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司考冲刺卷二:被告人认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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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13年 (1)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13年 (1)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2013年(总分:150.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

共50题,每题1分。

(总题数:50,分数:50.00)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分数:1.00)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解析:[考点] 社会危害性;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犯罪;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一定程度,也不构成犯罪。

因此,甲的行为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A的说法是错误的。

甲编造“3架飞机上有炸弹”的恐怖信息并故意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

因此,B的说法是错误的,C的说法是正确的。

D的说法违背了程序正义的基本原则,因此是错误的。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分数:1.00)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解析:[考点] 罪刑法定原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本题结合依法治国的理念考查考生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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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是司法考试卷二的必考点,且考试内容比较集中,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复习一下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知识,为2013年顺利通过司法考试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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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1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2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3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死亡的;4已过诉讼时效的;5经特赦令免除的;6其他
2、侦查阶段:未受理的,决定不立案;已经受理的,决定撤销案件;被羁押的,理解解除羁押,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检察院(无需批准)
3、审查起诉阶段:法定不起诉,由检察长决定不起诉法律敎育网
4、审理阶段: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应当受理,并作无罪判决;其他情形下,未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终止审理(并非驳回起诉)
5、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都必须由监察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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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被告人认罪案件、司法考试知识点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被告人认罪案件、司法考试知识点

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被告人认罪案件、司法考试知识点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刑事诉讼法考点:被告人认罪案件”,考生们可以多背诵司考刑事诉讼法教材,熟悉各章节知识考点。

祝广大考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条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一般适用本意见审理。

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

★第2条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

★第3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符合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书面建议人民法院适用本意见审理。

对于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本意见审理的,应当征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同意的,适用本意见审理。

★第7条对适用本意见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询问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和同意适用本意见进行审理,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同意适用本意见进行审理的,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如下简化:(一)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

(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三)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

合议庭经确认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庭予以认证。

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2013司法考试真题《卷二》-多项选择题

2013司法考试真题《卷二》-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船⼯甲见⼄落⽔,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将其推到⽔中,致其溺亡。

甲的⾏为成⽴不作为犯罪 B.甲为县公安局长,妻⼦⼄为县税务局副局长。

⼄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

甲的⾏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受贿罪共犯 C.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河中。

甲欲施救,⼄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

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的⾏为不成⽴犯罪 D.甲将弃婴⼄抱回家中,抚养多⽇后感觉⿇烦,便于夜间将⼄放到菜市场门⼝,期待次⽇晨被⼈抱⾛抚养,但⼄被冻死。

甲成⽴不作为犯罪 5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因两个伤⼝同时出⾎,丙失⾎过多死亡。

甲、⼄的⾏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甲等多⼈深夜追杀⼄,⼄被迫跑到⾼速公路上时被汽车撞死。

甲等多⼈的⾏为与⼄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C.甲将妇⼥⼄强拉上车,在⾼速公路上欲猥亵⼄,⼄在挣扎中被甩出车外,后车躲闪不及将⼄轧死。

甲的⾏为与⼄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D.甲对⼄的住宅放⽕,⼄为救出婴⼉冲⼊住宅被烧死。

⼄的死亡由其冒险⾏为造成,与甲的放⽕⾏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53.关于犯罪故意、过失与认识错误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是马戏团演员,甲表演飞⼑精准,从未出错。

某⽇甲表演时,⼄突然移动⾝体位置,飞⼑掷进⼄胸部致其死亡。

甲的⾏为属于意外事件 B.甲、⼄在路边争执,甲推⼄⼀掌,致其被路过车辆轧死。

甲的⾏为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 C.甲见楼下没⼈,将家中⼀块⽊板扔下,不料砸死躲在楼下玩耍的⼩孩⼄。

甲的⾏为属于意外事件 D.甲本欲⽤斧⼦砍死⼄,事实上却拿了铁锤砸死⼄。

甲的错误属于⽅法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应认定为故意杀⼈既遂 54.关于故意犯罪形态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绑架幼⼥⼄后,向其⽗勒索财物。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2第39题)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法院改变检察院指控罪名的问题。

《刑诉解释》第241条规定:“……(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由此法条,可知B 项正确。

疑难辨析:本题尽管在考查《刑诉解释》的相关规定,实际上,关键应当理解检察院和法院的诉讼地位,作为审判机关的法院,要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

知识模块:第一审程序2.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2第31题)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B.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正确答案:B解析:依据《刑诉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7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241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本题中,法院在审理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有故意伤害的新的事实,法院的做法应当是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或变更起诉,故正确答案为B项。

疑难辨析:本题考查了法庭审判中对特殊情形的处理。

常见错误在于没有准确区分发现新事实与发现新情节适用的不同处理方式。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

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30题,单选)(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2 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27题,单选)(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买情况的(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3 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

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

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30题,单选)(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查通报4 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

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28题,单选)(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5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

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36题,单选)(A)起诉便宜主义(B)起诉法定主义(C)公诉垄断主义(D)私人诉追主义6 甲、乙共同实施抢劫,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发现甲在两年前曾实施诈骗犯罪。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诉讼程序)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诉讼程序)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诉讼程序)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27题)(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2 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

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25题)(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3 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第34题)(A)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4套同类工具(B)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C)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D)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4 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31题)(A)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B)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C)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5 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

2013司考讲义必考之二

2013司考讲义必考之二

2013年刑诉法考试内容大换血之一———高检规则修正亮点伴随着2012年刑诉法修正后,相应的高检规则与刑诉解释也必须做出重大修正。

2013年刑诉法典作为一部基本法,必将仍然占据刑诉法考分的龙头老大;其次刑诉解释与高检规则做为2013年新增加的内容,也必将与刑诉法典共同构成“三驾马车” 。

三大部分基本上都属于新增内容,几乎把原来考点全部替换。

如此也给2013年备考增加了复习难度,建议考生及早关注刑诉法内容变化。

下面仅将已公布的高检规则有关变化亮点加以列举,希望能够给考生起到抛砖引玉作用!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高检规则)共708条,修改内容总计超过原内容的85%其中新增条文240条。

修订后高检规则主要涉及到新增了辩护与代理、证据、案件受理、特别程序、案件管理五章。

具体有以下几方面较大变化亮点:一、规范技术侦查的使用范围新修高检规则规定:适用范围仅限于涉案数额在十万元以上、采取其他方法难以收集证据的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或者用于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的环节必须是在立案以后;必须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检察机关要交有关机关执行;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证据、线索及其他有关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细化指定监视居住适用条件。

新修高检规则规定:对于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要便于监视、管理;能够保证办案安全。

同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不得在看守所、拘留所、监狱等羁押、监管场所以及留置室、讯问室等专门的办案场所或者检察机关的办公区域执行。

三、规范没收违法所得设置专门程序新修高检规则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的,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依法适用没收程序;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后三十日以内作出是否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决定。

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主观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主观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主观真题及答案解析案情: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

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

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

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

(事实一)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

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

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

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

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

”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

”程某被****摔成轻伤。

(事实二)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

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

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

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

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

(事实三)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获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15万元转交刘某。

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

(事实四)丁告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丙5万元,其余1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

在甲被定罪判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余款10万元。

丙向法院自诉丁犯有侵占罪。

(事实五)问题:1.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2.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3.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4.就事实四,丁是否构成介绍贿赂罪?是否构成行贿罪(共犯)?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由分别是什么?5.就事实五,有人认为丁构成侵占罪,有人认为丁不构成侵占罪。

你赞成哪一观点?具体理由是什么?参考答案:1.甲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应当成立盗窃罪。

如暴力行为不是作为压制财物占有人反抗的手段而使用的,只能视情况单独定罪。

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才能定抢劫罪。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DOC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DOC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关于上述观点的正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B.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C.第①②③句正确,第④句错误D.第①②③④句均正确3.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事指定辩护

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事指定辩护

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事指定辩护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事指定辩护。

刑事指定辩护是司法考试卷二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2013司考冲刺卷二:死刑复核程序的结果2013司考冲刺卷二:行政执行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诉审理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1、被告是聋、哑、盲(三种任一种即可)人的,应当指定辩护2、被告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当指定辩护3、被告是未成年人的,应当指定辩护(开庭审理时未成年)4、被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包括死缓,但是不包括无期徒刑),由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无期徒刑也是中院一审,但是不是必须指定辩护)5、公诉人出庭的案件,被告因为家庭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指定辩护6、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指标,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指定辩护7、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可以指定辩护8、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家属经多次劝说不愿承担委托律师费用的,可以指定辩护9、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可以指定辩护法律敎育网10、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可以指定辩护(中院一审)11、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可以指定辩护12、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可以指定辩护13、公诉人出庭的案件,已经指定辩护的,辩护人必须出庭;公诉人不出庭的,则是人手充足与否14、人民法院最迟在开庭10日以前指定辩护人15、应当制定辩护的,辩护人拒绝辩护人,主张自行委托辩护人的,准许;要求另行指定的,准许;要求自行辩护的,不准许;已经另行制定一次辩护人,被告再再次拒绝的,不准许可以指定辩护的,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的,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准许;自行辩护,准许;另行委托后又拒绝的,准许自行辩护,但是不准许再行委托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诉讼程序)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诉讼程序)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诉讼程序)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

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

请求检察院监督。

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34题)(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机关侦查(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2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立功情节,而起诉书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此种材料,下列哪一处理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41题)(A)将全部案卷材料退回提起公诉的检察院(B)建议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补充侦查(C)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D)宣布休庭,进行庭外调查3 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

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第30题)(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4 对侦查所实施的司法控制,包括对某些侦查行为进行事后审查。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35题)(A)事后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逮捕、羁押、搜查等(B)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强行性侦查措施(C)采取这类侦查行为不可以由侦查机关独立作出决定(D)对于这类行为,公民认为侦查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5 甲、乙共同实施抢劫,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发现甲在两年前曾实施诈骗犯罪。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第35题)(A)应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依法处理(B)对新发现的犯罪自行侦查,查清犯罪事实后一并提起公诉(C)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待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移送审查起诉后一并提起公诉(D)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查清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6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

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年卷二30题,单选)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本题涉及询问证人的地点,考查法条为《刑事诉讼法》第122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证人的地点只能是现场、工作的单位、住处或证人提出的地点,而不能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故B错误。

本题选B。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2.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27题,单选) 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买情况的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辨认的程序。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第1款规定,侦查机关组织的辨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辨认结果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3)辨认人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尸体、场所等特定辨认对象除外。

认罪认罚普通程序 审判流程

认罪认罚普通程序 审判流程

认罪认罚普通程序审判流程
一、案件立案
1.提起公诉
(1)检察机关决定公诉
①收集证据
②编写起诉书
2.立案登记
(1)案件材料审核
(2)登记立案信息
二、预审程序
1.组织预审
(1)法官组成合议庭
(2)确定开庭时间
2.进行预审
(1)听取公诉人意见
(2)听取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
三、开庭审理
1.开庭通知
(1)通知相关人员
①被告人
②辩护人
③证人
2.庭审准备
(1)准备庭审材料
(2)安排庭审场地
3.正式开庭
(1)法庭秩序维护
(2)宣布开庭
(3)进行法庭调查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②被告人作答辩
4.证据审查
(1)调取证据
①书证
②物证
③证人证言
(2)证据质证
①公诉人质证
②辩护人质证
四、认罪认罚
1.被告人认罪
(1)向法庭表态
(2)提交认罪材料
2.法院审查认罪
(1)确认认罪自愿
(2)评估认罚合理性
五、判决程序
1.进行合议
(1)合议庭讨论
(2)确定判决意见
2.作出判决
(1)宣布判决结果
①量刑决定
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3.书面判决
(1)判决书制作
(2)判决书送达
六、上诉程序
1.了解上诉权
(1)被告人及辩护人上诉权利
2.提出上诉
(1)上诉申请书
(2)上诉期限
七、执行判决
1.判决生效
(1)判决书生效日期2.判决执行
(1)由法院执行(2)监督执行情况。

认罪认罚协商程序流程

认罪认罚协商程序流程

认罪认罚协商程序流程认罪认罚协商程序啊,这事儿就像是两个人商量着怎么解决一个麻烦事儿一样。

咱先说说这程序是怎么开始的吧。

这就好比你在生活里闯了个小祸,你知道自己错了,那首先得有个承认错误的态度。

在法律上呢,犯罪嫌疑人自己心里得明白,自己干的事儿是触犯法律了,然后他得把这个事儿跟司法机关讲清楚,就像你跟家长或者朋友坦白你犯的错一样。

这个时候啊,司法机关就开始介入了。

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的情况去调查核实。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听你一面之词的事儿。

这就像你跟老师说你没抄作业,老师得去看看你的作业过程,问问周围同学一样。

司法机关要把各种证据都找出来,看看是不是和犯罪嫌疑人说的对得上。

要是对不上,那可不行,就像你撒谎被拆穿一样,得重新来。

然后呢,就是协商的过程了。

这协商啊,可不是菜市场买菜讨价还价。

司法机关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这些东西,提出一个相对合理的量刑建议。

这量刑建议就像是给你的一个“罚单”,但是这个“罚单”是有依据的。

犯罪嫌疑人这时候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比如说自己有什么从轻的情节啊,像是主动自首啦,或者有立功表现啦。

这就好比你考试没考好,你跟家长说你其实很努力了,只是这次题太难了,希望家长能理解你一点。

不过呢,犯罪嫌疑人也不能瞎提要求,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行。

在这个协商的过程中啊,双方得互相尊重。

司法机关不能强硬地就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也不能无理取闹。

这就像两个人合作做一件事儿,得互相商量着来。

要是一方总是很强势,那这事儿肯定办不好。

比如说,司法机关要是不考虑犯罪嫌疑人合理的从轻情节,就像你在团队里干活,你干得好的地方领导都看不到,只看到你犯错的地方,你心里肯定不舒服啊。

反过来,犯罪嫌疑人要是乱编一些从轻情节,那就像你在比赛里作弊一样,是不被允许的。

再说说律师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吧。

律师就像是犯罪嫌疑人的一个军师,给他出谋划策。

律师得根据法律规定,帮犯罪嫌疑人分析司法机关的量刑建议合理不合理。

法庭认罪程序的要点和要求

法庭认罪程序的要点和要求

法庭认罪程序的要点和要求在司法体系中,法庭认罪程序是一项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不仅对被告人的权益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为法庭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提供了保障。

本文将探讨法庭认罪程序的要点和要求,以期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于实践中。

一、认罪的定义和意义认罪是指被告人在法庭上主动承认自己犯罪事实和罪责的行为。

它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常见情形,通常被视为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的无可辩驳的承认。

认罪可以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同时也为被告人争取量刑上的优惠条件。

然而,认罪也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和程序。

二、认罪的要点1. 自愿性认罪必须是被告人自愿作出的决定,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胁迫或欺骗。

法庭应当确保被告人在认罪过程中的自由意志,并对其进行充分的告知和解释。

被告人应当清楚地了解认罪的后果和可能面临的刑罚。

2. 事实清楚认罪必须建立在对犯罪事实的清楚认知之上。

被告人必须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明确的认识,并愿意承认自己的罪责。

法庭应当通过充分的证据收集和审查,确保被告人对犯罪事实的认知是准确和充分的。

3. 法律知情权被告人在认罪过程中有权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情况。

法庭应当向被告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确保其对法律条款和法规的理解,并在认罪决定中充分考虑法律的适用和影响。

4. 量刑建议在认罪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量刑建议。

法庭应当认真考虑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和合理的判决。

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应当基于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过表现,以及对社会的重要性和影响的理解。

三、认罪程序的要求1. 公开和透明认罪程序应当公开进行,确保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和参与。

法庭应当在认罪过程中充分向公众和被告人的家属、律师等相关人员提供信息,并确保其权益的保护和尊重。

2. 审查和核实法庭在接受被告人的认罪申请之前,应当对其提出的认罪事实进行审查和核实。

法庭可以要求被告人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以支持其认罪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量刑公正法庭在作出判决之前,应当全面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情节和悔过表现,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和重要性。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全真模拟试题D卷 含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全真模拟试题D卷 含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全真模拟试题D卷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某县公安机关收到孙某控告何某对其强奸的材料,经审查后认为何某没有强奸的犯罪事实。

县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A、不予立案B、要求孙某撤回控告C、撤销案件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2、申请人申请公开下列哪一项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A、要求税务机关公开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的信息B、要求区政府公开该区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信息C、要求县卫生局公开本县公共卫生费用使用情况的信息D、要求市公安局公开办理养犬证收费情况的信息3、宋体毒贩甲得知公安机关近来要开展"严打"斗争,遂将尚未卖掉的50多克海洛因和贩毒所得赃款8万多元拿到家住偏远农村的亲戚乙处隐藏。

公安机关得到消息后找乙调查此事,乙矢口否认。

乙当晚将上述毒品、赃款带到后山山洞隐藏时被跟踪而至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乙的上述行为应当以何罪论处?()A、非法持有毒品罪B、窝藏、转移赃物罪C、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D、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4、甲乙二人涉嫌猥亵儿童,甲被批准逮捕,乙被取保候审。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乙被法院决定逮捕。

关于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甲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B、对甲可进行公开审查并听取被害儿童法定代理人的意见C、检察院可依职权对乙进行审查D、经审查发现乙系从犯、具有悔罪表现且可能宣告缓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应要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5、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诉庭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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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诉庭前审查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诉庭前审查。

本文中,法律教育网的小编对卷二高频考点刑诉庭前审查的要点进行了整理,供广大司法考试考生参考。

精彩链接:2013司考冲刺卷二:集中审理原则2013司考冲刺卷二:取保候审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事赔偿2013司考冲刺卷二:行政处分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量刑情节是否明确3、是否载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结的财物以及存放地点;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4、是否附有起诉前收集的证据目录5、是否有能够证明犯罪性质、情节等内容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6、是否附有起诉前提供了证言的证人名单,证人名单应当列明出庭和不出庭的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处和通讯处7、已委托辩护人和代理人的,是否附有辩护人和代理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明确的名单8、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附有相关证据9、侦查起诉程序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复印件是否完备10、是否有除刑诉法15条第一项之外的其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法律敎育网11、庭前审查的期限计入审理期限,普程7天内审完,简易程序3天内审完12、审查发现不在案的或者无管辖权的退回检察院12.1、自诉案件符合受理的条件,但是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说服撤回起诉或者驳回起诉13、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3日内补送(如没有证人的住址和通讯方式)14、被告身份不明的,应当受理(编号起诉)15、法院无权退回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证据不足则败诉),除了有减刑情节而无材料的之外16、审理中发现需要追加罪名或者变更起诉的,可建议检察机关变更或者追加,检察院不变或者不加,则按照原诉讼请求审理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3司考冲刺卷二:法院和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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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已经进入关键时期,为了帮助更多的考生通过今年的司法考试,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出法院和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特殊规定,供大家复习参考。

精彩链接:2013司考冲刺卷二:法院对检察院抗诉申请的处理2013司考冲刺卷二:死刑复核程序的结果2013司考冲刺卷二:刑诉审理2013司考冲刺卷二:行政复议的决定检察院的特殊规定1、开庭前要对案卷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围绕上诉和抗诉理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量刑是否适当、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审查2、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上诉理由或者辩解3、必要时可以听取辩护人的意见4、检查主要证据,必要时询问证人5、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6、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一审审查起诉必须听取)7、庭审中,发现证据出现重大变化的,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建议延期审理法院的特殊规定1、疑难、复杂、重大的死刑案件,应当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审判长法律敎育网2、开庭前查明情况,做好准备(如必要时讯问被告人,与检察院不同),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字3、检察院、被告人或者辩护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鉴定程序违反规定或者鉴定结论明显存有疑点的,应当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4、检察院、被告人或者辩护人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有异议,该证人证言或者被害人陈述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通知证人、被害人出庭作证5、二审死刑案件必须开庭审理,但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只针对主要问题进行审理,没有异议的可以不在庭审时调查6、裁判文书中应写明检察院意见,被告人辩解和辩护人意见,以及是否采纳的情况7、二审法院可以委托一审法院代为宣判和送达裁判文书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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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冲刺卷二:被告人认罪程序
2013司考冲刺卷二:被告人认罪程序。

被告人认罪程序即普通程序简化审。

本文中,法律教育网的小编对卷二高频考点被告人认罪程序的要点进行了整理,供广大司法考试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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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司考冲刺卷二:司法赔偿
2013司考冲刺卷二:变更诉讼请求
2013司考冲刺卷二:辨认
2013司考冲刺卷二:法院对检察院抗诉申请的处理
1、被告人对指控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公诉案件
2、自诉案件不适用
3、二审案件不适用
4、一人犯数罪,部分罪行可以适用
5、被告是盲、聋、哑人的不适用
6、可能判处死刑的不适用
7、外国人犯罪的不适用
8、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不适用
9、被告人认罪但是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不适用
10、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的,不适用
11、其中5-10项既不可以适用简化审,也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2、检察院可以建议适用,检察院没有建议的,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的,应当取得检察院、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同意
13、法院决定使用简化审程序的,应当书面通知检察院和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法律敎育网
14、使用简化审程序,法院可以在开庭前阅卷
15、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认罪的事实进行供述
16、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被告人的讯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17、对无争议的证据,可以只是就证据名称以及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被告人无异议的,当庭认证
18、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的证据;有异议的证据;辩方、控方要求出示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19、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以及其他有争议的事项辩论
20、最后陈述不可少
21、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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