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14年中国工程技术展和(非洲)中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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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8.05.31•【字号】晋商贸函〔2018〕233号•【施行日期】2018.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通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为全面贯彻国家新疆工作精神,进一步宣传展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援疆建设成果,推动我省企业利用亚欧博览会平台,进一步扩大出口,打通丝绸之路商贸通道,我厅将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亚欧博览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展会基本情况(一)展会时间展览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9月3日(10:00-18:30)企业布展:2018年8月27日至28日(10:00-20.00)封馆安检:2018年8月29日(全天)企业撤展:2018年9月3日(16:30-24:00)(二)展会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3号)(三)展会主题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享(四)展会规模第六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展览总面积14万平方米(其中:室内10万平方米,室外4万平方米)(五)总体展区设置本届亚欧博览会将设置“投资合作形象展区”、“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展区”、“商品贸易展区”、“精准扶贫成果展区”、“亚欧出版展展区”等五大展区。

二、商品贸易展区设置我厅将组织我省名优企业参加商品贸易展。

展区设置纺织品服装、农产品、精制食品、旅游产业、医疗器械与医疗保健、教育装备、能源及高新技术装备、金融、绿色建筑建材、食品加工与包装设备、工程机械及车辆等11个展览题材。

具体如下:(一)教育装备展区展览范围:教育装备及校园信息化建设成果;早教、幼教、艺术教育,函授、在线教育、教辅培训,创新科技教育类全国优秀知名企业和名优产品等。

展览位置和面积: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号展馆,规划展览面积6240m2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23•【字号】晋政办发[2008]48号•【施行日期】2008.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4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体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山西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体工作方案根据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委会的部署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方案》及其实施细则,现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上海世博会概况上海世博会定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举办,是我国首次举办的大规模综合性世界博览会,届时约有20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7000多万观众参展、参会。

办好上海世博会,对于展现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领域成就,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副主题:共五个,即:城市多元文化的融合、城市经济的繁荣、城市科技的创新、城市社区的重塑、城市和乡村的互动组织机构:中央政府成立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委会(以下简称上海世博会组委会),作为全国筹办上海世博会的领导机构,上海世博会组委会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由中国贸促会承担;上海世博会组委会下设执委会,作为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具体工作的执行机构,执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是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以下简称上海世博局)。

二、参与原则及目标按照上海世博会组委会统一部署,围绕主题,重点参与,展现特色,科学演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充分利用世博会契机,展现新基地、新山西风貌,促进山西又好又快发展。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1.08.16•【字号】晋商贸函〔2021〕238号•【施行日期】2021.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的通知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商务局: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非博览会”)将于9月26日-28日在湖南长沙举办,根据省领导相关指示精神,我省将组团参加本届博览会。

现将中非博览会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企业参展本届中非博览会我省交易团在中国地方省区市展区申请了270平米净地特装展位,拟组织对非贸易和对非合作企业参展。

(一)组织对非贸易企业参展。

重点组织有对非出口实绩且实力较强的企业参展。

展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日用消费品、机械电子、车辆、五金、健身器材、食品(红芸豆、冻干蔬菜、果汁)、纺织品等。

(二)组织对非合作企业参展。

重点组织有对非投资、工程承包类企业参展。

行业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机械电子、轻工、纺织服装、五金矿产、食品加工、农业、医药等领域。

二、组织企业参会本届中非博览会组委会在展览展示活动外还组织了4场专题研讨活动和7场经贸洽谈活动(附件1),请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上述会期活动。

三、注意事项(一)参展费用。

本届博览会展位费由我厅承担,参会的往来交通、住宿费用等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报名流程。

请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及各市商务局将企业参展报名表(见附件)汇总后,于8月17日前报送至我厅。

联系人:刘轶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附件:1.第二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实施方案2.第二届中非博览会山西省交易团参展企业报名表山西省商务厅2021年8月16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4年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4年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4年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4.04.01•【字号】晋商流通[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14年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晋商流通〔2014〕42号)各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为进一步引深“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提高山西品牌产品特别是名优特产品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山西转型跨越发展,根据省政府部署,2014年将继续开展“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方案执行。

山西省商务厅2014年4月1日2014年“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总体方案为进一步引深“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提高山西品牌产品特别是名优特产品在全国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推动山西转型跨越发展,2014年省商务厅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将继续开展“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专业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原则,认真总结2013年山西品牌中华行活动,以品牌宣传推介为载体,以长三角、珠三角中心城市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内市场的拓展,努力开拓境外市场,展示我省产业优势和品牌产品,提升我省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扶持名优特企业做大做强,努力扩大消费,促进全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

二、活动名称和主题名称:山西品牌中华行。

主题:享用三晋品牌?提升生活品质。

三、时间和地点初步安排全年拟举办11站(国内8站,境外3站,简称8+3),具体地点如下:第一站:南京(4月17-22日,第八届江苏春季食品商品展览会)。

第二站:天津(5月9-13日,2014中国·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

第三站:西安(5月23-26日,第十八届西洽会)。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关于请做好2014年中国工程技术展组展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关于请做好2014年中国工程技术展组展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关于请做好2014年中国工程技术展组展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14.05.06•【文号】•【施行日期】2014.05.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关于请做好2014年中国工程技术展组展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展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的业绩与实力,宣传和推广我国工程承包行业的技术实力和工程水平,加强我国与有关国家在工程承包领域的合作,2014年10月,商务部将在沙特首都利雅得举办中国工程技术展(以下简称工程展)。

为扩大展会影响,保证展会效果,工程展将与2014年沙特国际轨道交通展同期举办。

工程展是商务部非商业性境外办展项目(以下简称非商展)。

根据商务部内部职能调整,自2014年起,由外贸发展局负责非商展的组织实施工作。

考虑到项目延续性,外贸发展局邀请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作为支持单位,西麦克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作为合作承办单位,共同负责展会筹备等有关工作。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本地企业做好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14年10月27-29日二、地点:沙特利雅得国际会展中心(新馆)三、规模:约3000平方米四、展出内容:各类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港口、交通、电力及电力设备、信息技术、电信设施,工程机械、建材、汽车、船舶、航空航天等。

五、展品集货截止时间:8月15日,具体参展事宜将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1.西麦克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联系人:牛晓迪、史苑、易柏水电话:************63317650 82686516传真:************/82686262邮箱:*******************.com2.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联系人:林璐辰赵少波电话:************/59765098传真:************邮箱:**************3.外贸发展局联系人:徐海涛张玲电话:************/17传真:************邮箱:************.cn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2014年5月6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境外商业性展会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境外商业性展会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境外商业性展会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3.09.25•【字号】•【施行日期】201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内经贸与流通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境外商业性展会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各市商务局:为优化境外商业性展会结构,加强境外商业性展会管理,鼓励更多企业主动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展会效益,抓好订单成交,扩大我省优势产品出口,根据各市商务局对企业自行参加的境外商业性展会调查摸底结果,经汇总,确定2014年度境外商业性展会项目(第一批)164个,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境外商业性展会的支持。

2014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的境外商业性展会以本次公布的目录为准,本目录外展会不予支持。

2013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的展会暂以本目录为参考。

二、加强境外商业性展会的管理。

2014年度要对参加境外商业性展会的企业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加强管理。

对于省厅牵头主办或承办的境外展会,对参展企业进行统一支持,具体办法商省财政厅后另行发布;对自行参加境外展会的企业实行展前备案、展后确认,具体备案和确认资料另行通知。

三、加强境外商业性展会的组织。

2014年度将对省厅主办或承办的境外商业性展会组织工作进行完善。

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程序选择展会承办单位,负责承办我省自办类境外展,逐步培育和打造我省境外展览平台。

四、加强境外商业性展会的成交。

2014年度,对于省厅主办或承办的境外商业性展会要加强境外采购商的邀请。

展会期间,我厅将邀请当地华人商会和专业商会组织会员企业参观我省展位并进行一对一洽谈,切实提高展会成交。

与我省或其它省份企业在当地的境外营销机构进行合作,畅通我省优势产品出口渠道。

五、加强境外商业性展会展品组织。

各市商务局要根据展会特点,结合本地产品结构、市场等具体情况,精心组织优势企业、优势产品参展。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7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7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7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7.10.09•【字号】晋商贸函〔2017〕350号•【施行日期】2017.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7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的通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为稳定外贸增长,扩大自营出口,帮助企业开拓东南亚市场,我厅拟组团参加2017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展会概况(一)展览会名称2017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二)展览会时间2017年11月17-19日(三)展览会地点泰国蒙通他尼IMPACT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

(四)展会介绍2017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分为三大专业展示区域,其分别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地方名品专题展区”、“魅力之都展区”、“行业专题展区”。

预计展出面积15000余平方米,20000观展专业买家,参展企业800家;将为参展商搭建一个更加专业和务实的经贸合作舞台;博览会已成为中国企业走进泰国、掘金东盟的区域性品牌贸易盛会。

博览会期间,山西品牌商品展、“赣商泰国行”、“海上丝绸之路-东盟(泰国)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泰国精品馆”项目对接会”、“泰国江西同乡联谊会”、“海上丝绸之路-东盟市场分析说明会”、“中泰采购大会”、第八届东盟中国经贸论坛、第四届商会协会领袖峰会暨对接洽谈会、第七届泰中投资论坛、第三届泰国品牌中国行暨电子商务/微商洽谈对接会、第二届东盟-中国中小企业合作与发展论坛、泰中知识产权保护论坛等系列分论坛活动将同期举行。

(五)参展范围农产品、食品,家居用品(玻璃、陶瓷、家纺),建筑建材,五金工具,工艺品,机电产品等。

二、组展要求(一)报名要求:本届东盟(曼谷)中国进出口商品博览会专设山西展区585平方米,44个标准展位,计划组织企业44家,其中食品(农产品)类企业22家,工业类企业22家。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杭州)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第二届全球跨境电商峰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杭州)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第二届全球跨境电商峰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杭州)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第二届全球跨境电商峰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7.10.19•【字号】晋商贸函〔2017〕362号•【施行日期】2017.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杭州)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第二届全球跨境电商峰会的通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2017年10月26日—29日,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指导,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杭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商务厅联合主办的第四届中国(杭州)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第二届全球跨境电商峰会(以下简称“电博会”)在杭州举行。

今年的电博会将主题为“网上丝路联通世界”,突出国际化、高端化、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的特点,设立了会议论坛、展览展示、活动交流三大板块,邀请国内外政界、学界、电商界、投资界、金融界、投资机构领导、高管、专家1000名及一流电商企业200家。

为借鉴学习浙江跨境电商发展先进经验,加快推动我省跨境商务“113”工程,我厅决定组织参加本届峰会。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会时间、地点时间:10月26日-29日地点:杭州国际博览中心、白马湖国际会展中心二、会议主题、内容和板块设置(一)会议主题“网上丝路联通世界”(二)会议内容本届电博会和跨境峰会将涵盖智能物流、跨境电商、金融创新、人才服务等多个电商领域,集中展示杭州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经验与创新实践。

探讨国际网络贸易发展新趋势、新格局、新规则和新机遇,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和促进全球网络贸易生态圈的形成建言献策,助推杭州打造“网上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枢纽城市和国际网络贸易中心。

(三)会议板块设置1.会议论坛。

举办“潮起钱塘?第二届全球跨境电商峰会”,峰会将由全体大会、颁奖盛典和六场分论坛组成。

峰会之外,电博会期间还举办中国(浙江)电子商务投融资高峰论坛、中国(浙江)电子商务人才发展高峰论坛、2017中美新经济和投资论坛、2017中国新经济产业发展论坛(杭州峰会)、2017中国(杭州)网红经济高峰论坛、2017中国(杭州)新金融发展高峰论坛、第三届女性互联网大会等九项活动。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第116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第116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第116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4.06.21•【字号】晋商贸函[2014]312号•【施行日期】2014.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第116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商贸函〔2014〕312号)各市商务局,各有关出口企业:根据广交会组委会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省第116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时间2014年5月12日-2014年6月15日。

网上申请时间截至6月15日,如未申请请联系省商务厅外贸处。

书面申请时间截至6月27日,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书面申请时间为6月18日。

二、申请范围(一)由于商务部对品牌展位申请没有新的规定,本届我省交易团品牌展位仍按第115届安排,不受理新增企业申请。

(二)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山西省一般性展位分配管理办法》“一定两届”的规定,本届广交会我省企业一般性展位数量基本不做调整,但我厅保留对个别展区进行微调的权力。

以下类别展位受理新企业申请:1.经第115届现场工作组检查使用不规范展位:五金一个、化工一个、汽车配件一个、玻璃工艺品两个、日用陶瓷一个、建筑及装饰材料一个。

2.各企业主动退出展位及连续多届无出口额受大会申报限制的展位。

此类展位将在申报结束后进行统计汇总,我厅将组织二次申报。

3.本届新增设新能源展区、宠物用品展区展位。

4.为支持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保证重点企业展位数量,我省将通过广交会调剂平台与其他省市进行调换。

三、申报条件(一)新能源展区、宠物用品展区申报:对应展区相关产品的出口额较大;国内销售额在同行中较为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境外注册商标;通过国际行业认证;有参加对应类别境外专业展经验的企业。

(二)一般性展位新企业申报:2013年度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达到最低要求,且符合我省广交会参展资质标准,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打印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书面申请材料(见附件1)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所属市商务局,逾期不再受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04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04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04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14•【字号】晋政办发[2004]65号•【施行日期】2004.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2004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2004年8月14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将于2004年11月3日-6日在广西南宁举办,我省届时将组织代表团参加此次博览会,省商务厅制定的《2004年中国--东盟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

举办博览会是我国政府“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外交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为全面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举措,是为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而采取的一项具体行动,将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合作搭建一个双向互利、供求互动、竞争开放的合作平台。

博览会实行进口与出口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相结合的办会方针,期间还将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

各市、各部门要抓住机遇,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博览会的重大意义,充分利用这一平台,积极促进出口,合理组织进口,扩大利用外资,加快“走出去”步伐,为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拓展更为宽广的空间。

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参展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市、本部门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并精心组织本市有代表性出口企业和名、特、优商品到会参展,重点组织好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投资需求大的项目参展,充分体现出山西特色,通过博览会寻找商机。

此外,各市要配合省旅游局做好本市旅游整体形象展示和旅游线路、产品推介相关企业参会工作。

请各市、各部门将参展企业及项目,于2004年8月25日前统一报省商务厅。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组展参展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组展参展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组展参展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商贸函[2014]375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4.08.01
【实施日期】2014.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组展参展工作的通知
(晋商贸函〔2014〕375号)
各市商务局:
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将于9月1日-6日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为做好我省代表团组展和参展工作,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商贸〔2014〕第110号)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展期安排
8月29日9:00-20:00 参展单位进馆布展
8月30日9:00-24:00 参展单位进馆布展
9月1日-2日10:00-18:00 专业观众日
9月3日-6日10:00-18:00 公众开放日
9月6日18:00-24:00 撤展
二、展位设置及费用
(一)展位设置
第四届亚欧博览会山西代表团展位采取形象展与商品展相结合的方式。

展位位于展馆内3号馆主通道,总面积共计247㎡,拟安排商品展标准展位(9㎡)14个,可摆放食品、纺织、轻工、电子、五金等中小型展品。

(二)展位费用
我厅统一对展位进行整体性标准装修,每标准展位费用为11。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4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4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4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4.04.02•【字号】•【施行日期】2014.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4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的通知各市商务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商务部等部门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定于2014年6月18-21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举办“2014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2014加博会),为推进我省今年加工贸易目标任务工作有效开展,我厅拟组织相关地市商务部门及企业参加“2014加博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展会时间:2014年6月18日-21日二、展会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三、展会规模:本届展会安排2500个国际标准展位(标准展位配置见附件2)。

四、展区设置:家电电子、食品饮品、服装鞋帽、家庭用品、精品馆五大类。

五、主要活动:产品展示、现场采购、高峰论坛、专题辅导、互动交流等。

六、展位安排及参展费用:(一)展位安排:每家企业原则上最多安排不超过6个展位。

(二)参展费用: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发展,本届“加博会”不收取参展企业展位费。

(三)参展企业申报资料:1.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企业申请表(见附件),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200字以内,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300dpi)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

2.主要产品的照片(5张),格式为JPG,像素:800×600。

3.企业营业执照,格式为PDF文件,300dpi。

参展企业申请表可在2014加博会网站下载(http:///exhibitor/)。

七、工作要求(一)加博会是一个全国性的展销会,为企业特别是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将有众多珠三角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参会,是我们了解结识珠三角加工贸易企业的平台,各市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博会的筹备工作,认真准备、积极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企业招组展、参会采购商的各项准备工作。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度全国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岗位专业证书培训与考试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度全国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岗位专业证书培训与考试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度全国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岗位专业证书培训与考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4.04.23•【字号】晋商服函[2014]195号•【施行日期】2014.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4年度全国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岗位专业证书培训与考试的通知(晋商服函〔2014〕195号)各市商务局,省级以上开发区,省内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有关高等院校:2014年全国国际货运代理从业人员岗位专业证书考试时间定为10月26日(周日)。

我厅继续委托山西省服务贸易国际物流行业协会承办我省的组织培训与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有一定的国际货运代理实践经验,或曾接受过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培训并有志于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收费标准(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8:00至7月4日17:00。

考生通过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网()或货代考试中心网站( 左下方进入“货代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时请仔细阅读网上的《考生注意事项》)。

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能参加考试。

报名期间,考生须前往指定的培训考试报名点山西省服务贸易国际物流行业协会(太原市迎泽大街229号山西省商务厅财贸大楼5层536-2室),办理报考资格确认、交费手续。

其中考试费单科80元,两科共160元。

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逾期未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确认报考资格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从业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以及网上报名下载的《国际货运代理岗位专业证书考试报名表》,并于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主证。

非补考考生须同时报考双科。

(考区生成准考副证时间:9月1日8:00-9月5日17:00时)(三)9月10日8:00-10月26日8:00考生登陆货代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2014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汽配展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2014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汽配展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2014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汽配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4.08.08•【字号】晋商贸函[2014]389号•【施行日期】2014.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团参加2014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汽配展的通知(晋商贸函〔2014〕389号)各市商务局:为扩大出口,加大品牌商品宣传力度,支持我省汽配企业开拓北美市场,我省拟组团参加2014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汽配展,现将参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展会基本情况介绍(一)名称:2014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汽配展(二)时间:2014年11月4日-6日(三)地点:美国拉斯维加斯国际展览会议中心(四)主办单位:美国汽车工业协会(ASIA)、美国汽车和工艺装备制造商协会(MEMA)及美国汽车零部件协会(APAA)(五)展品类别:各类汽车零配件、空调、轮胎轮毂、汽车音响、防盗产品、电子设备、蓄电池、安全带、制动器零件、底盘、离合器、冷却系统、传动及变速器、金属构件、重型车辆部件及附件、提升设备、服务设备、调试设备、车辆维修工具和设备、维修车间设备、汽车灯具及汽车美容用品等。

(六)展会概况:美国拉斯维加斯汽配展每年举办一届,是世界最大的汽车制造业贸易博览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汽车采购团前来参观和订购,具体展会规模和详情参见:http//。

二、参展报名办法请各市商务局组织请有参展意向的企业于8月20日前将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物流运输表、企业人员表(见附件)以电子文档或传真方式发至省商务厅外贸处。

三、参展费用(一)展位费:39000元(3m×3m的标展,含基本搭建;如果是双开口,则增加15%)。

(二)人员费:另行通知。

(三)报名费:3000元/企业。

专用帐户:我厅委托山西维德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山西维德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太原市长治路支行账号:139226544834四、联系方式(一)省商务厅外贸处联系人:郭学鹏王鹏电话:************************传真:************E-Mail:********************(二)山西维德国际商务会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刘丹李春艳电话:181****1589181****1638Email:****************特此通知附件:1.2014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汽配展报名表(略)2.美国签证所需材料(略)3.2014年美国拉斯维加斯汽配展展品运单(略)4.邀请函信息表(略)5.会刊信息表(略)山西省商务厅2014年8月8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晋商服函[2014]243号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晋商服函[2014]243号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晋商服函[2014]243号)各市商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我省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根据《商务部关于开展2014年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的通知》(商服贸函〔2014〕142号)精神,省商务厅决定在2014年继续开展我省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2014年我省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活动要在巩固往年“贯标准”、“树典型”基础上,突出“学先进”主题,推动行业争先创优取得显著效果;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引导全行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

通过学习宣传行业先进事迹,倡导优质服务和岗位建功新风尚;通过学习掌握服务技能,增强优质服务本领;通过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提高商贸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和业务素质。

二、活动内容各市商务局要将“学先进”作为推动优质服务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抓手,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和组织形式,保证优质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一)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广泛宣传全国商贸服务领域优质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编的2013年优质服务活动“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学习材料,以及在新华网“服务中国梦”活动专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定期展示“典型人物”先进事迹,扩大活动的整体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二)深入学习先进典型。

结合各行业特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

要通过举办经验交流会、宣讲会、技能比赛和培训等形式,将“学先进”融入到岗位练兵、提质增效的服务实践中。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夏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夏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夏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4.08.08•【字号】晋商电函[2014]390号•【施行日期】2014.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夏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商电函〔2014〕390号)各市商务局: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夏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586号),定于2014年8月25日至9月25日举办2014年夏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

为做好夏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各项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各市商务局要组织有条件的县(区、市)报送本地相关农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加工企业等涉及农产品供应和销售信息。

积极收集当地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信息,通过商务部2014年2月开通的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即原新农村商网),实现产销衔接,促进区域农产品营销工作。

二、认真核实对接成交信息各市商务局要指定专人负责,把好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成交信息审核关,确保成交情况真实可靠,并将实际成交证明以传真形式反馈省商务厅。

三、挑选全省流通企业成为全国平台采购商为进一步扩大全省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范围,使我省涉农企业得收益、广大消费者得实惠,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挑选流通企业加入全国平台,成为该平台的采购商,在更大范围采购质优价廉农产品进入山西市场,以搞活区域农产品流通。

(一)名额分配。

各市商务局把关挑选本地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商、涉农电子商务企业、餐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原料采购部门,申请成为全国平台农产品采购对接大厅采购商(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

各市商务局按分配名额统一组织企业申报,每个申报企业分别逐项填写《采购商企业申请表》(附件2)。

山西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报账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报账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报账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报账工作的通知各市财政局、商务局,省属有关企业(单位):按照财政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2000]467号)、原外经贸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号)的有关规定,并依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规函[2006]37号)精神,国家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自2006年起,全国统一启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企业申报、项目审核、公示与批复等一律使用该网络管理系统。

为做好2006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报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财政局、商务局要抓紧督促辖区内有关企业、项目单位的项目落实,对实施完毕的项目尽快组织企业在网上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对年末不能实施完成的项目,及时在网上提交终止申请。

并按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和《山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财政财务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项目单位上报的资料及有关费用开支的凭证进行认真审核。

二、各省属外经贸企业、项目组织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如实填报《资金拨付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费用开支的真实、有效凭证(复印件)。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参加境内外有关展会推荐目录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参加境内外有关展会推荐目录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参加境内外有关展会推
荐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24.03.19
•【字号】晋商发展便〔2024〕5号
•【施行日期】2024.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4年参加境内外有关展会推荐目录
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省投资促进局,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山西省商务厅会展活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推动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发挥好展会拓市场、增订单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确定了2024年参加境内外有关展会推荐目录,共有177个,其中境内展会42个,境外展会28个,“千企百展”107个。

请各市认真做好展会组织管理、宣传服务等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展。

部分展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展会时间与地点,请各市各单位及时了解有关情况。

附件:
1.2024年境内展会目录表
2.2024年国(境)外展会目录表
3.2024年“千企百展”展会目录表
山西省商务厅
2024年3月19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服务贸易领域重点境外展会、重点境内涉外展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服务贸易领域重点境外展会、重点境内涉外展会的通知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服务贸易领域重点境外展会、重点境内涉外展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3.09.22•【字号】晋商服便〔2023〕34号•【施行日期】202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征集2024年度服务贸易领域重点境外展会、重点境内涉外展会的通知各市商务局,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展会主办、承办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全省服务贸易发展,帮助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山西,服务世界”,2024年我厅将对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及境内涉外展会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现请各单位推荐重点境外展会、重点境内涉外展会,作为我厅制定2024年重点展会目录的参考。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展会举办时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征集展会范围(一)重点境外展会。

在深入调研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外展会需求基础上,分行业、分类别重点推荐企业参展意愿高、国际知名度高、符合企业国际市场开拓需求的境外展会。

(二)重点境内涉外展会。

在深入调研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内涉外展会需求基础上,重点推荐知名度高、参展效果好的境内涉外展会。

三、征集展会具体要求(一)各市商务局、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将本市或本辖区近年有出口实绩的服务贸易企业作为征集对象,对其2024年参展意向逐一摸底,确保征集对象覆盖辖区内80%以上的出口实绩企业。

各市商务局、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报送3-5个重点境外重点展会(可选择1个境外重点展会作为本市/辖区牵头举办的境外展会),报送3-5个重点境内涉外展会。

(二)各展会主办、承办单位可报送本机构主办、承办的服务贸易相关展会信息,同时报送展会组展或招展通知。

(三)各单位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展会推荐文件、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省商务厅服贸处工作邮箱。

省商务厅汇总研究后,将发布我省2024年重点展会目录,组织服务贸易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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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14年中国工程技术展和(非洲)中国商品技术与服务展的通知
【法规类别】对外经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商贸函[2014]304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4.06.13
【实施日期】2014.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2014年中国工程技术展和(非洲)中国商品技术与服务
展的通知
(晋商贸函[2014]304号)
各市商务局:
为优化国际市场布局,支持企业开拓中东、非洲等新兴市场,促进我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我厅拟组团参加2014年中国工程技术展和(非洲)中国商品、技术与服务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一)2014年中国工程技术展
1.时间:2014年10月27-29日
2.地点:沙特利雅得国际会展中心(新馆)
3.规模:约3000平方米
4.展会简介:
为宣传和推广我国工程承包行业的技术实力和工程水平,加强与沙特等中东国家在工程承包领域的合作,商务部拟在2014年沙特国际轨道交通展期间举办中国工程技术展。

5.展出内容:
各类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港口、交通、电力及电力设备、信息技术、电信设施,工程机械、建材、汽车、船舶、航空航天等。

6.展品集货截止时间:8月15日。

7.组织机构:外贸发展局负责展会组织实施工作,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和西麦克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具体承办。

(二)2014年(非洲)中国商品、技术与服务展
1.时间:2014年11月10-12日
2.地点:亚的斯亚贝巴市千禧年展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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