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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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01•【字号】沪教委学[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10号)各高等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2012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下同)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4〕7号)、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教学〔2011〕5号)的工作要求,结合上海实际,现将2012年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就业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规范(一)统计范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系指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凡2012年预计可以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就业进展状况均应列入就业信息统计范围。

如有学生在统一离校时不具备毕业资格但能在2012年内取得毕业资格(即毕业证书发放日期的年份和毕业年度一致)的,也应将其纳入2012年就业信息统计范围,并在就业进展数据库的“备注”字段中注明。

(二)毕业年度一般以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年份为准。

(三)生源地应为入学前常住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四)统计口径1.就业统计。

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就业统计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方法的说明》(附件1)的7种就业形式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其中选择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须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2)。

2.待就业统计。

对毕业生有就业意向,因种种原因选择待就业的毕业生,须填写待就业信息登记表(附件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0.31•【字号】沪教委学[2011]112号•【施行日期】2011.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112号)各区县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

(三)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

(四)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1.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A证)人员的子女,居住证至2012年6月7日仍在有效期内,且子女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2.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B证)留学人员的子女,居住证至2012年6月7日仍在有效期内,且子女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3.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上海市常住户籍(含上海支内、支边、支疆职工或知青),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被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具有学籍的应届毕业生;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等部门认定的市外在沪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被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具有学籍的应届毕业生;5.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后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毕业生;6.在沪定居并持有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人员,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8.上海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即国家和上海市的“千人计划”)在沪参加高考,按相关文件精神办理;9.持有上海市蓝印户口的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考生父母双方长期在沪工作、父母工作单位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政策照顾范围的、且考生是在沪就读的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7.06•【字号】沪教委办〔2012〕59号•【施行日期】201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办〔2012〕59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完成2012年上海教育工作任务,现将《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上海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附件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2012年下半年,本市教育工作要全面贯彻市十次党代会要求,积极落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方针,继续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及任务,深化实施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为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根据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下半年工作情况,现制订2012年下半年上海教育工作补充意见。

一、深入实施中长期规划纲要,推进部市共建工作1.推进部市共建工作。

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2012年工作会议纪要精神,按照中央对上海的战略部署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全面推进2012年部市共建国家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包括深化省级政府统筹高等教育管理改革、优化地方高校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全面增强学校发展后劲与社会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改革、积极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管理试点审批办法、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探索构建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机制等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2.落实中长期规划纲要项目。

上海市启动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上海市启动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上海市启动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就是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补充新鲜血液,优化党政干部来源结构,培养一批熟悉基层、了解农民、对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后备人才,引导青年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在农村艰苦环境中磨炼意志、砥砺品质、增长才干。

2008年中央组织部面向全国部署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以来,上海已连续选聘四年。

2012年,市委组织部将继续面向本市高校毕业生开展选聘工作,主要通过定向推荐和公开选拔两种方式进行。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主要安排到本市9个郊区县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和“主任助理”,聘期为三年。

选聘的对象和条件主要是30岁以下、本市高校或外省市高校上海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一般为中共党员,非中共党员须是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学习成绩良好,思想政治素质硬,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且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回原籍工作或家庭特别困难的毕业生,符合报名要求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2)在村任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定向招录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加分等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等缴费年限。

(6)符合进沪户籍人员条件的(即通过打分达到进上海户口标准),可以办理进沪手续;暂不符合的,任职期间可办理上海市人才类居住证。

根据中央组织部规定,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期满后主要有五条出路,即留村任职工作、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和继续学习深造,服务期满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出路。

2006年上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问答

2006年上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问答

2006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政策问答一、什么是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拟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本市拟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5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本市郊区特别是远郊区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农村去,加强新郊区新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新郊区新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有效途径。

二、高校毕业生报名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条件是什么?2006年本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外省市普通高校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报名: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4、身体健康;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如何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和回生源地农村基层服务的毕业生优先。

招募程序是:1、组织报名。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需求岗位要求,组织毕业生自愿报名,对毕业生政治素质、学习情况等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并将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三支一扶”办。

2、考试考核。

由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由各区县人事局组织进行面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16•【字号】沪教委学[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16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根据教育部规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1﹞24号)精神,2012年本市继续实施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本市2012年招收“专升本”新生名额,总体控制在3130人以内(含招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后招生计划和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招生计划)。

具体名额根据招生学校申报情况,由市教委统筹,如学校需调整计划,请于5月16日前填报《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调整申请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及办法1.报考对象为本市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和上海考生被外地高校录取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其中,包括2012年春季毕业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下同)。

2.本市具有专科(含高职)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

4.考生须持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其他语种作为个案向市教委报批)。

2012应届毕业生申请上海户口政策

2012应届毕业生申请上海户口政策

xx教育委员会x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沪教委学…2012‟2号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各委、办、局,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人才引进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加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引进非上海生源优秀毕业生是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上海人才引进环境,发挥人才在促进上海经济—1—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作用,按照优先服务国家战略、优先服务“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的原则,引进人才实行条件管理。

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的高度出发,重视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毕业生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为了进一步规范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管理,用人单位作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及居住证申请的主体,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三、为进一步加强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的科学性和导向性,各委办局和大型企业集团要结合2012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本系统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重点单位的推荐申报报告,并填写相关申报推荐表(见附件3)。

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2012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实际需求予以认定。

四、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见附件1)和•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及时为本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的各项手续。

三支一扶报名资格条件

三支一扶报名资格条件

三支一扶报名资格条件摘要:一、三支一扶计划简介1.三支一扶计划的起源2.三支一扶计划的目标二、报名资格条件1.招募对象2.年龄要求3.学历要求4.健康状况要求5.其他资格条件三、招募流程1.发布招募信息2.报名时间和方式3.考试内容和形式4.选拔标准5.录用通知四、福利待遇与支持1.薪酬待遇2.福利保障3.培训与晋升机会4.期满就业支持正文:“三支一扶”计划是我国政府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村基层人才结构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人才工程。

该计划面向全国范围内的高校毕业生,旨在选拔优秀的人才,通过政策扶持和培训,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等工作。

想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报名资格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针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专科和研究生。

在年龄方面,一般要求年满18 周岁,具体要求根据各地区和岗位有所不同。

在学历方面,支教岗位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支医、支农和扶贫岗位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此外,报名者还需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能够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部分地区还要求报名者具备一定的政治面貌和品行要求。

具体报名资格条件以各地区发布的招募公告为准。

报名三支一扶计划的流程大致如下:首先,关注各地区发布的招募信息,了解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报名通常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信息、报名岗位等资料。

接下来,报名者需要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等。

选拔标准因岗位和地区而异,一般会综合考虑报名者的学历、成绩、面试表现等因素。

最后,通过选拔的报名者会收到录用通知,正式成为三支一扶计划的一员。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福利待遇和政策支持较为优厚。

首先,在薪酬待遇方面,各地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为录用人员提供合理的薪资。

其次,在福利保障方面,录用人员可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等五险一金待遇。

此外,政府还会为录用人员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期满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和表现安排就业。

最终120607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1

最终120607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1

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农牧)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各有关高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要求,为继续做好我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2012年我省招募1000名“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2011届、2012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咨询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机构等。

服务期限2年。

(一)组织招募1、发布公告。

6月中旬发布招募公告。

2、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由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

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高校毕业生,于6月20日前自愿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三份。

省内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报名,根据学生表现择优推荐,推荐时将《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河北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推荐汇总表》(附件2)按毕业生填报志愿整理后分别寄送到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河北省生源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2011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直接到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先报名,再交验相关证件(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报名地址详见附件3)。

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3、选拔招募。

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专业对口优先、高学历优先、属地生优先、特困生优先”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于7月5日前将初选人员和适当备用人选(备用人选数量按招募计划的5%确定)向社会公示7天。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11.25•【字号】沪教委学[2013]63号•【施行日期】2013.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63号)各高等学校:为激励本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财教〔2008〕7号)精神,本市开展了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

经各高校初评、公示,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复旦大学张鹏等998名同学获得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现将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各高校积极宣传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学生向获奖学生学习,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坚定信念、志存高远,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3年11月25日附件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复旦大学(29人)张鹏马伊莎宋壬初王正一王烁刘亦悦黄明田博毅张凌霄付筱茜杨承润倪天昱王洁莹周心圆张文丽楼靖吕珮琳吴馨瑜王炳凯金圣明郭丹浩杜世超杨乐曾济人陈晨周兴胡晨李成蹊史珮珍上海交通大学(36人)翁昊森张洪广陈一滔尹恺阳舒在悦杨艺菲胡宇琪陈心湛牛牧青顾问胡培栋李赞马磊鑫朱翀瑶孙锴唐一禾杨应彬顾婕昱董明凯叶蕾金帝赵数煜李哲奇付涵刘泽洲刘烨茹代思宇羊茜刘哲黎幸东陶文杰刘炳元张文信白雪张瀛舟马睿同济大学(43人)靳凯淇徐潇潇傅家范黄闽君张芹张丙炀陈艳毓李倩钰李糜刘英杰李天骄沈琳嫣孙琦王琪徐美琳张伊安李静思黄荣李晨璐党明召田博文陆智尧王之琪常成孟思琪蒋凯佟雪丽方勇陆戴汀朱麟钦张卓滢傅丹墨韩倩文薛炳晟张天宇罗晶丁潇喻翔飞刘婵吴敬祥李少杰周梦园兰丁滋校华东理工大学(37人)庞慧谢李斯琪吴腾鲁彦飞陶颖卿江洋潘逸青田梦王娇婕邢维龙代天资孟昭李倩倩丁楠范芳怡丁鹏张喆喆钱全张远倪悦黄青云蔡亦许文龙王祎樊悦张紫优施昶陈真儒岑冠男单志昊穆佩琼宋杨冯楚莹张军凯施鸿裕陆蔡影王恩龙东华大学(34人)邢菡箫李春雨孟茹月刘婧颖徐立豪张峥烨范域廷胡昳辰叶天瑜朱逸安杨立翔顾嘉琦王珂李梓嘉庄乐杨亚捷王安琪陈凯凯赵益周佳雯徐俊美胡世贤徐磊袁旻昊王迪王心如张珍珍李华清胡金莎张静如张颖王雪琛袁恬云赵佩怡华东师范大学(33人)张燕龚宜丹任倩孙泓毅郝玉凤张闻宇陈菲王路遥赵凌烨李婷罗玉清葛佳宁李翔璇陆杨吴钰琦刘璐迟欣欣华嘉逊王宇航周燕张欣然孔璐徐茹茹张明心杨留陈新林雯华王小雪周子闵魏心玥励媛媛杨普晰曾庆平上海外国语大学(15人)杨家齐夏倩雯李诗怡尤宇碟周秋材朱熠洋邓沁陈灵怡秦臻楼晓晶贾诗慧丁洁闵晓哲王瑛珺朱绮芸上海财经大学(18人)龚洁王泫斐朱莹莹王艳商行秦佳鑫杨绍康蒋悦玲徐赫王雨荻杜娟黄海林金嘉捷李倩云胡天梓孙佳琳刘洪涛诸可佳维上海海关学院(4人)刘霜晴唐倩梁颖王超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1人)张嘉颖上海理工大学(42人)孙妍妍胡旭赵文竹杨天童李坤林颖峥郑羽荞王景曾诗雯曾一芦亿韩枫张蕾陈吕菡史碧菡俞海彬欧阳针李晓宇张文明闫钰周敏牛浩然刘桐桐申树仁李超苏捷唐静唐超孙康风孙良柱曹双迎耿婉懿龚学海刘莲李萍黎翰丹田芳马浩腾刘娟徐秋怡徐利超马雅莲郑诗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8人)奚静虞菲李一棵王宇轩倪剑书金海姣孟庆慧陈帆上海大学(63人)姚乃嘉董文思安立聪沈心蔚刘隽葛宏婧蔺维静李奥韩超凡王紫瑶徐益峰韩雪祥孙妍吴翔张雯君文静曹俊丽陈阳彭松鹏胡申旦朱雯灵陈特峰顾圣慧陈金豹文维张舒婷谢奇强张逸伦王梦雨冀晓楠陆晓雯强佳丽梁倡华杜璇肖任吴文意李轶承杜志颖杨俊梅商苏苏刘媛媛陈楚廷陈洁琼杨星宇王嘉辰史任飞徐莹何磊林书翰高霞菲钱佳平赵青松王杰邓芸燕刘嘉怡卢永晨钱智婷曹洁羽缪旭旭张任飞韩含俞晓玲皇甫斯琪上海工程技术大学(40人)王磊吴依婷马婷婷黄燕蒋振胡媛媛孔迪菲胡征尹腾飞秦华田紫娟赵晓滢杨天慈陈义章张伶金叶于华栋董皓陈燕冯柳谭宗毅周珺峣张磊胡馨如单东方李智贺正果艾昕李广章华艳吴一帆于玮毛月婷姚晨迪赵俊伟刘峰钱智臻金慧婕朱明珵张俊俊上海中医药大学(10人)孟梅杰孟刘晶丁同凤李扬白洋杜雪高春洁单静怡蔡沁怡张馨语上海师范大学(54人)杨可周洋赵紫依陈瑜恬曾智伟李洁萍汪婉邓燕沈思涵陈丹凤方可金伊雯张蕊章碧兰刘鼎陆垲毕俊杰程贾曾静黄怡璐吴博文崔卓缘蔡敏芳王怡萍孙佳王烨中朱金梅黄溥君笑顾励赖兰兰卢琪琪王丽珺刘佩佩张如怡张俊婷张怡吴璐娜姚丹婧仇霞龚璐高子男宋鹏敖晓琴郝思嘉吕太良武班笑薇吴正阳张克玉宋俞茜王茜顾陈婷李恭杨孙羽晞金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3人)陈灼廖鑫林影曹溶容陈晓隽陈韵翔高慈君傅冰颖殳佳薏华梦凡顾晓毅施艳谭鸿尘朱佳慧王超巧许童童汪文王欢陈薇吉王燕徐愿杨斌王加上海应用技术学院(39人)王樱王拂晓赵盼东谭佳丽宋明慧王春荣黄一沈陆璐许志成代强夏灵强沈新张子勋宫宝祥林皓通文乐王兆基陈婷婷杨曜飞楼筱彬王杰高佳明汤瑞瑞苏钇李远智吉佳惠徐婧吟张珺吴燕敏戴宗琰郑志强熊馨王丹丹李丙华牛璐璐卫夏芸何静邱潘玉何嘉文上海海事大学(44人)申彩云李忱煜李珠李浩博林家耀唐婷包晓刘西安易鑫钱莉龚丽楼晓成甄远迪李娟远秋丽何梦晓冯雨辰高宇吕绍杰张圣启张丽雯高健李生壮仇继斌邵秋捷刘秉李嘉琪张盼龙杜莹莹于唯一王小蕾姚昌沈丹丹郑青刘畅黄飞陈沛然张洪伟潘世阳杜亚茹陈淑彬罗梦翾陆成杜垣达上海电力学院(25人)刘昌邢保玲田灿史哲曹魁苏炫辅吴梦欣吴烨陈桢鹏于威振戴海锋申阿瑟陈秋萍徐楠彭瑜卿张俊徐玥徐琪黄海方郑宝国杨海枫徐傲李奇夏崔平平郭少杰上海海洋大学(31人)苏怡珺李小清陆悦顾晶莹过阳红盛晚霞姬煜琦曹强刘省荣黄佳颖胡水清赵怡慈张文娜王宇琛张馨茹周怡雯朱贝妮张天天徐旻晟刘超刘莉尤其嘉陈辰胡城辰祁乐姜丽金琦秀吴薇琦张婷强茹艳许锦妍华东政法大学(30人)高芳姣李睿劼舒方王昱李杭杭王婉晴林凯张文嘉吴慧玲张玉玲高艺林李栋徐玮董昕怡钱佳蕾朱意桦陈珺琦黄雨健张梦怡汪洁璐谭惠曦施寰宁郑雅铟何昕申雨阳许斐梁午霄王泓力陆屹洲刘巧慧上海体育学院(10人)吴梦梦吴佳舟孙倩颜炳国朱炫璇夏婷顾必琛帅星宇吴潘园柯丹丹上海戏剧学院(4人)黄一超施艺麒林霄琳何雨婷上海音乐学院(4人)侯晓云胡贝茜李迪运韩焱洁上海杉达学院(25人)王颖冯雪芳孙怡杨柳房萸邢安妮孙立马靓靓桑呈芸徐丹丹叶秋英景蔚琦顾许甜王海燕马洁冰许小敏蒋婷王朝玉徐诗云吴燕蔡晓芸洪一鸣聂玮傅昕星陶鑫淼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3人)孙冬丽韩咏春章文李荣建顾琳婕徐婷婷刘金洋樊帆郑雁翔朱斌海方兰兰迟炜栋胡宝宾马丽娜刘菁龚玮雯宋薇刘恋康旭佳兰琳玮王胤奎郭怡文蔡程上海电机学院(25人)孙杰杰谭小乾林贞汛白芃樊藜赵鑫赵慧哲王宗良方进高杨朱凌红玮丽范佳颖赵齐林金叶俊顾平凡尹建成肖进彬张雁蓉王诗雯李芸芸崔圆裴富倩黄雅雯唐林加上海金融学院(19人)朱晓红陈绍新白盈捷刘茜娜刘中梅段金勇张翼云郎珈艺廖佳唯黎冉李慧芳郭金城陈倩倩周莹吴璇蔡林森郭力君夏青戴向国上海政法学院(20人)杨肖肖徐浪蜜桂辛许亚楠姚启男张梦莹惠晨吴群芳周甄妮许亚菲杨林邓冰洁王蕾徐怡静徐璐徐桥龚哲王玺钟旭芬陈威仪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5人)吴迪崔娜陈贯诚 XXX萍吴洁萍郝佳琦陈孟军万芹郝佳伟苏伟全陆艳欢王佳谞张虹黄晓丽姚亚楠成倩陆萌葛梦溪沈师豪周亚伦卢静徐晓蕾杨洁王恺悦陆越上海商学院(20人)彭杏朱平何立郑晨马树玲刘思颖文敏王丽雯刘雪燕曹芸方京涛孙晓婷张敏涛闫梦杜晓兰陈诗潆张麒胡丽张鹏罗玲莲上海建桥学院(26人)马翠婷钱静俞洋石宵晨孙湘君陈佳沈洁吕灵媛程怡怡徐刘燕丰一帆范晨姜秋梅钟露陈文倩吕文婷夏雪黄贝贝桂争先赵雯婷吴超刘敏倩邹瑾沈佳秀陈萍萍翁晔上海视觉艺术学院(9人)陈思梦徐强董艺琳潘程程段智华韩斌凤解一鸣郑稼轩吴怡婷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14人)王亚萍徐诗琼陈如韵周晓蕾杨晓蔚王瑞炜宋佳星周嘉琪刘裴徐泽颖李玉婷全美玲徐梁燕何阳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18人)沈威廷凌雅竹李玉凤范松丽顾青青祁彦宁吕思琦余仕豪吴玲玲闵佳青盛子豪刘珊珊王智渊翁倩瑶黄丽娜宋臻兰聂正梁毕卿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4人)王周阳赵晨晖庄原汤其宇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4人)曹倩成青朱旻卿曹峰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3人)胡玉清宋佳萍孙希龙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人)陈俊强陶瑜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4人)汪沁缘张丽君徐嘉旭江露上海行健职业学院(4人)王佳妮邬蕴文周育宇朱秀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3人)达莉娜薛萌萌闫梦洁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人)袁婧婧陆静波张晓蕾毛振华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4人)邵家琛马辛晔全宏作彭斌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5人)成怡明蔡润邹航余丹萍李润东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4人)张霞张慧何晓顾嘉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3人)王肖熊顺平陈敏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4人)孙佳彭家记黄倩雯张里娟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3人)李兵叶黛云缪怡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4人)白海银李斌李建辉朱聪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人)江成辰王康莹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4人)李赟滟王骏闻吴飞李诗雨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4人)华敏傅强王怡璇黄梓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3人)周雪张晔诸慧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2人)沈佳怡倪海波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1人)王海燕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5人)沈大程徐慧敏王雪燕林君君茅金鑫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4人)蔡喆莹姚燕飞陈浩何慧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4人)易加伟杜艳芳胡佳莹章校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5人)郑思颖张佳艺许晶张钱王咏聆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2人)陈雯婷孙青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1人)王佶霆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3人)严佳琳陆倩杨琴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2人)刘娟姚静雯。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01.17•【字号】沪教委学[2012]4号•【施行日期】2012.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4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上海高校毕业生预计规模达到17.8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各高校和各区县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以下简称“国发16号文件”)和市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的精神,切实加大政策和工作落实力度,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现就做好2012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各高校和各区县要深刻认识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对于上海加快建设“四个率先”、“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及推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加快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切实做到组织领导重点统筹、发展规划优先安排、就业资金优先保障,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012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确保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重点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就业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动基层就业、困难帮扶、自主创业、就业指导服务等工作取得新突破;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各区县和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相关政策,制定具体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14•【字号】沪教委学[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12号)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后方基地教育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为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校的招生工作,我委制定了《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切实做好2012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附件: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附件: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办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教育部关于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继续做好平行志愿、高校自主招生和应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高招改革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促进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平稳开展,促进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并探索试行招生考试改革,促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2012年度本市市属普通高校安排在沪招生规模约5.2万人。

各普通高校的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教育部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备案的专业。

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报名和志愿填报(一)报名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112号)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开展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学[2012]7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发布日期】2012.02.13【实施日期】2012.02.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开展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7号)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民政局:为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的综合素质,鼓励退役士兵学习成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所需配套政策的函〉的复函》(教发函〔1999〕148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沪府发〔2011〕94号)精神,2012年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继续开展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院校和招生计划2012年度共有31所试点院校参加依法自主招生,其中有29所院校招收退役士兵,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二、试点内容试点院校开展专科层次招生,由试点院校自主进行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并依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

凡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专业。

三、报名(一)报名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入伍前具有高中阶段毕业学历的2010、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

(二)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以下简称“考生”)凭《退出现役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样张见附件2),以及思想品德考核证明(详见第七部分内容),到试点院校所设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其他特殊情况,由市教委、市民政局审核后到试点院校所设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时间及安排2012年1月11起,各试点院校公布招生章程。

山东三支一扶笔试题型

山东三支一扶笔试题型

1、三支一扶计划主要目的是什么?A. 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B. 推动城市青年到企业实习C. 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D. 组织社会人士参与城市社区服务(答案:A)2、以下哪项不属于三支一扶的工作内容?A. 支教,帮助提升农村教育质量B. 支农,促进农业技术推广C. 支医,参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D. 支教,但仅限于在城市学校代课(答案:D)3、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通常可享受哪种优惠政策?A. 直接转正为公务员B. 考研加分或优先录取C. 无条件获得事业单位编制D. 免费获得国外留学机会(答案:B)4、三支一扶计划的服务期限一般为多久?A. 半年B. 一年至三年C. 五年及以上D. 一个月至半年(答案:B)5、关于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仅限应届毕业生参加B. 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但需具备特定条件C. 仅限研究生学历以上者参加D. 只招募师范类专业学生(答案:B)6、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其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费用主要由谁承担?A. 个人自理B.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C. 仅由地方财政承担D. 由派遣单位全额承担(答案:B)7、以下哪项是三支一扶计划对农村地区发展的积极影响?A. 增加农村人口外流B. 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C. 加剧城乡差距D. 降低农村教育水平(答案:B)8、关于三支一扶计划的报名方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只能通过现场报名B. 只能通过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C. 既可以网上报名,也可以现场报名,具体方式根据各地公告确定D. 必须通过学校推荐才能报名(答案:C)。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信息.xls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信息.xls

合作社助理 大专及以上 技)
4
农委所属农
农学类相关
民专业合作
专业(水
33
崇明县 社
合作社助理 大专及以上 产)
1
农委所属农
民专业合作
34
崇明县 社
合作社助理 大专及以上 文秘专业
1
农委所属农
农学类相关
民专业合作
专业(畜
35
崇明县 社
合作社助理 大专及以上 牧)
2
农委所属农
民专业合作
36
崇明县 社
合作社助理 大专及以上 市场营销
1
镇村综合管
人力资源管
68
崇明县 新海镇

本科及以上 理类专业
1
镇村综合管
行政管理类
69
崇明县 新海镇

本科及以上 专业
1
镇村综合管
70
崇明县 新海镇

本科及以上 艺术类专业
1
镇村综合管
71
崇明县 新海镇

本科及以上 中文类专业
1
镇村综合管
72
崇明县 新河镇

本科及以上 中文类专业
4
镇村综合管
73
1
农委所属农
农学类相关
民专业合作
专业(果
29
崇明县 社
合作社助理 大专及以上 蔬)
3
农委所属农
农学类相关
民专业合作
专业(花
30
崇明县 社
合作社助理 大专及以上 卉)
1
农委所属农
农学类相关
民专业合作
专业(农
31
崇明县 社
合作社助理 大专及以上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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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团中央等八部门《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促进本市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方式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2年本市计划招募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1、2012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2012年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生源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并取得所学学历相应的学位。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12年本市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2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

从即日起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实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分为三个阶段,即:基本信息填报、岗位信息填报、岗位信息补填报。

报名网址为“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和“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1、基本信息填报(4月6日10:00-4月16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在线填写、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正反面A4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本人承诺”一栏签字,在4月17日16:00前到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和政审。

经盖章确认的《登记表》由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各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应于4月17日16:00前,完成报考人员的网上信息确认。

外省市高校的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可由毕业生本人将经所在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登记表》,于4月19日16:00前直接送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邮编:200032,传真:64184487,电子信箱:spta2004@。

请注明:“三支一扶”报名)。

《登记表》由考生本人保存两份,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

2、岗位信息填报(4月18日10:00-4月19日16:00)。

经高校就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信息填报工作。

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报相应的岗位。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于4月19日18: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完成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初次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即具有考试资格。

未通过初次审核或未填报岗位信息的考生,可在岗位信息补填报期间在此填报相应岗位信息。

3、岗位信息补填报(4月20日10:00-16:00)。

初次审核未通过或未填报岗位信息的考生,均可在岗位信息补填报时间内,重新填报岗位信息。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具有考试资格。

4、未进行岗位信息填报或岗位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

5、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确认和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4月26日10:00起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定于4月29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三)笔试成绩可于5月10日10:00后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岗位招募人数一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四、确定人选
(一)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公室通知参加区县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在5月中旬。

(二)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在5月下旬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体检。

(三)体检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按照统一要求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后到服务单位报到。

(四)面试、体检及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招考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上海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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