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信用证的开立、审核与修改(20200722092610)

合集下载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四、证函
一般包括三块内容 1)确认收到信用证,同时指出其中不符点。 2)详述不符点的内容并作出修改。 3)要求尽快修改。




敬启者, 你方关于28KG603号合同的第F-07567号信用证 已收到,经查,发现如下不符,请修改: 1、到期日期和地点:95/11/30 Hong Kong 应为 95/12/15 China. 2、金额错误:USD26,700 应为USD27,600 and US Dollars Twenty Seven Thousand Six Hundred Only 3、禁止转运应为允许转运 4、删除保险条款 5、货号为L109的货物数量错误,60doz. 应为70 doz. 6、合同号码错误:应为28KG603 望尽早修改。 此致

小练习
1、若信用证规定: The documents beneficiary presented should include an inspection certificate signed by applicant or its agent. • 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应包括由买方或其代表签署的 商检证书 • 风险:买方不派代表或买方代表不签署; • 防范: • 要求由公认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证书; • 改为:INSPECTION CERTIFICATE SIGNED BY AQSIQ(国家质检总局).
• 2、案例分析: • 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在装船后将1/3正本提 单直接寄交开证申请人。(1/3 SET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SHOULD BE SENT TO APPLICANT DIRECTELY) • Q: 该要求会使受益人面临怎样的风险? 开证行有无风险?
单据 DOCUMENTS

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

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1:银行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XX银行总行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国际惯例,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进口信用证是指我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满足信用证要求单据的前提下对外支付信用证指定币种和金额的结算方式。

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包括开证前的审核、信用证开立(开证、修改、注销和撤销)、到单处理(电提、审单、拒付)、承兑/承诺延期付款/付款、档案管理等五个环节。

第三条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涉及经办行、管理行和单证处理中心。

管理行行使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证处理中心可以为同一级机构。

(一)经办行系指经上级有权行批准可以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我行分支机构。

未批准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我行分支机构可通过其上级有权行办理进口信用证业务。

(二)管理行系指对经办行具有管理职能的各级行。

管理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其辖属经办行办理进口信用证业务的相关环节进行细化管理。

(三)单证处理中心系指对经办行的进口信用证业务进行集中处理的部门。

单证处理中心可设在一级分行。

一级分行具体负责各自单证处理中心的职能设定和管理。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包括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的各个环节,不包括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融资产品。

办理进口信用证业务除执行本规程相关规定外,在客户准入、调查和审查、开证审批及贷后管理方面,应严格执行《XX 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信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信贷管理制度。

第五条进口信用证业务由各级行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和国际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和管理。

客户部门负责进口信用证业务的调查、付款保证的落实及贷后管理,信贷管理部门负责进口信用证业务的审查和客户额度的控管,国际业务部门负责进口信用证业务的单证操作以及相关外管政策的审核。

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和国际业务部门按职责分工保管各自负责环节所形成的档案材料。

Chapter3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国际商务单证双语》PPT课件

Chapter3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国际商务单证双语》PPT课件
(2)The description of the goods. In addition to the name of commodity,
it should also include the buying and selling contract No.,kinds of
goods,size and composition,etc.
2.审查信用证条款的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
(1)它是否为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是否生效?有些信用证虽名为不可撤销信
用证,但其中声明“本证尚未生效”,此时受益人必须等信用证生效后才能办理出
运。
(2)到期日、装运期和交单期。
(3)对运输条款(包括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承运人出具的规定或不
most common is: “Our bank will guarantee drawers and bona fide holders
that we will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of making payment as long as drafts
opened and negotiated according to the L/C,are strictly in conformity
(7)Whether the L/C clauses is contradict or ambiguous.
(8)Can the L/C documents be provided?
(9)Whether freight forwarder designated in the L/C can be accepted.
CHAPTER
03
Examination and

关于信用证的审核及修改

关于信用证的审核及修改

物流知识一、信用证审核的主要内容(一)开证银行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状况、印鉴、密押是否相符,索汇路线是否正确,是否符合支付协定,是否要加具保兑或由偿付银行确认偿付。

(二)信用证的类型信用证不论是即期、远期、保兑、可转让、循环或备用的信用证,都应该有“Irrevocable”字样。

若信用证没有明示是否可撤销,根据《UCP600》的规定,应理解为不可撤销。

当合同规定开出的是保兑信用证或可转让信用证时,应检查信用证内是否有注明“Confirmed”字样或“Transferable”字样。

(三)开证人开证人一般情况下是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的买方,也可能是买方的客户或买方委托的开证人。

(四)受益人受益人应是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的卖方。

审证时应以合同为依据,逐字查核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是否写错。

(五)币制和金额原则上来证的币别和币值应与合同的币别和币值相符。

(六)有效期、地点来证应规定一个有效期,到期地点应在我国国内。

根据《UCP600》的规定,若信用证没有规定有效期,视为无效信用证。

如来证规定的有效期的最后1天,适逢法定假日或银行例假日,该期限可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七)汇票条款若信用证为即期付款,其汇票条款一般为“Credit availableby your draft(s)at sight for 100 percent of Invoice value drawn on ...”。

若信用证为远期付款,要分清是真远期还是假远期,真远期的汇票条款一般为“Available by your draft(s)at 30 days sight drawn on the issuing bank for 100% of Invoice value”。

(八)分批装运及转运根据《UCP600》的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

根据《UCP600》第32条的规定,除非信用证特别授权,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时期内分期支款或分期装运,其中任何一期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期限支取或发运时,则信用证对该期和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实训一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活动一日本高田商社按照合同开证时间的规定,及时向日本富士银行开出本批交易的不可撤消跟单即期信用证。

一、进口商开立信用证进口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当地银行申请开证。

申请开立信用证见下列图示:说明:1.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证要依照合同各项有关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并交付押金或其他保证金。

2.开证行根据申请书要求开立信用证,正本寄送通知行,副本交进口企业。

二、通知行审核信用证通知行收到信用证,立即审核开证行的业务往来情况、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并鉴别信用证的真伪。

经审查无误,则在信用证正本上加盖“证实书”戳印,并将其随信用证通知书交出口方审核。

出口方则主要审核信用证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主要有:1.对信用证性质的审核由于信用证的性质直接关系到我方能否安全收汇,因此,来证必须注明“不可撤销”字样。

2.对信用证规定的品质、数量、包装的审核信用证就商品名称、品质、数量、包装的规定须与合同一致,如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我方又不能接受的,应要求买方改证。

3.对信用证金额、货币的审核信用证金额与货币应与合同金额一致,如合同订有溢短装条款,信用证金额亦有相应的增减。

4.对信用证规定单据的审核对信用证中所要求提供的单据种类、填写内容、文字说明、文件份数、填写方法等都要认真审核。

凡是信用证中要求的单据与我国政策相抵触或根本办不到的,应及时与对方联系修改。

5.对信用证有效期、到期地点、装运期的审核装运期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时间相一致。

如因来证太晚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按时装运,应及时电请买方展延装运期限。

如来证仅规定有效期而未规定装运期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可视为装运期;来证的有效期和装运期是同一个时期,即为“双到期”的信用证,按我方能否按时装运来决定是否让对方修改有效期;一般说来,信用证的有效期与装运期一般都有一定的合理时间间隔,以便装船发运货物后有充足的时间办理制单、结汇工作。

到期地点一般都要求在我国境内,如规定在国外到期地点,因不好掌握寄单时间,一般不轻易接受。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普遍的付款方式.其特点是受益人(通常为出口人)在提供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有关单证的前提下,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其性质属于银行信用。

应该说在满足信用证条款的情况下,利用信用证付款既安全又快捷。

但必须特别注意的是信用证付款方式强调“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的“严格符合”原则,如果受益人(通常为出口人)提供的文件有错漏,不仅会产生的额外费用,而且还会遭到开证行的拒付,对安全、及时收汇带来很大的风险。

事先对信用证条款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出口合同规定或无法办到的信用证条款及时提请开证人(通常为进口方)进行修改,可以大大避免今后不符合信用证规定情况的发生。

为此,根据国际商会出版的国际商会丛刊第500号<<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解释通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国际贸易实务,特编定了《信用证审核指南》,以帮助信用证的受益人依照下列各条事先进行检查,避免以后发生一些不必要费用和风险。

第一部分信用证的审核许多不符点单据的产生以及提交后被银行退回,大多是对收到的信用证事先检查不够造成的,往往使一些本来可以纠正的错误由于审核不及时没能加以及时地修改。

因此,一般应在收到信用证的当天对照有关的合同认真地按下列各条仔细检查,,这样可以及早发现错误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收到信用证后检查和审核的要点:(一)检查信用证的付款保证是否有效。

应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是一项有效的付款保证或该项付款保证是存在缺陷问题的:1. 信用证明确表明是可以撤消的;此信用证由于毋须通知受益人或未经受益人同意可以随时撤消或变更,应该说对受益人是没有付款保证的,对于此类信用证,一般不予接受;信用证中如没有表明该信用证是否可以撤消,按照UCP500的规定,应理解是不可以撤消的;2. 应该保兑的信用证未按要求由有关银行进行保兑;3. 信用证未生效;4. 有条件的生效的信用证;如:“待获得进口许可证后才能生效”。

5. 信用证密押不符;6. 信用证简电或预先通知;7. 由开证人直接寄送的信用证;8. 由开证人提供的开立信用证申请书;(二)检查信用证的付款时间是否与有关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三章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第三章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3.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支付开证费用 开证银行向开证申请人收取的手续费统 称开证费用。申请人须按开证金额的一 定比例向开证行支付开证手续费。
开证行开立信用证
1.开证要求:开证行应该严格
按照开证申请书开立信用证。因 为开证申请书是开证申请人与开 证行之间的法律契约,它确立了 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的权利和义 务关系。

简电本不是有效的L/C文件,不能作为交单议 付的依据。
(2)全电本(Full Cable)
2. 信用证的内容与结构
一、信用证本身的描述 二、汇票条款:金额、期限、付款人 三、运输条款:运输路线、方式、可否部分 发运和转船 四、商品条款:品名、数量、包装、单价、 贸易术语 五、单据条款 六、其他事项
单据条款的审核
商业发票 提单 保险单 商检单据

信用证修改注意的问题



1.对于信用证本身项目的缺陷,可由通知行提请开 证行澄清 2.信用证中与合同不符点应向开证申请人提出,并 经各当事人同意 3.信用证修改书必须经原通知行通知受益人方为有 效 4.对同一修改书的内容可接受,也可以拒绝,但不 允许部分接受,部分拒绝 5.在受益人表示接受或拒绝修改书前,原信用证对 受益人仍有效。
效性的审查,其审证的重点内容包括:




(4)审核信用证的印鉴、密押是否相符。 (5)审核信用证的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6)信用证金额大小写的核对。 (7)审核开证行的付款责任:保留条款、暂
不生效条款、软条款等。
出口商的审核

出口商主要审查信用证与合同的一致性、信 用证条款的可接受性等。
知行一般为出口地银行。

4. 受益人(Beneficiary)

信用证的开立、审核与修改

信用证的开立、审核与修改

第三节 常用的议附单据
二、装箱单(Packing List) (一)、含义 (二)、内容 (三)、注意事项
第三节 常用的议附单据
三、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
(一)含义: 出票
提示
买 方
出票人 收款人
付款人(受票人)
卖 方
付款、承 兑
第三节 常用的议附单据
(二)内容:
第二节:信用证的开立
一、开立信用证的步骤: (一)递交有关合同的副本及附件 (二)填写开证申请书 (三)缴纳保证金
第二节:信用证的开立
二、开证时的注意事项 1、申请开立信用证前,一定要落实进口批
准手续及外汇来源。
2、开证时间的掌握应在卖方收到信用证后 能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出运为原则。
3、开证要求“证同一致”。
实训内容: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向进口商去函要求催
开信用证;几日后通知行通知我公司国外信用证 已经开到,出口商得到信用证后仔细审核,挑出 若干证同不符之处,随即要求进口商修改,扮演 进口商角色同学着手办理信用证修改工作,修改 成功后,出口商表示接受
根据第一题填制的合同审查下列信用证,指 出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修改,把答案填在本题后 的表格中。
第二章 信用证的开立、审核与修改
第一节:信用证基础知识
一.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
(一) 含义:
开证申请人
开证行
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
和指示向出口人开立的一
定金额的,有条件的承诺
付款的书面文件. 受益人
第一节:信用证基础知识
二 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 开证行 通知行 受益人 议付行 付款行
综合实训3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1.信用证直接从海外寄给单位的,应查明它的来历 2.信用证从本地某个地址寄出,要求您单位把货运单据
寄往海外,而您单位并不了解他们指定的那家银行。 对于上述情况,应通过银行调查核实。
受益人审核的主要内容
八.检查信用证的金额、币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
1.信用证金额是否正确。 2.信用证中的单价与总值要准确,大小写应一致 3.如数量上可以有一定幅度的伸缩,那么,信用证 也应相应规定在支付金额时允许有一定幅度。 4.如果在金额前使用了“大约”一词,其意思是允 许金额有10%的伸缩。 5.检查币制是否正确。 如合同中规定的币制是“英 镑”,而信用证中使用的是“美元”。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二、信用证的审核—真功夫 • 谁来审?
受益人和银行。但作用范围不一样。
着重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 能力、付款责任和索汇路线等方面 的内容,它的审核与买卖合同无关
通知行
• 银行不审核信用证中未规定的单据,如果银行 收到此类单据,将退还提交人或予以转交并对 此不负责任。
受益 人
受益人审核的主要内容
九.检查信用证的数量是否与合同规定相一致
1.除非信用证规定数量不得有增减,那么,在付款 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货物数量可以 容许有5%的增减。
2.特别注意:以上提到的数量有5%增减的规定一般 适用于大宗货物,对于以包装单位或以个体为计 算单位的货物不适用。
如:5000 PIECES, COTTON SHIRTS (5000 件全棉衬衫)由于数量单位是“件”,实际交货 时只能是5000件,而不能有5%的增减。
受益人审核的主要内容
十一.检查货物是否允许分批出运。 除信用证另有规定外,货物允许分批。 特别注意:如信用证中规定了每一批货物出 运的确切时间,则必须按此照办,如不能 办到,必须修改。

信用证实验课 信用证审查与修改

信用证实验课 信用证审查与修改

信用证的审查
应充分考虑办理下列事宜对交单期的影响:
• • • • • • • 1.生产及包装所需的时间。 2.内陆运输或集港运输所需时间。 3.进行必要的检验如法定商检或客检所需的时间。 4.申领出口许可证/FA产地证所需的时间(如果需要)。 5.报关查验所需的时间。 6.船期安排情况。 7.到商会和/ 或领事馆办理认证或出具有关证明所需的时间 (如果需要)。 • 8.申领检验证明书或其他验货报告如客检证等所需的时间。 • 9.制造、整理、审核信用证规定的文件所需的时间。 • 10.单据送交银行所需的时间包括单据送交银行后经审核发现 有误退回更正的时间。
信用证的审查与修改 信用证的审查
2、出口商(பைடு நூலகம்益人)审证。 具体说来,出口商的审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8)装运港和目的港。 (9)装运期和有效期。 (10)分批装运。 (11)对船只和转船的限制。 (12)汇票。 (13)发票。 (14)货运提单。 (15)保险单据
信用证的审查
• (一).检查信用证的付款保证是否有效。 • 应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是一项有效的付款保 证或该项付款保证是存在缺陷问题的: 1.信用证明确表明是可以撤消的; • 此信用证由于毋须通知受益人或未经受益人同意可 以随时撤消或变更,应该说对受益人是没有付款保 证的,对于此类信用证,一般不予接受; • 信用证中如没有表明该信用证是否可以撤消,按照 UCP500的规定,应理解是不可以撤消的;
信用证的审查
• (六).检查信用证内容是否完整。 • 如果信用证是以电传或电报拍发给了通知行即“电 讯送达”,那么应核实电文内容是否完整,如果电 文无另外注明,并写明是根据国际商会丛刊第 600 号即<<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解释通则》,那么,该 电文是可以被当作有效信用证执行

信用证支付方式与审核、修改

信用证支付方式与审核、修改
+ 1.审查开证行资信 + 这是信用证的受益人能否安全收
汇的关键所在,是银行审证工作中 最为主要的一环。
开证行的资信主要取决于:
(1)资产的大小。
(2)银行的分支机构多寡。大银行往 往分支机构较多,规模大,实力雄 厚。
(3)历史的长短。一般来说,历史长, 资力较大,地位比较稳固,抗风险 能力强。
(4)往来关系的好坏,业务多少,过 去的业绩等等。
+ 迄今为止,世界各国对开证的合理 时间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为防止 纠纷,也为了明确进口人的开证责 任,最好的办法是在买卖合同中规 定具体的开征时间。
2.关于信用证的开证行
+ 为确保收汇安全,在买卖合同中一 般应对开证行的资信地位作出必要 的规定。
+ 例如,规定信用证应“通过出口人 可接受的银行开立”
+ 当进出口人在买卖合同中规定以 信用证为支付方式时,一般应同 时在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对信用证 的开出时间、开证行、信用证的 种类、金额、到期日和到期地点 等作出明确规定。
1.关于信用证的开出时间
+ 按照国际惯例,进口人按合同规定 的时间开证,以便出口人有充分时 间做好备货、装运、制单等履约工 作。
+ (三)通知行对来证进行记录
+ (四)通知行通知信用证
+ 通知行在确认信用证的真实性 并将有关信用证的情况记录在案 后,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
第二节 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
+ 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为保护自 己的利益,必须对所收到的信用 证以买卖合同为依据进行全面审 查。如发现任何与合同不符而又 不能接受或无法做到的条款和规 定,应通知进口人进行必要的修 改。
3.关于信用证的种类

第三章信用证的开立、审核与修改

第三章信用证的开立、审核与修改

规定正本提单直接寄交开证申请人 案例:我国A公司与韩国B公司在广交会上首次洽谈成 功一笔出口交易,B公司要求将1份正本提单直接寄 给自己,考虑到首次建立贸易往来,且金额较小,A 公司同意了对方要求。在这一次顺利的交易之后,B 公司又下了第二笔订单,金额较大且交货期限紧,并 仍要求将1份正本提单直接寄交给自己。A公司在签 订合同之后,紧急备货发运但是却因为交货期太短, 难以如期发货,于是联系B公司要求信用证延期,B 公司回电称同意信用证延期。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 最迟装运期之后2个星期完成了发货,并将正本提单 寄交B公司后向开证行交单,开证行拒付,理由是延 迟装运。于是,我方紧急联系B公司,但却发现B公 司已经提货并人去楼空无法联系。


规定检验证书等单据必须经由进口商的代理人 签字,且签字式样与在开证行预留印鉴相符。 规定装运日期、装运港、船名或船公司必须经 开证申请人同意方可装船。
(2)信用证的风险条款 规定海运提单的收货人为开证申请人,造成出 口商难以控制物权。 案例:中国A公司与巴西B公司签订一笔出口合 同,对方要求提单以B公司为收货人,并雇用 美国货轮。我方于2010年1月20日备货完毕并 装运后交单议付。随后2月1日收到开证行来电, 称单证不一致而拒付。我方A公司要求退回单 据自行处理货物。当开证行退回单据,我方打 算处理货物时才发现,承运人已经将货物交给 了开证申请人。
(6)其他项目 特殊条件 All documents must be airmailed to us in two consecutive lots. 根据UCP600开立 This L/C was issued subject to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 (2007 Revision, ICC Publication No.600)

信用证分析、审核与修改

信用证分析、审核与修改
UCP600规定拒绝的方法有: (1)向通知行提交一份拒绝修改的声明书; (2)在交单时表示拒绝修改,同时提交仅符合
未经修改的原证条款的单据。
a
26
4、有关信用证修改必须通过原信用证通知行寄送 才是真实、有效的; 通过买方直接寄送的修改申请 书或修改书复印件不是有效的修改。
5、修改应尽量一次性提出,以节省时间和费用。 如修改书涉及两处以上的条款,要么全部接受,要 么全部拒绝,不能只接受部分修改内容,部分接受 视为拒绝。
开证行的拒付理由是否充足?
a
24
一、信用证修改的有关规定 1、修改只能向买方(开证申请人)提出。
2、只有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和受益人等有关当事 人同意,修改才有效。一方不同意,则修改不成立。
a
25
卖方(受益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信用证修改
3、受益人应对L/C的修改书做出接受或拒绝的表示 (可声明或用行动表示)。
审核信用证
❖ 在外贸中用L/C结算货款对受益人来说比较有保障, 但同时受益人也受到开出的L/C的约束,如对同一 项内容合同和L/C规定不一致,或L/C中有些条款卖 方无法满足,就可能无法交单议付。
a
1
信用证产生错误的原因:
❖ 工作疏忽; ❖ 电文传递的错误; ❖ 贸易习惯的不同; ❖ 市场行情的变化; ❖ 买方有意利用开证的主动权加列对其有利的条
❖ 陷阱条款定义:受益人一旦接受该条款就失去 了L/C项下获得开证行承付的控制权的条款。
❖ 种类:
❖ 指定签署: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供一份开证申 请人或其指定人签发的检验证书,且其签字须 和留存开证行的签字样本相符。
a
19
❖ 暂不生效:信用证尚未生效,待进口商取得进口许 可证或其他文件后,开证行将以信用证修改形式通 知信用证生效。

第三章第二节 信用证审核和修改

第三章第二节 信用证审核和修改

6.货物的数量、重量; 货物的数量、重量; 货物的数量 在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时, 在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时,对于仅用度量衡制单 位表示数量的散装货,可有5%的增减幅度。 位表示数量的散装货,可有 %的增减幅度。如果在数 量上加有“大约”一类的词语,则可有10%的增减幅度。 量上加有“大约”一类的词语,则可有 %的增减幅度。
指月初( 日 (4)beginning 指月初(1-3日) ) end 指月末(28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指月末( 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early→上旬 上旬 middle →中旬 中旬 late→下旬 下旬 first half →上半月 上半月 second half→下半月 下半月
二、信用证的修改
1、出口商提出修改。 、出口商提出修改。 实务中: 实务中:出口商 → 开证申请人 修改书 ?? 2、改证的渠道、方式和生效。 、改证的渠道、方式和生效。 (1)渠道:通知和修改必须同一家通知行。 )渠道:通知和修改必须同一家通知行。 (2)方式:信开、电开 )方式:信开、
3、信用证修改规则: 、信用证修改规则: (1)修改必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 )修改必须经各方当事人同意。 (2)保兑行有权对修改不保兑。 )保兑行有权对修改不保兑。 (3)接受部分修改是不允许的。 )接受部分修改是不允许的。 (4)受益人应对修改发出接受或拒绝 ) 的通知。 的通知。 沉默并不等于接受” “沉默并不等于接受”
7.价格条件; 价格条件; 价格条件 8. 装运港(port of loading/shipment) 装运港( ) 卸货港( 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 of destination) ) ★ “from Shanghai to London”
9.装运期(latest date of shipment) 装运期( 装运期 ) 有效期( 有效期(expiry date) ) (1)一般情况下,装效日期不能颠倒 )一般情况下, 装运期12月 日 如: 装运期 月15日, 有效期12月 日前 有效期 月1日前 (2)凡使用 soon as possible(ASAP) )凡使用as immediately等词要求修改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s) 分批装运( 分批装运 允许: 允许:permitted/allowed 不允许: 不允许:not permitted/not allowed/ prohibited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