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2022年最新出台或延续税费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部分)
2022年最新出台或延续税费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部分)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补充说明:1.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按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按5%纳税,在此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按2.5%纳税。
2.财税〔2019〕13号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第12号公告,对该部分并未减半,仍维持10%纳税。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主要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执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主要内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023年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还有2023年税收政策
一般纳税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2023一、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适用条件: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月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
优惠政策:1、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减按2.5%计算2、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企业所得税减按5%计算政策解析:1、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汇总计算员工人数、总资产、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总行及其分公司,根据总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总资产、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2023年一般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一、正面回答一般纳税人当中的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可以享受减半征收。
一般纳税人当中的小微企业,留抵税额在今年6月份之前国家全部退还。
一般纳税当中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将从75%增长到100%。
一般纳税当中的小微企业,100万以内的利润是按照2.5%来缴纳所得税的,100万-300万的部分,直接按照5%来缴纳所得税,降低了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二、分析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哪些税?1、应缴增值税额;2、企业所得税;3、个人所得税;4、印花税;5、教育费附加;6、地方教育附加;7、水利基金;8、工会筹备金;9、残疾人保障金(成立三年后缴纳);10、城市维护建设税。
交通运输业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一、正面回答2023年1月1日起至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截止日期的期间,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截止日期的期间,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2011年,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目前,对小微企业现行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有:一、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仍然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其中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设备、器具折旧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1.04.07•【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政策时涉及的具体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2023年更新)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2023年新)2023年3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发布: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相当于5%)。
为了便于学习,现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过程梳理如下(如果嫌啰嗦可以直接看文末的总结归纳):最初规定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时,规定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过当时优惠幅度比较小,减按20%税率征收,仅比法定税率25%少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历次调整第1次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相当于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将执行期限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
第2次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提高到6万元,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
2023年小微企业纳税标准及2023年小微企业纳税标准表
小微企业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2023年税收优惠政策如下:1、对于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如果是按季度交纳税收的,季度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
2、小微企业的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减按百分之二十五计入纳税所得额后,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减按百分之五十。
2023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2023年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为:根据企业里的从业人员数量、企业总的营业收入和企业总资产总额等指标来综合确定小微企业。
具体认定标准为一、工业的小微企业中从业人数少于100人,资产总额少于3000万元的。
二、其他行业的小微企业,从业人数少于80人。
企业的资产总额少于1000万元,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30万元的,工业中的小微企业纳税所得额也是少于30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23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如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或者禁止的行业。
对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从业人员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
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从业人员不超过八十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一千万。
个体户免税政策
个体户免税政策个体户免税政策年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1、《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自年11月1日起至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有企业注册登记费、税务发票工本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农机监理费等22项收费。
3、《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自年8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5、《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小微企业征税的各项标准统一提高到了10万元。
6、《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免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标的销售额和营业额提高到“2万元至3万元”。
7、《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
》》拓展阅读: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年最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内容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其依据是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详解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是指国家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推出的一系列减税政策和优惠措施。
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
本文将对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针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税率进行降低,具体降低至5%或10%,由各地依据产业和地区特点具体确定。
二是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一定金额的起征点调整,由之前的每月3000元调整为5000元,这意味着年纳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免征所得税。
其次,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享受增值税方面的税收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于年销售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税率为3%。
此外,小型微利企业还可以选择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增值税、简易计税、差额征税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效降低小型微利企业的增值税负担,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再次,对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前期亏损抵扣政策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了小型微利企业亏损的抵扣时限和方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前5年亏损的20%抵扣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于所得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与该年度以前未抵扣亏损的差额可以顺延抵扣。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涉及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附加税费进行减免;对小型微利企业予以一定数量的用地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所购置的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
总的来说,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的推出,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政府通过一系列税收优惠和减免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积极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要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税收政策,提高自身的核算和管理水平,以达到更好的发展和效益。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
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
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小微企业的几个分类:(1)企业所得税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三个指标(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同时符合。
(2)增值税口径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是同时满足:小规模纳税人和月/季度销售额。
(3)其他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024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2024年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一)减按20%税率征收小型微利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减按15%税率征收的四类企业1、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①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79号)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8号)4、特定地区优惠政策(1)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企业(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对设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以下简称深圳园区特定封闭区域)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财税〔2020〕31号):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政策最新2023税率什么时候申报缴纳
企业所得税政策最新2023税率_什么时候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最新2023税率2023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如下: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可按照20%或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上一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具有研发、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等相关条件的。
除了以上优惠税率,还有以下两种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不超过100万部分的实际税负仅为2.5%。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实际税负为10%。
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分月预缴的,企业应当自月份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分季预缴的,企业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预缴税款;企业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交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按月或按季预缴的,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正常情况下,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所得税什么意思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各项收入所得征收的税。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用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弥补以前亏损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是25%。
企业所得税什么时候计提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点和方式计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应当按月或按季度计提。
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案例
小微企业所得税计算案例小微企业所得税是指年度全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是对其营业利润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政策。
相比于一般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所得税具有税率低、减免政策多等特点。
本文将以一个小微企业为例,详细介绍小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假设有一个小微企业,年度全年的营业收入为200万元,年度全年的成本费用为150万元,年度全年的税前利润为50万元。
该企业所在行业属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小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小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营业利润-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根据上述计算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10万元=40万元接下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40万元×25%-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40万元×25%-6万元=4万元所以,该小微企业应纳税额为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对年度全年的利润进行计算的结果。
如果一个企业在年度中存在多个利润周期,需要按照每个利润周期的利润额分别进行计算,并累加得到最终结果。
此外,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一系列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如减免税优惠、按比例弥补亏损等。
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政策和条件,可以调整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营业利润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并根据不同的优惠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上述案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小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并对如何优化企业税务筹划有所启发。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操作指南
2024年,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系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鼓励其投资和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就业。
以下是对这些政策及操作指南的详细解读:一、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和申请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实现税前纯利不超过200万元,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企业。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作为小型微利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1.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3.所有者或股东不是其他大型企业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4.主要从事生产、加工、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20%。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年度纳税申报中享受100%的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
2.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该方法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年销售额的3%,税率为3%。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1%的税率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种优惠将减轻企业的税负。
4.印花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印花税政策。
三、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操作指南:1.申请认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需要在当地税务局申请认定,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企业资料、财务报表、营业执照等。
2.纳税申报:已获得小型微利企业认定的企业需要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
申报表中需要填写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选择,如减半征收所得税、简易计税方法等。
3.税务监管:税务部门将对小型微利企业进行监管,并定期进行税务稽查。
确保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年度评估:税务部门将对已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进行年度评估,以确保企业仍然满足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1.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期限为3年。
企业在享受期限内,如发生任何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税务部门并做相关申报和调整。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补贴申请条件)1、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15万元。
若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
需注意按月缴纳和季度缴纳享受的优惠可不同;2、企业所得税减征。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小微企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注意的是,这里需要小微企业达到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三项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3、残保金免收。
从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的在职员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这里由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小微企业的印花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六税最高减征50%。
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可进行免征;5、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
娱乐服务类小微企业未达起征点的或广告业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不超过6万元)的都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6、支出小微企业融资。
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企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企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企税优惠政策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政策要点】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2、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政策要点】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3、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政策要点】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14号)4、广宣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要点】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什么是小微企业标准2023小微企业的标准有,人员规模相对较小、和经营规模相对较小、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也相对较少。
具体的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2023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将基于以下三个条件:从业人数: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应不超过100人。
其中,“小企业”指从业人数不超过50人,“微型企业”指从业人数不超过10人。
税局官方解答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14个热点问题
一、小型微利企业1.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是什么?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1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优惠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3.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的措施有哪些?答: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8号),推出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措施。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4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当于2023-2024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计算方法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十季末值)÷2截至本期末季度平均值=截至本期末各季度平均值之和:相应季度数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计算上述指标。
【案例实务】A企业2023年1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解析:A企业在办理2023年所属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具体过程如下:由表上看出,A企业2023年1季度、4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终了时,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2023年度所属期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假设A企业无其他税收优惠,2023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万元,则A企业2023年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纳所得税额为:250×25%×20%=12.5(万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减免所得税额为:250×25%(按25%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12.5=50万元。
三、温馨提醒上述新政的享受时间为2023年(月)季报、年报对应的所属期,如纳税人办理的是2022年所属期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享受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内(包含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纳税人在2023年5月31日前办理所属期202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的部分按照2.5%来交税,100-300万元的部分按照5%交税。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的税收。
针对这类企业,我国税务部门制定了相关政策,以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
本文将重点探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适用条件以及税收减免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企业实际利润额的百分之五加计算的。
也就是说,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实际利润额乘以百分之五。
例如,某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利润额为100万元,那么它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万元。
根据当前的税率,该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为5万元乘以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税率是由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和税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其次,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首先,企业的年销售收入不能超过300万元。
这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基本界定标准,只有符合这个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优惠待遇。
其次,企业需要进行小型微利企业的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是指企业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并获得备案证明。
只有获得备案证明的企业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待遇。
除了计算方法和适用条件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还有一些特殊的税收减免政策。
首先是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对于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或按照一定比例减征。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减按一定比例征收或免征的政策。
再次是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对于从小型微利企业处获得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少或免征。
最后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减免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按一定比例征收或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出台,旨在为小型微利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通过减轻税收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激发企业活力,助力其良性发展。
此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也是解决创业企业面临税收压力的一种方式。
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d
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篇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上)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改善税收政策,特别是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促进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2023年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的下调。
根据最新政策,2023年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将进一步下调。
以往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率已经相对较低,但为了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今年政府决定将税率再次下调。
这一举措将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小型微利企业的创新和发展,为其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第二个方面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减免政策。
2023年起,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政策,以减少其所得税负。
具体来说,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根据其纳税前年度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减免的所得税额。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使得小型微利企业在税务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有利于其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从而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综上所述,2023年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率下调和税收减免两个方面。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小型微利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其健康、稳定的发展。
政府将继续关注并及时调整税收政策,以适应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需求,共同推动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
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下)继上篇文章中介绍了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两个方面后,本文将对这两方面进行更加详细的解读。
首先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的下调。
2023年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将进一步下调。
具体而言,纳税人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定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率为20%,比之前下调了2个百分点。
这一降幅并不大,但可以为小型微利企业带来一定的减税效果,进而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鼓励其在创新发展方面更加积极。
其次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减免政策。
2023年起,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根据其纳税前年度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减免的所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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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确保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10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通知如下: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2010年纳税年度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附件1第4行“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0年纳税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四、2010年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2010年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
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五月六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0九年十二月二日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解读财税[2011]4号: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注意操作程序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发挥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决定2011年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上述政策延续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规定的政策。
但上述文件均没有继续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是否可以减计应纳税所得额,如何填报以及汇算清缴等问题。
笔者认为上述操作问题仍采取原来的政策。
一、预缴时即享受减计50%应纳税所得《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5号)文件规定,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2010年纳税年度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附件1第4行“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此前,实务操作中不少人认为,无论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是否会低于3万元,所得税预缴时根据国税函[2008]44号文件的规定,据实预缴时的“应纳所得税额”应按会计核算中的“利润总额”计算,不作纳税调整。
也就是说,在预缴所得税时都不得减计应纳税所得额,减计50%所得额应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反映。
而按照国税函[2010]185号文件的规定,符合条件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即享受减计50%应纳税所得。
例如,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利润总额为100万元,期末减免所得税额15万(100×15%)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7行。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通过上述减免后,其实际税负率为10%,因此,“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作为减免所得税额,即将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与小型微利企业减20%的税率优惠综合起来考虑,简化了处理。
二、预缴时要注意把握三个相关问题(一)首次预缴注意事项国税函[2010]18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0年纳税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上述规定意味着,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预缴时,要享受减免优惠的条件是2009年度相关指标符合有关规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核实。
如果企业是2010年新办企业,显然不能享受该项优惠。
(二)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统计口径国税函[2010]185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国税函[2008]25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年终汇算清缴要重新核实当年相关指标国税函[2010]185号文件规定,2010年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2010年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
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
由于企业2010年预缴时享受优惠的前提是根据上年相关指标符合条件而定,因此,如果企业2010当年相关指标不符合条件,显然不能享受优惠。
因此,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减免的所得税,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进行补缴。
三、三类企业即使符合相关指标也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优惠。
(一)从事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减免税优惠。
企业所从事的行业是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即使经营规模很小、年度盈利水平也不高,不能享受减按20%的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里要提醒纳税人的,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在国家未明确以前,可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执行,国家以后有新的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在行业性质的认定上,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贯彻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的通知》(国统字[2002]044号)规定执行。
因此,如果从事国际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应引起高度关注,宜尽早进行升级转型或是调整经营结构,以最大限度地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核定征收所得税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减免税优惠。
由于可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方面应具备必要条件,而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一般不具备设账能力或不能准确进行会计,也就不可能正确计算有关指标,从而也无从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因此,《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三)非居民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减免税优惠。
非居民企业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均在国外,税务机关要判断非居民企业各项指标显得非常困难。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
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也就是说,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不论其年应纳所得额的多少以及从业人员的多少,一律不能享受小型微利减免税优惠。
这不但是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需要,而且能防止非居民企业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进行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