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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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9.05.20
•【字号】丰政字〔2019〕8号
•【施行日期】2019.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
正文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海洋〔2018〕158号),生态环境部《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环办执法函〔2019〕145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冀环执法函〔2019〕131号)以及《唐山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唐政字〔201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2月区政府印发了《唐山市丰南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在黑沿子镇开展了实验性排查,为进一步细化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坚持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同推进,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衔接,科学谋划、多措并举,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三年综合治理见到实效。
针对我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全覆盖、重实效、能操作”的原则,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人员实地踏查等手段,全面排查入海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海排污口名录;对各类入海排污口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了解污染物排放状况,基本掌握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分析,详细查清废水来源;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制定全区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治,逐一销号。
深入分析总结全区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当好唐山市以及全国环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先头兵,为环渤海入海排污口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范围对象
(一)排查范围。
排查范围包括丰南区海岸带区域范围和入海河流区域范围。
1.海岸带区域范围。
包括丰南区环渤海大陆海岸带区域(以政府公布的海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向海一侧覆盖围海、填海、构筑物等用海及滩涂区域);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港口码头岸线、临海工业岸线、矿产能源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和自然岸线(滩涂、湿地、潮间带)。
具体范围可根据沿海产业布局(工业集聚区、城镇集聚区、港区)、排污特征等实际情况适当扩大。
2.入海河流区域范围。
对于设置监测断面的入海河流,自入海河口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所有涉水排放口;对于未设置监测断面的入海河流,自入海河口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涉水排放口。
目前,我区设置水质监测断面的主要入海河流共有4条,分别为陡河、西排干、沙河、黑沿子排干。
(二)排查对象。
《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业废水排污口和生活污水排污口;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洞等直接向海洋排放的,或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向海洋排放的入海排污口及雨水排口,做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
三、主要任务
有序统筹原来分散在环保、水利和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的陆源入海排放监管、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和入海排污口管理,全面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完成以下五项工作:
(一)查清入海排污口底数。
掌握全区环渤海入海排污口全口径数据,建立唐山市丰南区入海排污口名录。
(二)监测排污口水质。
了解各类入海排污口废水排放状况,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海基本情况,为分类管理奠定基础。
(三)排污口污水溯源。
在排查和监测基础上,对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开展排污口整治。
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按照“一口一策”原则,组织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并持续推进。
(五)总结工作经验。
通过“查、测、溯、治”等四项重点任务,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为全国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做出贡献;全面掌握全区入海排污口的排放现状,有序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为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奠定良好工作基础。
四、工作流程
按照试点先行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期,扎实推进我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加强入海排污口环境监管。
(一)制定实施方案。
在前期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按照《唐山市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制定我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分工、经费保障等,全面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二)收集技术资料。
全面收集各类入海排污口相关信息资料,包括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利、环保、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涉水排放口信息资料,对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分析梳理汇总,深入分析全区入海排污口状况、特点及分布区域,确定排查工作方向和重点。
(三)组织技术培训。
在黑沿子镇试点排查工作基础上,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邀请有关技术专家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培训会议,培训内容包括入海排污口的初步确定、现场排查技术要求、排查APP使用说明等,区环保分局、自然资源与规划(海洋)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黑沿子镇分别抽调1名人员参加唐山市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技术培训会及结业考试,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
(四)开展全面排查。
全力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入海排污口全面排查工作。
综
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排查范围及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实现应查尽查。
具体采用“三级排查”方式推进排查工作。
第一级排查即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分析辨别疑似入海排污口。
第二级排查即人工徒步开展现场“地毯式”现场排查,配合生态环境部对排查范围内汇入河流、河涌、溪流、沟渠、滩涂、消落带、湿地、岛屿、码头、工业集聚区、城镇、暗管、渗坑、裂缝等开展“全口径”排查,核实确定入海排污口信息。
第三级排查即对确定的重点和疑似区域,跟踪复查,重点攻坚,进一步完善入海排污口名录。
具体要求:唐山市统一组织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无人机航测(一级排查),制定无人机航测方案,报送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后实施。
2019年4月底前,配合完成全部航测工作并将结果报送生态环境部,由生态环境部组织进行统一图像解译,并组织开发排查APP。
2019年5月,在无人机航测(一级排查)之后,我区需在区环保分局、自然资源与规划(海洋)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黑沿子镇、柳树瞿阝镇、经济开发区等单位抽调40-60名工作人员,分组配合生态环境部技术骨干和环渤海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业务骨干对唐山市沿海6个县区开展现场排查(二级排查)。
在二级排查的基础上,生态环境部将组织对疑难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三级排查)。
在上述排查过程中,由确定的技术单位申请无人机飞行空域使用权,我区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配合工作。
(五)实施过程监测。
将水质监测作为“查、测、溯、治”的有效手段和评价依据,在现场排查时进行初步快速检测,之后开展全面监测,在整治完成后进行监管性监测。
监测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点”监测是指对排查出的入海排污口(雨水排放口)开展水质监测;“线”监测是指对入海河流水质监测断面到入海口沿线,根据现场情况选取适合的取样点进行分段监测;“面”监测是指对海岸线向海一侧2公里范围采取网格化划分,对开发强度大的地区重点布点监测。
通
过对比分析相关监测数据间的差异,进行二级审核,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
具体要求:水质监测采用“速测+精测”的方式,速测方式在二级现场排查采用,利用检测试纸对主要指标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进行现场速测;二级排查完成后,对所有确定的重点区域,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对水质进行精测,对入海直排口、入海河流、近岸海域进行全指标检测,其中:入海排污口监测指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基本项12项+重金属7项;入海河流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基本项24项;近岸海域海水监测指标为《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9)中35项。
水质监测工作可依托国家或省、市、区环境监测部门实施或进行业务指导,也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
(六)排口溯源分析。
在排查和监测工作基础上,制定唐山市丰南区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溯源方案,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分析并结合试点乡镇工作经验进行复查,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具体要求:2019年11月底前,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溯源技术要求,完成入海排污口溯源分析工作。
(七)分类整治推进。
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入海排污口统一编号,整合建立全口径的入海排污口名录,全面掌握入海排污口的数量和分布。
在此基础上,健全和完善入海排污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可视化管理,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再恶化、三年综合治理见到实效。
具体要求:2020年2月底前,根据全区入海排污口排查工作情况,制定完成唐山市丰南区入海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时限、责任分工等事项。
分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建立“一口一策”,有效管控入海排污量,逐步改善入海排污口水质。
实施入海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拉条挂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八)总结工作经验。
总结全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包括:基础资料收集及对比方式方法、排查工作技术方法应用原则及具体要求、无人机、无人船和人员现场勘查注意事项及工作程序等各类程序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黑沿子镇、柳树瞿阝镇、临港经济园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唐山市丰南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环保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联动。
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环保、自然资源与规划、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建、工信等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入海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区财政部门统筹安排入海排污口支持资金。
(三)做好工作保障。
成立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专班,组织相关部门全面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排查工作。
区环保分局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做好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
(四)严格责任落实。
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
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重点督导入海排污口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部门工作落实。
对履职不力、弄虚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实施问责。
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五)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在《今日丰南》、政府网站公开工作推进信息,曝光典型案件,接受社会监督。
邀请媒体、公众等参与排查整治,公
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附件:1.唐山市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区域图
2.唐山市丰南区排查区域地貌和周边形势图
3.唐山市丰南区主要入海河流情况
4.唐山市丰南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1 附件2 略
附件3
唐山市丰南区入海河流情况
附件4
唐山市丰南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
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赵立华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兰绍光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侯荣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孙海芬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董彪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冯洪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党组书记徐敬成区财政局局长
孙建东区环保分局局长
李龙彦区工信局局长
刘志贵区水利局局长
陈广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树群区住建局局长
李毅黑沿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树平柳树瞿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强丰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兰绍光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董彪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孙建东区环保分局局长
成员:孙海芬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朱玉广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志海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杨士凡区工信局副局长
董建红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局长
肖德满区环保分局副主任科员
张全忠区环保分局副主任科员
陈晓明区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孙长柱区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郑玉和区水利局副科级干部
董占洪柳树瞿阝镇主任科员
周卓顺黑沿子镇政府副镇长
孙晓利丰南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副局长
三、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区排查整治工作,包括人员调配和资料上报等。
组长:董彪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孙建东区环保分局局长
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黑沿子镇、柳树瞿阝镇、临港经济园主管领导。
(二)资料汇总组。
负责排查整治各个阶段材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和汇总,根据实时进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总结并最终形成系统的工作程序和技术规范。
组长:肖德满区环保分局副主任科员
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黑沿子镇、柳树瞿阝镇、临港经济园主管负责同志。
(三)现场核查组。
负责组织实施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现场核查,查清沿海涉水排污情况。
组长:张全忠区环保分局副主任科员
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黑沿子镇、柳树瞿阝镇、临港经济园主管负责同志。
(四)宣传报道组。
负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报道,并最终制作完成排查整治试点专题纪录片。
组长:孙海芬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黑沿子镇、柳树瞿阝镇、临港经济园主管负责同志。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协调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组长:李志海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朱玉广区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黑沿子镇、柳树瞿阝镇、临港经济园主管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