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司法考试要科学地提高记忆每日一练(201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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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要科学地提高记忆完美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要科学地提高记忆完美解析

1、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A.属于司法解释B.属于行政解释C.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D.运用了演绎推理2、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3、甲国人特里长期居于乙国,丙国人王某长期居于中国,两人在北京经营相互竞争的同种产品。

特里不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利于王某的消息,王某在中国法院起诉特里侵犯其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

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权利人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甲国法律,因为侵权人是甲国人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乙国法律,因为侵权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丙国法律,因为被侵权人是丙国人4、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审判B.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C.审计机关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计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事活动5、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6、根据《宪法》和《立法法》规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委会提出法律案B.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3次委员长会议审议后再交付常委会表决C.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将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草案公布,征求意见D.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7、“潇湘”号运送该批平板电脑的航行路线要经过丁国的毗连区。

2014年甘肃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真题汇总丨考点整理 (18)

2014年甘肃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真题汇总丨考点整理 (18)

2014年甘肃政法干警考试历年真题汇总丨考点整理 (18)【中公参考答案】C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B. 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C. “知识产权”是外来语D. “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中公参考答案】B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 二个月B. 三个月C. 六个月D. 十二个月【中公参考答案】C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A. 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B. 消灭实体权利C. 消灭时效D. 起诉时效【中公参考答案】C试题9: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A. 法定继承B. 代位继承C. 遗嘱继承D. 父母【中公参考答案】A试题10:下列人员中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A. 配偶B. 兄弟姐妹C. 子女D. 转继承【中公参考答案】B试题11:下列权利中不属于人格权的()。

A. 名誉权B. 荣誉权C. 姓名权D. 肖像权【中公参考答案】B试题12: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有效期为()年。

A. 五B. 十C. 十五D. 二十【中公参考答案】B试题13:在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年。

A. 五B. 十C. 十五D. 二十【中公参考答案】D试题14:我国对作品实行()原则,作者在作品完成时即取得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A. 实际履行B. 协作履行C. 自动保护D. 先申请【中公参考答案】C试题15:演绎权属于()。

A. 发表权B. 修改权C. 著作人身权D. 著作财产权【中公参考答案】D试题16: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 5%B. 10%C. 15%D. 20%【中公参考答案】D试题17:以汇票、支票等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出质作为债权担保的质押方式是()。

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每日一练(2014.9.3)

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每日一练(2014.9.3)

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每日一练(2014.9.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的概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当事人能力又称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B.有当事人能力的人一定是适格当事人C.适格当事人一定具有当事人能力D.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均由法律明确加以规定【司法部答案】AC【考点】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答案解析】当事人能力,又称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所必需的诉讼法上的资格。

当事人适格,又称正当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

当事人适格与当事人能力不同。

当事人适格与当事人能力不同。

当事人能力是作为抽象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它与具体的诉讼无关,通常取决于有无民事权利能力。

当事人适格是作为具体的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是针对具体的诉讼而言的,有抽象资格的当事人不一定在具体诉讼中适格。

故A、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司法部答案】ABCD【考点】法院依职权调查【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项涉及非单纯个人私益事项,故A、B、C、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3、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司法部答案】D【考点】证明责任的分配【答案解析】《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2014年司法考试控制复习遗忘率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控制复习遗忘率技巧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

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2题)A.吊销B.撤销C.撤回D.注销【答案】B【解析】《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本题中,甲公司凭借伪造的申请材料而获得行政许可,因此,应予以撤销。

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3、甲以自己的名义,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设立以资助治疗麻风病为目的的基金会法人,由乙任理事长。

后因对该病的防治工作卓有成效使其几乎绝迹,为实现基金会的公益性,现欲改变宗旨和目的。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作出决定即可,因甲是创始人和出资人B.乙作出决定即可,因乙是法定代表人C.应由甲的家庭成员共同决定,因甲是用家庭共有财产捐资的D.应由基金会法人按照程序申请,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4、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D.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5、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甘肃省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试题

甘肃省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试题

甘肃省2024年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试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干脆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 自然灾难发生后,对住房损毁严峻的受灾人员,进行下列哪项安置。

(B)A.一次性安置B. 过渡性安置C.永久性安置D. 临时性安置2.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下列不属于遗产的是(C)A. 公民的合法收入B.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C. 不当得利D. 公民的林木3.下列关于公民在反间谍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说法错误的是(B )A公民和组织发觉间谍行为,应当刚好向国家平安机关报告B在国家平安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状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有关组织和个人可以拒绝C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隐私D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运用间谍活动特别须要的专用间谍器材4.新《预算法》的立法理念是(B )。

A.政府管理预算B.管理政府预算C.预算公开透亮D.全口径预算5. 现行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C )A.基层政权机关B.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D.基层事业单位6.依《航道法》规定,航道法所称航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等内陆水域中可以供船舶通航的通道,以及内海、领海中经建设、养护可以供船舶通航的(D )。

A.水道B.水路C.水面D.通道7.案件受理费,一般应当由(D )担当A、原告担当B、被告担当C、胜诉人担当D、败诉人担当8.因生产平安事故受到刑事惩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C )。

A.终身不得担当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B.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当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C.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当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D.终身不得担当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9. 保证公正司法,增加司法公信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办案过程和办案结果都符合程序公正B.办案过程和办案结果都符合实体公正C.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D.办案过程符合实体公正,办案结果符合程序公正10.下列争诉案件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的是:(C )A.李四、王二,均为超市老板,不服工商局对合同纠纷所作的调解B.李某,甲市公民,不服公安局对其所实行的监视居住C.阳光歌舞厅,不服文化局的查封D.张某,某政府部门处长,不服其单位对他的行政处分11.《社会救助暂行方法》正式实施时间(D )。

司法考试要科学地提高记忆每日一练(2014.6.16)

司法考试要科学地提高记忆每日一练(2014.6.16)

司法考试要科学地提高记忆每日一练(2014.6.16)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

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

该起交通事故由事故责任人丙承担全部责任。

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D.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司法部答案】A【考点】人身保险中受益人、代位求偿权问题【答案解析】《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本题中,甲投保,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及其近亲属”,秘书乙不能作为为受益人,因此甲身亡,保险金作为甲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选项A正确,B、C错误。

《保险法》第46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据此,保险公司无权向第三人丙追偿。

选项D错误。

请注意:保险代位求偿权只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享有代位求偿权。

2、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司法部答案】B【考点】期间【答案解析】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

法定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

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法院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

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每日一练(2014.6.27)

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每日一练(2014.6.27)

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每日一练(2014.6.2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曾某在某超市以80元购买酸奶数盒,食用后全家上吐下泻,为此支付医疗费800元。

事后发现,其所购的酸奶在出售时已超过保质期,曾某遂要求超市赔偿。

对此,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A.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B.曾某在购买时未仔细查看商品上的生产日期,应当自负其责C.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退还其购买酸奶所付的价款D.曾某有权要求该超市赔偿800元医疗费,并增加赔偿800元多选题【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2、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

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

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B正确。

《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2014年甘肃政法干警考试行测申论考点知识 (18)

2014年甘肃政法干警考试行测申论考点知识 (18)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14年甘肃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重点【含案例分析】甘肃政法干警考试网提醒您:民法学是政法干警考试本科考试(专升本)【建议准备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下载此文档,以备考专用】【免费下载】第一章绪论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二、民法的性质:1 民法是私法;2 民法是任意法;3 民法是人法;4 民法是民事财产法。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

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始终。

具体说来,民法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2)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等价有偿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要素:公民、法人、国家。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要素: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要素:民事权利、民事义务。

1、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它具体包括:2.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1)财产权与人身权;(2)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3)绝对权与相对权;(4)主权利和从权利;主要应掌握第(2)种,即以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所做的区分:支配权是对于作为权利客体的事物直接支配、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请求权是特定人(请求权人)对于特定他人(义务人)能够请求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

2014年司法考试要科学地提高记忆带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要科学地提高记忆带解析
B. 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
C. 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
D. 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C
15、甲与乙教育培训机构就课外辅导达成协议,约定甲交费5万元,乙保证甲在接受乙的辅导后,高考分数能达到二本线。若未达到该目标,全额退费。结果甲高考成绩仅达去年二本线,与今年高考二本线尚差20分。关于乙的承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B. 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
C. 因情势变更而可变更
D. 虽违背教育规律但属有效
【正确答案】:D
10、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 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A. 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
B. 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
C. 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 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正确答案】:A,B,C
12、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每日一练(2014.7.29)

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每日一练(2014.7.29)

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每日一练(2014.7.29)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票据丧失时的法律救济方式,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通知票据付款人挂失止付B.申请法院公示催告C.向法院提起诉讼D.不经挂失止付不能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司法部答案】D【考点】票据丧失的法律救济【答案解析】《票据法》第15条“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2、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

关于本案的诉讼费用,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C.债务人财产不足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费用受清偿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司法部答案】A【考点】破产清算的诉讼费用【答案解析】根据最高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2011年)第8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的,可以不预交纳诉讼费用。

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A项错误。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1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

第43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归纳4点方便大家理解记忆: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具有优先受偿性,不属于破产债权;⑵破产费用优先于共益债务;⑶不足以完全清偿其中一种债务的,按比例清偿;⑷所有财产不能清偿破产费用的,终结破产程序。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卷(1)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卷(1)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卷(1)•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要一个最契合题意)1.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办。

甲以该案侦办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联系为由,提出逃避恳求。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过错的?(2010年试卷二第21题)A.王某能够口头提出自行逃避的恳求B.作出逃避决议曾经,王某不能间断案子的侦办作业C.王某的逃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议D.如甲的逃避恳求被驳回,甲有权恳求复议一次参考答案:C逃避[解析]本题归纳考察了逃避的相关常识点,包含恳求逃避的方法、逃避的决议权、逃避决议作出前对侦办作业的影响以及对驳回恳求逃避决议的复议,此外本题还触及对立案统辖的考察。

刑事诉讼中的逃避,是指侦办人员、查看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子或案子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联系或其他特别联系,或许影响案子的公平处理。

而不得参与处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准则。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矩,贪婪贿赂违法,国家作业人员的渎职违法,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不合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不合法搜寻的侵略公民人身权力的违法以及侵略公民民主权力的违法,由公民查看院立案侦办。

关于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其他严峻的违法案子,需求由公民查看院直承受理的时分,经省级以上公民查看院决议,能够由公民查看院立案侦办。

又依据《刑法》第247条的规矩。

司法作业人员对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施行刑讯逼供或许运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可见,刑讯逼供罪是国家机关作业人员(司法作业人员)利用职权施行的侵略公民人身权力的违法,应由公民查看院立案侦办。

本案即归于此种景象,因而本案的侦查机关是公民查看院,本案的侦办人员王某归于公民查看院的作业人员,而非公安机关的侦办人员。

能够说,清晰这一点是回答本题的要害,因为这决议了本题中关于逃避的规矩应当适用规制查看机关查看人员的相关规矩,而与公安机关无关。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3)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3)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3)•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挑选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需一个最契合题意)1.王某以告贷胶葛为由申述吴某。

经审理,法院以为该告贷联络不存在,王某交给吴某的金钱为应付出的告贷,王某与吴菜之间存在生意联络而非借用联络。

法院向王菜作出阐明,但王某坚持己见,不予改变诉讼恳求和理由。

法院遂作出判定,驳回王某的诉讼恳求。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违背了不告不睬准则B.法院适用裁判方法过错C.法院违背了争辩准则D.法院违背了处置准则参考答案:B法院裁判方法、民事诉讼基本准则[解析]选项ACD是对民事诉讼基本准则的考察。

不告不睬准则、处置准则以及争辩准则都是民事诉讼基本准则。

处置准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令规矩的规模内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力Ⅱ和诉讼权力,该准则首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1)民事诉讼程序的发动有必要依原告的申述才干开端。

(2).法院裁判的规模受当事人诉讼恳求的约束,关于当事人没有提出的诉讼恳求,法院不得超规模裁判。

在诉讼中,当事人有权依法改变或添加诉讼恳求。

(3)当事人有权在法令规矩的规模内自行决议诉讼的开展和完结,能够在法院作出断定前撤回申述。

而不告不睬准则是处置准则的表现,是指民事诉讼程序的发动以及法院审理和裁判的规模应由当事人承认,法院无权对当事人的诉讼恳求依职权进行改变或吊销。

争辩准则是指当事人有权在法院的掌管下,就案子的现实以及争议的焦点彼此进行辩驳和争辩。

争辩准则要求承认案子现实的有关诉讼资料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不然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

在本案中,不论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发动,仍是终究裁判的规模,法院均采纳了遵从当事人意思的准则,没有违背不告不睬准则或处置准则。

而本案所述信息根本不触及争辩准则。

因而,选项ACD均为过错。

选项B是对法院适用裁判方法的考察。

断定和判定都是法院对当事人恳求作出裁判的方法。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模拟卷(3)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模拟卷(3)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模仿卷(3)•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要一个最契合题意)1.1,1,5,7,13,______A.15B.17C.19D.21参考答案:B[解析]间隔作差。

即第三项-第一项,第四项-第二项,所得数列为4、6、8、(10),为公役为2的等差数列,则下一项为10+7=(17)。

2.1,2,7,23,76,______A.206B.218C.239D.251参考答案:D[解析]第一项+第二项×3=第三项。

1+2×3=7,2+7×3=23,7+23×3=76,23+76×3=(251)。

3.11,6,21,-16,1,36,______A.-53B.-21C.21D.53参考答案:A[解析]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16-1-36=(-53)。

4.2,6,21,43,82,()A.130B.134C.144D.156参考答案:B[解析]和数列变式。

5.143,59,25,9,7,______A.-2B.-3C.-4D.-5参考答案:D[解析]第一项-第二项×2=第三项。

143-59×2=25,59-25×2=9,25-9×2=7,9-7×2=(-5)。

6.-3,3,6,30,240,______A.480B.1200C.1920D.2640参考答案:D[解析]顺次作商,得到-1、2、5、8、(11),是公役为3的等差数列,11×240=(2640)。

7.-23,-3,20,44,72,105,147,()A.203B.218C.275D.296参考答案:A[解析]等差数列变式。

8.3,4,6,12,36,______A.72B.108C.216D.288参考答案:C[解析]第一项×第二项÷2=第三项。

甘肃省司法考试控制复习遗忘率技巧每日一练(2014.9.23)

甘肃省司法考试控制复习遗忘率技巧每日一练(2014.9.23)

甘肃省司法考试控制复习遗忘率技巧每日一练(2014.9.23)一、选择题1、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 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 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 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正确答案】:D2、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 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C.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D.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正确答案】:B,C,D3、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正确答案】:A,B,C,D4、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A. 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B. 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C. 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D. 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正确答案】:B,C,D5、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 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 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正确答案】:B6、甲、乙是邻居。

2014年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带答案和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考前用脑调节带答案和解析

1、《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

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自治条例2、下列主体中,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列入选民名单的是( )A.精神病患者B.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C.劳动教养人员D.吸毒人员3、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A、每年B、每两年C、每半年D、每三年4、《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

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自治条例5、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下列哪个部门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6、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没有()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义务的决定。

”A、法律、法规B、法律、法规、规章C、行政规范性文件D、法律7、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的那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 )A十月二十日 B十二月四日C九月二十日 D九月三十日8、下列哪一项不是国家立法的特点?( )A最高权威性 B国家主权性 C权力机关独立行使 D党性9、《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是()。

A、地方性法规B、地方政府规章C、行政法规D、自治条例10、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

A、10B、8C、6D、411、下列组织中哪个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A中央军委 B全国政协 C国务院D全国人大12、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同级地方性法规13、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 C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D命令性规范14、下列哪个国家机关可以制定基本法律?( )A国务院 B最高法院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15、法治的生命线是下列哪项?( )A公正 B平等 C民主 D自由16、下列有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之间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解释高于法律 B同等效力 C法律解释低于法律 D两者之间无可比性17、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的,由全体代表以何种比例通过? ( )A2/3多数 B 过半数 C3/4多数 D一致18、下列法律规范中哪种效力最高?( )A政治规矩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法律19、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下列哪一部门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A人大常委会 B主席团 C各代表团 D国务院法制办20、行政执法中比例原则的主要包括以下内涵:()A、必要性B、适当性C、最小侵害性D、以上三项都是2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22、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下列哪项?(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2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B.科学立法C.依宪执政D.司法公正24、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案审议的结果以下哪一项不可能出现?( )A签署公布 B终止审议 C进一步审议 D提请表决25、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卷(4)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卷(4)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真题卷(4)•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需一个最契合题意)1.下列有关判定程序的说法中,哪些表述契合判定法令的规矩__A.判定进程中,假定被恳求人经书面告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与庭审的,能够确认恳求人的建议建立,缺席判定B.判定进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产业保全恳求,判定委员会检查后直接作出产业保全判定,由有关法院施行C.因判定员逃避而从头选定或许指定判定员后,已进行的判定程序是否从头进行,判定庭有权抉择D.判定进程中当事人到达宽和协议的,判定庭能够根据当事人的恳求制造调停书参阅答案:C[解析]判定程序的有关规矩[详解]根据《判定法》第42条第2款规矩:“被恳求人经书面告诉,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许未经判定庭答应半途退庭的,能够缺席判定。

”判定进程中,假定被恳求人经书面告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与庭审的,能够缺席判定,但并不因而确认恳求人的建议建立。

恳求人的建议是否建立,取决于其提交的根据,而非被恳求人的缺席。

A错。

根据《判定法》第28条规矩:“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许其他原因,或许使判定不能施行或许难以施行的,能够恳求产业保全。

当事人恳求产业保全的,判定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恳求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矩提交人民法院。

”可见,当事人恳求产业保全,判定委员会无权直接作出产业保全的判定,而应提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

B差错。

根据《判定法》第37条的规矩:“因逃避而从头选定或许指定判定员后,当事人能够恳求已进行的判定程序从头进行,是否答应,由判定庭抉择;判定庭也能够自行抉择已进行的判定程序是否从头进行。

”可见,判定程序是否从头进行,由判定庭抉择。

C项正确。

根据《判定法》第49条规矩,当事人到达宽和协议的,能够恳求判定庭根据宽和协议作出判定书,而非调停书。

D差错。

2.王某于2008年3月4日从李某处借到人民币3000元。

甘肃省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考试题

甘肃省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考试题

甘肃省司法考试《司法制度》考试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国家安全机关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D )。

A.财产保全B.追缴C.没收D.冻结2.根据现行宪法,批准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的国家机关是(D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省、自治区人大常委3.街道办事处(A )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A. 应当B. 可以C. 应该D. 不可以4.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下列哪个部门行使?( C )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5.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哪个部门?( B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6.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生产扬尘污染的单位,必须按照当地(C )的规定,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

A. 城市建设B. 绿化规划C. 环境保护D. 城市综合治理7.我国新《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C )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A.各级环保部门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D.一切单位和个人8.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参加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C )。

A.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参加工伤保险B.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C.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D.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9.依《航道法》规定,在(B )内建设临河、临湖、临海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符合该航道通航条件的要求。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6)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6)

2014年甘肃司法考试考试考前冲刺卷(6)•本卷共分为2大题50小题,作答时刻为180分钟,总分100分,6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要一个最契合题意)1.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的__。

A.物B.行为C.权力职责D.发明创造参考答案:A[解析]物权的内容是对物的直接处理和分配,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的物,而非行为或精力财富,故选A。

2.事物开展过程中的“度”是指__。

A.事物突变的要害点B.事物突变的临界点C.事物坚持必定质的数量边界D.事物坚持必定量的质的极限参考答案:C3.中华公民共和国的国家组织施行__准则。

A.首长负责制B.少数服从大都C.民主集中制D.议行合一参考答案:C4.在商场经济条件下,调理__的供应量和需求量的平衡,是调理社会总需求与总供应平衡的要害。

A.钱银B.本钱C.产品D.公民币参考答案:A[解析]经过调理钱银的发行量来调理社会的供求联系是国家参加社会主义商场经济的一种重要手法,也是国家调理社会总需求和总供应平衡的要害。

故应选A。

5.公函的主体部分是__A.标题B.正文C.作者D.印章或签署参考答案:B6.我国政府以为,关于开展我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是__。

A.教育权和工作权B.生计权和开展权C.自由权和选择权D.劳动权和产业权参考答案:B[解析]生计是第一位的,生计权和开展权是最基本的人权。

故选B。

7.__归于一般法令监督。

A.下级对上级的监督B.上级对下级的监督C.公民群众的监督D.检察机关的监督参考答案:C[解析]一般法令监督是检察机关以外的其他社会主体依据《宪法》第2条“中华公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归于公民”的规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的合法性施行的监督。

8.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职责公司的首要差异在于__。

A.前者的股东对公司债款承当有限职责,后者的股东对公司的债款承当无限职责B.前者可以揭露发行股票征集资金,后者不能向社会发行股票C.前者的公司内部处理结构是董事会,后者的公司内部处理结构是司理层D.前者的股份构成是钱银本钱,后者的股份构成是什物本钱参考答案:B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款均承当有限职责,两者公司内部处理结构均是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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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考试要科学地提高记忆每日一练(2014.2.18)
一、选择题
1、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 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C.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D.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C
2、下列哪一情形构成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A. 甲立下遗嘱,误将乙的字画分配给继承人
B. 甲装修房屋,误以为乙的地砖为自家所有,并予以使用
C. 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 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C
3、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
B. 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
C. 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
D. 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正确答案】:D
4、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

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A. 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
B. 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
C. 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 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正确答案】:A,B,C
5、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
B. 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
C. 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
D.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
【正确答案】:B,C
6、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

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A. 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 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D. 通过和解协议
【正确答案】:D
7、下列哪些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规定的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
A. 普通程序
B. 二审程序
C.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审理程序
D. 小额诉讼程序
【正确答案】:A,B
8、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
B. 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
D. 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
【正确答案】:B,C
9、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C
10、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

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

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A. 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
B. 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
C. 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 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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