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三定”工作
林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三定”工作
林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三定”工作作者:常幼平来源:《绿色科技》2018年第09期摘要:指出了森林生态系统具有占有生态空间大、结构复杂、内在调节机制最完整有效、对环境保护作用最明显的特点,因此森林资源的主要价值不仅是其经济价值,其生态价值更加突出。
我国于1981年开始对林业进行“三定”政策的推行与改革,实施效果不尽人意,基于此,分析了“三定”工作的失败经验,结合林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改进措施,以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林业;可持续发展;“三定”中图分类号:S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8)05-0173-021 “三定”工作的内涵三定即“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其主要目的是放宽林业经济政策,并从政策层面改变传统林业管理中存在林权不清、界限不明、责任混乱的问题,以充分调动林农造林、护理的积极性。
由此可见,“三定”制度,既不会改变林地集体所有的经济属性,林农又获得了充分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且政府、林业部门也降低了监督等交易成本,利益分配机制明确。
按照这样的生产经营条件及逻辑关系,林业“三定”这种以家庭经营为主导的体系制度理论上是可以刺激林农经营管理的积极性的,也可以达到提高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发展目标。
2 “三定”工作的不足及原因分析在时代背景及缺乏经验实践的因素下,林业“三定”工作中的很多政策均不符合当时的林业发展实际情况,比如“三定”未涉及产权,导致林权主体不明确,林农无法真正控制、保护属于自己的林产,故积极性较低。
再比如林权流转缺乏规范性,一方面当时的政策限制了承包山的转让权,林地无法合理转让,但是另一方面却存在部分林农擅自转让、出卖山林的问题,其它林农的林权被侵犯等。
“三定”工作开展时期正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转型期,“三定”又是在政府强制力主导下进行的制度变迁,林农对“三定”缺乏信任感;且“三定”政策过于粗糙,现实中存在林地权不稳定、权能不完整、林地征调不公正等诸多问题,这些均会对林农的短期行为产生刺激,从而出现乱砍滥伐、破坏山林的问题。
三定方案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决定、决议;结合本县实际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林业规章和草案,完善林业管理制度。
(二)拟订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建设总体布局、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三)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统计,按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计划和森林分类经营方案,编制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征占用林地进行审查和报批,管理实施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
(四)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沙治沙的组织指导工作;负责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建设,对全县国有林场、苗圃、景观景点、自然保护区、林业工作站及木材检查站、集体林场实施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引进外援和外资造林项目及环境建设、农田基本建设等造林绿化和林果业(水果业除外)发展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并负责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负责国家、省、州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植物及其产品的运输审批;负责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和上报。
(六)指导管理并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及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林业发展的经济调控意见;负责监管全县国有林业资产。
(七)归口管理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和林业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林业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协调、监督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特大案件;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全县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鼠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
国家林业局三定方案
国家林业局三定方案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国家林业局制定了三定方案。
一、定位国家林业局三定方案的定位是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森林资源对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的双重贡献。
二、目标国家林业局三定方案的目标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 提高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加强对森林砍伐、采伐、运输等行为的监管,遏制非法森林砍伐和滥伐行为。
3. 推动森林工程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提升森林资源的综合效益。
4. 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提高对森林资源变化的掌握和预警能力。
三、重点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国家林业局三定方案提出了以下重点措施:1. 完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包括加强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建立森林资源信息库,提升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
同时,强化对森林土地的保护,加大森林防火和防灾工作力度,降低森林资源损失风险。
2.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对非法森林砍伐和滥伐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森林采伐许可制度,并加强对森林采伐行为的监管。
同时,推动森林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对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保护,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耐灾能力。
3. 推动森林工程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加强森林工程建设,包括森林培育、造林和抚育等工作,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资源的综合效益。
推动林下经济和林下生态旅游等林业产业的发展,不断拓宽森林资源的利用渠道。
4. 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监测森林资源的动态变化,提高对森林资源的掌握和预警能力。
同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科学研究,推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升级。
四、预期效果国家林业局三定方案的实施预期效果如下: 1. 森林资源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更加规范和高效。
浅析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
浅析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我国的林业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第一个阶段是林业的初期发展阶段,(1949-1978),即传统林业发展阶段。
这是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过程。
第二阶段是林业发展的探索阶段(1978-1992),这一时期的核心活动是在集体林区和其它非国有林区进行“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
但由于对改革的目标认识不足,林业改革的进展,远远落后于其它部门,迄今未走出一条可行之路。
第三阶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环发大会和国际林业转轨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环境恶化的现状的影响,我国的林业迈向新的发展之路,但这一过程很漫长。
特别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一般说林区多在山区,而这些地区也是经济上最贫困的地区。
因此,基于经济的诱惑,各地破坏性掠夺式采伐利用仍时常发生。
这一时期的林业的发展必须落实到林业的科学经营上。
否则,再像过去几十年只知道造林、采伐而不知道森林经营,最终将葬送林业的发展。
这也就提出了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营模式。
一、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我觉得主要应作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依靠科技发展林业。
我认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发展,因为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源与环境的再发展能力的保护。
那么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证资源与环境的发展力,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依靠科技来发展经济,改变传统的以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
因此,在林业发展上,实施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
一要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研究,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的监测;二要抓好良种壮苗和树种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提高良种苗培育水平;三要研究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术,尽快提升木材工业总体技术水平,增加木材和林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自治区林业厅召开落实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工作会议
王 力 生组 长 。
风 、更 加辉 煌 的业 绩 ,推动 全 区 林业 事业 快速 发展 。 自治 区 林 业 厅 副 厅 长 李 明 琪 ,纪 检组 长 王力 生 ,机关 全体 公 务 员 ,二 层 站 副 处 级 以上 干
人 事 改 革
自治 林业厅召开落 机构改革 “ 三定 ’ ’ 方案工作 议
● 本刊记者 张 雷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21 0 0年 8 2 月 3日 , 自治 区 林 业厅 在 南 宁召 开落 实机 构改 革
各 处 室定 员方 案 ,总 工程 师蒋 桂
雄 宣 布 了 竞 争 上 岗 的 3 个 处 级 0 职位 ,副 厅长 刘 中奇主持 会议 。
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
干 部思 想政 治 教育 工作 ,教 育 干 部树 立 改革 意识 、大局 意识 、责 任 意识 ,领 导 干部 和广 大党 员要
业可持续发展 的职责 ;指导花卉
产业 发展 的 职责 ;加 强全 区湿 地 保护 、石漠 化和 沙化 土地 防 治工 作 的组织 、协 调 、指 导 和监督 的
守 岗位 ,搞 好 交接 。 既要积 极稳
革 和农 村林 业发 展 ,依法 维 护农 民经 营林 业 的合 法权 益 的职责 ;
加强 指 导全 区 山林权 属 纠纷调 处
工作 的 职责 ;监 管林业 行业 安 全
李明琪副厅长。
生产 工作 的 职责 。二是 增 加 内设 机构 。增 加 了政 策法 规处 、林 业 改革 发展 处 、国土绿化 处 、森 林 防火 处 4 业 务处 室 ,加挂 了行 个 政审 批 办公 室 、石漠 化综 合 治理
1983年林业部门三定方案
1983年林业部门三定方案1983年,中国林业部门出台了一项重要的政策——林业部门三定方案,这一方案对中国的林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下面将就该方案的背景、内容和影响进行详细阐述。
一、背景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国家经济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林业资源的枯竭和生态环境的恶化等严峻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林业部门制定了三定方案,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管理,实现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内容林业部门三定方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 林地定向调整根据林业资源的分布情况和生态环境的需求,确定林地的合理利用方式和林木种植结构。
通过调整林地的用途和布局,提高林业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此外,方案还规定了关于林地使用权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林地的保护和管理,防止乱占乱用。
2. 林木定向培育根据不同地区和用途的需要,确定适宜的树种和林木种植模式。
通过科学的培育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林木的生长速度和质量,增加林木资源的产量和效益。
此外,方案还提出了对种苗生产、造林和抚育等环节的具体要求,保证林木的健康生长和良好品质。
3. 林业定向开发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向。
在保护林业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林业产业的发展,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方案还提出了对林业产业化、木材加工和林下经济的具体支持政策,促进林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影响1983年林业部门三定方案的实施,对中国林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 促进了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通过林地定向调整和林木定向培育,实现了林业资源的科学配置和高效利用。
同时,方案加强了对林地的保护和管理,防止了乱占乱用现象的发生,有效保护了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改善了生态环境林业部门三定方案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通过林地定向调整和林木定向培育,促进了植被的恢复和生态系统的稳定。
这对于改善空气质量、保护水源地和防止土壤侵蚀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林业局三定方案介绍
(六 ) 组织协调 指导 监 管全 国森
离退休干 部工 作机构 后勤服务机 构及 编制 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 本 刊编辑部 )
林防火工 作 指导全国森林公安工 作
组织
、
;
;
、
指导全国森林病虫鼠害的 防治
银杏又 名白果树 公孙树 千扇树 被誉
为经 济林木之王 绿 化树种的明珠 果树中的
, ,
老寿星
, 、 ,
根 据上述 职责
、
0 国家林业局 设 1
、
二 现主要职 责 ( 一 ) 研究拟定森林生态环 境建设
、 ,
个职 能司 (局 室) ( 一 ) 办公室 ( 二 ) 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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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
植物名录
,
树造林司 ( 三 ) 森 林资源 管理 司 ( 四 )野
生动植物保护司 ( 五 ) 森林公安局 ( 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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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
、 、
名 其中 局长 1 名 副局长 4 名
5 长职数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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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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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工 作 ; 组 织 指导 以植树种草等生物 措施防治水土 流失和防沙 治沙工作 ;
组织 协 调防治荒漠化有关 国际公约的 履约工作; 指导国 有林场 ( 苗圃) 森 林
、 、 , 、 、 、
、
名(含机关党委专职 副书记 )
是 活化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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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的学者把银杏列为足以和 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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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
塔 相媲美 的世界奇迹
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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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历 史 和中草药的历 史相
1982林业三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定山权林权、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暂行条例桂发[1982]3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是四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业生产,改造大自然,造福子孙后代的一项战略措施。
第二条保护森林,发展林业,必须稳定山权林权,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
稳定山权林权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稳定生产队、社队林场和国营单位的山林权属,划定社员自留山,处理好山林纠纷,制止乱砍滥伐,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原则是:坚持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不变,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不变,因地制宜,因林制宜,形式多样,简便易行,有利于发展林业。
第三条保护森林,发展林业,人人有责。
各部门必须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互相支持,为更好地发挥我区林业优势,加快“四化”建设多作贡献。
对成绩显著的要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第二章稳定山林权第四条集体的山权林权,应以一九六二年“四固定”时确定的权属为准,凡是权属清楚的,都要稳定下来。
“四固定”后经有关方面协商同意或经政府批准作了调整的,一律有效。
“四固定”时未确定权属的,可参考合作化时的权属或现管范围,确定山权林权。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侵占国有和集体的山林,不准乱砍滥伐,不准要回“祖宗山”、“土改山入社山林。
第六条公社、大队所有或联队(自然村)共有的山林,由公社或联队(自然村)经营。
第七条因修水利或其他建设工程,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搬迁的生产队,已在迁入的地方划给了山林的,要坚决维护其山林权;未划给的,可从所在公社、大队或生产队的山地中划给。
第八条现有社队林场的权属必须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对下马的社队采育场,应明确建场前原有山林权属不变。
办场期间营造的林木可包给山权所属队管理收益按比例分成;或者将林木作价保本,增值归山权所属队;也可以在原来基础上办社队林场。
第九条国社合办林场,山权不变,林权属国家集体共有,林木收益分配按办场协议执行。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定方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定方案引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我国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我国的森林和草原资源,制定了三定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三定方案,并分析其对我国的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工作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背景和目的我国拥有丰富的森林和草原资源,这些资源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由于人类活动的不当干扰和资源过度开发,导致森林和草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和退化。
因此,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我国的森林和草原资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三定方案。
三定方案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加强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
二、三定方案的内容1. 三定目标三定方案首先明确了自身的目标,即:•定位:在维护生态安全、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责和作用;•定位:制定符合国家经济发展和生态需求的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政策;•定位:推动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水平和效能。
2. 三定原则在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时,三定方案明确了以下原则:•科学性原则:制定政策以科学评估为基础,注重调查研究和数据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综合性原则:把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职责与相关部门的职责相结合,通过跨部门合作实现资源管理的综合性;•创新性原则:鼓励创新,推动科技应用于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可持续性原则:注重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和完整性,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3. 三定政策和措施三定方案明确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用于加强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管理规范:建立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确保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化;•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资源监测和评估体系,实时掌握资源的状况和变化,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推进科技应用:加强科技创新和应用,推动资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加强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资源破坏和非法开发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
林业技术监督局三定方案
林业技术监督局三定方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林业产业在我国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和有效监管,国家林业技术监督局提出了“三定”方案。
该方案旨在规范林业市场秩序,加强对林业技术的监管,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一、定位
林业技术监督局是国家林业局的属地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定期监督和检查林业技术服务机构、林业生产企业和家庭林场的经营管理状况,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定期检查
为了加强对林业产业的监管,林业技术监督局将定期对林业技术服务机构、林业生产企业和家庭林场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林业技术服务质量、林业生产经营状况、林业生态环境管理等。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林业技术监督局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三、定期公示
为了保障监管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林业技术监督局将定期公示林业技术服务机构、林业生产企业和家庭林场的检查结果和评估情况。
公示内容将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检查结果、评估等级、整改情况等。
这将使得广大群众了解到林业产业的实际情况,增强公众对林业监管的信心。
总结
林业技术监督局的“三定”方案是对我国林业产业的一次重要改革。
它有助于加强对林业市场的监管,保证林业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我国自然生态环境的平衡稳定。
我们希望林业技术监督局能够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为保障国家森林资源的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林场三定方案
林场三定方案背景介绍林场是国家的的重要资源,它不仅能够保护生态环境,还可以为人们提供休闲旅游和经济收益。
为了有效管理林场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强林场管理,各地研究制定了林场三定方案。
林场三定方案的含义林场三定方案包括“定界、定权、定价”。
具体来说,就是对林场进行边界确定、资源权属确定和经营形式和经营权利价格确定。
定界林场的边界是建设林场的第一步,其在林木资源保护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定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林场的边界范围,确保林场资源的严格保护,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划定林区内禁伐区、限伐区和可伐区等区域。
定权定权是为了保障林场资源的有效利用,并严格保护林木资源。
定权的主要任务是将林场资源的权属进行分配,明确各方面对林场资源的权利及其约束关系。
定权涉及的主要内容有林木所有权、产权和经营权的划分、保护政策、使用、收益和承担责任的规定等。
定价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林场资源的特性,制定合理的经营权利价格,达到既激励经营者积极管理经营又保障公共利益的目标。
定价的主要原则是按照市场情况进行。
目前,各地制定的定价方案涉及经营权利的收取价格和其他经营成本。
林场三定方案的意义林场三定方案的实施,对于保护林场资源、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林场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有利于规范林场管理。
林场三定方案明确了林场的边界、权属和经营形式,有利于保护林场资源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规范林场管理行为。
其次,它提高了林场管理的效率。
林场三定方案把林场的经营权利分配给专业的经营者,并且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了合理的价格,有利于提高林场管理的效率和经济效益。
另外,它促进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场三定方案促进了林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营,推动了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保护林木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综上所述,林场三定方案作为资源保护和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林场管理效率,保护林场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未来,我们应该更加重视林场三定方案的实施和管理,积极推动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三定方案
林业三定方案林业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林业资源,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林业三定方案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立法、规划和监管三个方面探讨林业三定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意义。
一、立法立法是指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对林业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进行法律规范。
林业立法的重点是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进行规定,确保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在林业三定方案中,立法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林业资源保护法:确保森林、湿地等林业资源的保护,禁止乱砍滥伐、破坏生态环境等不合理行为。
同时,鼓励林业经营者积极开展森林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等活动,促进林业资源的可再生利用。
2. 林业资产权法:明确林业权益的界定和保护,规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产品经营权等各方的权益。
通过建立健全的权益保护机制,鼓励林业经营者积极投资发展林业,提高林业的经济效益。
3. 林业经营管理法:建立科学规范的林业经营管理制度,规定林业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提高林业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同时,通过完善监督检查机制,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规划规划是指通过制定具体的发展规划,对林业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整体安排和布局。
林业规划的核心目标是实现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良好保护。
在林业三定方案中,规划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林业发展规划:制定长期的林业发展目标和战略,确定不同地区和类型的林业经济发展方向,促进林业产业的优化升级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2. 森林保护规划:建立全面的森林保护体系,明确重点保护对象和重点保护区域,加强对自然林、野生动植物等生态景观的保护和恢复工作。
3. 生态修复规划:针对受损的生态环境,制定相应的生态修复方案,通过森林植树造林、湿地保护等措施,实现生态系统的修复和重建。
三、监管监管是指加强对林业资源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林业活动的合法合规运行。
林业三定
划定自留山
划定自留山
划定自留山 当时全县17个公社279个大队中有231个大队、1922个生产队、户、人,划给自留山28.58万亩, 平均每户6.5亩,人均1.23亩。
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
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
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 社办林场、大队集体林采取分片管理,每片确定专职护林员1人、负责巡山管理,每 年给予固定补贴;生产队集体林确定1人兼职管理,每年给予一定报酬;经济林、毛竹林主要采取“分户管理,上 交积累”的大包干方式。 整顿、健全护林组织 全县有279个大队成立护林领导小组,每大队分配护林员1人, 生产队成立护林小组。普遍修订护林防火公约。 1982~1988年,中央、省、地、县四级投资,与富岭、石陂、 永兴、濠村、管厝、莲塘、忠信、万安、水北街等9个乡镇联营造林7.43万亩,其林权属国家与集体共有。
பைடு நூலகம்
落实
落实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从1981年6月起,进行稳定山林权、划 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工作。县政府成立稳定山林权领导小组,组织400多人的稳定山 林权工作队,开展“林业三定”工作,历时两年结束。
稳定山林权属
稳定山林权属
稳定山林权属 经林业“三定”核定,全县山林总面积为404.62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为284.26万亩,占 山林总面积的70.25%。在有林地中,99.26%已明确权属。其中国有林38.20万亩,占13.44%;集体所有林243.95 万亩,占85.82%;个人所有0.01万亩,未定权属2.10万亩,占0.74%。同时,认定插花山7.91万亩(其中社际 4.22万亩,县际1.20万亩,省际2.49万亩)。调处山林权纠纷94起4.55万亩,其中社际50起1.41万亩,县际15起 0.34万亩,省际29起2.8万亩。并建立起各级山林权档案,生产大队一级有《山林权清册》、《自留山清册》、 《山林权属图》,公社一级有《山林权清册》、《插花山清册》和《林业“三定”资料汇总》,县一级有《山林 权清册》、《自留山清册》、《插花山清册》、《国有林清册》、《社有林清册》、《林业“三定”资料汇总》 及《权属图》等,国营林场、伐木场也各有《山林权清册》,形成较完善的山林权属档案。
林草局三定方案
林草局三定方案林草局三定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森林和草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科学合理地开展林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林草局经过多次讨论和研究,制定了三个定点方案:定期监测方案、定量评估方案和定向治理方案。
二、定期监测方案2.1 目标定期监测方案的目标是对林草资源的生长状况、区域分布和生态环境变化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2.2 内容定期监测方案包括以下内容:2.2.1 生长状况监测通过采用现代遥感技术和地面观测手段,对森林和草地的生长状况进行监测。
监测指标包括植被覆盖率、叶片指数、林木生长量、草地覆盖率等。
2.2.2 区域分布监测通过对特定区域的巡查和调查,了解林草资源的分布情况。
通过采样和测量,获取林草资源的分布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2.2.3 生态环境监测对林草资源所处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通过监测土壤质量、水质状况、气候变化等指标,评估生态环境的适宜性和稳定性。
2.3 方法定期监测方案主要采用遥感技术、GPS定位、现场调查等手段进行。
通过遥感技术获取大范围的植被信息,再结合GPS定位和现场调查进行精确测量和数据采集。
三、定量评估方案3.1 目标定量评估方案的目标是对林草资源进行定量评估,深入了解资源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合理保护和管理建议。
3.2 内容定量评估方案包括以下内容:3.2.1 资源量评估通过统计和分析,对森林和草地的资源量和质量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林木数量、草地覆盖率、植物物种多样性等。
3.2.2 生态功能评估评估林草资源的生态功能,包括保护水源地、固碳减排、防风固沙、防洪抗旱等。
通过对生态功能的评估,科学制定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
3.2.3 经济价值评估评估林草资源的经济价值,包括木材、草产品、生态旅游等方面的价值评估。
通过评估资源的经济价值,合理规划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3.3 方法定量评估方案主要采用统计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进行。
浙江省林业三定方案
浙江省林业三定方案浙江省自1981年开展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工作以来,初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林业双层经营体制。
2006年5月,针对第一轮山林承包期陆续到期的实际,以及林业“三定”时因勘界工作不到位而产生的四至不清、证册不符等遗留问题,浙江省全面部署开展以确权发证为核心的主体改革。
到2007年8月,全面完成该项工作,率先在全国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
但是仍有少数地区存在集体经营的山林所占比重偏高的问题,这些集体经营的山林,存在人多地少、村集体组织撤扩并、农民对山林依赖度低等原因,大部分都是不适宜分山到户。
为此,浙江省开展了以“均股均利”为主要形式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善工作。
主要做法是:一、摸清底数。
组织有关人员对集体林现状进行认真调查,实地勘察,与乡镇(村)农民进行座谈,掌握集体统管山面积和参加林改人口情况,了解干部群众思想状况等,为开展完善集体林权主体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制定方案。
有关县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历史,维护稳定的原则,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制定符合实际的方案。
主要把握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召开多种会议,征求改革方案,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因村制宜,讲求工作方法和实效,试点先行,扎实推进,以点带面;三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权和收益权;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
三、规范操作。
在操作程序上,把制定的方案发给每个村民小组长,以组为单位,组织村民讨论修改,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2/3以上村民代表表决同意通过后,再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开化县的11个村实行“均股均利”统一管理的形式,即不分割山场地块,将集体统管山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按股份明确到人头,农民作为股东,享受经营收益,村、组集体保留30%以内的股份。
林场三定方案
林场三定方案1. 什么是林场三定?林场三定是指林地调查、林木清查和木材统计,是林业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
林地调查是对林地种类、数量、质量、分布及其周围地形、气候、土壤、水文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记录在林地调查表中。
林木清查是对林地内各种类型树种的数量、品种、树高、胸径、病虫害发生情况等进行详细清查,并记录在林木清查表中。
木材统计则是对林地内木材生长、采伐及其利用情况进行以木材量为统计单位进行的全面统计。
2. 林场三定的意义林场三定是保证林业合理经营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
通过林场三定可以全面了解林地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为制定合理的林地利用规划提供依据。
通过林木清查可以了解各种类型树种的生态特征以及生长状况,为科学的林木培育和保护提供基础。
通过木材统计可以了解木材的生长、采伐与利用情况,为制定合理的木材利用政策和加强林木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3. 林场三定方案林场三定分为预定、实地定、编表定三个阶段。
其中预定是确定林场三定的周期、计划、分工、筹措资金等准备工作;实地定是对林场进行实地调查、清查、统计等基础工作;编表定则是将实地定工作结果编入统计表格中,形成统计数据报告。
3.1 预定阶段在预定阶段,需要完成以下工作:•确定三定周期:根据林场资源管理需要和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状况,制定出三定的周期,一般为五年或者十年一次。
•制定三定计划:根据林场情况和林业资源管理需要,制定具体的三定计划。
•分工安排:根据任务分解和考虑到人力、物力等因素,对三定工作进行合理的分工。
•筹措资金:根据三定计划编制实践,评估必要的资金需求,并完成资金预算和资金筹措等工作。
3.2 实地定阶段在实地定阶段,需要完成以下工作:•林地调查:分析林分、地形、气候等情况。
对滩涂、水田、草地等地灌苗木林地进行特殊调查。
•林木清查:记录各类树种基本情况,详细记录树木的树种、胸径、株高等基本生长特征以及病虫害情况等。
•木材统计:对木材年生长量、采伐量以及利用情况进行搜集、记录。
林场三定方案
林场三定方案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土地被用来建设工业园区和城市新区。
这种城市化进程给自然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压力,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生态环境保护。
保护森林和植物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
因此,林场的保护和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林场三定方案就是为促进林场可持续发展、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等作出的一些措施。
什么是林场三定方案林场三定方案是中国政府为促进林场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而制订的一套方案,包括确定林场定位、确定林地用途和确定土地和资金配套三个方面的内容。
具体来说,就是围绕着森林资源的承载能力和高效利用,设计并实施三个方面的规划,为林场的管理和发展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
林场三定方案始于1998年,当时声称“林业经济作为大国经济命脉和生态安全保障,必须提高区位适宜度和经济效益,加强国土开发与保护的综合考虑,采取合理开发林区土地、持续使用财产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增加农民收入等三项定位与措施,更好地推进林业改革,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提高林场的经济效益。
”林场三定方案的实施内容确定林场的定位林场的定位,就是要通过对林场所在地方的资源状况、自然环境状况、经济条件、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综合分析,确定与该地方优势资源相适应的林业经营模式和产品结构。
这主要从生产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综合考虑,依据不同地区、不同林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如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确定林场经营不同植被类型的比例2.限定林场经营的起始时间3.确定林场的业务性质、林产规模、林产品种、经营方式、技术基础等4.确定不同级别的林区每年的生产任务和营业收入预测;确定林地用途林地用途主要是从土地合理利用的角度出发,根据保障林种、保护土壤和水源、保障生态平衡和发挥社会效益等要求,确定林地合理利用的范围和用途。
这也是为了满足林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林地用途形式,如林木种植、草地经营、河流湖泊保护等2.确定林地利用的方式,如森林采伐、草原放牧等3.确定林地利用模式,如属地经营、承包经营、合作经营等4.确定林地利用标准和产出规模,以及林地保护和资源再生利用等确定土地和资金配套林场三定方案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确定土地和资金的配套,指向林场必须直接有所使用的地和相关资金扶持保证的支持,在林场成长发展过程中保障林场生产运营的维持和成长。
林场三定方案
林场三定方案背景林场是指中国林业部门在国家林业局直属的林区、森林工业总局直属的森工场或林产工业总公司直属的林场管理下的森林资源生产经营单位。
林场管理是保护和利用我国的林业资源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的保护和利用林业资源,需要进行“三定”工作。
三定方案“三定”是指规模定额、布局定期和结构定种。
这三个定是林业生产方面的重要基础工作,它们对我们的生产管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林场三定方案的主要内容有:1. 规模定额规模指定下来的林场面积,两者相乘就是林场的生产经营规模。
规模的定额是依据土地、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条件,通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经验积累等渠道,总结出来的一套科学合理的林业生产规模标准,采用定额的方法调整和稳定规模领先地位。
规模定额的好处是可以提高生产率,优化林业生产结构,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2. 布局定期布局指定出地块,布局定期就是针对这些地块的定期经营计划,主要是对林业生产领域进行统一规划和定期组织生产,维护生产管理平衡、稳定、高效的状态。
布局定期的具体实施方案有:全面推进林业合作社,优化生产结构;加强林业生产技术研发,提高产值;完善产品销售市场体系,提高经济效益等。
3. 结构定种结构定种是指对林业生产中的不同种类树木的部署和布局计划,它是林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其目的是为了实现最佳生产利益的结构组合和布局,保证森林资源的稳定和可持续利用。
结构定种的实施方案有:选择优质树种,促进树种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推进林业建设,实施挂果林、草地、光滑洁净,加强林间种植等;加强保护管理,促进生态平衡和物种多样性。
总结林场的三定方案是促进林业管理和保护我国森林资源的重要工作,三定方案的详细实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林场三定方案
林场三定方案背景森林资源作为我国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一直备受国家和民众的关注。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国森林资源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压力,造成了珍稀植物的灭绝和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
为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推进森林生态建设,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林场三定方案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林场三定方案的相关信息,分析其对于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作用,以及如何实现林场三定方案的落地与推行。
林场三定方案的概念林场三定方案,简称“三定方案”,是指森林企业确定森林经营区域、森林资源配置和森林管理责任人的方案。
三定方案是国家对于森林资产的重要管理措施,通过三定方案可以实现对森林资源的全面管理和保护,提高森林经营效益。
林场三定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地理环境、气候特点、植被类型等,同时需要注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保护,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基础。
林场三定方案的重要性促进森林资源管理林场三定方案作为管理森林资源的重要手段,可以对森林资源进行全面管理和保护,促进林业经济发展。
通过三定方案的制定,可以更好地规划和调整森林资源配置,并合理分配管理责任。
推进森林生态保护林场三定方案可以有效推进森林生态保护工作。
通过三定方案的实施,可以对森林生态环境进行科学规划和管理,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率。
保障林业经济稳定林业经济对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科学的林场三定方案,可以实现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保护,提高森林经营效益,从而保障林业经济的稳定发展,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林场三定方案的实现为了更好地实现林场三定方案的落地和推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科学的三定方案林场三定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地方的具体情况,同时需要科学合理地规划森林资源的配置和保护。
2.建立协同机制林场三定方案的实施需要各方的协同配合,建立管理协同机制,实现资源配置和管理的协同。
林场三定方案
林场三定方案简介林场三定是指国家林业局于1998年下发的《国有林场基本建设与改革整顿方案的通知》中提出的三个基本决策:确定产权、确定责任、确定经费。
目的是通过确立林场产权制度,规范林场的经营管理,促进国有林场绿化和生态建设。
三定方案的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森林资源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林场的发展也随之在不断壮大。
但是,由于林场的管理模式和操作机制与现代企业管理存在很大的差距,管理混乱、效益不高、费用高昂等问题逐渐浮现。
此外,由于缺乏规范的产权制度,林场的土地使用权一直存在争议。
因此,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国有林场基本建设与改革整顿方案的通知》,实施三定方案,旨在规范林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定方案的主要内容产权确定产权确定是指对林场土地和森林资源的归属权进行明确规定,实现林场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的分离。
此举是为了真正实现国有林场土地的所有权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过渡,确定土地的使用期限和使用权的价格,促进林场土地经营管理的市场化,提高林场土地的综合利用效益。
责任确定责任确定是指对林场管理和运营进行规范,明确林场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林场责任的分工体系和配套机制,落实林场管理和经营的主体责任。
重点包括强化林场管理,加强林业科研和培训力度,提高林场经营能力,加强林场上下游产业链的合作和整合等。
经费确定经费确定是指建立林场经费保障机制,充分调动林场社会资本的投入,促进林场内部经济发展。
该方案主要包括:加大财政投入,提高林业市场化程度;引导各级政府增加对国有林场的资金支持,面临困境的国有林场可以根据需要从国家财政部门直接获得资金支持;增强林场自我发展的能力和动力。
三定方案的实施和效果通过三定方案的实施,国有林场的管理和经营得到了全面地规范和加强,产权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
在实践中,实施三定方案的林场出现了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显著、生态效益突出的局面。
同时,三定方案的实施也为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提供了更加丰富的物质基础,成为全国林业经济发展的蓬勃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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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 的特 点 ,因此 森 林 资 源 的 主 要 价 值 不 仅 是 其 经 济 价 值 ,其 生 态价 值 更加 突 出 。我 国 于 1981年 开 始 对 林
业 进 行 “三 定 ”政 策 的推 行 与 改 革 ,实施 效 果 不尽 人 意 ,基 于此 ,分 析 了 “三 定 ”工作 的 失 败 经 验 ,结合 林 业 经
三 定 即“稳 定 山 林 权 ,划 定 自 留 山 ,确 定 林 业 生 产 责 任 制 ”,其 主 要 目的 是 放 宽 林 业 经 济 政 策 ,并 从 政 策 层 面 改 变 传 统 林 业 管 理 中存 在 林 权 不 清 、界 限不 明 、责 任 混 乱 的 问 题 ,以充 分 调 动 林 农 造 林 、护 理 的 积 极 性 。 由此 可 见 ,“三 定 ”制 度 ,既 不 会 改 变 林 地 集 体 所 有 的 经 济 属 性 ,林 农 又 获 得 了充 分 的 林 地 使 用 权 及 林 木 所 有 权 ,且 政 府 、林 业 部 门也 降 低 了 监 督 等 交 易 成 本 ,利 益 分 配 机 制 明 确 。按 照 这 样 的 生 产 经 营 条 件 及 逻 辑 关 系 ,林 业 “三 定 ”这 种 以家 庭 经 营 为 主 导 的 体 系 制 度 理 论 上 是 可 以 刺 激 林 农 经 营 管 理 的积 极 性 的 ,也 可 以达 到 提 高 森 林 资 源 生 态 效 益 、经 济 效 益 的 发 展 目标 。
导 致 上 述 问题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由 于 “三 定 ”是 简 单 套 搬 农 业 承包 的 做法 ,而 林 业 与 农 业 虽 然 具 有 共 性 ,但 是 也 同 时具 有 自己独 有 的特 性 。首 先 ,林 业 的 生产 周 期 多 在 15— 2O年 ,其 生 产 周 期 又 包 括 造 林 、管 护 、采 伐 三 个 阶段 ,每 个 阶段 又 各 有 不 同 的作 业 内容 、作业 时 间 ,所 投 入 的 劳动 量 不 同 ,因 此 不 适 用 于 统 一 包 干 的生 产 模 式 。rnal of Gre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 9期
林业可持续发展 中的“三定 ’’工作
常 幼平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江夏 区 林 业 和 园 林 局 ,湖 北 武 汉 430200))
摘 要 :指 出 了森 林 生 态 系统 具 有 占有 生 态 空 间 大 、结 构 复 杂 、内在 调 节 机 制 最 完 整 有 效 、对 环 境 保 护 作 用 最
其 次 ,林 业 较 长 的生 产 周 期 决 定 了其 在 投 资 过 程 中无 论 是 自然 风 险 ,还 是 市 场 、政 策 等 风 险 均 比较 大 ,林 农 个 体 的经 营能 力 有 限 ,自然 风 险 得 不 到 有 效 保 障 ,因 此 会 出 现 严 重 的短 期 行 为 。再 次 ,林 业 生 产 模 式 宜 连 片 经 营 为 主 ,连 片 采 伐 、连 片更 新 。 但 是 实 行 “三 定 ”后 各 家 农 户 自成 一 体 ,再 加 上 一 山多 主 、一 主 多 山 的问题 存 在 ,连 片 经 营很 难 实 现 ;而 规 模 小 、种 植 分 散 很 容 易 产 生 零 星 采 伐 ,从 而 导 致 新 的残 次 林 。此 外 ,“三 定 ”的 实 施 使 得 林 业 管 理 部 门存 在 一 个 片 面 的认 知 ,即山 地 的 数 量分 的 越 多 ,林 业 的生 产 积 极 性 就 越 高 ,造 林 步 伐 也会 越来 越 快 。 因此 很 多 地 区混 淆 了 自留 山与 责 任 山 的 界 限 ,削弱 了集 体 经 济 的力 量 ,增 加 了林 业 经 营 管 理 的难 度 。营林 需 要 物 质 的投 入 ,再 加 上 资 金 、劳 动 力 、科 学 技 术 及科 学 管 理 的投 入 ,各 生 产 要 素 统 筹 规 划 、优 化 组 合 才 能 更 好 的 提 高 营林 的生 产 力 。而 “三 定 ”政 策 的实 施 不 仅 未 充 分 调 动 林 农 的生 产 积 极 性 ,反 而 架 空 了集 体 经 济 ,不 利 于 森 林 资源 的管 理 及 规 模 经 营 的实 施 。
2 “三定 ”工 作 的 不 足及 原 因分 析
在 时 代 背 景 及 缺 乏 经 验 实 践 的 因素 下 ,林 业 “三 定 ” 工 作 中 的 很 多 政 策 均 不 符 合 当时 的 林 业 发 展 实 际 情 况 , 比如 “三 定 ”未 涉 及 产 权 ,导 致 林 权 主 体 不 明 确 ,林 农 无 法 真 正 控 制 、保 护 属 于 自 己 的 林 产 ,故 积 极 性 较 低 。再 比如 林 权 流 转 缺 乏 规 范 性 ,一 方 面 当时 的政 策 限 制 了承 包 山 的 转 让 权 ,林 地 无 法 合 理 转 让 ,但 是 另 一 方 面 却 存 在 部 分林 农 擅 自转 让 、出卖 山 林 的 问题 ,其 它 林 农 的 林 权 被 侵犯 等 。 “三定 ”工 作 开 展 时 期 正 是 我 国 改 革 开 放 的转 型 期 ,“三定 ”又 是 在政 府 强 制 力 主 导 下 进 行 的制 度 变迁 ,林 农 对 “三 定 ”缺 乏 信 任 感 ;且 “三 定 ”政 策 过 于 粗 糙 ,现 实 中存 在林 地 权 不 稳 定 、权 能 不完 整 、林 地 征 调 不 公 正 等诸 多 问 题 ,这 些 均 会 对 林 农 的 短 期 行 为 产 生 刺 激 ,从 而 出 现 乱 砍 滥 伐 、破 坏 山林 的 问 题 。
济 发 展 的 实 际情 况提 出 了改进 措 施 ,以促 进 林 业 的 可持 续发 展 。
关 键 词 :林 业 ;可 持 续发 展 ;“三 定”
中 图分 类 号 :¥763
文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674—9944(2018)05—0173-02
1 “三定 ”工 作 的 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