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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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审批与要求
一、《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审批程序。
1、工程项目动火的动火证由工程项目负责人申请办理,要严格落实好动火执行人、监护人、安全措施等内容。动火证要认真填写,一式三份。
2、特级危险动火作业由动火点所在单位初审(分厂内动火由分厂初审),公司安全处复审,分管副总批准;一级动火由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初审,生产部复审,安全处终审;二级动火由动火作业单位负责人初审、动火点所在单位批准即可。
3、特级动火证办理之前,首先要制定安全动火施工方案,方案由动火项目负责部门与动火区域所在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经相关部门讨论确认,同时落实防火、防护、隔绝、清洗、置换、检测、监护及应急处理等各项安全措施,并明确动火作业及每一项安全措施的责任人,责任人要签字确认。申请动火单位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附安全动火施工方案、可行性分析、预警方案、应急措施与善后办法,逐级审批。
4、一、二级动火证办理之前,先按作业点具体情况,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逐项填写清楚,然后逐级审批。
5、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审批后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就是否可靠,并向动火人与监护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6、《动火安全作业证》的使用坚持“一证一点”、“一证一次”与限时使用的原则,动火前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8、申请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最长时限为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最长时限为72小时。要严格按时限执行。
9、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审批程序。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作业所在地单位审核,作业单位审批。许可证经作业人员与岗位操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许可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在设备内进行动火等作业应办理相应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三、《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办理审批程序。
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作业单位负责填写许可证、绘制盲板位置图、落实安全措施,作业单位审核,作业所在地单位审批。许可证经作业人员与岗位操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单位应按《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结束,经检查无误,作业单位应将盲板位置图交作业所在地单位。
四、《高处作业许可证》办理审批程序。
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一级一般作业由作业单位向作业所在地单位申请,作业所在地单位负责审批;二级、三级与易燃易爆、无固定登高装置类的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申请,作业所在地单位审核,分厂(部门)审批。一般不进行特级与特类、恶劣工况类高处作业。若须作业,由分厂(部门)申请,安全处审核,报分管副总批准,并制定高处作业方案与操作程序,严格监督。
五《吊装作业许可证》办理审批程序。
吊装作业必须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三级一般吊装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作业所在地单位审核,车间(部门)审批,经作业人员与岗位所在人员确认后,方可作业。许可证严禁涂改、转借。二级中型以上吊装作业,由作业需求单位申请,车间(部门)审核,报公司批准,聘请专业施工队实施。吊装作业所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监督。
六、《动土作业许可证》办理审批程序。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作业所在地单位审核,生产单位审批。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动土作业许可证》。
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动土作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应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
七、《断路作业许可证》办理审批程序。
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作业单位负责许可证的办理,消防保卫处审核,安全处审批。在《断路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严禁涂改、转借《断路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对《断路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与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经作业单位检查核实后,报告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八、《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审批程序。
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单位填报、办理许可证,作业所在地单位审核,安全处审批。作业完工后,作业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作业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