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0日上海最新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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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上海买房新政策

2013上海买房新政策

新国五条中稳定房价的新政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五项内容。

2013上海买房新政策,主要内容:
2013年,就在各地纷纷出台优惠政策刺激楼市之际,上海却进一步收紧了上海二套房政策。

综合上海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信息显示,目前,单身上海户籍人士若名下已单独持有一套居住房,就不能再购买第二套居住房。

上海籍家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且没有产权住房,才可限购1套住房。

这无疑释放了政策从严信号,表明上海市将继续加强楼市调控。

业内有一种说法,政策的初衷大约就是要遏制愈演愈烈的假离婚现象。

沪籍单身人士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还可购第二套。

目前,在沪的部分中介机构称,已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通知,暂缓执行上海单身户籍购二套房和外地户籍补办社保的政策。

实际上,这不是一个新政策。

早在今年2月27日,上海市房管局发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通知》中就已明确表示,“本市户籍
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确因婚姻等需要,且该子女无产权住房,才可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并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截至202年12月10日,全国共有43个地方政府进行楼市政策微调,除了这5个被叫停的城市,还有38个通过。

叫停是因为触及了调控的限购底线,而通过的,则微调幅度不大,大多为鼓励刚需购房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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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今全国及上海政策汇总

2013年至今全国及上海政策汇总
时间
2013.02.20
文号
国办发〔2013〕17号
政策名称
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 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 五条) 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 场调控工作通知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 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 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 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 知 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 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 业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 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
意义
对改善型需求造成抑制
明确房产税额
响应中央政策
健全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 和运营机制,从而真正使 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得到实 房产税扩围 对保险业涉足房产有积极 意义 推进房产税立法,有利于 农地入市 对违法建设小产权房警示 作用 加大了二套房购房成本, 限制了一批刚需客购房
土地利用方式改革
盘活工业用地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并将在土地供应、 有利于鼓励社会资源参与 税费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养老产业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整体转让和转租、不得分割 转让和转租;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改 变用途用于住宅、商业等房地产开发的,由市、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市公积金中心投资的公租房租赁价格制订遵循市 场评估和略低于市场价格的原则,并实行一房一 价。 要求多层住宅 4层 6层 应设电梯,12层以上每 幢楼电梯不得低于2台,并专门增加了“全装修 房室内空气质量”内容。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 应,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 地开发利用管理 对公积金租赁有指导作用
增加了多层建设成本
新增工业用地产业用地类项目7月1日起施行20年 弹性年期制度,不再执行之前的50年期标准,土 有利于工业用地盘活 地获批后2年之内项目就得竣工,否则将面临被 收回风险;同时规定土地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

2013年上海楼市政策行情

2013年上海楼市政策行情

沪版“国五条”细则或本周出台2013年03月27日08:24广州日报[微博]我要评论(1)字号:T|T在广东率先出炉“国五条”细则后,有消息称,上海版“国五条”细则有可能在本周落地,上海版细则或将弹性化执行个税政策,同时在限购措施上或再加码。

坊间对限购政策进一步升级的猜想颇多。

有业内人士表示,针对外地购房者的限制仍有升级空间,在上海细则中,限购政策或参照北京做法,进一步提高购房人群的社保缴纳年限,从目前的缴费1年,提升至缴费3年。

一家中介机构提供的不完全统计显示,在上海购买住房的外地户口人群,普遍在上海缴纳社保3年以上。

而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认为,个人所得税政策弹性落地的可能性非常大,很可能会按3年、4年等阶梯形执行,此前业内普遍猜测满5年且唯一住宅不受个税限制,现在看来,沪版落地政策可能将其再次柔化,分阶梯推出。

调查:超七成网友会选择“假离婚”避税2013年03月26日16:14腾讯大申网·房产频道黄雯婕我要评论(0)字号:T|T近期“新国五条”中关于房产税增至20%的规定惹得不少二手房卖家怨声载道。

而一则只要符合“满五唯一”,即个人住房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转让所得即可免征个税的传闻则让二手房卖家们找到了“可钻的孔子”,集体出演“假离婚”大戏。

闵行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甚至立出了“楼市有风险,离婚须谨慎”的公告牌。

关于“假离婚”的投票调查结果根据腾讯大申房产发起的调查结果显示,面对此番“中国式离婚”,近七成的网友表示可以理解这种现象,认为“假离婚”也是被国家政策所逼,实属无奈之举。

但在如果自己需要卖房,是否会选择“假离婚”的问题上,超过七成的网友表示会为了避税选择“假离婚”。

有网友评论:“反正是假离婚,又不是真离婚,当下换钱最重要。

离了还可以再复嘛。

”“只要对自己的爱情有信心,也不怕假离会变真离。

”“几十万的税对我家来说不是小数目,得上多少年的班才有这些钱。

只要爱情够坚固,选择这种办法也未尝不可。

2013年房地产政策详细版

2013年房地产政策详细版
7月12日 国土部
9月29日 国土部 将严防高价地作为近期 市场稳定首要目标
12月18日 社科院 大城市房价明年或短 线见顶 11月22日 住建部& 住建部 叫停在建、在售“小 产权房”
下半年重点查处闲置土地
8月23日 住建部 发展小城镇应推进房地产税
10月19日 住建部& 工商总局 10月将急查限购限贷
信贷政策
二套房首付提 升至七成 差别化住房信 贷政策 二套房首付提 升至七成
市场监管
市场信息披露 和监测工作 严查变相涨价 项目 加强房地产市 场监管
其他
强化商品住房预 售管理 暂停单价4.5万 元以上项目预售 证 落实各区县房价 调控目标责任制
3月5日 贾康 房产税试点应允许有差异
3月13日 周小川 继续用调整首付比例等政 策调控房价
4月18日 贾康 应向二三套房征房产税
2月21日 住建部 中央坚持房地产调控从 紧、从严立场
3月7日 住建部 五年以上唯一住房 免个税
4月9日 住建部 地级市年底前明确外来工 住房保障政策 3月27日 李克强 2013年税改要出方案 继续 搞好楼市调控
2013.10.12
2013.11.29 2013.11.25 2013.11.30
市政府
市财政局 市商委 市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租房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申报时限的补充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央商务区建设的意见》 《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12月24日 住建部姜 伟新 2014年要保持楼市调 控稳定及连续性
锐评:3月“国五条”为重头戏,中央坚持楼市调控, 而地方落地效果差

上海明确二套房认定标准

上海明确二套房认定标准

上海明确二套房认定标准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资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海市房管局网站于昨日公布了上海市二套房认定标准——“认房认贷认调查”,上海市将从严执行十天前三部委联合下发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并细化了上海市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的相关事宜。

财新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市房管局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已实现全面联网,“认房认贷”已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

上海市房管局、人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沪房管市〔2010〕243号,下称《转发通知》),内容与此前三部委制定的认定标准完全相符。

《转发通知》明确三种形式需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是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包括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有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是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三是通过尽职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即“认房认贷认调查”。

同时规定“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根据国务院4月颁布的新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应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而在此之前,上海市大部分银行是只认贷不认房,这次“认房认贷认调查”的三道关卡一旦明确,对型购买力将产生显著影响。

除此之外,《转发通知》还将借款人家庭住房情况核查的申请、初审、查询、出具查询结果等程序予以细化。

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认房又认贷的操作规范,且对于操作层面可能出现的漏洞予以细化。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上海市限购新政策文档2篇

上海市限购新政策文档2篇

上海市限购新政策文档2篇New policy document on purchase restriction in Shangh ai编订:JinTai College上海市限购新政策文档2篇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

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上海市限购若干意见文档2、篇章2:20xx上海房价走势:上海限购政策后房价会下跌吗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世行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已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即日起发布实施。

篇章1:上海市限购若干意见文档长期以来,上海聚焦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切实将推进住房保障、服务百姓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基本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房“四位一体”、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0xx年,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非理性过热的情绪,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势,同时也有投资投机性需求回潮、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等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方十分关注,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

作为一座特大型城市,上海与许多国际大都市一样,始终面临着人口、交通、环境、住房等共性问题的巨大挑战。

特别是住房问题,商品房是特殊商品,需要始终高度关注,及时发布全面客观的权威信息,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9.06•【字号】沪房管市[2012]309号•【施行日期】2012.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沪房管市〔2012〕309号)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49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和内容(一)住房限售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各区县房管部门要抽查一定比例的在售商品住房项目,重点是本区域范围内成交价格较高、价格上涨较快、外地人士购房占比异常以及存在其他成交异常情况的商品住房项目。

要按照《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1〕2号)等规定,重点检查合同签约备案环节房地产企业是否履行签约前告知购房人住房限售政策、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购房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代办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抽查一定比例的房地产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件袋(包括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登记),重点检查购房人提供的社保证明等材料,并选取部分案例提交市房管局会同人保部门复核。

同时,开展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内部自查工作,重点自查房地产交易登记中收件、查验和审核等环节执行政策情况。

(二)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检查各区县房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沪房管市〔2010〕246号)、《关于加强本市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监管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1〕5号)等规定,对本区域内2012年以来取得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展全面检查。

2013年全国房地产政策调控汇总

2013年全国房地产政策调控汇总

2013年房地产政策2.20“国五条”在楼市响起一片“涨”声之时,2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

会议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还在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此外,会议在明确既有政策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及时采取限购措施,以及建立稳定房价工作问责制等内容。

【政策重点】:1、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2、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4、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5、加强市场监管3.1国五条细则:提高二套房贷首付和利率卖房征20%税【政策重点】: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3.31沪国五条细则解读:二套房贷适时调整 20%个税严收【政策重点】:上海“国五条”细则提出了包括“明确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市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走势研判”共六大意见。

3.29房产统一登记条例出台时间确定:2014年6月底前【政策概述】: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其中2013年完成的任务第十二条为: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进程】[60城房产信息已联网][国土部统管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存两种方案][不动产统一登记难挑降房价大梁]5.24新一轮城镇化规划年内出台户籍改革成最大亮点【政策重点】:报告称,要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商业综合体开发常见的问题

商业综合体开发常见的问题
2013年2月21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 《关于继续做好 房地产市场调控 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3年 深化经济体制 改革重点工作 的意见》
外因
地方相应政策
2.21国五条
提出完善稳定房价工 作责任制、坚决抑制 投机投资性购房、增 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 地供应、加快保障性 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和 加强市场监管等五个 方面的政策措施
我国每年新增小城 镇800个左右,提 供了城市建设新增 空间 大城市为以经济为 纽带向周边城市群 发展,提供了更新 改造空间 政府公共服务放开, 吸纳私人资本进入 城市开发
城镇数 量增长 城市群扩 张与重新 定位 城市人口 增加 消费升级
每年1000-3800万 农民进入城市
公共服 务放开
快速上升阶段
转型背景
部分城市加大商业地块出让
外因
随着地方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思路的转变,摈弃了之前一味 以住宅开发为主体的城市开发模式,逐步采用城市综合体来实现城市化发展。政 府不再简单的推出纯住宅地块,为提升土地价值,商业地块面积及比例都在增加
转型背景
政策对住宅市场的打压,而对商业地产影响较小
休闲经济的产生 促进了商业地产 的繁荣。
– 随着消费者休假时间的增加,为居民从事休闲活动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城市休闲产业的发展。仅以日常 生活为例,品茗、健身等在几年前还少见的活动已成为人们都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居民休闲活动 的增多引发了对提供休闲场所的需求,为商业地产创造了新的市场空间。
观点:我国消费升级、城市化进程加速等因素的叠加将会给商业地产开发与升级带来巨大 的市场需求,房地产市场将进入“白银时代”,下半场的关键人物就是“商业地产”,今 后5年~10年将是商业地产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2013年新国五条具体内容

2013年新国五条具体内容

2013年新国五条具体内容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五项房地产市场调控具体政策措施,即“国五条”。

“国五条”中稳定房价的新政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五项内容。

2013年新国五条具体内容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据新华社报道,这也是本届政府召开的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五项具体政策措施:措施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细则: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解读:中断一年后再次强调房价调控目标,并明确考核问责制,一方面显示出政府坚持楼市调控不放松,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政府层面对于房价的要求依旧是处于合理范围内,这也算是对节前中央经济会议未提及“合理房价”的一个回应。

但此次重提房价控制目标,却并无具体的标准与时间表,如果没有后续的规定出台,执行的意义还有待观察。

措施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细则: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解读:这条措施为新国五条的重点。

明确提出限购同城区域、限购住房类型,更强调差异化调控,另一方面,也可理解为限购的升级版,从国家层面要求细化限购措施,同时释放限购政策或有可能小规模升级的信号。

再提房产税扩大试点,表明房产税必定作为长期制度进行执行。

但与措施一相同的是,无明确的具体方案规定,进一步收紧还有待观察。

按东莞某业内人士的说法——“房产税扩大试点一直都说的啦”。

2013年房地产政策详细版

2013年房地产政策详细版

锐评:“国五条”奠定全年调控从严基调,房产税试点 扩围呼声最高
政策资讯
2月27日 证监会 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准备工作已经启动
2013年1-6月领导人、单位针对房地产行业的重要讲话
3月7日 证监会 住房公积金将会参照社保 投资模式
3月31日 胡存智 应推动土地财政向税收方 向过渡
6月14日 贾康 国务院:项目未通过环评, 不得供地及贷款
锐评:3月“国五条”为重头戏,中央坚持楼市调 控,而地方落地效果差
政策资讯
城市
武汉
时间 20%交易个税
3.31
未涉及
银川
3.31
成都
3.31
昆明
3.31
石家庄 3.31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信贷政策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未涉及
2013年地方板国五条细则
房价控制目标
限购政策
房价同比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
2013.5.10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严格公租房退出机制,防利益输送
2013.6.4
重庆市城乡建委
制定《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2013.6.24
市城乡建委
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
2013.7.26
市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交易个税
信贷政策
房价控制目标
限购政策
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 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
未涉及
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无新限购措施
税的征收规定
按转让所得20%征税,出售5 年以上为宜住房免征个税

上海市限购、房产税及过户相关政策摘录

上海市限购、房产税及过户相关政策摘录

上海市限购、房产税及过户相关政策摘录上海市限购、房产税及过户相关政策摘录A.限购政策1外地户籍: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买。

2本市户籍: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购买。

3外籍人士:与原来一样;只需提供劳动合同;B,房产税细节1本市户籍:购买首套不管面积多大免收房产税。

二套以上按人均面积60平方米计算,超出部分面积X单价X70%X0.6%;0.4%;等于房产税,每年征收,一年申报一次。

如卖掉前面一套变首套,以后可免交。

2外地户籍:有本市长期居住证满3年可免交房产税;如果只满一年先交2年到满3年可退前面2年交的房产税;。

没有长期居住证的外地人需每年全额;不以人均面积计算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缴纳房产税自到卖掉为止。

3外籍人士:每年全额;不以人均面积计算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缴纳房产税直到卖掉为止。

房产税税率:面积X单价X70%X0.6%;单价高于28426.00;面积X单价X70%X0.4%;单价低于28426.oo;后面将继续讲过户政策!过户政策:1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人按上海户籍标准;不需提供税单或社保证明;2夫妻是上海人,父母是外地户口,上产证的话;父母需提供税单或社保证明;父母份额需缴纳房产税。

3如果购房人是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房产税的只需要五个工作日就可以过户;例:上海人第一套人均面积已经超过60平米,再买就全额征收房产税,原先的一套不管面积多大不需要征收;例:如果第一套人均面积小于60平,再买的话就将二套加起来按照超出的面积计算房产税,过户需要15个工作日,但是客户将再买的房子按产证面积全额征收,不计算原先房子面积的话只需要5个工作日>4审税过户:下家需带好结婚证,户口本,未成年出身证,身份证,未婚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需民证局开未婚证明。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的通知-沪府发[2013]2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的通知-沪府发[2013]2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的通知(沪府发〔2013〕2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扩大廉租住房政策受益面,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各地限购令细则核心内容

各地限购令细则核心内容

青岛出台时间:1月31日对已有1套住房的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能够提供青岛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青岛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同时,在青岛买房需填写申请表;未完成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目标任务,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区、市政府,将被问责。

上海出台时间:2月1日上海出台的“新国八条”楼市调控细则明确规定,自2月1日起,在上海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海向其售房。

成都出台时间:2月15日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

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北京出台时间:2月16日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持有北京有效暂住证在北京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北京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北京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向其售房。

上海房限购政策

上海房限购政策

上海房限购政策
2016年11月2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上海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意味着2017年上海市买房限贷限购政策正式出台。

上海市买房限贷限购政策对于首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银行贷款比例和公积金贷款比例作出了详细规定。

新政策将于11月29日正式实施。

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2017年上海市买房限贷限购政策。

一、购买首套房贷款政策
居民购买首套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

二、购买二套房贷款政策
以下两种情况属于购买二套房:①在上海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②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

上述两类购房者,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三、上海市买房限贷首付、利率
1.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二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二套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2.贷款利率:二套普通商品房贷款利率上浮10%。

3.贷款限额:二套普通商品房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下调10%。

4.公积金限制:对已有2词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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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限购令细则

上海限购令细则

上海限购令细则法规内容实施意见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2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

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

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

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

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2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21〕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

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府办发[2013]20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3.30【实施日期】2013.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2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30日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进一步按照“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根据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物价水平,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承担稳定房价、稳定市场的责任。

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完成。

二、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住房限购措施和相关操作口径。

房屋管理、税务、人力。

恒大房地产分析

恒大房地产分析

一、恒大集团宏观环境分析1.政治环境面对房地产这几年的疯涨,国家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法律来限制其价格。

而这些具体的政策也给房地产业带来了很大的冲击.具体如下:1) 政府出台限购令“国五条”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五项调控政策措施,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国家调控政策为房地产提供了机遇与挑战,在房价过快上涨、社会资源过度向房地产行业集中的背景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系列调控政策的叠加,将会在短期内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波动影响.2) 限制出让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规定,未确定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未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法》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确定的容积率.《办法》还规定,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容积率调整程序、各环节责任部门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政府网站上公开。

在论证后,应将参与论证的专家名单公开。

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容积率调整或违反公开公示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3)严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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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政策各区操作情况汇总(2013年2月22日更新结果)
为帮助大家熟悉各区限购政策操作的最新情况,截至2013年2月22日17点,誉萃交易部将各区限购政策的操作情况再次进行汇总整理,更新情况如下表(变化部分已用红色标注),谨供业务部参考。

由于目前全市各区操作尚未统一,不排除部
注解:
1、此表中所述同父母共有房屋指的是限购政策出台前(2011年1月28日前取得产证)的住房,对于此后购买的住房将按规定计作新购住房,应在还能购买的套数中予以扣除。

2、此表中所述“双方各自同父母共有N套及以下”指此家庭中,男方和女方各自同父母共有的套数都应符合限制套数的规定,有一方不符合,此家庭将被限购
3、此表中所述“双方同父母共有N套及以下”指此家庭中,男方、女方及各自同父母共有住房套数总数应符合限制套数的规定,否则此家庭将被限购
4、当夫妻为上海人+外地人时,参照上海人家庭实行,但上海人必须上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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