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院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对大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并取得成果进行认定和评估的一项制度。
通过认定创新学分,可以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提高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认定标准1.1 项目类型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中,认定的项目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参与相应类型的项目。
1.2 项目要求在认定标准中,对于每个项目类型都有具体的要求。
例如,科研项目要求学生能够独立完成科学研究并取得成果,创业项目要求学生能够提出创新的商业模式并实施,社会实践项目要求学生能够深入社会实践并解决实际问题。
1.3 学分分配认定标准还规定了每个项目类型所对应的学分分配。
不同类型的项目对应的学分数量不同,根据项目的难度和学生的成果进行评估,以保证学分的公平和合理分配。
二、申请流程2.1 申请资格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规定了申请者的资格要求,例如学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和创新能力,同时需要提供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2.2 申请材料申请者需要准备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描述、项目成果展示、导师评价等。
这些材料将用于评估学生的创新能力和项目成果。
2.3 评审和认定申请材料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根据认定标准进行评估,并最终确定学生是否符合创新学分的认定要求。
评审过程需要保证公正和客观性。
三、认定效果3.1 学分积累认定的创新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积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位评定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可以通过积累创新学分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竞争力。
3.2 荣誉称号认定的创新学分还可以作为学生荣誉称号的依据。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创新学分情况颁发相应的荣誉称号,如创新学者、优秀创新学生等,以鼓励更多学生参与创新实践。
3.3 就业和升学优势拥有创新学分的学生在就业和升学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办法为了鼓励在校本科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学艺术创作、学科竞赛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和培养本科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本科生人文素养、科学素质和艺术修养,为了配合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本科生学分制实施方案,积极推行创新实践学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在校期间除取得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Ⅰ类学分之外,还应通过参加创新实践活动获取学分。
第二条创新实践学分(Ⅱ类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成果者,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其学分数控制在10学分以下,其中必须通过参加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
第三条为规范创新实践学分的管理,学校将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并出台创新实践学分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不同的学分。
各学院应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实践活动。
第四条教务处是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的主管单位,负责创新实践学分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学院是创新实践学分的具体实施单位,各学院成立创新实践学分认证小组,负责本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和学分认证及登记工作。
第二章创新实践学分的构成第五条创新实践学分由“研究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研究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或参与教学、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成果获奖、获专利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学院、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中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文化科技实践活动受到学院、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第三章创新实践学分的认定与计算第六条“研究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见附表1)。
第七条“技能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其标准(见附表2)。
创新学分标准
一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学校设立创新学分制度。
为规范创新学分的评定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学分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科研和实践活动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学分是在校本科生必修学分,每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满2个创新学分,如未修满规定学分,将不能获取毕业资格。
二授予范围第四条授予创新学分的成果范围包括: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创新型实验、文体活动、专利发明、行业证书、社会实践活动等。
(一)科研活动主要包括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参与科研著作、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二)学科竞赛。
主要包括:1、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等基础课程的竞赛;2、专项技能竞赛(如“挑战”杯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教学技能大赛;大学生英语竞赛;体育、艺术类竞赛等知识或其它技能竞赛等)。
(三)创新型实验主要指学生独立进行或参与进行的设计型、研究型实验等。
(四)文体活动主要指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等(含演讲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网页制作大赛、书画大赛、艺术或体育类活动等)。
(五)专利发明指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证书。
(六)行业证书主要包括计算机、外语证书以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所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七)社会实践活动主要指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等)和社团活动。
三计算标准与办法第五条各类创新学分的计算标准(一)科研活动1、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国家级计10分,省部级计8分,地厅级计5分,校级计3分,如获奖励可酌情加分,毕业前未结项者按相应分值的1/2计算。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创新,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1) 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可获得10学分;(2) 参与省级科研项目,可获得8学分;(3) 参与校级科研项目,可获得6学分;(4) 参与院系级科研项目,可获得4学分。
2. 发表论文(1) 发表SCI/SSCI检索论文,可获得8学分;(2) 发表EI检索论文,可获得6学分;(3) 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可获得4学分;(4) 发表普通期刊论文,可获得2学分。
3. 科技竞赛(1) 获得国际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8学分;(2) 获得国家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6学分;(3) 获得省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4学分;(4) 获得校级科技竞赛奖项,可获得2学分。
4. 创新创业项目(1) 参与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8学分;(2) 参与省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6学分;(3) 参与校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4学分;(4) 参与院系级创新创业项目,可获得2学分。
5. 社会实践(1)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80小时,可获得8学分;(2)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60小时,可获得6学分;(3)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40小时,可获得4学分;(4) 参与国内外社会实践,累计时间达到20小时,可获得2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后,向所在学院或导师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项目介绍、论文发表证明、竞赛获奖证书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委员会,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包括学生参与的具体项目、论文发表情况、竞赛获奖情况等。
3. 学校认定学院将评估结果提交至学校认定委员会,由学校认定委员会进行最终认定。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通过参预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获得的一定学分,用于补充和丰富学生的综合素质。
为了规范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关创新活动后,向学院或者学校提交创新学分认定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创新活动介绍、导师意见等。
2. 学院审核:学院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3. 评审专家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的表现等方面。
4. 结果公示: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的异议和投诉。
5. 最终认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和公示期的情况,最终确定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
三、认定标准1. 创新活动类型:包括科研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的创新活动类型。
2. 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或者实践价值,能够展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3. 创新活动时长:学生参预创新活动的时长应达到一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学院根据不同类型的创新活动进行规定。
4. 创新成果:学生在创新活动中应有一定的成果产出,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创业计划书等。
5. 导师评价:学生的创新活动应有指导教师的评价,包括学生的参预度、表现等方面。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学生的创新活动情况,按照一定的学分比例进行认定。
四、其他规定1. 学分上限: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创新学分认定上限为30学分,超过该上限的创新活动将再也不认定学分。
2. 学分转换:学生的创新学分可以转换为绩点,具体转换比例由学校规定。
3. 创新学分证书:学生获得创新学分后,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创新学分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证明材料。
五、实施效果评估学校将定期对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参预度、创新活动的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等方面,以便不断完善和优化认定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
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校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参与项目的研究设计、实验操作、数据分析等环节,且在项目的研究成果中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3个学分;(2) 学生作为项目次要参与者,参与项目的一部分环节,如实验操作、数据分析等,且在项目的研究成果中有一定的贡献,可获得2个学分;(3) 学生作为项目参与者,参与项目的实施过程,如实验操作、数据采集等,但在项目的研究成果中没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1个学分。
2. 创新实践活动学生参与创新实践活动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活动主要参与者,参与活动的组织策划、实施等环节,且在活动的实践成果中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2个学分;(2) 学生作为活动次要参与者,参与活动的一部分环节,如实施、宣传等,且在活动的实践成果中有一定的贡献,可获得1个学分;(3) 学生作为活动参与者,参与活动的实施过程,但在活动的实践成果中没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0.5个学分。
3. 学术论文发表学生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可获得3个学分;(2) 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般期刊上发表论文,可获得2个学分;(3) 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可获得1个学分。
4. 创业实践学生参与创业实践的认定标准如下:(1) 学生作为创业项目的核心成员,参与项目的策划、实施等环节,且在项目的实践成果中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3个学分;(2) 学生作为创业项目的一般成员,参与项目的一部分环节,如市场调研、产品设计等,且在项目的实践成果中有一定的贡献,可获得2个学分;(3) 学生作为创业项目的参与者,参与项目的实施过程,但在项目的实践成果中没有明确的贡献,可获得1个学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在大学教育中,为了鼓励和推动学生参预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学校制定的一套认定学生创新学分的规定和要求。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1. 创新学分认定的目的1.1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1.2 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创新活动1.3 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2. 创新学分认定的基本要求2.1 学生参预创新项目或者竞赛2.2 学生发表创新论文或者获得专利2.3 学生参预科研项目或者实践活动2.4 学生参预创业实践或者创新团队2.5 学生参预社会服务或者公益活动3. 创新学分认定的具体流程3.1 学生申请创新学分认定3.2 学校审核创新学分认定申请3.3 学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4 学校评估创新学分认定申请3.5 学校公示创新学分认定结果4. 创新学分认定的评价标准4.1 创新项目或者竞赛的成果和奖项4.2 创新论文或者专利的质量和影响力4.3 科研项目或者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4.4 创业实践或者创新团队的成果和发展4.5 社会服务或者公益活动的影响力和贡献5. 创新学分认定的意义和影响5.1 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和动力5.2 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5.3 促进学校创新教育的发展总结:通过对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详细阐述,我们可以看到,创新学分认定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其基本要求包括参预创新项目、发表创新论文、参预科研项目等。
认定流程包括申请、审核、评估和公示等环节。
评价标准主要从成果和影响力等方面考量。
创新学分认定的意义和影响包括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和促进学校创新教育的发展。
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将得到有效提升。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获得一定学分的认定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激励学生创新能力的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一、认定标准1.1 科研项目参与大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发表论文等方式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参与度、论文质量、论文发表情况等。
1.2 创新实践项目大学生可以参与创新实践项目,如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通过项目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等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1.3 学术竞赛获奖大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竞赛并获得奖项来获得创新学分。
认定标准主要包括竞赛级别、获奖情况、竞赛项目的创新性等。
二、认定程序2.1 申请材料准备学生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报告、论文、竞赛获奖证书等。
2.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如科研处、创新实践中心等。
2.3 评审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认定,评审标准按照认定标准进行评定。
2.4 结果通知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通知学生是否获得创新学分的认定。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累计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可以将其累计到学位课程中,作为选修课程或学分补充。
3.2 学分转换学生还可以将创新学分转换为学分积累,用于申请奖学金、评优评先等。
3.3 学分认定记录学校将对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进行记录,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学术荣誉称号、奖学金等。
4.2 指导支持学校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支持,帮助学生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水平。
4.3 宣传推广学校可以通过宣传推广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制度,激发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高整体创新氛围。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创新学分认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认定过程的公正、公平。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对大学生在创新实践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和认定,以便将其纳入学分体系,为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发展空间。
为了确保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开和科学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创新性:大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包括但不限于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等。
创新性可通过项目的独特性、创新方法、创造性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2. 专业性:创新实践活动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能够提升学生在专业领域的能力和水平。
专业性可通过活动的专业背景、专业知识的应用等方面进行评价。
3. 实践性:创新实践活动应具有一定的实践性,能够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践性可通过活动的实际操作环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4. 成果性:创新实践活动应有明确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利、软件、产品等。
成果性可通过活动的成果数量、成果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己参与的创新实践活动,填写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活动介绍、活动证明、成果展示等。
2. 学院初审: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对学生的创新实践活动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认定标准。
3. 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学生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活动的创新性、专业性、实践性和成果性。
4. 认定结果公示:学院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对认定结果的异议。
5. 认定结果确认: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对认定结果进行确认,并将结果通知学生。
6. 学分认定:学院根据认定结果,将符合要求的创新实践活动纳入学分体系,相应学分计入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认定管理1. 评审专家:学院根据需要组织评审专家,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开、科学。
2. 认定结果公示:学院将认定结果在学院官方网站或公示栏上进行公示,确保学生对认定结果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绵阳师范学院各类创新学分评定细则
二等奖记0.5学分
三等奖记0.2学分
3.参加各种科研课题及创新项目
内容
学分
考核方式
大学生参加教师科研课题
项目参与人记0.5—1学分
提交科研报告或结题报告、学术论文、成果等(附指导教师证明)
大学生完成创新教育基金项目(科协)
项目负责人记3学分
项目参与人记0.5—1学分
大学生完成学生科研项目
工作总结和实物成果等(附指导教师或学生导师证明)
其他参与人记0.5学分
5.发表论文或文章
内容
学分
考核方式
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独立完成记5~8学分
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第一作者记4~6学分
第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
独立完成记3学分
第一作者记2学分
第二作者记1学分
第三作者记0.5学分
累计1周记.02学分
参加各级社团工作
(限2学分)
校级以上社团记0.5学分/每学期
提交工作计划、总结
院级社团记0.1学分/每学期
8.向政府工作、科技生产及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或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具体情况,经确认后,最高可获得4学分。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科技处)
项目负责人记3学分
项目参与人记0.5—1学分
4.专利发明,在科研课题及创新项目学分赋值的基础上,再奖励
内容
学分
考核方式
国际专利
项目负责人记6学分
官方专利证书,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项目参与人记4学分
国家专利
项目负责人记5学分
项目参与人记3学分
5.参加教学实践活动
内容
学分
考核方式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标题: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为了鼓励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通过认定创新学分,可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参与创新实践,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包括科研项目、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活动。
1.2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校内外的创新活动来获得创新学分认定。
1.3 创新学分认定应该具有一定的实质性,不能简单地以参与为标准,而应该注重学生在活动中所展现的创新能力和成果。
二、认定标准2.1 创新学分认定标准应该明确、公正、公开,避免主观性评判。
2.2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认定委员会来负责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2.3 认定标准应该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践性、成果性等方面,以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具有实质性。
三、认定流程3.1 学生在参与创新活动后,应该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2 学校认定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评定。
3.3 学校应该及时公布认定结果,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障。
四、学分转换4.1 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以作为选修学分或者绩点计算的一部分。
4.2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4.3 学生可以将获得的创新学分在毕业时计入学业成绩单,并对学业水平起到一定的加分作用。
五、监督与评估5.1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5.2 学校可以定期对创新学分认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认定标准和流程。
5.3 学校应该鼓励学生和教师参与创新学分认定工作,共同推动创新教育的深入发展。
结语: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制定和落实,对于促进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学校能够积极推动创新学分认定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针对大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认定标准和规定。
随着社会对大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视,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实施创新学分认定制度,以鼓励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提升其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认定标准1.1 创新活动范围: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创新活动的范围,包括科研项目、创业实践、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各类创新活动。
1.2 参与要求:细则应规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的要求,包括参与时长、完成任务、取得成果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1.3 认定标准:制定认定标准,明确学生参与创新活动所获得学分的具体计算方式和评定标准,确保认定公平公正。
二、认定流程2.1 申请材料:学生参与创新活动后,需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包括活动证明、成果展示、指导老师推荐信等。
2.2 评审流程: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定学生所获得的创新学分。
2.3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将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学分使用3.1 学分转换:学生获得的创新学分可转换为学业学分或绩点,以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3.2 学分累积:学生在校期间可累积获得的创新学分,为将来的学业发展和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3.3 学分认可: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学校对创新学分的认可范围和使用方式,确保学生获得的学分得到有效利用。
四、激励机制4.1 奖励措施:学校可设立创新学分奖励机制,对获得创新学分的学生给予奖励,激励更多学生参与创新活动。
4.2 荣誉称号:设立创新学分荣誉称号,对获得一定数量创新学分的学生进行表彰,鼓励学生持续参与创新活动。
4.3 实践机会:通过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成长。
五、监督与评估5.1 监督机制:建立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的监督机制,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本科生的创新创业类学分管理,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结合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1、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自2020级普通本科生起,将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创新创业学分7分,方可拥有毕业资格,如毕业前未修满规定学分,将不能获得毕业资格。
2、为切实推进双创教育,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学院全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
新生入校一月内可自愿选择导师,大二开始学院按照全部学生数量均衡、合理搭配原则,统筹安排导师,建立以导师为主导,高年级本科生帮助低年级本科生的纵向链式学习科研团队,围绕学生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考研就业等开展个性化指导。
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后,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调整。
3、创新创业教育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修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及以学生名义参加的各级各类比赛、科技创新活动、学术活动、双创计划、创业孵化、课外活动、技能培训等所取得的成果通过认定后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4、学科类竞赛项目(英语、数学和化学等)由各教学班级班主任负责动员、引导和指导学生参与竞赛项目;创新创业类竞赛项目由班主任负责动员,本科生导师引导、指导学生参与竞赛项目;专业核心课程类竞赛项目(包含自设学科竞赛项目)由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教师动员、引导、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竞赛项目。
5、学院自设学科竞赛项目由教学系(部)组织实施,竞赛负责人须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学生竞赛前的辅导和培训,完成竞赛其它相关工作。
学院团总支及下属学生社团须协助完成各项组织工作,做好竞赛的宣传、报名、培训组织工作;联系参赛学生,负责参赛、竞赛储备学生团队管理;收集竞赛实施意见,反馈给系(部)竞赛负责人。
二、学分认定的范围(一)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内容创新创业课程学分由学院各教学系(部)认定相关创新创业课程,需与学科竞赛紧密关联,由任课老师、创新创业导师或行业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相关学科竞赛,该类学分不得超过5分,相关学科竞赛可参照附件1、2。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是指通过学生在大学期间参与科研、创新实践等活动所获得的学分认定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和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认定条件1. 科研项目认定大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类型:科研项目可以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科研项目,以及企业合作项目等。
(2)项目时长:项目的时长需要达到一定要求,一般不少于3个月。
(3)项目成果:学生需要在项目中有明确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2. 创新实践认定大学生参与创新实践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实践类型:创新实践可以包括科技竞赛、创业实践、社会实践等。
(2)实践时长:实践活动的时长需要达到一定要求,一般不少于2个月。
(3)实践成果:学生需要在实践活动中有明确的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果,如获奖、创业项目落地等。
三、认定流程1. 申请阶段(1)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科研项目或创新实践的证明材料、成果证明等。
(2)学生可以选择申请科研项目认定、创新实践认定或两者同时申请,但需分别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 审核评定阶段(1)学校设立专门的认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
(2)评定标准包括项目的质量、学生的参与度、成果的价值等方面。
3. 认定结果公示(1)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周。
(2)学生可以在公示期内对认定结果进行申诉,申诉材料需提交给认定评审委员会。
4. 认定结果确认(1)经过公示和申诉期后,认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诉情况进行最终的认定结果确认。
(2)认定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并在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学分认定1. 认定学分(1)科研项目认定:根据项目的级别和学生的参与度,认定相应的学分,一般为2-6学分。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是指大学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通过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大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奖励,从而促进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一、认定范围1.1 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通常包括对学生参与的创新项目的认定范围。
这些创新项目可以是科研项目、创业项目、社会实践项目等,学生通过参与这些项目可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1.2 创新成果除了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还会对学生取得的创新成果进行认定。
这些创新成果可以是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参加的竞赛等,学生通过取得这些成果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1.3 创新活动此外,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还会对学生参与的创新活动进行认定。
这些创新活动可以是学术讲座、创新比赛、创新训练营等,学生通过参与这些活动可以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认定标准2.1 学术水平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通常会对学生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定。
学生通过参与创新项目、取得创新成果、参与创新活动等方式可以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从而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2.2 创新能力此外,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还会对学生的创新能力进行评定。
学生通过参与创新项目、取得创新成果、参与创新活动等方式可以提升自己的创新能力,从而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2.3 实践能力除了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还会对学生的实践能力进行评定。
学生通过参与创新项目、取得创新成果、参与创新活动等方式可以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从而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三、认定流程3.1 申请材料学生在申请创新学分认定时,通常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参与的创新项目、取得的创新成果、参与的创新活动等证明材料。
3.2 评审机构大学通常会设立专门的评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判断学生是否符合获得学分奖励的条件。
绵阳师范院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
院发[2008] 11 号关于印发《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内各单位:经2008年3月21日校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将《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2008年3月27日主题词:创新学分办法通知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相关单位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2008年3月27日印(共印30份)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贯彻《高等教育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的发展方向,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积极探索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和途径,结合我校创新人才培养的“六有模式”,特制定《绵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实践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大学生自主创新研究院、学工部(校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对教学单位上报学生的创新学分予以确认和审批。
第二条各教学单位成立大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3~5人)。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副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办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全权负责对大学生创新活动进行指导、组织和学生申报创新学分的初审工作。
第三章使用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规定的学业期限内,除完成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基本学分外,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发展需要,从事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科研和实践活动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学校学生创新学分审批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四章学分的申报和审批第四条学校实行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登记制度。
需要申报的学生可在每学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通过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表》(见附件一)后,交本院大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查和评定,结果由教学单位在院内进行公示(毕业班的最后一学期可延长到四月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审理结果填入创新学分统计表(一式三份)上报学工部、教务处审批和本院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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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2008] 11 号
关于印发《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
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经2008年3月21日校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现将《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2008年3月27日
主题词:创新学分办法通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相关单位
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2008年3月27日印
(共印30份)
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高等教育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面向世界和面向未来的发展方向,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积极探索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和途径,结合我校创新人才培养的“六有模式”,特制定《绵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试行)方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实践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学校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大学生自主创新研究院、学工部(校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对教学单位上报学生的创新学分予以确认和审批。
第二条各教学单位成立大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3~5人)。
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总支书记(副书记)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学办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全权负责对大学生创新活动进行指导、组织和学生申报创新学分的初审工作。
第三章使用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规定的学业期限内,除完成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基本学分外,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发展需要,从事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科研和实践活动取得的优秀成果,经学校学生创新
学分审批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四章学分的申报和审批
第四条学校实行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登记制度。
需要申报的学生可在每学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通过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表》(见附件一)后,交本院大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查和评定,结果由教学单位在院内进行公示(毕业班的最后一学期可延长到四月底),经公示无异议后,将审理结果填入创新学分统计表(一式三份)上报学工部、教务处审批和本院留存。
第五条学工部对各教学单位上报的大学生创新学分进行审核确认后,交教务处终审并录入学生成绩记录系统。
第五章学分的认定
第六条认定范围。
凡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学习和创新技能认证等方面的成果均可申报。
第七条创新学分认定项目。
1.大学生举办校级的学术讲座或专业性报告等;
2.全国千县工程信息员培训基地组织的新农村社会调研工作;
3.校级及以上的各类大学生竞赛;
4.各种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专利发明等创新活动;
5.在省、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和省、市以上新闻媒体上发表成果、
文章和作品;
6.学校批准或认可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获得名次者(含文体活动
等);
7.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认定的创新实践活动(需有申报和总结);
8.向政府工作、科技生产及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
被采纳或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政府文件、具有确认意义
的认证材料等);
9.辅导地方中学生科技制作发明获奖。
第八条创新学分认定标准(见附表)。
第九条同一内容的项目(例如,同一篇文章、专利、科技实物成果、课题、同一项比赛、演出或作品等)不累加计分,获得不同层次奖励得分只取最高分,不同类型的项目可累加计分。
第十条集体项目获得的创新学分参照个人项目的创新学分赋值标准,根据分工和参与情况,由各院创新教育领导小组划分到相关参与项目的各位学生人头。
第六章学分的记录与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创新学分申报表由各教学单位在初审后存档,大学生创新学分统计表(两份)由教学单位大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计填写后交学工部审核盖章,一份由学工部存档,一份交教务处终审并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学生可通过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查询存入学生个人成绩档案的创新学分获得情况。
第十二条凡我校2006级及以后年级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修得6个创新学分方能准予学生毕业。
创新学分不能冲抵学校批准的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学分。
第十三条学生在毕业时由教务处根据学分总和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准予毕业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各院可结合本办法制定适合本院学生专业特点的实施细则,经报学工部审核同意后实施。
第十五条各学院应做到组织措施到位,项目质量数量有保证,教师指导认真,务必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从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方面对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进行指导、组织、管理。
第十六条本科生在校期间要合理计划、妥善安排,正确处理好专业教育与创新活动的关系,积极参加创新实践,完成创新实践的规定学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解释权在学工部(处)。
2004级本科毕业生,应在符合《绵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要求获得2个创新学分;2005级本科学生获得4个创新学分,方能授予学士学位。
同等条件下,创新学分的多少作为优先推荐校级和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报表》
2、各类创新学分评定细则
3、绵阳师范学院各类文体活动课外创新学分评定细则
附件1:绵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
相关证明。
竞赛项目要注明奖项名称、等级、颁发机构;论文项目要注明期刊名称、期刊类别、是否被SCI、
SSCI、EI、ISTP、CNKI等收录;教学、科研成果项目要注明奖项名称、等级、专利号、颁发机构等;注:同一项目获得多种奖励者,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附件2:绵阳师范学院各类创新学分评定细则
1.大学生组织和开展的各种学术活动
2.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
3.参加各种科研课题及创新项目
4.专利发明,在科研课题及创新项目学分赋值的基础上,再奖励
5.参加教学实践活动
5.发表论文或文章
7.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限4学分)
8.向政府工作、科技生产及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或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具体情况,经确认后,最高可获得4学分。
附件3:绵阳师范学院音体美各类文体活动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评定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