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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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八个新增加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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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八个新内容2019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用人单位产生的最大影响在于,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对用人单位违法成本。

一、新《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

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

二、签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为了充分保证劳动者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三、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按月付双薪《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023年《劳动合同法》新政亮点3篇

2023年《劳动合同法》新政亮点3篇

2023年《劳动合同法》新政亮点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规定,根据国家的法律体系调整和社会发展需要,该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了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介绍2023年《劳动合同法》的新政亮点。

一、加强职工权益保护2023年《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的举措,包括加大违法用工处罚力度、扩大合同解除补偿范围、规范特殊群体就业权益等。

其中,加大违法用工处罚力度是近年来热点问题,新法使用多措并举的方法,综合运用罚款、停工停业等制裁措施,有效打击了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二、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劳动争议解决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2023年《劳动合同法》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上做出了进一步完善。

新法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方式,强调通过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减少了劳动纠纷的发生和升级。

三、鼓励灵活就业2023年《劳动合同法》在灵活就业方面做出了一些创新性的举措,鼓励实行灵活就业形式、提高就业适用性、促进劳动力资源流动。

新法对返乡创业人员、零工经济从业者等灵活就业人群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支持,鼓励他们在就业方面有更多的选择。

四、推动劳动力市场平等保护2023年《劳动合同法》推动劳动力市场平等保护的亮点在于,规定了性别、残疾人士、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保护,加强了用人单位关于反性别歧视、反残疾人士就业歧视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促进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平等竞争。

五、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2023年《劳动合同法》在强调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了一些规定,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协调、有效的劳动关系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内部劳动关系调解机制和协商议事机构建设,提升企业的员工满意度和生产效率。

同时,新法还强调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员工的基本权益,打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劳动合同法的十大亮点

劳动合同法的十大亮点
鉴于以上新的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一是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二是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考虑到事业单位实行的聘用制度与一般劳动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三是单章单节对劳务派遣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明确将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
虽然《劳动合同法》的亮点是主要的,但缺憾也不容忽视。笔者曾对《劳动合同法(草案)》一、二、三、四审稿的多个条款提出过质疑和修改意见,值得欣慰的是,笔者提出过质疑和修改意见的地方,百分之九十都得到了采纳和修正。本文在点评《劳动合同法》亮点的同时,再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缺憾提出质疑和修改意见,但愿今后有立法解释、司法解释或部门规章予以明确和完善。
《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劳务派遣”,专节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旨在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第五章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专节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也是旨在保护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梁硕南点评]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使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者、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的权益维护有了法律保障,这是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的新特点

《劳动合同法》的新特点

《劳动合同法》的新特点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近年来,该法的修订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在传承原有法律框架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些新的特点,具体如下:
一、缩短试用期: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半,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一规定为劳动者保护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劳动者,不得限制劳动者婚姻、生育和宗教信仰等基本权利。

此外,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障,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三、积极推行灵活用工: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方式等灵活工作安排,满足不同的工作需求。

这一规定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多的用工选择,同时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加个性化的工作模式。

四、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制度: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出现其他严重情况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恶意欺诈行为,新《劳动合同法》也加强了制裁力度,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更多的法律支持。

总之,新《劳动合同法》的修订,着眼于保护劳动者权益,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灵活的用工方式,是我国劳动法律保护体系的
重要补充。

新劳动合同法修改亮点

新劳动合同法修改亮点

新劳动合同法修改亮点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有哪些亮点呢?有作了哪些规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新劳动合同法修改亮点,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新劳动合同法修改亮点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特别针对劳务派遣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和规定,主要有四大亮点:一是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准入门槛。

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不少于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同时对经营场所、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

明确“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特别规定为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三是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新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四是加大劳动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人力社保部门可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可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罚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提高到“每人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吊销劳务派遣单位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新《劳动合同法》适用事业单位例:老姜是某事业单位的统计员,系聘用制工作人员,2004年,他在某事业单位工作了12年零11个月时,单位管人事的工作人员告诉其,下个月不再续聘,办理离岗手续,老姜要求续聘或由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不同意,老姜到劳动仲裁申诉,仲裁不受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

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

《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丁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

二、签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为了充分保证劳动者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七大亮点

《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七大亮点

单位有义务告知报酬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希望了解的其他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劳动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基础。

草案首先规定了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以保证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充分知情。

合同终止单位要掏“补偿”《劳动法》规定,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一些单位借此只签订为期一年的短期合同,形成仅用员工青春期的现状。

《草案》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仍要按照“满半年支付半月工资、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

试用期按性质分为三级《劳动法》对试用期没有明确要求。

这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尤其是加工制造业,旺季时大批量招工,试用期一直延迟至旺季结束。

待企业对员工需求减少后,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除合同。

《草案》要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可以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同时依据工作性质,将试用期分为三级:非技术性岗位,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技术性岗位,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没有社保员工可解除合同派遣合同满一年须终止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劳动合同,除应当具备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应当载明接受单位和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力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满一年必须终止,接受单位继续使用该劳动者的,由接受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条款是为了解决在劳动力派遣用工形式下,实际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借机相互推诿对劳动者的义务的问题。

事实劳动关系=无限期合同《草案》将劳动合同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法十大亮点概括感触

劳动合同法十大亮点概括感触

劳动合同法十大亮点概括感触
作为律师,我在拟定劳动合同法十大亮点概括感触时,总结出如下要点:
1. 双方基本信息必须清晰明确,包括雇主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员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2. 合同必须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和《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包括基本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加班费、休假、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4. 合同履行方式应当清晰合理,包括员工的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工作方式、出勤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要求。

5. 合同期限应当明确,包括合同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续约方式及期限等条款。

6. 合同的违约责任应当清晰明确,包括违反劳动合同约
定的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责任等条款,以及相关的赔偿和违约金等。

7. 合同应当保护员工的人身权利和劳动权利,包括禁止
性骚扰、歧视、侵犯人身权利等方面的规定。

8. 合同应当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包括合同的有效性、续约方式、解除及约定的适用条件等条款。

9. 合同中必须规定如何处理员工离职、辞退等情况,包括支付经济补偿、办理手续等方面的规定。

10. 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要求,其内容应当合法合规,若存在任何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则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注销,以避免因此产生的法律纠纷和风险。

作为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其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合同的执行应当遵循法律程序,以确保合法、公正和正义,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不签合同须付双薪年月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这是继《物权法》通过后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地又一部法律,这部法律是对劳动者、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所产生地重大影响,表示这部法律不但可能会解决劳动维权成本高地现状,也提高了用人单位地违法成本.用人单位要加强《劳动合同法》研究,用人单位地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工作人员须重视企业用工风险,避免该法实施后付出巨大地违法劳动成本.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劳动合同法(草案)》于年月日公开布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短短地一个月时间内,全国人大收到万条修改建议.这个被以“历届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中提出意见最多地一次”因为其内容牵涉到每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切身利益.从该草案一审稿、二审稿、三审稿各界积极参与修改意见,一些跨国企业,外国商会、国外工会对此部法律纷纷发表意见,除宪法外,在中国还没有一部法律地通过像《劳动合同法》这样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近些年来由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完备,一些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难.”劳动领域主要存在地问题包括:一、年实施地《劳动法》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地法律后果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后,不承认与劳动者有事实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非常严重;三、有地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地合法权益;四、有地用人单位设立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五、有地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目地不交或是少交社会保险,降低用工成本.全面解读新《劳动合同法》有八大亮点《劳动合同法》地实施对劳动者、用人单位产生地最大影响在于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加大了对劳动者地保护力度,加重了用人单位地违法成本.一、新《劳动合同法》适用事业单位例:老姜是某事业单位地统计员,系聘用制工作人员,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年,他在某事业单位工作了年零个月时,单位管人事地工作人员告诉其,下个月不再续聘,办理离岗手续,老姜要求续聘或由单位支付补偿金,单位不同意,老姜到劳动仲裁申诉,仲裁不受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企业、个体经济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地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地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地人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员;实行聘用制地人员是一般地劳动者.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地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地人员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地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地,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地,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将实行“聘任制地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二、签合同前用人单位须履行告知义务为了充分保证劳动者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人单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地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地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三、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按月付双薪《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地,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地,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违法成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地,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地工资.违法成本: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地,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地工资.四、同一劳动者只能被“试用”一次例:去年月份,应届毕业生小王到大连市开发区一公司应聘,该公司与其签订了一年地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个月,工资元,试用期到期前天,该公司表示还要对其考察,如果小王同意,公司再与其续签个月地试用期,小王为了今后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便同意再签个月地试用期,合同到期前,该公司通知小王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不再录用.年实施地《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个月.”按照《劳动法》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正是由于现行法律地疏漏,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无法得到保护.《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主要限定了了:试用期地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地,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地,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地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地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地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地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地情形.违法成本: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地,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地试用期已经履行地,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地超过法定试用期地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五、鼓励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例:老李在某公司已经连续工作年,在第年合同期满前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个月,该公司告其不在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老李无法维权,只能拿包走人.按《劳动法》第条规定,双方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个条件:劳动者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年以上;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要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按现行劳动法律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不同意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老李就不能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老李提出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签定.《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地;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地;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地,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六、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不再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地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原劳动合同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用人单位地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地,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此条内容外资企业表现非常强烈,他们认为这是与现代企业制度背道而驰,股东,老板作为公司地所有者,理当享有制定、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地绝对权."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地规定,公司最高权力已转向他人之手.”甚至引发报界报道地美商会等资方“从中国撤资”地威胁论.最终通过地《劳动合同法》中已将“应当经……讨论通过"”删去,用“平等协商确定”代替.实践中有地用人单位地规章制度本身就是“霸王制度度”,这种单方地规定很难保证员工地利益,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地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不再是用人单位一方说了算,这样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地合法权益.违法成本: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地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地,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七、行政部门不作为须承担赔偿责任针对目前劳动者维权成本较高地现状,该法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地,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八、明确了用人单位强迫劳动地四类情况(一)、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地情形被纳入到行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政处罚范围,并辅之赔偿责任.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地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地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地,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地,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地经济补偿标准地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三)、明确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等四类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四类情形,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地手段强迫劳动地;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地;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地;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地.山西黑砖窑事件适用于该条法律.(四)、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将受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地,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地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地,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地,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地,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地,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地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地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地;、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继《物权法》通过后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又一部法律,昨日辽宁昊众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玫解读了此部法律是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所产生的重大影响,表示这部法律不但可能会解决劳动维权成本高的现状,也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王玫系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大连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多次参加全国、大连市《劳动合同法(草案)》立法研讨会。

“此法实施日期是2008年1月1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这半年的时间都要加强学习《劳动合同法》。

”结合长年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王玫提醒大我连市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法》研究,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工作人员须重视企业用工风险,避免该法实施后付出巨大的违法劳动成本。

意义重大除宪法之外受关注度最高王玫介绍,《劳动合同法(草案)》于2006年3月20日公开布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全国人大收到19万条修改建议。

这个被以“"历届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中提出意见最多的一次”"称道的劳动合同法,因为其内容牵涉到每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

从该草案一审稿、二审稿、三审稿各界积极参与修改意见,一些跨国企业,外国商会、国外工会对此部法律纷纷发表意见,除宪法外,在中国还没有一部法律的通过像《劳动合同法》这样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近些年来由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完备,一些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难。

”王玫说,此前,劳动领域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一、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后,不承认与劳动者有事实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劳动关系不稳定,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非常严重;三、有的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有的用人单位设立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自由择业;五、有的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目的不交或是少交社会保险,降低用工成本。

劳动合同法》最新亮点及解析

劳动合同法》最新亮点及解析

劳动合同法》最新亮点及解析亮点一:适用范围扩大,使更多劳动者的权益维护有了法律保障《劳动法》第二条《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点评】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使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劳动者、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的权益维护有了法律保障,这是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

亮点二:规章制度、重大事项须劳资双方共决,不能由单位一方说了算。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增加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这是我国劳动立法的一大进步,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

亮点三: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付劳动者二倍工资或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将得到有效遏制。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三款【点评】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现象一直得不到改变,相信劳动合同法关于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或被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一旦实施,事实劳动关系将得到有效遏制,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亮点。

亮点四、鼓励和强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

《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点评目前,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非常严重,严重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旨在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促进劳动者的就业稳定,这是劳动合同法的又一亮点。

亮点五:完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进一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点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有关规定相比,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也取消了部分必备条款。

这一增一减的变化,重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劳动合同法》新政亮点2篇

2024年《劳动合同法》新政亮点2篇

2024年《劳动合同法》新政亮点2篇篇1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一、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本次劳动合同签署相关事宜进行明确约定。

本文旨在梳理和解读《劳动合同法》新政中的亮点内容,以指导双方合同的签订和实施。

二、新政策亮点解读1. 扩大适用范围:新政策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更多行业和领域,确保了各类用工形式的劳动者权益得到保障。

2. 强化劳动合同签订要求:新政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优化劳动合同内容:新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合同内容时充分考虑劳动者的权益诉求,优化合同内容,提高劳动合同的稳定性和公平性。

4. 完善解雇与终止制度:新政规定了更为明确和合理的解雇和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对于劳动者的解雇保护和失业保障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5. 加强劳动派遣监管:新政策对于劳动派遣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管,明确了劳务派遣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以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协议内容1. 劳动合同签订: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岗位、工作职责、薪酬待遇、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3. 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具体期限】,期满后可依双方协商续签。

4. 工资待遇: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

5. 社会保险与福利: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视公司情况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6.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确保符合《劳动合同法》新政规定。

7. 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依法赔偿对方损失。

新版劳动合同法2023

新版劳动合同法2023

新版劳动合同法2023(原创实用版)目录一、新版劳动合同法 2023 的主要内容二、新版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三、新版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四、新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正文新版劳动合同法 2023 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

该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新版劳动合同法 2023 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该法还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方面的内容。

新版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同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也适用该法。

新版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包括: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方面的具体程序和标准,提高了劳动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新版劳动合同法 2023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当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新版劳动合同法 2023 对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十大亮点概括感触

劳动合同法十大亮点概括感触

劳动合同法十大亮点概括感触我认为这是一部单保法,怎样单保?贯穿在整部法律中,我们只学习其中典型的十点,通过这十点来加深我们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程度:“一个源头、两个亮点、三个引导、三个打击”→“还自由”。

“一个源头”:《劳动合同法》第4条本条主要规定是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的程序。

与08年以前的规定相比。

该条款主要对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过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就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归纳起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发挥法律效力的主要要件大致包括三个方面:即制度条款内容合理合法、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

何谓民主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条的规定,所谓民主程序是指公司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可见主要是“听取意见”。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变化在于,将“听取意见”改成了“讨论……平等协商”,明显加大了员工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订过程中的权力,由“单决→共决”,从源头上加强劳动者的自身维权。

与此同时,无形中也就促进了工会、职代会的建设。

“两个亮点”:即两个特别规定亮点一、劳务派遣特别规定中的第二节。

主要是来规范这一“有关系没劳动、有劳动没关系”的畸形儿,以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用工方式,在国内市场上一直备受争议。

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规范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极少,基本上是立法的空白点,因此,新法在第五章特别规定中用了第2节共11个条款来规范劳务派遣。

刚才我们提到劳务派遣是立法过程中最大的争论焦点之一,作为争论的结果,规定了几个方面:1、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一来,加重了派遣单位的责任意识,如果没有活干的情况下,派遣单位依然要按照合同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2、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这里就牵涉到缴纳三金的问题,应该依照用工当地的标准,等待细则);3、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等;4、用工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5、如果发生纠纷,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成为连带责任单位,这一规定对于劳动者维权意义深远;亮点二、非全日制用工特别规定的第三节。

新劳动法亮点

新劳动法亮点

立法宗旨: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 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 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 定本法。
订立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 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 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 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 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 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 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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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 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 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只限两种情形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 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 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 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 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 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 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 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 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 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 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 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 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 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 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3新《劳动合同法》

2023新《劳动合同法》

新《劳动合同法》引言近日,我国发布了新的《劳动合同法》,此法将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职责和义务进行约定和保护。

本文将对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进行概述和解读。

一、背景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和调整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变化1. 合同订立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

这一变化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更多的合同订立方式的选择权和灵活性。

2. 合同内容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包括劳动双方的基本信息、劳动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此外,合同中还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工时、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3. 签订合同的时间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条件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可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劳动条件的不确定性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4. 合同期限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10年,并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进行了限制,以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合同期限的问题。

5. 终止合同新《劳动合同法》中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各种情形和程序。

例如,劳动合同可以因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纪律行为严重违反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主要职责不符合条件等原因而被解除。

此外,新《劳动合同法》还对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方式进行了规定,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影响和挑战1. 劳动者权益保护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增加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力度,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这对于提升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增进雇主和员工间的信任有着积极的作用。

2. 用人单位的责任加大新《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加以明确,并对违规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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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核心,从而更好的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维护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产生深刻、积极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的亮点有以下几点:
一、用人单位需要在法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不稳定一直是劳动者担心、企业忧虑的事:劳动者担心随时有被扫地出门的可能,而企业则忧虑优秀的人才投奔了新的东家。

现在《劳动合同法》将签订劳动合同以法条的形式强制规定下来,对劳资双方都有积极的意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超过1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在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同时,还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用范围扩大
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没有终止期限,用人单位如果不想继续雇佣劳动者,只能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下,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可见,此项规定无疑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作用。

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③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员工的辞职权得到保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劳动者确实没有完成工作,或者没有交接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从法律上找到救济途径,如暂扣经济补偿金等。

四、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范围扩大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结束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目的是为了使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寻找到新的工作之前,基本生活可以有一定的保障。

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经规定了①劳资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③企业经营困难裁员的三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又规定了①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以及②用人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降低劳动条件劳动者拒绝续签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见,《劳动合同法》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规定了更为详尽的内容,更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五、对劳务派遣员工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为了消除劳务派遣员工在经济上的不利地位,特别规定了劳务派遣员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派遣单位把员工派到用人单位,接受用人单位管理、考核,其实就是用人单位的员工。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之间存在连带责任关系,互相之间不能推卸责任。

从总体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构筑了更为和谐的
劳动关系,更全面的规范和引导了劳动用工行为,从根本上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翻开了新的历史篇章。

六、行政部门不作为须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目前劳动者维权成本较高的现状,该法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七、明确了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的四类情况
《劳动合同法》加重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还有以下五种类型:
(1)、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情形被纳入到行政处罚范围,并辅之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明确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等四类情形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四类情形,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山西黑砖窑事件适用于该条法律。

(4)、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将受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5)、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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