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备考四大攻略每日一练(20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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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方法

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方法

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方法2016年司法考试的大幕已经拉起,众人纷纷投入新一轮司法考试的复习。

想必大家都对“得民刑者得天下”的江湖传言早有耳闻。

民法在司法考试中一直占据重要的地位。

即便民法的博大精深让人心烦意乱,但它始终是司法考试中的极其重要的一环,是任何一位考生都无法回避的。

那么,我们如何学好民法呢?作为整个民法基石的民法通则的内容,便首当其冲。

下面我就司法考试中涉及的民法通则的内容做一个简单的梳理,希望能对备考2016年司法考试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1、形成权:在民法中有形成权、抗辩权、请求权和支配权,而最易考到的是形成权,而且一般为“下列哪种权利是形成权”的问法。

形成权有两个特征,一是单方的意思表示;二是民事法律关系变动。

做题时只要紧扣这两个特征,一般不会出错。

目前主要考的是第二个特征,即是否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比如相对人的催告权,我们认为不是形成权,因为它没有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而之后的被代理人的追认权则是形成权,因为它的行使使本来效力待定的合同具有确定的效力;2、宣告死亡的时间确定:主要是“之日”与“次日”的区别;3、宣告死亡撤销后的法律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婚姻关系的恢复与否的问题,一般是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后的婚姻关系问题;4、个人合伙问题:主要是合伙人身份确定的问题。

一般认为只要参与了盈余分配,第一年参加了分红,就可以认定为是合伙人,其次是合伙债务的承担,以及合伙在诉讼中的主体资格问题;5、民事行为的类型问题:这是民法通则中比较重要的内容,在掌握这部分内容时要结合合同法的内容来理解,比如说,只有掌握了合同法才能了解真正的民事无效行为的类型。

这部分内容确实有些麻烦。

不过幸好在朋友的推荐下,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过班,得到了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的真传,方才安然度过难关。

呵呵!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听听看吧!6、代理:主要是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以及两者的构成要件,代理权及代理权授权的性质单方法律行为),另外要知道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关系,在已经完全符合表见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相对人不主张表见代理,却主张无权代理而行使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是否可以,我认为是可以的,这主要是从表见代理规定的目的来看。

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2016.4.20)

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2016.4.20)

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2016.4.2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C.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D.通过和解协议【司法部答案】D【考点】债权人决议的通过【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4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另有规定除外,…”。

第97条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结合题意,60%超过二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

所以,和解协议须不能通过,其他可以通过。

不符合规定的只有D选项。

2、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司法部答案】ACD【考点】著作权的取得、演绎作品【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A错误。

演绎作品即对已有的作品或者其他材料进行演绎、加工所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每日一练(2016.8.27)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每日一练(2016.8.27)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每日一练(2016.8.2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司法部答案】B【考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区分【答案解析】法人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划分,但大陆法系传统划分系最为重要的划分,也最难理解。

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均属社团法人;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

依法人的目的事业的性质,法人可划分为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

所谓营利,是指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利益,并将该利益分配给成员;公益法人是指以公益为目的事业的法人,公益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社团法人既可为营利法人,也可为公益法人,前者如公司,后者如工会、消费者协会,A、C错误。

基金会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无法人成员,只能以公益为目的,只能为公益法人,B正确。

我国有关法律中出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主要系营利法人,但也可为公益目的,如民办学校,民办慈善基金会,D错误。

2、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司法部答案】D【考点】仲裁的执行【答案解析】《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及几点注意事项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及几点注意事项

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及几点注意事项2016年关于司法考试卷四答题技巧及几点注意事项答题策略:目前,从题型上看司法考试题目分为两大类,一是客观题,二是主观题。

客观题部分现时司法考试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 单项选择:这是送分题,千万不要手软,一般要拿分85%以上。

2. 多项选择:这是一个大项。

答错一个即前功尽弃,故要求在60%左右。

3. 不定项选择:基础知识要掌握住。

客观性试卷对策:1.答题顺序,一般我们主张考生从头答起,这样也体现了考试的规律,即先易后难的出题思路,但是现在考试人员往往在开头给你出一两个难题,对于这种题目要采用排除法,选出一个合适或者说自己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因为刚开始答的是单选题,因此,答案也较容易得出正确地答案。

另外,从时间安排上,要掌握先紧后松的答题策略。

在改变答题顺序,也有人主张从尾做起。

这是对每一大项(单选题、多项选择等)而言。

“考试最重要的是心理”,由于大多数的应试者都是按常规从头到尾答题,故出题者会把难题放在开头或者中间,使考生的心理在开始立即崩溃,刚培养的自信心理就被冲垮了。

而我从尾到头答题反而觉得挺轻松。

因为就算难题在后面,我都有了心理准备,越往前就越觉得心情舒畅。

但是这种方法,要和平时的训练结合在一起,否则,如果临场突然采用,势必会适得其反。

2.充分利用开始考试前的时间,这是指听录音磁带讲解考生须知以及考场纪律的一段时间。

我们有些人往往循规蹈矩地听着这些没用的东西,因为这些你应该在考试前已经知道,不需要在这时才去了解。

我会利用这15分钟的黄金时间,不动声色的打开试卷,马上阅读。

3.用铅笔直接在题目试卷上作各种标记。

因为这些题目试卷(不是答题卡)考场收回后只是放在本省,不上交司法部,故不用担心在试卷上写东西有什么后果(答题卡上当然不行了!)。

如使用排除法可把某些选项直接排除,就可以打一大的“×”以示根本不用考虑,这样复查时省却不必要的时间。

5.珍惜自己的第一感觉。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四大攻略完美解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四大攻略完美解析

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3、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

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

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A.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B.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C.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D.甲如与丁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某日采用暴力强行与乙性交的,构成****罪4、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D.增设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5、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6、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

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

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带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带解析
7、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
B. 立法机关保障源自苏联,我国也实行这种模式
C. 附带性审查以争讼为前提
D. 美国是宪法控诉的代表国家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综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定和宪政实践,宪法实施保障体制主要有以下3 种:(1)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美国,采取由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以审查确定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2)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英国,故B项错误。(3)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这种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有的国家称宪法法院、有的国家称宪法委员会等。可知A项错误。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每日一练(2016.11.20)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每日一练(2016.11.20)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每日一练(2016.11.2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B.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无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D.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司法部答案】C【考点】不当得利【答案解析】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甲失去某物,该物品被用于乙与丙之间合同的履行,丙并未不当得利,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A正确。

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甲的交付行为系履行有效合同,乙失去了利益,其有权向不应获得利益的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B正确。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根据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可以在甲与乙、乙与丙之间分别进行,D正确。

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利益受损,丙获得了利益,可以突破债的相对性,由甲直接向丙请求返还不当得利,C错误。

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A.甲请乙从国外代购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并结账B.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C.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D.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并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司法部答案】ABC【考点】代理的构成【答案解析】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直接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制度。

2016年司考卷四复习及答题攻略

2016年司考卷四复习及答题攻略

2016年司考卷四复习及答题攻略最近有很多考生都在咨询卷四的复习问题。

小编认为在现阶段也很有必要对卷四进行以下梳理。

一、卷四的复习应试误区;(一)案例分析题;1. 不少考生在复习中采用题海战术,认为题做多了,手熟了,自然能提高案例分析题的答题速度,知识点也应该不会有遗漏。

但却忽略了答题方法和技巧的总结,结果,事倍功半。

2. 搞不清楚案例分析题题干交待的各个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找不到分析案情的切入点,读完题目后,大脑即陷入一片混乱。

;3. 看懂了题目,但不知如何下笔回答问题,生怕一写就错;好不容易下决心提笔作答,但一写就多,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得要领。

从而导致做题速度过慢,做不完所有的试题。

;3. 分析题目的思路不清,急于下笔,结果发现自己的观点前后矛盾,于是赶紧涂掉重写,一阵子忙乱下来,卷面上箭头满天飞,卷面效果一塌糊涂,从而影响卷面分数。

;4. 把过多的精力浪费在难题上,临到交卷的最后关头,只好仓促间作出取舍,草草应答。

;(二)论述题考试1. 由于没有合理地把握答题速度,前面的案例分析题占用时间过多,所以回答论述题时对题目缺乏仔细分析,下笔过于草率,头脑里没有完整思路,想到哪写到哪。

其结果无非两种:一是答案太罗嗦,层次不清,阅卷人很难清楚地了解考生的主要观点,分数自然就不会太理想;另一种情况是开始写得过于简单,缺乏必要的展开论述,结果自己的主要观点都掏完了,字数却不够,于是在最后加上一些无关痛痒的论述和感慨,导致论述重点不够突出,影响分数。

;2. 答题时状态非常好,;下笔如有神;,生怕时间不够,不能把自己所有的想法都写出来,于是忽略了字迹的工整,结果无限的智慧和思想只能埋没在,龙飞凤舞;的答卷中,是真金,却没能发光。

;(三)司法文书写作;1. 在复习阶段,从各种渠道收集尽可能多的司法文书范本进行学习,生怕有所遗漏,结果哪种文书也没有掌握牢固,复习的投入产出比很低。

;2. 考试时遇到自己没有复习到的司法文书,就完全放弃。

司法考试的卷四答题小技巧总结

司法考试的卷四答题小技巧总结

司法考试的卷四答题小技巧总结(总3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司法考试的卷四答题小技巧总结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司法考试的卷四答题小技巧总结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你一招:每到题的答卷时间是该题分值的倍。

如一道题的分值是20分,那么此题的答卷时间就是28分钟。

如此把握每一道题的答卷时间就不会造成后来因为时间紧迫而字迹潦草的丢分现象。

当然最根本的办法是强化卷四的模拟训练,提高答题速度,尽量用楷书答完所有题目。

二、卷面混乱丢分。

你书写的试题的答案必须条理分明、层次清晰。

按照问题的序号给出相应答案的1、2、3……的序号或小标题。

如果你的.答案没有层次,就算你将可能的知识点全部都答上了,但由于没有段落、没有句号,甚至一“逗”到底。

更有甚者,答案弄得像蜘蛛网一样:上一个插入符号,下一个替换符号;东牵一根线,西搭一根线;上一行勾勾画画,下一行涂涂改改……那么我很肯定地告诉你,这道题一般是没有得高分的可能了。

你就知道得不到高分的原因了!改卷是很累很辛苦的差事,起早贪黑,每天盯着白花花的电脑屏幕看,做着无聊的重复性体力劳动……心情如何是可想而知的。

这个时候如果看到一份字迹工整、没有涂改、层次清晰的答案,眼前豁然开朗,心情舒畅,即使你可能没有完全答到要点上,但肯定比你字迹不好的情况得分要高的很多分。

这值得你关注!三、错别字丢分。

一般性的文字错误(如“的”与“地”等的使用)或多字、落字不扣分,但法律术语错误会适当扣分。

考生要注意常见法律术语的书写和使用。

如,权力(公权)、权利(私权)、瑕疵、犯罪既遂、得逞、猥亵、淫秽、渎职、管辖、犯罪嫌疑人、赠与合同、篡改、临摹、倒塌、坠落、行纪合同、交通肇事、教唆、盗窃、煽动、颠覆、诽谤、斡旋等等法律术语一定要书写正确。

当法律术语不会写时,可以用名词解释的方式(使用该法律术语的含义答卷)规避该法律术语。

但罪名的第一次出现很难规避,那就用拼音替代,虽然要扣分但最少让阅卷人明白你的意思,以后的答案中再次出现该罪名时就用“本罪”、“该罪”、“此罪”等代词来替代,减少丢分的机会。

2016司法考试练习题

2016司法考试练习题

2016司法考试练习题一、宪法学1. 请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2. 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哪些?3. 宪法规定,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4. 请解释我国宪法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二、行政法学1. 简述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2. 行政许可的主要种类有哪些?3.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包括哪些步骤?4. 请阐述我国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

三、民法学1. 请解释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2. 简述我国民法中的物权法定原则。

3. 债权的主要种类有哪些?4. 简述合同履行的原则。

四、刑法学1. 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2. 请列举我国刑法中的刑罚种类。

3. 简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及其特征。

4. 请阐述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

五、商法学1. 简述我国公司法中的公司类型。

2. 请解释票据的无因性。

3. 简述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4. 请阐述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六、经济法学1. 简述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

2. 请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权利。

3. 简述税收法定原则。

4. 请阐述我国金融法的基本框架。

七、国际法学1. 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2. 请解释国家主权豁免。

3. 简述国际条约的缔结程序。

4. 请阐述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

八、诉讼法学1. 简述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2. 请解释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制度。

3. 简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4. 请阐述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

九、刑事诉讼法学1. 列举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诉讼参与人。

2. 简述刑事侦查阶段的基本任务。

3.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哪些?4. 请阐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及其特点。

十、民事诉讼法学1. 简述民事诉讼中的证据种类。

2. 民事诉讼的保全措施包括哪些?3. 简述民事诉讼中的一审程序。

4. 请解释执行程序中的执行依据。

十一、行政诉讼法学1. 简述行政诉讼的起诉条件。

2. 请解释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3. 简述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

4. 请阐述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如何克敌制胜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如何克敌制胜

2016年司法考试卷四如何克敌制胜俗话说“预则立,不预则废”。

在司法考试中也不例外,尤其大家无从下手复习的卷四是尤为明显。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一下高手们克敌制胜,卷四得高分的细节。

一、储备篇成功永远属于有准备的人。

在司考复习时间里,你要想在卷四得高分。

必须在综合知识的储备上下工夫。

这个时候你应当在对待综合知识的储备问题上,具有极强的“功利主义”色彩,换句话说就是要有针对性的去储备考试急需要的知识。

第一、关注当前社会的法制热点。

记得往年有道关于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到电信部门去查公民的通讯记录的小案例,就取材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事件。

试想:如果你平时就知道这个案子,在做题的时候就可轻而易举地回答正确。

反之,则很难。

要知道这几分也许就改变了你的命运。

第二、熟悉国家的大政方针。

虽然,司考不考政治,但是,综观历届司考卷四的题型,特别是在论述题型分值增大的形势下,设有涉及国家大政方针的知识点。

例如:高度提倡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司法过程、在创造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在司考中的灵活应用;再如今年卷四考察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理念……第三、有人认为法律格言很重要。

一些常用的法律格言一定要记得一些,那怕一天记一条,三个月下来都是很多条了对做论述题。

但个人认为这仅是锦上添花、画龙点睛,并非必需。

这可是跟独角兽司考网校全程班的白斌老师不谋而合哟。

在听老师讲解的时候,配合着视频底下的同步字幕,非常方便,这也是我选择独角兽网校课程的原因之一。

二、心理篇参加司法考试的你一定常思考:现在我每天不是看得是卷一、卷二,就是卷三的教材,而卷四那么重要却不能专门针对性的复习,我怎样才能做好卷四的题得到高分呢?其实,你大可不必让这个问题时常困扰你的心思。

只要你复习好前三卷且具有一定的综合思维能力,你一定能做好卷四。

这是卷四得高分之心理认识因素一。

卷四案例分析题很多,分值也很高。

许多人打心眼想通过做大量的案例分析题,来提高自己的答题分析能力或者借机押题,以至于许多朋友在练习做题的时候,只重视案例分析题,而忽视了客观题型(即选择题)的迷惑性。

2016年司法考试的四大备考规律

2016年司法考试的四大备考规律

2016年司法考试的四大备考规律“不以成败论英雄”话虽这样说,但在司考战场上,360分才是真正的英雄。

如其说360分是全国线,毋如说是世界线,试想拿A证的人做到中英文自由转换,你会成为抢手的商务律师,官方网站说目前全国需要18万这样的人才,可是内地全拢起来也不足2千人。

我鼓励周边学法律的和法律爱好者,冲刺A证,他们屡屡成功,却落下我这个连续3年320分的“老司法”,感慨万千,冷静下来,真心和迈步在司考路上的新老朋友交流共进。

先简介自身,70初人,中专毕业后,一路自考,文学学士,从教20周年。

目前任教两个班语文兼班主任,整日劳碌。

经常告诫学生智力、基础、时间永远不会成为学习的障碍,自己也得做些表率吧。

于是冲刺中华第一考——司法考试。

因不少学生考了二流法学院(我们这所学校是农村普高),没有就业优势,攻下A证是硬道理,又有众多非法本的法律爱好者,于是做起了他们学习的参谋。

我认为各种应试教育的共同规律是熟悉概念,领悟原理,从而运用本学科已有结论解决设定的问题,仅有很少的主观性试题让你得出创见。

所以书面考试规律不外乎以下四点:1.基础基础,还是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这只能通过阅读教材听老师同步讲座夯实基础。

记得在备考的那段时间,我每天临睡前都会看一看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司考地图,醒来之后,再看一看,不知不觉中,脑海里形成了司法考试各个学科的体系,真正让我学到了“精髓”。

大家不妨及早联系一下进行学习吧!2.重点重点还是重点,没有重点就没有效率。

这就要记忆并领会那些黑体字和纲领性的话。

身边多位成功的朋友的建议是,报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过班,教师阵容强大,授课质量有保障,课程安排得当,环环相扣,循序渐进。

更重要的价廉物美!3.做题做题还是做题,不做题就没有把握。

历年真题最好,那是集体智慧与命题思路的体现。

特别要弄懂答案解析,实战时你的陷阱就会少。

4.重复重复还是重复,不重复就没有记忆。

故应该在知识没有遗忘前巩固,此谓学而时习之。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一、宪法学1.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 宪法中关于国家机构的规定主要有哪些?3.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如何规定的?4. 宪法修正案的提出和通过程序是什么?二、行政法学1. 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有哪些?2. 行政许可的种类和程序是什么?3. 行政处罚的决定主体和程序是什么?4. 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程序是什么?三、民法学1.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什么?2.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有哪些?3. 债的发生原因及其分类是什么?4.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四、刑法学1. 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2. 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条件是什么?3. 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是如何规定的?4.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是什么?五、商法学1. 商事行为的特征和种类是什么?2. 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3. 合伙企业的种类和法律责任是什么?4. 票据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六、经济法学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是什么?2. 反垄断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规定有哪些?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七、国际法学1.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 国际公法的主体和主要内容是什么?3.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和主要内容是什么?4.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八、诉讼法学1. 民事诉讼法的诉讼主体和程序是什么?2. 刑事诉讼法的诉讼主体和程序是什么?3.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程序是什么?4.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是什么?九、法理学1. 法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2. 法的渊源有哪些?3. 法的效力层次和适用规则是什么?4. 法的制定程序包括哪些阶段?十、法制史1. 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2. 古代刑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3. 古代民法的主要制度有哪些?4. 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变革及其特点是什么?十一、法律职业道德1.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 律师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3. 法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4.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十二、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 国家主权豁免的含义和主要内容是什么?2. 国际争端的种类和解决方式有哪些?3.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规则有哪些?4.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机构是什么?十三、知识产权法学1.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2. 著作权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3. 专利法的主要内容和专利权的取得条件是什么?4. 商标法的主要内容和商标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十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2. 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有哪些?3. 自然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4. 环境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十五、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1.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是什么?2. 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3. 社会保险的种类和主要内容是什么?4. 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答案一、宪法学1.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完美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完美解析

1、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A.属于司法解释B.属于行政解释C.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D.运用了演绎推理2、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

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

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3、甲河是多国河流,乙河是国际河流。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河沿岸国对甲河流经本国的河段拥有主权B.甲河上游国家可对自己享有主权的河段进行改道工程,以解决自身缺水问题C.乙河对非沿岸国商船也开放D.乙河的国际河流性质决定了其属于人类共同的财产4、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的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之一。

下列哪一宪法原则准确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A.国家尊重和保障****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5、下列哪一选项属于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形?A.甲市中级法院陈法官的妹妹接到乙县法院开庭传票,晚上到哥哥家咨询开庭注意事项。

陈法官只叮嘱其妹庭上发言要有针对性,不要滔滔不绝B.乙市某法学院针对甲市中级法院在审案件组织模拟法庭,乙市中级法院钱法官应邀担任审判长。

庭审后,钱法官就该案件审理和判决向同学们谈了看法C.林法官担任某法学院兼职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1名D.某省高级法院朱院长担任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6、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四大攻略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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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B. 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C. 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D. 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后接举报称, 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

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 撤回B. 撤销C. 吊销D. 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3、乙全家外出数月, 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

某日, 甲谎称乙家门口的一对石狮为自家所有, 将石狮卖给外地人, 得款 1万元据为己有。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甲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诈骗罪B. 如认为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仅触犯盗窃罪C. 如认为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D. 不管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失,甲都触犯盗窃罪4、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

关于本案程序,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B. 拘留章某后,应在 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C. 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D. 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5、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 推搡之间, 不慎致乙死亡。

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B. 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C. 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D. 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6、公安局以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由,对田某处以 15日行政拘留处罚,田某不服申请复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B. 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C. 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 12小时D. 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 6个月7、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B. 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C. 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D.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8、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B.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C.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D. 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9、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A. 公道正派B. 忠于职守C. 恪守职业道德D. 参加培训10、关于假释的撤销,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B.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反假释监督管理规定,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也应撤销假释C.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同种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D. 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有他罪未判决的,应撤销假释,数罪并罚11、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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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备考四大攻略每日一练(2016.4.2)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司法部答案】CD【考点】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答案解析】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申请提起,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者案件适用范围不同,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

所以A、B、C均正确。

D 项错误。

3、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D.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特别程序【答案解析】特别程序包括两类案件,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特别程序的启动,有的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有的是基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但起诉人或者申请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是由别程序只确认某种法律事实和权利状态这一特殊目的所决定的。

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判决书已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对之声明不服,不得提起上诉。

故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4、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司法部答案】C【考点】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与主债务诉讼时效【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A选项中,乙享有的债权的起算点是借期届满日而非出具借条日,A不正确。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6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说明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具有独立性,B不正确。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7条第2款规定,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抵押人在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抵押权的实行会导致主债的诉讼时效中断。

C正确。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21条规定,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首先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自然无法抗辩,仍可追偿;即使甲明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承担保证责任后仍可追偿,但除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外法院不予支持,D选项错误。

5、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A.普通程序B.二审程序C.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D.小额诉讼程序【司法部答案】AB【考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答案解析】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一审普通程序、二审程序都有规定,故A、B选项正确,当选。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为非讼程序,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

小额诉讼程序在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时写入法律,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6、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D.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特别程序【答案解析】特别程序包括两类案件,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特别程序的启动,有的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有的是基于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但起诉人或者申请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这是由别程序只确认某种法律事实和权利状态这一特殊目的所决定的。

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制度,判决书已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对之声明不服,不得提起上诉。

故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7、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B.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C.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D.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司法部答案】ABD【考点】起诉与受理【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诉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8、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因公示催告期间已经届满,法院应当驳回乙的权利申报B.法院应当开庭,就失票的权属进行调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C.法院应当对乙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甲到场查验票据D.法院应当审查乙迟延申报权利是否具有正当事由,并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司法部答案】C【考点】公示催告程序【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23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察看该票据。

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9、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司法部答案】C【考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分割、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困难帮助请求权、公安机关的职权【答案解析】《婚姻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A正确。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甲对乙构成遗弃,乙有权请求离婚并请求损害赔偿。

B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D正确。

10、甲育有二子乙和丙。

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

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

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

丙未婚。

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戊可代位继承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D.丙无权继承房屋【司法部答案】AC【考点】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代位继承【答案解析】《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人乙先于甲死亡,其应当法定继承的份额可以由乙之女戊来继承,A正确应选。

甲的遗产包括现金,生前未作处分,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戊作为代位继承人、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B错误不选。

丙作为甲的儿子系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2提哦啊丁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C正确应选。

同时,丁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戊代位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27条,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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