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考勤、请销假制度
考勤、请销假及工作人员纪律管理规定
考勤、请销假及工作人员纪律管理规定为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我中心工作人员行为,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规定1、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早上9:00开始考勤,9:05分考勤结束;下午14:00时开始考勤,14:05分考勤结束;12:00—14:00时为午餐和午休时间。
2、中心各科室负责人承担各科室人员考勤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梳理各科考勤工作,组织人事科负责考勤监督。
3、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确实有事需要办理,要向各科室负责人请假。
4、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本科考勤考核工作,办公室每月定期进行公示,组织人事科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5、每月5号前组织人事通报上月考勤,将考勤纪律纳入年终考核。
二、请假审批权限因病、因事或公休请假,须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按程序和权限逐级审批,并及时销假。
1、在编人员及临时用工因病、因事请假1天以内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批;1—3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逐级报分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审批。
2、各科室负责人请假,1天之内由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的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3、请公休假应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4、未履行请假规定者视为旷工。
三、外出规定1、在编人员及临时用工,外出银川市由分管领导审批,外出宁夏境域的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2、副主任(副书记)、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外出银川市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批。
四、请假类别和期限1、病假:凡因病需要治疗休养的,持医院诊断书请假。
2、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
3、丧假:配偶、直系亲属及岳父岳母、公婆死亡的,可以请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4、公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的未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未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的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例文)
年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例文)尊敬的各位员工: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转,经公司决定,自即日起将全面实施年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了使大家更好地理解并适应该制度,特向大家详细介绍其主要内容如下:一、年机关考勤制度1. 考勤方式:公司将使用电子考勤系统,每位员工将被分配一个考勤卡,用于打卡签到和签退。
2. 上班时间: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为早上9点,下午6点结束。
员工应按时到岗,并在下班前完成所有工作。
3. 迟到与早退:一旦员工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早退超过15分钟,将计为半天的缺勤。
4. 外出事项:员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经理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办理私事,外出期间须填写外出登记表并准时归还,否则将被认定为旷工。
5. 出差:员工外出参加公司事务或出差时,需填写相关出差备案表,并在返程后进行报告。
二、请销假制度1. 请假方式:员工若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期间、请假事由等必须明确标注。
2. 请假类型:- 病假:员工生病需要请假时,应提供医生的证明,并由上级主管批准。
- 年假:员工可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享受公司规定的带薪年假,享受年假须提前与所在部门协商并获得批准。
- 事假:员工需要请假处理私事时,如婚丧嫁娶、重大家庭事务等,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经理请假,并在请假返回后提供相关证明。
3. 请假审批:请假申请需经过所在部门经理批准,同时人力资源部门也将参与确认,请假期间需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进展。
4. 销假申请:请假期满员工需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经理提出销假申请,销假后根据请假时长补齐考勤。
以上即为公司年机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的要点内容,希望大家能严格遵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与人力资源部门联系。
谨此通知。
公司人力资源部敬上。
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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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制定部门:某某单位
时间:202X 年X 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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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与请销假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
1、工人与特种作业人员的考勤由当班跟班矿长落实。
2、调度室、监控室、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组、技术人员由矿长承担考勤。
3、所有人员请假务必经其主管领导同意后上报矿长。
4、请假务必有假条,请假时间以假条所列时间为准。
5、考勤务必以实际为准,上半个班则考勤半天,禁止以半天代替一天。
6、所有请假人员回来后,务必先后其主管那儿销假,然后上班。
7、人员请假以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准离开,禁止请人带假条或带口信式的霸王假,否则以旷工处理。
8、请假人员务必根据规定时间归队,否则超期一天按旷工处罚一天。
2
9、主管及领导同意假期时,务必考虑出勤人数与特种作业人员的代班问题。
某某单位(人)
202X年X月X日
3。
机关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机关单位工作纪律,规范员工考勤管理,保障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员工工作时间、考勤规定、请假流程、休假安排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全体在编人员、合同制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2. 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由单位负责人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4. 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加班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5. 员工应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通过单位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签到。
(3)员工签到后,考勤系统将自动记录签到时间,作为考勤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08:30-0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3:30-14:00。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员工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填写外出申请表。
(2)外出返回后,员工需在第一时间完成签到,并注明外出原因。
(3)未提前报告的外出,视为旷工。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特殊情况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提供合理解释。
(2)考勤管理员核实情况后,可予以补签,但补签次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
(3)连续两次忘记签到,将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的考勤情况。
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通用10篇)
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通用10篇)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 1一、考勤制度考勤实行签到登记制度。
各单位应设兼职考勤员,负责每天上下班考勤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得委拖他人代签或代替他人签到,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并责其作书面检查。
当天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半天。
二、请销假制度(一)严格请假制度,实行分级审批:1、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请假二天以内的,由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批;三至五天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六天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2、单位副职领导请假5天以内,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6天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审批。
3、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报批请假手续。
(二)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四)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五)假毕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三、法定假期规定(一)探亲假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
(二)病假1、病假2个月内,工资照发2、病假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1)工作年限满10年,工资照发;(2)工作年限不满10年,工资发90%。
3、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1)工作不满10年,工资发70%;(2)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发80%。
病假3天以上的,应有公立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包括岗位津贴、出勤津贴和在岗津贴;但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三)产假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15-30天;怀孕4-7个月流产者,假期42天。
2、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晚婚晚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135-180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假。
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局内考勤及请销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管理公平公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管理一、考勤时间1.所有局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上班,如因特殊情况需外出出差、加班等,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填写请假表。
2.正常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30-5:00。
3.特殊情况下,部门领导有权调整上班时间,但调整必须提前通知所有员工并报局领导审批。
二、考勤方式1.局员工考勤采用指纹考勤系统,员工应按时按规定刷卡打卡。
2.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迟到、早退、缺勤等行为将影响员工的绩效评定。
3.外出出差情况下,需要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提供出差地点、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由部门领导审核后存档备案。
三、迟到、早退及缺勤处理1.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将扣除当日的工资,超过3次者将做出相应的扣款处理。
2.缺勤:未经请假的缺勤行为将扣除当月工资,并记入员工档案。
3.近期未发生的惩罚只是口头警告,但同一事端如再发生则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请假管理1.请假种类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等,员工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请假类型,并在请假表上填写申请原因、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2.请假应提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事假、病假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禁止擅自请假,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五、销假管理1.员工销假后应填写销假表,并报告部门领导,以便及时调整工作安排。
2.销假时间不能与请假时间重叠,一经发现将被视为旷工处理。
3.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销假,应提前向部门领导请假并说明情况,经领导同意后可延期销假。
第三章请销假流程一、请假流程1.员工事先填写请假表,提出请假申请,向部门领导请示。
2.部门领导审核并批准请假申请后,将请假表存档备案。
3.员工按请假时间外出,返回后需及时填写销假表,并报告部门领导,以便重新安排工作。
单位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结合工作实际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考勤(一)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党政机关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二)考勤时间。
考勤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需调休时,以实际调休日安排为准。
(三)考勤对象。
考勤对象为全体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借调到外单位帮助工作人员,以借调单位提供考勤情况为准。
(四)考勤方式。
实行工作日签到、签退制,工作日上午上班、下班,下午上班、下班各签一次,因公务出差或开会不能按时考勤的,须提前向办公室说明,考勤情况按周统计,每月初通报上月考勤情况。
二、请销假(一)请假包括带薪休假、婚丧假、产假、病假、事假等。
(二)请假要求。
请假一律办理《请假审批表》。
1、带薪休假。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假期。
带薪年休假要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杜绝集中休假影响正常工作。
2、婚丧假、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婚假需出具民政部门的结婚证。
3、病假、事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假期。
事假要说明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不予准假。
(三)请假审批。
严格按程序请销假,所有休假必须先批准后休假,不经批准、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休假的一律视为旷工。
请假实行请假条制度。
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科长因公出差或因私请假,须提前向主要领导报告或请假,其他同志须向分管领导请假,请假一天(不含一天)以上,要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应说明事由并及时销假,超假按旷工处理,请假人员要将请假情况提前报办公室。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前请假,事后1日内补办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备案。
请假期满返岗后,要及时销假。
***********年**月**日。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内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一、考勤制度1、考勤要求。
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工作时间不得有上网游戏、炒股、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情况,更不得随意旷工、擅离职守。
上班时间个人有事或因公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要向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讲明去向及所需时间。
2、考勤登记。
上班时间实行头脸扫描签到制度,坚持每个工作日上午8:30以前进行头脸扫描签到,过后视为迟到或缺勤.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时,应事先在委机关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查。
3、考勤通报。
由委机关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事务,每月月初对出勤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进行公布.4、考勤处罚。
未经批准,每迟到、早退1次各扣50元,旷工1天扣10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给以经济处罚的同时,进行通报批评。
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上网聊天、看电影、购物、玩游戏、炒股票等,被暗访组通报者,扣发当月下乡费。
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根据人事隶属关系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1、请销假要求。
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因公或私事外出、因病请假(提供医院相关证明)、休假等一律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填写请假审批表逐级报批并报委机关办公室备查。
2、请假程序与审批权限。
班子成员请假由主任批准;股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股室负责人批准,2天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主任批准。
3、销假要求。
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按时返回,并立即向准假领导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须经准假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返回后到委办公室补办手续。
逾期不归并未批准的,视为旷工。
4、处罚。
全年请事假(冲减公休假后)30天以上,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旷工10天以上,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年终第13个月工资奖励.三、各类休假规定1、事假。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制度1.目的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机关单位的员工出勤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单位的正常运转。
2.定义考勤是指员工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上下班打卡记录自己的出勤状况。
3.考勤方式(1)定时考勤: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上下班,通过电子考勤系统打卡记录。
(2)例外考勤: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上下班的,需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填写相关请假手续。
4.考勤责任(1)单位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准确打卡记录,并及时处理考勤异常情况。
(2)员工责任: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要求,按时上下班并正确打卡记录,如有违纪行为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5.考勤异常处理(1)旷工处理:员工未事先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将按照单位规定处理旷工记录,扣除相应工资。
(2)迟到处理:员工迟到超过规定时间的,每次迟到将记录扣除工资,并进行警告记录。
(3)早退处理:员工提前下班未经事先请假的,将视情况扣除相应工资或进行其他纪律处分。
1.请假事由员工需要请假的事由包括病假、事假、年假、调休等。
2.请假流程(1)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表格。
(2)上级主管根据员工的请假事由、时间和单位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3)若请假被批准,员工需将请假表格上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4)员工请假期满后需准时返回上班,并填写销假表格上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3.销假流程(1)员工需提供请假期间的所办理的相关手续或证明,并填写销假表格。
(2)销假表格需要由员工的上级主管审核签字,并上交给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4.请假和销假期限(1)病假和事假:请假需提前一天通知上级主管,并尽早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事假证明。
(2)年假和调休:请假需提前三天通知上级主管,并根据单位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5.请假责任(1)单位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请假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员工的请假申请和销假手续,并确保员工享受合法的请假权益。
机关请销假工作制度
机关请销假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请销假工作应当遵循合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人事部门负责请销假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请假类别和期限第五条请假类别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在职学习假、带薪年休假等。
第六条请假期限:(一)事假:根据具体情况,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二)病假: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三)婚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30天。
(四)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男方陪产假为15天。
(五)丧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六)探亲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在职学习假:根据学习计划和实际情况确定。
(八)带薪年休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七条工作人员需要请假的,应当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送给机关人事部门。
第九条机关人事部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审批结果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条请假人员应当在请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工作动态,确保能够及时回复工作事务。
第四章销假程序第十一条请假人员应当在请假结束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对销假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送给机关人事部门。
第十三条机关人事部门对销假情况进行登记,并纳入工作人员考勤记录。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未按照规定程序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按照旷工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返回工作岗位的,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六条请假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请假期间从事违法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关人事部门。
请销假及考勤管理规定
请销假及考勤管理规定一、请假审批规定员工享有请假权利,但在请假前需要经过上级主管的批准,并按照公司的请假审批流程进行操作。
1.1 事假申请:员工如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应提前至少X天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需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及具体日期,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文件。
1.2 病假申请:员工如因疾病需要请假,应在请假当天尽早以书面形式通知直接上级,并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
如病情需要延长请假时间,需在请假期满前再次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续假证明。
1.3 年假申请:员工在计划使用年假前应提前至少X天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明确所需休假的起止日期。
年假申请得到批准后,员工可根据批准的假期时间自由安排休假。
1.4 婚假/丧假申请:员工如遇到结婚、丧亲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至少X天向上级主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二、销假规定2.1 销假申请:请假结束后,员工需在第一时间将销假申请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上级主管。
销假申请应注明请假起止时间及具体日期,并附上请假期间的出勤记录和相应的证明文件(如病假销假需提供病假复诊证明)。
2.2 延迟销假:如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销假,员工需在请假结束后的X 天内向上级主管提交申请,并提供合理的延迟销假理由。
三、考勤管理规定3.1 上下班签到: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签到,并准时参加早会、团队会议等必要的工作安排。
3.2 迟到规定:员工如果因私人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应事先向上级主管请假并取得批准。
未经批准的迟到将视为违纪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3.3 早退规定:员工如需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未经批准的早退同样会受到公司的惩罚。
3.4 加班申请:员工如遇到工作需要,需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工作时,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加班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加班工作。
四、考勤记录与统计4.1 考勤记录:公司将对所有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为加强组织纪律性,确保单位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特制定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一、考勤制度(一)准时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现象。
(二)实行日考勤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负责考勤。
(三)对无故迟到、早退者,给予批评教育,数次发生的年终取消考核评优资格。
(四)工作人员每日应准时到办公室报到,如有公务等特殊情况应提前与办公室打招呼。
(五)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考勤。
(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二、请假1、请假形式:全体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缺勤。
因病、事等原因需离岗的,要事先请假。
请假半天以上的,须以书面形式填写请假事由和起止时间,病假需附当地镇级以上医院的证明。
2、审批权限:工作人员事假半天,由办公室负责人同意;一天及以上由XXX领导同意;办公室负责人请假,须报请XXX领导批准同意。
3、销假续假:假期期满上班时,应及时销假。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时,应按审批权限规定续假。
4、违纪处理: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岗的,假期已满,但未及时续假的,视作旷工处理。
(一)事假有正当事由需请事假,必须严格按考勤规定,经批准方可给假。
事假期间的待遇原则上按规定执行。
1、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及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
2、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天);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3、事假期间在10天以内的,按日扣除当月出勤奖(日奖金=月出勤奖/21.75天);每月累计超过10天,扣除当月出勤奖;4、全年累计事假20天及以上的,扣除年终考核奖的50%;全年累计30天及以上的,扣除全部年终考核奖。
5、全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的,不能参加年终各类先进的评比,在绩效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
(二)病假工作人员病假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原则上按规定执行。
宗教团体请销假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宗教团体工作人员的请假制度,保障宗教团体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宗教团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宗教团体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宗教团体工作人员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请假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家庭困难等。
2. 病假:因疾病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 事病假:同时符合事假和病假条件的请假。
4. 休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宗教团体实际情况安排的休假。
5. 公出假:因公事需要外出,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五条请假程序如下:1. 事前申请:工作人员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宗教团体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
2. 审批:部门负责人或宗教团体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报备:审批通过后,工作人员需将请假情况报备给人事部门或宗教团体负责人。
4. 销假:请假结束后,工作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宗教团体负责人销假。
第四章请假期限第六条请假期限如下:1. 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需经宗教团体负责人批准。
2. 病假:根据病假证明,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需经宗教团体负责人批准。
3. 休假:根据国家规定和宗教团体实际情况,休假时间一般为5天至15天。
4. 公出假:根据公出事由和实际情况,由宗教团体负责人批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七条违反本制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1. 无故不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扣发工资;2. 请假后未按时销假的,给予通报批评或扣发工资;3. 虚假请假或伪造病假证明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4.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宗教团体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宗教团体的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实效,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市XX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三条采用指纹考勤制度。
1.工作日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职工,工作日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局值班室用指纹签到、签退。
2.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14:30以前;签退时间为上午12:00以后,下午18:00以后。
因工作需要不能到单位签到的,电话向办公室说明,经领导确认后认可。
3.职工考勤工作由各科室(单位)负责,每月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办公室汇总公示,作为干部职工量化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计算。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2.骗取病假、事假的;3.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逾期不归的;4.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无故不正常上班的;5.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每次计旷工半天;6.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1次计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内的,每3次计旷工半天;7.明查暗访找不到人,又不能说明原因的,一律视为旷工1天。
第三章请假管理第五条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
请假需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限;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应当通过电话等方式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工作人员请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规定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
干部职工除法定节假日、病假以外不在岗的必须请事假,请事假需先请公休假。
因病必须请病假,请病假超过3天以上的要提供三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治疗意见。
请假条及时交办公室存档,请假期满上班后第一天到办公室办理销假。
第七条请假程序1.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差、休假、学习、考察、招商,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市提出书面请假报告,经市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后,报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和市办公室备案;其他县级干部请假,5天以内由主要负责同志批准,超过5天的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报市委、市分管领导批准。
宗教局请假销假制度
宗教局请假销假制度一、背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宗教事务人员的请假和销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宗教局特订立了本请假销假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宗教局内的全部职工和工作人员,请假和销假一律依照规定进行,严禁违反相关规定。
二、请假事由1.病假:指职工因疾病需要请假的情况。
请假者需供给医院的诊断证明,并在请假前向上级汇报请假事由和假期天数。
2.事假:指职工因特别情况需要请假,如婚嫁、婴儿降生、家庭情形特别等情况。
请假者需供给相关证明材料,并适时向上级报备。
3.年假:指职工在享受连续工作一年后,可申请休假的假期。
请假者需提前向上级提出申请,申请获批后方可休假。
4.公假:指职工因公务需要请假的情况。
请假者需向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并在请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备工作需要。
备注:请假事由应真实合理,全部请假事由须在请假前得到上级批准。
三、请假申请流程1.请假者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明确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相关信息,并提交给上级或人事部门。
2.上级或人事部门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并批准或驳回申请。
批准的请假申请将须盖章或签字确认,并通知请假者。
3.请假者收到通知后,即可依照申请批准的时间和方式请假。
备注:请假申请需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特别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四、销假流程1.请假者在请假期间结束后,须适时填写《销假申请表》,明确销假事由、销假时间等相关信息,并提交给上级或人事部门。
2.上级或人事部门在收到销假申请后,进行审查并批准或驳回申请。
批准的销假申请将须盖章或签字确认,并通知请假者。
3.请假者收到通知后,即可依照申请批准的时间进行正常工作。
备注:请假者需在销假前一天提交销假申请,销假时间不得超过请假时间。
五、销假违规处理1.若请假者未依照规定时间提交销假申请,或销假申请被驳回而擅自不到岗工作,将依照旷工处理。
2.请假者如供给虚假销假信息或销假事由不属实,将依照违规处理并视情况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1.在特别情况下,需要请假但无法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申请的,请假者应进行紧急请假申请,并在请假事由履行后,尽快向上级或人事部门补交请假申请材料。
10.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请销假制度
乌鲁木齐市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请销假制度为维护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宗教活动场所的正常秩序,根据《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宗教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以下称请假人)在任职期间,因事、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离开本市一天以上(含一天)者,按本制度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方式和程序:(一)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请假,需书面提出申请。
请假1至3天,须经所在区(县)宗教团体批准;3天以上(不含3天)须经所在区(县)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市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外出。
(二)民主管理组织其他成员请假,需书面提出申请。
请假3天以内,由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不含3天)的,须经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和所在区(县)宗教团体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三条请假人外出前应安排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相关事宜,无特殊情况者应按期返回,不得无故超期。
因特殊情况在批准的外出期限内不能按期返回的,应及时向批准部门报告原因,并确定返回时间。
第四条请假人外出期满返回本市后,应当在1日内向准假的部门销假。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人员的办理:(一)不请假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2天以上(含2天)者,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不得参与当年“双五好”的评选。
(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天以上(含5天)者,本人写出书面检查,由所在区(县)宗教团体给予通报批评,停发本人一年生活补贴,不得参与当年“双五好宗教教职人员”的评选,该场所不得参与当年“五好宗教场所”的评选。
(三)外出不请假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含10)者,有宗教团体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资格。
第六条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应建立宗教教职人员和民主管理组织成员请销假登记制度,自觉接受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XX县xxx单位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及请销假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1、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关统一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得从事玩游戏、看电影、炒股、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实行考勤公示制度,及时在公示栏公布工作人员出勤情况。
日常考勤及公示由综合科负责,办公室每周不定期检查2次,并作好记录、按月通报。
4、严格节假日值班管理。
节假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提前通知到人。
值班人员必须按正常工作时间到岗到位,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原则上不允许调班,特殊原因确需调班的应提前报分管领导批准。
值班期间的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请销假管理1、病假:工作人员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的,需履行请病假手续,请病假1天以上的,应出具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
长期病假按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工作人员病假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2、事假: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须履行请事假手续。
3、公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公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须履行必要的请假手续。
4、审批程序: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3天以内的,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批准。
科室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的,报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的,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批准。
班子成员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
5、请假应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表》,按审批程序办理后交办公室备案。
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可电话请假,事后应尽快补办请假手续。
延长请假时间的,需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期满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销假。
6、办公室应做好职工请销假情况备案和检查工作,并作好记录、按月通报。
三、奖惩1、考勤和请销假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按考评标准计分评比,作为科室及其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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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区民宗局考勤、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考勤制度的管理,规范请销假程序,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要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岗、不窜岗,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
二、考勤制度与《年终考核工作》、《平时考核工作》相结合。
每月平均22天为满勤工作月,法定节假日和应享受的假期除外,每天8小时为满勤工作日。
每季度有15日不满勤者,平时考核不得定为优秀;每年有60日不满勤者,年终不得定为优秀。
三、迟到、早退30分钟以内,提出警告批评;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未按程序请销假者、不参加集体活动和义务劳动者、各类集体学习不参加者,扣除本人出勤奖,情节严重者,则给予处分。
四、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按规定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
病假,按实际病假天数扣发出勤奖;事假未超过当月工作日一半的,按实际事假天数扣发,超过当月工作日一半的扣发全月出勤奖。
五、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每月旷工一天者,扣发半月出勤奖,旷工两天以上扣发全月出勤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六、因病、因事或按规定享受的各类假期不能正常工作的,必须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
请销假范围包括:病假、事假、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和其他特殊情况请假等。
七、病假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三天及半月以上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领导签字同意后将病假报告交至单位局长处,并由负责人事人员登记备案。
八、因事假者必须以书面申请,写明事由,请假三天以内由科室领导审批同意,半月以上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领导签字同意后将病假报告交至办公室,并由负责人事人员登记备案。
九、对集体组织的各种学习、劳动、会议、活动等的请假,由本人向主管领导说明事由;需领导同意,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论处。
十、干部、职工享受探亲假、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由本人以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离岗。
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按时上班。
因特殊情况需续假时,须在假期满前提出申请,获准后可续假。
十一、干部、职工在年度内严格执行休假制度,确因工作等原因未享受或未享受完法定休假天数,其休假天数可抵消本人当年病假、事假的实际天数,休假总天数不含双休日及节假日,当年度有效。
十二、严格执行每日签到,季度无故旷工达五天的人员,年底考核不得评优;季度无故旷工达15天的人员,年底考核评为不合格;迟到一次以上人员扣发当日出勤奖;迟到五次以上人员,扣发全月出勤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