定废旧物资管理的监管标准,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安全、环保的运营。

第十一条鼓励研发和推广废旧物资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设备,提高废旧物资的再利用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加强对废旧物资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废旧物资的产生和处理情况,为废旧物资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第十三条支持开展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和科技创新项目,带动废旧物资资源化利用的示范带动效应。

第三章修旧利废管理第十四条修旧利废管理应重点推进废弃电子产品、废旧家电、废弃轮胎等常见修旧利废的资源化利用。

第十五条政府应加强对修旧利废的监管,制定修旧利废管理的标准和规范,确保其合法、安全、环保的处理。

修旧利废与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与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修旧利废及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为强化广大员工节支降耗意识,提高废旧物资的利用率,努力减少原材料丢失、浪费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一)成立修旧利废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修旧利废管理办公室、废旧物资回收站。

修旧利废管理办公室设在经营管理部,回收站设在设备材料管理部。

修旧利废领导小组职责:经营管理部:负责全矿修旧利废管理和成本监督使用、控制、考核、结算、支付回收奖励款和废旧物资拍卖等工作。

财务工程部:负责成本核算、物资回收奖励支付和废旧物资拍卖金额的收取等工作。

设备材料管理部:负责物资回收、分捡、码放、发放、物资加工、修复、建账等工作。

其他单位负责本职围废旧物资现场使用管理、回收、修复、建账等工作。

(二)成立修旧利废鉴定小组组长:副组长:各专业副总成员:及维修单位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各单位修旧利废围的修复物资,在项目修理完成后,及时通知修旧利废人员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没有经过鉴定的物资不作为修旧利废兑现项目。

二、修旧利废容、围及指标修旧利废容主要为支护用品、小型电器、废旧金属材料、设备易损部件等,不包括井下正常接替回收的设备和材料。

矿对各单位下达年度修旧利废计划指标(按产值计算),实行承包制考核,具体如下:1、机电科:4寸以上(含4寸)风水管路、排水管路、闸阀、弯头、法兰盘、电缆、小型电器、防爆照明灯、罐耳、电器插件、塑料电缆钩及设备配件等,修旧利废指标300万元。

2、运输区:轨道(30kg及以上)、道尖、30kg道岔(含气动)、矿车(轮对)、扳道器及设备配件等,修旧利废指标80万元。

3、调度所:、线、核子称等,修旧利废指标6万元。

4、通防科:瓦斯监控器、传感器、监控线、发炮器、风筒等,修旧利废指标50万元。

5、设备材料管理部:锚杆、锚索托盘、“四铁”、三通、铁道板、铁背板、双机(皮带机、刮板机)配件、保险档、铁电缆钩、管撑子、开关架、过桥、道夹板、U型棚卡、电器插件、22kg轨道及道岔材料性的设备等,修旧利废指标850万元。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背景随着矿业资源消耗量的不断增加,矿山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制度办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开展矿用物资回收和复用,可以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同时也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管理活动,加强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监管,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本制度可行、具体的措施和办法,有助于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国家现代化生产理念。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相关企业对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管理职责企业管理层企业管理层必须制定有关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的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同时,培训员工关于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推广普及。

管理层必须加强对矿用物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的管理,对于矿用物资的使用必须进行节约、环保和可持续利用。

对矿山评论并采用“三废”回收技术,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达到资源的最大利用效果。

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必须负责执行企业制定的有关环保和资源利用的法律及规定,并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此避免产生污染物,同时实现矿用物资的最大利用。

监察部门对于矿用物资的回收复用、修旧利废进行监察和检查,并不定期检测矿山厂区的污水和煤气等,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处理。

矿用物资回收复用的管理流程矿用物资回收复用的管理流程包括矿用物资的回收、物资判定、质检、加工、复用等过程。

具体分析如下:矿用物资的回收矿用物资回收的方式通常有矿山内部回收和外部回收两种。

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回收规定,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提供方的要求收回需求物质。

物质判定回收的矿用物质必须经过鉴定判定是否有可以复用价值的资格,以及恰当领域的分配,同时合理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质检回收物质质量必须经过质检批准方能使用。

企业必须为质检进行严格管理,并且制定必要的实例程序和评估标准。

加工企业必须制定对回收物质进行加工处理,以达到重新利用的改进目的。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例(4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例(4篇)

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实施细则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循环经济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组织、监督和执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第三条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的原则,加强废旧物资的回收、分拣和处理,推动修旧利废的再利用和循环利用。

第二章废旧物资管理第四条废旧物资管理包括废旧物品的回收、分拣、处理和处置。

第五条回收企业应具备废旧物资的回收能力和技术,按照相关规定对废旧物资进行分类、清洗和分拣。

第六条废旧物资的处理包括资源化利用和环保处置。

资源化利用包括废旧物资的再制造、再加工和再利用;环保处置包括废旧物资的焚烧、填埋和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废旧物资的处置应符合环保法规的要求,特别是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的处理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

第八条废旧物资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回收、分拣和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处罚。

第三章修旧利废管理第九条修旧利废管理包括对废旧设备、器具和机械等进行修复和再利用。

第十条修旧企业应具备修旧设备和技术,能够对废旧设备进行检测、维修和改造。

第十一条修旧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修旧设备进行分类、清洗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质量。

第十二条修旧利废的再利用包括对修旧设备的再制造、再加工和再生利用。

第十三条修旧利废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修复和再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处罚。

第四章监管和执法第十四条监管机构应加强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监督和指导,推动废旧物资的回收和修旧利废的再利用。

第十五条执法机构应依法对违反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维护市场秩序和环境安全。

第十六条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应加强协作合作,共同推动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工作的进行。

第十七条监管机构和执法机构应建立废旧物资及修旧利废管理的信息平台,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方便监管和执法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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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旧利废及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为强化广大员工节支降耗意识,提高废旧物资的利用率,努力减少原材料丢失、浪费现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一)成立修旧利废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下设修旧利废管理办公室、废旧物资回收站。

修旧利废管理办公室设在经营管理部,回收站设在设备材料管理部。

修旧利废领导小组职责:经营管理部:负责全矿修旧利废管理和成本监督使用、控制、考核、结算、支付回收奖励款和废旧物资拍卖等工作。

财务工程部:负责成本核算、物资回收奖励支付和废旧物资拍卖金额的收取等工作。

设备材料管理部:负责物资回收、分捡、码放、发放、物资加工、修复、建账等工作。

其他单位负责本职围废旧物资现场使用管理、回收、修复、建账等工作。

(二)成立修旧利废鉴定小组组长:副组长:各专业副总成员:及维修单位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各单位修旧利废围的修复物资,在项目修理完成后,及时通知修旧利废人员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没有经过鉴定的物资不作为修旧利废兑现项目。

二、修旧利废容、围及指标修旧利废容主要为支护用品、小型电器、废旧金属材料、设备易损部件等,不包括井下正常接替回收的设备和材料。

矿对各单位下达年度修旧利废计划指标(按产值计算),实行承包制考核,具体如下:1、机电科:4寸以上(含4寸)风水管路、排水管路、闸阀、弯头、法兰盘、电缆、小型电器、防爆照明灯、罐耳、电器插件、塑料电缆钩及设备配件等,修旧利废指标300万元。

2、运输区:轨道(30kg及以上)、道尖、30kg道岔(含气动)、矿车(轮对)、扳道器及设备配件等,修旧利废指标80万元。

3、调度所:、线、核子称等,修旧利废指标6万元。

4、通防科:瓦斯监控器、传感器、监控线、发炮器、风筒等,修旧利废指标50万元。

5、设备材料管理部:锚杆、锚索托盘、“四铁”、三通、铁道板、铁背板、双机(皮带机、刮板机)配件、保险档、铁电缆钩、管撑子、开关架、过桥、道夹板、U型棚卡、电器插件、22kg轨道及道岔材料性的设备等,修旧利废指标850万元。

6、其它单位均可根据自身业务围,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具体指标为:产品质量部修旧利废指标60万元、钻探区修旧利废指标50万元。

二、物资回收管理1、矿废旧物资回收站设在设备材料管理部,负责回收物资的分类分拣,对可以直接使用的登记上架,需要修理的及时修复。

2、物资回收由设备材料管理部和经营管理部现场验收,验收人员应严格把关,杜绝把新物资作为废旧物资交旧,一经发现按物资原值2倍罚款。

3、回收的物资运至回收站,由设备材料管理部指定地点存放,不得乱丢乱放,车皮及时推出回收站,否则扣除回收奖励,并加罚200元。

4、风水管路、排水管路由生产单位转到收作线以外,设备材料管理部负责回收;三通、弯头、闸阀由生产单位回收交于设备材料管理部。

5、双机(皮带机、刮板机)配件由生产单位回收交予设备材料管理部。

6、轨道(30kg)、道尖、道岔(含气动)回收交到运输区指定地点。

7、电缆、小型电器、防爆照明灯、信号灯、信号线(20米以上)、塑料电缆钩回收交于机电科。

8、、线由调度所负责回收。

9、“四铁”、铁道板、保险档、铁电缆钩、管撑子、开关架、过桥、道夹板、U型棚卡、圆(方)木、轨道(22kg)及附件等回收交于设备材料管理部修复。

10、瓦斯监控器、传感器、监控线、风筒、埋吸管、瓦斯抽放管及附件等由通防科负责回收。

11、钢丝绳、道木、道钉、钻杆、支架压力表、支架灯等其它废旧材料由生产单位回收交于设备材料管理部。

12、各单位所回收的物资应于每周一、四集回收站,经营管理部现场监督检查,设备材料管理部建立统计台账,月末作为考核结算依据。

13、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凡属以旧换新围的物资,领用单位必须先办理交旧手续,即把废旧物资上交设备材料管理部回收站,并开具《交旧单据》(一式三联:交旧单位、物流中心、经营管理部),物流中心凭《交旧单据》发放,如当天交不上来的,应先打欠条并限期一周上交。

因没有交旧手续无法领料而影响生产的,后果自负;如用料单位未能交旧且必须领用新的,则按该物资金额的100%进行罚款;如用料单位未开具《交旧单据》,而物流中心发放新物资的,则对相关责任人罚100元/次。

物资交旧领新名称界定参见《交旧领新明细表》。

经营管理部月末按《交旧单据》进行统计并兑现处罚。

对某些配件因受使用和运输等因素影响,暂时不能交回旧件的,可先发给新件,旧件限期交回。

不能按期交回的,每超一天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14、为鼓励单位和个人回收废旧物资,全矿所有废旧物资回收一律实行有奖回收,按定额奖励,即回收一件奖励一件,现场发放回收奖励款。

验收人员不得打击回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故意克扣减少回收物资数量、金额,一经发现罚验收人员每次每人200元。

回收的物资由经营管理部、设备材料管理部验收,开据《祁东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单》,单据上注明回收单位、回收物资的名称、类别、物资情况(数量、重量、面积、长度等)回收金额、回收人员签字。

设备材料管理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应分类存放,对有修复价值的物资,转到相关单位修复,有利用价值的物资,分捡后利用,对报废物资进行拍卖。

设备材料管理部每月3日前,把各单位回收物资明细报经营管理部,回收报表应注明回收物资单位、名称、规格、数量、金额、回收地点,不及时报送每延迟一日罚款500元。

三、回采工作面物资回收管理重点加强回采工作面的物资使用、交接、回收工作,严格按照交接规定现场交接,退尺回收的物资,按照要求进行回收。

每月正常更换的各类配件(包含高压胶管,不含密封件)等物资,全部交旧。

设备材料管理部每月根据计划回收物资和实际回收物资差额考核回采单位。

对于未达到回收率的物资,按照罚款定额给予罚款,对于超额完成回收率的物资,按照奖励定额给予奖励。

1、工作面回采前,设备材料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参加矿组织的日常交接工作,并由设备材料管理部对工作面两巷的电缆钩、信号线(含通讯、监控线)、开关架、按钮合、各类设备及部件、工字钢、单体、摩擦支柱、顶梁、柱鞋、挡煤板、地挡、铁道板、地滚、轨道、道岔、风水管及附件、PVC管及附件、U型棚及附件、水沟槽、木材、顶板离层仪(含牌版)等进行登记、建帐。

2、工作面回采期间,回采单位按照矿下达的《回采工作面物资回收报表》计划及时回收各类物资,并交设备材料管理部,经营管理部验收后,由设备材料管理部开具《废旧物资回收验收单》(一式三份),经营管理部每月根据回收验收单据及回收台帐对其进行监督考核。

3、工作面拆除期间,综采等设备及各部件,由回收单位、设备材料管理部负责清点回收升井设备数量,作好验收记录并登记建账。

其它物资分别交各归口单位,并作好验收记录。

各归口单位在工作面拆除回收完毕后,分别按物资回收率考核回收单位。

4、对于未达到回收率的物资,按照罚款定额给予罚款,对于超额完成回收率的物资,按照奖励定额给予奖励。

其中40%对等奖罚管理人员,60%对等奖罚员工。

5、因工作面条件所限,确实无法完成回收率的,回收单位向归口考核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生产技术部现场鉴定并出具单据后,回收率给予适当调整。

6、每月初,设备材料管理部根据《回采工作面物资回收报表》,按照物资回收率,对回收单位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于每月3日前报经营管理部。

四、物资回收奖励管理1、矿对废旧物资执行有奖回收制,在财务部建立专门资金账户,对个人实行现金奖励机制,各单位回收人员凭设备材料管理部开据的“祁东煤矿废旧物资回收单”直接在经营管理部领取现金。

2、所有回收物资一律实行谁回收、谁签字、谁领钱的原则。

矿每月提前预支周转金10000元,交于经营管理部,实行现场交、现场开票、现场奖励的原则。

为保证专款专用,经营管理部专人负责回收款发放,并建立台账。

3、经营管理部每月底持回收物资奖励明细,经经营矿长、经营管理部、设备材料管理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财务工程部报账。

4、严禁偷盗、回收正在使用、正在运转途中及料场中的材料,否则,一经发现,将给予3倍于物资原值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将进行经济索赔并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

五、物资验收管理各单位修复后的物资,通知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鉴定小组人员,按照每类物资的鉴定标准,认真鉴定,出具修旧利废物资合格鉴定报告,确保修复物资安全使用。

六、物资发放管理对验收合格的修旧利废物资,由维修责任单位发放使用,未经鉴定的物资不得发放使用。

修复后的物资经鉴定后对于数量大,暂时不使用的修旧利废物资,应单独建账管理,统一发放,但应注明修理单位、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及维修时间等相关容。

七、回收物资考核管理责任单位对于监管围的物资,加强现场管理,减少丢失浪费,每月根据回收情况和现场使用情况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于每月3日前报经营管理部执行,不按时报送每次罚款500元。

八、废旧物资出矿维修管理各单位对于外委修理的设备、配件、材料等,在物资出矿前,通知鉴定小组现场核实数量、维修容等,维修后由鉴定小组验收,对确实不能修复的报废物资,全部交于废料堆,未经鉴定小组鉴定的物资,不得出矿。

九、现场物资交接管理规定工作面或掘进头交接时由调度所负责统一安排,除工作面正常交接容外,生产用材料、管路、轨道、电缆、照明物资、监控物资、电缆钩等全部进行交接,不交接视同丢失,按规定处罚。

1、 2寸风水管路、管撑、排水管路、闸阀、吊挂钩、四铁、三用阀、三通、弯头、、22kg轨道及道岔、铁道板、钢丝绳、双机配件等由设备材料管理部负责交接。

2、轨道(30KG及以上)、道尖、道岔、道夹板、道木等由运输区负责交接。

3、电缆、小型电器、塑料电缆钩由机电科负责交接。

4、、线等由调度所负责交接。

5、保险档、开关架、过桥、绞车基础由各单位自行交接。

6、瓦斯监控器、传感器、监控线等由通防科负责交接。

7、压风自救装置由瓦斯办负责交接8、正常生产用材料由经营管理部负责交接。

交接实行谁交接、谁负责、谁签字的原则。

调度所负责组织安排,按矿生产管理规定执行,所有交接单责任单位应及时登记台账,于交接后1日交于经营管理部存档,迟一日罚款50元。

十、修旧利废报表修旧利废报表分为汇总表和明细表两部分,汇总表主要是记录维修单位维修物资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原值、维修物资投入成本、和原值比较节约成本。

各单位在维修物资时,对维修物资投入的成本明细有详细记录。

明细表是详细记录物资收、发、修、存、废,从明细表上清晰反映物资回收、修复、发放使用情况。

各单位按照修旧利废报表填报要求,认真填写本单位修旧利废报表,报表月度截止日期为每月30日前,每月3日前将上月本单位的修旧利废报表、料单统一报送到经营管理部,迟报一天罚款500元,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各单位必须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十一、修旧利废成本账管理各单位根据矿制定的修旧利废物资目录,建立废旧物资回收、修复、发放、报废台账和管理制度以及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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