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林) 2011-03-25
亚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0-06-03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自平先生个人履历
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的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朱自平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付于武__________ 李林___________ 费忠新___________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嵘)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嵘各位董事:大家好!本人作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0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1、公司本年度共召开6次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至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3次,本人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田高良先生代为表决;2、2010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3、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4、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10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聘任董事、高管、公司整改工作报告、对外担保、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控股股东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一)2010年1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对关于与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2.对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3.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0年3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审议《关于审议<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整改工作报告>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0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对公司200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独立意见;2.对《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3.对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4.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5.对《关于审议受让陕西省燃机热电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清偿拖欠天然气气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6.对《关于受让渭南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亚威股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徐王全) 2011-03-19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我们作为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认真行使职权,关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法人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审议的重大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我们2010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1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均按时出席。
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们能够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
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我们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在经过充分了解后,全部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10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日常会议,提出了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1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1、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该公司2009年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特发表以下意见: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亚太股份: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11-03-25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对亚太股份2010 年关联交易及2011 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一、亚太股份2010年关联交易事项亚太股份201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关联购销及关联债权债务往来,具体内容如下: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单位:元(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单位:元2、关联方委托借款公司因生产需要向计华投资管理公司借入资金(委托借款),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3、关联租赁情况4、关联担保情况5、其他关联交易情况(1) 使用资产子公司杭州亚太埃伯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杭州亚太特必克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使用杭州萧山亚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分后勤设施,2010年度向其支付使用费合计49,560.00元,2009年度合计为54,000.00元。
(2) 资产转让2010年度,公司将账面价值为47,438.96元的运输设备以53,0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卡劳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资产受让2010年度,子公司杭州自立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向杭州双弧车辆部件有限公司购入机器设备366,041.75元。
6、2010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与年初预计差异的说明主要原因为需要装配杭州双弧车辆部件有限公司配件的产品销量增大,导致2010年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超出年初预计数;此外,卡劳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是2010年5月份成立,因此在年初预计关联交易时未予考虑。
二、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一)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二)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1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阅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ST亚太: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5-14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公告编号:2011-013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2、会议召开地点:海口市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15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德根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2人,代表股份数36,485,67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1.28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3、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广东科德律师事务所魏永柏律师、杨钊律师现场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6,485,6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6,485,6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6,485,6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6,485,6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6,485,6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键桥通讯: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法岳省) 2011-04-16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为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
现将我在2010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2010年度召开的16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在2010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十三次独立意见,具体如下:(一)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已公告:1、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的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红 宝 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贾叙东) 20讲解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2010年6月,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0年度,本人作为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参加董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学习规范运作知识,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截止2010年6月30日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本年度,董事会进行了换届,本人当选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召开会议3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本人在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当选为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此后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专业委员会会议参加情况: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
本人按时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本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重大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2010年6月26日,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一次会议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审阅芮益民先生、陶梅娟女士、刘祖厚先生、韦华先生、陈三定先生和姚志洪先生个人简历,未发现该等人员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和《公司章程》第94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宏达新材: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单国荣) 2011-02-26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本人作为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10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积极的建议,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现就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201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9次董事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在2010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已履行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2010年度,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议,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本人对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除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0年度,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公司于2010年1月4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出差在外,未能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但本人在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已向公司董事长就本人未能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原因进行了说明并履行了请假手续,向董事会办公室出具了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刘焱先生代为行使本人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权利。
本人出席了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中作了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0年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细地了解了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独立的判断,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要行为进行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2010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发表下述独立意见:1、关于继续对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经我们审慎审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以内的担保,占公司200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25%,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亚太药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10年8月) 2010-08-28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关于年报工作的汇报和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察。
第五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经营层汇报、实地考察、审计计划、与年度审计见面会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检查。
第七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之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内部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 公司应在年度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根据独立董事的要求安排与年度审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独立董事签署。
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比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2)公司的资产构成及发生的重大变动情况;(3)公司各项费用、所得税等财务数据发生的重大变动;(4)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和业绩情况;(5)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独立性情况;(6)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与计划进度和收益相符;(7)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和收益;(8)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9)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10)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实施情况;(11)审计中发现的问题;(12)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亚太药业:2010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1-04-16
审计报告天健审〔2011〕2528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亚太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我们认为,亚太药业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亚太药业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胡建军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傅晶晶报告日期:2011年4月14日资产负债表2010年12月31日会企01表编制单位: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吕旭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何珍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珍利润表2010年度会企02表编制单位: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吕旭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何珍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珍现金流量表2010年度会企03表法定代表人:吕旭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何珍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珍第 6 页 共 44 页法定代表人:吕旭幸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何珍会计机构负责人:何珍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会企04表2010年度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2010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一、公司基本情况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浙上市[2001]128 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鼎力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绍兴县利盛物资有限公司等5 家法人发起设立,于2001 年12 月31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000100841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科林环保:2010年度独立董事顾秦华述职报告 2011-04-18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顾秦华述职报告各位董事:本人作为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0年年度,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10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2010 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6次。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10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2010 年1月 10 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公司前三年所发生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0年3月16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无偿受让江苏科林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10年7月27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2010年11月20日,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智光电气: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张勇传) 2011-03-1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2010年度相关会议,并就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也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10年度的工作内容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做如下汇报:一、参加会议情况2010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6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2次,没有委托出席也没有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列席部分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前本人仔细阅读会议资料,认真审议议案,以认真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过严格核查,本人对会议所有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做出相关决策前本人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询问,基于独立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0年7月29日,本人对公司2010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经认真核查后出具了《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本人认为: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求,担保程序合法,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范围内,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科华生物: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刘春彦) 2011-03-30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刘春彦)作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0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2010年度出席会议的次数及投票情况201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的作用。
1.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0年共参加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2010年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010年4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0年4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10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2010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2010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修订稿)。
2010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2010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和《2011年内部审计计划》。
濮耐股份: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徐强胜) 2011-03-25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大家好!我作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0年的工作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1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董事会换届选举、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2010年2月3日,我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卞杨林为总经理发表了以下意见: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0 年2月3日召开,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认真阅读了《关于聘任卞杨林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
被提名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阅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经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对此,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卞杨林担任公司总经理。
(二)2010年3月26日,我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年终现金激励方案发表了以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年终激励方案我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年终激励方案能够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支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提名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林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符合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亚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它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 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十、包括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在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亚太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8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公告编号:2010-025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
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为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伟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修改前的表述修改后的表述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568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136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568万股,其中发起人现持有6,928万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136万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安吉亚太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的议案》。
青岛金王: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陈波) 2011-03-2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代表:大家好!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10年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1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三次董事会(因本人于2010年5月14日任职),积极列席了股东大会。
公司在2010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10年度我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10年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一)在2010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根据董事会提供的以上5位高管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该等关于公司高管人员选举、聘任的议案的有关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推选陈索斌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议案》、同意《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东山精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王章忠) 2011-03-19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
现就本人201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1次。
会前本人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并与公司高管人员加强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以严谨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2010年,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4次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出席并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制定、履职情况的考核做好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了解、认真审核,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外本人还出席了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并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2010年5月17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对子公司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以新建“扩大精密压铸制造能力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ST亚太: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0-10-26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1 重要提示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梁德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金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元2010.9.30 2009.12.31 增减幅度(%)总资产(元)454,168,765.83 446,288,336.71 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29,434,718.23 131,503,769.69 -1.57% 股本(股)323,270,000.00 323,27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0.4004 0.4068 -1.57%股)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总收入(元)0.00 0.00% 0.00 -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14,677.42 -75.61% -2,069,051.46 -89.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5,078,641.20 -5,807.4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1085 -5,810.53% 股)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22 75.82% -0.0064 89.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22 75.82% -0.0064 89.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5% 0.40% -1.59% 4.6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0.55% 0.40% -1.59% 4.65% 收益率(%)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80.00合计680.0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083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14,485,677 人民币普通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钟莉1,720,000 人民币普通股袁岳英1,491,069 人民币普通股潘文波1,188,400 人民币普通股常翠贤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尹慧斌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时代胜恒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刘家红987,495 人民币普通股黄为938,000 人民币普通股§3 重要事项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适用√不适用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3.2.1 非标意见情况√适用□不适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浩华审字[2010]第985号)。
亚太药业: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姚先国) 2011-04-16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当选后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2010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10年度,自本人上任以后,公司共召开一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报告期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了解情况并查询相关文件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主要有:(一)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聘任吕旭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丽云女士、沈建国先生、胡宝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何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孙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确认。
经审阅上述人员简历,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2、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吕旭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王丽云女士、沈建国先生、胡宝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何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孙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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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9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亲自出席了公司2010年度召开的13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0年,本人就委托借款展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9年报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程序合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日常沟通情况
201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也与公司高管分别进行了交流,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营,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其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切实加强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邮箱:SINIEKE@
201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林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