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柏庄三期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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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柏庄项目三期工程
监理规划
目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规模
4.监理工程的范围、工程造价及监理依据
二、项目目标
1.工程造价
2.工程工期
3.质量目标
三、项目组织
1. 项目组织系统
2.项目组织结构图
四、监理班子的组织及职责范围
1.监理组织结构图和人员构成
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3.总监代表职责
4.监理工程师职责
5.监理员职责
6.信息(档案)管理员职责
7.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
8.监理工作制度
五、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原则
2.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3.质量控制措施
4.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5.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预控
6.特殊季节施工质量控制
六、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的原则
2.进度控制的内容
3.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4.进度控制的措施
七、投资控制
1.投资控制的原则
2.投资控制的内容
3.投资控制措施
4.工程计量及支付报表
八、信息管理
1.信息目录表
2.信息管理制度
3.信息签认流程图
九、合同管理
1.合同结构图
2.合同管理措施
3.合同管理制度
4.索赔
十、安全管理
(一)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措施(二)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责任十一、风险管理
十二、公司质量体系运行
十三、监理用表目录
十四、监理设施
宣城柏庄项目三期工程
监理规划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宣城柏庄项目三期工程
2.工程地点;宣城市宣湖路西侧宣城柏庄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30000.0平方米,其中4栋33层,3栋24层,9栋18层,3栋11层,学校4层。

4.项目特征:框架结构。

5.监理工程的范围、监理依据
5.1 监理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5.2 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4)本项目的监理委托合同;
(5)业主与勘察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协议(包括附件);(6)业主提供的包含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等有关文件及资料;
(7)本项目施工图纸及说明;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9)安徽省建设监理规程;
(1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1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1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1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2)其他现行规范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二、项目目标
1.工程造价
根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合同进行造价控制,严格审核工程进度款,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向业主提供合理化建议,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工期
根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合同进行工期控制,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及时与业主及施工单位沟通,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进行
控制,确保合同工期。

3.质量目标
按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工作,工程质量达合格等级。

4.安全文明目标
确保无安全生产事故。

三、项目组织
1.项目组织系统
1.1 建设单位:宣城柏庄置业有限公司
1.2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
1.3 勘察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
1.4 监理单位:中外建天利(北京)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5 施工单位:宣城鳌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盐城第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项目组织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承建单位
装饰工程安装工程
基础工程结构工程
四、监理班子的组织及职责范围 1.监理组织机构图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司派出的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行使监理
合同授予的权限,并领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公司负责,
其岗位职责是:
2.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
的日常工作;
2.3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提出审查意见;
2.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
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2.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2.6 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2.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2.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2.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2.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2.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
业主 总监代表 质量监理 资料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 给排水专业 土建专业 电气专业
设计院 承包商 进度监理 合同管理 安全文明 造价监理
结;
2.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监理工程师是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4.1 协调施工单位的工作,核准详细的施工计划;
4.2 对进场的设备、材料、半成品进行核查;
4.3 核对建筑物在定线、标高和布局等方面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合同的要求;
4.4 审核已完成的工程量,作为付款和计算款额的凭证;
4.5 保存所有测量和试验的记录;
4.6 提供与索赔和争议有关的事实情况;
4.7 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经过试验能否达到正常的功能。

4.8 随时检查各分项合同完成情况;
4.9 按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情况;
4.10 正确详实填写监理日记;
4.1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审核本专业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5.监理员职责
5.1 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
5.2 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程序的执行;
5.3 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质量验收单,确认中间交工证书和对每道工序的质量验收检查;
5.4 完成规定的抽验试验,并监理施工单位的试验过程;
5.5 协助进行工程计量,并根据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编制付款证书报监理工程师;
5.6 准备会议有关资料,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5.7 正确、详实填写监理日记;
6. 信息(档案)管理员职责
6.1 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相互往来的一切书面资料(包括信件、电报
等)进行妥善保管。

6.2 对技术资料、各种文件、逐件报告的收发应办理签收登记手续,签收的资料及时转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以便及时处理。

6.3 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返回的文件资料,按统一的编目系统进行分类整理归类,并负责计算机录入工作。

6.4 负责文件资料借阅,办理借阅手续。

6.5 负责现场办公用品(包括复印机、复印纸、稿纸等)和劳保用品(包括电风扇、安全帽等)的保管和领用。

6.6 协助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监理组的生活后勤工作。

6.7 负责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工作。

6.8 收发文工作按文件资料签认流程框图进行。

6.9 及时与各专业工程师联系,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准确,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

6.10 负责收集整理工地所有会议(系由监理负责召集或有监理参加的)会议纪要,整理后交项目负责人审查,印后迅速分发给有关专业人员或有关单位。

7.监理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
7.1 协助业主与承包单位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编写开工报告。

7.2 审查承建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其实施。

7.3 审查承建单位或业主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对不符合者不得使用在工程中,应提出更换要求。

7.4 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地方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

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控制工程质量,对违反规范、标准及安全规定者,有权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通知单,工期延误及发生的费用由承建单位负责,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处理的情况。

7.5 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处,有权责成承建单位(并指定实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再检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件等用于工程。

7.6 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

在承建单位订货时,认为有必要时,经业主同意可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查。

7.7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合同工期,核查承建单位的工程进度及其填报的旬、月、季等报表,并及时向业主汇报对工程进度执行情况的意见。

7.8 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决定,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向业主方报告并得到业主的同意,设计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

7.9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规定,核实已完工程的质量、数量,签署工程计量意见及工程款支付凭证,报业主作为工程付款依据。

7.10 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者督促承建单位定期整改。

7.11 根据承建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承建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的竣工报告,参加业主组织的最终验收。

7.12 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完成各阶段及整体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竣工验收后交相关单位归档。

7.13 协助业主主持与审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责任方负担。

7.14 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实行现场盯班,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一次向业主提交有关监理情况的书面月报,把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住处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管理落到实处。

认真处理好质量、进度、投资三者之间关系,把整个工程管理好。

7.15 督促业主与承建单位履行合同,协调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违约索赔事项。

7.16 保修期内协助有关部门鉴定质量问题的责任,参与研究、分析质量问题的原因,在明确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后,督促责任方处理。

8.监理工作制度
8.1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工程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全权代表监理单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任务,总监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确保监理合同的全面履行。

8.2 监理的报表制度
督促承包商做好逐日、周、月的工程报告,工程报告应包括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

监理单位每周、每月向业主提交建设监理周、月报、监理报告应包括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

8.3 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承包商在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以后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准备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审核,签署是否同意开工的意见报总监批准,总监在与业主取得一致意见后下达是否开工的指令。

8.4 会议制度
1)每周总监召开部全体监理人员会议,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监理要求,讨论和解决监理中的有关问题。

2)工地每周召开一次工地例会,由业主、施工、监理参加,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上一次例会讨论的工作完成情况,解决工地现场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调各方
关系,安排下步工作,例会由监理方主持久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

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②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③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④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⑤解决需妥协调的有关事项;
⑥具他有关事立。

8.5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图纸会审是减少图纸错误、提高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有效措施。

对于分批分阶段提供的设计图纸还需分次组织会审。

正式会审前,施工方应组织内部预审,将预审内容交监理方汇总,形成统一意见。

正式图审由总监主持,会审纪要由监理记录、整理,并经与会各方签认盖章。

8.6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向监理申报工组织设计,在每—个分部工程和主要分项工程和重要部位以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组织施工时均应报审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承包商不得擅自施工。

监理工程师重点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济合理、技术可行,是否有所降低工程造价;
2)工程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进度的要求,各工序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准确,各节点的完工时间是否与业主的要求一致;
3)所采用施工顺序、方法和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并切实可行;4)所采用的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5)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有无工程质量方面的潜在危害;
6)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7)有无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

8.7 工程材料、半成品质检制度
审查主要建筑材料、设备订货和核定其性能。

订货前,施工方应提出样品、厂家资质证明和单价,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业主研究同意后方可订货;到货后及时将出厂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报送监理审核,主要材料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有疑问,监理可重新抽样送检,经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否
则不准用于工程:运输、安装中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分析研究采取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实施;对进口设备必须有海关商检证明。

8.8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填好隐检单(专职、质检人员签字并附有关材料证明),经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签署意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方—般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

8.9 工程变更签证制度
1)审核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修改通知须经监理工程师会签后交承包商执行。

2)施工方提出的设计变更,要取得监理工程师同意签字后向业主和设计院提出,侧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进行审查,及时向业主反映。

监理项目实施工程变更必须通过监理工程师。

8.10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承包商按合同上报月度工程量及月度工程款,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核定后签发付款凭证,并经业主审定后支付。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核实月进度款的工程量和单价,对修改设计和合同外项目,更应重点审核。

8.11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如承包商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最快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呈报书面报告。

承包商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监理工程师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对多次出现不合格工程,监理工程师将依据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力和义务来处理,必要时可以下达停工令,令其停止施工。

对不合格工程,在承包商按规定修补或返工重做达到合格后,监理工程师才能予以验收和计理,否则应继续指令其返工,直到建议撤消其承包资格。

8.12 值班制度
1)工程施工同步安排专人值班,主要任务为现场巡视,意外发问应急处理,人员往来按待及天气状况记录。

2)特定假日如春节或特事,请假或放假,将根据施工情况安排足够监理人员值班或轮班。

3)依据公司制定的计划表,公司领导依次去各工地进行坐班,主要工作为征向业主对监理的意见,了解现场情况,解决现场存在的问题。

8.13 报表制度
1)监理月报制度:每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监理部全体成员汇编监理月报,上报本公司、业主和公司上级主管部门。

月报内容包括:工程进度情况、质量情况、控制工程投资造价情况,重大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重大质量事故情况以及需要上报的其他问题。

每月月底前出上月月报,一式三份,报监理公司一份,报业主一份,项目监理部备留一份。

2)工程监理过程中,一般专业技术问题由该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重要事项及时向公司和业主口头和必要的书面报告。

4)施工监理过程中遇到重大技术、经济问题或影响到监理合同执行的问题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公司及业主请示汇报,请公司或业主及时组织研究处理。

8.14 其他制度
1)监督检查制度
①项目部组织全员监理工程师集中学习贯彻公司编制的质量体系文件,并要
求各位挤出时间借阅、通读文件。

②项目部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严格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
件要求做好监理工作和监理过程控制记录工作。

2)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①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他人,每天填写监理工作日志,记载工程监理主
要情况。

②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专业监理情况填写本专业监理日志。

③监理工作日志应认真填写,妥善保管,作为归档技术资料。

3)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①收文
●凡收到的文件均需编号并登记入收文本。

●凡由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的来函、收文后分专业在函件的右上角编号,
如“结施-001号”、“电施-001号”等。

●凡上级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来的文件,没有明确的专业界限者,在函件
的右下角标号”监(X)”等。

●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修改及由承包商发出的与产品检验单、施工试验报
告、施工纪录、隐检纪录、基础结构验收纪录、水、暖、电安装纪录、工
程质量检验评定、竣工验收资料、洽商纪录、竣工图等,均要求一式三份,以便竣工后交城建档案馆和业主存档。

②发文
●凡出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文件均需编号并登记入发文本。

●发往承包商、业主、设计单位等的文件按专业编号。

③收、发文手续
●收、发文本统一设置,按收、发文日期顺序登记。

●收发文件必须有签字手续。

④技术资料分类整理
●合同文件;
●勘察、设计文件(含设计变更);
●承包商、管理人员资质、资格审查资料;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资料;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测量核验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有关材料、半成品的复验试验报告;
●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工程变更资料;
●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资料;
●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记录;
●监理工程师通知及回复单;
●监理工作联系单、备忘录等;
●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纪要;
●监理日记;
●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
●索赔文件资料;
●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五、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的原则
1.1工程质量是整个建设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相互制约;
1.2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严谨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采取“超前监理、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方法,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2. 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2.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组织图纸会审
参加设计交底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签认“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2) 审定分包单位:
签认“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A—3)
审定结构用原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进行质量预控
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 —9)
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签认“工程报验申请
表”(A—4)
签认分部分项
工程质量
签认“工程报
验申请表”(A
—4)
鉴定装饰工
程样板间
签认“监理
工程师通知
单”(B—1)监理单位签认必要文件后,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监理单位组织竣工初验监理单位参加“三方”竣工验收
2.2
(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
监理单位签发“工程竣工报验单”(A —10) 监督施工单位报请监督站核定竣工工程
质量 施 工 单 位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合格 隐检、分部、分项验收记录签认完成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完成自评合格 施工单位填“工程报验申请表”(A —4)报监理单 监理工程师 检查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成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不合格:签认“工程报验申请表”(A —4) 合格:签认“工程报验申请表”(A —4)
2.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签认程序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不能进入现场备可以进入现场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A-9)
监理工程师
签认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原材料、
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预控
不同意:
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
同意:
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
监理单位现场检验质量
施工单位在指定的部位使用
2.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施工单位
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监理单位参加《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重大事
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提交质量问题报告
设计单位制定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监理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
监理单位检查事故技术处理方案的执行注:在质量事故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监理单位不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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