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
解析:例解税务稽查中的印花税风险
解析:例解税务稽查中的印花税风险印花税是每个公司都绕不开的税种,也是税务稽查人员在检查中关注最多的小税种,下面这些案例都是实际工作中企业经常会遇到的问题,虽然不难但出错率很高,分享给大家。
案例1: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发生变化,如何缴纳印花税?某企业2015年实收资本金额为1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万元,该公司2015年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
2016年6月该企业减少资本公积80万元;2016年12月该公司又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
2016年该企业如何缴纳印花税?【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资金账簿印花税应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增加的部分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若上述公司资本公积先减后增之后由于未超初始金额,不用补贴印花税。
该企业2016年增加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1000+200-80+200)-(1000+200)=120万元应补缴印花税=120万×0.5‰=600元。
【讨论】如果企业2015年两项合计是1000万元,2016年是800万元,2017年是900万元,请问,该企业2017年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有兴趣的朋友在留言中写下答案。
案例2:委托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某银行2013年-2014年从事委托贷款业务,具体流程为:委托单位与该银行先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委托单位委托该银行将此笔款项贷给合同注明的甲公司,该银行不承担确保款项安全的责任,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然后由该银行与甲公司(借款单位)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上面注明贷款金额)。
问:委托贷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解析】只有企业与金融部门签订的借款合同才需缴纳印花税。
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探讨
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探讨通过解读《合同法》、《贷款通则》、《印花税暂行条例》的相关条款,以工商银行委托贷款合同范本为例,对委托贷款合同三方主体是否均需缴纳印花税提出自己的观点。
标签:委托贷款;印花税近日,笔者所在单位接受税务专项检查,检查中提及单位与母公司、所在集团财务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的问题,意见出现分歧,税务部门内部也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委托贷款合同不属于借款合同,不在印花税管辖范围内,三方均不需缴纳印花税;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签订了合同,三方均应缴纳印花税。
至今没有定论。
笔者结合委托贷款业务实际,查找了合同法、税法、贷款通则等相关资料,提出不同意见,现归纳如下,与各位会计同仁探讨。
首先,委托贷款合同属不属于借款合同?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先回答什么是借款合同?《合同法》中对借款合同是这样定义的: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从这个定义表面看,借款合同规范的是资金流转的过程,对资金提供者和资金使用者没有严格限定,即非金融机构的企业间是可以签订借款合同融通资金的,但是对借款人和贷款人身份的认定,当前实际业务操作中还需要遵从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发布的《贷款通则》对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明确限定。
《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系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借款人,系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由此可见,企业间为融通资金,或者为盘活闲置资金取得收益,必须通过金融机构、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才能实现。
那么委托贷款是如何界定的呢?《贷款通则》中对委托贷款的定义是: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无需缴纳印花税的30种情况
无需缴纳印花税的30种情况印花税新法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至此涌现出了很多的新问题。
其征税税目有13项,为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
除此之外的合同不征税,详见以下情形:1、同业拆借合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同业拆借合同的范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2、保户质押贷款合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不符合借款合同的定义3、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只要有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个人即不征收印花税4、管道运输合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5、客运合同(旅客运输合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暂行条例只针对货物运输合同征税6、再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7、人寿保险合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只包含财产保险合同8、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合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明确剔除9、土地经营权转移合同《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明确剔除10、权利、许可证照新印花税法取消对其征收印花税11、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12、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财税(2006)162号13、保理合同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14、物业服务合同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15、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16、保证合同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17、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实际上是委托合同,不是建设工程合同18、审计业务约定书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实际上是委托合同19、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实际上是委托合同20、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财税(2015)144号第二条(税务总局认为是属干优惠政策)2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2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实际上是行政合同,不视为产权人将房地产转让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3、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不是合同24、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25、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企业承租经营合同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26、合伙合同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27、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居间合同)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28、劳动合同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29、职工再教育、培训合同30、门店的零星加工修理费。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委托贷款业务范围问题的答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委托贷款业务范围问题的答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1997.07.04
•【文号】银条法[1997]41号
•【施行日期】1997.07.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委托贷款业务范围问题的答复
(1997年7月4日银条法[1997]41号)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办公室:
你分行《关于中行景德镇市分行有关存、贷款业务是否属委托存、贷款业务范围的请示》(赣银字[1997]166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于1986年12月24日和1993年3月8日先后发布了《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委托贷款业务规定》,规范委托贷款业务。
从航空航天工业部602所研究所基建处与中国银行江西省信托咨询公司景德镇市办事处(下称景德镇办事处)订立的“协议”和国际豪景实业有限公司与景德镇办事处订立的“融资协议”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及两份协议的主要内容符合委托贷款业务的特征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属于委托贷款业务范围。
你分行应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对当地不讲信誉的企业,金融机构之间应在信贷、结算等方面采取适当的联合制裁措施。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鲁税三字(89)40号
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正文:----------------------------------------------------------------------------------------------------------------------------------------------------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规定鲁税三字(89)40号各市、地区税务局:印花税开征以来,各地陆续提出不少问题。
为统一政策,便于各地执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印花税若干政策问题补充规定如下:一、合同1、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件》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这里说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的金融组织,我省现已批准的金融组织有保险公司、投资银行、信托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基金会、住房储蓄银行、财务公司以及证券公司等。
2、关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所说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贴印花如何掌握问题,经与国家税务局和省计委等部门联系同意,可暂按下列原则办理,即凡是市、地以上政府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收购计划,指派有关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均可以按照规定免贴印花。
3、为配合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推动职工个人购买住房,对商品房经营单位或其他建设单位出售商品房与个人购房者签订的售房合同,在国家税务局未作明确规定之前,暂不贴花。
4、为增加农业投入,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支持农业资源开发和农业基础设离的配套建设,支持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确定对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如改造农田、兴修水利、挖建鱼塘、虾池等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给予免征印花税的照顾。
二、产权转移书据1、国营企业之间的资产转移,虽然所有权性质没有改变,但使用权已经改变,并且这种转移是在法人之间进行的,因此,这样的资产转移也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1991年9月18日国税发[1991]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相继作了一些具体规定。
近据各地反映,经研究并多方面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释和规定如下:一、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是否贴花?目前,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填开使用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
对此,应区分性质和用途确定是否贴花。
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实际,对各种调拨单作出具体鉴别和认定。
二、对印花税施行细则中指的“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如何划定?我国农副产品种类繁多,地区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也有所变化。
对此,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地区“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
三、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
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四、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如何确定?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为仓储保管合同或作为合用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等)。
委托贷款三方协议缴纳印花税
委托贷款三方协议缴纳印花税委托贷款三方协议缴纳印花税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贷款,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提高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信息甲方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 甲方身份甲方系出借人,同意借款给乙方,且其拥有合法的出借资金。
2.2 乙方身份乙方系借款人,同意接受甲方贷款,并承诺按照协议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还款,并无逾期行为。
2.3 丙方身份丙方系受甲、乙双方委托,负责协助起草本协议及其相关文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证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2.4 各方权利2.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还款,并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究乙方的还款责任。
2.4.2 乙方有权在还款期限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还款,并且有权拥有贷款所获得的全部权益。
2.4.3 丙方有权代表甲方或乙方行使其在本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并有权根据其职业特点就双方交钥匙的财产关系提出专业性的建议。
2.5 各方义务2.5.1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转账贷款。
2.5.2 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期限还款,如有逾期应承担违约金和利息等费用,且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偿还。
2.5.3 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协助甲、乙双方建立贷款信托关系,代表甲、乙双方行使其在本协议中规定的权利,确保贷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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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目税率表(2022版,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税 目
税 率
备合同
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 点五
指银行业金融机构、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 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 人(不包括同业拆借) 的借款合同
价款的万分之五
股权转让书 据(不包括应 缴纳证券交 易印花税的)
价款的万分之五
商标专用权、 著作权、专利 权、专有技术 使用权转让 书据
价款的万分之三
菅业账簿
实收资本(股本)、资 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 分之二点五
证券交易
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融资租赁合同
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买卖合同
价款的万分之三
指动产买卖合同(不 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 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报酬的万分之三
建设工程合同
价歎的万分之三
运输合同
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
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 运合同(不包括管道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价款、报酬或者使用 费的万分之三
不包括专利权、专有 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租赁合同
租金的千分之一
保管合同
保管费的千分之一
仓储合同
仓储费的千分之一
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产权转移 书据
土地使用权 出让书据
价款的万分之五
转让包括买卖(出售)、 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土地使用权、 房屋等建筑 物和构筑物 所有权转让 书据(不包括 土地承包经 营权和土地 经营权转移)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篇一:浅析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的问题龙源期刊网.cn浅析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的问题作者:杨文霞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XX年第24期摘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自营类贷款业务中,贷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但是委托贷款由于其贷款性质的特殊性,在委托贷款三方协议中,既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又存在借贷关系,而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类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并无明确规定,各家金融机构执行不一。
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进行探讨,分析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厘清其中的关系,更好地发展委托贷款业务。
关键词: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XX)24-0143-02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树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具体有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
而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但国家税务总局对委托贷款合同(三方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金融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各有不同,下面从各方面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分析。
一、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委托贷款业务合同相关规定(一)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XX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条第1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24项优惠政策依据和内容
印花税24项优惠政策依据和内容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政策内容: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2、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免征印花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4号政策内容:一、对保护基金公司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二、对保护基金公司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与证券公司行政清算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保护基金公司接收被处置证券公司财产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四、对保护基金公司以保护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对与保护基金公司签订上述应税合同或产权转移书据的其他当事人照章征收印花税。
3、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政策内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4、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政策内容: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5、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政策内容: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无息、贴息贷款合同;6、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政策内容: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
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委托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贷款方式,由贷款人将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利率和还款方式向贷款人偿还本金和利息。
在委托贷款合同中,印花税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关键因素,本文将对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进行详细探讨。
一、委托贷款合同的定义与重要性委托贷款合同是贷款人与受托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通过该合同规定贷款的具体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关键要素,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委托贷款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贷款人的资金安全、规范贷款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二、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的意义印花税是指对某些合同、票据、文件等所征收的税费,也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委托贷款合同作为一种法律文书,也需要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缴纳印花税既是财务成本的一部分,也是贷款合同合法有效、具备法律效力的体现。
三、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的计算方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贷款合同的印花税计算方式如下:1. 印花税税率:委托贷款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
2. 计税金额的确定:计税金额是指委托贷款合同中所确定的贷款金额。
3. 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应征印花税的核心的要素。
四、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方式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委托贷款合同的印花税应在签订合同时一并缴纳,具体缴纳方式如下:1. 缴纳地点:缴纳地点一般是税务局或者是其委托的代理机构。
2. 缴纳时间:缴纳时间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3. 缴纳形式:缴纳方式可以通过线上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多种途径。
五、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的法律意义缴纳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是贷款合同成立的重要法律意义体现之一,通过缴纳印花税,可以表明贷款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六、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的税务核查与追缴税务机关对委托贷款合同的印花税进行税务核查的目的是确保相关税款的合规性。
如果发现未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情况,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追缴,并可能处以相应的罚款。
【会计实操经验】关于委托贷款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会计实操经验】关于委托贷款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目前,企业进行委托贷款的活动日益普遍。
那么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委托贷款下的委托方和借款方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委托贷款下,委托方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不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八条规定,借款合同是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因此,企业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间借款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委托贷款业务中,是由委托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银行或金融机构只是作为一个中间媒介,并承担款项划拨、监督、利息计算、收回款项等管理职责。
因此,委托方、借款方与银行或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不属于“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因此,委托方或借款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不应视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
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的。
希望大家多多不断的补充自己的专业知识。
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
编号:YB-HT-4824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Whether the financial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编订:Yunbo Design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摘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自营类贷款业务中,贷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但是委托贷款由于其贷款性质的特殊性,在委托贷款三方协议中,既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又存在借贷关系,而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类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并无明确规定,各家金融机构执行不一。
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进行探讨,分析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厘清其中的关系,更好地发展委托贷款业务。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树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具体有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
而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但国家税务总局对委托贷款合同(三方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金融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各有不同,下面从各方面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分析。
一、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委托贷款业务合同相关规定(一)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xx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条第1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
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
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摘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自营类贷款业务中,贷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但是委托贷款由于其贷款性质的特殊性,在委托贷款三方协议中,既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又存在借贷关系,而国家税务总局对此类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并无明确规定,各家金融机构执行不一。
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进行探讨,分析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有助于厘清其中的关系,更好地发展委托贷款业务。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树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具体有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
而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但国家税务总局对委托贷款合同(三方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金融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各有不同,下面从各方面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分析。
一、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委托贷款业务合同相关规定(一)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条第1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
从上述规定来看,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二)代理类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14条规定: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案例
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案例
咱先来说说啥是委托贷款哈。
就好比甲有闲钱,想放贷赚点利息,但是他自己又没那个放贷的资质或者嫌麻烦,于是就找了个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乙,委托乙把钱贷给丙。
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委托贷款的情况啦。
那印花税呢,这可是个小税种,但有时候也挺让人迷糊的。
比如说有这么个案例啊。
老张大把钱放在手里也没啥好去处,就想着放贷赚点钱。
他找到了银行A,和银行A签了委托贷款合同,让银行A把钱贷给开工厂的小李。
合同金额写的是100万。
老张大咧咧地觉得这印花税应该没他啥事,毕竟是银行和小李之间在做贷款那一套嘛。
银行A呢,也有点迷糊,觉得自己就是个中间人,钱又不是自己的,也没把印花税太当回事。
可税务局的同志眼睛那是雪亮的啊。
按照规定呢,委托贷款合同是要缴纳印花税的。
虽然这个合同看起来有点特殊,涉及到三方,但是这个委托贷款合同得按照借款合同来贴花,税率是万分之零点五。
那就来算一算呗。
100万乘以万分之零点五,也就是50块钱。
就这么个事儿,50块钱看起来不多,但是不缴可不行。
后来税务局找到老张大和银行A,把规定一讲。
老张大才恍然大悟,直拍脑袋说:“我以为这事儿和我没关系呢,就这么点钱,早知道就乖乖缴了。
”银行A也赶紧认错,说以后一定加强对印花税的管理。
从这个案例咱就可以看出啊,对于委托贷款合同,大家可不能想当然。
印花税虽然是小税,但也得按规定来缴,要不然就可能被税务局盯上,到时候可就有点小麻烦啦。
这就好比交通规则里的小规定,虽然不起眼,但违反了也得受罚,都是一个道理嘛。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新政:2024年版解读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新政:2024年版解读本合同目录一览1.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新政的适用范围1.1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的定义1.2 适用合同的范围1.3 不适用合同的范围2.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计算方式2.1 计税依据2.2 印花税率的确定2.3 计算公式3.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缴纳主体3.1 缴纳义务人3.2 代扣代缴义务人3.3 缴纳时间的确定4.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缴纳期限4.1 缴纳期限的计算4.2 缴纳期限的延长4.3 逾期缴纳的后果5.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申报程序5.1 申报材料的准备5.2 申报途径5.3 申报成功的确认6.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优惠政策6.1 免税项目6.2 减免税项目6.3 优惠政策适用的条件7.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税务争议处理7.1 争议的解决方式7.2 税务机关的处理权限7.3 纳税人权利的保障8.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监管措施8.1 税务机关的监管职责8.2 违规行为的处罚8.3 监管信息的公开9.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政策变更9.1 政策变更的内容9.2 政策变更的生效时间9.3 政策变更对合同的影响10.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国际适用10.1 国际合同的界定10.2 国际合同印花税的适用10.3 国际合同印花税的缴纳11.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合同解除和终止11.1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11.2 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印花税处理11.3 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税务报告12.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信息披露12.1 信息披露的内容12.2 信息披露的时间12.3 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13.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培训和宣传13.1 培训的对象和内容13.2 宣传的方式和范围13.3 培训和宣传的监督评价14.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的合规性检查14.1 合规性检查的程序14.2 合规性检查的内容14.3 合规性检查的结果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印花税新政的适用范围1.1 融资担保公司合同的定义本合同是指由融资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获取贷款提供的担保服务,并与贷款人签订的书面合同。
2024年融资担保合同印花税优惠政策及注意事项
2024年融资担保合同印花税优惠政策及注意事项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合同主体及定义1.1.1 担保方1.1.2 融资方1.1.3 税务局2.1 担保金额2.2 融资期限2.3 融资用途3.1 印花税优惠政策3.1.1 优惠政策适用条件3.1.2 优惠政策申请流程3.1.3 优惠政策有效期限4.1 注意事项4.1.1 合同签订前的注意事项4.1.2 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4.1.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5.1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5.1.1 合同生效条件5.1.2 合同变更条件5.1.3 合同解除条件6.1 违约责任6.1.1 担保方违约责任6.1.2 融资方违约责任7.1 争议解决方式7.2 法律适用8.1 合同的签署地点和日期8.2 合同的副本8.3 合同的保管9.1 其他条款9.2 合同附件10.1 名词解释10.2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1.1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11.2 合同的税务审查12.1 合同的签署流程12.2 合同的审批流程13.1 合同的履行监管13.2 合同的履行评估14.1 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14.2 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合同主体及定义1.1.1 担保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为融资方提供担保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 融资方:指根据本合同约定,接受担保方担保,进行融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3 税务局:指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负责对合同涉及的印花税进行征收和管理。
2.1 担保金额2.1.1 担保方同意为融资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万元的担保。
2.1.2 融资方同意在担保方的担保范围内,向融资方提供融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2.2 融资期限2.2.1 融资期限自融资方实际收到融资款项之日起计算,至【】日止。
2.2.2 融资方应按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时足额偿还融资款项及利息。
2.3 融资用途2.3.1 融资方应保证融资款项用于合法、合规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
【税会实务】委托贷款中涉及到的业务费用
【税会实务】委托贷款中涉及到的业务费用采用委托贷款模式进行放款和贷款,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几笔费用的支出:首先是委托贷款手续费:银行接受委托人申办委托贷款,按委托贷款金额、借款期限、违约行为等约定条款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
其次是借款合同的印花税。
在一般的委托贷款交易中,一笔交易交一次印花税,每笔委托贷款要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0.5缴纳印花税。
在基于委托贷款的现金池模式下,一般是由企业和当地税务局进行协商,制定一定期限内的贷款总额,并按万分之0.5的税率定期上缴印花税。
最后是就是委托贷款中所涉及的利息费用。
在现金池模式下,账户间相互借贷资金的利率应当在央行规定的存、贷款基准利率的区间内。
一旦利率超出该范围,就可能因涉嫌转移定价而遭到税务部门的置疑。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不能以净额列报和纳税,每笔利息收入要按利息额5%缴纳营业税,可以由银行代为扣缴的。
而所产生的所得税费用则由企业自行缴纳。
此外值得提醒的是,在新税法46条中严格规定了反资本弱化的条款。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但是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比例到底是怎样一个标准目前还未出台,相关的比例和规定尚须等到税务当局发布公文后才能予以确认。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这是学习的重点,要时刻思考这个问题,想不明白,多问老师。
等你明白了,会计真的很简单了。
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案例
委托贷款合同印花税案例咱先来说说啥是委托贷款哈。
比如说,甲公司有钱,但是自己没精力或者不太懂怎么把钱放贷出去赚钱。
这时候呢,甲公司就找了银行,把钱交给银行,说:“银行兄,你帮我把这钱借给乙公司吧,利息啥的都按照我定的来。
”这就是委托贷款啦。
那印花税又是个啥玩意儿呢?简单理解,就是你签了某些特定的合同,国家要你交点税,就像买门票进游乐场一样,你要玩这个合同的“游戏”,就得交点印花税。
现在咱来讲个案例。
有个大老板老张,他的公司钱多得没处花(夸张了点哈)。
他瞅见有个新兴的小公司小李开的公司,觉得这小公司有潜力,但是直接把钱借给小李呢,又怕有风险,自己也没那么多精力去管还钱啥的。
于是老张就找了本地的A银行,跟A银行说:“银行呀,我给你1000万,你把这钱借给小李的公司,利息我要每年10%,借3年。
”A银行说:“行嘞,老板,这事儿我们来办。
”然后呢,老张和A银行就签了个委托贷款合同,A银行又和小李的公司签了个借款合同。
这里就涉及到印花税的问题了。
老张心里就犯嘀咕了,这个委托贷款合同要不要交印花税呢?按照规定哈,委托贷款合同,对于委托方和受托方来说,也就是老张的公司和A银行之间签的这个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为啥呢?因为这本质上是一种代理关系,钱虽然是老张的,但是通过银行的手去借给小李,这个合同不是那种典型的借款合同应税的类型。
但是呢,A银行和小李的公司签的借款合同,那这个就得交印花税了。
假设按照印花税法的税率,借款合同是按照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来交印花税。
那小李的公司和A银行签的1000万借款合同,就得交1000万×0.00005 = 500元的印花税。
这时候小李就有点郁闷了,说:“我本来就缺钱,这还得交500元的印花税,这不是雪上加霜嘛。
”A银行的工作人员就笑着解释说:“兄弟呀,这印花税是国家规定要交的,就像你开车得交过路费一样,大家都得遵守规则呀。
不过你想啊,你能借到这1000万去发展你的公司,这点印花税算啥呢,以后赚大钱了就不在乎这点啦。
2024年借款合同印花税参考样本(二篇)
2024年借款合同印花税参考样本在税务或印花税代购点,购买印花税票后,需直接粘贴于借款合同之上。
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需按照借款金额的0.05%贴花。
年终时,于网上进行申报时,需填写印花税申报表,该表格通常仅在年终申报期间可见,并于次年月初填报上月信息时,可见印花税申报表。
以下情形下的借款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1. 与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依据国税发____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此类机构无需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范畴,因此该类借款合同无需贴花。
2. 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均无需缴纳印花税。
3. 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经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的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____号第七条,暂不贴花。
4. 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委托单位与银行之间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依据国税发____号第六条和第十四条,凡合同中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无需贴花。
5. 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根据_____第十条第四款,此协议为银行对借款人在一定期间内允许融资的额度计划,与借款合同有本质区别,无需贴花。
6. 限额内的循环借款:企业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地字198830号第二条,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的0.05%贴花,但在限额内发生的循环借款无需贴花。
2024年借款合同印花税参考样本(二)购买印花税票并在税务或印花税代购点直接贴附于借款合同上。
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需按照借款金额的0.05%贴花。
年终时,需在网上进行印花税申报表的填写,该表格通常在非年终时段不可见,仅在年终申报时方得呈现,月初填报上月份信息时,即可见印花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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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金融机构是否缴纳委托贷款业务合同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树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
具体有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
而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印花税属于行为税,只要发生了印花税税目中列举的行为就应该缴纳印花税,但国家税务总局对委托贷款合同(三方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金融机构在执行过程中各有不同,下面从各方面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分析。
一、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委托贷款业务合同相关规定
(一)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2条第1款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缴纳印花税。
从上述规定来看,借款合同都应缴纳印花税。
(二)代理类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14条规定: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三)委托金融单位贷款的,金融单位和借款单位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但此款专门针对财政等部门的委托贷款,不具有可扩展性。
二、地方法规对委托贷款业务征收印花税的相关规定
目前,仅部分地方对金融机构委托贷款是否缴纳印花税进行了明文规定。
如《关于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沪税地[1991]121号)中明确:经请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同意,现对本市金融系统办理的委托贷款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是行使用的委托贷款合同(协议),均属金融机构与借款单位签订的借款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6条的规定,应当由银行和借款单位就各自所持的一份凭证贴花,其他签约人不贴花。
二是银行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书,则应作为仅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按照国家税务局国税发[1991]155号文第14条的规定,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三是本通知第1条、第2条从1991年10月1日起执行,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第4条规定停止执行。
原市税务局沪税地[1989]66号文《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第4条规定:主管部门委托银行办理的借款业务,
银行只收取手续费,并不承担借贷责任的委托贷款,可暂不贴花。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上海市地税对委托贷款合同由不征收印花税改为征收,而且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需要缴纳,委托人不需要缴纳。
但是此类文件只适用于当地,可以作为参考,并不能进行全国推广。
三、委托贷款业务缴纳印花税现状
(一)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形式
因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委托贷款业务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并有三方协议。
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协议)主要有三种形式:
1.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然后受托人、借款人再根据协议书内容签订两方《委托贷款合同》。
2.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然后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再根据协议书内容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
3.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直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对于第一种情况,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协议书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两方《委托贷款合同》,符合国税发[1991]155号第6条规定,应缴纳印花税。
对于第二种情况,同上所述,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代理协议不用缴纳印花税,下面重点对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进行分析。
(二)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分析
委托人、银行与借款人三方签订协议,由于该协议规定了委托的内容同时又规定了借款的内容,那么合同既明确了委托、代理关系,又约定了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贷款信息。
根据合同实质所载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关系合同双方不用缴纳印花税,约定贷款金额、利率等信息的合同双方应缴纳印花税。
但委托贷款实质是民间借贷,银行只是作为受托人,收取业务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所以委托贷款三方合同中,银行作为受托人,在协议签订形式上满足印花税缴纳范围,而实质上银行不在印花税缴纳范围,只是起代理作用。
但是从沪税地[1991]121号文规定上看,税务部门在征收印花税过程中,更注重
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形式缴纳范围。
按照此文规定,三方委托贷款合同中,银行和借款人均应按照贷款金额全额缴纳印花税,委托方不用贴花。
(三)现状分析
目前,各家金融机构对三方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大部分未缴纳印花税。
比较特殊的是,对于个人公积金委托贷款,有些金融机构的做法是由担保方缴纳印花税,然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由此可见,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此种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
存在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当地税务部门未进行明文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也未明确,存在盲点。
四、风险分析及建议
从上述来看,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法律法规
未明文规定需要缴纳印花税,而个别地方税务部门对此规定也不明晰,如果不缴纳,不能确定是否会形成纳税风险。
因此,建议金融机构携带三方委托贷款合同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取得明确的答复,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