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与主材-划分课件资料

合集下载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划分

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划分
定型设备——经过反复改进后,符合国家规 范和标准的,在较长时间里适应生产和生活 需要,而能批量生产制造的,不再轻易改型 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为了生产和生活特定需要而 设计加工制造的,超出国家规范和标准的, 不批量生产的设备。
《安装工程造价》教学课件 ——1.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成套设备——按系统的成套设计图纸,经过 生产厂家加工制造,主体、部件配套齐全, 经过配套试车或试验合格,并带有完整的试 验和试车记录的设备。
柱、托臂、灯具及其开关、插座。按钮等均为材料; ③小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器、各种避雷针、各种
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均为材料; ④各种装在墙上的小型照明配电箱、0.5 kw照明变压
器Hale Waihona Puke 电扇、铁壳开关、电铃等小型电器均为材料。
《安装工程造价》教学课件 ——1.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材料与设备的区别—— 设备与材料划分举例: (2)通风工程 ①空气加热器、冷却器、各类风机、除尘设备、各种空
调机、风机盘管、过滤器、净化工作台、风淋室等均为设 备; ②各种风管及其附件和施工现场加工制作的调节阀、风 口、消声器及其他部件、构件等均为材料。
材料与设备的区别—— 设备与材料划分举例:
《安装工程造价》教学课件 ——1.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材料与设备的区别—— ①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
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功能、容量及 能量传递或转换性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 械、成套装置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需要安装与不需安装的设备、 定型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安装工程造价》教学课件 ——1.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3)管道工程 ①公称直径300mm以上的阀门和电动阀门为设备; ②各种管道、公称直径 300mm以内的阀门、管件、配

材料与设备的划分

材料与设备的划分

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1、材料与设备的划分(1)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功能、容量及能量传递或者转换性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成套装置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需要安装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定型(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2)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经过工业加工的原料和在工艺生产过程中不起单元工艺生产作用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2、设备与材料划分举例1、电气工程设备与材料(1)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器、磁力启动器、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屏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和支持瓷瓶,均为设备。

(2)各种电缆、电线、管材、型钢、桥架、梯架、槽盒、立柱、托臂、灯具及其开关、插座、按钮均为材料(3)小型开关、保险费、杆上避雷针、各种避雷针、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均为材料(4)各种装在墙上的小型照明配电箱、0.5kw照明变压器、电扇、铁壳开关、电铃等小型电器均为材料。

2、通风工程设备与材料(1)空气加热器、冷却器、各类风机、除尘设备、各种空调机、风机盘管、过滤器、净化工作台、风淋室等均为设备。

(2)各种风管及其附件和施工现场加工制作的调节阀、风口、消声器、及其他部件、构件等均为材料3、管道工程设备与材料(1)公称直径在300mm以上的阀门和电动阀门为设备(2)各种管道、公称直径在300mm以内的阀门、管件、配件及金属结构件等均为材料(3)各种栓类、低压器具、卫生器具、供暖器具、现场自制的钢板水箱,及民用燃气管道和附件、器具、灶具等均为材料。

设备与主材-划分

设备与主材-划分

安装工程设备与主材的划分2014-05-19 22:01 系统分类:技术资料专业分类:建筑施工浏览数:538 设备分为通用设备和非标准设备两大类:一、通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使用量小,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制造图纸、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加工的设备。

二、通用设备范围:各种泵类、压缩机、空分设备、冷冻设备、鼓风机、风机、抽油机;各种起重机、运输机、电梯、运输车辆、包装成型机械、称量设备、金属切削机床、锻压、铸造机械;机修、电修、仪修设备;破碎机、离心机等其他机械及其配套电机和全部附属零部件等。

三、非标准设备范围:各种分离、脱水、除油、过滤器;收发球器、缓冲、沉降罐、热交换器、冷凝器、加热器;各种加热炉和联合装置等。

四、属于设备的范围还包括:1.随设备主体一起供货的配件、备件和梯子、平台、栏杆及阀门、法兰、管材管件。

2.属于化验分析仪器、计量器、仪表及其台、柜、架等。

3.各种工艺设备的一次性填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球光砂、触媒、干燥剂等。

4.大型转动机械冷却油及设备安装过程中的一次性填充用油(透平油、变压器油、润滑油等)。

5.用于生活区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6.对制造厂以散装或分片、分段供货的塔、器、罐、柜、空分装置等专用设备,除需要的现场拼接、组装、焊接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物件为材料外,还应将设备费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列入安装费内,具体划分:(1)散装或分片到货设备按30%列入安装费;(2)分段设备按10%列入安装费。

7.所有电动阀、气动阀、滑阀,及直径大于等于300毫米的其它阀和所有引进阀门一律为设备。

五、属于材料范围:1.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

2.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零部件及其他工艺金属构件。

3.以成品、半成品供货的各种材质的管材、管件、阀门(除列入设备栏)法兰、紧固件及现场制作安装的支架、金属构件、预埋件。

材料与设备的划分

材料与设备的划分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一、通风机械1.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梯、风机泵、压缩机、煤气发生炉等, 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 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 均为材料。

二、工艺设备1.制造厂以成品形式供货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器槽等, 均为设备。

2.各种工艺设备在试车必须填充的一次性填充物料, 如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媒、干燥剂等)及变压器油等, 不论随设备带来的, 还是单独订货购置的, 均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3、制造厂以散件或分段分片形式供货的塔、罐等, 在现场拼接、焊接、组装安装内件或改制所消耗的物件为材料。

三、热力设备1.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等, 均为设备。

2.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 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 油冷却系统的水箱, 酸碱系统的酸碱储存槽等, 均为设备。

3、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视为设备, koko钢板闸门及拦污栅为材料;启闭装置的启闭机视为设备, 启闭架为材料。

4.随锅炉墙砌筑时埋设的铸铁块、看火孔、窥视孔、人孔等各种成品预埋件、挂钩等为材料。

四、控制装置及仪表1.成套供应的盘、箱、屏(包括保温箱和已经安装就位的仪表、元件等)及随主机配套供应的仪表, 均为设备。

2.计算机、空调机、工业电视、检测控制装置、机械器具、分析显示仪表、基地式仪表、单元组合仪表、变送器、传送器及调节阀、压力、温度、流量、差压、物位仪表等视为设备。

3、随管、线同时组合安装的一次部件、元件、配件等, 均为材料。

五、通信室内、长途电话交换机, 程控电话交换机、微波、载波通信设备, 电报和传真设备、中短波通信设备及中短波电视天馈线装置, 移动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设备, 通讯电源设备, 光纤通信数字设备, 邮政机械设备等各种生产及配套设备和随机附件, 均为设备。

设备与主材的划分

设备与主材的划分

设备分为通用设备和非标准设备两大类:一、通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使用量小,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制造图纸、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加工的设备。

二、通用设备范围:各种泵类、压缩机、空分设备、冷冻设备、鼓风机、风机、抽油机;各种起重机、运输机、电梯、运输车辆、包装成型机械、称量设备、金属切削机床、锻压、铸造机械;机修、电修、仪修设备;破碎机、离心机等其他机械及其配套电机和全部附属零部件等。

三、非标准设备范围:各种分离、脱水、除油、过滤器;收发球器、缓冲、沉降罐、热交换器、冷凝器、加热器;各种加热炉和联合装置等。

四、属于设备的范围还包括:1.随设备主体一起供货的配件、备件和梯子、平台、栏杆及阀门、法兰、管材管件。

2.属于化验分析仪器、计量器、仪表及其台、柜、架等。

3.各种工艺设备的一次性填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球光砂、触媒、干燥剂等。

4.大型转动机械冷却油及设备安装过程中的一次性填充用油(透平油、变压器油、润滑油等)。

5.用于生活区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6.对制造厂以散装或分片、分段供货的塔、器、罐、柜、空分装置等专用设备,除需要的现场拼接、组装、焊接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物件为材料外,还应将设备费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列入安装费内,具体划分:(1)散装或分片到货设备按30%列入安装费;(2)分段设备按10%列入安装费。

7.所有电动阀、气动阀、滑阀,及直径大于等于300毫米的其它阀和所有引进阀门一律为设备。

五、属于材料范围:1.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

2.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零部件及其他工艺金属构件。

3.以成品、半成品供货的各种材质的管材、管件、阀门(除列入设备栏)法兰、紧固件及现场制作安装的支架、金属构件、预埋件。

设备主材区分

设备主材区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参照建设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有关材料与设备划分标准,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设备与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

包括以下各项:(一)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二)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三)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四)用于生产、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

包括以下各项:(一)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法兰等。

(二)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常用设备与材料的区分列举如下:(一)通用设备1、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梯、风机、泵、压缩机、煤气发生炉等均为设备。

2、上述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均为材料。

(二)专用设备1、制造厂制作成型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均为设备;各种工艺设备在试车必须填充的一次性填充物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媒、干燥剂、催化剂等)均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2、制造厂以散件或分片供货的塔、器、罐等在现场拼接、组装、焊装、安装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辅助用料均为材料。

(三)热力设备1、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等均为设备;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油箱、酸碱系统的酸碱储存槽等为设备。

《设备与材料的界定》课件

《设备与材料的界定》课件

电气设备
如发电机、电动机等,利用 电力完成工作。
自动化设备
如机器人、自动控制系统等, 能够自主完成工作。
材料的分类
金属材料
如钢铁、铝合金等,具有良好 的导热性和导电性。
非金属材料
如塑料、陶瓷等,具有轻质、 耐腐蚀等特性。
其他材料
如复合材料、纤维等,具有特 定的力学性能和化学特性。
设备和材料的区别
2
材料的制造需要设备的帮助
材料的提取、制备或合成过程中需要设备的协助。
3
发展中的设备和材料相互促进
设备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新材料的研究与应用,而新材料的出现也促进了设备的创 新。
结论
1 设备和材料的界定有
其重要性
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设备和材料定义可 为研究与应用提供基础和 指导。
2 设备和材料在制造和
应用中的联系密不可 分
1 定义
设备是工具或机械装置,材料是用于制造的 物质。
2 物理特性
设备具有体积和形状,材料具有质量和密度。
3 制造过程
设备需要制造加工,材料需要提取、制备或 合成。
4 应用领域
设备用于完成特定功能,材料用于制造产品 或构建结构。
设备和材料的联系
1
设备的制造需要材料的支持
设备的制作过程中需要材料作为基础和支撑。
设备与材料的界定
本PPT课程将探讨设备与材料的定义,并介绍它们在制造和应用中的作用与 重要性。
介绍
1 定义
设备是指用于完成特定功能的工具或机械装 置,材料是指用于制造产品或构建结构的物 质。
2 作用和重要性
设备是生产过程中的核心,材料则是产品质 量和性能的基础。
设备的分类
机械设备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1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1

安装工程设备与材料划分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一)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制造厂制作成形的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4.无论用于生产、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二)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2.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为进一步明确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界限,现将常用设备与材料的区分列举如下:(一)通用设备:1.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均为设备。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为材料。

(二)专用设备:1.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均为设备。

2.各种工艺设备的一次性填充物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煤、干燥剂、催化剂等)均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3.制造厂以散件或分段分片供货的塔、器、罐等在现场拼接、组装、焊接、安装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物件均为材料。

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

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1)通用机械① 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梯、风机、泵、压缩机、煤气发生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均为设备。

② 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轨道等均为材料。

(2)工艺设备① 制造厂以成品形式供货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均为设备。

② 各种工艺设备在试车时必须填充的一次性填充物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珍珠砂、触媒、干燥、催化剂等)及变压器油等,不论是随设备带来的,还是单独订货购置的,均为设备和组织部分。

③ 制造厂以散件或分段分片形式供货的塔、罐等在现场排接、组装、焊接安装内件或改制所消耗的物件材料。

(3)热力设备① 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等均为设备。

② 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输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水箱、酸碱系统的酸碱储存槽等均为设备。

③ 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视为设备,钢板闸门及拦污栅视为材料;起闭装置的起闭机视为设备,起闭架均为设备。

④ 随锅炉墙砌时埋置的铸铁机、看火孔、人孔等各种成品预埋件、挂钩等为材料。

(4)自控装置及仪表① 成套供应的盘、箱、屏(包括保温箱和已经安装就位的仪表、元件等)及随主机配套供应的仪表均为设备。

② 计算机、空调机、工业电视、检测控制装置,机械量、分析、显示仪表,基地式仪表、单元组合仪表、变送器、传达器及调节阀,压力、温度、流量、差压、物位仪表等视为设备。

③ 随管、线同时安装的一次部件、元件、配饰等均为材料。

(5)通信室内、长途电话交换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波、载波通信设备,电报和传真设备,中、短波通信及中短波电视天、馈线装置,移动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设备,光纤通信数字设备,邮政机械设备等各种生产及配套和随机附件均为设备。

(6)电气① 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和支持瓷瓶均为设备。

设备与主材划分

设备与主材划分
自动化控制仪表工程
成套供应的盘、箱、柜、屏及随主机配套供应的仪表;
工业计算机、过程检测、过程控制仪表、集中检测、集中监视与控制装置及仪表;
金属温度计、热电阻、热电偶
随管、线同时组合安装的一次部件、元件(包括就地安装的温度计、真空表、压力表)、配件等;
电缆、电线、桥架、立柱、托臂、支架、管道、管件、阀门等
设备本体以外的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金属构件等;
设备本体进、出口第一个法兰、阀门以外的配管、管件、密封件等
电气设备工程
发电机、电动机、变频调速装置;
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油开关;
装置式(万能式)空气开关 、电容器、接触器、继电器、蓄电池、主令(鼓型)控制器、磁力启动器、电磁铁、电阻器、变阻器、快速自动开关、交直流报警器、避雷器;
电子信息工程
雷达设备、导航设备、计算机信息设备、通信设备、音频视频设备、监视监控和调度设备、消防及报警设备、遥控遥测设备、电源控制及配套设备、防雷接地装置、电子生产工艺设备、成套供应的附属设备;
通信线路工程光缆
铁塔、电线、电缆、光缆、机柜、插头、插座、接头、支架、桥架、立杆、底座、灯具、管道、管件等;
照明配电箱、电度表箱、悬挂或嵌墙动力箱、插座箱、户内端子箱;
防雷及接地母线;
一般建筑、装饰照明装置和灯具,景观亮化饰灯,水位信号装置
热力设备工程
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热交换设备;
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油箱、酸碱系统的酸碱储存槽;
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启闭装置的启闭机械、水处理设备。
钢板闸门及拦污栅、启闭装置的启闭架等;

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原则

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原则

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原则嘿,咱来聊聊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原则呗!这事儿可重要啦,要是搞不清楚,那可就麻烦喽。

你想想看,材料就像是建筑的基石,没有好的材料,哪能盖出坚固的大楼呢?设备呢,则像是工匠手中的利器,有了趁手的设备,才能把活儿干得又快又好。

那到底咋区分它们呢?先说说材料吧。

材料通常是构成产品的物质基础,就好比人的血肉。

比如,盖房子用的砖头、水泥、沙子,这些都是材料。

做衣服的布料、扣子、拉链,也是材料。

它们有啥特点呢?一般来说,材料是比较单一的东西,单独拿出来可能不太起作用,但组合在一起就能发挥大作用。

而且材料往往是可以被消耗的,随着生产过程的进行,会逐渐减少。

再看看设备。

设备就像是一个多功能的工具箱,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工具,可以帮助我们完成各种任务。

比如,工厂里的机器设备、办公室里的电脑打印机、厨房里的炉灶烤箱等等。

设备通常是比较复杂的,由很多零部件组成,而且可以重复使用。

它不是被消耗掉的,而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而存在的。

那怎么才能准确地划分材料和设备呢?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有时候,一件东西既可以看作材料,也可以看作设备,这就有点让人头疼啦。

比如说,一台打印机,对于打印店来说,它是设备,因为它是用来提供打印服务的工具。

但对于生产打印机的厂家来说,它里面的各种零部件,比如墨盒、硒鼓等,又可以看作是材料。

还有啊,一些高科技的产品,更是让人难以区分。

比如智能手机,它里面有各种芯片、屏幕、电池等材料,同时也有处理器、摄像头等设备。

这可咋办呢?其实啊,我们可以从它的主要功能和使用方式来判断。

如果一个东西主要是用来提供某种服务或者完成某种任务的,那它就是设备。

如果一个东西主要是用来构成产品的,那它就是材料。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价值和使用寿命来区分材料和设备。

一般来说,设备的价值比较高,使用寿命也比较长。

而材料的价值相对较低,使用寿命也比较短。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有些材料的价值也很高,比如黄金、钻石等。

但总体来说,这个方法还是比较有用的。

关于设备和主材的区分

关于设备和主材的区分

关于设备和主材的区分,建设部有专门的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直接关系到投资构成的合理划分,概预算编制以及施工产值的计算等方面,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加强对建设过程投资和管理,现对工程建设中设备与材料界线不清,特别是通用性较强的有争议的共性问题提出划分原则,并对十五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设备与材料进行了划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一)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制作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制造厂制作成形的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

4.无论用于生产、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二)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2.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为进一步明确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界限,现将常用设备与材料的区分列举如下:(一)通用设备:1.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梯、风机、泵、电动机、压缩机、煤气发生炉等,及其全套附属零部件,均为设备。

石油化工中设备与材料划分

石油化工中设备与材料划分

9.1 设备与材料划分原则9.1.1 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功能、容量及能量传递或转换性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成套设备等均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

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的设备。

设备及其构成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触媒和化学药品等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4)用于生产、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9.1.2 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定位模板及其他金属构件等, 以及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2)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的材料。

9.2 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实例9.2.1 通用设备(1)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械、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包装机、各种电梯、风机、泵、压缩机、空压机、空分机,各种过滤机、离心机、各种挤压造粒机、加氯机、加药机、曝气机、刮泥(沫、砂、油)机、煤气发生炉等,及其全套附属装置,均为设备;(2)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为材料。

9.2.2 专用设备(1)制造厂制作成型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各种滑阀、鹤管、装卸油台、牵引设备等,均为设备;(2)各种工艺设备的一次性填充物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媒、干燥剂、催化剂等)均为设备的组成部分;(3)制造厂以散件或分片供货的塔、器、罐等在现场拼接、组装、焊接、安装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辅助用料为材料。

设备主材区分

设备主材区分

设备主材区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参照建设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有关材料与设备划分标准,现将建筑安装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设备与材料的划分问题明确如下:一、设备是指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的具有生产加工、检测、医疗、储运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

包括以下各项:(一)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二)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室内的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三)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四)用于生产、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二、材料是指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

包括以下各项:(一)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以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法兰等。

(二)防腐、绝热及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常用设备与材料的区分列举如下:(一)通用设备1、各种金属切削机床、锻压机床、铸造机械、各种起重机、输送机、各种电梯、风机、泵、压缩机、煤气发生炉等均为设备。

2、上述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均为材料。

(二)专用设备1、制造厂制作成型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槽等均为设备;各种工艺设备在试车必须填充的一次性填充物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珠光砂、触媒、干燥剂、催化剂等)均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

2、制造厂以散件或分片供货的塔、器、罐等在现场拼接、组装、焊装、安装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辅助用料均为材料。

(三)热力设备1、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等均为设备;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油箱、酸碱系统的酸碱储存槽等为设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装工程设备与主材的划分2014-05-19 22:01 系统分类:技术资料专业分类:建筑施工浏览数:538 设备分为通用设备和非标准设备两大类:一、通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未定型、使用量小,由设计单位提供的制造图纸、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加工的设备。

二、通用设备范围:各种泵类、压缩机、空分设备、冷冻设备、鼓风机、风机、抽油机;各种起重机、运输机、电梯、运输车辆、包装成型机械、称量设备、金属切削机床、锻压、铸造机械;机修、电修、仪修设备;破碎机、离心机等其他机械及其配套电机和全部附属零部件等。

三、非标准设备范围:各种分离、脱水、除油、过滤器;收发球器、缓冲、沉降罐、热交换器、冷凝器、加热器;各种加热炉和联合装置等。

四、属于设备的范围还包括:1.随设备主体一起供货的配件、备件和梯子、平台、栏杆及阀门、法兰、管材管件。

2.属于化验分析仪器、计量器、仪表及其台、柜、架等。

3.各种工艺设备的一次性填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如树脂、球光砂、触媒、干燥剂等。

4.大型转动机械冷却油及设备安装过程中的一次性填充用油(透平油、变压器油、润滑油等)。

5.用于生活区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6.对制造厂以散装或分片、分段供货的塔、器、罐、柜、空分装置等专用设备,除需要的现场拼接、组装、焊接内件或改制时所消耗的物件为材料外,还应将设备费分为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列入安装费内,具体划分:(1)散装或分片到货设备按30%列入安装费;(2)分段设备按10%列入安装费。

7.所有电动阀、气动阀、滑阀,及直径大于等于300毫米的其它阀和所有引进阀门一律为设备。

五、属于材料范围:1.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

2.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由施工企业自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制作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零部件及其他工艺金属构件。

3.以成品、半成品供货的各种材质的管材、管件、阀门(除列入设备栏)法兰、紧固件及现场制作安装的支架、金属构件、预埋件。

4.设备内由施工企业现场加工的衬里材料、填料(玻璃钢、塑料、橡胶板瓷板、铝板、石墨板、铸石板等)。

5.设备或管道由施工企业现场或所属预制厂预制的各种绝热、防腐、保温、刷油用材料。

六、热力设备与材料1.成套或散装供货的锅炉及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等为设备。

2.工业用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油箱、酸碱储存槽等为设备。

3.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视为设备,钢板为闸门及拦污栅为材料;启闭装置的启闭机视为设备,启闭构架为材料。

4.随锅炉炉墙砌筑时埋置的铸铁块、看火孔、窥视孔、人孔等各种成品埋件、挂钩等为材料。

七、自控、仪表设备与材料1.凡是生产装置上的各种控制点所用温度、压力、流量、差压、物位测量仪表、显示仪表、单元组合仪表、执行机构、转换器、变送器、调节阀、分析仪器、操作台等为设备。

2.计算机、空调机、工业电视机和成套供应的盘、箱、柜、屏等为设备。

3.仪表、设备连接的测量管、气源和气信号连接用的管线、穿线管、保温伴热管等;连接管(缆)材及相应的阀门(不包括调节阀)管件、电缆桥架、各种支架、固定安装仪表盘箱用的钢材以及仪表加工件等;随管线同时组合安装的一次仪表、元件(包括就地安装的温度计、压力表)、配件等均为材料。

八、电气设备与材料1.设备:各种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起动器、控制器、变阻器、稳流器、信号发生器、避雷器、高压隔离开关、万能转换开关、空气开关、组合开关、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直流快速开关、铁壳开关、电力电熔器、蓄电池、磁力启动器、报警器、电流表、电压表、万能表、功率表、兆欧表、电度表、频率表、电位计表、交直流电桥、检流计、高斯计、测试量仪器、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屏(包括动力配电箱、电容器柜等)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和支持瓷瓶操作台等。

2.材料:各种电线、电缆、母线、管材、及其管配件型钢、桥架、支吊架、槽盒、立柱、托臂、灯具及其开关、控制按钮、信号灯、荧光灯、灯座插头、蜂鸣器、P型开关、保险器、接线盒、熔断器、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杆上避雷器、各种壁雷针、各种小型装在墙上的照明配电箱、电源插座箱、0.5KVA照明变压器、电扇、电铃等小型电器。

九、通用设备与材料1.设备:市内及长途电话设备(各种电话机、各种交换机及其配套设备和随机附件),载波、微波、电报、中短波、移动、数字通信设备、通用电源设备、通信常用仪表;传真设备、充气设备、配线架、通信用的机动车辆、工具、器具;有线广播设备、闭路电视设备、报警信号设备、中短波电视天馈线装置等。

2.材料:通信铁塔、通信杆及附件、钢木横担、金具、各种线路(钢线、铜线、铝线、钢铰线、电信电缆)、电缆挂钩、挂带瓷瓶、人手孔铁盖圈及附件、电缆桥架、各种材质电话管道、胶木绝缘板、插头、插座、信号灯、荧光灯、防爆灯、手灯、端子板、开关、按纽、按键、型钢等。

十、给排水、消防、污水处理设备与材料1.设备:各种水泵、鼓风机、抽风机、玻璃钢冷却塔及玻璃钢风筒,冷却塔及污水处理池内各种填料、加氯机、加药设备、电渗析器、溶药器、离子交换器、起重设备、空压机、各种曝气机、刮泥(沫、砂、油)机、搅拌机械、调节堰板、各种过滤机(中和过滤机、活性炭过滤机、真空过滤机等)、压滤机、挤干机、离心机、污泥脱水机、石灰消化器、启闭机械、机械格栅、各种非标准储槽(罐)、循环水系统的旋转滤网、消防设备、消防车辆、化验分析仪器等。

2.材料:各种管材、阀门管件、支架、栓类、民用水表、卫生器具、现场加工的各种水箱、喷嘴、曝气头、钢板闸门、拦污格栅、污水池内各种现场制作安装的非标准钢制件以及各种防腐绝缘材料等。

十一、采暖通风设备与材料1.设备:各种通风机、空调机、暖热风机、空气加热器、冷却器、除尘设备、风机盘管、过滤器、泵、空气吹淋装置、外购消声器、净化工作台等。

2.材料:各种材质的通风管、排气管、蒸汽管、散热器及其管配件、阀门、风帽、支架、和现场加工制作的调节阀、风口、消声器、及其他部件构件,民用燃气管道和附件、器具、灶具等。

十二、工业炉窑设备与材料1.设备:在设备制造厂加工订货的各种工业炉(如煤气发生炉、转窑、电石炉等)及随设备供货的配件如反应器、换热器、炉门、烟道闸板、加煤装置、烧嘴、风机、吹灭器、点火器、油泵、缓冲器、过滤器、灭火器等;属于炉窑本体的金属铸件、加工件以及测温装置、仪器仪表、消烟、回收、除尘装置等;装置在炉窑中的成品炉管、电机、鼓风机和炉窑转动、提升装置等;随炉供应已安装就位的金具、耐火衬里、炉体金属预埋件等。

2.材料:现场制作安装的金属构件、钢平台、爬梯、栏杆、烟囱、吊支架、风管、炉管、以及随炉砌筑时埋置的铸铁块、看火孔、窥视孔、人孔等各种成品埋件、挂钩等;各种管材管件、阀门、法兰、绝热防腐以及各种现场砌筑的材料、填料等。

十三、本设备与材料划分规定,如与国家规定有矛盾时,执行国家规定。

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直接关系到投资构成的合理划分,概预算编制以及施工产值的计算等方面,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加强对建设过程投资和管理,现对工程建设中设备与材料界线不清,特别是通用性较强的有争议的共性问题提出划分原则,并对十五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设备与材料进行了划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建设部备案:一、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原则。

1、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它机械等为设备。

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是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

·设备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

· (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实验的仪器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

(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卑药品等设备的组成部分; (4)无论用于生产或生活或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为完成建筑、安装所需的原料和经过工业加工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1)设备本体以外的不属于设备配套供货,需由施工企业进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台、梯子、栏杆及其他金属构件等,以及成品、半成品形式供货的管道、管件、阀门、法兰等 (2)设备本体以外的各种行车轨道、滑触线、电梯的滑轨等均为材料。

2工艺设备 (1)制造厂以成品形式供货的各种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电解糟等,均为设备。

(2)各种工艺设备在试车必须填充的一次性填充材料,如各种瓷环、钢环、塑料环、钢球等各种化学药品、及变压器油等,不论是随设备带来的,还是单独订货购置的,均视为设备和组成部分。

3热力设备 (1)成套或散装到货的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等均为设备。

(2)热力系统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业水系统的工业水箱,油冷却系统的水箱,酸碱系统的碱酸储存槽等均为设备。

(3)循环水系统的施转滤网视为设备、钢板闸门及拦污栅为材料;启闭装置的启闭机视为设备,启闭架为材料。

(4)随锅炉墙砌筑时埋置的铸铁机、看火孔、窥视孔、入孑L等各种成品预埋件、挂钩等为材料。

4自控装置及仪表 (1)成套供应的盘、箱、屏(包括箱和已经安装就位的仪表、元件等)及随主机配套供应的仪表均为设备。

(2)计算机、空调机、工业电视、检测控制装置、机械量、分析、显示仪表、基地式仪表、单元组合仪表、变送器、传达器及调节阀、压力、温度、流量、差压、物位仪表等视为设备。

(3)随管、线同时组合安装的一次部件、元件、配件等均为材料。

5通信市内、长途电话交换机。

程控电话交换机、微波、载波通信设备,电报和传真设备,中、短波通信设备及中短波电视天馈线装置,移动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设备,通讯电源设备,光纤通信数字设备,邮政机械设备等各种生产及配套设备和随机附件均为设备。

6电气(1)各种电力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感应移相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高压熔断器、稳压器、电源调整器、高压隔离开关、装置式空气开关、电力电容器、蓄电池、磁力启动器、交直流报警器、成套供应的箱、盘、柜及其随设备带来的母线支持瓷瓶均为设备。

(2)各种电缆、电线、母线、管材\型钢、桥架、梯架、槽盒、立柱、托臂、幻具用其开关、插座、按钮等均为材料。

(3)刀型开关、保险器、杆上避雷针、各种电扇、铁壳开关、电铃、电表、照明配电等小型电器、各种绝缘子、金具、电线杆、铁塔、各种支架等金属构件均为材料o 7通风 (1)空气加热器、冷却器、各类风机、除尘设备、风尘管、过滤器、净化工作台、风淋室等设备,均为设备o (2)各种风管及其附件和各种调节阀、风口\风帽、消声器及其部件、构件等均为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