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1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5篇)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执行《____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确保建设项目投产后劳动者职业健康,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与管理。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是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3职责公司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负责。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安全部负责____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4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4.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预评价报告的内容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
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聘请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
安全部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4.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内容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____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工作过程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4.3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与试运转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____日,最长不得超过____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是指在职业卫生管理中,对工业企业在新项目开工、改扩建和生产运营过程中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护设施和操作程序三个方面同时进行规划、设计、建设、投产和运营的要求和措施。
该制度的核心思想是通过三同时要求,实现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控制,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安全和健康。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对工业企业的发展和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在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背景下,该制度倡导了在工业项目建设之初就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规划、设计、建设等各个环节,确保了职业卫生的全面覆盖和全程参与。
这不仅有助于减轻职业病的发生和劳动者的健康风险,还可以降低企业经济损失、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不同特点,要求企业在项目建设之初就明确职业危害因素的来源、性质和可能对劳动者健康产生的影响。
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改造和选择工艺、设备和材料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释放和扩散。
同时,对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确保在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控制在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要求的限值以下。
2. 防护设施的建设。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要求企业在项目建设之初就充分考虑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选择、设计和建设。
比如,在工艺流程中要设置有效的排风、除尘、除湿等设施,通过物理方法将危害因素有效地分离、稀释和净化,防止其对人体的侵害。
此外,在职业设备、个体防护用品和工作环境中都要配备适当的防护设施,比如呼吸器、防护服、防护眼镜等,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不直接接触危害因素,从而有效保护其健康安全。
3. 操作程序的规范。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要求在项目建设之初就明确职业危害防护的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企业要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指南,确保劳动者了解和掌握正确的职业危害防护方法和措施,在工作中切实进行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新购设备设施时,必须在相应的项目开工前同步建设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与生产设备设施的主体工程进行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的制度。
“三同时”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
1. 同步设计: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中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确保在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安排合理、布局合理。
2. 同步施工: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同时进行,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建设能够与主体工程密切配合、无缝衔接。
3. 同步投入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在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前,完成相应的试运行和验收工作,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的持续发展。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形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减少因生产过程产生的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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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一、制度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和掌控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45条和《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第16条,订立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从事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全部员工,包含临时工、合同工和返聘工等。
三、三同时的内涵三同时是指在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中,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布置工程建设、施工组织与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的设计、建设和使用的同步进行,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设计同时1.1 设计前,施工单位应向设计单位供应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和资料; 1.2 设计单位应依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方案,合理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2.施工同时2.1 施工单位应组织职业病防护专业人员参加项目施工全过程;2.2 施工人员应使用符合要求并经过培训的个人防护用品,搭配并参加职业病防治工作; 2.3 施工单位应依照职业病防治工作方案,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设备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包含但不限于通风设备、粉尘除尘设备等; 2.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环境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控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并做好记录;3.使用同时3.1 施工单位应随工程移交,将工程竣工料子和技术资料中的职业病防治有关内容如:施工图、检测报告、使用说明等移交使用单位;3.2 使用单位应依据移交的职业病防治有关内容,建立职业病防治设施使用与维护制度,并配备必需的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3.3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治设施和劳动防护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3.4 使用单位应加强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防治设施和劳动防护设备的认得和使用本领; 3.5 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职业病防治设施维护管理的档案,记录设施的维护、使用和检验情况。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人防护措施三个方面同时加以控制和防护职业病因素的工作方法。
该制度旨在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
本文将从职业危害的来源、三同时制度的定义以及实施等方面阐述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职业危害的来源职业危害是指工作环境中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这些危险因素会影响到职工的健康状况。
职业危害的来源包括:1.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噪音、辐射等。
2.化学因素:如化学品、有毒气体等。
3.生物因素:如病原体、虫害等。
4.心理因素:如职业压力、工作强度过大等。
三同时制度的定义三同时制度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人防护措施三个方面同时加以控制和防护职业病因素的工作方法。
该制度是指采取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相结合,从源头上防止产生危害,同时进行个人防护,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三同时制度中三个措施的定义:1.技术措施:指通过技术手段改变工作环境的有毒、有害、有致病物质的性质或状态,降低其浓度、量、强度或减少其排放和扩散。
2.管理措施:指对工作环境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检查、卫生保障等。
3.个人防护措施:指为职工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如呼吸器、防护服、安全帽等。
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实施三同时制度有一定的步骤:1.危害识别:通过对工作环境的检测,确认危害因素和程度。
2.技术措施:通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方式,减少危害因素的产生、传播和危害程度。
3.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科学合理地安排职工的工作和生产。
4.个人防护措施:针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措施。
三同时制度的实施需要企业全面参与,包括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工。
为保证实施效果,企业还需要开展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危害防治技术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心,实现职业危害防治的目标。
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引言职业危害防治是煤矿建设项目中的关键环节,对于保障职工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煤矿建设项目过程中,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同步进行,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职业危害对工人的伤害。
二、背景煤矿建设项目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大量的职业危害源,如煤尘、瓦斯、露天作业风险等。
为了预防和控制这些职业危害,必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三、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定义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煤矿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与健康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环境治理设施的规划、设计、建造、使用、维护等各个阶段同时进行的管理制度。
四、“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内容1. 职业安全与健康防护设施规划与设计阶段:•对项目现场进行职业危害评估,明确职业危害源和可能造成的伤害程度;•根据职业危害评估结果,确定职业安全与健康防护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布局;•预留足够的空间并安排合理的定位,以适应职业安全与健康防护设施的建造和使用。
施工阶段:•确保职业安全与健康防护设施的建造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避免漏项或延期;•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噪声、粉尘、振动等对工人的危害;•确保施工现场通风良好,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验收与维护阶段:•在职业安全与健康防护设施完工后进行验收,确保设施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制定维护计划,定期检查和维护职业安全与健康防护设施;•对设施的损坏或故障进行及时修复或更换,确保其功能正常。
2. 职业病防护设施规划与设计阶段:•针对煤矿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制定相应的防护设施规划与设计方案;•根据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程度,合理选择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类型和布局;•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与相关工艺流程的协调和配套。
施工阶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造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监测和控制施工现场的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等对工人的职业病危害;•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面具、耳塞、防护服等。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是指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和提供职业健康监护三个方面同时进行,以确保职业卫生安全。
具体来说,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预防与控制措施同时进行:在生产过程中,通过采取控制污染源、改变作业方法、采用安全设施等措施来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扩散。
同时,要对生产设备和职业危害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有效防护。
2. 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同时进行:对于无法通过控制措施彻底消除职业危害的场合,要求员工必须使用个体防护装备,如呼吸器、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以减少职业危害对员工身体健康的损害。
同时,要确保个体防护装备的质量和适用性,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3. 提供职业健康监护同时进行:在职业危害防治过程中,要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早期症状。
同时,要建立和管理职业病档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提供参考。
通过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职业危害对员工的伤害,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指数,保护员工
的身体健康和职业权益。
同时,也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77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项目部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3.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公司安质部负责制定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项目部三同时执行情况。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安质部门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部门负责安全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与验收。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七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第八条项目部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有错漏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第九条项目部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范本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范本一、背景说明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我公司特制定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得到有效的防护。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和相关岗位。
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1. 设备配置与生产运营同时a) 在公司新建、改扩建、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设计、配置和安装纳入考虑,确保设施与生产运营同步进行。
b) 各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工作场所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置适当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护屏障、通风设备、吸尘装置等,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和有效维护。
2. 使用与作业操作同时a) 所有从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操作前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b) 在作业过程中,若涉及有毒有害物质或高温、高压等危险情况,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3. 检修与维护同时进行a)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和维护应与生产间断时间相同步进行,确保每一次停工检修都能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b) 特定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如通风设备的滤网更换、安全阀的检修等应按照规定的维护周期进行。
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与管理1. 领导责任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配置和使用,确保相关预算的投入,同时要督促各部门和岗位按照规定要求落实相关防护措施。
2. 监督检查a) 安全环保部门要定期对各个生产车间、办公室进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修复或升级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完好有效。
b) 各生产车间应配备专人负责监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向安全环保部门报告,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人员培训所有从业人员在入职前必须接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使用培训,了解相关设施的配置和使用方法,以及相应的操作规程。
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我矿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三条煤矿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第四条煤矿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第五条煤矿建设项目完工后,在试运行期内,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第六条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扬尘、噪音、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和
消除职业危害。
第七条本制度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由将二矿安环科负责解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
1、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中,必须
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
以保障职工安全健康为目标,以控制职业危害、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和
死亡率为重点,将所有涉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纳入主体
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建设项目施工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规划发展部负责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煤矿职业病危害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报告完成后,应当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审核(备案)申请书》,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3、在建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煤矿职业病危
害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
与其配套建设的职
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应当对
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
试运行12个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保障建设项目工作场所健康安全的重要设施之一。
为了更好地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1. 设计同时:在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必须充分考虑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设置和布局。
设计应符合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通风、消防、照明等设施的设计。
2. 施工同时:在施工阶段,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应规范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建设。
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设施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3. 投入使用同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必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的具体措施1. 设备设施的选择与购置(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进行合理的设备设施选择。
(2)购置的设备设施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健康、环保等要求。
2. 设备设施的安装与调试(1)设备设施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
(2)安装完毕后,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调试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1)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和功能的正常。
(2)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 设备设施的运行与检查(1)设备设施的运行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
(2)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5. 设备设施的管理与使用(1)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档案,记录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2)设备设施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严禁乱用、私拉乱接。
六、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
3. 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指在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施工、试运行、正式投产阶段,必须在同一时间(同一阶段)配套进行有关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和工程项目建设,并确保配套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同步建设和同步使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背景、目的、实施方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背景职业病危害是一种由于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严重威胁着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其中包括《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条例》等。
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是防治职业病的基础和关键。
然而,在一些企业的施工过程中,常常出现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建设滞后、不同步的问题。
这样不仅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也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目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在施工、试运行和正式投产阶段,必须同步建设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职业病防治的工作有序进行,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力度,有效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3.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可以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施工、试运行、正式投产的时间节点,并制定相应的计划。
企业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时间节点,并制定相应的计划,明确各个阶段的任务和目标。
2. 同步建设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
在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施工、试运行和正式投产过程中,要同步建设和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确保其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同步进行。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投资过程中,要保证技术措施、劳动防护设备和管理措施三者同时到位,实现全面、全流程的职业危害防护。
具体来说,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措施同时到位: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规划设计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技术措施,包括气体、粉尘、噪声、辐射等危害防护措施,确保设施在运行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控制职业危害。
2. 劳动防护设备同时到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建设过程中,要同时配置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如防护眼镜、防护面具、防护服等,以保障工作人员的个人安全。
3. 管理措施同时到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管理中,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加强对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同时还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职业危害防护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通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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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是针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特定要求而提出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项目在各个阶段的施工过程中,始终保持与职业病防治要求相适应的环境和条件。
该制度要求在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投产和运营使用阶段,始终做到“设计同时防治、施工同时防治、投产同时防治”。
一、设计同时防治设计阶段是一个项目的起始阶段,设计过程中的决策将直接影响到整个施工过程和后续的运营使用。
在设计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职业病防治的要求,即设计同时考虑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首先,要对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措施的设计。
其次,要合理布局设计,确保工作场所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减少人员暴露在有害因素下的时间和程度。
最后,要在设计中考虑施工和维护阶段的可操作性,为后续的施工和维护工作提供便利。
二、施工同时防治施工阶段是职业病危害最为集中的环节,也是防治措施最为重要的阶段。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始终做到施工同时防治,即施工过程中不仅要进行施工工作,还要同时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首先,要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进行防护,如隔离、通风、除尘等。
其次,要加强操作规范,确保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及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工人的职业卫生意识。
最后,要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测和检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危害因素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
三、投产同时防治投产阶段是一个项目从施工到正式投入使用的过渡阶段,在这个阶段,项目需要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并进行最终的验收和交接。
在投产阶段,必须做到投产同时防治,确保项目正式投入使用后,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首先,要加强投产前的检测和评估工作,确保项目正式投入使用时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
其次,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确保员工在使用设备和操作过程中遵守相关职业卫生规定。
最后,要建立完善的运营监测制度,对项目进行定期监测,随时掌握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防治措施,确保职业病危害得到持续有效的控制。
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制度
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控制“三同时”制度一、客观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建设项目――指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新建工程、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可能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工人造成健康损害或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客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必须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业管理部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按要求为员工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1、对可能产生一般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矿山建设生产单位应当进行岗前、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4、矿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危险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露天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露天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障我矿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三条煤矿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第四条煤矿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第五条煤矿建设项目完工后,在试运行期内,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第六条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在控制施工扬尘、噪音、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
第七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由安环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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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二、一般规定
1、对可能差生一般职业危害的生产项目,必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设施“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设计阶段应当进行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竣工验收时惊醒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
2、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3、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
4、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5、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
业。
6、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7、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置,在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及建筑垃圾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
8、由中心主管领导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9、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