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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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2.10
•【字号】金政办发〔2018〕106号
•【施行日期】2018.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8〕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金华经济社会发展“动力转换、结构转型、方式转变”,根据科技部对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要求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浙江省试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科技创新投入快速增长。

财政科技经费带动作用增强,科技金融市场健全,科技创新投入多元化,企业科技创新更加活跃。

到2020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5%以上,企业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0%以上,科技公共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3.5%以上。

——创新载体建设纵深推进。

金义科创廊道建设初见成效,成功创建金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华科技城、义乌信息光电省级高新技术园区等形成集聚规模和融合效应,科技产业基地、科技特色小镇、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发挥积极作用,科技企业、双创人才吸引和承载水平显著提高。

——创新创业人才集聚活跃。

“人才新政”成效明显,招院引所、招才引智取得明显成效,青年大学生留金来金创新创业形成热潮。

到2020年,国家、省“千人计划”引进和申报入选数达到300人,“双龙计划”人才项目累计达到300项,每万人劳动力从事R&D人员数量达到85人/年。

——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企业更加重视研发,承担科技项目的数量质量明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到2020年,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000家以上,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达到2000家以上。

到2020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3件以上。

——科技进步贡献显著提高。

产业结构向高新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

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年均增长13%,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达到54%。

万元GDP综合能
耗明显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

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3万元/人,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以上,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

——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

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科技与金融结合更加紧密,创新创业服务更加高效便捷。

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科技创新全方位开放格局初步形成。

科学精神进一步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全社会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3%。

二、主要任务
重点抓好九大行动计划推进落地。

(一)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政策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强化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建立完善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政策;支持企业新建各类研发机构,提高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强化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投入,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落实财税激励政策。

加强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建立健全研发经费投入统计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研发投入统计动态监测与跟踪服务,开展研发投入统计专题培训,指导和督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单位做好研发统计基础性工作。

加强考核评价,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指标纳入对县(市、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5%。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网络经济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在金各高校)
(二)金义科创廊道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坚持共建共融共享共赢,以金华加入G60科创走廊为契机,以金义科创廊道建设为抓手,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高端化产业孵化基地、高水平科技创新中心,打造浙江中西部区域创新中心。

成功创建金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义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到2020年,集聚高等院校8所,特色小镇15个,高校院所设立高水平研发机构15家,各类科创园区70个。

(牵头单位:市科创廊道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外侨办、市招商局、市金融办、市网络经济局、市税务局,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各金融单位)
(三)科技创新补短板三年行动计划。

积极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三倍增”计划,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活动、研发机构、有效发明专利“三清零”活动,实施县(市、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科技大市场、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中心“三覆盖”工程,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进医学临床诊疗水平“三提升”行动。

到2020年,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000家以上,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到2000家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件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四)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三年行动计划。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参与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切实履行G60科创走廊金华段建设任务,以人才引领发展能力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人才发展关键环节,以加快
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为突破口,以重大人才工程建设为抓手,以集聚高端人才和做大人才队伍基本盘为重点,大力实施“智选金华”“技能金领511”等一批补齐发展短板、激发潜在优势的重大人才举措,谋划推进海内外人才创业园建设,持续构筑高质量发展的智力引擎,为“打造增长极、共建都市区、当好答卷人”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到2020年,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结构明显优化、人才类型更加齐全、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才分布更趋合理,人才总量超过140万人,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85人年。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招才局〕、市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经合办〔招商局〕、市网络经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五)推进工业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创建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组织实施纺织服装、五金、饰品及文教休闲用品、建筑建材、化工、水晶、红木家具、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改造提升“810”行动,发展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光电子产业为重点的先进制造业,谋划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金华由工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转变。

到2020年,全市在役工业机器人达到1万台以上,培育省市隐形冠军企业100家,完成股份制改造200家,实现“小升规”企业1000家。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合办〔招商局〕、市金融办、市网络经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六)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把数字经济作为“一号产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抓手,经过三年努力,打
造特色鲜明、全国有影响力的“四中心三基地”,即电子商务产业中心、数字娱乐产业中心、大数据运营服务产业中心、智慧物流产业中心、电子信息制造示范基地、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宽带中国示范基地。

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网络零售额3550亿元、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850亿元、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600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0%、15%和10%。

力争智慧物流业增加值突破150亿元;大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增长30%以上。

全市数字经济上市企业达到10家以上,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3家以上,超亿元企业100家以上,其中超10亿元企业40家以上,培育更多特色鲜明的独角兽企业。

(牵头单位:市网络经济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合办〔招商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七)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

紧紧围绕小微企业发展质量与效益这一主题,全面推进小微企业产业结构、主体结构、产品结构、增长方式、空间布局、管理方式的全面转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打造“小而专、小而新、小而精、小而特、小而美”的微企集群,着力培育新产业、打造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使金华成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氛围浓、体制机制活、综合竞争力强的发展高地。

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市小微企业发展体制机制和创业创新环境显著优化,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活力与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发展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加大,全市新增小微企业10万家以上。

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500家,关停和整治“低散乱”问题企业4500家。

(牵头单位:市小微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金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八)“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坚持全民共治、源头控制、综合施策,以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为重点,以解决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臭气异味扰民为突破口,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集中开展共建行动,创建清新空气示范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经过三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市蓝天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九)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行动计划。

加快建设“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的创新生态系统,推进以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的治理能力建设。

加快建设科技云服务平台,推进科技事项网上办理和掌上办理。

深化产学研合作,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新模式、新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更好地释放和激励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

推进“标准地”改革,落实操作流程和工作指引。

研究建立创新型城市建设考核制度,建立动态监测机制。

探索科技金融改革,建立多种模式、多方合作的科技风险池和专利质押权贷款,科技贷款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

争取设立科技风险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基金,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审议重大规划、重大工程、重大政策,部署重大建设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建立金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吸纳政府智库、高校智库、社会智库和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的力量,开展重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和规划论证,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加强制度保障。

探索规范改革政策落地、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成果转化、创新主体培育、创新人才激励和创新投入强化机制,引导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明确相关责任,为创新型城市建设营造更优的环境、更好的氛围。

(三)优化支持政策。

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战略顶层设计,积极对接国家、省部科技政策,争取更多的试点政策和创新资源。

积极推进科技投入方式、研发机构建设、创新人才激励、产学研协同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效能体系。

加强科技政策与财税、金融、投资、产业、贸易、消费等方面政策的融合,形成配套协同创新政策体系。

加强对国内外创新型城市实践的调研,学习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

(四)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完善科技创新公共财政体制和专项资金保障机制,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完善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的公共科技投入机制和投资增长机制。

加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的科技创新融资政策体系。

进一步优化金融、财政等方面政策,支持包括国际机构在内的多种投资主体参与科技创新。

积极争取国家、省科技创新支持,不断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
效。

(五)强化评估考核。

强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督查,根据监测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建设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完善科技统计监测、评价和通报制度,将创新型城市建设列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公开承诺、末位约谈,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健全创新政策协调审查、调查评价制度,不断完善支撑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

(六)营造创新氛围。

加快科学精神和创新价值的传播塑造,动员全社会更好理解和投身科技创新创业。

加强试点示范工程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好模式、好做法、好经验,有序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做好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的解读宣传,当好科技创新服务“店小二”,引导激励企业家和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支持各地各界举办各种类型的创新创业大赛,培育弘扬创客文化。

加大创新创业典型宣传,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

加快完善包容创新的文化环境,形成人人崇尚创新、人人渴望创新、人人皆可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部门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2.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市、区)任务分解表.docx
附件:3. 金华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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