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免征增值税政策研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免征增值税政策研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提供的生活用水是免征增值税的。

因此,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的生活用水一般是不需要征收增值税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销售除生活用水以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务,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征收增值税。

此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可以向税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确保自身的纳税行为合法合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