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构造区域超前探测牌板
17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
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第1条井下所有探放水相关牌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制作和悬挂,并由地测防治水部门进行审核。
第2条开掘队组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主要有:.“有掘必探”管理牌板、帮孔痕迹管理牌板、水文地质情况说明牌板、超前钻探设计图牌板、钻机管理牌板。
第2条“有掘必探”管理牌板悬挂在巷道行人帮一侧,距离工作面迎头50米的范围内,主要内容包括超前探测时间、钻孔数量、深度、钻探结果、允许掘进距离、巷道进尺及剩余允许掘进距离,超前物探仪器、探测深度及物探结果。
第3条水文地质情况说明牌板应悬挂在巷道开口处,与其它施工牌板放置于一起进行管理,牌板内容应说明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预计正常和最大涌水量,施工范围内构造发育情况,主要水害类型和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开掘工作面“有掘必探”设计牌板悬挂在巷道开口处,与其它施工牌板放置于一起进行管理;超前物探设计内容应标明工作面探测方位,测线、测点如何布置,标明设计探测距离、超前距等参数;超前钻探设计内容应标明工作面施工钻孔的组数,每组钻孔的数量,钻孔具体参数等,附钻孔布置平面图。
第5条探放水管理牌板悬挂于探放水点附近,内容包括钻机参数、钻孔参数、涌水量、累计放水等,牌板填写由地测防治水人员负责。
第6条水文地质情况说明牌板和超前钻探设计图牌板,由地测防治水科审核后由生产队组负责悬挂。
第7条牌板内容填写要规范,字迹必须清晰、工整、美观,内容要及时修改。
其中,超前(钻探)牌板内已掘进尺和剩余允许掘进进尺情况由当班安监员负责填写,其余内容由探水队班组长负责填写。
物探牌板由物探人员负责填写。
第8条帮孔痕迹管理牌板,悬挂在每次物探、钻探起始位置。
第9条探放水作业现场牌板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由生产队组负责,队长为第一责任人。
第10条牌板内容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涂抹和故意损坏探放水牌板,若发现将追究行为人责任。
第11条开掘队组每班施工作业结束后,安监员要根据当班掘进情况如实填写掘进进尺及剩余允许掘进距离,真实反映巷道允许掘进的距离,以保证工作面的探放水和掘进工作有序衔接。
掘进工作面各种牌板规格及吊挂标准
掘进工作面各种牌板规格及吊挂标准:
1)、施工图牌板:施工图牌板规格为500×700mm,吊挂在距开口30m巷道宽帮处,边框下边距巷道底板1.5m高,要求吊挂整齐划一,图文并茂,正确无误,线条、文字清晰,表面干净整洁,图牌板上面安设照明灯。
2)、材料牌:吊挂在堆放材料处巷帮,距巷道底板1.5m。
4)、风机牌:风机牌板规格:500×700mm,吊挂在安设风机处宽帮处,距巷道底板1.5m。
5)、开关、综保牌:吊挂在所放开关、综保处巷帮,距巷道底板1.5m。
6)、瓦斯传感器说明牌:瓦斯传感器说明牌吊挂在安设瓦斯传感器处巷道帮,距底板1.5m。
文明生产:
文明生产包括以下5个小项。
1)、巷道平整、整洁,巷道无浮煤(无炭块存在不大于30mm)、无、无淤泥、无杂物,巷道积水段必须设置
2)、工具入箱,钻杆、找顶放在距窝头30米的前进左帮,距底板1.5m,风水胶带、风筒盘放整齐。
3)、工具箱(标准尺寸)及各种材料集中摆放或堆放在一起,并挂牌管理。
5)、锚杆、钢带全部上架,网片顺巷道摆放整齐,挂牌管理。
一通三防各类牌板悬挂要求及标准
一通三防各类牌板悬挂要求及标准1、瓦斯检查牌板牌板统一悬挂在检测点行人道一侧;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包括“一炮三检”牌板,在放炮时取出,放炮后重新悬挂在指定地点)悬挂在迎头以外20m(机掘)、50m(炮掘)范围内(随工作面进尺移动);回风侧牌板在距回风口10-15m处悬挂;机电硐室和水泵房检查牌板悬挂在检测点5-10m范围内;临时作业地点悬挂在作业地点醒目位置;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盲巷密闭墙、采空区密闭墙牌板固定在栅栏上;高冒处悬挂在高冒点;水仓悬挂在进风侧或回风侧;机电设备处悬挂在回风侧;矿井一翼进、回风及总进、回风巷悬挂在测风站处的巷道帮;其他检测地点瓦斯检查牌板悬挂在检查点3-5m 附近。
牌板悬挂要求: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底边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2、测风牌板三旬测风牌板悬挂在各测风站或测风点下风侧2m范围内行人道一侧,与瓦斯检查牌板并排悬挂;掘进工作面单次测风牌板悬挂位置为距迎头不大于50m处。
悬挂要求:距底板130cm,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3、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悬挂在局部通风机前5m范围内,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严禁悬挂在局部通风机机体上。
4、密闭墙管理牌板悬挂在密闭墙前栅栏中上部。
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吊挂高度根据现场栅栏高度调节悬挂。
5、风门管理牌板每组风门悬挂2块牌板,每道风门各悬挂1块,牌板均悬挂在每道风门外行人侧的风门墙或巷道帮,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6、调节风窗管理牌板悬挂在风门进风侧的风门墙或巷道帮,与风门管理牌板悬挂平行一致。
7、甲烷检测三对照牌板悬挂在甲烷传感器设置点2m范围内的行人侧巷帮处,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8、粉尘防治牌板、矿井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告知牌、职业危害告知牌板根据测点布置情况,悬挂在测点行人侧的巷道帮醒目位置,四角固定牢固,不得摇摆倾斜,距底板高度为130cm,上下边与底板平行。
瓦斯泵站牌板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1、为使各级干部切实掌握设备状态,督促各岗位人员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2、各级干部上岗要对下述内容做详细检查:(1)、安全保护装置;(2)、设备运行状态;(3)、环境及设备卫生;(4)、防火器材、设施;(5)、绝缘用具;(6)、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7)、各种记录的记载情况;(8)、司机"三知四会"和持证情况。
3、各级干部上岗时必须持证件进入要害场所,否则岗位人员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4、各级干部上岗检查时,必须填写上岗(检查)记录。
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应在现场进行,接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交接时按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进行检查、交接。
二、交接人应将当班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
在接班人员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方可离开现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1、设备运行状态和检修情况不明;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和记录丢失损坏者;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者;4、设备和场所不整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1、对于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者,不得交班。
2、发现接班人喝酒或有病容和精神失常者。
3、不是本岗位专责人员,又未接到领导通知者。
4、双方交接班后,岗位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如有特殊情况,根据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
设备包机制度一、为确保各机电设备运行可靠、各种保护装置动作灵敏,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包机人员应对所承包的机电设备负责,确保其安全运行。
三、包机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构造及技术特征,认真学习业务技术知识,努力做到“三知”、“四会”,为生产服务。
四、各包机维修工和岗位工要严格执行设备定期维修制、检查制,并每天认真仔细的检查设备和线路。
五、各包机人员要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字迹清晰,不准涂改。
超前地质探查钻孔施工管理办法
超前地质探查钻孔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超前地质探查钻孔施工管理,有效防止误揭煤层、误透老巷(空)、无征兆过断层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沿突出煤层掘进、沿煤层顶(底)板且法距小于10米掘进,对接近控制程度低的断层均执行地质超前探测。
第三条各掘进单位及相关职能科室必须提高对施工超前钻孔重要性的认识,转变观念,积极配合,严格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执行地质超前探的一般规定:沿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施工至少2个超前距不小于10米的超前钻孔。
沿煤层顶底板施工,在法距小于10米时,除对煤层法距连续跟踪探测准确控制煤层层位外,还必须进行超前探查,探测距离不小于10米。
防止因断层造成巷道误揭煤层。
近距离老空掘进的,定期探查老空法距。
在距预测断层位置前40米执行超前探。
第五条对须执行超前探的掘进工作面,地测科下发超前探查业务联系单。
并负责超前探查方案设计,设计要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条件,说明超前钻孔的性质、目的、用途、参数(包括方位、倾角、孔深、开孔位置、终孔位置、孔径等)。
第六条如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超前钻孔参数,必须由地测科根据现场实际进行变更。
第七条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可采用钻机或架柱支撑手持式钻机施工超前地质钻孔。
对于老空、近距离煤层法距控制,可根据现场条件采用架柱支撑手持式钻机或锚索机施工,若采用架柱支撑手持式钻机或锚索机施工超前探查钻孔,则需要在规程措施内加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第八条为尽量减小对掘进进度的影响,超前钻孔应按照设备自身能力结合巷道掘进速度合理确定钻孔深度。
第九条施工单位技术员是超前钻孔的现场第一责任人。
跟班队长密切配合,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生产办负责钻机打运、接风水电及抽排管路等相关协调事宜。
第十一条打钻施工地点由钻孔施工单位配备坡度仪、卷尺等测量工具。
第十二条在距钻孔上方Im左右处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当瓦斯浓度接近0.4%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
[经验]测风牌板及瓦斯排版吊挂
掘进:瓦斯牌位于距工作面5-15米处,测风牌位于距工作面20米外回采:瓦斯牌位于回风巷内距工作面20米处,测风牌位于距工作面顺槽测风站风机检查牌位于风机进风口前即可;00通防标识牌板管理规定00为进一步提高矿井通防管理水平,明确通防管理责任,保证各类通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增强通防设施挂牌管理的作用,降低通防设施牌板的损耗度,根据上级通防质量管理标准和通防设施实行挂牌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中寨煤矿通防牌板管理规定如下:00一、井下所有通风、防尘、监测监控设施和其它需要挂牌管理的通防工作,必须全面实行挂牌管理,按工作责任区范围分工由各单位进行牌板的悬挂、清洁、移挪、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通防工区、安监处负责监督检查及考核。
00二、各类通防牌板的材质、大小、内容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和上级的有关要求,由通防工区、通巷队负责牌板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00三、通防管理牌板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悬挂,保持悬挂牢固,位置醒目,清洁美观,避开车撞、炮崩和有淋水的地点。
001、“密闭管理牌板”悬挂于密闭墙面正中,高1.5米处,闭前有栅栏的,栅栏上必须悬挂“禁止入内”牌,由通防工区密闭检查人员负责悬挂、管理。
002、井下所有风门及调节风门悬挂“风门管理责任牌板”,悬挂位置为:风门进风侧的门垛上,牌板上方与门垛上方平齐,由通防工区风门维修人员负责悬挂,并负责清洁管理工作,发现丢失、损坏现象必须及时汇报,以便于追究责任人。
003、隔爆设施悬挂“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悬挂位置为:第一排水袋正前方不大于1米处,牌板高度与水袋高度平,由通防工区防尘队负责悬挂,辖区范围内的单位负责管理。
004、井下各测风地点悬挂“测风牌板”,由通防工区测风员悬挂,牌板悬挂于测风站正中巷道的一侧,高度为1.5米。
005、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悬挂“通防检测综合牌板”由通防工区瓦斯检查员负责悬挂,由瓦检员、测风员、测尘员按规定分别填写内容,牌板的悬挂高度为1.5米,掘进工作面距迎头距离不得大于50米,回采工作面距安全出口不得大于20米,并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推进度及时移挪,不按规定距离悬挂的,每处罚款100元。
煤矿牌板吊挂标准及管理规定
井上下各类牌板悬(吊)挂标准为进一步加强井上下牌板管理,规范各类牌板悬(吊)挂和填写标准,实现各岗位各类牌板与人机物环的完美统一,按照《山西省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办法》及“五精”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通防设施牌板(一)、悬挂1、测风牌版:悬挂高度为底边距离地板1.6米,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2、密闭检查牌版:悬挂高度为底边距离地板1.6米,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3、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悬挂在隔爆设施的上风侧,用固定架固定在隔爆设施第一排水袋(槽)横梁中间,平直于水袋(槽)横梁悬挂;4、风筒牌:用铁丝吊挂在风筒正面(圆弧形中间),靠近迎头方向的风筒接头处。
(二)、填写1、瓦斯管理牌板:统一用黑色板笔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字体填写工整。
牌版平直于巷道腰线悬挂,悬挂高度距离地板1.6米;2、局部通风机管理牌版:所有数据必须是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 2.5cm;兼职司机姓名要求是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字高4cm;3、测风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用黑色板笔工整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4、密闭检查牌版:每周检查数据必须用黑色板笔填写,字体不准超出框外,字体填写工整;其他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2.5cm;5、风门管理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压膜,黑色宋体字、字高2.5cm;6、隔爆设施管理牌板:所有数据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进行压膜,黑色宋体、字体高度 2.5cm;负责人姓名必须用计算机打印后压膜,打印字体为黑色宋体字,字高4cm。
二、机电设备及场所牌板1、各类牌板应设置悬挂在设备及场所的醒目位置,使操作人员方便了解其内容;2、牌板悬挂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牌板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底边悬挂高度为距离地板1.6~1.8米。
悬挂牌板统一采用水泥钢钉或膨胀螺栓固定,机房内可先把宽40毫米、厚30毫米、长度与牌板一齐的木板钉在墙壁上,再将牌板悬挂在木板上。
超前探测管理办法3.28
XX煤矿超前探测管理办法XX煤矿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地质条件复杂,煤岩层起伏变化较大,在巷道掘进的过程中,为预先掌握前方的煤岩层赋存情况和瓦斯地质情况及水文地质情况,采取超前探测,结合短距离探测验证,收集地质资料。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遵循“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为加强对掘进工作面超前钻探管理工作,防止误揭煤层、误透老空、老巷、误揭构造、含水层等引发煤与瓦斯突出、突水等地质灾害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超前探测第一节超前探测目的超前钻探应以查明隐蔽致灾因素、超前预防为原则,目的是要查清巷道前方探测范围内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岩)层位变化等情况。
超前钻探设计前应分析施工地区的采掘工程状况及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明确超前钻探目的及任务。
超前钻探设计应结合施工区域的物探资料,使设计更加科学、合理。
超前钻探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门设计、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和备案。
超前钻探须由专业队伍按设计组织施工。
安检、地测、防突(通风)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每次超前钻探距离(平面投影,下同)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巷道施工进度、探查周期和生产组织合理确定,以不小于60m 为原则(特殊情况除外)。
超前探钻孔布置以科学合理,有利安全,便于施工为原则。
岩石巷道层位探测要以超前探测为主,短距离探测(短探)为辅。
超前探测可预测巷道前方的煤岩层变化和瓦斯地质情况,具有预测预报的作用;短距离层位探测可准确的判定岩柱精度和煤厚情况,对长探加以验证。
第二节超前探测设计超前钻探工作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超前钻探方案设计,由专业钻探队伍制定措施并实施,矿井地测部门负责钻探工程验收并分析钻探情况,形成钻探结果报告单,由矿井总工程师审查签字确认,发给生产、通防、安监部门和采掘区队,当探测出前方出现地质构造时,施工单位依据钻探结果编制专项措施后方可组织施工。
煤矿瓦斯地质超前钻探管理办法
煤矿瓦斯地质超前钻探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22年度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意见》(豫能20222号)和《河南能源化工集团2022年安全“双基”建设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豫能20223号)精神,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坚持“主动防御、超前治理”的理念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有效杜绝误揭煤、地质构造和水害事故,保障矿井安全高效生产。
根据###公司###地202271号文件精神,加强瓦斯地质超前探管理工作,查明采掘工作面前方煤层、构造等地质条件,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等提供基础地质参数,结合###矿实际,特制定《###矿瓦斯地质超前钻探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组织机构(一)矿成立瓦斯地质超前钻探领导小组,负责瓦斯地质超前钻探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地测副总成员: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防突副总经理、通风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调度室主任安检科长生产科长地测科长、机运科长、通防科长、人力资源科长、企管科长、供应科长等相关单位(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长兼任,主要负责矿井瓦斯地质超前钻探日常管理工作。
调度室具体协调瓦斯地质超前钻探的实施工作;钻探队与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瓦斯地质超前钻探的组织和施工。
二、瓦斯地质超前钻探工作流程(二)钻探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瓦斯地质超前钻探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批后实施。
(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措施施工,钻孔施工结束后,由施工跟班人员、安监员、瓦检员现场联合签字验收,并及时报送原始钻探记录和单孔验收单。
(五)超前钻探工程结束后,地测科应及时对超前钻探效果进行评价,编制准许掘进通知书,经地测副总及总工程师审批后发送相关单位。
煤岩巷超前探测管理规定
煤(岩)巷超前探测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xx公司煤(岩)巷超前探测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所属直管生产矿井和基建矿井。
一、岩巷探测(第三条~第十条)第三条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所有岩巷和低瓦斯矿井开拓工程岩巷施工时,必须进行超前探测,控制层位、煤层赋存状态、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情况。
当突水系数大于0.06MPa/m的底板岩巷施工时,必须采取物探先行、钻探验证措施。
带压施工的底板岩巷位于L7灰岩底板以下、前方存在低阻异常区或落差5m以上的断层时,必须对底板进行超前钻探。
矿井其它岩巷施工是否进行超前探测由每月“三项评价”认定。
施工岩巷周围30m范围内有煤(岩)巷、采煤工作面、钻探等工程控制,地质条件已查明的,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不再进行超前探测;控制程度不足的,可根据实际控制情况简化层位控制超前钻探设计,如有断裂构造存在,必须对断裂构造及层位进行控制。
第四条岩巷层位控制超前钻探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需要超前探测含水层、含(导)水构造、老空积水区、封闭不良钻孔、低阻异常区时,探测设计按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
岩巷层位控制超前钻探设计必须对巷道正前方进行控制,钻孔见煤点间距控制在30~40m之间。
当超前探测发现地质异常时应进一步加密钻孔控制,查明原因。
第五条岩巷超前钻探有效控制距离以前方最远的钻孔见煤点在巷道方向上的投影距离为准。
每回次超前钻探时,在巷道掘进方向上至少施工一个穿煤钻孔。
巷道变向时必须提前在巷道前方及所变方位上进行超前控制,超前控制范围不少于30m。
经分析前方存在地质构造时,应编制专门的构造探测设计,涉及水害时按规定报批。
钻孔设计必须对巷道正前方和前方两侧分别控制,两侧控制钻孔见煤点距巷帮的距离(平距)不得小于30m。
侧帮及巷道方向前后钻孔的见煤间距控制在30~40m之间。
瓦检队各类瓦斯检查牌板
时间
50cm
CH4%
CO2%
T 显示
巡检员
70cm
3
如有帮助,欢迎支持。
供风地点 局扇型地号 点 全风压供风量 风筒出口风量 风电是否连锁 局扇瓦管检理员:
100 块
局扇管理牌板 瓦 斯 检 查通牌风方式
时间
CH4(供%风)长度CO2(%)
40cm
局扇吸风量
局扇安装时间
是否有循环风
5年5cm 月 年日 月班 日 班
回局 风扇 流前
一炮三检
打
眼 中
装 药
放 炮
放 炮
前前后
第 时间 一 次 CH4% 第 时间 二 次 CH4% 第 时间 三 次 CH4% 班组长:
安全员: 瓦检员: 年 月 日 班
90cm
如有帮助,欢迎支持。
60cm
2
如有帮助,欢迎支持。
100 块
瓦斯巡回检查牌
地点
年月 日 班
次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如有帮助,欢迎支持。
采区
50 块
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牌
测值 测点 工 作 面 回 风 流 老空边角 上隅角 采煤机
第 时间 一 次 CH4% 第 时间 二 次 CH4% 第 时间 三 次 CH4% 班组长:
安全员:
50cm
瓦检员: 年 月 日 班
70cm
1
采区
测点 工
作
测值
面
50 块
掘进(开拓)工作面瓦斯检查牌
上 隅 角
打 眼 中
装 药 前
放 炮 前
放 炮 后
第 时间 一 次 CH4% 第 时间 二 次 CH4% 第 时间 三 次 CH4%
集团超前探管理规定
集团超前探管理规定集团超前探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下属矿井超前探管理工作,查明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消除隐蔽致灾因素,防止无方案揭露煤层、构造、老空、老巷、含水体等,防止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平安。
根据《煤矿平安规程》、《煤矿防治水细那么》、《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山西省煤矿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必须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别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那么。
第三条超前探指开、掘、采工作面的超前探测,包括超前物探和超前钻探。
第四条有以下情形的,必须按《潞安集团探放水管理规定》进行专项探放水:1、接近或者穿越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小窑开采区域时;2、接近或穿越含水层中等以上强富水区、导水断层、导水陷落柱;3、翻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4、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或封孔资料不清的老钻孔;5、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6、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7、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主要含、导水构造不清,或在水文地质条件不明的新区进行采掘活动。
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 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10、接近物探异常区; 11、其他认为有必要开展探放水的区域。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潞安集团公司所属各类矿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煤矿主要负责人是超前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矿总工程师负责超前探工作的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地测部门是超前探管理机构,负责落实超前探管理规定;探水队负责超前钻探施工,其它各级各部门负超前探工作各环节的相关责任。
矿井相关文件、规定中应明确相关人员、部门超前探职责。
第七条矿相关部门职责地测部门负责超前探工作整体协调管理与考核,矿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超前探工作各环节的有效实施。
岩巷超前探测规定
岩巷超前探测规定第一条为统一集团公司岩巷超前探测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直管矿井地质管理规定》、《郑煤集团兼并重组矿井地质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矿井、基建矿井。
第三条所有突出、高瓦斯矿井岩巷和瓦斯矿井开拓工程岩巷施工时必须进行超前探测,控制层位、构造及水文情况。
瓦斯矿井其它岩巷施工是否进行超前探测根据每月“三项评价”认定。
第四条岩巷施工超前探测必须有设计,设计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涉及水害防治的报集团公司防治水技术管理部审批。
第五条需要控制煤层的岩巷超前探测有效控制距离为最远的见煤点在巷道方向上的投影距离。
每回次超前探测时,必须施工一个与巷道方位、坡度一致的钻孔(钻孔长度必须超过有效控制距离不少于20m,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取芯)和至少一个穿煤钻孔。
有效控制距离内的相邻两个见煤点间距不得大于30m。
巷道两帮层位的控制,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施工层位距离煤层较远,不需探测煤层的岩巷超前探测有效控制距离以与巷道方位、坡度一致的钻孔为准。
第六条岩巷施工超前探测超前距不得少于20m。
涉及水害威胁的超前距以集团公司防治水技术管理部批准为准。
第七条超前探测结果要及时分析上图。
每回次超前探测结束后要根据探测结果下发通知单。
第八条突出矿井岩巷向近煤层方向施工,巷道距突出煤层法线距离等于10m时,矿地测部门必须提交地质预报,并会同安监、生产、防突、通风等部门进行现场标定,提醒各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岩巷掘进巷顶距煤层底板法线距离小于15m 或地质构造复杂时,应采用锚索钻机探测作为补充措施。
第十条罚则1、违反本规定第三条要求,给予矿井10000元罚款。
2、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要求,给予矿井2000元罚款。
3、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要求,给予矿井1000元罚款。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地质测量部监督实施。
掘进工作面“超前探测”的有关规定
双鸭山分公司东荣二矿掘进工作面超前探测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龙控发【2011】12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公司现场实际,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超前探测掘进工作面前方、侧帮及顶板一定范围内的瓦斯、地质构造、老空积水、构造导水、煤岩动力现象及没有编号的煤层情况,二矿对掘进工作面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作业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规定第一条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规定。
第二条各掘进段队必须按照矿要求,制定本单位“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管理细则。
由段队技术负责人负责前探工作的设计、安全措施的编制、施工监管、工程验收等工作的安排,并由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生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前探工作的设计和安全措施要编制到作业规程中,每次钻探作业时,施工单位、监管、验收部门必须分别做好记录,并建立台账以备查询;监管、验收部门根据现场情况下达《停掘通知单》和《允许掘进通知单》。
第三条探测工作可采用物探、钻探等手段,必须查清工作面前方50米内地质构造发育和瓦斯赋存情况及水患情况后方可施工。
巷道超前物探必须保证连续性,并且连续两次物探之间重复物探巷道长度不少于20米。
第四条凡高瓦斯、水文、构造复杂矿井和采区及煤层均属危险区域。
在危险区域施工必须执行物探、钻探结合,长钻孔与短钻孔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钻探要求第五条石门、大巷、上(下)山等岩巷,具备条件的可在巷道正中心沿掘进方向打1个大孔径超前钻;不具备条件的可双侧相互交错布置钻机硐室,硐室内至少打1个超前钻孔钻,场间距依据钻机能力确定。
施工巷道必须保证至少1个超前探孔,钻孔压茬不小于20米。
钻孔直径不小于75毫米,剩余超前探孔距离不小于10米。
工作面前进方向的顶、底板及两侧,可结合短钻孔探清巷道周围不小于5米范围内构造、瓦斯及水文情况,根据地质资料和物探情况确定钻孔的个数和参数。
瓦斯牌板吊挂位置
东坪煤业瓦斯牌板管理办法一、牌板位置(一)掘进工作面1、距工作面20米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2、距回风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内所有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3、机电设备上风侧(设备处探头位置)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4、双巷掘进要在混合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混合回风测定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二)综采工作面1、进风顺槽距工作面10米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内进风、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测点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2、上隅角(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
3、回风顺槽距工作面10米处(工作面探头处),悬挂两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本工作面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测点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两块牌板要交替填写,始终保留上一班和当班数据。
4、回风顺槽机电设备上风侧处(设备处探头),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5、回风顺槽距斜巷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小)瓦斯检查牌板,填写一个检测点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6、回风配巷距回风口10米处(回风探头处),悬挂一块(大)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回风配巷瓦斯和回风配巷回风瓦斯数据(光干涉瓦检仪和探头数据)。
数据填写要保留上一班检查数据,依次交替填写。
(三)其它检测点,延用旧牌板和填写方式。
二、管理办法1、牌板悬挂整齐牢固,高度统一,并便于填写查看。
尽量远离有人员经常作业的地点,以免造成作业中碰撞损坏牌板。
2、瓦斯牌板悬挂点前后1米内不得有杂物,积水等,便于人员查看。
关于井下瓦检及测风站点设置与通防牌板吊挂管理的规定
关于瓦斯检查点及测风站点的设置与牌板管理的规定一、瓦斯检查点设置(一)、瓦斯检查设置地点1、采煤和备采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测点:工作面回风巷切顶线处。
(2)、采煤和备采工作面测点:设置在距工作面回风出口10米范围内。
(3)、采煤和备采工作面回风流测点:设置在工作面回风道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范围内。
(4)、采煤和备采工作面回风巷使用中的机电设备处设置瓦斯检查点。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范围内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测点:设置在采煤面进风巷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范围内。
2、掘进工作面(1)、掘进工作面测点:设置在距工作面5米范围内。
(2)、工作面回风测点:工作面巷道内距全风压第一交岔点10〜15米内。
(3)、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测点:设置在局部通风机前3-5米处(4)、掘进面内电动机及其开关处测点:电动机及其开关处前后20米范围内。
3、采区回风巷(1)、采区进、回风巷测点:设置在测风站处。
(2)、采区回风巷临时施工的机电设备测点: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范围内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4、矿井一翼进、回风巷及总进、回风巷(1)、矿井一翼进、回风巷及总进、回风巷测点:设置在测风站处。
(2)、矿井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临时施工的机电设备测点:设置在机电设备处。
机电设备不集中摆放时,在20米范围内可设置一处瓦斯检查点,超过20米必须单独设置。
5、机电侗室测点:设在回风口处。
6、临时作业地点测点:设置在作业地点。
7、临时停风地点、挡风墙、盲巷密闭墙、采空区密闭墙测点:设置在栅栏外。
8、高冒处测点:设置在高冒点9、煤仓测点:设置在煤仓上口往下2米左右的合适位置。
10、水仓测点:设置在水仓的进风侧或回风侧。
查。
12、处于回风系统的角联巷道测点:设置在角联巷道中风流的下风侧。
13、可能造成瓦斯积聚的巷道测点:设置在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
“一通三防”管理牌板
CH4浓度
%
质量负责人
当班瓦检员
时间
月日班
局扇管理牌
规格:400mm×500mm
盲巷管理牌
严禁入内
地点
CH4浓度
%
CO2浓度
%
检查人
日期
月日班
规格:300mm×300mm
密闭管理牌
地点
建筑日期
年月日
掏槽深度
建筑材料
墙垛厚度
质量负责人
CH4浓度
%
CO2浓度
%
温度
0C
检查人
检查时期
月日班
规格:400mm×500mm
硐室瓦斯检查牌
地点
日期
月日班
CH4浓度
%
CO2浓度
%
温度
0C
检查人
规格:300mm×300mm
火区管理牌
地点
建筑日期
年月日
掏槽深度
建筑材料
墙垛厚度
质量负责人
CH4浓度
%
CO2浓度
%
CO浓度
ppm
O2浓度
%
温度
0C
检查人
检查时期
月日班
规格:400mm×500mm
瓦斯抽放观测牌
钻场号
钻孔数
观测日期
月日班
“一通三防”井下部分管理牌板统一规格
工作面瓦斯检查记录牌板
地点
次
数
工作面风流
回风风流
炮后
CH4
(%)
CH4
(%)
CO2
(%)
温度
OC
CH4
(%)
CO2
(%)
检查时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