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指导2014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下,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预防和控制工作中可能引发的疾病、伤害和危害因素,保护工人的身体和心理健康的一门综合性学科。
为了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各个行业和企业都需要建立并执行相应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下文将阐述一份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基本内容,包括管理体系、卫生防护、危害因素控制等。
一、管理体系1.建立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2.确保管理层对职业卫生的重要性和影响有深刻的认识,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3.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4.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职业卫生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5.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的评估和内审,持续改进职业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卫生防护1.制定职业卫生标准,明确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中可容许的卫生参数和限值。
2.进行职业卫生监测,包括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监测。
3.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和卫生防护用品,包括通风设施、个人防护用具等。
4.教育和培训员工有关职业卫生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组织定期的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理与工作相关的健康问题。
6.加强工作场所的卫生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和垃圾处理。
三、危害因素控制1.识别和评估各类危害因素,包括化学、物理、生物、人为等多种类型。
2.制定危害因素控制措施,分为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措施。
3.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包括设立警示标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
4.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规定,加强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控制工作。
5.实施危害因素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应对事故和突发事件。
四、职业健康促进1.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知识和行为意识。
2.通过体育锻炼、心理疏导等方式,增强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3.提供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减轻工作压力和身体负担。
4.开展职业健康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职工生产力。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关于贯彻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关于贯彻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5.28•【文号】安健函[2014]26号•【施行日期】2014.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关于贯彻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健函〔2014〕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各有关单位: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范》,进一步强化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全面落实其主体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抓好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规范》依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总局50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机构的内部管理和技术服务过程提出了全面具体的规范和要求,是依法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及其监管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工作规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宣传贯彻意见和实施方案,把《工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要组织本地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工作规范》,深刻领会其内涵,全面掌握各项具体要求,切实强化其依法规范执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要发挥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管工作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将《工作规范》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继续教育和资质认可及延续现场技术评审口试、笔试、实操的必考内容。
各地贯彻实施《工作规范》的意见和方案,请于6月30日前报总局职业健康司(技术服务监管处)。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组织机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管理、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职业病防护和日常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应急和事故、职业病、员工健康管理、职业健康资料和档案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制造中心职业卫生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国卫疾控发〔2013〕48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T 229.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 229.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 229.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 229.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Q/ 206 013 职业卫生管理规定Q/-ZX 206 001 安全生产责任制Q/-ZX 206 013 安全环保费用管理规定Q/-ZX 206 014 安全、环境教育培训管理规定Q/-ZX 206 021 危险源及其风险分级管控管理规定Q/-ZX 203 003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Q/-ZX 206 017 变更管理规定Q/-ZX 206 033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Q/-ZX 206 030 安全、环境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规定Q/-ZX 206 024 安全、环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Q/-ZX 206 038 设备设施及其维检修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39号文)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键[2014]39号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准则:(一)坚持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强化社会责任,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技术结论科学、客观、真实,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四)坚持优质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五)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落实行业自律的要求;(六)坚持廉洁从业,恪守职业道德,承担保密义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开展采样、检测活动时,每个检测项目应由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和复核人)完成。
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组中应包含相应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卫生工程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和检测人员(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经验。
第四条技术服务机构应积极主动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确保每年取得一定数量的评价、检测服务业绩,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后15日内将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
网上公开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二)项目名称及简介;(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四)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五)评价结论与建议;(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附件:1《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试行)(2014年4月)1 范围本细则规定了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评价报告格式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不含放射性危害因素)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AQ8001-2007安全评价通则AQ8002-2007 安全预评价导则GBZ /T 196-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3.1职业安全卫生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3.2危害因素是指能造成人员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3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并可能导致职业病,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3.4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具体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确定。
3.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装置。
3.6安全设施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目录》所规定的将危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以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备(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职业卫生指导资料全
职业卫生指导资料全
1. 职业卫生概述
职业卫生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工作环境对员工的健康的不利影响,并提供合理的医疗保健措施的学科。
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工作环境对员工的健康的不利影响,并提供合理的医疗保健措施的学科。
2. 职业卫生法规
3. 职业卫生管理
- 职业卫生风险评估:根据工作环境,评估职业卫生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 职业病体检和监测:对从事特定工种的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和监测,早期发现职业病症状。
4. 职业卫生培训
-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为员工提供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增强其对职业卫生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培训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提高其对职业卫生管理的专业能力。
5.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 个体防护用品:为员工提供适合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护目镜等。
- 工程控制措施:通过改变工作环境或流程,减少职业卫生风险,如通风设备、净化设备等。
6. 职业卫生监督
- 监督检查:政府和监管机构对企业的职业卫生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处罚和奖励:对违反职业卫生法规的企业进行处罚,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奖励。
7. 职业卫生应急管理
- 职业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职业卫生事故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 应急演练:定期进行职业卫生事故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以上是关于职业卫生的基本指导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操作和实施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指导文件。
*。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014发布 2014实施目录一、(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二、(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三、(高温)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四、(电离辐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五、(焦炉烟气)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六、(煤气)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前言本规程名称为“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本规程由提出;本规程由归口;本规程由起草;本规程起草人:本规程评审人:本规程批准人: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单位控制和减少接触职业危害因素,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单位职业病的预防和职业卫生的安全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然而,鼓励根据本规程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3 总则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单位在作业当中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和职业病的预防,防止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改善操作人员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公司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本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2.1-2007)(2.2-2007)《冶金企业噪声与振动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18871-200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6222—2005 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现有生产条件和各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4 规程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术语、危害程度、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粉尘2 术语2.1 生产性粉尘: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2.2 作业场所: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表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序号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文件名称编号实施时间发布部门备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第52号2011-12-3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70号2014年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199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2013-07-0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5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12-03国务院6《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2002-5-12国务院7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11-01国务院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05-12国务院9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定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2012-04-28国务院10 《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06-01国务院11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2005-09-0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2009-05-0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2-04-0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2012-06-0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令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6《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令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令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1]132号2011-8-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9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3〕171号2013-12-3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2012-5-2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21《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2013-5-20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2《河北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2号2009-2-1 河北省人民政府2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令2002-4-11 卫生部24《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08号2012卫生部、劳动保障部25《河北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暂行)》冀安监管职健[2010]120号2010-10-21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6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4号2012-11-28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7 《河北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规范(试行)》冀安监管职健[2012]148号2012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8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2012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9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8号2012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3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010-8-1卫生部31《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2003-12-1 卫生部3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因素》GBZ2.1-20072007-11-01卫生部3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2007-11-01卫生部34《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2008-3-1 卫生部35《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GBZ/T204-2007 2008-3-1 卫生部36《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2007-10-1 卫生部37《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 2010-08-01卫生部38《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周期》GBZ188-2007 2007 卫生部3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2008卫生部40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 223-2009 2010-06-01卫生部41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201042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 2626-20062006-12-0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43 《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 2890-2009 2009-12-0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44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 1999-12-0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4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2014-6-14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2004-4-14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 2012-8-148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GB 13733-92 1993-6-1 国家技术监督局49 《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 2012-1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5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GBZ/T 160 2004-12-1 卫生部51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89.1~11-2007 2007-11-1 卫生部5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2007-12-3卫生部53 《作业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2007 2008-2-1 卫生部54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 205-2007 2008-3-1 卫生部55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2010 2010-8-1 卫生部56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 229.1-2010 2010-10-1 卫生部5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 229.2-2010 2010-11-1 卫生部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 229.3-2010 2010-10-1 卫生部5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 2012-12-1 卫生部60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 20086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 2009-1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62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GB/T 16758-2008 2009-1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63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1999-12-24卫生部64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13 2013-5-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65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 8008-2013 2013-10-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6 <河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暂行)》冀安监管职健[2012]143号201267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AQ/T 4270-2015 2015-9-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Welcome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4年4月14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行为准则:(一)坚持遵纪守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并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强化社会责任,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三)坚持诚实守信原则,确保技术结论科学、客观、真实,对出具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四)坚持优质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五)坚持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自觉维护行业形象和信誉,落实行业自律的要求;(六)坚持廉洁从业,恪守职业道德,承担保密义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开展采样、检测活动时,每个检测项目应由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和复核人)完成。
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组中应包含相应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卫生工程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和检测人员(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经验。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
是指为了确保职业环境的安全和健康,保障职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建立和实施的一套制度。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 职业卫生咨询机构的选择:确定合适的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团队,负责对职业卫生问题进行咨询和指导。
2. 职业卫生咨询范围:明确咨询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高风险工种、职业病防护和防治、职业卫生培训等。
3. 职业卫生咨询周期:确定咨询的时间周期,保证对职业环境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
4. 咨询报告内容:制定相应的咨询报告模板,包括职业卫生现状评估、问题分析、合理化建议等。
报告制度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 咨询报告编制和提交:由职业卫生咨询机构或专家团队编制咨询报告,并按时提交给企业或相关部门。
2. 咨询报告的评定:公司或相关部门对咨询报告进行审核,评估咨询的质量和有效性。
3. 咨询报告的整改措施:对咨询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表,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 咨询报告的跟踪和监督: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于提高职业环境的安全和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维护职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对于企业来说,也有助于提升企业形象、降低风险成本,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2——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序号中文名1.安妥2.氨3.氨基吡啶(皮)4.氨基蟥酸铵5.氨基氰6.奥克托今7.巴豆醛8.百菌清9.倍硫磷(皮)10.苯(皮)11.苯胺(皮)12.苯基醚(二苯醚)13.苯硫磷(皮)14.苯乙烯(皮)15.吡啶16.苄基氯17.丙醇18.丙酸20.丙酮氰醇(按CN计)(皮)21.丙烯醇(皮)22.丙烯(皮)23.丙烯醛24.丙烯酸(皮)25.丙烯酸甲脂(皮)26.丙烯酸正丁酯27.丙烯酰胺(皮)28.草酸29.抽余油30.臭氧31.滴滴涕(DDT)32.敌百虫33.敌草隆34.蹄化铋(按Bi2Te3计)35.碘36.碘仿37.碘甲烷(皮)38.叠氮酸和叠氮化钠叠氮酸蒸汽叠氮化钠40.1,3—丁二烯41.丁醛42.丁酮43.丁烯44.对苯二甲酸45.对硫磷(皮)46.对特丁基甲苯47.对硝基苯胺(皮)48.对硝基氯苯/二硝基氯苯(皮)49.多次甲基多苯基多异氰酸酯50.二苯胺51.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52.二丙二醇甲醚(皮)53.2—N—二丁氨基乙醇(皮)54.二烷(皮)55.二氟氯甲烷56.二甲胺57.二甲苯(全部异构体)58.二甲苯胺(皮)59.1—3—二甲基丁基醋酸酯(仲—乙酸己酯)60.二甲基二氯硅烷61.二甲基甲酰胺(皮)62.3,3—二甲基联苯胺(皮)63.二甲基乙酰胺(皮)64.二聚环戊二烯65.二硫化碳(皮)66.1,1—二氯—1—硝基乙烷67.二氯苯对二氯苯邻二氯苯68.1,3-二氯丙醇(皮)69.1,2-二氯丙烷70.1,3-二氯丙烯(皮)71.二氯代乙炔72.二氯二氟甲烷73.二氯甲烷74.1,2-二氯乙烷75.1,2-二氯乙烯76.二缩水甘油醚77.二硝基苯(全部异构体)(皮)78.二硝基甲苯(皮)79.4,6-二硝基邻苯甲酚(皮)80.二氧化氮81.二氧化硫82.二氧化氯83.二氧化碳84.二氧化锡(按Sn计)85.2-二乙氨基乙醇(皮)86.二乙撑三胺(皮)87.二乙基甲酮88.二乙烯基苯89.二异丁基甲酮90.二异氰酸甲苯酯(TDI)91.二月桂酸二丁基锡(皮)92.钒及其化合物(按V计)五氧化二钒烟尘钒铁合金尘93.呋喃94.氟化氢(按F计)95.氟化物(不含氟化氢)(按F计)96.锆及其化合物(按Zr 计)97.镉及其化合物(按Cd计)98.汞金属汞(蒸汽)有机汞化合物(皮)(按Hg计)99.钴及其氧化物(按Co计)100.光气101.癸硼烷(皮)102.过氧化苯甲酰103.过氧化氢104.环己胺105.环己醇(皮)106.环己酮107.环己烷108.环氧丙烷109.环氧氯丙烷(皮)110.环氧乙烷111.黄磷112.茴香胺(皮)邻茴香胺(皮)对茴香胺(皮)113.己二醇114.1,6—己二异氰酸酯115.己内酰胺116.2—己酮(皮)117.甲醇(皮)118.甲拌磷(皮)119.甲苯(皮)120.N—甲苯胺(皮)121.甲酚(皮)122.甲基丙烯(皮)123.甲基丙烯酸124.甲基丙烯酸甲酯125.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126.甲基(皮)127.甲基内吸磷(皮)128.18—甲基炔诺酮(炔诺孕酮)129.甲硫醇130.甲醛131.甲酸132.甲氧基乙醇(皮)133.甲氧氯134.间苯二酚135.焦炉逸散物(按苯溶物计)136.(皮)137.久效磷(皮)138.糠醇139.糠醛(皮)140.考的松141.苟性碱氢氧化钠氢氧化钾142.枯草杆菌蛋白酶143.苦味酸144.乐果(皮)145.联苯146.邻苯二甲酸二丁酯147.邻苯二甲酸酐148.邻氯苯乙烯149.邻氯苄叉丙二(皮)150.邻仲丁基苯酚(皮)151.磷胺(皮)152.磷化氢153.磷酸154.磷酸二丁基苯酯(皮)155.硫化氢156.硫酸钡(按Ba计)157.硫酸二甲酯(皮)158.硫酸及三氧化硫159.硫酰氟160.六氟丙酮(皮)161.六氟丙烯162.六氟化硫163.六六六164.—六六六165.六氯丁二烯(皮)166.六氟环戊二烯167.六氟萘(皮)168.六氯乙烷(皮)169.氯170.氯苯171.氯丙酮(皮)172.氯丙烯173.氯丁二烯(皮)174.氯化铵烟175.氯化苦176.氯化氢及盐酸177.氯化氰178.氯化锌烟179.氯甲甲醚180.氯甲烷181.氯联苯(54%氯)(皮)182.氯萘(皮)183.氯乙醇(皮)184.氯乙醛185.氯乙烯186.a—氯乙酰苯187.氯乙酰氯(皮)188.马拉硫磷(皮)189.马来酸酐190.马啉(皮)191.煤焦油沥青挥发物(按苯溶物计)192.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193.钼及其化合物(按Mo计)钼,不溶性化合物可溶性化合物194.内吸磷(皮)195.萘196.2—萘酚197.萘烷198.尿素199.及其无机化合物(按Ni计)金属与难溶性化合物可溶性化合物200.铍及其化合物(Be计)201.偏二甲基(皮)202.铅及无机化合物(按Pb计)铅尘铅烟203.氢化锂204.氢醌205.氢氧化铯206.氰氨化钙207.氰化氢(按CN计)(皮)208.氰化物(按CN计)(皮)209.氰戊菊酯(皮)210.全氟异丁烯211.壬烷212.溶剂汽油213.N-乳酸正丁酯214.三次甲基三硝基胺(黑索今)215.三氟化氯216.三氟化硼217.三氟甲基次氟酸酯218.三甲苯磷酸酯(皮)219.1,2,3-三氯丙烷(皮)221.三氯甲烷222.三氯硫磷223.三氯氢硅224.三氯氧磷225.三氯乙醛226.1,1,1-三氯乙烷227.三氯乙烯228.三硝基甲苯(皮)229.三氯化铬、铬酸盐、重铬酸盐(按Cr计)230.三乙基氯化锡(皮)231.杀螟松(皮)232.砷化氢(胂)233.砷及其无机化合物(按As计)234.升汞(氯化汞)235.石腊烟236.石油沥青烟(按苯溶物计)237.双(基乙酸)二辛基锡238.双丙酮醇239.双硫醒240.双氯甲醚242.四氯化烯243.四氢呋喃244.四氢化锗245.四溴化碳246.四乙基铅(按Pb计)(皮)247.松节油248.及其可溶性化合物(按TI计)(皮)249.及其氧化物(按Ta计)250.碳酸钠(纯碱)251.羰基氟252.羰基镍(按Ni计)253.锑及其化合物(Sb计)254.铜(按Cu计)铜尘铜烟255.钨及其不溶性化合物(按W计)256.五氟氯乙烷257.五硫化二磷258.五氯酚及其钠盐(皮)259.五基铁(按Fe计)260.五氧化二磷261.戊醇262.戊烷263.硒化氢(按Se计)264.硒及其化合物(按Se计)(除外六氟化硒、硒化氢)265.纤维素266.硝化甘油(皮)267.硝基苯(皮)268.1-硝基丙烷269.2-硝基丙烷270.硝基甲苯(全部异构体)(皮) 271.硝基甲烷272.硝基乙烷273.辛烷274.溴275.溴化氢276.溴甲烷(皮)277.溴氰菊酯278.氧化钙279.氧化乐果(皮)280.氧化镁烟281.氧化锌282.液化石油气283.一甲胺(甲胺) 284.一氧化氮285.一氧化碳非高原高原海拔2000米海拔>3000米286.乙胺287.乙苯288.乙醇胺289.乙二胺(皮) 290.乙二醇291.乙二醇二硝酸酯(皮) 292.乙酐293.N-乙基吗(皮) 294.乙基戊基甲酮295.乙296.乙硫醇297.乙醚298.乙硼烷299.乙醛300.乙酸301.乙酸(2-甲氧基乙基酯)(皮) 302.乙酸丙酯303.乙酸丁酯304.乙酸甲酯305.乙酸戊酯(全部异构体) 306.乙酸乙烯酯307.乙酸乙酯308.乙烯酮309.乙酰甲胺磷(皮)310.乙酰水杨酸(阿司匹林)311.2-乙氧基乙醇(皮)312.2-乙氧基乙基乙酸酯(皮)313.及其化合物(按Y计)314.异丙胺315.异丙醇316.N-异丙基苯胺(皮)317.异稻瘟净(皮)318.异佛尔酮319.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320.异氰酸甲酯(皮)321.异亚丙基丙酮322.及其化合物(按In计)323.茚324.正丁胺(皮)325.正丁基硫醇326.正丁基缩水甘油醚327.正庚烷328.正己烷(皮)329.重氮甲烷330.白云石粉尘331.玻璃钢粉尘332.茶尘333.沉淀SiO2(白碳黑) 334.大理石粉尘335.电焊烟尘336.二氧化钛粉尘337.沸石粉尘338.酚醛树脂粉尘339.谷物粉尘340.硅灰石粉尘341.硅藻土粉尘342.滑石粉尘343.活性碳粉尘344.聚丙烯粉尘345.聚丙烯腈纤维粉尘346.聚氯乙烯粉尘347.聚乙烯粉尘348.铝、氧化铝、铝合金粉尘349.麻尘350.煤尘351.棉尘352.木粉尘353.凝聚二氧化硅粉尘354.膨润土粉尘355.皮毛粉尘356.玻璃质纤维357.桑蚕丝尘358.砂轮磨尘359.石膏粉尘360.石灰石粉尘361.石棉纤维及含10%以上石棉的粉尘362.石墨粉尘363.水泥粉尘364.炭黑粉尘365.碳化硅粉尘366.碳纤维粉尘367.矽尘368.稀土粉尘369.洗衣粉混合尘370.烟草尘371.萤石混合性粉尘372.云母粉尘373.珍珠岩粉尘374.蛭石粉尘375.重晶石粉尘376.其他粉尘职业377.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因素容许浓度378.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上限值379.高温作业分级标准380.眼直视激光束的最大容许照射量381.激光照射皮肤的最大容许照射量38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12.24•【字号】津安监管职〔2014〕79号•【施行日期】2014.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正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有效预防、控制、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意义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认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恪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站在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逐步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不断夯实职业健康基础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一)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区县、各集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同时部署、同时推进、统筹考核。
要结合实际,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要层层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对本辖区、本系统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二)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
各区县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监管人员,加大职业卫生监管业务培训的力度,提高监管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动和卫生部
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动和卫生部劳卫函(2014)26号各铁路局: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规范铁路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适应现代化企业建设需要,切实提高职工健康保障水平,现就铁路系统开展职业卫生典型示范单位试点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1、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安全重要意义。
职业卫生安全关系到国家形象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企业发展和劳动者健康,是铁路企业的社会责任。
长期以来,铁路系统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工作,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切实落实防护措施,开展了系统化的健康监护,建立了专业化的职防队伍,基本杜绝了新发职业病,但仍存在着工作发展不平衡,职工认知程度低,超标作业点治理不力等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职业卫生法制化要求更高,防控技术标准和职工健康需求更高,铁路普速、高速、重载等客货运输方式并存,新旧生产环境交互,需要更加关注劳动防护。
各有关单位要从关心职工健康、履行社会责任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统筹规划,依法管理,强化基础,加强治理,以机务、车辆、工务、危险货物运输为工作重点,突出“生产环境和从业人群”管理,通过树立先进典型,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典型示范单位试点工作。
创建职业卫生安全示范单位是国家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要载体,通过控制尘、毒、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劳动生产环境,维护劳动者健康。
2014年总公司将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典型示范单位试点活动,以机务、车辆、工务、货运站段或车间为单元,以措施落实和防护效果为评价标准,路局试点、总公司评估,力争在有条件的铁路局或机务、车辆、工务、装卸系统建立一批达标先进典型,推动铁路职业病防治工作。
(1)试点工作的总体原则:一是统筹组织,系统推进。
总公司负责试点活动的组织发动,做好试点指导与检查评估工作。
各铁路局负责编制试点项目,推荐试点单位等具体落实工作。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是保护员工健康的重要工作,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则是指导和规范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文件。
它涵盖了从职业危害物质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到员工职业健康监测和防护措施的制定和执行等方方面面。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不仅关系到企业员工的健康安全,也关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
在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中,首先要从职业危害物质的识别和评估开始,明确企业内可能存在的危害物质及其可能对员工造成的健康影响。
然后需要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控制、管理控制和个人防护措施等,以降低员工受到危害的风险。
此外,规程中也要包括员工的职业健康监测和健康教育等内容,以及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等措施。
在执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时,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程的要求。
同时需要建立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职业卫生工作。
另外,企业还应该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总之,《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规程,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能够避免受到职业危害的影响。
同时,政
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监督和支持,共同促进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实习指导的实践经验与案例分享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实习指导的实践经验与案例分享作为一名从事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实习指导工作多年的专业人士,我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案例,愿意和大家分享以下内容。
首先,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实习指导的核心任务是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提高工作环境的质量。
在指导实习生之前,我建议首先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包括所在行业、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
这样可以更好地指导实习生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判断危害控制措施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关建议。
其次,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职业病的防控措施不到位。
例如,某电子厂的工人反映工作环境闷热、空气不流通,长时间暴露在静电环境下容易引发过敏。
针对这一情况,我通过实地调研和监测发现,工人所在的车间没有安装适当的通风设备,导致空气质量不佳。
我向企业提出了安装通风设备的建议,并给出了相关的技术要求和实施方案。
企业按照我的建议进行了改善,工人的健康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职业病防治培训的不足。
在某建筑工地,实习生发现工人没有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和使用相应的设备,导致职业病发病率较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结合实地考察和工人培训,制定了一套全面的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内容包括职业病的基本知识、工作环境分析、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等。
通过培训,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明显提升,职业病的防控效果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在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实习指导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沟通与合作。
有一次,在与企业沟通中,我发现部分企业领导对职业卫生和职业医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防治职业病缺乏积极的态度。
针对这种情况,我采取了多种沟通方式,如个别会谈、工作报告和培训讲座等,向企业领导传达了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的意义和必要性,以及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好处。
通过积极的沟通与合作,企业领导逐渐重视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工作,提供了更好的支持和条件。
此外,在指导实习生的过程中,我也注重对实习生的个人成长与发展的关注。
如有一名实习生在某医院实习期间,遇到了多起职业病患者就医时被误诊或未及时诊断导致病情恶化的情况。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范文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范文一、引言职业卫生是关注职工健康与安全的重要领域,对于企业来说,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是保障职工权益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
本文旨在介绍一套完整的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范文,以供企业参考和借鉴。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制度范文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一套规范的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流程,依法保障职工健康权益,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等。
3.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服务流程3.1 职业卫生咨询需求调查3.1.1 由企业职业卫生部门或指定人员负责对员工的职业卫生需求进行调查,并记录相关数据。
3.1.2 职业卫生咨询需求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岗位、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强度等。
3.2 职业卫生咨询计划制定3.2.1 根据职业卫生咨询需求调查结果,制定职业卫生咨询计划。
3.2.2 职业卫生咨询计划应包括:职业卫生咨询的目标、内容、方法、时间、负责人和配合部门等。
3.3 职业卫生咨询实施3.3.1 职业卫生咨询实施应根据计划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防治措施制定等。
3.3.2 职业卫生咨询实施过程中,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确保调研的顺利进行。
3.4 职业卫生咨询报告编制3.4.1 根据职业卫生咨询实施的结果,编制职业卫生咨询报告。
3.4.2 职业卫生咨询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卫生咨询的目的、调查结果、分析和评价、建议和措施等。
4.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服务建议4.1 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2 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卫生问题。
4.3 优化职业卫生工作环境,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的影响。
4.4 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职业卫生管理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三、职业卫生咨询报告制度范文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一套规范的职业卫生咨询报告编制流程,提供科学依据,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一、概述职业卫生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和心理健康而实施的一系列措施,它涉及到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劳动方式与方式、人员的生理和心理状态等多个方面。
职业卫生咨询是在职业卫生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的一种方式,通过专业的咨询和指导,帮助企业和员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职业危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的重要性1. 促进职业健康与生产效率的提高:通过咨询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康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从而促进职业健康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2. 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通过咨询指导,提供职业危害识别和评估、职业病防护措施制定和实施等方面的专业指导,帮助企业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3. 提供全面的职业卫生咨询服务:通过咨询指导,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咨询,包括现场检查、问题分析、建议提供等,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职业卫生咨询服务。
4. 公司形象与信誉的提升:通过咨询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声誉与形象。
三、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的主要内容1. 职业卫生现状评估:对企业的职业卫生现状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工作环境、劳动方式、人员的生理和心理状态等方面,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2. 职业危害识别和评估:对企业的职业危害进行识别和评估,包括物理危害、化学危害、生物危害等,并提供相应的危害防护指导。
3.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标准,包括工作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标准、劳动方式的安全与健康标准等。
4.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卫生组织架构、职责与权限、职业卫生管理程序等。
5. 职业病防护措施制定和实施: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集体防护、技术防护等,并指导其有效实施。
6. 职业卫生培训:对企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业卫生知识的普及、职业卫生技能的培养等。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样本(2篇)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样本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____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____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____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及报告制度》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来诊病人要有针对性的详细询问其职业接触史,并做好记录。
二、在诊疗服务过程中,若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病人,要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咨询指导,并建立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登记薄。
三、在诊疗服务过程中,若发现有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行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要及时(2小时内)报邹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填写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登记表。
四、在接到社会反映或举报有职业危害对人体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时,要详细记录具体时间,范围大小、涉及人员多少、隐患因素性质、病人详细情况以及以及采取的措施等,并于2小时内报邹城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填写信息报告登记表。
第二篇:滨江新城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计划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年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计划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滨江新城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年度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计划如下:一、将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设置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管理机构,建立职业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领导小组,配备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兼职人员。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咨询指导责任制,层层落实一级抓一级,厂长与车间主任签定责任状,车间主任与工人签责任状。
四、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每年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率达100%,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五、建立健全职工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提供相应的防护设施和按时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七、每年对企业有毒有害场所开展职业卫生监测,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八、严格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红的操作规程及放射防护措施。
九、加强农村农药中毒的防护工作及报告制度。
职业卫生指导试题答卷(参考答案)
职业卫生培训试卷单位:姓名: 分数;日期:一、选择题。
(每题5分)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C )。
A、分类管理、综合治理B、防治结合,综合治理C、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精心整理综合治理2、职业病指( B )。
A、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工人在劳动过程精心整理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3、( C )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A、劳动者 B、各级政府 C、用人单位精心整理4、( C )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A、卫生行政部门 B、工会组织 C、用人单位5、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精心整理职业卫生档案和( A )档案。
A、劳动者健康监护B、工资 C、人事6、、( C )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精心整理用品。
A、卫生行政部门B、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C、用人单位7、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B )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精心整理A、必要时 B、定期 C、不定期8、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C )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A、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B、职业精心整理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C、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9、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 B )承担。
A、劳动者B、用人单位C、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精心整理10、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 B )的作业。
A、重体力劳动B、其所禁忌C、危险二、判断题。
(每题1分)1、职业卫生的监管范围: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包括行政单位和部队。
( X )2、职业病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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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咨询指导讲义主讲人:陈磊(药师、院长助理)一、相关法律及政策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通过实施,2011年12月31日修正,共7章90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职业病: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各部门职责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十大类115种一尘肺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石绵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内外照射病急亚急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病三职业中毒56种.四物理因素职业病5种: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炭疽深林脑炎布氏杆菌病六职业性皮肤病8种:接触性光敏性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化学性皮肤灼伤七职业性眼病3种: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噪声聋牙酸蚀九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的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的膀胱癌笨所致的白血病砷所致的肺癌和皮肤癌。
十其它职业病: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二、职业病防治信息发现、咨询、报告流程图及说明一、发现、登记——咨询、指导——报告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患者疾病可能与职业有关,按照要求进行登记。
向职业人群(患者)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
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二、流程内容说明职业卫生监督协管主要职责:开展对社区居民和就诊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做好信息登记,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或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协管内容、方法和步骤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劳动者。
二、可疑职业病患者识别与判定内容(一)常见职业病:尘肺、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锰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正已烷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氯气中毒、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等。
(二)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行业及临床症状1.粉尘:长期吸入粉尘可引起尘肺。
尘肺病早期没有明显自觉症状,随着疾病的进展,会出现或轻或重以呼吸系统为主的自觉症状,常见的首发症状是气短。
病情严重或有并发症时,会出现胸闷、气短,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还可以有咯血、无力、消瘦、失眠、食欲减退等。
常见于铸造、采矿企业等。
2.铅及其化合物:以粉尘、烟或蒸气形式,经呼吸道或/和消化道进入人体而引起铅中毒。
工业生产中铅中毒以慢性为主。
主要表现有神经、消化和造血系统三方面的症状。
早期有头晕、头痛、全身乏力、肌肉关节酸痛、睡眠障碍以及口内有金属味、食欲减退、腹部隐痛、便秘等症状。
较重的中毒病人可能发生腹绞痛,表现为突然发作的脐周围阵发性剧烈疼痛,用手按压可减轻疼痛。
有些较重的中毒病人出现伸肌无力,握力减退,形成“腕下垂”。
严重病人可发生中毒性脑病,出现惊厥、昏迷等症状。
常见于铅酸蓄电池企业等。
3.汞:为唯一的液态金属,极易挥发,主要以汞蒸气的形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慢性汞中毒较为常见,典型的慢性汞中毒临床症状和体征有:神经精神症状:出现头昏、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心悸、多汗、情绪明显变化,易兴奋和激动、恐惧、胆怯、害羞、精神和性格改变。
口腔症状:口内有金属味,牙齿酸痛松动,牙龈肿胀,典型的患者可在牙龈边缘见到灰黑色的“汞线”,口有流涎,带腥臭味。
汞毒性震颤:先是从手指开始,以后逐渐发展到舌、脸、唇及上下肢;其中以手指细震颤最典型。
这种震颤往往做精细动作困难,震颤随汞接触时间增加而加重。
常见于节能灯、温度计企业等。
4.锰及其化合物:吸入大量新生的氧化锰烟尘后,引起“金属烟热”,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寒战、高热、以及咽痛、咳嗽、气喘、数小时后热退、全身大汗、次日遗留乏力感。
其发病往往在下班后数小时。
其临床表现似感冒,常被误诊,应与上感、咽炎等鉴别。
吸入高浓度氯化锰、高锰酸钾和硼酸锰尘,可有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如咳嗽、呼吸困难。
常见于冶金工业中锰矿石的开采加工、制造。
5.苯:主要以蒸气的形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
短时间高浓度接触易导致急性中毒,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醉酒样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症状。
低浓度长期接触,易损害造血系统,早期表现为头晕、头痛、乏力、睡眠不佳、记忆力减退等,轻者出现牙龈、皮下、粘膜等处出血,女工月经量增多,经期紊乱。
血象早期为白细胞、血小板降低,不及时治疗,后可发展到全血细胞降低、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甚至白血病。
常见于制鞋、箱包企业等。
6.正己烷:无色液体,主要经呼吸道进入人体。
以多发性周围神经损害为主,运动障碍为主,周围深井病变表现为肢体远端麻木、疼痛,下肢沉重感,可伴有手足发凉多汗、食欲减退、体重减轻、头昏、头痛。
是化学溶剂,常用作食用油提取剂,还见于电子产业等。
长期致慢性中毒晕倒死亡。
7.二甲基甲酰胺:溶剂,可经呼吸道及皮肤吸收引起中毒。
二甲基甲酰胺对胃肠道有较强的刺激作用,肝脏毒性明显,急性中毒一般首先表现有恶心、呕吐、腹胀、腹痛等,其中腹痛较突出,重者表现为腹部剧烈灼痛或绞痛。
靶器官是肝脏,有毒布料和维生素激素强力霉素可的松的生产常常使用。
8.一氧化碳:短时间内吸入大量一氧化碳可引起急性中毒。
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眩晕、耳鸣、眼花,并有呕吐、恶性、心悸、四肢无力等,脱离现场吸入新鲜空气后即行好转。
重度中毒可出现多汗、烦躁、步态不稳、皮肤粘膜樱红,可出现意识模糊,昏迷、四肢抽搐,甚至死亡;长期吸入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可出现神经功能障碍,动脉粥样硬化、冠心病和高血压发病增多。
常见于发酵密闭空间、发电厂等。
9.硫化氢:职业接触硫化氢易发生急性中毒,当接触浓度较低时,可出现畏光、流泪、眼刺痛、流涕、鼻及咽喉灼热感、头晕、头痛、乏力等。
浓度较高时可出现头晕、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共济失调,严重患者可发生心悸、呼吸,急性中毒以脑和呼吸损害为主,高浓度可致电击样死亡,如能及时抢救可降低死亡率,主要心脏复苏,还要防止衣服逸出的硫化氢二次中毒。
困难、烦躁、意识模糊和抽搐,迅速陷入昏迷状态,最后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
常见于造纸企业、污水池等。
10.氯气:氯气吸入后,主要作用于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导致相应的病变,主要为呼吸系统损害的表现。
起病及病情变化一般均较迅速。
可发生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或肺水肿,表现为咽痛、呛咳、咯少量痰、气急、胸闷或咯粉红色泡沫痰、呼吸困难等症状,肺部可无明显阳性体征或有干、湿性罗音。
有时伴有恶心、呕吐等症状。
重症者尚可出现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有进行性呼吸频速和窘迫、心动过速,顽固性低氧血症,用一般氧疗无效。
可伴有头晕、头痛、烦燥、嗜睡,严重者可陷入昏迷状态少数患者有哮喘样发作,出现喘息,肺部有哮喘音。
极高浓度时可引起声门痉挛或水肿、支气管痉挛或反射性呼吸中枢抑制而致迅速窒息死亡。
氯可引起急性结膜炎,高浓度氯气或液氯可引起眼灼伤。
液氯或高浓度氯气可引起皮肤暴露部位急性皮炎或灼伤。
常见于冶金、造纸、纺织、制药、橡胶、塑料生产以及制造光气、漂白粉等工序;在液氯的灌注、运输、贮存过程中,以及因钢瓶口密封不严等原因造成氯气大量逸散时常接触高浓度氯。
(三)可疑职业病患者的识别与判定的方法1.职业病的特点:有明确的病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职业病之间有明确的因果关系,病因和临床表现均有特异性。
2.可疑职业病的识别与判定方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初诊医师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如发现就诊者为企业工人,应询问以下问题:工作单位和工作场所、工种和工作时间、可能接触的危害因素、发病过程(特别是接触危害因素与发病的时间先后)等,如上述问题,回答都是肯定的,则建议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性检查。
3.可疑职业病患者的识别与判定程序:第一步:患者的疾病是否属于《职业病目录》;第二步:患者是否为用人单位的劳动者;第三步: 患者的工作场所是否存在可导致此类疾病的危害因素;第四步:患者所患疾病是否在接触危害因素之后发生。
四、可疑职业病患者的登记和报告(一)可疑职业病患者登记、报告的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工种、接害时间、可疑职业病名称、个人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二)可疑职业病患者报告的方法:采用电话报告或书面报告形式。
(三)可疑职业病患者报告的程序第一步: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后,做好登记,并向辖区内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步:告知患者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和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规范体检和诊断。
五、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对提高居民和企业工人的职业病防治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一)医务人员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1.工作内容:门诊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主要指由医务人员开展的针对就诊者个体的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
2.方法和程序:针对每个就诊者的职业健康教育,结合本次就诊者的目的,指导时间不少于5分钟;职业健康教育或指导的主要内容,均应记录在就诊者的诊疗记录中,如应记录职业健康教育题目和重点讲解的内容小标题。
见表2。
(二)门诊职业卫生宣传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设臵的卫生宣传栏,包括墙报、宣传橱窗和流动宣传展板等宣传辖区内存在的常见职业病危害知识,内容要精炼、通俗易懂,可请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提供业务支持。
职业卫生宣传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
每期宣传内容都应当存档,便于工作总结时自查和工作检查。
(三)社区职业卫生宣传结合每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法制宣传日活动,配合辖区卫生监督机构采取向社区职业人群发放宣传单、小册子、小折页,张贴宣传画等形式,集中开展二次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利用触摸式电子屏幕、闭路电视、宽带网等现代媒体开展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活动。
(四)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工作总结与评估通过开展抽查和汇总有关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咨询、指导纪录表进行效果分析,撰写评估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修改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
冠县兰沃乡卫生院201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