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代会制度实施细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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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代会工作, 发挥职代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使职代会制度在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职工代表
一、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
1.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职工。
2.职工代表的权利
⑴在职工代表大会上,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⑵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相关活动;
⑶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 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3.职工代表的义务
⑴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⑵密切联系群众, 代表职工合法利益, 会前应就职代会安排的议题在本选区征求意见, 并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⑶按时参加职代会会议、活动及有关学习, 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职代会精神;
⑷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做好本职工作;
⑸积极参加职工代表培训, 学习民主管理知识, 参与民主管理实践,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
上级职代会代表的产生: 有职代会建制的单位, 在本单位职工中推荐代表候选人, 召开职代会选举产生; 无职代会建制的单位, 根据代表名额分配划分选区推荐候选人, 召开职工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本级职代会代表的产生: 以党支部或车间( 科室) 为选区推荐候选人, 召开职工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职工代表须有选区全体职工( 代表) 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参加, 获得选区职工( 代表) 过半数同意票者方能当选。
选举职工代表应采用无记名投票、分类差额的办法进行选举( 分两类: 一线工人和技管人员、领导干部) , 差额率为代表名额总数的10%—20%, 代表名额少于4名( 含4名) 的可实行等额选举。
三、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
1.职工代表比例
3000人以上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3~5%; 1000~3000人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5~7%; 200~1000人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7~15%; 100~200人的单位, 职工代表人数为职工总数的15~30%。
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单位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如因倒班或地域分散等原因难以召集职工大会的, 经报上级工会批准后也可实行职代
会制度, 但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名。
2.职工代表结构
职工代表应有生产服务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组成。其中: 生产服务人员占40%以上, 科技管理人员占40%左右, 领导干部不超过20%。
青年代表和女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科教文卫、高新技术类等单位的职工代表, 能够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
四、代表资格审查
职代会换届或新建时, 应成立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 日常增补职工代表的资格审查由工会负责) 。其任务是:
1.审查代表是否享有法定的公民权利, 是否是本单位职工;
2.审查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3.审查代表结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并向职代会报告审查结果。
五、职工代表的变动
1.职工代表如调离原选区( 整建制划转除外) , 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职工代表解除劳动合同、退休、内退、待养, 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2.原选举单位有权撤换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职工代表: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⑵无故或请假未经同意不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 届期内累计满三次的;
⑶因办理留职停薪或长期病假、事假、脱产学习超过一年以上等情况, 不能参加职代会各项活动的;
⑷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代表义务, 失去选举单位职工信任的。
无论何种情况都应通知代表本人并履行一定程序。
3.撤换职工代表的程序
⑴提出要求: 由选举单位职工或代表团提出撤换职工代表的要求;
⑵调查核实: 由工会( 或委托下级工会) 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是否符合撤换条件;
⑶开会讨论: 原选举单位开会讨论, 被撤换的职工代表可出席申辩;
⑷作出决定: 经选举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职工( 职工代表) 参加, 全体职工( 职工代表) 过半数同意, 即可作出撤换代表的有效决定;
⑸宣布与备案: 原选举单位将撤换代表的决定报工会, 由工会在职代会主席团会议上宣布并备案。
4.职工代表的增补
代表缺额, 报请工会同意后, 由原选举单位根据代表的结构要求和工作需要予以增补。增补代表的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六、职代会根据需要可邀请列席代表与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在职代会上能够发表意见和建议, 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职代会届满时评选优秀职工代表并进行表彰
优秀职工代表条件:
1.参加职代会各项民主管理活动, 出席率90%以上, 能积极参政议政、提提案( 建议) 的。
2.密切联系群众, 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积极宣传职代会精神, 带头贯彻职代会决议, 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
4.努力学习和掌握民主管理基本知识, 积极参加职工代表培训, 在正确行使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有显著成绩。
第二章各级职代会职权
一、职代会类型
根据公司当前的管理层级和管理模式, 将公司内的各级职代会分为三个层级( 类型) 。
1.”集团型”职代会
具有独立的劳动用工、分配管理、生活福利的独立法人公司, 其职代会职权具有系统性、实质性的特征, 称为”集团型”职代会。如公司职代会。
2.”公司型”职代会
具有相对独立的劳动用工、分配管理、生活福利的子公司, 其职代会职权具有实质性、落实性的特征, 称为”公司型”职代会。如矿业公司职代会。
3.”工厂型”职代会
具有一定管理权限的生产、管理或业务单位, 其职代会职权具有落实性、操作性的特征, 称为”工厂型”职代会。如新事业分公司、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